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 · 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卷第八十四
彌勒菩薩說
唐三藏沙門玄奘奉詔譯
韓清淨科記
攝異門分之下
戊四、第四嗢柁南2 己一、嗢柁南標
複次,嗢柁南曰:
欲三種延請 法僧惠施故 厭梵志無常 聚沫等為後
己二、長行別釋9 庚一、欲三種差別2 辛一、標釋三種3 壬一、宣說顛倒2 癸一、出依事
諸欲無常虛偽不實者,謂於諸欲宣說顛倒,以是四種顛倒事故。
以是四種顛倒事故者:謂彼諸欲是四顛倒所依事故。
癸二、釋顛倒
當知此中,虛故無我,偽故不淨,不實故苦,由於是處樂非實故。
壬二、名妄法等2 癸一、說名妄法
然彼諸欲似常等現,說名妄法,顛倒事故。云何諸欲名為妄法?為顯此義,說幻事喻。雖非常等,然似顯現,故同彼法。
癸二、誑惑愚夫
誑惑愚夫者,謂無聞愚夫,於彼諸欲不如實知,故於長夜恆被欺誑,深生染著,為變壞苦之所逼觸;諸聰慧者則不如是,如實知故。
壬三、喻諸過患8 癸一、喻枯骨
又彼諸欲,喻枯骨者,令無飽故。
癸二、喻段肉
喻段肉者,多所共故。
多所共故者:謂為眾多所共有故,由是義顯能為他奪。簡非不共,故作是說。
癸三、喻草炬
喻草炬者,是非法行、惡行因故。
癸四、喻一分炭
喻一分炭者,增長欲愛大熱惱故。
癸五、喻大毒蛇
喻大毒蛇者,為諸聖賢所遠離故。
癸六、喻夢所得
喻夢所得者,速散壞故。
癸七、喻所假借莊嚴具
喻所假借莊嚴具者,托眾緣故。
癸八、喻諸樹端爛熟果
喻諸樹端爛熟果者,危亡地故。
辛二、不淨異名2 壬一、總句
又不淨者,是其總句。
壬二、別句
言臭穢者,受用飲食變壞成故。屎尿不淨變壞所成,故名臭處。諸肉血等變壞所成,故名生臭。可厭逆者,受用淫慾變壞所成,可惡逆故。
庚二、延請差別3 辛一、招延奉請2 壬一、出所應
複次,應招延者,約舍世財。應奉請者,約盡貪愛。
壬二、釋所由
欲求果報,是故招延。欲求解脫,是故奉請。
辛二、應合掌應和敬
應合掌者,即為二事而延請時。應和敬者,應設禮拜問訊等故,應可與彼戒見同故。
辛三、無上福田世應奉施
無上福田世應奉施者,於彼惠施果無量故。
庚三、法差別4 辛一、教法攝2 壬一、善說
複次,善說者,文義巧妙故。
壬二、現見
現見者,於現法中可證得故。
辛二、證法攝2 壬一、滅諦異名6 癸一、無熱
無熱者,離煩惱故。
癸二、無時
無時者,出三世故。
癸三、難引
難引者,老病死等不能引故。
癸四、難見
難見者,天等趣中不可見故。
癸五、內自所證2 子一、簡異生
內自所證者,唯信他等不能證故。
子二、出唯聖
諸有智者者,謂學無學。
癸六、為舍為洲等
為舍、為洲、為救、為歸、為趣者,由後後句釋前前句,顯出離義。
為舍為洲等者:集論中說:何故此滅復名舍宅?無罪喜樂所依事故。何故此滅復名洲渚?三界隔絕故。何故此滅復名弘濟?能遮一切大苦災橫故。何故此滅復名歸依?無有虛妄意樂方便所依處故。何故此滅名勝歸趣?能為歸趣一切最勝聖性所依處故。(集論五卷十四頁31,682a)由是當知諸差別義。今說由後後句釋前前句,義顯出離漸次應知。
壬二、道諦漸次2 癸一、標名正見
又能了知四聖諦故,名為正見。
癸二、釋漸次相4 子一、生起等
言生起者,於一切時容可生故。已生起者,於過去世住無學位。今生起者,於現在世或已證得,或修圓滿。當生起者,或未證得,或勤修習。
子二、應修應習等
應修、應習、應多修習者,隨其所應,如前當知。
應修應習等者:前說:若修者,謂由了相作意故。若習者,謂由勝解作意故。多修習者,謂由余作意故。又若修者,謂於所知事而發趣故。若習者,謂無間、殷重修加行故。多修習者,謂於長時熟修習故。(陵本八十三卷二十頁6338)由是當知彼差別義。或作意攝、或加行攝,所望有別,是故此說隨其所應。
子三、應隨護
應隨護者,遠離隨順退墮法故。
子四、應觸應作證
言應觸者,由身體故。應作證者,或果、或勝智,如說:我已證道故。
辛三、說法攝10 壬一、應時而說
應時而說者,若了知彼願樂欲聞及堪聞者,方可為說。坐卑座等,是名為時。
坐卑座等者:菩薩地說,菩薩說正法相,應以其時。謂當安住如法威儀而為他說,非不安住如法威儀。不為無病處高座者而說正法,不為坐者立說正法,不應居後為前行者而說正法,不為覆頭而說正法。(陵本三十八卷十六頁3151)此應准知。
應當序說先時所作。
應當序說先時所作者:聲聞地說:善說正法,謂於時時能善宣說初時所作無倒言論。所謂施論、戒論、生天之論。於諸欲中,能廣開示過患出離清淨品法。(陵本二十五卷四頁2085)此應准釋。
壬二、殷重為說
若了知彼是增上已,即便殷重,隨其所能,盡己所有而為說法。為欲開示彼彼差別未曾有義,非直華詞樂說而已。
若了知彼是增上已者:謂了知彼願樂欲聞及堪聽聞,不於下劣而生喜足,名是增上。
壬三、次第隨密隨會
次第者,開示義故。隨密者,設妨難故。隨會者,顯釋彼故。
壬四、令歡喜令愛樂令喜樂
令歡喜者,化受教者故。令愛樂者,化處中者故。令喜樂者,化誹謗者故。
壬五、贊勵訶擯
贊勵者,求彼實德,以稱順心,發自言音揄揚讚美。訶擯者,觀彼實過,以無恚心,發自言音開示訶責。
壬六、道理
道理者,具四道理故,謂觀待道理、作用道理、法爾道理、證成道理。
壬七、有益無雜有法
有益者,於所為處不棄捨故。
於所為處不棄捨者:利益有情,名所為處。如法授與,名不棄捨。
無雜者,無雜亂故,有系屬故。
無雜亂故等者:不非時說,名無雜亂。前後義趣非不相屬,名有系屬。
有法者,能引義故,依於苦等有無量種出離遠離所生法故。
依於苦等者:謂依苦等四聖諦法應知。
壬八、如眾會
如眾會者,隨剎帝利等四種會眾所堪能故。
壬九、慈心利益心哀愍心
以慈心者,為欲令彼得樂義故。利益心者,云何當令若有殷重聽聞正法,皆得悟解,獲大利益故。哀愍心者,欲令彼修法隨法行故。
壬十、無所依無輕懱等
無所依者,不為利養恭敬名稱故;謂不依止衣服等事,亦不依止禮敬等事,唯欲令他悟入正法。又不於他有所輕懱,乃至廣說不自高者,不為利養恭敬事故,作如是言:唯我能知如是法律,非汝等輩;乃至廣說贊己[1]功德,談彼過失。
辛四、聽法攝2 壬一、無雜染心3 癸一、遠離貢高雜染3 子一、應時而聽
於時時間應聽法者,至如是時,應自觀察:我今說法多有所作,他說法時,應正了知,勿我於中當為障礙。
子二、殷重恭敬而聽
即便殷重,以謙下心坐於卑座,具足威儀,隨其所能聽聞正法,起恭敬相。
子三、不為損害等
為欲啟悟先未解義,而興請問。若不悟解,或復沈疑,終不譏誚。於其勝者,恭敬隨順;於等、於劣,恭敬法故,亦不輕懱。
癸二、遠離輕慢雜染3 子一、恭敬說法師
於說法師深生尊重。如說法者,當獲無上大果勝[2]利故。
子二、不輕法
不輕法者,不作是言:此非綺飾文字章句,所有文句悉皆粗淺故。
子三、不輕法師
不輕法師者,不作是言:彼於我所種姓卑劣等故。
癸三、遠離怯弱雜染
不自輕者,不作是言:我於解法無有力能。於其所證無怯劣故。
壬二、無散亂心5 癸一、奉教心
奉教心者,無惱亂心,唯欲求解故。
癸二、心一趣
心一趣者,為欲領解文句差別故。
癸三、屬耳聽
屬耳聽者,為欲了知音韻差別故。
癸四、修治意
修治意者,為欲悟入甚深義故。
癸五、於一切心無不繫念
於一切心無不繫念者,為欲無間領解音韻文句義故,無不了知、無不通達而空過者。
庚四、僧差別5 辛一、正行攝2 壬一、正行異名2 癸一、總句
複次,言正行者,謂是總句。
癸二、別句2 子一、第一義4 丑一、應理行
應理行者,住果有學。
丑二、質直行
質直行者,住於向道。
丑三、和敬行
和敬行者,是其無學。由彼唯於大師、正法及學處等深恭敬故。
丑四、隨法行
隨法行者,於因轉時法隨法行。由聞他音,內正如理而思惟故。
子二、第二義
又應理行者,是其正道及果滅行。質直行者,如其聖教而正修行,無諂無誑,如實顯現。和敬行者,與六堅法而共相應。
與六堅法而共相應者:謂六和敬名六堅法應知。
隨法行者,法隨法行。
壬二、正行果異名
諸阿羅漢諸漏永盡,乃至廣說。
諸漏永盡乃至廣說等者:此中諸阿羅漢種種廣說,如聲聞地別列其相,隨應當知。(陵本三十四卷二十五頁2808)
最極究竟,乃至廣說。亦名出離,超出坑塹,越度坑塹,乃至廣說。永斷五支,成就六支,乃至廣說。獲得預流不顛墜法,決定趣向三菩提果,乃至廣說。如是一切,於自處所攝事分中,我當廣說。
辛二、大師子攝2 壬一、總句
又大師子者,是其總句。
壬二、別句2 癸一、諸句差別5 子一、腹所生
腹所生者,簡去異生卑劣子故。
子二、口所生
口所生者,從說法音而誕生故。
子三、法所生
法所生者,如理作意、法隨法行之所生故。
子四、法所化
法所化者,從法身路而得成立,相似法故。
子五、法等分
法等分者,受用無漏法之財寶,相似法故。
癸二、圓滿差別2 子一、標
如是諸句,顯示增上生圓滿,及父相似法生圓滿。
子二、配2 丑一、顯示增上生圓滿
謂初句,於其增上生圓滿中,遮器過失;第二句,遮其精血不淨所生;第三句,遮其欲貪非正法生。如是三句,顯示增上生圓滿。
丑二、顯示父相似法生圓滿
第四句,顯示自體相似之法;第五句,顯示受用相似之法。如是二句,顯示父相似法生圓滿。
辛三、序集攝3 壬一、標差別
又序者,是緣。集者,是因。
壬二、釋異名
緣增上故,名彼種類。因增上故,名彼所生。
壬三、明建立
雖因所生,藉緣勢力方得生起,為彼依故。又於此中後句釋前。
又於此中後句釋前者:前說集者,是其後句;序者,是其前句。由有因故,緣可為依,是名後句釋前句義。
辛四、善見攝2 壬一、總句
又善見者,是其總句。
壬二、別句2 癸一、別辨2 子一、善知善思惟
言善知者,知法義故。善思惟者,如其正理而思惟故。
子二、善黠慧善通達
善黠慧者,全分知故。善通達者,如實知故。
癸二、結顯
由後二句,顯善見性;由前二句,顯彼加行。
辛五、聖攝3 壬一、聖
又言聖者,是無漏故,及在聖者相續中故。
壬二、出離
言出離者,出離三界一切苦故。
壬三、決達
言決達者,究竟出離無退轉故。
庚五、師德差別5 辛一、為本為眼為依
複次,諸法皆以世尊為本者,由佛世尊是其最初現等覺故。世尊為眼者,現等覺已,為諸天人等開示故。世尊為依者,所說法中,隨所生起一切疑惑皆能遣故。
辛二、能為眼能為智
又佛世尊能為眼者,謂能引發俱生慧故。能為智者,謂能引發加行慧故。
辛三、能為義能為法
能為義者,謂能引發思所成慧故。能為法者,謂能引發聞所成慧故。
辛四、能決了不顯了義
不顯了義能決了者,一切疑惑皆能斷故。
辛五、能為一切義所依
能為一切義所依者,謂能引發一切世間及出世間興盛事故。
庚六、厭差別2 辛一、由位別2 壬一、厭離欲等
複次,厭者,謂於見道。言離欲者,謂於修道離欲究竟。所言滅者,謂於無學一切依滅。
壬二、料簡位次
前之二種,於加行位修習厭行及離欲行;後之一種,在無學位行於滅行。
辛二、由相別2 壬一、厭及離欲
又言厭者,由見諦故,於一切行皆悉厭逆。言離欲者,由於修道永斷貪故。
壬二、解脫遍解脫
言解脫者,由離貪故,一向安隱,於余煩惱心得解脫。遍解脫者,煩惱斷故,於生等苦普得解脫。
庚七、梵志差別2 辛一、標辨五句5 壬一、是為婆羅門
複次,是為婆羅門者,究竟到彼岸故,蠲除諸惡故,是為其相。
壬二、無猶豫等
無猶豫等者,於自所證離疑惑故。
壬三、斷諸惡作
斷諸惡作者,於應作事無不作故,不應作事無有作故。
壬四、離諸貪愛
離諸貪愛者,無有利養恭敬愛故。
壬五、於有非有著無有隨眠2 癸一、出永斷
於有非有著無有隨眠者,隨眠永斷故。
癸二、釋有非有
當知此中,若現在世、若未來世名之為有,其過去世名為非有。
辛二、料簡其義2 壬一、第一義2 癸一、總標觀察
由此諸句,無倒觀察婆羅門相。
癸二、配釋別相2 子一、前三句
由前三句,顯示多聞及與正知觀見[3]其相。
子二、第四句2 丑一、顯所由
或謂不正修習善品,故復顯示第四一句觀察其相。
丑二、辨所著2 寅一、略標列2 卯一、標八種
此中著者,謂八種著。
卯二、攝二種2 辰一、別辨2 巳一、非有攝
於非有中,作愁憂著。
巳二、有所攝2 午一、於現在世
於現在世所攝有中,有五種著。一、作修治,二、作救護,三、作我所,四、作高勝,五、作下劣。
午二、於未來世
於未來世所攝有中,作行、作動。
辰二、總顯
總於三處,作極厚重、作極甘味。
總於三處者:過去、現在、未來三時差別,說名三處,時依處故。
寅二、隨別釋4 卯一、作愁憂
作愁憂者,所愛變壞故。
卯二、作修治等
作修治者,養育攝藏故。作救護者,於逼惱處求作救護故。作我所者,執為我所故。作高勝者,計我為勝而起憍慢故,如世尊言:世間眾生慢為高幢故。作下劣者,計我為劣而起憍慢故。
卯三、作行作動
言作行者,是其希望未來世愛。言作動者,既希望已,方便追求。
卯四、作極厚重等
作極厚重者,是所愛樂,非可食用,謂金銀等應可貿易。作極甘味者,是可食用。
壬二、第二義3 癸一、顯義
復有差別。謂此五句,略顯得道、道果作證。
癸二、配句2 子一、配初句
是為婆羅門者,略顯得道。
子二、配余句2 丑一、標
無猶豫等、斷諸惡作、離諸貪愛、於有非有著無有隨眠者,如是諸句,略顯獲得道果作證。
丑二、釋
於記所解疑惑斷故,於所行中一切忘失法行斷故,於未來世苦因斷故,現在苦因粗重斷故。
癸三、釋名3 子一、有
所言有者,謂此義中,當知於其三界所攝諸相作意。
子二、非有
言非有者,於無相界作意思惟。
子三、著2 丑一、出體
所言著者,謂此義中是貪瞋痴。
丑二、料簡3 寅一、辨品類2 卯一、有學無學
如無相定,諸有學者猶有隨眠,非阿羅漢得有尋思、戲論、著、想四種雜染。
卯二、出家在家
前二是出家品,後二是在家品。由有著隨眠,故彼得生起。
寅二、釋雜染2 卯一、出家攝
諸出家者,由追憶念曾所更境,故有尋思;動亂現行,故有戲論。
卯二、在家攝
諸在家者,住現前境,有著、有想;由有染著,取諸相故。
寅三、廣因緣
復有二種雜染因緣,謂不如理作意及順彼處法。由此因緣,彼得生起,是故說此為彼因緣。
庚八、無常差別2 辛一、苦聖諦攝2 壬一、辨四行2 癸一、無常苦義2 子一、征
複次,所有無常皆是苦者,義何謂耶?
子二、釋2 丑一、第一義
若有無常眾同分者,有生老等眾苦生起。
丑二、第二義
若依諸觸有諸受者,彼皆變壞,生已尋滅,故說諸受皆悉是苦。
癸二、空無我義
若有生等苦法及有壞等苦法,彼皆無我。自非我故,於是處所亦無有我,由此攝受空、無我行。
自非我故等者:謂諸行中我不可得,名自非我,由此攝受趣入空行。又彼諸行,與其自相及無常相、苦相相應,彼亦一切從緣生故,不得自在;不自在故,皆非是我,是名於是處所亦無有我;由此攝受入無我行。
壬二、明慧忍2 癸一、解了等解了審解了
又解了者,聞所成慧,諸智論者如是說故。等解了者,思所成慧。審解了者,修所成慧。
癸二、喜樂等喜樂遍喜樂
即於如是三慧行中,所有諸忍,名為喜樂、若等喜樂、若遍喜樂。
辛二、隨觀等攝2 壬一、舉差別
又有無常隨觀、斷隨觀、離欲隨觀、滅隨觀者,如聲聞地已廣分別。
如聲聞地已廣分別者:聲聞地說:無常隨觀入息出息,及與斷、離欲、滅入息出息。如彼廣分別義應知。(陵本二十七卷十三頁2286)
又無常力之所損害,乃至廣說。當知此中,增一略文顯無常等差別,障礙差別為後,如其所應。
壬二、明證得2 癸一、得所未得及上作證
為欲獲得所未得者,最初得故,或先下劣有所證故。於上差別而作證者,謂於其斷而作證故。
癸二、觀察審慮如理觀察2 子一、略說義
言觀察者,此說于慧。言審慮者,說三摩地。如理觀察者,此說二法無顛倒轉。
此說二法無顛倒轉者:慧、三摩地,說名二法止觀雙運。圓滿清淨,名無顛倒轉。
子二、廣無例
雖實無有而顯現者,謂於此中實無樂故。虛者,空無我故。偽者,不淨故。不堅者,無常故。此則顯示無四顛倒。
庚九、聚沫等差別5 辛一、色如聚沫2 壬一、標四因
複次,色如聚沫者,速增減故,水界生故,思飲食味水所生故,不可揉捼故。
壬二、隨難釋2 癸一、不可揉捼
非如泥團可令轉變造作余物,是故說言不可揉捼。
癸二、非聚似聚
又實非聚,似聚顯現,能發起一有情解故。
速增減故等者:速增減者,喻聚無常。水界生者,喻緣攝受。思飲食味等者,喻喜為因。不可揉捼者,喻不隨己欲。由是故說色如聚沫。
辛二、受喻浮泡2 壬一、標義
受喻浮泡者,三和合生,不久堅住相似法故。
壬二、別釋2 癸一、如地如雲如雨
言如地者,所謂諸根,彼生依故。言如雲者,謂諸境界。言如雨者,所謂諸識。
癸二、如雨擊如浮泡
如雨擊者,所謂諸觸。如浮泡者,所謂諸受,速疾起謝,不堅住故。
辛三、想同陽焰
想同陽焰者,飆動性故,無量種相變易生故,令於所緣發顛倒故,令其境界極顯了故,由此分別男女等相成差別故。
辛四、行類芭蕉2 壬一、征義
云何行類芭蕉?
壬二、釋句3 癸一、如明眼人利刃入林
如明眼人者,謂聖弟子。言利刃者,謂妙慧刀。言入林者,謂於五趣舉意攀緣,種種自性眾苦差別同樹法故。
癸二、為取端直芭蕉柱及截根披葉
為取端直芭蕉柱者,謂為作者、受者我見。截其根者,謂斷我見。披[4]折葉者,委細簡擇唯有種種思等諸行差別法故。
癸三、彼於其中都無所獲何況堅實
彼於其中都無所獲者,謂彼經時無堅住故。何況堅實者,何況有餘常恆實我、作者、受者而可得見。
辛五、識如幻事2 壬一、征
云何識如幻事?
壬二、釋2 癸一、第一義2 子一、引句2 丑一、幻士住四衢道
言幻士者,隨福、非福、不動行識。住四衢道者,住四識住。
丑二、造作四種幻化事
造作四種幻化事者,謂象馬等,如象身等雖現可見,而無真實象身等事。
子二、合法
如是應知隨福、非福、不動行識,住四識住,雖有作者及受者等我相可見,然無真實我性可得。
癸二、第二義
又識於內隱其實性,外現異相,猶如幻像。
丁二、黑品攝2 戊一、結前生後
複次,已說白品異門。黑品異門,我今當說。
戊二、標釋一切2 己一、嗢柁南標
嗢柁南曰:
生老死藏等 可欣等煩惱 廣說貪瞋痴 少等差別等
己二、長行別釋9 庚一、生差別5 辛一、生等生出
所言生者,謂初結生,即名色位。等生則是胎藏圓滿。出謂出胎。
辛二、現起
現謂嬰孩,乃至少年及中年位。起者,乃至極老年位。
辛三、蘊得界得處得
又蘊得者,謂名色位。界得,即是於此位中,彼種子得。言處得者,名色增長,六處圓滿。
蘊得界得處得者:如有尋有伺地釋應知。(陵本十卷二頁731)
辛四、諸蘊現
諸蘊現者,謂從出胎乃至老位。
辛五、命根起
命根起者,舍故眾同分,取新眾同分。
庚二、老差別6 辛一、蹎蹶皓首襵多
複次,言蹎蹶者,年衰邁時,行步去來多僵仆故。言皓首者,發毛變改白銀色故。言襵多者,皮緩皺故。
辛二、衰熟朽壞
言衰熟者,年衰邁時,即彼黃皴無光澤故。言朽壞者,勢力勇健皆無有故。
辛三、脊傴曲多黑子
脊傴曲者,身形前僂,憑杖行故。多諸黑子莊嚴身者,青黑雜黶遍支體故。
辛四、惛耄羸劣
言惛耄者,於所作事經行住等無多能故。言羸劣者,諸根於境無多能故。
辛五、衰退遍衰退
言衰退者,念智慧等無多能故。遍衰退者,即諸根等,經彼彼念瞬息等位漸損減故。
辛六、諸根熟諸行朽體腐敗
諸根熟者,即彼衰廢無堪能故。諸行朽者,根所依處時經久故。體腐敗者,即彼所說性衰變故。
即彼所說性衰變故者:謂壽量將盡,身形臨壞,於諸事業無復功能。如有尋有伺地說應知。(陵本十卷三頁735)
庚三、死差別4 辛一、殞終
複次,殞者,捨身形故。終者,臨死時故。
辛二、喪歿2 壬一、第一義
喪者,若於是時屍骸猶在。歿者,若於是時屍骸殄滅。
壬二、第二義
又喪者,據色身故。歿者,據名身故。
辛三、壽退暖退命根滅
壽退、暖退者,將欲終時,余心處在。命根滅者,一切壽量皆窮盡故。
辛四、死殂落
死者,其識棄捨心胸處故。殂落者,從死已後,或一七日,或復經於二三七日。
庚四、藏等差別6 辛一、藏護覆
複次,一切愚夫異生,於其六處,由執我故,名藏;執我所故,名護;由薩迦耶以為根本,各異世間見趣差別我慢增上愛現行故,名覆。
辛二、味結合
於順樂受所有六處有貪慾故,名味。於順苦受所有六處有瞋恚故,名結。於順不苦不樂受所有六處有愚痴故,名合。
辛三、隨眠系屬執著
於過去世所有六處有顧戀故,名隨眠。於未來世所有六處有希望故,名系屬。於現在世所有六處有耽染故,名執著。
辛四、執我所及慢
於自攝受他身六處,執為我所。於劣中勝非自攝受他身六處,依慢種類,發起於慢。
辛五、希求厚重
於不定地欲界所系,發起後後所有希求。於其定地色無色系,如其所應,由廣大微妙故,發起厚重。
辛六、甘味不舍
依在家品色聲香味觸,由愛味眷屬所隨逐故,發起甘味。依出家品六處,由懈怠放逸煩惱故,遍於一切不能舍離。
庚五、可欣等差別2 辛一、辨四句2 壬一、標顯
複次,可欣、可樂、可愛、可意者,當知此四句略顯可愛事。
壬二、別釋2 癸一、第一義3 子一、出可愛事
此可愛事略有三種。一、可希求事,二、可尋思事,三、可耽著事。
子二、配屬四句3 丑一、約未來
未來可愛事可希求故,名為可欣。
丑二、約過去
過去可愛事唯可欲故、唯可樂故,名為可樂。
丑三、約現在2 寅一、列二種
現在可愛事略有二種。一、境界事,二、領受事。
寅二、配差別
若境界事可愛樂故,名為可愛。若領受事可愛樂故,名為可意。
子三、結說一切
如是所說諸可愛事,或過去、或未來、或現在、或境界、或領受,有差別故,或名可希求事、或名可尋思事、或名可耽著事,是故宣說如是一切諸句差別。
癸二、第二義
又可欣者,約未來世,可希求故。可樂者,約現在世,現可欲樂無厭足故。可意者,約過去世,隨念可意而追憶故。可愛者,約妙色相,貫通三世皆可愛故。
辛二、釋隨應2 壬一、可欲及欲所引
又可欲者,悅意記念故。欲所引者,欲界系故,或復隨順二種差別受用欲故。
或復隨順二種差別者:聲聞地說欲有二種,一者、煩惱欲,二者、事欲。(陵本三十三卷九頁2699)是名二種差別。
壬二、可染著
可染著者,貪處所故。
庚六、煩惱差別3 辛一、體性義攝24 壬一、結5 癸一、標得名
複次,於五種事能和合故,說名為結。
癸二、列五事
五種事者,一、所結事,二、能結事,三、罪過事,四、等流事,五、趣向事。
癸三、別釋相5 子一、所結事
諸結所緣,名所結事。所以者何?由愛恚等,各於所緣隨相差別而和合故。
子二、能結事
即彼諸結展轉相引而和合故,名能結事。
子三、罪過事
諸結因緣,於現法中能生過罪,乃至領受從彼所生心法憂苦。由此因緣,能和合故,名罪過事。
子四、等流事
為當來世猛利貪等生成之因而和合故,名等流事。
子五、趣向事
能生五趣,於諸趣中能和合故,名趣向事。
癸四、廣罪過3 子一、能自損能損他能俱損
由此因緣,自行惡行,遭他笞罰、縛錄、訶罵、驅擯、害等種種眾苦而生起故,名能自損。若不自遭,令他遭故,名能損他。若由彼故,自他俱遭,名能俱損。
子二、生現罪生後罪生俱罪
能生現法罪者,謂由彼故,遭如所說種種苦事,然不決定往諸惡趣。能生後法罪者,謂由彼故,雖於現法他所不知,然能為因往諸惡趣。能生現法後法罪者,謂具二種。
子三、生現憂苦及當惡趣
於現法中多懷染著,所欲不遂,廣生種種心法憂苦,復於當來往諸惡趣。
癸五、結勝說
結雖無量,就勝而言,略有九結。
壬二、縛2 癸一、出種類
又約不隨所欲義故,說有三縛,謂貪瞋痴,依三受故。
癸二、釋得名
由彼因緣,雖欲脫彼而不能脫,故名為縛。
依三受故者:樂受為依,貪所隨增,生染著故。苦受為依,瞋所隨增,生瞋恚故。不苦不樂受痴所隨增,起顛倒故。謂於諸行自體,無常計常,苦計為樂,不淨計淨,無我計我。義如決擇分說。(陵本六十六卷一頁4939)[5]
壬三、隨眠2 癸一、釋得名
又煩惱品粗重種子之所隨逐,說名隨眠,是隨縛義、是微細義。
癸二、出種類
取其根本,但有七種。
壬四、隨煩惱2 癸一、釋得名
又從煩惱生故,親近煩惱故,隨惱亂心故,名隨煩惱。
癸二、出體性
除七隨眠,所餘一切染污心法皆隨煩惱。
壬五、纏2 癸一、釋得名
又現起相續無斷絕義,說名為纏。
癸二、出種類
纏有八種,謂無慚等。
壬六、株杌2 癸一、釋得名
又彼能令轉成上品相續起故,能令身心無堪能故,說為株杌。如舄鹵田,不任耕植。
癸二、辨種類2 子一、五種
又處所別故,彼所生疑有差別故,說五心株。
又處所別故等者:疑所依處有五差別。一、於大師所,二、於正法所,三、於所學處,四、於教誡所,五、於諸有智梵行者所。依此五處而生疑惑猶豫,由是故說有五心株。集異門論名五心栽,名別義同。
子二、三種
貪等別故,說有三種。
貪等別故說有三種者:貪瞋痴別,名三株杌。如有尋有伺地說。(陵本八卷七頁573)
壬七、垢
又彼能令不清淨故,說名為垢。
壬八、儞伽2 癸一、常流注
又於諸處門,常流注故,名為儞伽。
癸二、常能害
常能害故,亦名儞伽。
壬九、箭
又彼能令不寂靜故,說名為箭。如被毒箭,若未拔時多不寂靜。
壬十、所有
又能障舍故,有戲論故,名為所有。
壬十一、惡行
又非法行、不平等行現在前故,說名惡行。
又非法行等者:三摩呬多地決擇中說:由非善義,名非法行;非愛果義,名不平等行。(陵本六十二卷四頁4977)
壬十二、根
又能等起一切煩惱、諸惡行故,說名為根。
壬十三、漏
又能出生當來生故,說名為漏。
壬十四、匱
又既生已,由老死等令匱乏故,說名為匱。
壬十五、燒
又非愛合會、所愛乖離、貪求利養所燒然故,說名為燒。
壬十六、惱
又能令愁嘆憂苦惱故,說名為惱。
壬十七、暴流
又能令順流而漂溺故,說名暴流。
壬十八、軛
又依前際,能為現法生死流轉勝方便故,說名為軛。
壬十九、取
又依現在,能為未來勝方便故,說名為取。
壬二十、系
又難解故,說名為系。
壬二十一、蓋
又於所知事能障智故,說名為蓋。
壬二十二、五結2 癸一、下分結2 子一、辨差別
又望色無色界,欲界為下分;望其修道,見道為下分。
子二、釋得名
由約此二下分差別,隨其所應,說名五下分障,亦名五下分結。
癸二、上分結
與此相違,當知說有五上分結。
隨其所應說名五下分障等者:五下分結中,貪慾、瞋恚,當知依欲界為下分說;薩迦耶見、戒禁取、疑,當知依見道為下分說。此不分別,故言隨應。
壬二十三、林
又言林者,能生種種苦蘊體性。由親愛故,彼得增長,說名稠林。
壬二十四、諍
又能發起諸斗訟等種種忿競,故名為諍。
辛二、訶毀義攝6 壬一、黑
明所治故,說名為黑。
壬二、無義
能引苦故,說名無義。
壬三、弊下
無所用故,說名弊下。
壬四、有罪
性染污故,說名有罪。
壬五、應遠離
不應習近故,說名應遠離。
壬六、突屍羅等2 癸一、第一義7 子一、突屍羅
毀犯所受清淨戒故,名突屍羅。
子二、惡法
又惡法者,謂極猛利無慚無愧,不信佛等,毀謗賢聖,邪見相應故;或複種種惡法現行故;又有貪慾、瞋恚心等,乃至廣說。
又有貪慾瞋恚心等乃至廣說者:等言,等取有愚痴心。能起惡行所有煩惱,與心相應,是名廣說。
子三、內朽敗
當知此中,內朽敗者,外持沙門相故,內無沙門法故;猶如大木,外皮堅妙,內被蟲食,虛無有實。
子四、下產生
下產生者,廣如下產及非下產法門中說。
下產生者等者:謂是異生諸卑劣子,產門所生、精血不淨所生、欲貪所生,名下產生。若大師子,腹所生、口所生、法所生,名非下產生。如前顯示增上生圓滿中說。
子五、水生蝸螺
水生蝸螺者,謂所聽受與水相似,除渴愛故。若諸苾芻犯禁戒等,如彼蝸螺穢濁淨水,是故猶如有蝸螺水,不堪飲用,應遠離故。
子六、螺音狗行
螺音狗行者,謂諸苾芻習行惡行,於受利養臥具等時,自稱年臘[6]最第一故。
子七、實非沙門稱沙門等2 丑一、非沙門等2 寅一、非沙門
實非沙門稱沙門者,已失苾芻分,稱有苾芻分故。實懷惡欲,而自稱言我是第一真沙門故。
寅二、非梵行
非梵行者,實非遠離淫慾穢法,而自稱言我遠離故。
丑二、妄稱沙門等2 寅一、妄稱梵行
又失苾芻性,而自稱有苾芻性,是故說名妄稱梵行。
寅二、妄稱沙門
實非沙門,而自稱言我是第一真實沙門,是故說名妄稱沙門。
癸二、第二義7 子一、突屍羅
又舍所受故,名突屍羅。
子二、惡法
先舍惡法復還取故,名為惡法。
子三、內朽敗
形相意樂互不相稱,由是因緣,名內朽敗。
子四、下產生
隨其所欲而行住故,名下產生。
子五、水生蝸螺
毀辱所聞故,名水生蝸螺。
子六、螺音狗行
由邪受用諸信施故,名螺音狗行。
子七、妄稱沙門梵行
邪言說故,名為妄稱沙門梵行。
辛三、指廣說2 壬一、貪瞋痴等
又有貪瞋痴忿恨等,乃至廣說諸雜穢[7]事,攝事分中我當廣說。
攝事分中我當廣說者:攝事分說:隨煩惱者,謂貪不善根、瞋不善根、痴不善根,若忿、若恨,如是廣說諸雜穢事。(陵本八十九卷七頁6737)如彼廣釋應知。
壬二、無常苦等
又有無常、苦、空、無我、生法、老法乃至燒雞,隨其處所,即於彼中我當廣說。
庚七、廣說貪瞋痴3 辛一、貪差別24 壬一、染著
複次,染者,謂樂著受用故。著者,謂即於彼無所顧惜故。
壬二、饕餮吞吸迷悶
饕餮者,謂希望未來所得受用事故。吞吸者,謂彼所余助伴煩惱所吞吸故。迷悶者,次後當說。
次後當說者:謂如下說,不能觀察功德及過失故。
壬三、耽著貪求
耽著者,謂堅執已得,無所營為故。貪求者,謂追求未得,勤加行故。
壬四、欲貪
欲者,謂於未得、已得,希求獲得及受用故。貪者,謂於受用喜樂堅著故。
壬五、親昵愛樂
親昵及愛樂,如所親昵所愛樂中,應知其相。
壬六、藏護
藏者,謂於內所攝自體中愛故。護者,謂於他相續中愛故。
壬七、執渴
執者,謂於我所中愛故。渴者,謂倍增希求故。
壬八、所染所憍所欲
所染者,謂貪居處故。所憍者,謂七種憍所居處故。
七種憍者:謂無病憍、少年憍、長壽憍、族姓憍、色力憍、富貴憍、多聞憍。如意地說應知。(陵本二卷十九頁175)
所欲者,謂種種品類受用貪慾所居處故。
壬九、所親昵所愛樂等2 癸一、約依處辨
所親昵者,謂是過去諸顧戀愛所隨處故。所愛樂者,謂是現在諸欣喜愛所隨處故。
癸二、約串習辨
又現法中串所習愛,名為親昵。宿世串習所發生愛,名為愛樂。
壬十、所迷悶
所迷悶者,不能於中觀察功德及過失故。
壬十一、所貪著所縛著
所貪著者,是耽樂心所居處故。所縛著者,是貪瞋痴所居處故。
壬十二、所希求所系縛
所希求者,能生愛故。所系縛者,是一切結所居處故。
壬十三、是惡者
是惡者者,謂能和合不善法故。
壬十四、喜樂言說遽務
為令現前而喜樂者,謂希望故。為令現前而言說者,謂以語言而追求故。為令證得而遽務者,謂生貪著身追求故。
壬十五、耽著而住
耽著而住者,謂得已抱持而不舍故。
壬十六、等染等惡等愚
等染者,謂於樂受起貪慾故。等惡者,謂於苦受起貪[8]恚故。等愚者,謂於三受起愚痴故。
壬十七、顧戀繫心劬勞
顧戀者,謂於過去故。繫心者,謂於未來故。劬勞者,謂由彼因緣,正起追求故。
壬十八、熾然燒惱
熾然者,謂所欲果遂,起染污心故。燒者,謂所欲衰損,起染污心故。惱者,謂所得變壞故。
壬十九、為祈禱為觸對為希求為欣悅
為祈禱者,顯示取著吉祥愛故。為觸對者,顯示取著摩執愛故。為希求者,顯示取著與利愛故。為欣悅者,顯示取著如意思惟所有愛故。
壬二十、趣清淨等
又於諸欲其心趣入清淨,乃至廣說於五種出離界,應知如前三摩呬多地已說。
又於諸欲其心趣入清淨等者:三摩呬多地說:於諸欲中心不趣入,不美,不住,無有勝解,乃至廣說終不領納緣彼諸受。(陵本十一卷十二頁892)如是種種諸離欲相,是名其心趣入清淨。言五種出離界者,謂欲、恚、害出離,色出離,薩迦耶滅出離。亦如三摩呬多地說。(陵本十一卷十一頁890)
壬二十一、憍醉極憍醉
言憍醉者,謂與三憍共相應故。
謂與三憍共相應故者:此中三憍,謂無病憍、少年憍、長壽憍。聲聞地說:謂如有一樂受欲者,為受諸欲食於所食。乃至廣說當得勇健,膚體充實,長夜無病,久時少壯,不速衰老,壽命長遠。(陵本二十三卷十三頁1982)其義應知。
極憍醉者,謂依止[9]憍,遍於諸惡不善法中,能令其心不防護故。
壬二十二、趣憍醉及生等憍
趣憍醉者,謂於憍醉所有因緣受學轉故。於諸欲中生等憍者,謂不觀過受用欲故。
壬二十三、平安領受趣受
平安者,謂樂受自相故。領受者,謂諸受共相故。趣受者,謂余受因相故。
壬二十四、欲貪堅著拘礙饕餮等
又欲貪、堅著、拘礙、饕餮等貪,如聞所成地已說。
辛二、瞋差別8 壬一、內垢內忌內敵內怨
複次,言內垢者,謂於怨意樂堅持不舍故。內忌者,謂於所愛障礙住故。內敵者,謂能引發所不愛故。內怨者,謂能引發所不宜故。
壬二、不可喜不可樂不可愛等
又不可喜、不可樂、不可愛等,翻可喜等,如前應知。
翻可喜等如前應知者:前說可欣、可樂、可愛、可意,翻彼應知。
壬三、苦損害違逆不順意
又言苦者,謂彼自性苦,亦隨憶念苦故。損害者,謂現前苦故。違逆者,謂於三世思惟苦故。不順意者,謂現有苦能損害故。
壬四、苦猛利堅硬辛楚不可意等
又苦、猛利、堅硬、辛楚、不可意等,如攝事分我當廣說。
如攝事分我當廣說者:攝事分說不可欣、不可樂、不可愛、不可意。(陵本九十一卷三頁6865)如彼廣說當知。
壬五、暴惡等2 癸一、總句
又暴惡者,是其總句。
癸二、別句3 子一、蜇螫怨字語
蜇螫[10]者,粗言猛切故。怨字語者,謂造文字無有依違粗獷言故。
子二、怨嫌憤發恚害
怨嫌者,謂毀辱所依故。憤發者,謂出言顯發惡意樂故。恚害者,謂以手等而加害故。
子三、顰蹙而住遍生憤恚
顰蹙而住者,謂憤害已後,顰蹙眉面,默然而住故。遍生憤恚者,謂數數追念不饒益相,深懷怨恨惱亂心故。
壬六、苦有苦有匱有災有熱2 癸一、釋五句2 子一、約因緣辨
若生煩惱,惱亂其心,由此因緣,便住於苦。如說:苾芻懈怠雜諸惡,便[11]住於眾苦。有苦者,謂彼攝受未來苦故。有匱者,謂彼遠離諸善品故。有災者,謂彼能為余惑因故。有熱者,謂於後時發熱惱故。
子二、約諸受辨
又言苦者,是其總句。有苦者,謂憂苦相應故。有匱者,謂樂受變壞故。有災者,謂在不苦不樂受中,於二不解脫故。
於二不解脫故者:謂不解脫苦、樂二種故。
有熱者,謂於樂等,如其所應,有貪瞋痴火故。
癸二、釋二句
又[12]於過去有苦,於未來有匱。
壬七、害敵怨
又害者,謂[13]顯示攝受上品怨嫌故。敵者、怨者,如前已說。
敵者怨者如前已說者:如前已說內敵、內怨,其相應知。
壬八、摧伏破壞等2 癸一、別辨句
又摧伏者,謂與未生士用生相違故。破壞者,謂與已生士用住相違故。為他所勝者,謂與未生功能生相違故。落在他後者,謂與已生功能住相違故。
癸二、例相違
又不摧伏、不破壞、非所勝、有所勝者,如是諸句,由前諸句其義應知。
摧伏破壞為他所勝落在他後者:此四句中,初二句謂於善法現行,後二句謂於善法種子,如是差別應知。
辛三、痴差別3 壬一、出種類2 癸一、舉已說7 子一、世愚攝2 丑一、別辨句3 寅一、於前際無智
複次,於[14]前際無智者,謂於過去諸行無常法性不了知故。
寅二、於後際無智
於後際無智者,謂於現在諸行盡滅法性不了知故。
寅三、於前後際無智
於前後際無智者,謂於未來諸行當生法性,及當生已當盡法性不了知故。
丑二、釋彼相
彼於如是不了知者,謂依前際等,起不如理思惟:我於過去世為曾有耶?乃至廣說我為是誰?誰當是我?今此有情從何而來?於此沒已當往何所?
子二、事愚攝2 丑一、標無知
如是依前後際不如理作意,故於如是無常法性愚痴不了,於諸行中我見隨逐,於內、於外、俱於二種唯有法性不能了知。
丑二、釋差別
內謂內處,外謂外跡,內外即是根所依[15]處及以法處。由彼諸法於內可得,又是外處之所攝故。
子三、移轉愚攝3 丑一、於業無智
於業無智者,謂於諸業唯有行性不能了知,而妄計度我為作者。
丑二、於異熟無智
於異熟無智者,謂於有情世間及器世間,若余境界,業因所起,妄計自在、作者、生者。
丑三、於業異熟無智
於業異熟無智者,謂遍愚一切,獲得誹謗業果邪見。此即宣說外道異生,於諸法中所有無智。
獲得誹謗業果邪見者:謂如說言:無有妙行,無有惡行,及無妙行惡行二業果及異熟。是即謗無因果邪見。
子四、最勝愚攝3 丑一、於佛無智
於佛無智者,謂不了知如來法身及諸行相。
丑二、於法無智
於法無智者,謂不了知善說等相。
丑三、於僧無智
於僧無智者,謂不了知正[16]行等相。
子五、真實愚攝
於苦等無智者,謂如諸經所分別相,及十六行中不了知故。
子六、染淨愚攝2 丑一、於因無智
於因無智者,謂於無明等諸有支中,能為行等所有因性不了知故。
丑二、於因所生無智2 寅一、約諸支辨
於因所生無智者,謂於行等諸有支中,從無明等因所生性不了知故。
寅二、約諸法辨
又於雜染、清淨品法,謂不善、善、有罪、無罪、過患、功德相應故。隨順黑白,謂無明、明分故。黑黑異熟;白白異熟;及有對分,謂即黑白黑白異熟。如是一切,皆從因緣之所生故,名為緣生。於彼一切不了知故,名為無智。
子七、增上慢愚攝2 丑一、第一義
或於六觸處不能如實遍通達者,謂於六處順樂受等觸所生中,彼滅寂靜不能如實遍了知故。
丑二、第二義
又此加行,不能如實於法通達知見現觀者,謂即於彼法不如實知故。
癸二、指一切
於彼、於此者,於如所說,或所未說。
壬二、辨異名3 癸一、無知無見等6 子一、無知
無知者,於不現見。
子二、無見
無見者,於現見現前。
子三、無現觀
無現觀者,於如實證不由他緣。
子四、黑闇
黑闇者,於其實事不正了知。
子五、愚痴
愚痴者,於不實事妄生增益。
子六、無明昏暗
無明者,於所知事不能善巧,於彼彼處不正了知。謂於彼彼所說義中,及於名句文身不能解了。
謂於彼彼所說義中等者:此即釋前於彼彼處不正了知。若義、若法,名為處故。
昏闇者,成就誹謗一切邪見。
癸二、障蓋無明等
又障、蓋、無明[17]等,廣說如攝事分。
癸三、覆蔽隱沒等
又覆蔽、隱沒、昏昧、遍昏昧等,廣說如愛契經。
壬三、辨能障7 癸一、不恭敬等3 子一、第一義
不恭敬者,不修恭敬故。不尊重者,不信彼德故。不貴尚者,令彼所欲有匱乏故。不供養者,不施利養故。
子二、第二義
又不恭敬乃至不供養者,當知展轉後句釋前。
子三、第三義
又不恭敬、不尊重、不信有而聽聞法等,廣說如攝決擇分。
癸二、不承聽不審聽
又不承聽者,不欲聞故。不審聽者,心散亂故。
癸三、不住奉教心等
不住奉教心者,不欲修行故。不修正行者,於法隨法行[18],不如意樂正修行故。又不受學轉者,於大師聖教不能證故。
癸四、樂睡眠虛度生命等2 子一、總句
又樂睡眠虛度生命者,是其總句。
子二、別句2 丑一、唐捐無果
唐捐者,不能修往善趣因故。無果者,不能得彼善趣果故。
丑二、無義無利
無義者,不能修得涅槃因故。無利者,不能得彼涅槃果故。
癸五、不慰問同梵行者2 子一、釋問句3 丑一、少病惱不
又問少病惱不者,界無不平等故。
丑二、少事業不
少事業不者,加行事業無不平等故。
丑三、起居輕利不
起居輕利不者,希須飲食既飲食已,易消化故。
子二、指余相
又務力樂及無罪等,如聲聞地食知量中,已說其相。
癸六、不簡擇等
又不簡擇、不極簡擇等,廣說如聲聞地。
癸七、不思惟等
又不思惟、不稱量等,廣說亦如聲聞地。
庚八、少等差別
複次,少者,高廣量不相應故。小者,卑狹量相應故。尠者,纔受世間言說量故。
庚九、異門等差別
複次,或異門者,自相差別故。或意趣者,俗相差別故。或殊異者,因相差別故。
乙三、結略指廣
如是名為攝異門分。如是異門,於諸經中,隨其粗顯言多用者,略已採集示差別義。其餘無量諸佛世尊所說異門及義差別,由此方隅、由此所學、由此言教,應當精勤別別思擇異門、異義顯示安立。
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卷第八十四
[1] 「己」,陵本作「已」。
[2] 「勝」,大正作「修」。
[3] 「見」,大正、陵本作「察」。
[4] 「披」,大正作「[歹*皮]」。
[5] 編按:此段引文原在卷六十六,韓清淨將之調整至卷六十一。
[6] 「臘」,大正作「雨」。
[7] 「穢」,大正、陵本作「碎」。
[8] 「貪」,大正、陵本作「瞋」。
[9] 「止」,大正作「上」。
[10] 「螫」,大正作「蠚」。
[11] 「便」,陵本作「使」。
[12] 「又」,大正、陵本作「有」。
[13] 「謂」,大正作「者」。
[14] 「於」,大正作「在」。
[15] 「依」,大正、陵本作「住」。
[16] 「正」,大正作「善」、陵本作「諸」。
[17] 「明」,大正作「眼」。
[18] 大正無「行」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