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 · 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卷第二十
彌勒菩薩說
唐三藏沙門玄奘奉詔譯
韓清淨科記
本地分中修所成地第十二
丙九、修所成地2 丁一、結前生後
已說思所成地。云何修所成地?
丁二、標釋一切3 戊一、標列2 己一、四處攝3 庚一、標
謂略由四處,當知普攝修所成地。
庚二、征
何等四處?
庚三、列
一者、修處所,二者、修因緣,三者、修瑜伽,四者、修果。
己二、七支攝4 庚一、標
如是四處,七支所攝。
庚二、征
何等為七?
庚三、列
一、生圓滿;二、聞正法圓滿;三、涅槃為上首;四、能熟解脫慧之成熟;五、修習對治;六、世間一切種清淨;七、出世間一切種清淨。
庚四、結
如此四處七支所攝普聖教義,廣說應知。依善說法毗奈耶中,一切學處皆得圓滿。
如是四處七支所攝普聖教義等者:聞所成地說:攝聖教義相略有十種。謂有能修習法,有所修習法,有有過患法,有有染污法,有障礙法,有隨順法,有真如所攝法,有勝德所攝法,有隨順世間法,有得究竟法。(陵本十三卷二十一頁1157)即此中說四處七支所攝普聖教義,依此修習,於善說法毗奈耶中,一切學處皆得圓滿。
戊二、隨釋4 己一、生圓滿(初支)5 庚一、征
云何生圓滿?
庚二、標
當知略有十種。
庚三、列
謂依內有五,依外有五,總依內外合有十種。
庚四、釋2 辛一、依內3 壬一、征
云何生圓滿中依內有五?
壬二、列
謂眾同分圓滿、處所圓滿、依止圓滿、無業障圓滿、無信解障圓滿。
壬三、釋5 癸一、眾同分圓滿
眾同分圓滿者,謂如有一,生在人中,得丈夫身,男根成就。
眾同分圓滿等者:聲聞地說:善得人身。謂如有一,生人同分,得丈夫身,男根成就,或得女身。(陵本二十一卷四頁1823)即此所說眾同分圓滿義。然此唯說男根成就,不言或得女身者,約勝為論,略未具說故。
癸二、處所圓滿2 子一、標
處所圓滿者,謂如有一,生在人中,又處中國,不生邊地。
子二、釋2 丑一、舉生處
謂於是處有四眾行。謂苾芻、苾芻尼、近事男、近事女。
丑二、簡不生
不生達須、蔑[1]戾車中。謂於是處無四眾行,亦無賢聖、正至、正行、諸善丈夫。
處所圓滿等者:聲聞地說生於聖處,其義正同。言苾芻、苾芻尼者,謂具足別解脫律儀眾同分,是其自性;於其形色勤精進故,怖畏惡趣自防守故,攝無損故,名為苾芻。如攝釋分說。(陵本八十二卷十一頁6253)言近事男、近事女者,謂能親近承事苾芻、苾芻尼眾故。言賢聖者,此復二十七種。謂信勝解,乃至不動法阿羅漢。如集論說。(集論七卷八頁31,688b)言正至者,謂已趣各別煩惱寂靜故。言正行者,謂於有情遠離邪行,行無倒行故。如有尋有伺地說。(陵本八卷十四頁615)
癸三、依止圓滿
依止圓滿者,謂如有一,生處中國,不闕眼耳隨一支分,性不頑嚚[2],亦不瘖瘂,堪能解了善說、惡說所有法義。
依止圓滿等者:聲聞地說諸根無闕,其義正同。由不闕眼耳隨一支分,能於善品精勤修習。由性不頑嚚,亦不瘖瘂,有力能了善說、惡說所有法義。
癸四、無業障圓滿
無業障圓滿者,謂如有一[3],依止圓滿,於五無間隨一業障,不自造作,不教他作。若有作此,於現身中,必非證得賢聖法器。
無業障圓滿等者:聲聞地說離諸業障,其義正同。言非證得賢聖法器者,謂於現法障般涅槃生起聖道故。
癸五、無信解障圓滿2 子一、離邪解行
無信解障圓滿者,謂如有一,必不成就五無間業,不於惡處而生信解,不於惡處發清淨心。謂於種種邪天處所,及於種種外道處所。
子二、起淨信解
由彼前生,於佛聖教善說法處,修習淨信,長時相續;由此因緣,於今生中,唯於聖處發生信解,起清淨心。
無信解障圓滿等者:聲聞地說勝處淨信,其義大同。此中初說離邪解行,彼所未說。由是名為無信解障。
辛二、依外3 壬一、征
云何生圓滿中依外有五?
壬二、列
謂大師圓滿、世俗正法施設圓滿、勝義正法隨轉圓滿、正行不滅圓滿、隨順資緣圓滿。
謂大師圓滿等者:聲聞地中說他圓滿有其五種。謂諸佛出世,說正法教,法教久住,法住隨轉,他所哀愍。(陵本二十一卷五頁[4]1828)此五圓滿,隨應當知。
壬三、釋5 癸一、大師圓滿
大師圓滿者,謂即彼補特伽羅,具內五種生圓滿已,復得值遇大師出世。所謂如來應正等覺,一切知者、一切見者,於一切境得無障礙。
於一切境得無障礙者:此顯大師所知障斷,於一切界、一切事、一切品、一切時智無礙轉故。
癸二、世俗正法施設圓滿
世俗正法施設圓滿者,謂即彼補特伽羅,值佛出世,又廣開示善不善法,有罪無罪,廣說乃至諸緣生法,及廣分別。謂契經、應頌、記別[5]、諷誦、自說、緣起、譬喻、本事、本生、方廣、希法,及與論議。
又廣開示善不善法等者:有尋有伺地緣起差別中說:無罪故名善,有罪故名不善;有利益故名應修習,無利益故名不應修習;黑故名有罪,白故名無罪;雜故名有分。(陵本九卷十八頁710)是謂於因所生諸行無知差別。此中廣說,應如是知。所余行支乃至老死各多差別,即此中說乃至諸緣生法。十二分教,名廣分別;以於此中,宣說真實苦集滅道無量法教,分別開示解其義趣故。言十二分教者,謂契經等乃至論議。聲聞地中一一別釋應知。(陵本二十五卷六頁2091)
癸三、勝義正法隨轉圓滿
勝義正法隨轉圓滿者,謂即大師善為開示俗正法已;諸弟子眾依此正法,復得他人為說隨順教誡[6]教授,修三十七菩提分法,得沙門果;於沙門果證得圓滿,又能證得展轉勝上增長廣大所有功德。
勝義正法隨轉圓滿等者:此即聲聞地說法住隨轉。謂證正法者,如其所證,復為他人隨轉隨順教授教誡;由是他能證沙門果及諸功德,是名勝義正法隨轉圓滿。
癸四、正行不滅圓滿
正行不滅圓滿者,謂佛世尊雖般涅槃,而俗正法猶住未滅,勝義正法未隱未斷。
正行不滅圓滿等者:此即聲聞地說法教久住。正法言教,名俗正法。不於其中生顛倒想,法謂非法,非法謂法;經爾所時,名住未滅。若即於彼真實作證,是名勝義正法。諸聖弟子皆乘此法而得出離,是名未隱;展轉為他宣說稱讚,是名未斷。
癸五、隨順資緣圓滿
隨順資緣圓滿者,謂即四種受用正法因緣現前,受用正法。諸有正信長者、居士、婆羅門等,知彼受用正法而轉,恐乏資緣,退失如是所受正法,是故殷勤奉施種種衣服、飲食、諸坐臥具、病緣醫藥供身什物。
謂即四種受用正法因緣現前者:此說資緣有其四種。所謂衣服、飲食、諸坐臥具、病緣醫藥供身什物。如是四種,隨順淨命,正修梵行,是名受用正法因緣。他奉施時,是名現前。
庚五、結3 辛一、名修處所
如是十種,名依內外生圓滿。即此十種生圓滿,名修瑜伽處所。由此所依、所建立處為依止[7]故,證得如來諸弟子眾所有聖法。
由此所依所建立處等者:此中所依,謂生圓滿。所建立處,謂修處所。支處攝別,故作是說。
辛二、料簡聖法
如是聖法,略有二種。一、有學法,二、無學法。今此義中,意取無學所有聖法。謂無學正見,廣說乃至無學正智。何以故?由諸有學雖有聖法,而相續中,非聖煩惱之所隨逐現可得故。
謂無學正見等者:此說十無學法。謂無學正見、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正解脫、正智。有學相續雖有八支聖道,然未無餘永斷諸結,是故說言非聖煩惱之所隨逐。
辛三、明普攝義
如是初支生圓滿廣聖教義,有此十種。除此更無餘生圓滿,若過若增。
己二、次三支2 庚一、別顯3 辛一、聞正法圓滿2 壬一、征
云何聞正法圓滿?
壬二、釋2 癸一、略標
謂若正說法,若正聞法,二種總名聞正法圓滿。
癸二、廣辨2 子一、正說法3 丑一、標
又正說法略有二種。
丑二、列
所謂隨順及無染污。
丑三、指
廣說當知有二十種,如菩薩地當說。
又正說法略有二種等者:菩薩地說:菩薩為他說正法時,依二種相應為他說。一者、依隨順說應為他說,二者、依清淨說應為他說。隨順說中有十五相,所謂以時,乃至順眾。清淨說中有五種相,所謂慈心,乃至不依利養恭敬讚頌。如是廣說有二十種。(陵本三十八卷十六頁3150)
子二、正聞法4 丑一、標
又正聞法略有四種。
丑二、列
一、遠離憍傲,二、遠離輕懱,三、遠離怯弱,四、遠離散亂。
丑三、結
遠離如是四種過失而聽法者,名正聞法。
丑四、指
當知廣說有十六種,亦如菩薩地中當說。
又正聞法略有四種等者:菩薩地說:菩薩無雜染心聽聞正法。謂聽法時,其心遠離貢高雜染,其心遠離輕慢雜染,其心遠離怯弱雜染。又說:無散亂心聽聞正法。是即此中略有四種應知。無雜染心聽聞正法中,由六種相,其心遠離貢高雜染;由四種相,其心遠離輕慢雜染;由一種相,其心遠離怯弱雜染。無散亂心聽聞正法中,復由五相。如是廣說有十六種。一一相別,如彼列釋應知。
辛二、涅槃為上首3 壬一、征
云何涅槃為上首?
壬二、釋2 癸一、辨聽法2 子一、略標
謂如來弟子依生圓滿轉時,如先所說相而聽聞正法,唯以涅槃而為上首。唯求涅槃、唯緣涅槃而聽聞法,不為引他令信於己,不為利養恭敬稱譽。
如先所說相而聽聞正法者:前說聞法略有四種,廣有十六,是名先所說相應知。
子二、廣釋2 丑一、標十法轉
又緣涅槃而聽法者,有十法轉,涅槃為首。謂依止有餘依涅槃界,及無餘依涅槃界。當知依止有餘依涅槃界,有九法轉,涅槃為首;依止無餘依涅槃界,有一法轉,涅槃為首。
丑二、出二所依2 寅一、依有餘依2 卯一、明次第轉6 辰一、起三信解
謂以聞所成慧為因,於道、道果涅槃,起三種信解。一、信實有性,二、信有功德,三、信己[8]有能得[9]樂方便。
於道道果涅槃起三種信解等者:道謂道諦。道果涅槃,是即滅諦。若起信解,道真是道,滅真是滅,是名信實有性。若於道諦道如行出及於滅諦滅靜妙離起信勝解,是名信有功德。信己有能得涅槃樂及道方便,是名信己有能得樂方便。
辰二、趣入思智
如是信解生已,為欲成辦思所成智,身心遠離憒鬧而住,遠離障蓋諸惡尋思。依止此故,便能趣入善決定義思所成智。
善決定義思所成智者:思所成地說:自性清淨,謂九種相應知;乃至廣說由此九相,名為清淨善淨思惟;是名善決定義思所成智。由此決了一切所知義故。
辰三、趣二方便
依止此故,又能趣入無間、殷重二修方便。
辰四、趣證修智
由此次第,乃至證得修所成智。
無間殷重二修方便者:當知此說二種精進。一、無間精進。謂一切時修加行故。二、殷重精進。謂能周備修加行故。如菩薩地說。(陵本四十二卷十八頁3469)
依止此故,見生死過失,發起勝解;見涅槃功德,發起勝解。
辰五、趣入見道
由串修故,入諦現觀,先得見道有學解脫。
辰六、數習修道
已得見跡,於上修道由數習故,更復證得無學解脫。
卯二、結名所依
由證此故,解脫圓滿。即此解脫圓滿,名有餘依涅槃界。
先得見道有學解脫等者:攝事分中說:有真實究竟解脫。謂畢竟解脫及一切解脫,即是見道果,及此後所得世出世修道果。此中見道果,由畢竟故得名真實,而非究竟,於一切解脫猶有所應作故。(陵本八十五卷四頁6428)當知此中解脫,若真實非究竟,是名見道有學解脫;若真實亦究竟,是名無學解脫。由究竟故,亦名解脫圓滿。
即此涅槃以為上首,令前九法次第修習而得圓滿。
寅二、依無餘依
當知即此解脫圓滿,以無餘依涅槃界而為上首。
令前九法次第修習而得圓滿者:此中九法,謂如前說。信解為三,思所成智為一,無間、殷重方便為二,修所成智為一,見道、修道為二。如是次第說九法轉應知。
癸二、顯勝利5 子一、標
如是涅槃為首聽聞正法,當知獲得五種勝利。
子二、征
何等為五?
子三、列
謂聽聞法時,饒益自他;修正行時,饒益自他;及能證得眾苦邊際。
子四、釋3 丑一、聽法2 寅一、饒益他
若說法師,為此義故宣說正法,其聽法者,即以此意而聽正法;是故此時名饒益他。
為此義故宣說正法等者:說正法時,應安處他,令現能證利益安樂,名為此義。其聽法者,即以能證利益安樂而聽正法,名以此意。由是令說法者不徒廢己業,不虛設功勞,名饒益他。
寅二、自饒益
又以善心聽聞正法,便能領受所說法義甚深上味,因此證得廣大歡喜,又能引發出離善根;是故此時能自饒益。
因此證得廣大歡喜等者:由彼聽聞以無量門稱讚涅槃眾多功德,是故證得廣大歡喜。又彼聽聞以無量門訶毀生死眾多過失,故能引發出離善根。言善根者,謂信等五善根應知。
丑二、修行2 寅一、饒益他
若有正修法隨法行大師,為欲建立正法,方便示現成正等覺,云何令彼正修行轉;故彼修習正法行時,即是法爾供養大師。是故說此名饒益他。
即是法爾供養大師者:菩薩地中說有正行供養。謂於一切蠢動有情修習慈悲喜舍俱心,於一切行修無常想、無常苦想、苦無我想,於其涅槃修勝利想,於佛法僧、波羅蜜多修習隨念,乃至廣說。是名菩薩於如來所正行供養。(陵本四十四卷五頁3557)此應准知。
寅二、自饒益
因此正行,堪能證得寂靜清涼,唯有餘依涅槃之界;是故說此能自饒益。
堪能證得寂靜清涼等者:決擇分說:諸無漏識,隨其次第,有學解脫,名為寂靜;無學解脫,名曰清涼。(陵本五十四卷三頁4293)如是二義差別應知。
丑三、證苦邊際
若無餘依涅槃界中般涅槃時,名為證得眾苦邊際。
子五、結
是名涅槃以為上首,聽聞正法所得勝利。
壬三、結
如是名為涅槃為首所有廣義。除此更無若過若增。
辛三、能熟解脫慧之成熟2 壬一、征
云何能熟解脫慧之成熟?
壬二、釋3 癸一、釋得名2 子一、總顯二支
謂毗缽舍那支成熟故,亦名慧成熟;奢摩他支成熟故,亦名慧成熟。
云何能熟解脫慧之成熟者:此中慧言,通說毗缽舍那支及奢摩他支。由此能令信等諸根成熟,趣證現觀,乃至得般涅槃,是名能熟解脫慧。又復此慧是所成熟,十法漸次為其因緣是能成熟,是名慧之成熟。
子二、隨難別釋
所以者何?定心中慧,於所知境清淨轉故。
所以者何等者:此唯釋前奢摩他支成熟名慧成熟所以,應知。
癸二、辨次第10 子一、善友為依
又毗缽舍那支,最初必用善友為依。
子二、屍羅攝受
奢摩他支,屍羅圓滿之所攝受。
子三、覺真實欲
又依善友之所攝受,於所知境真實性中有覺了欲。
於所知境真實性中有覺了欲者:謂於真實苦集滅道無量法教,樂欲思惟、稱量、觀察故。
子四、堪忍譏論
依屍羅圓滿之所攝受,於增上屍羅毀犯淨戒現行非法壞軌範中,若諸有智同梵行者,由見聞疑,或舉其罪,或令憶念,或令隨學;於爾所時堪忍譏論。
由見聞疑或舉其罪等者:開悟現前所犯眾罪,名舉其罪。開悟過去失念所犯,名令憶念。開悟一切所應學處,名令隨學。彼於爾時,於他譏嫌及所論議信順曉悟,是名堪忍譏論。
子五、樂聽聞等
又依所知真實覺了欲故,愛樂聽聞;依[10]樂聞故,便發請問;依請問故,聞昔未聞甚深法義。
子六、法義淨等
數數聽聞無間斷故,於彼法義轉得明淨,又能除遣先所生疑。
子七、厭離盛事
如是覺慧轉明淨故,於諸世間所有盛事,能見過患,深心厭離。
子八、不樂世間
如是厭心善作意故,於彼一切世間盛事不生願樂。
子九、願斷惡趣
彼由如是於諸世間增上生道無願心故,為欲斷除諸惡趣法,心生正願。
於諸世間所有盛事者:謂若族姓、色力、壽量、財富、安樂、名稱、辯才等增上,是名世間所有盛事。
子十、願證聖果
又為修習[11]能對治彼所有善法,修習[12]一切煩惱對治所有善法,為欲證得彼對治果,亦為自心得清淨故,心生正願。
又為修習能對治彼所有善法等者:此說見道名能對治彼所有善法,諸惡趣法名為彼故。又說修道名一切煩惱對治所有善法,三界諸結名一切煩惱故。初預流果永斷惡趣,是名證得彼對治果;乃至最後阿羅漢果證心解脫,是名自心證得清淨。
癸三、結十種
如是十種能熟解脫慧成熟法,如先所說,漸次能令解脫圓滿。
如是十種能熟解脫慧成熟法者:謂毗缽舍那支善友為依,是為第一。奢摩他支屍羅攝受,是為第二。於真實性有覺了欲,是為第三。於舉罪等堪忍譏論,是為第四。愛樂聽聞及與請問,聞昔未聞甚深法義,是為第五。法義明淨及除遣疑,是為第六。厭離世間所有盛事,是為第七。於彼盛事不生願樂,是為第八。為斷惡趣心生正願,是為第九。為修善法及證彼果,是為第十。如是名為十種能熟解脫慧成熟法。
庚二、總結2 辛一、明普攝義
又隨次第已說三支。謂聞正法圓滿、涅槃為上首、能熟解脫慧之成熟。如是三支廣聖教義,謂十[13]種。除此更無若過若增。
如是三支廣聖教義謂十種者:此中十種,即前十種漸次應知。由能熟解脫慧成熟支,總攝前二支故。
辛二、名修因緣3 壬一、標
又此三支,當知即是修瑜伽因緣。
壬二、征
何以故?
壬三、釋
由依此次第、此因、此緣,修習瑜伽方得成滿。謂依聞正法圓滿、涅槃為上首、能熟解脫慧成熟故。
又此三支當知即是修瑜伽因緣者:聲聞地說:修瑜伽者,略有四種瑜伽所作。一、所依滅,二、所依轉,三、遍知所緣,四、愛樂所緣。(陵本二十八卷十三頁2369)此修瑜伽義應准知。
己三、修習對治(第五支)3 庚一、征
云何修習對治?
庚二、釋2 辛一、略說2 壬一、總標
當知略說於三位中,有十種修習瑜伽所對治法。
壬二、別釋2 癸一、三位
云何三位?一、在家位,二、出家位,三、遠離閒居修瑜伽位。
癸二、十所治法2 子一、征
云何十種修習瑜伽所對治法?
子二、釋3 丑一、初二種2 寅一、出所治2 卯一、在家位
謂在家位中,於諸妻室,有淫慾相應貪;於余親屬及諸財寶,有受用相應愛。如是名為處在家位所對治法。由此障礙,於一切種不能出離。
於一切種不能出離者:謂於居家迫迮所生眾苦不能出離故。
卯二、出家位
設得出家,由此尋思之所擾動為障礙故,不生喜樂。
由此尋思之所擾動等者:此中尋思,謂親屬尋思、國土尋思。謂因親屬及因國土或盛、或衰、或離、或合,發欣戚行,心生籌慮等,是名親屬及與國土尋思。由是因緣,生憂戀心,惡作追悔,此於出家障生喜樂。
寅二、明能治
如是二種所對治法,隨其次第修不淨想、修無常想,當知是彼修習對治。
如是二種所對治法等者:如前所說淫慾相應貪及與受用相應愛,是名二種所對治法。由修不淨想故,能正對治淫慾相應貪;由修無常想故,能正對治受用相應愛;當知是名二種能對治法。
丑二、次四種3 寅一、舉四所作2 卯一、略標
又出家者,於出家位中,時時略有四種所作。
卯二、列釋4 辰一、常修善法所作
一、常方便修善法所作。謂我於諸法常方便修為依止故,當能制伏隨愛味樂一切心識,又能如實覺了苦性。
常方便修善法所作等者:此中善法,謂定心品。無間修習加行故,名常方便修。於此修中,觀一切行皆是無常,了知自心於長夜中,由妙五欲積集長養,故於諸欲隨生愛樂。觀見此已,心生厭惡,不隨彼轉,是名制伏隨愛味樂一切心識。又觀無常故苦,修習苦想,故能如實覺了苦性。
辰二、信樂涅槃所作
二、於無戲論涅槃信解愛樂所作。謂我當於無戲論涅槃,心無退轉,不生憂慮。謂我我今者何所在耶?
於無戲論涅槃等者:於無餘依涅槃界中,若異不異、死後當有或當無等一切戲論不能說故,名無戲論涅槃。於此愛樂,是故心無退轉。於此信解,是故不生憂慮。由依世俗建立差別,說聖者我及異生我;若依勝義,決定無有二真實性。勝義伽他作如是說:我我定非有,由顛倒妄計。(陵本十六卷七頁1389)若於無戲論涅槃生信勝解,便無如是顛倒妄計,是故不生憂慮,謂何所在?
辰三、遊行乞食所作
三、於時時中遊行聚落乞食所作。謂我乞食受用為因,身得久住有力調適,常能方便修諸善法。
身得久住有力調適者:聲聞地說:謂飲食已,壽命得存,是名存養。若除飢羸,是名為力。若斷故受,新受不生,是名為樂。(陵本二十三卷十六頁1992)此中久住有力調適,如次應知。
辰四、安住遠離所作
四、於遠離處安住所作。謂若愛樂與諸在家及[14]出家眾雜居住者,便有種種世間相應見聞[15]受用諸散亂事;勿我於彼正審[16]觀察心一境位,當作障礙。
寅二、顯四所治
於此[17]四種所作事中,當知有四所對治法。於初所作,有懶惰懈怠;於第二所作,有薩迦耶見;於第三所作,有愛味貪;於第四所作,有世間種種樂欲貪愛。
寅三、明四能治
如是四種所對治法,如其次第,亦有四種修習對治。一、於無常修習苦想;二、於眾苦修無我想;三、於飲食修厭逆想;四、於一切世間修不可樂想。
丑三、後四種2 寅一、舉所治3 卯一、標
又於遠離閒居方便作意位中,當知略有四種所治。
卯二、征
何等為四?
卯三、列
一、於奢摩他、毗缽舍那品有闇昧心。
於奢摩他毗缽舍那品有闇昧心者:三摩呬多地說:由不如實知諸法故,於去來今多生疑惑,於佛法等亦復如是。此中無明及疑,俱名黑闇。(陵本十一卷七頁861)此說有闇昧心,義准應知。由下自釋,為法光明之所治故。
二、於諸定有隨愛味。
於諸定有隨愛味者:三摩呬多地說:愛味相應靜慮等定,由唯得聞初靜慮等所有功德,於上出離不了知故,便生愛味,戀著堅住。(陵本十二卷三頁969)此應准知。
三、於生有隨動相心。
於生有隨動相心者:謂於五取蘊生,不能思惟無常及苦,故於後有心生希願,由是隨相擾動其心故。
四、推後後日,顧待余時,隨不死尋,不能熾然勤修方便。
推後後日顧待余時等者:此說不死尋思。攝事分說:心懷染污,攀緣自義,推託遷延,後時望得,起發意言,隨順隨轉,是故說名不死尋思。(陵本八十九卷十頁[18]6748)
寅二、明能治
如是四種所對治法,當知亦有四種修習對治。一、修光明想;二、修離欲想;
修離欲想者:謂於離欲界中,觀見最勝寂靜功德,修習離欲想故。
三、修滅想;
修滅想者:此說滅界,即無餘依涅槃應知。
四、修死想。
修死想者:謂所得自體是死法性故。
辛二、廣辨2 壬一、廣三種想3 癸一、不淨想2 子一、舉所治3 丑一、標列
又不淨想略有二種。一、思擇力攝,二、修習力攝。
思擇力攝修習力攝者:攝事分說:略於一切現法、後法諸惡行中,深見過已,能正思擇,息諸惡行,修諸善行,名思擇力。乃至廣說由此為依,能正修習四念住等菩提分法。當知此修名修習力。(陵本九十八卷十頁7352)此二差別,義應准知。
丑二、隨釋2 寅一、思擇力攝3 卯一、標
思擇力攝不淨想中,當知五法為所對治。
卯二、征
何等為五?
卯三、列5 辰一、欲貪
一、親近母邑。
辰二、失念
二、處顯失念。
處顯失念者:謂往村邑聚落亭邏巡行乞食,於彼母邑殊勝,幼少盛年,美妙形色,能壞梵行、能障梵行、能令種種諸惡不善尋思現行,應住正念及與正知,密護根門,不應觀視。與此相違,隨觀淨妙,是名處顯失念。
辰三、放逸
三、居隱放逸。
居隱放逸者:謂閒居時,於淨妙相不正思惟、不勤對治,是名居隱放逸。
辰四、串習
四、通處隱顯由串習力。
通處隱顯由串習力者:若處隱時,於淨妙相多所思惟;及處顯時,於淨妙相欣樂觀視;當知此由串習所作,非暫失念及與放逸。此串習力通處隱顯,故與前別。
辰五、錯亂
五、雖勤方便修習不淨,而作意錯亂。謂不觀不淨,隨淨相轉,如是名為作意錯亂。
寅二、修習力攝3 卯一、標
修習力攝不淨想中,當知七法為所對治。
卯二、征
何等為七?
卯三、列7 辰一、心散亂性
謂本所作事心散亂性。
辰二、趣作用性
本所作事趣作用性。
本所作事心散亂性等者:謂瑜伽師修習瑜伽所作,是名本所作事。心未調順,色等十相令心流散,是名心散亂性。復由其相,令心作用遽務,是名趣作用性。色等十相者,所謂色、聲、香、味、觸相,及貪、瞋、痴、男、女相應知。
辰三、不善巧性
方便作意不善巧性,由不恭敬勤請問故。
辰四、尋思擾亂
又由不能守根門故;雖處空閒,猶有種種染污尋思擾亂其心。
辰五、身不調適
又於飲食不知量故,身不調適。
辰六、不樂內定
又為尋思所擾亂故,不樂遠離內心寂靜奢摩他定。
辰七、不善修觀
又由彼身不調適故,不能善修毗缽舍那,不能如實觀察諸法。
方便作意不善巧性等者:謂觀青瘀、或觀膿爛,廣說乃至觀骨、觀鎖、或觀骨鎖勝解作意,是名方便作意。依瑜伽行初修業者,應詣善能通達修瑜伽師恭敬請問,勤求教誨,方能成就心善巧性。聲聞地中廣辯其相。(陵本三十二卷七頁2629)翻此應知方便作意不善巧性。
丑三、總結
如是一切所對治法,當知總說一門十二,一門十四。
當知總說一門十二等者:五法七法為所對治,總說十二,是第一門,是名一門十二。又復十二所對治法,二力所攝,總說十四,是第二門,是名一門十四。
子二、成能治
又即如是所對治法,能治白法還有爾所。於修二種不淨想中,當知多有所作。
於修二種不淨想中等者:二不淨想,如前已說,謂思擇力、修習力攝。多有所作,如下自釋。謂有三法,隨逐一切對治修故,名多所作。
癸二、於無常所修苦想2 子一、舉所治3 丑一、標
又於無常所修苦想,略有六種所對治法。
丑二、征
何等為六?
丑三、列
一、於未生善法最初應生,而有懶惰。
未生善法等者:若惡對治、若蓋對治、若結對治,是名善法。若未和合、未現在前,說名未生。如聲聞地說。(陵本二十九卷一頁2408)於此未生應生善法,無猛利慾,不具起發,名有懶惰。
二、於已生善法應住不忘、修習圓滿、倍令增廣所有懈怠。
於已生善法等者:善法如前說。若已和合、已現在前,說名已生。謂此善法已得不失、已得不退,是名應住。於此善法明了現前,無闇鈍性,名應不忘。於此善法已得現前,數數修習,成滿究竟,名應修習圓滿。義如聲聞地說。(陵本二十九卷三頁2414)由不策勵、不發精進,不能於已生善倍令增廣,是名倍令增廣所有懈怠。
三、於恭敬師長往請問中,不恆[19]相續。四、於恆[20]修善法常隨師轉,遠離淨信。
於恆修善法常隨師轉等者:攝異門分說:於一切事現正隨從,故名信順。若即於彼補特伽羅處所而起,故名為信。聞彼功德及與威力、殊勝慧已,即於彼法處所而起,隨順理門,故名淨信。(陵本八十三卷二頁6278)。此中常隨師轉,即彼名信,唯於補特伽羅處所起故。非於彼法處所而起,故名遠離淨信。
五、由遠離淨信,不能常修。六、於內放逸,由放逸故,於常修習諸善法中,不恆[21]隨轉。
由遠離淨信等者:攝異門分說:言常恆者,謂即於此正加行中,能常修作,能不舍軛。又說:不放逸者,謂得信已,於樂出離障礙法中,防護其心,恆常發起善法修習。(陵本八十三卷三頁6281)翻彼當知此所說相。
子二、成能治
如是六種所對治法,還有六法能為對治,多有所作。與此相違,應知其相。
癸三、光明想2 子一、指多種
又光明想,緣多光明以為境界,如三摩呬多地中已說。
子二、簡今義3 丑一、標
今此義中,意辯緣法光明以為境界,修光明想。
丑二、釋2 寅一、釋名
謂如所聞已得究竟不忘念法,名法光明。與彼俱行彼相應想,應知名光明想。
寅二、顯義
何以故?真實能令心闇昧者,謂方便修止觀品時,於諸法中所有忘念。與此相違,當知即是光明。
謂如所聞已得究竟不忘念法等者:多聞思修所集成念,名如所聞已得究竟不忘念法。由此念故,隨其所受、所思、所觸觀察諸法,或復修習隨念佛等,名法光明。想與彼念同生住滅,名彼俱行。同一所作,展轉相攝,名彼相應。即由是義,名光明想。
丑三、廣2 寅一、舉所治2 卯一、總顯二種3 辰一、標
又第一義思所成慧及修所成慧俱光明想,有十一法為所對治。
辰二、征
云何十一?
辰三、釋
謂思所成慧俱光明想有四法,修所成慧俱光明想有七法。如是所治,合有十一。
卯二、隨標別列2 辰一、思慧俱法2 巳一、列
思所成慧俱光明想有四法者,一、不善觀察故,不善決定故,於所思惟有疑隨逐。
不善觀察故等者:謂於三世諸行,疑我為有、為無,是名不善觀察。於苦等諦生惑生疑,是名不善決定。
二、住於夜分,懶惰懈怠故,多習睡眠故,虛度時分。三、住於晝分,習近邪惡食故,身不調柔,不能隨順諦觀諸法。四、與在家、出家共相雜住,於隨所聞所究竟法,不能如理作意思惟。
巳二、釋
如是疑隨逐故,障礙能遣疑因緣故;此四種法,是思所成慧俱光明想之所對治,
障礙能遣疑因緣故者:此即總說前四法中後三種法應知。
令思所成若智、若見不得清淨。
令思所成若智若見等者:此中智見有多差別,攝事分中廣辯其相,隨應當知。(陵本八十六卷九頁6512)
辰二、修慧俱法3 巳一、征
何等名為修所成慧俱光明想所治七法?
巳二、列
一、依舉相修,極勇精進所對治法。
依舉相修極勇精進所對治法者:謂唯一向修習舉相,極作功用,是名極勇精進。由是令心掉舉,成所對治故。
二、依止相修,極劣精進所對治法。
依止相修極劣精進所對治法者:謂唯一向修習止相,不作功用,是名極劣精進。由是令心惛沈,成所對治故。
三、依舍相修,貪著定味與愛俱行所有喜[22]悅。
依舍相修等者:謂唯一向修習舍相,不求出離,於所得定愛味相應,或復於彼不知過患,發喜悅意,由是成所對治法。
四、於般涅槃心懷恐怖,與瞋恚俱其心怯弱,二所治法。
於般涅槃心懷恐怖等者:謂於涅槃不了知故,怖我斷滅,是名心懷恐怖。及於涅槃心生厭背,不愛樂故,不發精進,是名與瞋恚俱其心怯弱。
五、即依如是方便作意,於法精勤論議決擇,於立破門多生言論,相續不舍。此於寂靜正思惟時,能為障礙。
即依如是方便作意等者:三摩呬多地說:或多言論,或久尋思,令身疲勞,心不得定;如是多言,與定為難。(陵本十二卷十四頁1025)此應准知。謂依論議決擇立破言論方便作意,相續不舍,能障寂靜故。
六、於色聲香味觸中,不如正理執取相好,不正尋思,令心散亂。七、於不應思處,強攝其心思擇諸法。
於不應思處強攝其心等者:顯揚論說:有九種事不可思議。一、我,二、有情,三、世間,四、業報,五、靜慮者境界,六、諸佛境界,七、十四不可記事,八、非正法,九、一切煩惱之所引攝。(顯揚論十七卷七頁31,563c)如是九事,應知名為不應思處。若強攝心方便思擇,障入現觀故。
巳三、釋
如是七種,是修所成慧俱光明想所對治法,極能障礙修所成慧俱光明想,令修所成若智[23]、若見不清淨轉。
寅二、成能治
此所治法,還有十一與此相違能對治法,能斷於彼,當知亦令思修所成若智[24]、若見清淨[25]而轉。
壬二、釋多所作2 癸一、釋義
又正方便修諸想者,有能斷滅所治法欲。又於所治現行法中,心不染著,速令斷滅。又能多住能對治法,斷滅一切所對治法。
癸二、結名
如是三法,隨逐一切對治修故,名多所作。
又正方便修諸想等者:此中諸想,謂前所說修不淨想,於無常所修習苦想,及光明想。言斷滅者,謂於所治法令不現行應知。
庚三、結2 辛一、名修瑜伽
如是名為修習對治。此修對治,當知即是修習瑜伽。
辛二、明普攝義
此第五支修習對治廣聖教義,當知唯有如是十相。除此更無若過若增。
己四、後二支2 庚一、辨二清淨2 辛一、世間一切種清淨5 壬一、征
云何世間一切種清淨?
壬二、標
當知略有三種。
壬三、列
一、得三摩地,二、三摩地圓滿,三、三摩地自在。
壬四、釋3 癸一、得三摩地2 子一、辨障治法2 丑一、舉所治3 寅一、標
此中最初有二十種得三摩地所對治法,能令不得勝三摩地。
寅二、征
何等二十?
寅三、釋2 卯一、列過失2 辰一、別列20 巳一、由伴無德
一、有不樂斷同梵行者為伴過失。
有不樂斷等者:謂於世間諸衰損事能令苦惱,諸興盛事亦是無常,故應厭離,喜樂於斷。義如聲聞地說。(陵本三十二卷二頁2616)翻此應知名不樂斷。
巳二、由師無德
二、伴雖有德,然能宣說修定方便師有過失。謂顛倒說修定方便。
謂顛倒說修定方便者:謂若宣說取厭離相、取欣樂相,由是能令始修業者最初觸證於斷喜樂心一境性,是名宣說修定方便。如聲聞地說。(陵本三十二卷一頁2613)與此相違,名顛倒說。
巳三、由無聽欲
三、師雖有德,然於所說修定方便,其能聽者欲樂羸劣,心散亂故,不能領受過失。
欲樂羸劣心散亂故者:於斷滅苦無猛利慾,是名欲樂羸劣。於所宣說音韻差別不屬耳聽,名心散亂。
巳四、由覺慧劣
四、其能聽者雖有樂欲,屬耳而聽;然闇鈍故,覺慧劣故,不能領受過失。
巳五、由多貪求
五、雖有智德,然是愛行,多求利養恭敬過失。
巳六、由無喜足
六、多分憂愁,難養難滿,不知喜足過失。
多分憂愁難養難滿等者:聲聞地中沙門莊嚴說有易養易滿及與喜足。翻彼應知此所說相。
巳七、由多事務
七、即由如是增上力故,多諸事務過失。
多諸事務過失者:謂由愛樂種種所作事業,彼彼事中其心流散故。
巳八、由舍加行
八、雖無此失,然有懈怠懶惰故,棄捨加行過失。
然有懈怠懶惰等者:謂如為性懈怠,執睡為樂、執倚為樂、執臥為樂,由是不能初夜後夜常勤修習悎寤瑜伽故。
巳九、由他障礙
九、雖無此失,然有為他種種障礙生起過失。
然有為他種種障礙等者:謂常疹疾、困苦、重病,風熱痰癊數數發動,或有宿食住在身中,或被蛇蠍、百足、蚰蜒之所蜇螫,或為[26]人、非人之所逼惱,又不能得衣、食、臥具、病緣醫藥及余什具。如是等類,應知一切名加行障。如聲聞地說。(陵本二十五卷十一頁2116)此中種種,應如是知。
巳十、由無堪忍
十、雖無此失,然有於寒熱等苦,不能堪忍過失。
巳十一、由不受教
十一、雖無此失,然有慢恚過故,不能領受教誨過失。
然有慢恚過故等者:謂由慢恚,不信順他,由是不能領受教誨。
巳十二、由倒思惟
十二、雖無此失,然有於教顛倒思惟過失。
然有於教顛倒思惟過失者:謂於殷勤教誨方便次第,不如所說正修加行;及於諸法過患功德,不如所說善取其相故。
巳十三、由忘失念
十三、雖無此失,然[27]於所受教有忘念過失。
巳十四、由相雜住
十四、雖無此失,然有在家、出家雜住過失。
巳十五、由住處障2 午一、列
十五、雖無此失,然有受用五失相應臥具過失。
午二、指
五失相應臥具,應知如聲聞地當說。
然有受用五失相應臥具過失等者:如下說言處所不隨順性,是名[28]受用五失相應臥具。聲聞地說:處所圓滿略有五種,翻彼後四,應知五失相應。
巳十六、由邪尋思
十六、雖無此失,然於遠離處不守護諸根故,有不正尋思過失。
巳十七、由身沉重
十七、雖無此失,然由食不平等故,有身沉重無所堪能過失。
巳十八、由多睡眠
十八、雖無此失,然性多睡眠,有多睡眠隨煩惱現行過失。
有多睡眠隨煩惱現行過失者:三摩呬多地說:順生煩惱、壞斷加行,是惛沈性;心極昧略,是睡眠性。(陵本十一卷四頁848)為彼纏擾,發身粗重、發心粗重,名多睡眠隨煩惱現行過失。
巳十九、由不樂止
十九、雖無此失,然不先修行奢摩他品故,於內心寂止遠離中,有不欣樂過失。
巳二十、由不樂觀
二十、雖無此失,然先不修行毗缽舍那品故,於增上慧法毗缽舍那如實觀中,有不欣樂過失。
辰二、總結
如是二十種法,是奢摩他、毗缽舍那品,證得心一境性之所對治。
卯二、顯障因3 辰一、標
又此二十種所對治法,略由四相,於所生起三摩地中,堪能為障。
辰二、征
何等為四?
辰三、列
一、於三摩地方便不善巧故;二、於一切修定方便全無加行故;三、顛倒加行故;四、加行慢緩故。
丑二、成能治2 寅一、例相違
此三摩地所對治法,有二十種白[29]法對治;與此相違,應知其相。
寅二、辨能得2 卯一、住心
由此能斷所對治法,多所作故;疾疾能得正住其心,證三摩地。
卯二、位攝
又得此三摩地,當知即是得初靜慮近分定未至位所攝。
又得此三摩地等者:最初獲得色界定地所攝少分微妙作意,當知此名得三摩地。猶未證得根本靜慮,是故說言初靜慮近分定未至位所攝。得作意相,聲聞地中廣釋應知。(陵本三十二卷十九頁2666)
子二、明普攝義
又此得三摩地相違法,及得三摩地隨順法廣聖教義,當知唯有此二十種。除此更無若過若增。由此因緣,依初世間一切種清淨,於此正法補特伽羅得三摩地,已善宣說,已善開示。
已善宣說已善開示者:攝異門分說:宣說者,謂因他請問而為記別。開示者,謂他展轉所生疑惑皆能除遣。(陵本八十三卷十二頁6311)
癸二、三摩地圓滿2 子一、辨圓滿相2 丑一、列十相10 寅一、起勝求願
復[30]次,如是已得三摩地者,於此少小殊勝定中,不生喜足。於勝三摩地圓滿,更起求願。
於此少小殊勝定中等者:未至定中獲得少分微妙作意,由是說名少小殊勝。從此已上證入根本,名三摩地圓滿。
寅二、見勝功德
又即於彼見勝功德。
又即於彼見勝功德者:謂證最初根本靜慮,加行究竟果作意轉時,離生喜樂遍諸身分,無不充滿,無有間隙,乃至廣說離生喜樂。如聲聞地說。(陵本三十三卷七頁2691)彼勝功德,如是應知。
寅三、住勤精進
又由求願見勝功德,為求彼故;勇猛精進,策勵而住。
寅四、名非得勝
又彼於色相應愛味俱行煩惱,非能一切皆永斷故,名非得勝。
又彼於色相應愛味等者:謂未證入根本靜慮,未能究竟離欲界欲,亦未遠離一切惡不善法,是名於色相應愛味俱行煩惱。未能永斷,由是於彼名非得勝。
寅五、名他所勝
又非於彼諸善法中皆勤修故,名他所勝。
又非於彼諸善法中等者:聲聞地說:一切煩惱對治作意已得生起,是名加行究竟作意[31]。從此無間,由是因緣,證入根本初靜慮定。(陵本三十三卷七頁2690)由是當知,加行究竟作意若未轉時,名於善法非皆勤修,猶未能舍所有下品煩惱,是故名他所勝。
寅六、無沈沒等
又於廣大淨天生處,無有沈沒。
又於廣大淨天生處無有沈沒者:謂不愛味,定地喜樂灌灑其身故。
又彼無能陵懱[32]於己,下劣信解增上力故。
又彼無能陵懱於己等者:彼謂色界廣大淨天。由墮有求,受用喜樂,是名下劣信解。己則不爾,一切皆為求無漏界,故彼無能陵懱於己。
寅七、隨法相轉
又彼如是心無沈沒,於定所緣境界法中,即先所得止、舉、舍相,無間、殷重方便修故;隨順而轉。
又彼如是心無沈沒至隨順而轉者:謂時時間作意思惟止、舉、舍相,而不一向,為欲對治沈掉等故,是故隨順而轉。
寅八、請問正法
又彼如是隨法相轉,數入數出,為欲證得速疾通慧,依定圓滿,樂聞正法故;於時時中殷勤請問。
又彼如是隨法相轉等者:隨定所緣境界諸法,修止、舉、舍應時加行,是名隨法相轉。隨其所欲入出自在,是名數入數出。無有滯礙漏盡智通,是名速疾通慧。為證此故,依定圓滿及聞正法,殷勤請問。由得正定,方能如實知見,乃至證無所作究竟涅槃故。
寅九、愛樂遠離
又依如是三摩地圓滿故,於正方便根本定攝內心奢摩他,證得遠離愛樂。
寅十、愛樂觀察
又證得法毗缽舍那。如實[33]觀察熾然明淨所有愛樂。
丑二、結圓滿
當知齊此已能證入根本靜慮,如是名為三摩地圓滿。
又證得法毗缽舍那等者:能緣四聖諦法毗缽舍那,名法毗缽舍那。於四聖諦如實知見,是名如實觀察熾然明淨。由是愛樂觀察諸法,是名證得。
子二、明普攝義
又此三摩地圓滿廣聖教義,當知唯有如是十相。除此更無若過若增。
癸三、三摩地自在2 子一、辨得自在2 丑一、釋4 寅一、善觀察2 卯一、略標2 辰一、舉諸瑕穢
複次,雖已證得根本三摩地故,名三摩地圓滿;其心猶為三摩地生愛味、慢、見、疑、無明等諸隨煩惱之所染污,未名圓滿清淨鮮白。
其心猶為三摩地生愛味等者:三摩呬多地說:愛上靜慮、見上靜慮、慢上靜慮、疑上靜慮,是名三摩地生愛、慢、見、疑之所染污。如彼別釋應知。(陵本十二卷二頁964)又於彼定諸煩惱斷猶未證得,故為無明等諸隨煩惱之所染污。爾時其心,於入、住、出未能隨意自在,未名圓滿;未得自性解脫,未名清淨;未得相續解脫,未名鮮白。
辰二、思所應作
為令如是諸隨煩惱不現行故,為練心故,為調心故,彼作是思:我應當證心自在性、定自在性。於四處所,以二十二相應善觀察。
卯二、廣辨2 辰一、總標四處
謂自誓受下劣形相、威儀、眾具;又自誓受禁制屍羅;又自誓受精勤無間修習善法。若有為斷一切苦惱,受此三處,應正觀察眾苦隨逐。
辰二、別釋諸相4 巳一、初處觀察2 午一、釋3 未一、下劣形相
由剃除鬚髮故,舍俗形好故,著壞色衣故,應自觀察形色異人。如是名為觀察誓受下劣形相。
未二、下劣威儀
於行住坐臥語默等中,不隨欲行;制伏憍慢往趣他家,審正觀察遊行乞食。如是名為觀察誓受下劣威儀。
於行住坐臥語默等中不隨欲行者:聲聞地說:若行、若住、若坐、若臥、若語、若默正知而住。於彼諸業正念所攝,不放逸攝,是名不隨欲行。應隨月喻往施主家,具足慚愧,遠離憍傲,蕩滌身心,是名制伏憍慢往趣他家。遊行乞食,或有應往,或不應往;及於往時觀見眾色,或有應觀,或不應觀;是名審正觀察遊行乞食。如是諸義,聲聞地中廣辯其相。(陵本二十四卷十三頁[34]2044)
未三、下劣眾具
又正觀察從他獲得無所畜積諸供身具,如是名為觀察誓受下劣眾具。
午二、結
由此五相,當知是名初處觀察。
由此五相當知是名初處觀察者:下劣形相有三,謂剃除鬚髮、舍俗形好、著壞色衣;下劣威儀、眾具各一;是為五相應知。
巳二、第二處觀察2 午一、釋3 未一、初一相2 申一、標
又善說法毗奈耶中,諸出家者所受屍羅,略舍二事之所顯現。
申二、列
一者、棄捨父母、妻子、奴婢、僕使、朋友、眷屬、財谷珍寶等所顯。二者、棄捨歌舞、倡妓[35]、笑戲、歡娛、游縱[36]、掉逸、親愛聚會,種種世事之所顯現。
又善說法毗奈耶中諸出家者所受屍羅等者:此說最初所受具戒,由舍二事,於善說法毗奈耶中名出家者。一、由舍攝受事,二、由舍諸欲事。如文可知。是為第一所觀察相。
未二、次二相
又彼安住屍羅律儀,不由犯戒私自懇責,亦不為彼同梵行者以法訶擯;有犯屍羅而不輕舉。
又彼安住屍羅等者:此說安住具戒有其二相。一、自無毀犯,二、不輕舉他。如文可知。是為第二、第三所觀察相。
未三、後二相
若於屍羅有所闕犯,由此因緣,便自懇責;若同梵行以法訶擯,即便如法而自悔除。於能舉罪同梵行者,心無恚恨,無損無惱而自修治。
午二、結
由此五相,是名於第二處觀察。
若於屍羅有所闕犯等者:此說具戒犯已還淨有其二相。一、自懇責,或自悔除。二、堪忍他舉,心無憤恚。如文可知。是為第四、第五所觀察相。
巳三、第三處觀察2 午一、釋2 未一、標
如是屍羅善圓滿已,應以五相精勤方便修諸善品。
未二、列
謂時時間諮受讀誦論量決擇,勤修善品,如是乃應受他信施;又樂遠離,以正方便修諸作意;又復晝夜,於退分、勝分二法,知斷修習;又於生死見大過失;又於涅槃見勝功德。
午二、結
由此五相,是名第三處觀察。
應以五相精勤方便修諸善品等者:此中五相,如文可知。又此善品,謂定資糧。如戒律儀、根律儀、於食知量、初夜後夜悎寤瑜伽、正知而住,乃至沙門莊嚴,皆資糧攝。言諮受讀誦論量決擇者,謂於正法。言樂遠離者,謂於處所圓滿,威儀圓滿,若身遠離,若心遠離,總攝為一,名樂遠離。義如聲聞地說。(陵本三十卷六頁2500)言修諸作意者,謂定地攝了相等七作意應知。言退分、勝分者,謂諸善品,暫得還失,是名退分;後後勝進,是名勝分。於退分法,應知應斷;於勝分法,應正修習。
巳四、第四處觀察2 午一、釋2 未一、辨四苦2 申一、標
如是精勤修善品者,略為四苦之所隨逐。
申二、列
謂於四沙門果,未能隨有所證故,猶為惡趣苦所隨逐。
謂於四沙門果等者:謂若證諦現觀,便不顛墮惡趣,及不復造諸惡趣業感彼異熟,由是不為惡趣苦所隨逐。又證現觀補特伽羅有多差別。若於欲界未離欲者,初證現觀得預流果;若於欲界倍離欲者,初證現觀得一來果;若已離欲界欲者,初證現觀得不還果。翻此應知,於沙門果未能隨有所證,故為惡趣苦所隨逐,是為第一所觀察相。
體是生老病死法故,為內壞苦之所隨逐。
體是生老病死法故等者:一切有情所得自體,是無常法,生老病死眾苦可得,名內壞苦,內身變異之所引故。有此自體,即有如是眾苦之所隨逐。此中生苦乃至死苦,各由五相應可了知。決擇分中一一別釋。(陵本六十一卷十四頁4933)是為第二、第三、第四、第五所觀察相。
一切所愛離別法故,為愛壞苦之所隨逐。
一切所愛離別法故等者:此說愛別離苦,是為第六所觀察相。
自業所作故,一切苦因之所隨逐。
自業所作故等者:此說五取蘊苦,是為第七所觀察相。
未二、攝七相
彼為如是四苦隨逐,應以七相審正觀察。
午二、結
由此七相,是名第四處觀察。
寅二、正思惟3 卯一、舉作意
彼於如是四處,以二十二相正觀察時,便生如是如理作意:謂我為求如是事故,誓受下劣形相威儀及資身具,誓受禁戒,誓受精勤常修善法;而我今者於四種苦為脫何等?
卯二、顯精勤
若我如是自策自勵,誓受三處,猶為四苦常所隨逐,未得解脫;我今不應為苦隨逐,未於勝定獲得自在,中路止息,或復退屈。
卯三、結名想
如是精勤如理作意,乃得名為出家之想及沙門想。
乃得名為出家之想及沙門想者:聲聞地說:又若自能出離身中所有一切惡不善法,當知是名真實出家。(陵本二十九卷二十頁2468)又攝事分說:依第一義所有沙門,安立如是八支聖道為沙門義。為此義故,於善說法毗奈耶中,假名出家受沙門性。(陵本九十八卷十八頁7377)此名出家想及沙門想,義應准知。
寅三、修方便2 卯一、舉依止5 辰一、樂斷
彼於圓滿修多方便以為依止,由世間道,證得三摩地圓滿故;於煩惱斷,猶未證得,復依樂斷,常勤修習。
辰二、樂修
又彼已得善世間道,數數為得三摩地自在故;依止樂修無間而轉。
辰三、心無貪恚
又於正信長者、居士、婆羅門等,獲得種種利養恭敬,而不依此利養恭敬,而生貪著。亦不於他利養恭敬,及余不信婆羅門等,對面、背面諸不可意身業、語業現行事中,心生憤恚,又復於彼無損害心。
辰四、正念現前
又愛、慢、見、無明、疑[37]惑種種定中諸隨煩惱不復現行,善守念住。
善守念住者:此中念住,謂四念住。應知於四念住安住正念,所作應作,離不應作,是名善守念住。
辰五、離增上慢
又非證得勝奢摩他,即以如是奢摩他故,謂己一切所作已辦;亦不向他說己所證。
卯二、明正行2 辰一、少欲喜足2 巳一、舉於衣服
彼由如是樂斷樂修,心無貪恚,正念現前,離增上慢。於諸衣服隨宜獲得,便生喜足。
巳二、例餘一切
如於衣服,於余飲食、臥具等喜足,當知亦爾。
辰二、正知受用
又正了知而為受用。謂如是等諸資生具,但為治身令不敗壞,暫止饑渴,攝受梵行,廣說乃至於食知量。
但為治身令不敗壞等者:聲聞地說:為身安住食於所食,為除饑渴受諸飲食,為攝梵行受諸飲食。此中三相,應准彼知。復說:由正思擇食於所食。不為倡盪、不為憍逸、不為飾好、不為端嚴,是名廣說乃至於食知量。
寅四、獲自在
彼由如是正修行故,於三摩地獲得自在。依止彼故,其心清白,無有瑕穢,離隨煩惱,廣說乃至獲得不動,能引一切勝神通慧。
丑二、結
是名三摩地自在。
廣說乃至獲得不動等者:此說第四靜慮,名為不動。其心清淨鮮白周遍,一切散動不能侵故,由是能引一切勝神通慧。此中神通,謂五神通應知。
子二、明普攝義
此三摩地自在廣義,當知唯有如所說相。除此更無若過若增。
壬五、結簡外道
又先所說得三摩地,若中所說三摩地圓滿,及今所說三摩地自在,總名無上世間一切種清淨。當知此清淨,唯在正法,非諸外道。
辛二、出世間一切種清淨2 壬一、征
云何出世間一切種清淨?
壬二、釋2 癸一、辨諸清淨5 子一、標
當知略有五種。
子二、征
何等為五?
子三、列
一、入聖諦現觀;二、入聖諦現觀已,離諸障礙;三、入聖諦現觀已,為欲證得速疾通慧,作意思惟諸歡喜事;四、修習如所得道;五、證得極清淨道,及果功德。
子四、釋5 丑一、入聖諦現觀2 寅一、征
云何入聖諦現觀?
寅二、釋2 卯一、辨入現觀2 辰一、辨2 巳一、明漸次2 午一、由正知
謂有如來諸弟子眾,已善修習世間清淨,知長夜中,由妙五欲積集其心。食所持故,長養其心,於彼諸欲生愛樂故,而於諸欲深見過患。
食所持故長養其心者:如契經說:一切有情皆依食住。謂依段食、觸食、意思食、識食,能令諸行相續而住,名食所持。令無色蘊相轉增勝,名長養心。
於上勝境,見寂靜德。
於上勝境見寂靜德者:謂於斷界、離欲界、滅界,觀見最勝寂靜功德故。
午二、由厭離
彼於戲論界易可安住,謂於世間一切種清淨;於無戲論界難可安住,謂於出世間一切種清淨。是故於彼厭惡而住,非不厭惡。
於無戲論界難可安住者:滅有為法,證得涅槃,是名無戲論界。與有為法不應說異不異,唯內所證,非所戲論故。
巳二、明趣入2 午一、善修治4 未一、標列厭患
又此住正法者,於無戲論涅槃界中,心樂安住,樂欲證得。由闕沙門果證增上力故;於己[38]雜染相應,心生厭患;於己清淨不相應,心生厭患;於己雜染相應過患,心生厭患;於己清淨不相應過患,心生厭患;於己清淨見難成辦,心生厭患。
未二、別釋其相5 申一、雜染相應3 酉一、標
此中略有三種雜染相應。
酉二、列
一、未調未順而死,雜染相應。
未調未順而死雜染相應者:意地中說:不清淨[39]不解脫死者,名不調善死[40]。(陵本一卷十五頁78)此說生雜染相應當知。
二、死已當墮煩惱大坑,雜染相應。
死已當墮煩惱大坑等者:煩惱大坑,謂即無明,普於一切雜染能作因緣,根本依處故。此說煩惱雜染相應當知。
三、由彼煩惱自在力故,現行種種惡不善業,往有怖處,雜染相應。
由彼煩惱自在力故等者:當墮惡趣,生那落迦,是名往有怖處。此說業雜染相應當知。
酉三、釋
彼觀己身闕沙門果證,由彼闕故,與三種雜染相應。如是觀已,心生厭患。
申二、清淨不相應3 酉一、標
當知清淨不相應亦有三種。
酉二、列
一、諸煩惱斷究竟涅槃,名無怖處。
諸煩惱斷究竟涅槃名無怖處者:有尋有伺地說:有怖畏者,謂懼當生苦所依處故。(陵本五卷三頁323)翻此應知涅槃名無怖處。
二、能證此,謂依增上心學善心三摩地。三、能證此,於增上慧學正見所攝微妙聖道。
酉三、釋
彼觀己身,與此三種清淨不相應故,心生厭患。
申三、雜染相應過患3 酉一、標
當知雜染相應過患,亦有三種。
酉二、列
一、老病死苦根本之生。
老病死苦根本之生者:由生為先,老病死苦差別可得,是故生為老病死苦根本,以是眾苦之所依故。
二、自性苦生無暇處。
自性苦生無暇處者:謂為諸行粗重所隨,名自性苦。生於邊國及以達須、蔑戾車中,四眾、賢良、正至、善士不往游涉,是名無暇處。
三、一切處[41]生無常性。
一切處生無常性者:謂於五趣流轉變異故。
酉三、釋
彼觀己身,有此三種雜染相應過患,心生厭患。
申四、清淨不相應過患3 酉一、標
當知清淨不相應過患有五種。
酉二、列
一、於邊地生,未能止息。二、於惡道生,未能止息。三、於在家眾諸無間業,未能堰[42]塞。
於在家眾諸無間業未能堰塞者:五無間業及彼同分,是名諸無間業。如有尋有伺地說。(陵本九卷二頁641)若未證得出世正見所攝諸無漏慧,於此諸業未能堰塞。思所成地說:由慧故能堰。此應准知。
四、於出家眾無量見趣,未不相應。
於出家眾無量見趣等者:謂諸外道有六十二諸惡見趣應知。
五、雖由世間道,乃至有頂若定、若生,而於無初後際生死流轉,未作邊際。
無初後際生死流轉者:諸行因果相續流轉,假說先後,而實無先後性,是即流轉真如。此說無初後際生死流轉,義應准知。
酉三、釋
彼觀自身,有此五種清淨不相應過患,心生厭患。
申五、於己清淨見難成辦2 酉一、初五相3 戌一、標
於己[43]清淨見難成辦,當知亦有五種。
戌二、列
一、若舍不為,不能自作故。
若舍不為不能自作故者:謂舍方便,不修正行,聖道不生故。
二、於所餘事非請他為能成辦故。
於所餘事等者:所余世事,或請他為而能成辦;清淨不爾,非請他為能成辦故。
三、決定應作故。由於自心未令清淨,必於眾苦不得解脫成吉祥性。四、非於惡業現在不作,即說彼為已作清淨,即名已得於現見法永離熾然。無對治道,先所造作惡不善業,必不壞故。
非於惡業現在不作等者:得學無學清淨智見,是名已作清淨。得無生法,是名已得於現見法永離熾然。所以者何?現見自他生死大苦火聚長時相續,名為熾然。滅不更生,名永離故。非於現在不作惡業,便為已得如是清淨解脫;由先所作惡不善業,若無能對治道,必不自然壞滅故。
五、由彼清淨學無學道證得所顯故。
戌三、結
彼觀清淨,由此五相難可成辦,心生厭患。
酉二、後一相
又復發起堅固精進,為欲證得。
又復發起堅固精進等者:殷重加行,是名堅固精進。如菩薩地說。(陵本四十二卷十六頁[44]3462)由此遮止為證清淨中所有懈怠故。
未三、總顯差別2 申一、辨心相3 酉一、厭患
彼由觀見雜染清淨,相應不相應故,心生厭患。
酉二、怖畏
又由觀見雜染清淨,相應不相應過患故,心生怖畏。
酉三、遮止
又於清淨證得,及雜染斷滅中,有懶惰懈怠故,心便遮止。
申二、明漸次2 酉一、舉厭患極厭患
又由作意思惟彼相故,心[45]生厭患;即於此相多所作故,心極厭患。
酉二、例怖畏極怖畏等
如厭患、極厭患,怖畏、極怖畏,遮止、極遮止,當知亦爾。
又由作意思惟彼相等者:謂於雜染清淨相應不相應相,作意思惟,心生厭患。此厭患相復有三種,謂無常故、苦故、變壞法故。如三摩呬多地說。(陵本十一卷十二頁894)即於此相多所修習,名多所作。是故心極厭患。
未四、總結修相
如是彼以由厭俱行想,於五處所,以二十種相作意思惟故,名善修治。
如是彼以由厭俱行想等者:謂於諸行思惟無常及苦,是名厭俱行想。前說於己雜染相應,心生厭患;乃至於己清淨見難成辦,心生厭患;是名於五處所。雜染相應、清淨相應及雜染相應過患,各有三種相;清淨不相應過患,有五種相;清淨見難成辦,亦有五相;又復發起堅固精進;如是總成二十種相應知。
午二、善安住3 未一、略標
復有五因,二十種相之所攝受,令於愛盡寂滅涅槃,速疾多住,心無退轉,亦無憂慮。謂我我今者為何所在。
愛盡寂滅涅槃者:謂由無明觸所生受滅,故愛滅;由愛滅故,得無生法;是名愛盡寂滅涅槃。
未二、廣釋2 申一、五因3 酉一、征起
何等五因?
酉二、列釋5 戌一、由通達作意
一、由通達作意故。謂由如是通達作意無間,必能趣入正性離生,入諦現觀,證聖智見。
戌二、由所依
二、由所依故。謂由依此所依無間,必能趣入正性離生,余如前說。
戌三、由入境界門
三、由入境界門故。謂由緣此入境界門,必能趣入正性離生,余如前說。
戌四、由攝受資糧
四、由攝受資糧故。謂由此攝受資糧,必能趣入正性離生,余如前說。
戌五、由攝受方便
五、由攝受方便故。謂由攝受如是方便,必能趣入正性離生,乃至廣說。
酉三、結說
如是五因,當知依諦現觀逆次因說,非順次因。
如是五因當知依諦現觀逆次因說等者:諦現觀因,若順次第,先劣後勝,應說攝受方便為初,乃至通達作意為後。今逆次第,先勝後劣,故說通達作意為初,乃至攝受方便為後。
依最勝因,如先說事,逆次說故。
申二、二十相5 酉一、初因所攝2 戌一、舉五相5 亥一、通達障礙
謂於空、無願、無相加行中,於隨入作意微細現行,有間無間隨轉我慢俱行心相能障現觀作意,正通達故。
亥二、棄捨粗重
既通達已;於作意俱行心任運轉中,能善棄捨,令無間滅。
謂於空無願無相加行中等者:謂於諸有諸趣死生法中,修習空行、無願行、無相行,為欲入諦現觀,證聖智見,名空、無願、無相加行。然於彼行隨順趣入作意生時,有能障礙現觀我慢隨轉,或不相續,或復相續,是名有間無間。任運而生,難可覺了,是名微細現行。心與隨轉,動亂於心,是名心俱行相。謂於爾時作是思惟:我於生死曾久流轉,我於生死當複流轉;我於涅槃當能趣入,我為涅槃修諸善法;我能觀苦真實是苦,我能觀集真實是集,我能觀滅真實是滅,我能觀道真實是道;我能觀空真實是空,我觀無願真是無願,我觀無相真是無相[46];如是諸法是我所有。如聲聞地說。(陵本三十四卷十八頁2786)是即我慢心俱行相。由是因緣,能障現觀,令不得入。若能了知如是我慢隨轉作意是障礙已,便能速疾以慧通達,名正通達。
亥三、思惟真如
依無間滅心,由新所起作意,以無常等行如實思惟。
亥四、現觀智生
由此作意修習、多修習故,所緣能緣平等平等智生。
依無間滅心等者:能障現觀我慢動相無間滅已,無間心生[47],於四聖諦作意觀察,方便流注,無有間斷,依四聖諦十六行相如實思惟。聲聞地中別釋其相。(陵本三十四卷十九頁2787)如是先來未善觀察,今善作意方便觀察,以微妙慧,於四聖諦能正悟入,是故作意名新所起。
亥五、了自所證
彼於爾時,能障現觀我慢亂心便永斷滅,證得心一境性。便自思惟:我已證得心一境性,如實了知。
戌二、結能入
當知是名由通達作意故,入諦現觀。
證得心一境性者:此中心一境性,謂通達三摩地所行影像唯是其識;或通達此已,復思惟如性。如解深密經說應知。(三卷三頁16,698b)
酉二、第二因所攝2 戌一、舉六相2 亥一、入住出相
又若先以世間道得三摩地,亦得圓滿,亦得自在。彼或於入三摩地相,謂由此故入三摩地;或於住三摩地相,謂由此故住三摩地;或於出三摩地相,謂由此故出三摩地;於此諸相作意思惟,安住其心,入諦現觀。
或於入三摩地相等者:此中入、住、出相,如三摩呬多地別釋應知。(陵本十三卷三頁1073)
亥二、止舉舍相
若得三摩地,而未圓滿,亦未自在。彼或思惟止相、或思惟舉相、或思惟舍相,安住其心,入諦現觀。
戌二、結安住
如是當知由所依故,其心安住。
或思惟止相等者:此中三相,亦如三摩呬多地說應知。(陵本十三卷十一頁1110)
酉三、第三因所攝2 戌一、舉二相2 亥一、辨障礙3 天一、標
又有二法,於修現觀極為障礙。
天二、征
何等為二?
天三、列
一、不正尋思所作擾, 亂,心不安靜;二、於所知事其心顛倒。
於所知事其心顛倒者:身受心法,名所知事。不淨計淨,於苦計樂,無常計常,無我計我,名心顛倒應知。
亥二、明對治2 天一、標
為欲對治如是障礙,當知有二種於所緣境安住其心。
天二、釋
謂為對治第一障故,修阿那波那念;
謂為對治第一障故等者:如聲聞地廣說應知。(陵本二十七卷三頁2254)
為對治第二障故,修諸念住。
戌二、結安住
如是當知由入境界門故,其心安住。
為對治第二障故等者:聲聞地說:又為對治四顛倒故,建立四種念住,乃至廣說應知。(陵本二十八卷二十二頁2401)
酉四、第四因所攝3 戌一、舉四相4 亥一、遠離非處2 天一、標非處
又於妙五欲樂習近者,於聖法毗奈耶,非所行處。
天二、明遠離
若於隨宜所得衣服、飲食、諸坐臥具,便生喜足;隨所獲得利養恭敬,制伏其心。謂依妙五欲,不由所得利養恭敬,心便堅住;由此因緣,遠離一切非所行處。
亥二、樂斷樂修
既遠離已,依諸念住樂斷樂修。於晝夜分,時時觀察自他所有衰盛等事,心生厭患。
謂依妙五欲等者:此釋前說隨所獲得利養恭敬,制伏其心。謂隨獲得利養恭敬及妙五欲,不染、不住、不耽、不縛、不悶、不著,亦不堅執故。
亥三、修習隨念
又復修習佛隨念等,令心清淨[48]。
又復修習佛隨念等令心清淨者:此說六隨念行。謂佛法僧隨念行,及趣涅槃行、趣資財行、趣生天行等隨念行。如聞所成地說應知。(陵本十四卷二十頁1255)
亥四、安住聖種
又復安住諸聖種中。
又復安住諸聖種中者:此說四聖種應知。能生眾聖,故名聖種。謂於衣服、飲食、臥具隨所得中,皆生喜足,是名前三聖種。樂斷煩惱、樂修聖道,是名第四聖種。
戌二、結安住
如是當知由資糧故,其心安住。
戌三、簡所說
此依最勝資糧道說。
酉五、第五因所攝2 戌一、舉三相2 亥一、初二加行方便相3 天一、標
又彼如是資糧住已,為修相應作意加行,故有二種加行方便。
天二、征
何等為二?
天三、列
一、自於契經阿毗達磨,讀誦受持,修正作意,於蘊等事令極善巧。
於蘊等事令極善巧者:謂蘊善巧、界善巧、處善巧、緣起善巧、處非處善巧,及根善巧,名六善巧。如決擇分廣釋應知。(陵本五十三卷十五頁4256)
二、依他[49]師教,所謂大師、鄔波柁耶、阿遮利耶。於時時間,教授教誡,攝受依止。
於時時間教授教誡等者:菩薩地說:又諸菩薩,性好攝受諸有情類,如法御眾,方便饒益,以無染心先與依止,乃至廣說於時時間,以其隨順八種教授而正教授,五種教誡而正教誡。(陵本四十卷十頁3290)此應准知。
亥二、後一正加行相2 天一、通一切
又正加行作意思惟,當知是名第三方便。此正加行作意思惟,名正加行。
天二、簡今義3 地一、標
此中義者,謂屍羅淨所有作意,名正加行作意思惟。
地二、釋
彼自思惟屍羅清淨,故無悔惱;無悔惱故,便生歡喜;廣說乃至心入正定。
地三、結
是故宣說此正加行作意思惟,名心住方便。
戌二、結安住
由如是方便故,心速安住。
未三、總結
彼於爾時,由此五因二十種相攝持其心,於愛盡寂滅涅槃界中,令善安住,無復退轉,心無驚怖。謂我我今者何所在耶?當於如是心安住時,應知已名入諦現觀。
辰二、結
如是名入聖諦現觀[50]。
由此五因二十種相攝持其心者:於初因中有五種相。一、通達我慢能障現觀,二、能善棄捨令無間滅,三、如實思惟無常等行,四、所緣能緣平等智生,五、如實了知證得心一境性。第二因中有六種相。謂思惟入、住、出相,及思惟止、舉、舍相。第三因中有二種相。一、修阿那波那念,二、修諸念住。第四因中有四種相。一、遠離一切非所行處,二、依諸念住樂斷樂修,三、修習佛等六隨念行,四、安住諸聖種中。第五因中有三種相。一、修六善巧,二、依他師教,三、於正加行作意思惟。如是總成二十種相,由是攝持其心,令心安住入諦現觀。
卯二、明普攝義
又此聖諦現觀義,廣說應知。謂心厭患相有二十種,心安住相亦二十種。除此更無若過若增。
丑二、入現觀已離諸障礙2 寅一、征
云何入聖諦現觀已,離諸障礙?
寅二、釋2 卯一、辨離障礙2 辰一、辨2 巳一、障礙3 午一、標
當知此障略有二種。
午二、列
一、行處障,二、住處障。
午三、釋2 未一、行處障2 申一、列7 酉一、數與眾會
行處障者,謂如聖弟子,或與眾同居,隨其生起僧所作事,棄捨善品,數與眾會。
隨其生起僧所作事等者:謂與眾同居時,修和敬業,治衣缽等,是名僧所作事。於應趣向好樂前行,於遠離中喜舍善軛,是名棄捨善品。數與諸在家眾及出家眾樂欲會遇,不欲別離,是名數與眾會。
酉二、愛重飲食
或復安住常乞食法,而愛重飲食。
酉三、好樂營為
或兼二處,好樂營為衣缽等事。
或兼二處好樂營為衣缽等事者:此中二處,所謂行處及與住處。由閒居時,亦有修治衣缽等事故。若樂營為,故名二處障。
酉四、好樂談話
或為讀誦經典,而好樂談話。
酉五、樂著睡眠
或居夜分,而樂著睡眠。
酉六、樂染言論
或居晝分,樂王賊等雜染言論。
酉七、不樂遠離2 戌一、標
或於是處,有親戚交遊談謔等住,而於是處不樂遠離。
戌二、釋
謂長夜數習與彼共居增上力故,或復樂與第二共住。
申二、結
諸如是等,名行處障。
或復樂與第二共住者:此第二義。釋前不樂遠離、不樂獨處,樂與在家及出家眾共相雜住,是名樂與第二共住。
未二、住處障2 申一、釋2 酉一、住名
住處障者,謂處空閒修奢摩他、毗缽舍那,總名為住。
酉二、障義3 戌一、標
依奢摩他、毗缽舍那,當知復有四種障礙。
戌二、列
一、毗缽舍那支不隨順性,二、奢摩他支不隨順性,三、彼俱品念不隨順性,四、處所不隨順性。
戌三、釋4 亥一、毗缽舍那支不隨順性
若謂己聰明,而生高舉,不從他聞順觀正法,是名毗缽舍那支不隨順性。
亥二、奢摩他支不隨順性
若不安靜身語意行,躁動輕舉,數犯屍羅,生憂悔等,乃至不得心善安住,當知是名奢摩他支不隨順性。
若不安靜等者:謂尋思行補特伽羅,諸根不住、諸根飄舉、諸根掉動、諸根散亂,身業誤失、語業誤失,喜為戲論、樂著戲論,多惑、多疑、多懷樂欲,名不安靜身語意行,躁動輕舉。又多犯戒,心生憂悔,生憂悔故,不得歡喜安樂,由是因緣,不得正定,是名數犯屍羅,乃至不得心善安住。
亥三、彼俱品念不隨順性
若有忘念增上力故,於沈掉等諸隨煩惱,心不遮護,當知是名彼俱品念不隨順性。
於沈掉等諸隨煩惱心不遮護者:三摩呬多地說:應遠離相復有四種。謂沈相、掉相、亂相、著相。(陵本十一卷十九頁936)此說沈掉等諸隨煩惱,如彼別釋應知。
亥四、處所不隨順性2 天一、標
若有習近五失相應諸坐臥具,當知是名處所不隨順性。
天二、列
或於晝分多諸喧逸;於夜分中多蚊蝱等眾苦所觸;又多怖畏、多諸災癘;眾具匱乏,不可愛樂;惡友攝持,無諸善友。
申二、結
諸如是等,名住處障。
或於晝分多諸喧逸等者:此釋處所不隨順性。聲聞地說:處所圓滿有其五種。(陵本三十卷六頁2502)此中五相,翻彼後四處所圓滿應知。是即名為五失相應諸坐臥具。
巳二、遠離4 午一、標
又此二障,當知總有二種因緣,能為遠離。
午二、列
一、多諸定樂,二、多諸思擇。
午三、釋2 未一、多諸定樂2 申一、標
多諸定樂,應知略有六種。
申二、釋2 酉一、修止舉舍
謂若有已得三摩地,而未圓滿,未得自在;彼應修習止、舉、舍三種善巧,由此發生多諸定樂。
酉二、修入住出
若有於三摩地已得圓滿,亦得自在;彼應修習入、住、出定三種善巧,由此發生多諸定樂。
未二、多諸思擇2 申一、征
云何名為多諸思擇?
申二、釋3 酉一、出體性
謂勝善慧,名為思擇。
酉二、明思擇2 戌一、於善不善法
由此慧故,於晝夜分自己所有善法增長,如實了知;不善法增長,如實了知;善法衰退,如實了知;不善法衰退,如實了知。
於晝夜分自己所有善法增長等者:此中善法,謂慚、愧、愛敬、信、正思惟、正念、正知、根護、戒護及無悔等,樂為最後應知。此所對治,名不善法,下皆準知。若善法增,定轉增長,若善法退,定還退失;如是不善法衰退及與增長,當知亦爾。
戌二、於習近命緣
又彼如於晝夜若行、若住,習近衣服、飲食命緣。由習近故,不善法增長、善法衰退,或善法增長、不善法衰退,皆如實了知。
酉三、顯勝利
即此思擇為依止故,於所生起諸不善法,由不堅著方便道理,驅擯遠離。於諸善法能勤修習。
午四、結
如是二處十種善巧,於二處所十一種障,能令斷滅;隨所生起,即便遠離。
辰二、結
如是名為遠離障礙。
如是二處十種善巧等者:謂止、舉、舍三種善巧,入、住、出定三種善巧,此六善巧,住處所攝。如實了知善法增長、衰退,不善法增長、衰退二種善巧;及如實知由習近緣,不善法增長、善法衰退,或善法增長、不善法衰退二種善巧;此四善巧,行處所攝。是名二處十種善巧。於行處中,障有七種。一、數與眾會,二、愛重飲食,三、好樂營為,四、好樂談話,五、樂著睡眠,六、樂雜染論,七、不樂遠離。於住處中障有四種,如前所說,文易可知。是名於二處所十一種障。
卯二、明普攝義
又此遠離障礙義,廣說應知如所說相。除此更無若過若增。
丑三、思惟諸歡喜事2 寅一、征
云何入聖諦現觀已,為欲證得速疾通慧,作意思惟諸歡喜事?
寅二、釋2 卯一、辨諸歡喜2 辰一、辨4 巳一、依證淨
謂聖弟子,已見聖諦,已得證淨。
已得證淨者:謂佛、法、僧、戒四種證淨應知。如攝事分別釋其相。(陵本九十八卷二十五頁7397)
即以證淨為依止故,於佛法僧勝功德田,作意思惟發生歡喜。
即以證淨為依止故等者:此於四證淨中,唯說信澄清性,是故唯說佛法僧田,略不說戒。
巳二、依盛事
又依自增上生事,及決定勝事,
又依自增上生事等者:謂依增上生道所證盛事,是名增上生事。若依決定勝道所證盛事,是名決定勝[51]事。
謂己身財寶所證盛事,作意思惟發生歡喜。
謂己身財寶所證盛事者:此釋前說二事。言財寶者,通說聖非聖財,是名所證盛事。
巳三、依無嫉
又依無嫉,如於自身,於他亦爾。
又依無嫉等者:如於自身所證盛事,作意思惟發生歡喜。依無嫉故,於他所證,歡喜亦爾。
巳四、依知恩2 午一、標
又依知恩,謂有恩者。念大師恩,作意思惟發生歡喜。
午二、釋
由依彼故,遠離眾苦及與苦因,引發眾樂及與樂因。
辰二、結
如是思惟隨順修道歡喜事故,便能證得速疾通慧。
卯二、明普攝義
又此思惟隨順修道歡喜事義,廣說應知如所說相。除此更無若過若增。
丑四、修習如所得道2 寅一、征
云何修習如所得道?
寅二、釋2 卯一、辨修圓滿2 辰一、辨2 巳一、四所依法4 午一、發生欲樂2 未一、思慕究竟
謂彼如是所生廣大無罪歡喜,溉灌其心,為趣究竟,於現法中心極思慕。
未二、樂欲出離
彼由如是心生思慕,出離樂欲數數現行。謂我何當能具足住如是聖處,如阿羅漢所具足住。
廣大無罪歡喜者:有尋有伺地說:聖財所生樂,無罪喜樂相應、廣大遍滿所依。(陵本五卷二頁320)此應准知。
午二、發勤精進
如是欲樂生已,發勤精進,無間常委,於三十七菩提分法,方便勤修。
無間常委等者:思所成地說:清淨止觀為依止故,於所修習菩提分法,勇猛無間,能常修習、能委修習,無懈無憚。(陵本十九卷十五頁1665)此應准知。
午三、心樂遠離
又彼如是勤精進故,不與在家、出家眾相雜住,習近邊際諸坐臥具,心樂遠離。
午四、不生喜足
又彼如是發生欲樂、發勤精進,樂遠離已,不生喜足。謂於少分殊勝所證,心無喜足;於諸善法轉上、轉勝、轉微妙處,希求而住。
巳二、五法圓滿4 午一、歡喜圓滿
由此四法攝受修道,極善攝受。即此四種修道為依,如先所說諸歡喜事所生歡喜,彼於爾時修得[52]圓滿。
由此四法等者:如前所說:出離樂欲數數現行;欲樂生已,發勤精進;勤精進故,心樂遠離;又於少分所證不生喜足;是名四法應知。
午二、喜悅圓滿
最極損減方便道理,煩惱斷故,獲得殊勝所證法故,亦令喜悅修得圓滿。
最極損減方便道理等者:修斷煩惱有九品,別斷下下品為最後邊,是名最極損減。其能斷道亦有九品,證上上品為其究竟,是名殊勝所證法。由是亦令喜悅修得圓滿。言喜悅者,謂於除障處所之所生故。如聲聞地說。(陵本三十二卷三頁2619)
午三、輕安清涼二種圓滿
又修所斷惑品粗重已遠離故,獲得輕安;輕安生故[53],身心清涼,極所攝受。如是二種修得圓滿。
身心清涼極所攝受者:決擇分說:諸無漏識,無學解脫,名曰清涼。(陵本五十四卷三頁4294)今依輕安,能攝受彼,故說清涼,極所攝受。
午四、學位圓滿
又此有學,金剛喻定到究竟故,修得圓滿。
辰二、結
是名修習如所得道。
卯二、明普攝義
又此修習如所得道義,廣說應知。謂四種法為依止故,能令五法修習圓滿。
能令五法修習圓滿者:如前所說:歡喜、喜悅、獲得輕安、攝受清涼、金剛喻定,是名五法應知。
除此更無若過若增。
丑五、證極清淨及果功德2 寅一、征
云何證得極清淨道及果功德?
寅二、釋2 卯一、正顯證得2 辰一、辨道果等2 巳一、別辨3 午一、極淨道果2 未一、舉諸煩惱2 申一、樂等位攝
謂於三位,樂位、苦位、不苦不樂位,為諸煩惱之所隨眠。有二種補特伽羅,多分所顯。一者、異生,二者、有學。
謂於三位等者:於樂受位多生染著,當知彼為貪所隨眠。於苦受位多生憎恚,當知彼為瞋所隨眠。於不苦不樂受位多生顛倒,當知彼為痴所隨眠。如是三受,無明觸生,是故說言異生、有學所顯。然由有學不具縛故,與異生別,總略宣說多分所顯。
申二、雜染品攝2 酉一、略標類
又有二種能發起雜染品。一者、取雜染品,二者、行雜染品。
酉二、明過患
即為斷此二雜染品,入善說法毗奈耶時,能為障礙所有煩惱。此諸煩惱,能為隨眠,深遠入心,又能發生種種諸苦。
又有二種能發起雜染品等者:緣起所攝無明及愛,此能發起二雜染品。謂愛為緣,發起取雜染品;無明為緣,發起行雜染品。又無明、愛能障入善說法毗奈耶最初正見,令不得生,是名入善說法毗奈耶時,能為障礙所有煩惱。以此煩惱能為隨眠,深遠入心,不得離系故。又此煩惱能生種種諸苦,不證寂滅故。
未二、顯無餘斷
若能於此無餘永斷,名為證得極淨道果。
若能於此無餘永斷等者:於善說法毗奈耶中,由得無學清淨智見,於無明、愛永斷無餘。無明斷故,於現法中證慧解脫;又愛斷故,於現法中證心解脫;是名證得極淨道果。義如有尋有伺地說。(陵本九卷十五頁694)
午二、極清淨道
又十無學支所攝五無學蘊,所謂戒蘊、定蘊、慧蘊、解脫蘊、解脫知[54]見蘊,名極清淨道。
午三、住聖功德3 未一、標
又由證得此極淨道,離十過失,住聖所住。
又十無學支所攝五無學蘊等者:謂無學正見、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正解脫、正智,是名十無學支。此中正語、正業、正命,戒蘊所攝。正念、正定,定蘊所攝。正見、正思惟、正精進,慧蘊所攝。正解脫,解脫蘊所攝。正智,解脫知見蘊所攝,應知。
未二、釋2 申一、辨過失2 酉一、征
云何名為十種過失?
酉二、列
所謂依外諸欲所有愁、嘆、憂、苦種種惱亂,苦苦相應過失。
所謂依外諸欲所有愁嘆等者:當知此由無學正見而得遠離。於外諸欲深見過患,不習近故。
又有依內不護諸根過失。由不護諸根故,生愁嘆等。
又有依內不護諸根過失等者:當知此由無學正念而得遠離。具足成就六恆住法,安住上舍,無喜無憂故。
又有愛味樂住過失。
又有愛味樂住過失者:當知此由無學正定而得遠離。於諸靜慮無有愛味相應故。
又有行住放逸過失。
又有行住放逸過失者:當知此由無學正精進而得遠離。於行、於住常無放逸故。
又有外道不共,即彼各別邪見所起語言、尋思、追求三種過失。
又有外道不共等者:此中三種過失,皆由外道各別邪見所起,不共聖教。當知此由無學正語、正思惟、正業、正命而得遠離。
又有依靜慮邊際過失。
又有依靜慮邊際過失者:當知此由無學正解脫而得遠離。不依靜慮邊際,妄計清淨故。第四靜慮,名靜慮邊際。妄計清淨論者,執此已得究竟解脫故。
又有緣起所攝發起取雜染品過失。又有發起行雜染品過失。
又有緣起所攝發起取雜染品過失等者:此二過失,當知由無學正智而得遠離。如實了知雜染因故。
申二、顯聖住
若於如是十種過失永不相應;唯有最後身所任持,第二餘身畢竟不起,於最寂靜涅槃界中,究竟安住。一切有情乃至上生第一有者,於彼一切所有有情得為最勝。是故說名住聖所住。
唯有最後身所任持等者:住有餘依涅槃界中,是名最後身所任持。住無餘依涅槃界中,是名第二餘身畢竟不起,於最寂靜涅槃界中,究竟安住。此於一切有情乃至上生第一有者,得為最勝,名住聖住。
未三、結
以能遠離十種過失,又能安住聖所住處,故名功德。
巳二、總結
又若彼果、若極淨道、若彼功德,如是一切,總略說名證得極清淨道及果功德。
辰二、明普攝義
又此證得極清淨道及果功德義,廣說應知如所說相。除此更無若過若增。
卯二、兼顯解脫2 辰一、有餘依攝
若得如是最上無學諸聖法者,如是聖法相應之心,於妙五欲極為厭背;無異熟故,後更不續。
若得如是最上無學諸聖法者至後更不續者:決擇分說:若聖弟子將入無餘涅槃界時,所有一切善及無記諸法種子皆被損害。由染污法種子滅故,不復能感當來異熟果,亦不復能生自類果。(陵本五十一卷十八頁4131)此說無學聖法後更不續道理,准彼應知。
若世間心雖復已斷,猶得現行。彼於後時任運而滅。
若世間心雖復已斷等者:一切種子異熟果識,名世間心。證轉依已,諸漏永盡,彼世間心,說名已斷。然於爾時,唯余清淨識緣名色、名色緣識相續而轉,彼世間心說猶現行。若壽量盡,識舍所依,永不更生,是名後時任運而滅。
辰二、無餘依攝
又煩惱道後有業道,於現法中已永斷絕;由彼絕故,當來苦道更不復轉。由此因果永滅盡故,即名苦邊。更無所余,無上、無勝。
又煩惱道後有業道等者:緣起所攝無明、愛、取,名煩惱道。行、有二支,名後有業道。識乃至受,及生、老死,名當來苦道。如是三道差別應知。
子五、結
此中若入聖諦現觀;若離障礙;若為證得速疾通慧,作意思惟諸歡喜事;若修習如所得道;若證得極清淨道及果功德;如是名為出世間一切種清淨。
癸二、明普攝義
又此出世間一切種清淨義,廣說應知如所說相。除此更無若過若增。
庚二、結名修果
如是若先所說世間一切種清淨,若此所說出世間一切種清淨,總略為一,說名修果。
戊三、總結
如是如先所說若修處所,若修因緣,若修瑜伽,若修果,一切總說為修所成地。
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卷第二十
[1] 「蔑」,磧砂、大正、陵本作「篾」。
[2] 「嚚」,大正作「囂」。
[3] 「一」,磧砂作「二」。
[4] 「五頁」,披尋記原作「二頁」。
[5] 「別」,磧砂、陵本作「莂」。
[6] 「誡」,磧砂作「戒」。
[7] 「止」,磧砂作「上」。
[8] 「己」,陵本作「已」。
[9] 磧砂無「得」字。
[10] 「依」,磧砂作「初」。
[11] 「習」,磧砂作「藥」、大正作「集」。
[12] 「習」,磧砂、大正作「集」。
[13] 「十」,大正作「十十」。
[14] 「及」,磧砂作「又」。
[15] 「聞」,磧砂作「間」。
[16] 「審」,磧砂作「觀」。
[17] 磧砂無「此」字。
[18] 「十頁」,披尋記原作「二頁」。
[19] 「恆」,磧砂作「怛」。
[20] 「恆」,磧砂作「怛」。
[21] 「恆」,磧砂作「怛」。
[22] 「喜」,磧砂作「勇」。
[23] 「智」,大正作「知」。
[24] 「智」,大正作「知」。
[25] 「淨」,磧砂作「浮」。
[26] 編按:卷二十五原文無「為」字
[27] 「然」,磧砂作「然有」。
[28] 「名」,披尋記原作「明」。
[29] 「白」,磧砂作「自」。
[30] 「復」,磧砂作「後」。
[31] 「加行究竟作意」,披尋記原作「加行究竟果作意」。
[32] 「懱」,大正作「篾」。
[33] 「實」,磧砂、大正、陵本作「是」。
[34] 「十三頁」,披尋記原作「十二頁」。
[35] 「妓」,大正作「伎」。
[36] 「縱」,大正作「從」。
[37] 「疑」,磧砂作「投」。
[38] 「己」,陵本作「已」,後四皆同。
[39] 「淨」,披尋記原作「靜」。
[40] 「不調善死」,披尋記原作「不善調死」。
[41] 磧砂無「處」字。
[42] 「堰」,陵本作「偃」。韓清淨註:改「堰」。
[43] 「己」,陵本作「已」。
[44] 「四十二卷十六頁」,披尋記原作「四十六卷十二頁」。
[45] 「心」,磧砂作「以」。
[46] 「我觀無願真是無願,我觀無相真是無相」,披尋記原作「我觀無願真實無願,我觀無相真實無相」。卷三十四原文作「我觀無願真是無願,我觀無相真是無相」。
[47] 編按:「無間心生」,卷三十四原文為「無間生心」。但此處原文並非全引,且亦有更動。
[48] 「淨」,磧砂作「妙」。
[49] 「他」,大正作「地」。
[50] 「觀」,磧砂作「諦」。
[51] 「勝」,披尋記原作「盛」。
[52] 磧砂無「得」字。
[53] 「生故」,磧砂、大正、陵本作「故生」。
[54] 「知」,磧砂作「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