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府指迷

沈義父 · 詩詞戲曲
詞論。南宋沈義父撰。一卷。義父字伯時,吳江(今屬江蘇)人。宋亡,隱居不仕。此編前有沈氏自序,謂得詞法於翁逢龍、吳文英,故作此以傳子弟。作者對詞篇創作中諸多理論問題用「得之所聞」,糅合己意,分門別類予以闡述。此書原附刻在明代陳耀文所編《花草粹編》卷首,共29條。第一條帶有總論性質,開宗明義地表明了沈義父論詞的4個標準,即:「音律欲其協,不協則成長短之詩;下字欲其雅,不雅則近乎纏令之體;用字不可太露,露則直突而無深長之味;發意不可太高,高則狂怪而失柔婉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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