魚的喜劇 · 失落的筆記本
1
當陳振聲付出支票,從店員手中接過一個小小的錦盒,再度揭開盒蓋凝視時,內心充滿了幸福和感激。盒子裡深藍色的絲絨底座上,穩穩噹噹地嵌著一隻鑽戒,兩個克拉的上好的火油鑽,像萬花筒似的閃爍著千百種異彩,襯著精巧的鑲工,無論從哪方面來看,都是完美無疵的,就像丹珍一樣,也似乎唯有丹珍那雙美麗而靈巧的手,才配戴這樣一隻鑽戒。
他知道,丹珍一定會喜歡這件慶祝他們結婚十五周年的禮物。然而他也知道,她所重視的是他寄附在這件禮物上的歷久彌堅的愛意。十五年來,她給他的東西太多了,溫暖的家,聰明茁壯的兒女,溫柔體貼的照料,比這更大的鑽戒——讓他拿來作為從商的資金,甚至於還有他的生命。在一無缺憾的生活中,有時會產生出很傻的念頭,他惴惴然怕過多的幸福會讓他承受不住,所以遭遇一些小小的打擊,譬如生幾天病或者一筆生意做得不太好等等,反而可以使他心安理得,甚至於有一次失竊,他執著於「財去身安」這句可笑的俗語,幾乎都不想報案。
當然,凡是能夠讓他為丹珍盡一分心意來博取她的歡心的任何機會,是他從不忽略的。因此,早在三個月之前,他就在為將於下個星期來臨的結婚十五周年紀念籌劃慶祝的節目。他建議到日本去做一次休假旅行,但好客的丹珍情願請幾個好朋友到家裡來分享他們的快樂。於是,他把準備去日本度假的費用,移來買了這隻鑽戒。丹珍並不知道他的打算,他故意瞞著她,為的是好讓她得到意外的驚喜。他想像著夜闌人靜,在燈下把這個鑽戒套到丹珍手指上去,比十五年前在上海金門飯店的禮堂中表現同樣的動作時將更感到甜蜜。
他很仔細地把那錦盒放進口袋,在店員殷勤的道謝之下,出了店門。坐上汽車,按照預先計劃好的路線,去拜訪幾個好朋友,當面邀請他們參加他和丹珍的慶祝宴會。
走到第五家,已是上燈時分。他的一個患難之交,也是個很成功的商人吳沛炎留他吃晚飯,他起先不肯,但吳沛炎說是有話跟他談,才留了下來。
飯後,吳沛炎把他帶到他的小書房裡,關上房門,輕輕地說:「孫志華昨天從香港回來,他在香港遇見一個人,你恐怕猜不到。」
「誰?」
「楊毅!」
「楊毅?」
這個名字就像一把利斧,輕易地砍落了他的記憶之門的鎖,也將砍落封藏著神秘答案的箱子的鎖。
「他剛從大陸出來。」吳沛炎說。
「那是當然的,以私人的立場,我們可以幫他的忙。但是,他到底是不是清白的呢?」
「據他自己說,他是清白的。」
「他怎麼說法?」
「他說,當天上午,他照預定的時間打電話給你,發現對方把聽筒拿了起來,可是並不說話,似乎在等他先開口的樣子。這跟平常和你通話,由你先問的習慣不同,他就警覺到形勢不好,把電話掛了。回家的時候,在弄堂口碰到房東的孩子,告訴他,說有兩個人在家裡等他,他就沒有回家,買了一張車票到鎮江,轉揚州回如皋老家。以後大病了一場,始終沒有辦法跟大家聯絡。」
「就那樣簡單嗎?」陳振聲問。
「似乎是的。」吳沛炎點點頭。
「那麼,到底是怎麼出的事呢?孫志華問他沒有?」
「當然問了。他發誓說他不曉得。」
「這就怪了。」
「不過他分辯的話不能說沒有道理。他說,如果是他告密,抓進去的不應該是這幾個人。他所掌握的『關係』都好好兒在那裡。」
「照這樣說,應該——」他突然頓住了,就像暗夜裡穿越崎嶇的小路,突然警覺到前面將有失足的危險,而猛然駐足一樣。
「你怎麼不說下去?」吳沛炎問。
「我得好好想一想。」他敲敲腦袋,軟弱地答說。
2
陳振聲記起了他失落了的筆記本。
他清楚地記得,十七年前在上海,當他獲得第一份職業,開始工作的第一天,就買了那一本紙張粗劣、看起來一點也不惹眼的小筆記本。跟他的職業一樣,替一個在汪偽政府做「司令」的王家當私人賬房,都是卑微不足道的。
但在卑微的表面之下,他有著深深感到光榮的內容。在王家,他獲得了許多珍貴的偽府軍事調動及「要人」行蹤的情報。在那本小筆記本裡面,瑣碎的、看來像是私人的零用賬之中,隱藏著極其機密的聯絡訊號。
他住在王家,表面的工作非常清閒,唯一的干涉來自丹珍。丹珍跟王家是親戚,她的父親是金融界的巨頭,跟偽府的要員有很密切的往還。因為如此,他不大願意理她,但丹珍總是找機會跟他接近,光是設法推拒她的層出不窮的約會,就得花費他不少珍貴的時間。
然後有一天,他被捕了。
那是晚上十一點鐘的時候,他正要上床,聽差來喊他,說「司令」請他有事商量。
去到客廳,看見「司令」板著臉一語不發,另外有兩個不相識的彪形大漢,一個守住門口,一個站在「司令」身邊,左手叉腰,衣襟被掀了起來,褲腰上插著一把手槍。從他的臉型來看,顯然是一個日本人。
一看這情形,陳振聲完全明白了。但是,他非常鎮靜。
「陳先生,你好好跟他們去!」
陳振聲點點頭。「讓我去換件衣服。」他說。
「不必了。」
那兩人左右挾持著他,上了預先停在門口的汽車,往虹口一帶疾馳而去。
在車中,陳振聲一言不發。他知道這時候最需要的是冷靜。他平日的工作,做得非常「乾淨」,在他臥室里是搜不出什麼來的,唯一的麻煩,是隨身攜帶的那個筆記本,剛才他要求回臥室去換衣服,用意即在想辦法弄走那個筆記本。現在仍舊得想辦法,一定得想辦法……
「對不起,有火柴嗎?」說著,他伸手到口袋中去,表示他是在掏煙盒,事實上他想把筆記本夾帶出來,再找一個空隙藏到什麼地方去。
但等右手一摸到左襟的夾袋,他禁不住大吃一驚,片刻不離身而且永遠放在那個口袋裡的筆記本,此刻竟不在身上!
會到哪裡去了呢?仔細想了一下,今天一早還檢視過,下午天氣太熱,曾把上衣脫下來掛在衣架上,但自己始終沒有離開辦事的屋子,似乎不可能有人會來偷他的東西。當然,這只是一種猜測,到底是怎麼掉了,現在沒有工夫去研究,要研究的是,可能落在什麼人手裡。
這不外乎兩個結果,一是有人蓄意來偷他的筆記本,那麼,今晚上被捕,就是必然之事;一是無意中失落,恰如塞翁失馬,消除了唯一的「罪證」,出現在面前的將是一條生路。
於是,他將原來準備從容就義的想法改變了,除非他們拿得出證據來,他將不會承認什麼!
果然,他們拿不出證據,陳振聲的信心一天比一天增加,咬著牙關忍受笞撻及疲勞訊問。大約半個月以後,非常出人意料地,竟被允許接見來探問他的人。這個人,是丹珍。
「你好嗎?」丹珍眼圈紅紅的,可是嘴角上掛著比哭還要令人難受的笑容。
「你怎麼會到這裡來?」他說。
丹珍對監視著的人看了一眼,微微搖頭,似乎有不便回答的神氣。
他知道她有許多想問而不便問的話,譬如挨打了沒有?挨餓了沒有?到底你是不是「重慶來的」等等。於是,深深地投射以感激的一瞥,表示了解和安慰。
「我們知道你是冤枉的,正在替你解釋。你放心,不會有多大問題的。」
他點點頭,仍舊不能說什麼,但是心裡卻另有一種酸楚,不是可憐自己,而是可憐丹珍。
彼此這樣凝視著,加上監視的人的冷眼,陳振聲感到空氣似乎僵化了,必須得找些話來說,才可以把時間延續下去。
「維拉該生了吧?」他忽然想出這樣一句話。
「生了,生了三隻小狗。」維拉是丹珍心愛的一條北京狗。
「將來送我一隻來餵。」
「你不早說,讓人要了兩隻去,現在只好把我自己留下的那一隻給你。」
「那何必——」陳振聲忽然沒有意緒再說下去。生死莫卜之際,居然那樣認真地來討論一隻小狗的問題,不是太可笑了嗎?
「喂,喂,時間到了,你該走了!」監視的人吆喝著說。
丹珍留下了她帶來的食物,帶走了悵惘不舍的神色。而陳振聲卻有了許多事可想,在漫漫長夜之中,似乎更感到時間的殘酷。
然而,他真沒有想到,他會很快地恢復自由——有限度的,他為丹珍的父親所保釋,並且限制了居住的地區。說得更準確一點,是住在丹珍家裡。過去的關係當然是被隔絕了,一方面他知道他被監視著,不許再跟任何他們所懷疑的人接觸;另一方面他覺得有不為丹珍父女找麻煩的義務,因此死心塌地守在丹珍家裡。不久,他們結婚了。
婚後,他又比較自由了一些。但是經過那一番波折,原來在一起工作的同志已經風流雲散,只有吳沛炎是他能夠找到的。據吳沛炎說,在他被捕的同時,有他一個系統上的兩位同志也出了事,至今下落不明。此外還有一個楊毅失蹤,但是可以確定,絕非被捕,那麼他的失蹤就很值得讓人懷疑了。可能這一次的案子,就是楊毅搗的鬼。
然而,十六年後的楊毅,親口否認了!楊毅所說的經過也許牽強離奇,只是談到「關係」的話,他不能不在內心做冷靜的檢討。那兩位跟他同時被捕,最初下落不明,勝利以後才證實了已經殉難的同志,是他的「關係」,在那筆記本上,就記載著他們的電話號碼。因此,在事實真相無法徹底明了以前,他不能說他毫無責任。
失落了那筆記本,一直是他內心的隱痛,因為那是工作上不可原諒的過失。而以現在的情況看來,失落筆記本又似乎不儘是一種過失,竟是破壞組織、葬送同志的罪惡了!
他的遠祖是明末的遺民,他的父親是創造民國的革命先烈,傳統的榮譽感在他的血液中沸騰起來。他不安極了,但是他不知道如何來澄清自己的疑慮。
3
兩天過去,他照照鏡子,臉色灰白得可怕。
這天是星期日,他早就許了願,要帶孩子們到郊外去,丹珍親自準備好了野餐。但他坐在沙發上老不想動,孩子們一遍一遍來催,最後終於惹得他不耐煩了。
「吵什麼?」他粗暴地罵著,「不去了!」
孩子們從沒見過他這樣子,一個個嚇得哭了起來。丹珍趕了出來。
查問原因,陳振聲非常懊悔,終於還是開了車子,帶孩子們到郊外去玩了半天,但始終提不起興致來,太陽還掛得老高,就開車進了城,讓丹珍帶著孩子們去看電影,自己回家休息。
「振聲,」這天晚上,丹珍打發孩子們睡了以後,跟振聲坐在一張沙發上,溫柔地說,「你這兩天神氣不好,是不是有什麼解決不了的心事?」
他一向不願意在丹珍面前透露任何足以引起她憂慮的事,但如果她要發現了而來問他,他也一向沒有不肯跟她公開的習慣。於是他說:「我也正想跟你研究一下,可是……」他一時不知從何談起,想了一下才問:「當初老太爺救我,是走的誰的路子?」
「你怎麼忽然問到這個?」丹珍似乎很詫異。
「當然有道理的,回頭我再告訴你。先答覆我的話,讓我把前因後果好好整理一下。」
「你不是知道了嗎,走的姓任的路子。」
「他們怎麼肯放我呢?」
「振聲,你不覺得你的話可笑?」丹珍說,「自然是因為走了路子,日本憲兵隊才肯放你。同時,因為你沒有證據落在他們的手裡,否則也不會那樣順利。」
「那麼,還有兩個人呢?」他自語地問。
「還有兩個什麼人?」
「跟我一個系統上的。」
「我怎麼知道。」
「你有沒有聽老太爺說過,他們是怎麼發現我的身份的?」
「沒有。」
「這很奇怪。」他沮喪地說,「我的問題恐怕沒有辦法解決了。」
「到底什麼問題,你還沒有告訴我。」
於是,他把他的疑慮都告訴了丹珍。
「哪有這種事?」她用一點都不相信的語氣說,「你真是自尋煩惱。」
「你不了解它的嚴重性。」他搖搖頭說。
「事情都過去十年了,有什麼嚴重不嚴重!」
「話不是這麼說,良心的責備,往往比法律的制裁更厲害。如果說那兩位同志是由於我的過失而送了命,你設身處地替我想一想,晚上能睡得安穩不?」
這天晚上,隨便丹珍如何勸解安慰,陳振聲都聽不進去。而從此以後,這個可愛的家庭,也就覆上更濃的陰影。他很明白他在家庭中的地位,就像鐘錶上的發條一樣,丹珍這個家庭中的主軸,是要靠他來推動的。他也知道這種黯黯不歡的生活態度,足以造成停擺,然而他只有歉然之感,卻無力振作起來。
4
結婚十五周年的慶祝宴會,在勉為歡笑的情況下進行,讓陳振聲感到非常吃力。送走了最後一位客人,他就一言不發回到臥室,留下丹珍一個人在客廳里,指揮女工收拾殘局。
他一個人在靜靜研究吳沛炎和孫志華的態度,似乎他們兩個人都相信了楊毅的話,只是事隔多年,而且以志願地下工作者的身份,早已脫離了原來的「關係」,好像不願多事而已。
越是這樣,越讓他感到難受。他倒真願意時光倒流,回到當年的環境讓他自己請求交付調查,確定了他的無心之失,接受應得的懲罰,反可釋然於懷。
「睡了嗎?」他聽見丹珍在問。
「沒有。」
「怎麼不開燈?」
他懶得回答。燈光突然亮了,他覺得非常刺目,抬起右手遮在兩眼上。
「唉!」丹珍重重地嘆了一口氣,「今天吳太太、李太太都悄悄兒問我,說你怎麼了?你到底怎麼了?」
「我也說不上來。」
片刻的沉默以後,丹珍以一種異乎尋常的鄭重語氣說:「我問你,如果你知道了那本筆記本,只是無意中失落,並沒有害了你的同志,你就可以安心了,是不是?」
「是的。」他說,「問題就在沒有辦法確實證明。」
「可以的。」她說。
「怎麼?」他很敏捷地一挺身坐了起來。
「我告訴你,那本筆記本是我拿了。」丹珍很莊嚴地說。
陳振聲的一顆心,幾乎像要跳出胸膛以外。風韻依然非常迷人的丹珍,就在這片刻間,在他眼中,似乎化成了青面獠牙的惡魔。然而他到底是曾經受過訓練的,知道在這緊要關頭,需要泰然並表示同情的態度,才能讓她吐露真話,因此,他平靜地說:「你說下去。」
據丹珍說,她的父親在太平洋戰爭後,就通過一條有力線索跟重慶發生了聯繫。這是陳振聲在日本投降時就已知道了的。但他不知道,他從前的居停,那位王「司令」也早已輸誠。陳振聲身份的暴露,是由於有人告密,丹珍相信那個人就是楊毅。
當時,日本憲兵隊責成王「司令」監視陳振聲。他們曾經秘密地搜查過他的臥室,沒有發現任何可疑的東西,因而也就沒有下手逮捕他。不過,他們也發現了陳振聲特別重視那個筆記本,相信那裡面一定大有文章。
其後,由於告密的人確切指證,日本憲兵決定要動手了。王「司令」和丹珍父親商議後,認為如果暗示陳振聲出走,反顯得無利有弊,還不如先讓他被捕,只要沒有確切的證據,以他們兩人的力量,不難把他救出來。
於是,剩下的問題就是消滅了那個成為「罪證」的筆記本。這一任務是丹珍自告奮勇,並在王「司令」家的聽差協助之下而達成的。
「這是可信的嗎?」陳振聲在心裡問自己。他似乎覺得知道一個人的秘密愈多,愈難相信這一個人。因為不知道這個人的秘密是否已盡於此。
「那麼,還有跟我同時被捕的那兩位呢?他們為什麼沒有被救?」
「我不知道。」
「如果說楊毅告的密,為什麼不把他的『關係』交出去?而被捕的偏偏是我這個系統上的?」
「你這些話問得好奇怪!」丹珍非常罕有地表現了她的不快,「我怎麼可能知道這些事?我沒有地方去打聽,也沒有必要去打聽!」
「那麼我問你知道的事,我的筆記本後來怎麼了?交給他們了?」
「沒有!」丹珍很堅定地說,「我覺得我應該替你做些事,也好像那筆記本就是我自己的東西,我應該好好保存它。我準備等你出來以後交給你的,所以我一定不肯交出來,爸爸拿我也沒有辦法。」
「但是,」陳振聲殘酷地微笑著,「你始終沒有交還給我,甚至你始終沒有告訴過我一句。」
「那是我的一點自尊心。」丹珍大聲地說,「我後來仔細想了想,不願意你知道我曾經對你有過說起來不太光明的行為,我更不願意讓你以為我是故意市恩求愛。你總該了解當初的情形,像我那樣一頭兒熱,受的是多大的委屈!」
陳振聲有點感動了,就在將要軟化的頃刻間,忽然想起一個疑問。「後來,」他說,「筆記本到底如何了?」
「我還帶到台灣來的。」
「現在呢?拿來我看!」
丹珍突然臉現窘急之色,期期艾艾地說不上了。
「拿來我看!」陳振聲似乎得理不讓人似的,「有筆記本我就相信你的話!」
「好!」丹珍一跺腳說,「你要逼死我算完!再找!」
這以後,丹珍就像瘋狂似的,把箱子、抽斗、衣櫥都翻了出來,一個家搞得烏煙瘴氣,好似遭了強盜洗劫一樣,到處是衣服紙片什物。陳振聲始終就不相信丹珍能找出那筆記本,所以只是悄悄躲在一角,抽菸喝茶,不時拿冷眼瞟著憔悴煩躁的丹珍。
孩子們大的幫著找,小的失去常掛在臉上的笑容。陳振聲非常心疼,然而他實在沒有心思去照應他們。
「媽!我知道了。」丹珍最寵愛的那個男孩,忽然像發現了什麼似的叫了起來,「一定是上次叫小偷兒偷去了!」
「對的!」丹珍眼睛亮了起來,「一定是這麼回事!」她掠掠頭髮,對陳振聲說:「好了,你愛信不信!別鬧了!」
陳振聲不響,到了晚上,把他的男孩叫到一邊,悄悄兒問說:「媽什麼時候要你說,我的筆記本讓小偷兒偷走了?乖,告訴爸爸!」
孩子還未及回答,丹珍出現了,臉白得像一張紙。
丹珍自殺了,留下的遺書只有一句話:「我是無辜的!」
三個月以後,她的冤屈才獲得洗刷。警察局抓住一個慣竊,搜獲大批贓物,內中有陳家失竊的東西,通知陳振聲去認領。他在她的一件白狐大衣的口袋裡,找到了他的筆記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