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卿子傷寒論 · 桂枝去芍藥加蜀漆龍骨牡蠣救逆湯方第四十四

桂枝(三兩去皮) 甘草(二兩炙) 生薑(三兩切) 牡蠣(五兩熬味酸咸) 龍骨(四兩味甘平) 大棗(十二枚擘) 蜀漆(三兩洗去腳味辛平) 上為末。以水一斗二升。先煮蜀漆。減二升。內諸藥。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 形作傷寒。其脈不弦緊而弱。弱者必渴。被火者。必譫語。弱者發熱。脈浮。解之。 當汗出愈。 形作傷寒。謂頭痛身熱也。脈不弦緊。則無傷寒表脈也。經曰。諸弱發熱。則脈弱為里熱。故云弱者必渴。若被火氣。兩熱相合。搏於胃中。胃中燥煩。必發譫語。脈弱發熱者。得脈浮。為邪氣還表。當汗出而解矣。 王三陽雲。此證固不須治。待其自汗。則愈。若脈不肯浮。酒炒芩連等。微解之可也。 太陽病。以火熏之。不得汗。其人必躁。到經不解。必清血名為火邪。 此火邪迫血。而血下行者也。火陽病。用火熏之。不得汗。則熱無從出。陰虛被火必發躁也。六日傳經盡。至七日再到太陽經。則熱氣當解。若不解。熱氣迫血下行。必清血清廁也。 脈浮熱甚。反灸之。此為實。實以虛治。因火而動。必咽燥唾血。 此火邪迫血而血上行者也。脈浮熱甚為表實。醫以脈浮為虛。用火灸之。因火氣動血。迫血上行。故咽燥唾血。 微數之脈。慎不可灸。因火為邪。則為煩逆。追虛逐實。血散脈中。火氣雖微。內攻有力。焦骨傷筋。血難復也。 微數之脈。則為熱也。灸則除寒不能散熱。是慎不可灸也。若反灸之。熱因火則甚。 遂為煩逆。灸本以追虛。而復逐熱為實。熱則傷血。又加火氣。使血散脈中。氣主 之。 血主濡之。氣血消散。不能濡潤筋骨。致骨焦筋傷。血散而難復也。 脈浮。宜以汗解。用火灸之。邪無從出。因火而盛。病從腰以下。必重而痹。名火逆也。 脈浮在表。宜以汗解之。醫以火灸取汗。而不得汗。邪無從出。又加火氣相助。則熱愈甚。身半以上。同天之陽。身半以下。同地之陰。火性炎上。則腰以下。陰氣獨治。 故從腰以下。必重而痹也。 欲自解者。必當先煩。乃有汗而解。何以知之。脈浮。故知汗出解也。 煩熱也。邪氣還表。則為煩熱。汗出而解。以脈浮。故為邪還表也。 燒針令其汗。針處被寒。核起而赤者。必發奔豚。氣從少腹上衝心者。灸其核上各一壯。與桂枝加桂湯。更加桂三兩。 燒針發汗。則損陰血而驚動心氣。針處被寒氣聚而成核。心氣因驚而虛。腎氣乘寒氣而動。發為奔豚。金匱要略曰。病有奔豚。從驚發得之。腎氣欲上乘心。故其氣從少腹上衝心也。先灸核上。以散其寒。與桂枝加桂湯。以泄奔豚之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