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感集 · 八 中國思想中對於戰爭的態度
一 戰爭的名稱
戰爭這名詞依現代的解釋是兩個以上的團體,無論是國外或國內,用武力去壓迫或抵抗使一方服從或撤銷其所主張的意志,讓與或收回其所要求的權利。我國古代對於戰爭的名稱很多,所以分為從行為上及從意義上說的兩種。從行為上說的有「戰」。戰是兩國交兵爭鬥的意思。春秋荘公十年左傳「皆陳曰戰」;荘公三十年公羊傳「敵者言戰」。是戰的意義在敵國交兵,彼此列陣。至於一方不列陣,或國內的武力紛爭,或欺騙的行為,都不能叫做戰。桓公十三年公羊傳「內不言戰」,荘公十年公羊傳「戰不言伐,圍不言戰」,昭公十七年公羊傳「作戰不言戰」,都是戰的解釋。其次是攻。攻是打擊攻擊,是積極地侵犯人。這不一定是據理交戰,或者只是貪求無厭的侵略,所以在被攻的方面名之為寇。從意義上說的有『討』,『伐』,等名稱。
討是上伐下的意思,所以宣公十一年公羊傳說「諸侯之義不得專討」。凡討,必因侯國之君犯了罪過,天子自己或命諸侯去征伐他。罪最大的是反叛。王制說:「革制度衣服者為畔。畔者君討」。改革制度衣服是妄自尊大,其結果必至於不朝天子或吞併鄰國,所以天子得去討他。這『討』是天子專用的。孟子說「天子討而不伐,諸侯伐而不討」(告子下),便是這意思。討的別名是『征』。孟子說:「征者,上伐下也。敵國不相征也」,又說,「征之為言正也」(盡心下)。書充征傳「奉辭伐罪曰征」。這都有以武力矯正的意思。與討同義的還有一個『誅』字。周禮太宰職「誅以馭其過」;晉語「小國傲,大國入焉,曰誅」;淮南時則「阿上亂法者誅」;都含有責罰的意思。誅與討稍有不同,前者是大國責罪小國,後者是上國責罰下國,但是往往通用。
伐字古時最常用,每與『征』,『討』,『誅』,連在一起。荘公二十三年左傳,「征伐以討其不然」,意思是以他國所為為非,便用武力去壓迫他,使他改正過來。所以凡伐必得宣布出兵的理由,同時也是布告被伐國的罪狀。荘公二十九年左傳「凡師,有鐘鼓曰伐,無曰侵,輕曰襲」,周禮夏官大司馬職,鄭注,「伐者,兵入其竟,鳴鐘鼓以往,所以聲其罪。」荘公十年公羊傳「觕者曰侵,精者曰伐。戰不言伐。圍不言戰。入不言圍。滅不言入。」所謂『精』是具有充足的理由可以鳴鐘鼓而攻之。周禮夏官大司馬職「以九伐之法正邦國。馮弱犯寡則□之;賊各害民則伐之;暴內陵外則壇之;野荒民散則削之;負固不服則侵之;賊殺其親則正之;族弒其君則殘之;犯令陵政則杜之;外內亂,鳥獸行,則滅之。」這九個名稱統可稱為『伐』,故名『九伐』。依鄭注,□是四面削其他:壇是出其君,更立其次第者;削是削其地;明其不能有;侵是兵加其竟;正是執而治其罪;殘是殺以滅其為惡;杜是杜塞,使不得與鄰國交通;此外伐與滅,意義自明,毋須費解。
此外又有『取』,『略』,『侵』,『寇』,『入』,等名目。荘公十一年左傳「覆而敗之,曰取某師」;昭四年傳「凡克邑不用師徒曰取」。取,原意為切去俘虜之左耳。略是強取,方言:「就室曰搜,於道曰略。略,強取也」;襄公四年左傳「季孫曰略」。注「不以道取曰略」。侵是不具理由去凌犯人,所以說無鐘鼓為侵,觕者為侵。隱公五年穀梁傳「伐不踰時。戰不逐奔。誅不填服。苞人民,歐牛馬,曰侵,斬樹木,壞宮室,曰伐」「侵」別名為『犯』,但不如『侵』的用得多。寇也是搶劫的意思。書舜典「寇賊奸宄」,傳「群行攻劫曰寇」,鄭注「強取為寇」。文公七年左傳「凡兵作於內為亂,於外為寇」。呂覽貴公「大兵不寇」,注「害也」。所謂害,是焚毀人家的宮室,略奪人家的寶貨,殺害人家的人民。入是侵入他國,不久便退的意思。襄公十三年左傳「凡書取,言易也。用大師焉,曰滅。弗地曰入」。注「謂勝其國邑,不有其地」。又,文公十五年左傳「凡勝國曰滅之。獲大戰焉□入之」注。「勝國絕其社稷,有其土地」為滅,「得大都而不有」為入。
除侵略寇賊以外,古人大抵以戰為加諸人國的最高刑罰,只有王者或仁者才可以舉行,所以同是用兵,在意義上便有義與暴堪分別。春秋的書法為後世史家所本,我們只要看所用的名稱便可以知道作戰的意義。
二 戰爭的原因
從名稱的不同,我們可以知道戰爭的原因一定是很多的,古人每以為戰爭是後王的事,在至德之世史不會有的。古司馬法(太平預覽卷二百七十引)說,「有□氏不賞不罰,而民可用,至德也。夏後氏賞而不罰,至教也。殷罰而不賞,至威也。周以賞罰,德衰也」。是看戰爭為後王用來當做終極的刑罪,先王有充足的威德教化,用不著武力。但是「德哀說」要說起來還可以申引,不過我們不能認它是戰爭的原因。可以被看為戰爭的原因的,依我所知,大概可以分為三說。
一、立君說。社會組織不存在的時代只有個人與個人鬥爭,不能算戰爭。戰爭當發生於有社會,立君長之後。君長率領他的群眾去同別的群眾相爭,然後才有戰爭。桓范世要論(太平預覽卷二百七十一引)說:『太古之初,民始有知則分爭。分爭『?則』群。群則智者為之君長。君長立則興兵。所從來久矣。雖聖帝明王弗能廢也,但用之以道耳。故黃帝戰於阪泉;堯伐獾兒,舜征有苗;夏禹,殷湯,周之文武,皆用帥克伐以取天下焉』。這理論,說來是因人有知,有知便免不掉分爭。爭更需要知識,所以有智者出來做領袖,領著群眾去與他群相爭。說者沒有指出所爭的是什麼,但從所引的事例知道是『取天下』,或略人的土地。禮運也說大同之世是沒有兵事的。兵事起於小康之世。作者說『今大道既隱,天下為家,各觀其親,各子其子,貨力為己,大人世及以為禮。城郭溝池以為固。禮義以為紀。以正君臣;以篤父子;以睦兄弟;以和夫婦;以設制度;以立田裡;以賢勇知;以功為己;故謀用是作,而兵由此起。』有了社會組織和倫常的關係便生出詭謀去圖個人的功業,結果便不能不用武力。這也是立君說的一種,
二、無分說。這一個說法是以為戰爭由於生活的資料分配不均,因此起了紛爭。荀子富國說「天下害生縱慾。欲惡同物,欲多而物寡,寡則必爭矣。故百技所成,所以養一人也,而不能兼技,人不能兼官。離居不相待則窮;群而無分則爭。窮者患也;爭者禍也。救患除禍,則莫明分使群矣。疆協弱也;知懼愚也,民下違上,少陵長,不以德為政;如是則老弱有失養之憂,而壯者有分爭之禍矣。事業所惡也;功利所好也;職業無分,如是則人有樹事之患,而有爭功之禍矣。男女之合,夫婦之分,婚姻娉內,送逆無禮,如是則人失合之憂,而有爭色之禍矣。故知者為之分也。」荀子的說法與桓范的不同。桓說分爭由於立君,荀說立君所以使人人於職業有分,於男女有分,於飲食有分,使強不協弱,知不懼愚,下不違上,少不陵長,由於一國,可以推到天下。所以他在底下說,「人之生不能無群。群而無分則爭,爭則亂,亂則窮矣。故無分者,人之大害也;有分者,天下之本利也;而人君者,所以管分之□要也。故美之者,是美天下之本也;安之者,是安天下之本也;貴之者,是貴天下之本也。古者先王分割面等異之也。」如使人人有職業,所做雖有勞佚之分,所享雖有厚薄之別,也不致於爭奪了。
三、不足說。這與無分說的不同處在生活資料不敷。無分是分配得不平均,但不足說也承認不均為爭戰的原因。淮南子本經訓說「衰世人眾,財寡,事力勞而養不足,於是憤爭生。仁者以救爭也,財足人瞻,貪鄙憤爭不得生焉。」兵略訓說,「凡有血氣之蟲,含牙帶角,前爪後距。有角者觸;有齒者噬;有毒者螯;有蹄者跌;喜則有戲,怒而相害,天之性也。人有衣食之情,而物弗能足,故群居雜處,分不均,求不瞻則爭。爭則強協弱而勇侵怯。……有聖人勃然而起,乃討強暴,平世亂,夷險除□,以濁為清,以危為寧,故人不得中絕。……故聖人之用兵也,若櫛發耨苗,所去者少,而所利者多。殺無罪之民而養無義之君,害莫大焉。殫天下之財而瞻一人之欲,禍莫深焉。」淮南子以戰爭是出於天性。因為物不足而致分不均,求不瞻,結果必致強協弱,勇侵怯。要平定暴亂須得聖人出來,把殘暴的去掉,像櫛發耨苗一樣,所去的少,而所利的多。
三 對於戰爭的態度
關於戰爭的原因已如上述,各說都有認戰爭為必要的傾向,只看用得合宜與否而已。吳子論兵的種類說,「凡兵之所起者有五:一曰爭名,二曰爭利,三曰積惡,四曰內亂,五曰因飢。其名又有五:一曰義兵,二曰強兵,三曰剛兵,四曰暴兵,五曰逆兵。禁暴救亂曰義;恃眾以伐曰強;因怒與師曰剛;□體貪利曰暴;國亂人疲,舉事動眾曰逆。五者之服,各有其道:義必以禮服,強心以謙服,剛必以辭服;暴必以詐服;逆必以權服。」(□國)魏相論用兵的意義說:「救亂□暴,謂之義兵。兵義者王。敵加於己,不得已而起者,謂之應兵。兵應者勝。爭恨小故,不忍憤怒者,謂之憤兵。兵憤者敗。利人土地貨寶者,謂之貪兵。兵貪者破。恃國家之大,矜人民之眾,欲見威於敵者,謂之驕兵。兵驕者滅。此五者,非但人事,乃天道也。」(前漢書卷七十四,魏相傳)看來,只有義兵與應兵是可以有的。以戰爭絕對的需要,在中國思想里找不出來;同樣地,絕對的和平或不抵抗也不是中國思想。中國思想家對於戰爭的態度,積極方面是主張義戰與應戰,消極方面是非攻。反對戰爭的思想在春秋末年已經出現,宋向戍猖晉楚弭兵,孟子倡春秋無義戰之說,墨子立非攻之論,都近乎反對戰爭。向戍的弭兵說只為政治作用,沒有多大的效果。孟子雖說春秋無義戰,也可主張『王師無敵』。他說「有人曰,我善為陳,我善為戰,大罪也。國君好仁,天下無敵焉。南面而征,北夷怨:東面而征西夷怨;曰,『奚為後我?』武王之伐殷也,革車三百輛,虎賁三千人,王曰借『無畏,寧爾也,非敵百姓也。』若崩厥角稽首。征之為言正也,各欲正己也,焉用戰?」(盡心下)他並不以武王伐殷為非。墨子說兼愛,也不是反戰,乃是非攻。非攻是反侵略,不反對自衛的抗戰。墨子的門人多有兵事知識,可知他只是反對攻略人,至於防守抗戰的行為,他是主張的。在非攻里,他說得很詳明。『今有一人入人園圃,竊其桃李,眾聞則非之,上為政者,得則劃之,此何也?以虧人自利也。至攘人犬豖雞豚者,其不義又甚入人園圃竊桃李。是何故也?以虧人越多,其不仁茲甚,罪益厚。至入人欄廐,取人牛馬者,其不仁義又甚攘人犬豖雞豚。此何故也?此其虧人越多,其不仁越甚,罪益厚。殺不辜他人也,其衣裘,取戈劍者,其不義又甚入人欄廐,取人牛馬。此何故也?以其虧人越多,其不仁茲甚矣,罪益厚。當此天下之君子皆知而非之,謂之不義。今至大為攻國,則弗知非,從而譽之,謂之義,此何謂知義與不義之別乎?』墨子這片話都是指著不義的侵略來說的,雖比儒家的態度來得和平,但他也說「入國而不存其士,則亡國矣。」(親士)古時,『士』不是今日之所謂『文士』,乃是『武士』是『戰士』。這種士可以執干戈,也可以定謀略,是理想的公民。
儒家對於戰爭的態度是很明白的,他的根本觀念也站在仁義上來反對攻略他人。能去爭奪,固然最好不過,不得已而用兵,則當依仁義而行。兵也是不可廢的。孔子說,「善人教民七年亦可以即戎矣;」又說,「以不教民戰,是謂棄之。」(論語子路)洪範八政之八為師,明國家的建立,武力是不能少的。禮運說:(爭奪相殺,謂之人患。聖人之所以尚辭讓,去爭奪,舍禮何以治之?)樂記「樂至則無怨,禮至則不爭,」意思是禮樂可以消滅戰爭,如禮樂公十二年左傳「夫武:禁暴,戢兵,保大,定功,安民,和眾,豐財者也。」明武力要在這七個條件之下才可以用。僖公二十二年穀梁傳說「古者被甲嬰胄非以興國也,則以征無道也。」這正合七德的思想。有人以為七德中的豐財是國家的經濟發展,要發展就得侵略他國來增益自己。但傳明說,利人之幾,而安人之亂以為己榮,何以豐財?」所以豐財也得合乎道義,若乘他人的危難去掠奪人的,就不算為義。世要論說:「聖人之用兵也,將以利物,不以害物也;將以救亡,非以危存也。」說得最有意義。戰爭若是基於富強自己而侵毀他人的生活,那便是暴賊的行為。孟子曰,「今之事君者,皆曰我能為君闢土地,充府庫,今之所謂良臣,古之所謂民賊也。君不鄉道,不志於仁,而求富之。是富桀也。我能為君約,與國戰必克,今之所謂良臣,古之所謂民賊也,君不鄉道,不志於仁,而求為之強戰,是輔桀也。由今之道,無變今之俗,雖與之天下,不能一朝居也。」(告子下)
道家思想對於戰爭雖不主張,但以為在不得已的時候也無妨一行。老子說,「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強天下。其事好還。師之所處,荊棟生焉;大軍之後,必有凶年。……」又說,「夫佳兵者不祥之器,物或惡之,故有道者不處。是以君子居則貴左,用兵則貴右,兵乃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得已而用之。恬澹為上,勝而不美。而美之者,是樂殺人也,夫樂殺人者,不可得志於天下矣。」道家也看用兵是失道以後的事,能夠避免是最好不過的。若是為除暴正亂,就當本於仁義,不可多事殺掠。淮南子兵略說,「古之用兵者非利土壤之廣,而貪金□之略,將以存亡繼絕。平天下之亂,而除愚民之害也,」本經訓又說,「古者天子一畿,諸侯一同,各守其分,不得相侵。有不行王道者,暴虐萬民,爭地侵壤,亂政犯禁,召之不至,今之不行,禁之不止,論之不變,乃舉兵而伐之。晚世務廣地侵壤,併兼無已,舉不義之兵,伐無罪之國,殺不辜之民,絕先聖之後。大國出攻,小國城守,驅人之牛馬,傒人之子女,毀人之宗廟,遷人之重寶,流血千里,暴骸滿野,以贍貪主之欲,非兵之所為生也。敵兵者所以討暴,非所以為暴也。……用兵有術矣,而義為本。」
法家是實際主義者,對於戰爭也是認為必要的。韓非子在五毒里舉徐偃王行義反為荊文王所滅,舜舞王戚而有苗格為例,說「上古竟於道德,中世逐於智謀,當今爭於氣力」。用智謀的時代不能行道德仁義,爭氣力的時代,不能偏用智謀。關於這點,作者又舉齊將攻魯,魯使子貢去遊說齊人,但不能制止齊人的侵伐為例,說,「偃王仁義而徐亡;子貢辨智而魯削,以是言之,夫仁義辨智非所以持國也。去偃王之仁,息子貢之智,循徐魯之力,使敵萬乘,則齊荊之欲,不得行於二國矣。」所以戰爭是必要的,只要理由正當便可以。又,在八奸里作者說人臣有八種引誘人君或百姓成就奸邪的方術,其第八種名呼『四方』。「何謂四方?曰,君臣者,國小則事大國,兵弱則畏強兵。大國之所索,小國必聽。強兵之所加,弱兵必服。為人臣者,重賦斂,盡府庫,虛其國以事大國,而用威求誘其君。甚至舉兵以聚邊境,而制斂於內。薄者數內大使以震其君,使之恐懼。此之謂四方。」意思是小國應當安分守己,聽從大國,切不可輕舉妄動。這當然是從小國的地位說,自己需要量力才可以用兵,至於大國來攻,就不能用子貢之辨,非用武力去周旋不可。攻人的國也需要理由,故管子霸言說,「夫先王之伐也,舉之必義,用之必暴,相形而知可,量力而知攻,攻得而知時。……□搏國不在敦古,理世不在善攻,霸王不在成曲。……」不敦古是舉事合於時代。不善攻是能免掉戰爭可用□宜的計謀就用。不成曲,『曲』或解作『典』,是不必守成法的意思,但有解作全大體的,總之法家是講實際的,應付事情不必依往古的成法;也不必斤斤於道德仁義,必要時,用詭謀,用武力都無妨。
兵家以為戰爭是應天順人的事。吳子說「夫道者,所以反本復始;義者,所以行事立功;謀者,所以違害就利,要者,所以保業守成,若行不合道,舉不合義,而處大居貴,患必及之。是以聖人綏之以道,理之以義,動之以禮,撫之以仁。此四者,修之則興,廢之則衰。故成湯討桀而夏民喜:周武伐紂而殷人不非;舉順天人,故能然矣。」(圖國)戰爭雖是兇殘的事,但必依於仁愛而行,因為戰爭不是為殺人,乃是使人得到福利。司馬法仁本說,「古者以仁為本,以義治之謂之正。正不獲意則權。權出於戰(戰出於權,)不出於仁也。是故殺人安人,殺之可也,攻其國,愛其民,攻之可也。以戰止戰,雖戰可也。故仁見親,義見說,智見恃,勇見方,信見信。內得愛焉,所以守也。外得威焉,所以戰也。戰道:不違時,不歷病,所以愛吾民也;不加喪,不因凶,所以愛夫其民也;冬夏不興師,所以兼愛其民也;故國雖大,好戰必亡:天下雖安,忘戰必危。」這就是胡林翼所謂「用霹靂手段,顯菩薩心腸」的意思。仁本又說,「古者□奔不過百步,縱綏不過三舍,是以明其信也。不窮不能,而哀憐傷痛,是以明其仁也。成列而鼓,是以明其信也。爭義不爭利,是以明其義也;又能舍服,是以明其勇也。知始知終,是以明其職也。」用兵得具備禮、仁、信、義、勇、智,兵家的思想與儒家是一致的。孔子以足食、足兵、民信、為政治的三個要領,三者之中,兵在不得已的時候可以去掉,這不是忘戰,是先要立信足食,然後談得到武備的意思。民苦無信或糧食不足,是社會組織先已紛亂,那能再修武備呢?兵家又說戰爭是衰世的事,這也是諸家共同的看法。三略中略說。『夫三皇無言而化流四海,故天下無所歸功。帝者體天則地,有言有令,而天下太平,君臣讓功,四海化行,百姓不知其所以然。』……王者制人之道,降心服志,設矩備衰,四海會同,王職不廢,雖有甲兵之備,而無戰鬥之患。……霸者制士以構,結士以信,使士以賞。……是三略為衰世作。』戰爭實在霸者出世以後才猛烈起來,在古聖王的時代知識備而不用。者當然是一種理想,但作者的意思是誡戰;並不在歷史的證明。下略說「夫能扶天下之危者,則據天下之安;能除天下之憂者;則享天下之樂;能救天下之禍者;則獲天下之福……賢人之政,降人以體。聖人之政,降人以心。體降可以圖始。心降可以保終。降體以禮;降心以樂。所謂樂者,非金石絲竹;謂人樂其家,謂人樂其俗,謂人樂其業,謂人樂其都邑,謂人樂其功令,謂人樂其道德。如此,人君者乃作樂以節之,使不失其和。」這片說話真是可以代表兵家對於作戰的理想。他與儒家理想的可以說是完全相同。
四 結論
中國人一向以陳兵為行『禮』,所以『軍』為五禮之一。從這點看來中國思想中對於戰爭的見解是和平的軍備論武裝和平論。不過武裝和評論被近人用作擴充軍備是實,而以和平為各的解法,故不如另造一個和平的軍備論。和平的軍備主義須具有武裝七德,同時不能忘記使人生得享三略。謂『樂』,而達到武力是備而不用的境地,中國名軍政為『武備』,這『備字』很可以表現和平的軍備主義的思想。曾國藩說,「今日白廢莫舉,千瘡並潰,無可收拾,獨賴此耿耿精忠之寸衷,與斯民相對於骨獄血淵之中,冀其塞絕,流之人慾,以挽回厭亂之天心,庶幾萬一有補。不然,但就時局而論之,則滔滔者吾不知其所底也。」他底說是為當時用兵而說的,但到今日,我們也應當有同感。我們今日的血戰,其意義也是為塞絕敵人之貪慾,雖然吾民日日處於骨獄血淵之中,將肉與血來同敵人的火與鐵相拼,只有心不降服,協力抵禦,終可使敵人的武器失掉效用,因為無勇,無信,不仁,不義的侵略,是不能站住的。
此篇是在嶺南大學的榮譽學會所講的底稿。當日大雨滂沱,會眾大都聽不清楚,加之所引古語極多,講述多未透徹,抱歉得很。
(一九三九香港載大風旬刊第二十六期地山附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