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卿子傷寒論 · 辨霍亂病脈證並治第十三
問曰。病有霍亂者何。答曰。嘔吐而利。名曰霍亂。
三焦者。水谷之道路。邪在上焦。則吐而不利。邪在下焦。則利而不吐。邪在中焦。
則既吐且利。以飲食不節。寒熱不調。清濁相干。陰陽乖隔。遂成霍亂輕者止曰吐利。
重者揮霍撩亂。名曰霍亂。
問曰。病發熱頭痛。身疼惡寒。吐利者。此屬何病。答曰。此名霍亂。自吐下。又利也。復更發熱也。
發熱頭痛。身疼惡寒者。本是傷寒。因邪入里。傷於脾胃。上吐下利。令為霍亂。利止里和。復更發熱者。還是傷寒。必汗出而解。
傷寒其脈微澀者。本是霍亂。今是傷寒。卻四五日。至陰經上轉入陰。必利。本嘔下利者。不可治也。欲似大便。而反失氣。仍不利者。屬陽明也。便必硬。十三日愈所以然者。經盡故也。
微為亡陽。澀為亡血。傷寒脈微澀。則本是霍亂。吐利亡陽亡血。吐利止。傷寒之邪未已。還是傷寒。卻四五日邪傳陰經之時。里虛遇邪。必作自利。本嘔者。邪甚於上。
又利者。邪甚於下。先霍亂。里氣太虛。又傷寒之邪。再傳為吐利。是重虛也。故為不治。若欲似大便而反失氣。仍不利者。利為虛。不利為實。欲大便而反失氣。里氣熱也。
此屬陽明便必硬也。十三日愈者。傷寒六日。傳遍三陰三陽後六日再傳經盡。則陰陽之氣和。大邪之氣去而愈也。
下利後。當便硬。硬則能食者愈。今反不能食。到後經中頗能食。復過一經能食。過之一日當愈。不愈者。不屬陽明也。
下利後。亡津液。當便硬。能食為胃和。必自愈。不能食者為未和。到後經中。為復過一經。言七日後再經也。頗能食者。胃氣方和。過一日當愈。不愈者。暴熱使之能食。非陽明氣和也。
惡寒脈微而複利。利止亡血也。四逆加人參湯主之。
惡寒脈微而利者。陽虛陰勝也。利止則津液內竭。故云亡血。金匱玉函曰。水竭則無血。與四逆湯。溫經助陽。加人參。生津液益血。
霍亂頭痛發熱。身疼痛熱多欲飲水者。五苓散主之。寒多不用水者。理中丸主之。
頭痛發熱。則邪自風寒而來。中焦為寒熱相半之分。邪稍高者居陽分。則為熱。熱多欲飲水者。與五苓散以散之。邪稍下者。居陰分。則為寒。寒多不用水者。與理中丸溫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