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 · 第九章 原始集成之相應教
第一節 雜阿含經的整理
第一項 相應教的三部分
第一章第三節中,曾經說到:聖典的結集,有原始結集,與不斷的再結集。再結集──共同審定是否佛法,是以原始結集的經律為準繩的。如『長部』(一六)『大般涅槃經』(南傳七‧一00──一0二)說:
(於彼所說)「善解文句,參照經律。若參照經律,而不入契經,與律不合,……此非世尊之語」。 (於彼所說)「善解文句,參照經律。若參照經律,而與經相應,與律相合,……確是世尊之語」。
「參照經律」,『根有律雜事』作:「檢閱經文及以律教」(1)。以原有的經律為準繩,然後 [P630] 可以判決傳來的是否佛法。原始結集的律部,是「波羅提木叉經」;僧伽所有的一切規制,是不能與「戒經」相違反的。經法方面,也有原始結集的部分,那就是「九分教」中的「修多羅」,『相應部』──『雜阿含經』的根本部分。這一根本的「相應修多羅」,在現存的聖典中,並沒有獨立的部類,而已被編入『相應部』──『雜阿含經』,成為該經的核心部分。這是根據說一切有部Sarva^stiva^din傳承的古說而發見出來的。這部分的內容,雖同樣的存在於巴梨語 Pa^li的『相應部』,而文句、次第,與漢譯的『雜阿含經』,更為契合,這當然由於『雜阿含經』,也屬於說一切有部誦本的關係。可是,漢譯的『雜阿含經』,現存本並不是完全的;次第也極為紊亂。所以應加以整理,回復『雜阿含經』的原形,然後更能明確的,確認這原始結集部分──「相應教」的存在。將根本的「相應修多羅」,與次第集出的「祇夜」、「記說」(現存『雜阿含經』,是這三部分的綜合),分別開來,對於原始結集的古說,將更容易得到學者的承認。
與『相應部』相當的漢譯『雜阿含經』,是劉宋時求那跋陀羅Gun!abhadra所譯的,凡五0卷,一三六二經(『大正藏』編目)。其中二三‧二五──兩卷(六0四‧六四0‧六四一 ──三經),實為『無憂王經』(2),應該除去。現存的『雜阿含經』,不但有誤編的,也有脫落的,次第又非常紊亂。經近代學者的整理,漢譯『雜阿含經』的原形,已大致可見(3)。呂澄發見 [P631] 『瑜伽論』「攝事分」,為『雜阿含經』的本母──摩呾理迦ma^tr!ka^(4);對於『雜阿含經』的研究,給予最有力的啟發。然近人的研究,大都著重於回復漢譯『雜阿含經』的原形;而現在,要在近代研究的成果上,著重於三大部分的分類。說明『雜阿含經』──『相應部』的次第集成,與「九分教」(「十二分教」中)的「修多羅」、「祇夜」、「記說」──三分的次第成立相當;而確立分教與阿含的次第形成,為平行的發展。從而一掃先有分教,次有阿含;或先有阿含,次有分教的論諍。
「相應教」與「修多羅」的古義,出於『瑜伽論』及『雜事』。由於傳說久遠,取意不同,所以也存有小小差別。然從差別的傳說中,更能明確的了解這一結集的次第。『瑜伽論』卷八五大正三0‧七七二下),立「事契經」,即「四阿笈摩」(阿含),而以『雜阿含經』為本,如說:
「事契經者,謂四阿笈摩。……即彼一切事相應教,間廁鳩集,是故說名雜阿笈摩」。 「即彼相應教,復以余相處中而說,是故說名中阿笈摩。即彼相應教,更以余相廣長而說,是故說名長阿笈摩。更以一二三等漸增分數道理而說,是故說名增一阿笈摩」。 「如是四種,師弟展轉傳來於今,由此道理,是故說名阿笈摩──是名事契經」。
依此,「四阿含」是以相應教的『雜阿含經』為本的;『雜阿含』是「一切事相應教」,所以「四阿含」也通稱「事契經」。那末,「事」是什麼?如『瑜伽論』卷三(大正三0‧二九四上) [P632] 說:
「諸佛語言,九事所攝。云何九事?一、有情事;二、受用事;三、生起事;四、安住事;五、染淨事;六、差別事;七、說者事;八、所說事;九、眾會事。有情事者,謂五取蘊。受用事者,謂十二處。生起事者,謂十二分緣起及緣生。安住事者,謂四食。染淨事者,謂四聖諦。差別事者,謂無量界。說者事者,謂佛及彼弟子。所說事者,謂四念住等菩提分法。眾會事者,所謂八眾」。
「九事」的內容,就是「一切事相應教」的事,『雜阿含經』的內容。「九事」的次第開合,現有三說,比對如下:
圖片
〔瑜伽論本地分〕 (5) 〔瑜伽論攝事分〕(6) 〔雜事〕 (7)
l五取蘊─────── 3蘊─────────1五蘊
2十二處─────── 5處─────────2六處
3十二緣起────── 6緣起────────4緣起
4四食──────── 7食
5四聖諦─────── 8諦─────────5聖諦
6無量界─────── 4界─────────3十八界
[P633]
┌─── 1弟子所說──────6聲聞所說
7佛及弟子──┤
└─── 2如來所說──────7佛所說
8四念住等────── 9念住等───────8念處等
9八眾────────10八眾────────9伽他
上列三說,雖次第前後不一,而內容大體一致。這是「事相應教」──『雜阿含經』的全部內容。據『瑜伽論』「攝事分」,是分為三大類的(8):
圖片
1.能說───如來及諸弟子所說──弟子所說佛所說分
┌─蘊界處緣起食諦───五取蘊六處因緣相應分
2.所說─┤
└─念住……證淨等───道品分
3.所為說──八眾────────結集品
三大類,九事,是『雜阿含經』的內容;也可說都是「修多羅」──「事契經」。然『瑜伽論』「本事分」,解說「十二分教」中的「修多羅」,是偈頌以外的,所以除去八眾的「眾相應」──偈頌部分,稱其他的八事為「修多羅」(9)。又『瑜伽論』「攝事分」,雖總舉九事(內開「說者事」為「弟子所說」、「如來所說」)以說明「事契經」,而抉擇「事契經」的「摩呾理迦」,卻沒有「結集品」,「弟子所說」及「如來所說」,僅有九事中的七事(10)。這樣,「事契 [P634] 經」──「修多羅」的內容,從「四阿含」而略為『雜阿含經』的三大類;又從三類而但是二類,除去偈頌部分;更除去如來所說、弟子所說部分,而僅是蘊‧處‧緣起‧食‧諦‧界‧念住等道品。蘊等七事,為事相應教的根本部分。稱此為「相應修多羅」,其後次第集成的,也就隨之而稱為「一切事相應」的「事契經」。
注【71-001】『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雜事』卷三七(大正二四‧三九0上)。
注【71-002】呂澄『雜阿含經刊定記』(內學第一輯‧二二七)。
注【71-003】前田惠學『原始佛教聖典之成立史研究』(六四八──六五七)。
注【71-004】呂澄『雜阿含經刊定記』(內學第一輯二三三──二四一)。
注【71-005】『瑜伽師地論』卷三(大正三0‧二九四上)。
注【71-006】『瑜伽師地論』卷八五(大正三0‧七七二下)。
注【71-007】『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雜事』卷三九(大正二四‧四0七中)。
注【71-008】『瑜伽師地論』卷八五(大正三0‧七七二下)。
注【71-009】『瑜伽師地論』卷二五(大正三0‧四一八中──下)。
注【71-010】『瑜伽師地論』卷八五──九八。
第二項 事契經與摩呾理迦(一)
[P635]
『雜阿含經』三大部類的第一部分,內容為:蘊、處、緣起、食、諦、界、念住等道品── 七事。呂澄發見『瑜伽論』「攝事分」,為『雜阿含經』的本母。與經文相對比,次第與內容相合。特別是,「界」在聖諦以下,道品以上,與緣起為一分,似乎次第不順,而恰好與『雜阿含經』的次第相合。在『相應部』中,「界相應」也在第二大品「因緣品」中。這可見『雜事』的以「處界」為一類;『瑜伽論』說『雜阿笈摩』,以「蘊界處」為一類,都是依後代通說而改定的了。
『瑜伽論』「攝事分」,從八五捲起,九八卷止,共一四卷,是「事契經」的抉擇宗要── 「摩呾理迦」ma^tr!ka^。呂澄『雜阿含經刊定記』,曾對比經文,證實為『雜阿含經』的本母(1);但疏略不備,錯失的也多。現在再為詳細的對比,以確定這一部分的次第,並為補充的,修正的說明。「攝事分」一四卷,分「行擇攝」、「處擇攝」、「緣起食諦界擇攝」、「菩提分法擇攝」四類。每類先舉總頌,次出別頌,別別的抉擇經文。在下面的經論對比中,一、論義是依經文而立的,但或攝多經為一門,或一經而分別為多門,不一定是一經一論相對的。二、前面說過了的,後文相同的,就簡略了。這一類的有經無論,不能說是缺減,所以加( )號來說明。三、有經有論而沒有頌的,特為補列,加〔〕號來說明。四、有論義而沒有經文的,或是有頌的,或是沒有頌的(附加的),經審細的對比,知道這都是抉擇『中阿含經』、『長阿含經』 [P636] 的,也一一的標出。現在,先作經論的對比如下:
圖片
〔瑜伽論攝事分〕 〔雜阿含經〕
行擇攝第一(一總頌‧一一聚‧九七門)
Ⅰ頌1「界」────┐
2「說」────┼─ 1 2(2)
3「前行」───┘
4「觀察」───┐
├─ 3 4 5 6
5「果」────┘
6「愚相」───── 7
7「無常等定」─┐
├─ 8
8「界」────┘
9「二種漸次」─── 9 10
10「非斷非常」─── 11 12
11「染淨」───── 13 14
Ⅱ頌1「略教」───┐
[P637]
2「教果」───┼─ 15
3「終」────┘
4「墮數」───── 16
5「三遍智斷」─── 17 18
6「縛」────── 19 20 21
7「解脫」───── 22
8「見慢雜染」─┐
├─ 23 24
9「淨說句」──┘
10「遠離四具」
按:「遠離四具」,義在15……22經中。
11「三圓滿」行圓滿── 25 26 27
果圓滿── 28
師圓滿── 29
(卷八五終)
Ⅲ頌l「想行」──┐
[P638]
2「愚相」──┤
├─ 30
3「眼」───┤
4「勝利」──┘
5「九智」──── 31 32 ( 以上卷一終)
6「無痴」──── 256 257 258
7「勝進」──── 259
8「三相行」─── 260
9「我見差別」── 261
按:上二論義次第,與經相反,今依經。
10「法總等品」─┐
├─ 262
11「三」────┘
Ⅳ頌l「速通」──── 263
2「自體」──── 264
3「智境界」─── 265
4「流轉」──── 266
[P639]
5「喜足行」─── 267
6「順流」──── 268
7「知斷相」─── 269
8「想立」──── 270
9「違糧」──── 271
10「師所作」─── 272( 以上卷一0終)
(卷八六終)
Ⅴ頌l「因」────── 59
2「勝利」───── 60
附義:『長含』(二一)『梵動經』。
3「二智」───── 61
4「愚夫分位五」── 62
5「二種見差別」── 63
6「聖教等」──── 64
Ⅵ頌1「斷支」───┐
[P640]
2「實顯了行」─┼─ 65 66 67 68
3「緣」────┘
4「無等教」───┐
├ 69 70
5「四種有情眾」─┤
6「道四」────┤
├ 71
7「究竟五」───┘
Ⅶ頌l「二品總略」─── 72
2「三」────── 73
3「五」────── 74
4「有異」───── 75
5「勝解」───── 76
6「斷」────── 77
7「流轉」───── 78
8「有性」───── 79
9「不善清淨善清淨」──80
[P641]
10「善說惡說師等別」─┐
├─ 81
11〔非定〕──────┘
(卷八七終)
Ⅷ頌1「二智並其事」── 82 83 84 85
2「樂等行轉變」── 86 87 (以上卷三終)33 34
3「請無請說經」─┐
├ 35 36
4「涅槃有二種」─┘
Ⅸ頌l「諍」────── 37 38
2「芽」─────┐
├ 39 40
3「見大染」───┘
4「一趣」───── 41
5「學」────── 42
6「四怖」───── 43 44
7「善說惡說中宿住念差別」45 46
Ⅹ頌l「無厭患無欲」── 47 48
[P642]
2「無亂問記」─── 49 50
3「相」────── 51
4「障」────── 52
5「希奇」───── 53
6「無因」────┐
├ 54
7「毀他」────┘
8「染俱」───── 55 56
ⅩⅠ頌l「少欲」────┐
├ 57
2「自性等」───┘
3「記」───── 58(以上卷二終)
4「三」───── 103
5「似正法」─── 104
6「疑痴處所」── 105
7「不記」──── 106
8「變壞」──── 107
[P643]
9「大師記」─── 108
10「三見滿」─── 109
11「外愚相等」── 110(以上卷五終)
(卷八八終)
處擇攝第二(二總頌‧九聚‧八四門)
Ⅰ頌1 「安立」
2「差別」
按:論義在先,經文在後。
(188 189 190 191 192 193 194 )義見1……7經。
3「愚」──────┐
├ 195 196
4「不愚」─────┘
5「教授」───── 197
(198 199)義見23 24 經。
6「解脫」───── 200
7「煩惱」───── 201
[P644]
8「業」邪論正論──── 『中含』(一七一)『分別大業經』。
十對治───── 『中含』「業相應品」。
善護不善護─── 『中含』(一二)『!6嗀破經』。
雜染不雜染─── 『中含』(一三)『度經』。
邪正業施設─── 『中含』(一九)『尼干經』。
三種──── 不詳
(卷八九終)
Ⅱ頌l五二
2十三
3四業
按:半頌集五種二業,十種五業,一種四業,又別別廣說,似從『增壹阿含』集出
?
Ⅲ頌l「無智」──── 202 203
2「智」───── 204 205 206 207
(208)義見 8 經
[P645]
3「定」───── 209
4「殊勝」──── 210
5「障」───── 211
6「學等」──── 212
7「著」───── 213
8「無我」──── 214
9「聖道」──── 215
10「二海不同分」─ 216 217
Ⅳ頌l「道不同分」── 218 219 220
2「師不同分」── 221 222 223 224 225 226 227 228
(229)義見 56 經。(以上卷八終)
3「王國」──── 230
4「二世間」─── 231
5「有為」──── 232
(233)義見71 經。
[P646]
6「遮身行」─── 234
7「堅執」──── 235
8「二空性」─── 236
附義:『中含』(一九0)『小空經』,『中含』(一九一)『大空經』。
(卷九0終)
Ⅴ頌l「離欲未離欲」──┐
├ 237
2「問」──────┘
3「因緣」────── 238
4「染路」────── 239 240
5「保命」────── 241
(242)義見 3 經。
6「著處」────── 243 244 245
7〔二雜染〕───── 246
8〔十五相〕───── 247
Ⅰ頌1「因同分」───── 248
[P647]
2「思」─────── 249
3「縛解脫」───── 250
(251)義見 256 257 經。
4「相」─────── 252
5「觸遍」────── 253
6「勝解」────── 254
7「護根門」───── 255 (以上卷九終)
8「教」─────── 1164
9「愛相」────── 1165
Ⅱ頌l「唯緣」────── 1166
2「尋思」────── 1167
3「願」─────── 1168
4「一切種律儀」─── 1169
5「入聖教不護」─── 1170 1171
6「勝資糧善備」─── 1172
[P648]
7「舍所學」───── 1173
8「著處」────── 1174
9「不善義」───── 1175
10「隨流」────── 1176
11「菩薩勝余乘」─── 1177(以上卷四三終)
12「論施設」───── 273
(274)義見17經
(卷九一終)
Ⅲ頌l「上貪」──── 275
2「教授」──── 276
3「苦住」──── 277
4「觀察」──── 278
5「引發」──── 279
6「不應供」─── 280
7「明解脫」─── 281
[P649]
8「修」───── 282(以上卷一一終)
9「無我論」─── 304
10「定法」──── 305
11「見」───── 306 307
12「苦」───── 308
Ⅳ頌1「一住」──── 309 310
2「遠」───── 311
3「涅槃」──── 312
4「內所證」─── 313
(314 315)義見 77 78經。
(316 317 318)義見 86 87 33 經。
5「辨一切智」─── 319 320 321
6「相」────── 322
(323 324 325 326 327 328 329 330)義見前「安立」「差別」所說。
7「舍三學」──── 331 332
[P650]
(333)義見 8 經。
8「業等」───── 334
9「空」────── 335
10「隨行」───── 336 337 338
11「恆住」───── 339 340 341 342 (以上卷一三終)
12「師弟二圓滿」──『中含』(一六三)『分別六處經』。『中含』(一六
九)『拘樓瘦無諍經』。
(卷九二終)
緣起食諦界擇攝第三(二總頌‧一0聚‧七九門)
Ⅰ頌l「立」三際清淨
九相──── 283 284
2「苦聚」──── 285 286
3「諦觀」──── 287
4「攝聖教」─── 288
5「微智」──── 289 290
[P651]
6「思量際」─── 291
7「觀察」──── 292
8「上慢」──── 293
9「甚深」────『中含」(九七)『大因經』。
Ⅱ頌1「異」───── 294
2「世俗勝義」── 295
3「法爾」──── 296
4「此作」───┐
├ 297
5「大空」───┘
6「分別」──── 298
(299)義見296經。
7「自作」──── 300 301 302 303( 以上卷一二終)
(卷九三終)
Ⅲ頌l「觸緣」──── 343
2「見圓滿」─── 344
[P652]
3「實」───── 345
4「解」─────『中含』(二三)『智經』。
5「不愛樂」─── 346
6「法住智」─── 347
7「精進」──── 348
8「生處」──── 349
9〔聖弟子〕─── 350
Ⅳ頌l「有滅」──── 351
2「沙門婆羅門」─ 352 353 354
3「受智」──── 355 356 357
4「流轉」──── 358
5「來往」──── 359 360 361
(362 363 364)(以上卷一四終)(365)義見25 26 27 28 經。
6「佛順逆」─── 366(367 368‧義見206 209經)369 370
附義:『中含』(九)『七車經』。
[P653]
Ⅴ頌l「安立」
2「因緣」──── 371
3「觀察食義」── 372
4「多諸過患」── 373
5「雜染」──── 374 375
6〔譬喻〕──── 376 377 378
(卷九四終)
Ⅵ頌l「如理」────『中含』(一0)『漏盡經』。
2「攝」─────『中含』(三0)『象跡喻經』。
3「集諦」────『雜含』九八四經。
4「得」───── 379 380
5〔瑜伽〕──── 381
(382 383 384 385 386 387 388)義見 71經。
6「如病」──── 389
7「相」───── 390 391 392
[P654]
8「處」───── 393
9「業」───── 394 395 396 397 398 399 400 401
10「障」不信─── 402 403 404
上慢─── 405
待時─── 406(以上卷一五終)
放逸─── 407 408 409 410 411 412 413 414 415
斷障─── 416 417 418 419 420
11「過」───── 421 422 423 424 425 426
(427)義見71經。
(428 429)義見206 207 經。
12「黑異熟等」── 430 431 432 433 434
13「漸次」──── 435 436 437
14「大義」──── 438 439 440 441
15「難得」──── 442 443
(卷九五終)
[P655]
Ⅰ頌l「總義」
2「自類別」─── 444
3「似轉」──── 445 446 447 448 449
4「三求」──── 450 451 452 453 454 455(以上卷一六終)
Ⅱ頌1「三七界相攝」 456
2「見」下中上── 457
忍不忍───『雜含』九六九經。
3「想」───── 458
4「希奇」──── 459
5「差別性」─── 460
6「安立」──── 461 462 463
7「寂靜」──── 464
(465)義見24 經。
8「愚夫」────『中含』(一八一)『多界經』。
Ⅲ頌l「總說」
[P656]
2「自性因緣」── 466
3「見」───── 467
4「雜染」──── 468
5「數取趣」─── 469
6「轉差別」─── 470 471 472
7「道理」──── 473
8「寂靜」──── 474
9「觀察」──── 475 476 477 478
(479)義見13 14經。
(480)義見253 254 255 經。
Ⅳ頌l「受生起」── 481
2「劣等」─── 482 483
3「見等為最勝」 484
4「諸受相差別」 485
5「知差別」── 486 487 488 489(以上卷一七終)
[P657]
┌─『中含』(一一九)『說處經』。
6「問記」─┤
└─『中含』(二二) 『成就戒經』。
(卷九六終)
菩提分法擇攝第四(一總頌‧一二聚‧八一門)
Ⅰ頌l「沙門」─── 『中含』(一0三)『師子吼經』。
2「沙門義」── 『中含』(一六二)『分別六界經』。
3「喜樂」─── 『中含』(一) 『善法經』。
4「一切法」── 『中含』(一一三)『諸法本經』。
5「梵行」─── 『中含』(一一一)『達梵行經』。
6「數取趣」── 『中含』(一一二)『阿奴波經』。
7「超」──── 『雜含』一0四二經。
8「二染」─── 『中含』(七五)『淨不動道經』。
Ⅱ頌l「安立」
2「邊際」─── 605
3「純」──── 606 607
[P658]
4「如理」─── 608
5「緣起」─── 609
6「修時」─── 610
7「障自性」── 611
8「說」───┐
9「發起」──┼ 612
10「修」───┘
Ⅲ頌l「諸根」─── 613
2「愛味」─── 614
3「前後差別」─ 615
4「取相」─── 616
5「諸纏」─── 617
6「大果利」── 618
(卷九七終)
Ⅳ頌l「邪師」─── 619
[P659]
2「住雪山」── 620
3「勸勉」─── 621 622 623
(624)義見15經。
4「系屬」─── 625 626
627 628 629
5「淨」──── 630 631 632 633 634 635
6「漸次」─── 636
7「戒圓滿」── 637
638 639(以上卷二四終)
8「穗」
9「成就」
Ⅴ頌l「勇」
2「力」
3「修」
4「等持」
[P660]
5「異門」
6「神足」
Ⅵ頌1「安立」
2「所行境」
按:以上經文脫落。
642(三根)
643 644 645 646 647 648 649 650 651(五根)
3「安住外異生品」652 653
4「慧根為最勝」 654 655 656 657 658 659
660
按:經論次第不合,今依經次第。
Ⅶ頌l「思擇」─── 661 662 663(二力)
664 665 666(三力)
2「覺慧等」── 667 668 669 670 671 672 (四力)
673 674 675 676 677 678 679 680 681 682 683(五力)
[P661]
3「有學」─── 684 685( 五力與十力)
686 687(六力)
688 689 690 691(七力)
692 693(八力)
4「阿羅漢」── 694 695 696(八力)
697 698 (九力)
5「國等及諸王」 699 700(十力)
6「質直」─── 701 702 703(五力與十力)
按:經論次第不相合,今依經次第。
Ⅷ頌1「安立」
704 705 706 707 708 709 710
2「漸次」─── 711( 以上卷二六終)712
3「差別」─── 713 714
4「食」──── 715 716 717
5「安樂住」── 718 719 720 721 722
[P662]
723 724 725 726 727 728 729 730 731 732 733 734 735 736 737 738 739 740
6「修」──── 741 742 743 744 745 746 747(以上卷二七終)
Ⅸ頌
748 749 750 751
l〔欲等〕─── 752 753 754 755 756 757
758 759 760 761 762 763 764 765
2「清淨」─── 766
767 768 769 770 771 772 773 774
3「內外力」── 775 776 777 778 779 780 781
4「異門」─── 782
783
5「差別」─── 784 785
786 787 788 789 790 791 792 793
6「沙門婆羅門」 794 795 796(以上卷二八終)797 798 799 800
按:經論次第不同,今依經文次第。
[P663]
Ⅹ頌l「障隨惑」── 801 802 803
2「尋」───┐
├ 804
3「果」───┘
4〔差別〕─── 805 806
5「微細」─── 807
6「學住」─── 808
7「智無執」── 809 810 811 812
8「作意」─── 813
9「身勞」─── 814 815
按:經論次第不同,今依經文次第。
ⅩⅠ頌l「尊重屍羅」┐
├ 816 817 818 819 820 821 822 823
2「淨戒圓滿」┘
3「現行」─── 824
4「學勝利」── 825 826
827 828 829(以上卷二九終)830 831
[P664]
5「學差別」── 832
ⅩⅡ頌1「安立」
2「有變異」── 833 834 835 836
837
3〔潤澤〕─── 838 839 840 841
842 843 844 845 846
4「天路」─── 847 848 849 850
5「喻明鏡」── 851 852 853 854
6「記別」依四證淨──855 856
依五隨念──857
依六隨念──858 859 860(以上卷三0終)
(卷九八終)
在上面的比對中,可以理解到:一、論的前三分(行‧處‧緣起食諦界),內容上,次第上,都與經文相合。論文所抉擇的契經,與現存的『雜阿含經』,決定是同一誦本。第四「菩提分法擇攝」中,經文多而論義少,次第也略有倒亂,特別是「根」、「力」、「覺分」、「道分」 [P665] 部分。然大體來說,仍然是同一原本。也許論義減略些;應該是經文有過多少的增補。二、有論義而沒有經文的,除「菩提分法」外,不是經文的缺佚,而主要是採取『中阿含經』來補充。已經比對出的,共有三一經。『中阿含經』,是初期佛法中,經整理,闡發,抉擇分別而來的聖典,是說一切有部所特別重視的。『雜阿含經』為主,『中阿含經』為助,加以抉擇,奠定佛法的思想宗要。三、論義在每一類的開端,大抵有「總義」、「安立」。這都是論義的總說,不是抉擇一經的。四、『雜阿含經刊定記』,以為「念住」的初頌,「當經本第二十三,舊佚」。「正斷」與「神足」頌,「當經本卷二十五,舊佚」(3)。這是因為『雜阿含經』五0卷中,誤編有『無憂王經』二卷。除去了,卷數就不足,所以據此以推想漢譯『雜阿含經』的原形。但從對比中,知道這是不對的。「念住」的初頌,不是經文的缺佚,而是抉擇『中阿含經』。「正斷」與「神足」頌,的確是『雜阿含經』缺佚了。其實,「根」也是有缺文的。因為,「根」頌先明「安立」,是二十二根;次「所行境」,約六根說;然後明信等五根。經文卷二六,開始就說:「有三根:未知當知根、知根、無知根」(4)。這三根,在二十二根中,是最後的三根。有三根,為什麼沒其他的根呢?「根」與「力」,『雜阿含經』與『相應部』,都是以五根、五力為主的,但並不限於五根、五力。所以從前列三根,比對論頌,可以斷定為有了缺失。考『相應部』的「根相應」,共七品、一八五經,比漢譯的要廣得多。七品的經文,當然是以五根為主的。而第三「 [P666] 六根品」,有「女、男、命」── 三根;「未知當知、知已、具知」──三根;「眼、耳、鼻、舌、身、意」──六根。第四「樂根品」,明「樂、苦、喜、憂、舍」──五根。總合起來,就是二十二根。尤其是論頌的「所行境」,明六根領境的差別,(修四念住、七覺分,得明解脫),而歸於涅槃的無對。這雖然內容廣了些,與『相應部』「根相應」的四一經(5),意義完全相合。所以今斷定為:「正斷」、「神足」全缺;「根」也有缺文。總合起來,就是所缺的二十五卷。所缺的另一卷經,應為卷二二。所缺失的,為卷二二、二五──二卷;古人就是為了二卷的缺失,才誤以『無憂王經』編入的。而後來又卷帙錯亂,以「念住」經為二四,『無憂王經』這才分編在二三與二五了。
現在,對於這一部分(「修多羅」),依『雜阿含經』,而論定次第如下:
蘊第一 卷一(一──三二)卷一0(二五六──二七二) 卷三(五九──八七)卷二(三 三──五八)卷五(一0三──一一0) 處第二 卷八(一八八──二二九)卷九(二三0──二五五)卷四三(一一六四──一一七 七)卷一一(二七三──二八二)卷一三(三0四──三四二) [P667] 緣起食諦界第三 「緣起」卷一二(二八三──三0三) 卷一四(三四三──三六四) 卷一五(三六五 ──三七0) 「食」卷一五(三七一──三七八) 「諦」卷一五(三七九──四0六)卷一六(四0七──四四三) 「界」卷一六(四四四──四五五) 卷一七(四五六──四八九) 菩提分法第四 「念住」卷二四(六0五──六三九) 「正斷」(缺) 「神足」(缺) 「根」(缺)卷二六(六四二──六六0) 「力」卷二六(六六一──七0三) 「覺分」卷二六(七0四──七一一)卷二七(七一二──七四七) 「道分」卷二八(七四八──七九六)卷二九(七九七──八00) 「息念」卷二九(八0一──八一五) [P668] 「學」卷二九(八一六──八二九)卷三0(八三0──八三二) 「證淨」卷三0(八三三──八六0)
注【72-001】呂澄『雜阿含經刊定記』(『內學』第一輯二三三──二四一)。
注【72-002】經文編目,依『大正藏經』。
注【72-003】呂澄『雜阿含經刊定記』(『內學』第一輯二四0)。
注【72-004】『雜阿含經』卷二六(大正二‧一八二上)。
注【72-005】『相應部』「根相應」(南傳一六下‧四0──四一)。
第三項 祇夜(二)
稱為「結集品」的「祇夜」,是『雜阿含經』中,以偈頌問答說法,與『相應部』的「有偈品」相當。『雜阿含經』這一部分的次第,也是錯亂的。好在有『別譯雜阿含經』,可比對而得到完整的次第,這是近代學者整理的成績(1)。『別譯雜阿含經』,「失譯」「附秦錄」。『大正藏』依「高麗藏本」作一六卷,分「初誦」與「二誦」,次第非常紊亂。「宋藏」等本分為二0卷,次第較為合理。「別譯」本,結頌也多數保存,便於整理;所以近代學者,都依這二0卷本,比對『雜阿含經』。然而「別譯本」,在分卷方面,也有不近情的。分卷,是譯者所分的;篇 [P669] 幅的長短,前後都相近。依『大正藏』來說,每卷約六或七頁(也有長達九頁的)。而「別譯本」的卷一三‧卷一四,每卷僅三頁,這顯然是有問題的。次第也未必合於原有次第,如卷一到一二,是偈頌。卷一三到一九,是長行;這是屬於另一部分的(佛所說分)。卷二0,又是偈頌,體例不免雜亂。依『雜阿含經』,這是連接卷一二以下的。而且,卷二0也只有三頁,比對『雜阿含經』,原來脫落了一大段。還有,「別譯本」的結頌中有,而經文沒有的,卻存在於『雜阿含經』中。如二五七經下的結頌,有「龍!6虎」,而經文缺;恰與『雜阿含經』的一二一九經相合 (2)。一六0經下,結頌有「十二」,經文也沒有,但與『雜阿含經』的九三三經相合(3)。所以「別譯」二0卷本,次第與內容,大體可信,而多少也要依『雜阿含經』來校正的。現在依「別譯本」卷一到一二,及卷二0──偈頌部分,比對『雜阿含經』,以推定這一部分的應有次第。
圖片
〔別譯雜阿含經〕 │〔雜阿含經〕
┌─一──一九 │一0六二──一0八0─── 卷三八
卷一─┤ │
└─二0──二二 │一0八一──一0八三─┐
┌─二三──三二 │一0八四──一0九三─┼─ 卷三九
卷二─┤ (缺) │一0九四──一一0三─┘
└─三三──四二 │一一0四──一一一三─┐
[P670]
┌─四三──四八、五0 │一一一四──一一二0─┴─ 卷四0
卷三─┼─四九、五一、五二 │一二二二──一二二四─┐
├─ (缺) │一二二五───────┼─卷四六
└─五三──六二 │一二二六──一二三五─┤
┌─六三──六七 │一二三六──一二四0─┘
卷四─┤ │
└─六八──八三 │一一四五──一一六0─┬─ 卷四二
┌─八四──八六 │一一六一──一一六三─┘
├─八七 │(缺)
卷五─┼─八八 ──九一 │八八──九一───┐
├─二五八──二六八 │九二──一0二──┴────卷四
├─九二 ──一00 │一一七八──一一八七─┐
└─一0一──一0六 │一一八八──一一九三─┼─卷四四
┌─一0七──一一0 │一一九四──一一九七─┘
卷六─┤ │
└─二一四──二二三 │一一九八──一二0七─┐
┌─二二四──二三0 │一二0八──一二一四─┼─卷四五
[P671]
卷七─┼─二五0──二五五 │一二一五──一二二一─┘
└─二五六──二五七 │九九三──九九四───┐
┌─一三二──一四二(4) │九九五──一00四──┼─ 卷三六
卷八─┴─二三一──二四九 │一00五──一0二二─┘
┌─一六一──一六五 │五七六──五八0──┐
├─(缺) │五八一───────┤
├─一六六──一七二 │五八二──五八八──┼── 卷二二
卷九─┼─一八一──一八九 │五八九──五九七──┤
├─一七三──一七七 │五九八──六0二──┘
└─一七八──一八0 │一二六七──一二六九─┐
卷十───二六九──二八七 │一二七0──一二八九─┼─ 卷四八
┌二八八──二九二 │一二九0──一二九三─┘
卷十一─┴二九一(5)─三一七 │一二九四──一三一八─┐
┌三一八──三二三 │一三一九──一三二四─┴─ 卷四九
卷十二─┴三二四──三二九 │一三二五──一三三0─┐
[P672]
卷二十──三五一──三六四 │一三三一──一三四四── 卷五0
(缺) │一三四五──一三六二─┘
經上來的對列,可見『雜阿含經』的偈頌部分,共一三卷;誤編在別處而錯亂的,僅卷四一 ‧四三‧四六‧四七──四卷而已。次第與內容,雖與「八眾」的次第不合,也還是部類分明的,如:
圖片
卷三八──比丘眾
卷三九──魔眾
卷四0──帝釋眾
卷四六─<
卷四二──剎帝利眾
\
卷 四──婆羅門眾
/
卷四四──梵天眾
卷四五──比丘尼眾
/
卷三六─┬婆耆沙(尊長)眾
卷二二─┴┐
[P673]
卷四八──天子(天女)眾
卷四九──夜叉眾
\
卷五0──林神眾
注【73-001】如前田惠學『原始佛教聖典之成立史研究』所引(六四九)。
注【73-002】『別譯雜阿含經』卷一三(大正二,四六三下)。『雜阿含經』卷四五(大正二‧三三二中)。
注【73-003】『別譯雜阿含經』卷八(大正二‧四三四下)。『雜阿含經』卷三三(大正二‧二三八下)。
注【73-004】『別譯雜阿含經』一三九經,『雜阿含經』缺。
注【73-005】『別譯雜阿含經』二九一‧二九二經,與『雜阿含經』一二九三‧一二九四經相合,但次第顛倒。
第四項 弟子所說‧如來所說(三)
『雜阿含經』的第三部分──「弟子所說、如來所說」,次第與內容,都參差雜亂。近代學者的整理,也還不能完全妥當。『雜阿含經』五0卷,除了『無憂王經』二卷,蘊處等二一卷余 ‧偈頌一三卷外,還有一三卷余,這就是第三部分。次第與內容,應該是有關的,所以從內容的分類,前後的關聯,來推定這一部分的次第。
圖片
一「羅陀」───────一一一──一三二
[P674]
┌──一三三──一三八(以上卷六)
二「見」─────┤
└──一三九──一七一
三「斷知」───────一七二──一八七(以上卷七)
※ ※ ※
┌閻浮車───四九0
四「舍利弗」─┼沙門出家──四九一
└比丘等───四九二──五00
┌─五0一──五0三(以上卷一八)
┌佛與天─┤
│ └─五0四──五0七
五「目犍連」─┤
└勒叉那───五0八──五三四
┌─五三五──五三六(以上卷一九)
六「阿那律」──────┤
└─五三七──五四五
七「大迦旃延」───────五四六──五五五
┌──五五六──五五八(以上卷二0)
八「阿難」──────┤
└──五五九──五六五
[P675]
九「質多羅」────────五六六──五七五(以上卷二一)
※ ※ ※
一0「證淨等」───────一一二一──一一三五
按:上與菩提分法的「證淨」相銜接。
┌──一一三六──一一四四(以上卷四一)
一一「大迦葉」────┤
└──九0五──九0六
一二「聚落主」───────九0七──九一六
┌──九一七──九一八(以上卷三二)
一三「馬」──────┤
└──九一九──九二六
,
一四「釋氏」────────九二七──九三六
┌──九三七──九三九(以上卷三三)
一五「生死眾多」───┤
└──九四0──九五六
一六「婆蹉出家」──────九五七──九六四
┌──九六五──九六九(以上卷三四)
一七「外道出家」───┤
└──九七0──九七九
[P676]
按:從「大迦葉」到「外道出家」,共四卷,與『別譯雜阿含經』(二誦)卷一三──
卷一九的次第相合。
┌───九八0──九九二(以上卷三五)
一八「雜」─────┤
└───一二四一──一二六四
┌─ 一二六五──一二六六(以上卷四七)
┌─ 比丘─┤
一九「病」─┤ └─ 一0二三──一0二九
└─ 長者─── 一0三0──一0三八
二0「法」──────── 一0三九──一0六一(以上卷三七)
※ ※ ※ ※
二一「雜」─────────八六一 ──九0四(卷三一)
按:這一卷,前後都不相關聯。卷初列兜率天、化樂天、他化自在天壽命,共三經。然經上說:「如佛說六經」(1),可見是別說六欲天壽,經文有所脫落。
說一切有部系所傳的,「弟子所說、如來所說」,在全經的地位,並不一致。或在「緣起食諦界」與「菩提分法」中間,如『瑜伽論』「本地分」,『雜事』(2)。或在最前,如『瑜伽論』 [P677] 「攝事分」(3)。然以漢譯『雜阿含經』來說,是間雜的分列在「修多羅」長行中間的,這應該是較古的組織形態。
注【74-001】『雜阿含經』卷三一(大正二‧二一九中)。
注【74-002】『瑜伽師地論』卷三(大正三0‧二九四上)。『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雜事』卷三九(大正二四‧四0七中)。
注【74-003】『瑜伽師地論』卷八五(大正三0‧七七二下)。
第五項 雜阿含經原形的論定
蘊‧處‧緣起(食諦界)‧念住等菩提分法──四分,是「相應修多羅」。比丘等眾相應偈頌,是「祇夜」。這五分的分類,雖然次第前後不同,而與『相應部』的分為五品,是一樣的。佛及弟子所說,是「記說」,間雜的附入各「修多羅」下,也與『相應部』相近。所以『雜阿含經』古形,就是這樣的間雜,沒有次第組織似的。漢譯『雜阿含經』,只是更多一些卷帙次第的錯亂吧了!經上來的分別條理,『雜阿含經』的原有次第,可見是這樣的:
圖片
(蘊相應分第一)
(1)(1)卷一 ──蘊[一]
(2) 卷一0──蘊[二]
[P678]
(3)卷三──蘊[三]
(4)卷二──蘊[四]
(5)卷五──蘊[五]
(6)卷六(2)……………………………l羅陀‧2見[上]
(7)卷七………………………………2見[下]‧3斷知
(處相應分第二)
(8)卷八(3)──處[一]
(9)卷九──處[二]
(10)卷四三──處[三]
(11)卷一一──處[四]
(12)卷一三──處[五]
(因緣相應分第三)
(13)卷一二──緣起[上]
(14)卷一四──緣起[中]
(15)卷一五──緣起[下]‧食‧諦[上]
[P679]
(16)卷一六(4)──諦[下]‧界[上]
(17)卷一七(5)──界[下]
(18)卷一八(6)……………………4舍利弗‧5目犍連[上]
(19)卷一九………………………5目犍連[下]‧6阿那律[上]
(20)卷二0………………………6阿那律[下]‧7大迦旃延‧8阿難[上]
(21)卷二一………………………8阿難[下]‧9質多羅
(22) (缺)
(23)卷三一………………………21雜
(菩提分法相應分第四)
(24) 卷二四(7)──念住[上]
(25) 念住[下]‧正斷‧神足‧根[上](上缺)
(26) 卷二六──根[下]‧力‧覺分[上]
(27) 卷二七──覺分[下]
(28) 卷二八──道分[上]
(29) 卷二九──道分[下]‧息念‧學[上]
[P680]
(30) 卷三0──學[下]‧證淨
(31) 卷四一………………………10證淨等‧11大迦葉[上]
(32) 卷三二………………………11大迦葉[下]‧12聚落主‧13馬[上]
(33) 卷三三………………………13馬[下]‧14釋氏‧15生死眾多[上]
(34) 卷三四………………………15生死眾多[下]‧16婆蹉出家‧17外道出家[上]
(35) 卷三五………………………17外道出家[下]‧18雜[上]
(36) 卷四七………………………18雜[下]‧19病[上]
(37) 卷三七………………………19病[下]‧20法
(眾相應分第五)
(38)卷三八──比丘眾
/
(39)卷三九──魔眾
(40)卷四0──帝釋眾[上]
(41)卷四六──帝釋眾[下]‧剎帝利眾[上]
(42)卷四二──剎帝利眾[下]‧婆羅門[上]
(43)卷四───婆羅門眾[中]
[P681]
(44)卷四四──婆羅門眾[下]‧梵天眾
(45)卷四五──比丘尼眾,婆耆沙(尊長)眾[上]
(46)卷三六──婆耆沙尊長眾[下]‧天子天女眾[一]
(47)卷二二──天子天女眾[二]
(48)卷四八──天子天女眾[三]
(49)卷四九──天子天女眾[四]‧夜叉眾[上]
(50)卷五0──夜叉眾[下]‧林神眾
整理現存的『雜阿含經』,改正次第的錯亂,就回復了舊有的原形。因為「念住」末,「正斷」、「神足」、「根」初,經文佚失了二卷,所以或者誤以『無憂王經』來足數。本為卷二二、二五,後又錯亂為二三、二五。除此以外,卷帙錯亂的,僅卷二‧四‧一0‧一二‧一三‧二二‧二四‧三一‧三六‧四一‧四三‧四六‧四七──一三卷。或以為錯亂極多(8),原因在:一、佛及弟子所說,確有這一類經文,但是間雜的,分散在蘊、處、緣起(食諦界)、念住等菩提分法之下。雖然約義而稱之為「弟子所說,如來所說」(或分為聲聞相應、獨覺相應、如來相應 (9)),而事實上,並沒有類集在一處。這所以『瑜伽論』「本地分」,與「攝事分」所說,前後次第不一。漢譯『雜阿含經』,已將「弟子所說」,集成一類,而題為「弟子所說誦第四」;但 [P682] 「如來所說」部分,還是分列在多處,沒有集成一類。如卷六、卷七的「羅陀」與「見」,『相應部』也編在「蘊品」以內,與『雜阿含經』相合。「攝事分」的「摩呾理迦」,沒有抉擇,可見這是隨類附錄,而實際是「如來所說」,不是古典的「相應修多羅」。所以五0卷本的次第整理,不應該存有「如來所說」,也類集為一誦的想法。二、現存本的卷三一,一般敘列於「菩提分法」以下,「如來所說」部分。如這樣,這部分的次第,是卷三一(誤作四一)‧三二‧三三 ‧三四‧三五‧三六(誤作四七)‧三七。加上現存本的卷三一,應為三八。即使向前移一下,這部分就應以卷三八為止。如這樣,與偈頌部分,以卷三八開始,就陷於矛盾,多出了一卷。查卷二一與二三卷中,缺了一卷(現在的卷二二,是偈頌)。如知道這是經文的缺佚,那就全經的卷帙次第,無須重大改變了。這部分,與卷二一(弟子所說)不合,然如記著「弟子所說」與「如來所說」,原是分列在多處的,也就不用懷疑了。三、『雜阿含經刊定記』,以為『雜阿含經』原本,「弟子所說」與「如來所說」,都是類集成一部的,所以取「四分十誦」的傳說,大為改訂(10)。這是依「弟子所說」、「如來所說」的意義,整理成部。如說是進一步的整理完善,也許是對的。如以為『雜阿含經』的原形如此,那就錯了!『雜阿含經』原形的全部次第,再為簡列如下:
圖片
蘊相應分第一
[P683]
卷一‧卷二(誤作一0)‧卷三‧卷四(誤作二)‧卷五‧
(附入)(11)卷六‧卷七
處相應分第二
卷八‧卷九‧卷一0(誤作四三)‧卷一一‧卷一二(誤作一三)
因緣相應分第三
卷一三(誤作一二)‧卷一四‧卷一五‧卷一六‧卷一七‧
(附入)卷一八‧卷一九‧卷二0‧卷二一‧
卷二二(缺)
菩提分法相應分第四
卷二四‧卷二五(缺)‧卷二六‧卷二七‧卷二八‧卷二九‧卷三0‧卷三一[上](誤作
四一)
(附入)卷三一[下](同上)‧卷三二‧卷三三‧卷三四‧卷三五‧卷三六(誤作四七)
‧卷三七
眾相應分第五
卷三八‧卷三九‧卷四0‧卷四一(誤作四六)‧卷四二‧卷四三(誤作四)‧卷四四
[P684]
‧卷四五‧卷四六(誤作三六)‧卷四七(誤作二二)‧卷四八‧卷四九‧卷五0
漢譯『雜阿含經』,經上來的整理,可見「相應修多羅」及「祇夜」(偈頌)以外,還有第三分──弟子與如來的「記說」,分編在各處。在這三部分的分別中,抉出了原始結集的「相應教」,也就是「摩呾理迦」所抉擇的「事契經」。
注【75-001】上為推定的原形卷次,下為現在經本的卷次。
注【75-002】……,表示雖間雜在蘊等相應下,而實為弟子及如來所說部分。
注【75-003】舊題「誦六入處品第二」(大正二‧四九中)。
注【75-004】舊題「雜因誦第三品之四」(大正二‧一0八下)。
注【75-005】舊題「雜因誦第三品之五」(大正二‧一一六下)。
注【75-006】舊題「弟子所說誦第四品」(大正二‧一二六上)。
注【75-007】舊題「第五誦道品第一」(大正二‧一七0下)。
注【75-008】呂澄『雜阿含經刊定記』說:「舊刊排列無誤者,全經五十卷中,僅十二卷而已」(『內學』第一輯二三)。依前田惠學『原始佛教聖典之成立史研究』所對列,也僅一五卷相合(六五六)。
注【75-009】『瑜伽師地論』卷二五(大正三0‧四一八中──下)。
注【75-010】『雜阿含經刊定記』(『內學』第一輯二二四──二三三)。
注【75-011】「附入」,指弟子所說,如來所說部分。 [P685]
第二節 說一切有部本與銅鍱部本的比較
上來,從三大部分的分別研求,推定『雜阿含經』的原形次第,並從三部分的分類中,知道「相應教」的根本部分:這是說一切有部Sarva^stiva^din的傳說。銅鍱部Ta^mras/a^t!i^ya 所傳的『相應部』,沒有大分為三部分的傳說,然從次第內容來看,也還是相近的。『相應部』分為五品,五六相應,次第內容如下:
Ⅰ有偈品Saga^tha-vagga(一一相應) l諸天相應Devata^-sam%yuttam%%‧2天子相應Devaputta-sam%yutta‧3拘薩羅相應 Kos/ala^-sam%yutta‧4魔相應Ma^ra-sam%yutta‧5比丘尼相應Bhikkhuni^-sam%yutta‧6梵(天)相應Brahma-sam%yutta‧7婆羅門相應Bra^hman!a-sam%yutta‧8婆耆沙相應 Van%gi^sa-thera-sam%yutta‧9林相應Vana-sam%yutta‧10夜叉相應Yakkha-sam%yutta‧11(帝)釋相應Sakka-sam%yutta
Ⅱ因緣品Nida^na-vagga(一0相應) 12因緣相應Nida^na-sam%yutta‧13現觀相應Abhisamaya-sam%yutta‧14界相應Dha^tu-sam%yutta ‧15無始相應Anamatagga-sam%yutta‧16迦葉相應Kassapa-sam%yutta‧17利得供養相 [P686] 應La^bhasakka^ra-sam%yutta‧18羅!7畝羅相應Ra^hula-sam%yutta‧19勒叉那相應Lakkhan!a-sam%yutta ‧20譬喻相應Opamma-sam%yutta‧21比丘相應Bhikkhu^-sam%yutta
Ⅲ蘊品Khandha-vagga(一三相應) 22蘊相應Khandha-sam%yutta‧23羅陀相應Ra^dha-sam%yutta‧24見相應Dit!t!hi-sam%yutta‧ 25入相應Okkantika-sam%yutta‧26生相應Uppa^^da-sam%yutta27煩惱相應Kiles/a-sam%yutta ‧28舍利子相應Sa^riputta-sam%yutta‧29龍相應Na^ga-sam%yutta‧30金翅鳥相應Supan!n!a-sam%yutta ‧31干闥婆相應Gandhabbaka^ya-sam%yutta‧32雲相應Vala^ha-sam%yutta‧33婆蹉種相應Vacchagotta-sam%yutta‧34禪相應Jha^na-sam%yutta
Ⅳ六處品Asl!a^yatana-vagga(一0相應) 35六處相應Sal!a^yatana-sam%yutta‧36受相應Vedana^-sam%yutta‧37女人相應Ma^tuga^ma-sam%yutta‧ ‧38閻浮車相應Jambukha^daka-sam%yutta‧39沙門出家相應Sa^man!d!aka-sam%yutta ‧40目犍連相應Moggala^na-sam%yutta‧41質多相應Citta-sam%yutta‧42聚落主相應 Ga^mani-sam%yutta‧43無為相應Asan%khata-sam%yutta‧44無記說相應Avya^kata-sam%yutta
Ⅴ大品Maha^vagga(一二相應) 45道相應Magga-sam%yutta‧46覺支相應Bojjhan%ga-sam%yutta‧47念處相應Satipat!t!ha^na-sam%yutta [P687] ‧48根相應Indriya-sam%yutta‧49正勤相應Sammappadha^na-sam%yutta‧50力相應Bala-sam%yutta ‧51神足相應Iddhipada-sam%yutta‧52阿那律相應Anuruddha-sam%yutta‧53 禪相應Jha^na-sam%yutta‧54入出息相應A^na$pa^na-sam%yutta‧55預流相應Sota^patti-sam%yutta ‧56諦相應Sacca-sam%yutta
『相應部』的長行四品,與『雜阿含經』的「五陰品」、「六處品」、「因緣品」、「道品」,大類是一致的。依『瑜伽論』「攝事分」,「相應教」的根本部分,分為四分、一六事;『相應部』與之相當的,就是四品的主要部分,一五相應。對列如下:
圖片
〔雜阿含經〕 〔相應部〕
Ⅰ五取蘊─── 取蘊──── 22蘊相應─── Ⅲ蘊 品
Ⅱ六處──── 處───── 35處相應─┬─ Ⅳ處品
36受相應─┘←-----------+
[P688]
┌─緣起─────12因緣相應─┐ |
├─食---------------/ ├ Ⅱ因緣品 |
Ⅲ因緣──┼─諦→ 56 │ |
└─界──────14界相應──┘ |
﹂------------------------------------+
┌念住─────47念住相應──┐
├正斷(佚)──49正勤相應──┤
├神足(佚)──51神足相應──┤
├根──────48根相應───┤
├力──────50力相應───┤
Ⅳ菩提分法─┼覺分─────46覺支相應──┼──Ⅴ大品
├道分─────45道支相應──┤
├息念─────54入出息相應─┤
├學─────────────┤
└證淨─────55預流相應──┤
56諦─────┘
[P689]
『相應部』後四品的主要部分──一五相應,與『雜阿含經』的一六事相對比,就顯出了分類的一致。其中有無不同的,是『雜阿含經』有(三)「學」,而『相應部』沒有。開合不同的,『相應部』「六處品」立「受相應」,與『雜阿含經』「因緣分」中,「界」的一部分相當(1) 。『雜阿含經』「因緣分」,別立「食」,而『相應部』含攝在「因緣相應」中(2)。說一切有部的『雜事』,也沒有說到「食」(3),可見這「食」是新的安立。所屬部類不同的,『雜阿含經』中,「諦」屬於「因緣分」,而『相應部』屬於「大品」。諦與蘊、處、界、緣起相關聯,早已成為上座部Sthavira系的共義。然『雜阿含經』說:「何等為慧根?若比丘,苦聖諦如實知,苦集聖諦、苦滅聖諦、苦滅道跡聖諦如實知,是名慧根」(4)。又說:「慧根者,當知是四聖諦」(5)。四聖諦是慧,是四諦的如實知(不如實知,就不能稱為四聖諦),所以屬於「大品」,是更適當的。說一切有部的『法蘊足論』,以「念住品」、「四諦品」、「靜慮品」為次第,可見四諦是道品的一類。『發智論』立四十二章,四諦與四靜慮為次第。『大毗婆沙論』分四十二章為三類:四諦是「功德類」,而不是蘊、處、緣起等「境界類」所攝(6),也保存了四諦屬於道品的古義。被稱為「修多羅」的原始結集部分,『雜阿含經』與『相應部』,可說是一致的。上座部系阿毗達磨的根本論題,也就是這些(7)。
長行四分的次第,銅鍱部為:「因緣」、「蘊」、「六處」、「大」。說一切有部為:「蘊 [P690] 」、「處」、「因緣」、「道」。次第雖有不同,而以菩提分法為後,是相同的,這可說是上座部誦本的原形。大眾部Maha^sa^m!ghika所傳的,顯然不同,如『摩訶僧祇律』卷三二(大正二二‧四九一下)說:
「文句雜者,集為雜阿含,所謂根雜、力雜、覺雜、道雜,如是比等名為雜」。
又,『分別功德論』卷一(大正二五‧三二中)說:
「雜者,諸經斷結,難誦難憶,事多雜碎」。
『僧祇律』所舉例的,根、力、覺、道,顯然指「修多羅」的菩提分法。『分別功德論』所說的「諸經斷結」,也該是修持的法門。「相應教」的原形,應該是以菩提分法為首的。『中部』『如何經』,說到當時的阿毗達磨,就是四念處等菩提分法(8)。說一切有部現存的古形論書─ ─『法蘊足論』,全論二一品的次第,也是先明菩提分法,然後說到根、處、蘊、多界、緣起。阿毗達磨的論題,無疑是本於『雜阿含經』的四分,一六事(『相應部』的四品的一五相應)。古形阿毗達磨,以菩提分法為先,證明了大眾部傳說的『雜阿含經』,以根、力、覺、道為先,正是部派未分以前的原形。等到二部分立,「相應教」的部類次第,上座部改為以蘊、處等為先,菩提分法在後。這表示了大眾部傳承舊說,重於修持的立場,而上座部卻重於究理了。
「相應教」經過部派的整治,補充(編入『相應部』中),成為不同的誦本。大眾部本沒有 [P691] 傳來,所以原形已無從考論。但可以決定的是:「修多羅」的原始結集,文體是精簡的(「如是我聞」等序說、結說,都是以後加上的)。隨類而分為多少「相應」,次第是不免雜亂的。在『雜阿含經』與『相應部』中,文句大同小異的非常多,這可說是原始結集的特色。佛門的諸大弟子,對大眾(與會者)提貢的佛說,凡公認為佛說的,取審慎而博採的立場,一起集錄下來,而不敢輕率的取去。同一論題(如約「蘊」說)而文句小異的;或文句相同,而約「蘊」,約「處」等別說;或文句同而聽眾不同,都一起集錄下來。「相應部」的雜亂,敢說是原始結集的實際情形。又如「緣起」說、五支說、九支說、十支說等,都集錄為「緣起相應」。這是佛陀四五年中,應時應機而開展出來的不同教說;由弟子們傳誦出來,就一起集錄下來。
在不斷的集出過程中,次第可能調整;文句推衍而漸長;性質近似的,也有所增補。大概的說:文句漸長,內容與事緣相結合;被稱為「弟子所說」、「如來所說」的,也不免多少參雜進去。以『雜阿含經』的「五陰誦」,『相應部』的「蘊相應」為例來說:「五陰誦」共一四頌,一一二經;「蘊相應」為一五品,一五八經。「五陰誦」的前四頌(一──二九」,最精練簡略。七 ──一0頌(五九──八一);一二頌(三七──四六),文句長一些,但仍舊是法義的開示。而五頌(三0──三二‧二五六──二六二);六頌(二六三──二七二);一四頌(五七,五八,一0三──一一0):不但文段長,還參合了事緣與譬喻。就在這長篇部分,二六二經是佛涅 [P692] 盤以後,阿難A^nanda 以『化迦栴延經』來教化闡陀Chanda(9),這當然不是「王舍結集」的原典。又如五八經是「十門問記」,對五蘊作十門的分別問答(10)。這是問記──「記說」;而且是廣問答,覺音Buddhaghos!a判為「九分教」的「毗陀羅」。這樣的條理分明,充分表示了論義的成熟,也不可能為原始結集的。但上述二經,不僅見於『雜阿含經』的「五陰誦」,也見於『相應部』的「蘊相應」(11)。二本一致,可見這是上座部系的原典如此。「修多羅」已有了增編,「弟子所說」及「如來所說」,也有多少參雜,這是從現存的二部中,所得的結論。
現存的「相應教」部分,說一切有部與銅鍱部本,雖部類大致相同,而內容大有出入。從『瑜伽論』「攝事分」所見,「蘊」、「處」、「因緣」──三分,與『雜阿含經』,可說完全相同。而「菩提分法」,尤其是「力」、「覺支」、「道」,次第很亂,而經文比論要多些。將說一切有部本與銅鍱部本對比,銅鍱部所傳的經文更多了,對列如下:
圖片
〔雜阿含經〕 〔相應部〕│〔雜阿含經〕 〔相應部〕
蘊 一一二經 一五八經 │ 念住 三五經 一0三經
處 一三一經 二0七經 │ 正斷 (缺) 五四經
緣起(12)五七經 九三經 │ 神足 (缺) 八六經
界 四六經 六八經(13) │ 根 一九經 一八五經
[P693]
力 四三經 一一經 │ 學 一七經
覺分 四四經 一七五經 │ 證淨(14)二八經 七四經
道分 五三經 一八0經 │ 諦 六四經 一三一經
息念 一五經 二0經 │
如上對列,銅鍱部所傳,比說一切有部所傳,多出不少。然『大正藏經』本,計算經數,並不精確。如『雜阿含經』六五──六八經,結頌為:「受與生及樂,亦說六入處,一一十二種,禪定三昧經」(15)。「受」、「生」、「樂」、「六入」──四經,每經有從「觀察……作證十二經」,實計應為四八經。如切實計算,「五陰」為一七五經;「處」為二五九經;「緣起」(及食)為七八經,界(受在內)為六五經,雖經文的增減,互有同異,而大數相近。但「菩提分法」部分,銅鍱部本,增出三、四倍以上,是值得注意的。以「覺支」為例:『雜阿含經』本,自七0四(大正藏編目)起,七四七止,共四三經。然依經文,七四五中,應增三經;七四七中,應增一九經:全數應為六五經。『相應部』本,共一八品。前八品,共七六經,與『雜阿含經』相近。(後二品的經,即『雜阿含』的最後數經)。『相應部』此下,有約「遠離」而說的「恆河廣說」、「不放逸品」、「力所作品」、「尋覓品」、「瀑流品」──五品;又約「欲貪調伏」,說「恆河廣說」等五品。這十品九九經,都是『雜阿含經』本所沒有的。這一類的廣說,「 [P694] 覺支」、「道」、「念處」、「根」、「正勤」、「力」、「神足」、「靜慮」、「諦」,都是有的。這就是『相應部』本,有關「菩提分法」的經,特別多的原因所在。『相應部』的這些廣說,是有組織的,這已沒有隨類次第的結集特性,而近於編纂了。說一切有部,不完全是古形的,但在這部分上,比『相應部』本還近古些。
注【76-001】『雜阿含經』卷一七(大正二‧一一九上──一二四中)。
注【76-002】『相應部』「因緣相應」(南傳一三‧一六──二0‧一四二──一五0)。
注【76-003】『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雜事』卷三九(大正二四‧四0七中)。
注【76-004】『雜阿含經』卷二六(大正二‧一八二下)。『相應部』「根相應」(南傳一六下‧一0──一一)
注【76-005】『雜阿含經』卷二六(大正二‧一八二中)。『相應部』「根相應」(南傳一六下‧六)。
注【76-006】『阿毗達磨大毗婆沙論』卷九0(大正二七‧四六六中)。
注【76-007】參閱拙作『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七0──七一)。
注【76-008】『中部』『如何經』(南傳一一上‧三一一──三一六)。
注【76-009】『雜阿含經』卷一0(大正二‧六六中──六七上)。
注【76-010】『雜阿含經』卷二(大正二‧一四中──一五上)。
注【76-011】『相應部』「蘊相應」(南傳一四‧二0八──二一二‧一五九──一六六)。
注【76-012】「食」,合計在「緣起」內。
注【76-013】「受相應」,合在「界相應」中計算。
注【76-014】「證淨」,與『相應部』「預流相應」相當。
注【76-015】『雜阿含經』卷三(大正二‧一八上)。 [P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