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史 · 卷四十八
譯文
王磐,字文炳,廣平永年人,世代務農,每年收麥萬石,鄉人稱「萬石王家」。父王禧,金末出錢幫助軍餉,因而授官為進義副尉。蒙古軍破永年,要屠殺全城百姓,禧將全部家財去幫助蒙軍作為軍費,使永年百姓免遭大難。金人遷都汴梁,禧全家南渡黃河,定居於汝州魯山。 磐年方二十歲,在郾城拜麻九疇為師。因是流落異鄉,非常貧困,每天做粥一缽為一日飲食。二十六歲,考中金哀宗正大四年(1227)經義進士,授歸德府錄事判官,沒去就職。從此以後大力研究經史百家學說,其文辭宏偉豪放,浩大得無邊無際。蒙軍進入河南,磐為避難而轉入淮襄之間。宋荊湖制置司素聞其名,委任為議事官。太宗八年(1236),襄陽兵變,王磐又北歸至洛陽西,恰逢楊惟中奉旨招攬儒士,遇磐,以厚禮對待,王磐因住於河內。東平總管嚴實興學養士,迎請磐為師。從他學習的常數百人,這些人後來多成名士。 中統元年(1260),拜磐為益都等路宣撫副使,不久因病免職。李王..素來敬重王磐,聘請他去,磐也愛好青州風土民情,買田於氵弭河之上,其廬舍題名曰「鹿庵」,有終老於此的打算。李王..陰謀不軌,磐發覺後跑到濟南,後轉入京師。世祖聞知立即召見,嘉獎其忠誠不貳。李王..占據濟南,朝廷派大軍征討,世祖命磐參議行省事。磐在平定李王..之後,攜妻子至東平。朝廷召入朝拜為翰林直學士、同修國史。 出任真定、順德等路宣慰使時,衡水縣達魯花赤忙兀..,貪贓枉法,橫行霸道,該縣百姓深受其苦。有人叫趙清者,揭發了忙兀..的罪行。忙兀..派人夜間謀殺趙清,清逃走免遭禍難,而其父母妻子被殺。清向官府控告,權貴袒護忙兀..,不受理趙清的控告,反將清陷入獄中。磐聞知,將忙兀..依法處置,沒收其家產,以一半給趙清。郡內有西域大商,放債取息,有不能按時償還者,私設公堂,拘禁拷打。該商人恃勢干預官府,竟來座廳議事,指揮自若。磐聞知大怒,令左右將他拿下,施以杖刑,又把他從城上摔到城下,幾乎死去,郡人稱快。真定發生蝗災,朝廷遣使督促捕捉,動用民夫四萬人,還認為不夠,欲通知鄰道來幫助捕捉。磐認為四萬已多了,何必再煩擾他郡。使臣大怒,斥責王磐,限三日內捕盡蝗蟲。王磐不理他,親率役夫到田間去觀察,設法捕捉,三天內蝗蟲滅盡,使臣大驚,以為他是神仙。 又召回朝為翰林學士,進見宰相時,首先提出:「當今害民之官,以轉運司最厲害,以至於敲骨吸髓,應廢除以減輕人民負擔。」從此廢除了轉運司。阿合馬暗示一些大臣,奏請將中書、尚書兩省合而為一,拜右丞相安童為三公,實際上是想暗奪他的權力。詔令朝臣討論此事,王磐認為「:合兩省為一,由右丞相總領,是方便些,否則就保持不變。三公既不參預政事,則不宜虛設。」合併中書尚書兩省之事也就不採行了。調磐為太常少卿,他請求辭官,不允。 這時,宮廷尚未建立,朝拜儀禮尚未制定,凡朝賀,大小臣僚雜至帳殿之前,喧擾不堪。磐上疏道:「按舊制,天子宮門,不應入而入者謂之『闌入』(擅自闖入),闌入之罪,由第一門至第三門,輕重不同。宜令宣徽院,登記兩省以下的百官姓名,各依次序聽通事舍人傳呼前引,然後進見。凡超越次序者,殿中司糾察懲罰;不應入而入者,按『闌入』罪懲處,這樣朝廷的禮節就可嚴整而肅穆。」世祖採納。從此,朝儀制度訂立下來。 曲阜孔子廟,歷代都撥賜民一百戶來灑掃,不服別的勞役。現在,尚書省通過清查戶口把孔廟的民戶收為一般平民。王磐上書道「:林廟戶百家每歲交納賦鈔不過六百貫,僅相當於一個六品官一年的俸祿而已。聖朝疆土萬里,財賦每年億萬計,豈在乎這一六品官的俸祿而不侍奉孔子。而且,收此六百貫,對於府庫所增不多,而對國體損傷甚大。」時論都認為王磐的話有理。世祖因天下囚禁於獄中的人日益增多,令諸路自死罪以下,都暫釋歸家,到了八月都來京師聽從裁決。到期這些罪犯都來了,世祖憐憫他們,都釋免了他們的罪行。有天,皇帝命文學侍臣製作詔書,以此事來教育天下。所起草的詔令世祖都不滿意,只有王磐依據皇上釋放囚徒的用意來草擬的詔令,世祖看了大喜道:「這些才是朕所要說而未說出來的話,卿代我說了。」嘉獎不已。 磐再次請求辭官,不允。國子祭酒許衡將辭官回鄉,世祖派近侍臣去徵詢王磐的意見,王磐認為:「衡素來廉潔,其所以要求辭退,莫非是因生員少,他感到自己是徒費廩祿,內心不安?應增加生員,任他施教,這樣可望培養出人材,衡受祿內心也可稍稍安心些。」詔令按王磐的意見辦。 磐因病歸家,世祖遣使問候,賜名藥。磐曾在議事會上多次說過「:前代用人,二十從政,七十告退,這是因為要用人之才而又憐憫其衰老,養其廉恥之心。今做官者不限年紀,而老病者又不退,他們自己不知廉恥,朝廷也不認為這樣是不對的,甚是不可。」他要求在病中停止他的俸祿。從秋到春,堅持請求辭退。世祖遣使安慰他說:「卿年雖老,但並無繁重政務,為何要辭官?」詔令給王磐終身俸祿,並補發所停發的月俸。磐不得已,只得再上朝理政。 這時正在伐宋,凡籌劃議論之事不能決定者,立即遣使去徵求王磐的意見。磐的陳奏也往往符合皇上的旨意。世祖準備征伐日本,問王磐意見如何。磐陳奏道「:現在正在伐宋,應以全力一舉取勝,若再分兵於東夷,恐相持日久,難以成功。等滅宋之後,再征日本不晚。」江南平定之後,磐又上疏,其大略是「:約束軍士不准濫殺,選擇官吏,賞功罰罪,推廣朝廷恩惠,安撫新歸附百姓,消除寇盜。」這些都是當前緊要的事,都逐一施行。 朝廷打算淘汰冗官,一些有權有勢的近侍之臣,感到按察司於他們不利,倡議裁撤。王磐陳奏說「:各路州郡距京師遙遠,貪官污吏侵害百姓,無處控告,唯依靠按察司為他們申訴。若把按察使指為冗官,一概裁減,則小民冤死而無處申訴了。若讓京師御史台去糾察四方之事,這是很不對的。御史台糾察朝廷百官、京畿州縣,尚有不到之處,怎能完全糾察外省千百城之事?若欲併入運司,運司是專以營利收賦稅為職,與管民官常常分為彼此,豈能有功夫顧及小民之冤情?」因此各地按察司未被廢除。 朝廷記錄平宋之功,升至宰相執政者二十餘人。有人提出改定官制,磐上疏說:「歷代制度是:有官品,有爵號,有職位。官爵是表示所受的榮耀恩寵,職位是要委以權力。臣下有功有勞,隨其大小而給以官爵;有才有能,按其才能授其職位。這就是皇上駕御臣下之方式方法。臣認為,有功者加升散官,或賜五等爵號,如漢、唐封侯之制即可,不宜任其他職位。」 征討日本,大軍即將出發,磐入朝諫阻說「:日本小夷,海道既遠且險,勝並不表現我們武功之盛,不勝則損害國威。臣以為不去征伐為好。」世祖大怒,認為這話不該說,是別有用心。磐回答說:「臣赤心為國,才敢於直言,如果有他心,為何從叛亂之地,冒著萬死危險來歸向朝廷?今臣已八十,況無子無嗣,若存有他心又是為了誰?」第二天,世祖遣侍臣和顏悅色地去慰撫,使磐無憂懼,又賜碧玉寶枕。 磐因年老,多次請求退休還鄉。丞相和禮霍孫也幫他請求,終於允准,晉升為資德大夫而離職,仍給終身半俸祿。皇太子聽說磐告老還鄉,召請他入宮賜宴餞別。啟程之日,公卿百官為他設宴餞行。第二天,皇太子又賜宴聖安寺,公卿百官送於麗澤門外。磐無子,命其婿著作郎李稚賓為東平判官,以便就近奉養。世祖常向大臣詢問磐生活情況,始終眷戀不已。 磐稟性剛強,平時不妄言笑,每奏對皇帝,言辭正直,不肯阿諛奉承,世祖稱讚他為人耿直,雖權臣和受皇帝寵愛的人對他怒目而視,他也不屑一顧。阿合馬正掌權之時,以重金求寫篇歌頌自己的碑文,他堅決拒絕。所薦舉的宋..、雷膺、魏初、徐琰,胡祗..、孟祺、李謙,後來都是名臣。享年九十二歲而卒。贈端貞雅亮佐治功臣、太傅、開府儀同三司,追封氵名國公,諡「文忠」。 王鶚,字百一,曹州東明人,曾祖名成,祖父名立,父名琛。初生時有大鳥停庭院內,因名鶚。自幼聰敏,能每天背誦詩文千餘言,長大長於詞賦。 金哀宗正大元年(1224),科舉中進士第一甲第一名,授應奉翰林文字。六年授歸德府判官,行亳州城父令。七年,改任同知申州事,行蔡州汝陽令,此時因母親去世回家守喪。天興二年(1233),金朝皇帝遷都蔡州後召見,授任尚書省右司都事,後升為左右司郎中。三年蔡州為蒙古軍所陷,王鶚被俘,將被殺,萬戶張柔聞其名而救出。安置於保州。 蒙古乃馬真皇后三年(1244),當時世祖尚未即位,訪求名士,遣使聘請王鶚至王府,每日為世祖講解《孝經》、《書經》、《易經》及齊家治國之道,講述古今事物之變化,如此一年有餘。請求還鄉,世祖留他居大都,並賜宅一所。 中統元年(1260),世祖即位,授王鶚為翰林學士承旨,皇帝的誥命和朝廷典章制度,都由他裁定。至元元年(1264),加資善大夫,上章建議修纂《實錄》及附修《遼史》、《金史》。又建議設立翰林學士院,並推薦李冶、李昶、王磐、徐世隆、高鳴等為翰林院學士。還奏請設立十道提舉學校官。 世祖召集儒臣討論推薦宰相人選。奸臣阿合馬企圖乘機奪取相位,有些大臣也從旁助力。眾人知其不當,但誰也不敢說話,只有王鶚起來反對,奸臣之謀為他中止。至元五年請求辭官,世祖命有關機構仍每年給他俸祿,遇有大事還是遣人去詢問。至元十年卒,年八十四歲,諡「文康」。 鶚性情開朗,其文章不雕飾,常說:「學者應該以弄清哲理為先,講究章句那是一般書生的事,不是我學習的目的。」著有《論語集義》一卷、《汝南遺事》二卷、詩文四十卷,題名《應物集》。 李冶,字仁卿,真定欒城人。金朝時考中進士,調任高陵縣主簿,未到任又改知鈞州,金哀宗天興元年(1232),鈞州城陷,冶改裝北渡黃河,流落於忻、崞之間,住在一間簡陋的房子裡讀書,別人不堪忍受,而他還覺得很寬敞。 世祖即位之前就聞知李冶賢能,遣使召至,問河南金朝諸臣誰人較賢,李冶舉完顏仲德,世祖問完顏合答與蒲瓦二人如何,李冶說:「此二人缺乏將帥之謀略,而金任用不疑,故此亡國。」又問唐朝魏徵與宋朝的曹彬如何,李冶說:「征忠心直言,知無不言,唐朝的諫臣數他第一。彬伐江南不妄殺一人,可與方叔、召虎相比,漢代之韓信、彭越、衛青、霍去病等則不在話下。」又問「:今之臣者有像魏徵的嗎?」答曰:「現在討好取寵成風,難找到像魏徵這樣的人。」又問「:當今有賢才否?」對曰:「天下本不乏賢才,求則得之,舍則失之。今儒生中如魏..、王鶚、李獻卿、蘭光庭、趙復、郝經、王博文輩皆是有用之材,賢王也曾聘過。任用他們有何不可,只怕是不能讓他們盡其才能。四海之廣,又豈只此數人,大王誠心廣求,將集聚於朝廷。」 世祖問何以治天下,李冶對曰:「治天下說難難如登天,說易易如反掌。有制度則治,講求實際則治,重用君子黜退小人則治,像這樣豈不易如反掌,反之則難如登天。治國之道在於建立法律制度和整頓綱紀兩條,綱紀維繫君臣關係,法律分別賞罰。如今上至大小官吏下至平民百姓,皆為所欲為,以私害公,這就是無法度。有功者不僅不賞反而受辱,有罪者不僅未罰反而受寵,是無法度。法度綱紀被破壞,天下不亂就是萬幸了。」 又問地震是什麼原因,李冶回答說:「天裂是因為陽不足,地震是因為陰有餘。地屬陰,陰盛就會不正常。今發生地震或是由於有奸邪在君王身邊,或是宮中婦女專權,或是有讒言邪惡,或刑罰不當,或是突然要進行征伐,五者必居其一。上天愛君王如愛其子,所以以地震來示警。若能辨奸邪,不使婦女專權,屏棄讒言邪惡,減輕刑罰,不隨意用兵,上副天心,下合民意。則可轉禍為福。」世祖甚是稱讚並採納。 冶晚年居家於元氏,在封龍山下開館講學,學徒日多。世祖即位後欲重用他,冶以老病退求還山。至元二年(1265),又召他為學士,就職僅一月又因病辭去,卒於家,年八十八歲。著有《敬齋文集》四十卷、《壁書聚艹削》十二卷、《泛說》四十卷、《古今黃主》四十卷、《測園海鏡》十二卷、《益古衍段》三十卷。 徐世隆,字威卿,陳州西華人。二十歲中金正大四年(1227)進士,朝廷任命他做縣令。其父告誡他說:「你還年少,所學不多,不忙去為官,應再多讀書,增加知識,三十歲為官不晚。」世隆便辭官而更加努力學習。 金天興元年(1232),父親去世,第二年同母親北渡黃河,嚴實招他到東平為書記官。世隆勸嚴實收養貧困書生,因而許多名士都投奔而來。憲宗即位,召他去做管理燕京路課稅官,世隆堅決拒絕。世祖即位前於憲宗二年(1252),在日月山召見世隆,詢問有關征討雲南的事,世隆說:「孟子說過『不殺人的君王能統一天下』。君王不殺人能統一天下,何況小小西南一隅之地。」 中統元年(1260),被提升為燕京等路宣撫使。這時中書省令各路飼養禁衛軍的瘦馬數萬匹,為世隆所拒絕。前任宣撫使虧欠清滄應徵鹽課,世隆對此進行清查,使鹽課有餘,朝廷賜他白銀三十鋌。二年,調職順天府,該地正鬧荒災,世隆開倉放糧,使眾多百姓免於死亡。三年,朝廷廢宣撫司,回到東平。其後世祖任命他為太常卿兼提舉東平路學校事。四年,世祖詢問他關於中國古代堯、舜、禹、湯如何為聖王的道理,世隆將《書經》中有關帝王的事加以講解,著成書進呈皇帝,世祖大喜,命翰林承旨安藏譯為蒙文進呈御覽。 至元元年(1264),調任世隆為翰林侍講學士,兼太常卿,朝廷大政都先徵求他的意見後而再行,凡皇帝詔令和宮中典冊都出自世隆之手。還協助朝廷興建太廟,迎奉祖宗神位。 不久又兼任戶部侍郎,受皇帝之命參預設立中書省等國家最高機構,確定內外官制。至元七年,任吏部尚書,鑒於當時選任官吏無一定製度,因而著《選曹八議》一文。 至元九年(1272),任東昌路總管,注重提倡道德,以理服人,不專靠刑罰,僅僅一年該郡政治清明,人民稱頌。至元十四年,提升為山東提刑按察使。當時有妖言惑眾,衙門逮捕了數百人,世隆加以甄別,誤捕者十之八九,皆予釋放。十五年調淮東。世祖準備征討日本,世隆上疏勸止。十七年召為翰林學士,辭不就任;又召為集賢學士,仍以稱病為由,不就任。 世隆身材魁偉,胸襟廣闊,樂觀慈祥,熟悉前代歷朝制度,尤其精通法律,善於斷決冤案。二十二年安童為宰相,奏請任用世隆,世隆再以年老多病而辭。至元二十二年卒,享年八十歲,著有《瀛洲集》百卷及文集若干卷。 閻復,字子靖,祖籍平陽和州,祖父名衍,曾在金朝為官。父名忠,因避兵亂而遷到山東之高唐,以後就定居在這裡。 閻復七歲讀書,聰敏過人,二十歲入東平求學,拜名儒康曄為師。當時嚴實管領東平御史台,招諸生進行進士預考,當選者四人,閻復為第一名,其他是徐琰、李謙、孟祺。 憲宗九年(1259),在東平御史台任掌書記之職。至元八年(1271),為會同館副使兼接伴使。十二年升任翰林修撰。十四年以奉訓大夫官階出任僉河北河南道提刑按察司事。十六年回朝任翰林直學士,有鑒於州郡官吏不稱職,建議制定選拔官吏之法。十九年升侍講學士。二十年改為集賢侍講學士併兼管會同館事務。 至元二十三年(1286)升翰林院學士。世祖屢次召至榻前口述聖旨,由閻復草擬成文。二十八年廢尚書省,再立中書省,欲以閻復執政。復認為自己不足勝任,多次推辭,世祖對侍臣說「:閻復知書達理,有謙讓之心,不必勉強。」御史台把提刑按察司改為肅政廉訪司,首先任命閻復為浙西道肅政廉訪使。奸臣桑哥誤國被處理,閻復因撰寫過《桑哥輔政碑》受牽連亦被免官。 三十一年成宗即位,召閻復入朝,授任集賢學士,官階為正議大夫。元貞元年(1295),閻復上疏建議京師建立「宣聖」廟學,以雅樂祭祀孔子,恢復曲阜孔墓守冢戶為單獨戶籍,不併入民籍。這些意見均被採納。其後又奏請朝廷賜護守孔墓者二十八戶,祭祀田五千畝。元貞三年彗星出現,閻復因此建議制定法令,頒布對宗室親王的分封與贈予,增加官員俸祿,調任內外官吏等。還建議對地方官吏不施杖刑,減輕江南公田的重租。這些建議多被採納施行。大德元年(1297),又調任翰林學士,次年賜他楮幣萬貫。四年成宗召至榻前,讓他舉薦中書省左丞相人選。閻復推薦哈剌哈孫。成宗大喜,即召拜哈剌哈孫為相,拜閻復為翰林學士承旨,官階正奉大夫。 大德十一年(1307)武宗即位,閻復首先向皇帝進呈三點意見「:朝廷器物和爵位不能輕易與人,賞罰要分明,人材任用要選擇。」武宗進升其官階為榮祿大夫,授平章政事之職。閻復推辭不受,請求辭官返故里。仁宗即位後召他為官,又推辭不就任。皇慶元年(1312)三月卒,年七十七歲,諡「文康」。著有《靜軒集》五十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