章太炎傳 · 第六節 幼年期的民族思想

許壽裳 《章太炎傳》
十三 幼年的民族思想和外祖的啟發 古來偉大的天才,其萌芽每見於幼年時期,但亦須有啟發導引之人,知所愛護,不使它中途摧折,才能欣欣向榮,開燦爛無比的花,結碩大無朋的果。所謂「小時了了,大未必佳」者,大概由於環境或教育違背了自然,不能遂其發展的緣故。章先生從小聰慧,讀書多悟,內心所含的民族主義的種子發芽最早,憤滿洲統治之虐,明《春秋》夷夏之防,而又有外祖朱有虔及時啟導。在先生十一二歲的時候,外祖就把蔣氏《東華錄》中曾靜案講給他聽,並且說夷夏之防不可不嚴。 先生便問:「以前的人有談過這種話沒有?」 朱答:「王船山、顧亭林已經談過,尤其王氏的話,真夠透徹,說道『歷代亡國,無足輕重:只有南宋之亡,則衣冠文物亦與之俱亡了』。」 先生說:「明亡於清,反不如亡於李闖。」 朱答:「現在不必作此說。如果李闖得了明的天下,闖雖不是好人,他的子孫卻未必都是不好的人,但現在不必作此說。」 (參閱朱希祖所記《本師章太炎先生口述少年事跡》) 章先生的民族主義伏根之早如此!年十三四,就能夠讀《東華錄》,年二十就讀全祖望文,於鄭成功事,憤然欲與滿清拚命。 十四 民族思想的發達和運用 可是返觀當時一般的情形,大不相同。凡是反對革命最烈的人,都是反對民族主義的。如康有為(《章先生痛駁康氏》見第七節)、如楊度便是。楊度曾做了一篇《金鐵主義說》,反對民族主義,其大意略說:中國雲者,以中外別地域之遠近也;中華雲者,以華夷別文化之高下也。即此以言,則中華之名詞,不僅非一地域之國名,亦且非一血統之種名,乃為一文化之族名。故《春秋》之義,無論同姓之魯、衛,異姓之齊、宋,非種之楚越,中國可以退為夷狄,夷狄可以進為中國,專以禮教為標準,而無有親疏之別。其後經數千年混雜數千百人種,而其稱中華如故。先生本其卓識,發為鴻之,痛斥楊氏之有三惑最足以看出先生民族思想的發達和運用。其言曰: 為是說者,蓋有三惑:一曰未明於託名標識之事,而強以字義反傅為言。夫華本華山,居近華山而因有華之稱。後代華稱既廣,忘其語原,望文生訓,以為華美,以為文明,雖無不可,然非其第一義,亦猶夏之訓大,皆後起之說耳。……今夫蠻夷戎狄,固中國所以表別殊方者。其始畫種為言,語不相濫,久之而旃裘引弓之國,皆得被以斯名。胡本東胡、久之而稱匈奴者亦謂之胡,久之而稱西域者亦謂之胡,番本吐蕃,久之而稱回部者亦曰西蕃,久之而稱台灣之野人者亦曰生番。名既濫矣,而不得謂同稱者即為同國同族。況華之名,猶未同也。特以同有文化,遂可混成為一,何其奢闊而遠於事情耶?二曰援引《春秋》以誣史義。是說所因,起於劉逢祿輩,世仕滿洲,有擁戴虜酋之志,而張大《公羊》以陳符命,尚非《公羊》之舊說也。按中國自漢以上,視蠻、閩、貉、狄諸族,不比於人,故夷狄無稱人之例。《春秋》嘗書邢人,狄人伐衛,齊人、狄人盟於邢,《公羊》不言其義。夫引異類以剪同族,蓋《春秋》所深誅。狄不可人而邢人、齊人人之,則是邢人、齊人自儕於狄也。非進狄人,實以黜邢人、齊人。《老子》有言,正言若反。觀於《春秋》書狄為人,其言有隱,其聲有哀,所謂志而晦哉……夫棄親昵而媚諸夷,又從而則效之,則宜為人心所深嫉。今人惡范文程、洪承疇、李光地、曾國藩輩,或更甚於滿洲,雖《春秋》亦豈有異是?若專以禮教為標準者,人之無道,至乎殺父烝母而極矣。何《春秋》之書此者,亦未嘗賤之如狄也……夫子本楚之良家,而雲楚為非種,以憂勞主父,效忠穹廬故,遂不憚污辱其鄉人,慮大義滅親之太過也。蓋《春秋》有貶諸夏以同夷狄者,未有進夷狄以同諸夏者。杞用夷禮,則示貶爵之文。若如斯義,滿洲豈有可進之律?正使首冠翎頂爵號已圖魯者,當退黜與夷狄等耳。三曰棄表譜實錄之書,而以意為衡量,如彼謂混淆殊族至千百種,歷久而稱中華如故是也。夫言一種族者,雖非銖兩衡校於血統之間,而必以多數之同一血統者為主體。何者?文化相同,自同一血統而起,於此復有殊族之民,受我撫治,乃得轉移而翕受之。若兩血統立於對峙之地者,雖欲同化莫由……或曰:若如是,則滿洲人亦居少數而已,稍稍同化於我矣,奚不可與同中國為?答曰:所以容異族之同化者,以其主權在我,而足以翕受彼也。滿洲之同化,非以受我撫治而得之,乃以陵轢顛覆我而得之。二者之不可相比,猶婚媾與寇之例。以婚媾之道,而歸女於吾族,彼女則固與吾族同化矣;以寇之道,而據我寢宮,入我床第,亦未嘗不可與我同化,然其為怨為親,斷可識也。吾向者固雲所為排滿洲者,亦曰覆我國家、攘我主權之故。若其克敵致果,而滿洲之汗,大去宛平,以適黃龍之府,則固當與日本、暹羅同視,種人順化,歸斯受之而已矣。然主權未復,即不得舉是為例…… (《文錄·別錄卷》卷一《中華民國解》) 此外,如《檢論》中之《序種姓》上、下二篇,如《清建國別記》,都是辨章族類的名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