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白詩箋證稿 · 第一章 長恨歌

《白氏長慶集》卷二八《與元九書》云: 及再來長安,又聞有軍使高霞寓者,欲聘娼妓。妓大誇曰,我誦得白學士《長恨歌》,豈同他妓哉!由是增價。 《全唐詩》第一六函《白居易》卷一六《編集拙詩,成一十五卷,因題卷末,戲贈元九、李二十》云: 一篇長恨有風情,十首秦吟近正聲。每被老元偷格律,苦教短李伏歌行。世間富貴應無分,身後文章合有名。莫怪氣粗言語大,新排十五卷詩成。 寅恪按:自來文人作品,其最能為他人所欣賞,最能於世間流播者,未必即是其本身所最得意、最自負自誇者。若夫樂天之《長恨歌》,則據其自述之語,實系自許以為壓卷之傑構,而亦為當時之人所極欣賞,且流播最廣之作品。此無怪乎歷千歲之久至於今日,仍熟誦於赤縣神州及雞林海外「王公妾婦牛童馬走之口」(元微之《白氏長慶集·序》中語)也。 雖然,古今中外之人讀此詩者眾矣,其了解之程度果何如?「王公妾婦牛童馬走」固不足論,即所謂文人學士之倫,其詮釋此詩形諸著述者,以寅恪之淺陋,尚未見有切當之作。故姑試為妄說,別進一新解焉。 鄙意以為欲了解此詩,第一,須知當時文體之關係。第二,須知當時文人之關係。 何謂文體之關係?宋趙彥衛《雲麓漫鈔》卷八云: 唐之舉人,先借當世顯人以姓名達之主司,然後以所業投獻。逾數日又投,謂之溫卷,如《幽怪錄傳奇》等皆是也。蓋此等文備眾體,可以見史才,詩筆,議論。至進士則多以詩為贄。今有唐詩數百種行於世者是也。 寅恪按:趙氏所述唐代科舉士子風習,似與此詩絕無關涉。然一考當日史實,則不能不於此注意。蓋唐代科舉之盛,肇於高宗之時,成於玄宗之代,而極於德宗之世。德宗本為崇獎文詞之君主,自貞元以後,尤欲以文治粉飾苟安之政局。就政治言,當時藩鎮跋扈,武夫橫恣,固為紛亂之狀態。然就文章言,則其盛況殆不止追及,且可超越貞觀、開元之時代。此時之健者有韓、柳、元、白,所謂「文起八代之衰」之古文運動即發生於此時,殊非偶然也。又中國文學史中別有一可注意之點焉,即今日所謂唐代小說者,亦起於貞元、元和之世,與古文運動實同一時,而其時最佳小說之作者,實亦即古文運動中之中堅人物是也。此二者相互之關係,自來未有論及之者。寅恪嘗草一文略言之,題曰《韓愈與唐代小說》,載哈佛大學《亞細亞學報》第一卷第一期。其要旨以為古文之興起,乃其時古文家以古文試作小說,而能成功之所致,而古文乃最宜於作小說者也。拙文所以得如斯之結論者,因見近年所發現唐代小說,如敦煌之俗文學,及日本遺存之《遊仙窟》等,與洛陽出土之唐代非士族之墓誌等,其著者大致非當時高才文士(張文成例外),而其所用以著述之文體,駢文固已腐化,即散文亦極端公式化,實不勝敘寫表達人情物態世法人事之職任。其低級駢體之敦煌俗文學及燕山外史式之《遊仙窟》等,皆世所習見,不復具引。茲節錄公式化之墓誌文二通以供例證如下。 《芒洛冢墓遺文四編》卷三《安師墓誌》云: 君諱師,字文則,河南洛陽人也。十六代祖西華國君,東漢永平中,遣子仰入侍,求為屬國,乃以仰為并州刺史,因家洛陽焉。 又《康達墓誌》云: 君諱達,自(字?)文則,河南伊闕人也。 □以□ 因家河□焉。 今觀兩志文因襲雷同公式化之可笑,一至若此,則知非大事創革不可。是《韓昌黎集》《河東先生集》中碑誌、傳記之文所以多創造之傑作,而諛墓之金為應得之報酬也。夫當時敘寫人生之文衰弊至極,欲事改進,一應革去不適描寫人生之已腐化之駢文,二當改用便於創造之非公式化之古文,則其初必須嘗試為之。然碑誌、傳記為敘述真實人事之文,其體尊嚴,實不合於嘗試之條件。而小說則可為駁雜無實之說,既能以俳諧出之,又可資雅俗共賞,實深合嘗試且兼備宣傳之條件。此韓愈之所以為愛好小說之人,致為張籍所譏。觀於文昌遺書退之之事,如《唐摭言》卷五「切磋」條(參《韓昌黎集》卷一四《答張籍書注》《重答張籍書注》及《全唐文》卷六八四張籍《上韓昌黎書》《上韓昌黎第二書》)云: 韓文公著《毛穎傳》,好博塞之戲。張水部以書勸之。其一曰,比見執事多尚駁雜無實之說,使人陳之於前以為歡,此有以累於令德。其二曰,君子發言舉足,不遠於理,未嘗聞以駁雜無實之說為戲也。執事每見其說,亦拊抃呼笑,是撓氣害性,不得其正矣。 可知也。 是故唐代貞元、元和年間之小說,乃一種新文體,不獨流行當時,復更輾轉為後來所則效,本與唐代古文同一源起及體制也。唐代舉人之以備具眾體之小說之文求知於主司,即與以古文詩什投獻者無異。元稹、李紳撰《鶯鶯傳》及《鶯鶯歌》於貞元時,白居易與陳鴻撰《長恨歌》及《長恨歌傳》於元和時,雖非如趙氏所言是舉人投獻主司之作品,但實為貞元、元和年間新興之文體。此種文體之興起與古文運動有密切關係,其優點便在於創造,而其特徵則尤在備具眾體也。 既明乎此,則知陳氏之《長恨歌傳》與白氏之《長恨歌》非通常序文與本詩之關係,而為一不可分離之共同機構。趙氏所謂「文備眾體」中,「可以見詩筆」(趙氏所謂詩筆系與史才並舉者。史才指小說中敘事之散文言。詩筆即謂詩之筆法,指韻文而言。其筆字與六朝人之以無韻之文為筆者不同)之部分,白氏之歌當之。其所謂「可以見史才」「議論」之部分,陳氏之傳當之。後人昧於此義,遂多妄說,如沈德潛《唐詩別裁集》卷八選《長恨歌》評云: 迷離恍惚,不用收結,此正作法之妙。 又《唐宋詩醇》卷二二云: 結處點清長恨,為一詩結穴。戛然而止,全勢已足,不必另作收束。 初視之,其言似皆甚允當。詳繹之,則白氏此歌乃與傳文為一體者。其真正之收結,即議論與夫作詩之緣起,乃見於陳氏傳文中。傳文略云: 質夫舉酒於樂天前曰,樂天深於詩,多於情者也。試為歌之如何?樂天因為《長恨歌》。意者不但感其事,亦欲懲尤物,窒亂階,垂於將來也。歌既成,使鴻傳焉。世所不聞者,予非開元遺民,不得知。世所知者,有《玄宗本紀》在。今但傳《長恨歌》云爾。 此節諸語正與元氏《鶯鶯傳》末結束一節所云: 時人多許張為善補過者。予嘗於朋會之中,往往及此意者,使夫知者不為,為之者不惑。貞元歲九月,執事(?)李公垂宿於予靖安里第,語及於是。公垂卓然稱異,遂為《鶯鶯歌》以傳之。崔氏小名鶯鶯,公垂以命篇。 適相符合。而李氏之《鶯鶯歌》,其詩最後數語亦為: 詩中報郎含隱語,郎知暗到花深處。三五月明當戶時,與郎相見花間語(語字從董解元西廂本,他本作路)。 然則《鶯鶯歌》雖不似《長恨歌》之迷離恍惚,但亦不用所謂收結者,其故何耶?蓋《鶯鶯傳》既可謂之《會真記》(見拙著《讀〈鶯鶯傳〉》,載《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第十本第一分。今附於第四章後),故《鶯鶯歌》亦可謂之《會真歌》。《鶯鶯歌》以「與郎相見」即會真結(會真之義與遇仙同,說詳拙著《讀〈鶯鶯傳〉》),與《長恨歌》以長恨結,正復相同。至於二詩之真正收結,則又各在其傳文之中也。二詩作者不同,價值亦異,而其體裁實無一不合。蓋二者同為具備眾體之小說中之歌詩部分也。後世評《長恨歌》者,如前所引二例,於此全未明了,宜乎其讚美樂天,而不得其道矣。 更取韓退之小說作品觀之(詳見拙著《韓愈與唐代小說》,載哈佛大學《亞細亞學報》第一卷第一期),如《韓昌黎集》卷二一《石鼎聯句詩序》,即當時流行具備眾體之小說文也。其序略云: 二子(侯喜劉師服)因起謝曰:「尊師(軒轅彌明)非世人也,其伏矣,願為弟子,不敢更論詩。」道士奮曰:「不然。章不可以不成也。」又謂劉曰:「把筆來,吾與汝就之。」即又唱出四十字,為八句。書訖,使讀。讀畢,謂二子曰:「章不已就乎?」二子齊應曰:「就矣。」 寅恪按:此八句四十字,即《石鼎聯句詩序》之末段。其詞云: 全勝瑚璉貴,空有口傳名。豈比俎豆古,不為手所拯。磨礱去圭角,浸潤著光精。願君莫嘲誚,此物方施行。 此篇結句「此物」二字,即「石鼎」之代稱。亦正與李公垂之《鶯鶯歌》,即《會真歌》之「與郎相見」,白樂天《長恨歌》之「此恨綿綿」,皆以結局之詞義為全篇之題名,結構全同。於此可以知當時此種文章之體制,而不妄事評贊矣。複次,洪氏《韓公年譜》云: 或謂軒轅寓公姓,彌明寓公名,蓋以文滑稽耳。是不然,劉侯雖皆公門人,然不應譏誚如是之甚。且言彌明形貌聲音之陋,亦豈公自詞耶?而《列仙傳》又有《彌明傳》,要必有是人矣。 朱子《韓義考異》云: 今按此詩句法全類韓公,而或者所謂寓公姓名者。蓋軒轅反切近韓字,彌字之意又與愈字相類,即張籍所譏與人為無實駁雜之說者也,故竊意或者之言近是。洪氏所疑容貌聲音之陋,乃故為幻語,以資笑謔,又以亂其事實,使讀者不之覺耳。若《列仙傳》,則又好事者,因此序而附著之,尤不足以為據也。 寅恪按:朱子說甚諦,其深識當時文章體裁,殊非一般治唐文者所及。故不嫌駢贅,並附於此,以資參校。 何謂文人之關係?《白氏長慶集》卷二八《與元九書》云: 與足下小通,則以詩相戒。小窮,則以詩相勉。索居,則以詩相慰。同處,則以詩相娛。 元白二人作詩,相互之密切關係,此數語已足以盡之,不必更別引其他事實以為證明。然元白二人之作詩,亦各受他一人之影響,自無待論。如前引《全唐詩》第一六函《白居易》卷一六《編集拙詩,成一十五卷,因題卷末,戲贈元九、李二十》詩「每被老元偷格律」句,樂天自注云: 元九向江陵日,嘗以拙詩一軸贈行,自後格變。 又「苦教短李伏歌行」句,自注云: 李二十嘗自負歌行,近見予《樂府》五十首,默然心伏。 蓋《白氏長慶集》卷二《和答詩十首·序》略云: 五年春,微之左轉為江陵士曹掾。仆職役不得去,命季弟送行,且奉新詩一軸致於執事,凡二十章,欲足下在途諷讀。及足下到江陵,寄在路所為詩十七章,皆得作者風。豈仆所奉者二十章,遽能開足下聰明,使之然耶?何立意措辭與足下前時詩,如此之相遠也。 又《元氏長慶集》卷二四《和李校書新題樂府二十首·序》云: 予友李公垂,予樂府新題二十首。雅有所謂,不虛為文。予取其病時之尤急者,列而和之,蓋十二而已。 今《白氏長慶集》卷三卷四所載《新樂府》五十首,即因公垂、微之所詠而作也。其所以使李氏心伏者,乃由當時文士各出其所作互事觀摩,爭求超越,如《白氏長慶集》卷二《和答詩十首·序》云: 旬月來多乞病假,假中稍閒,且摘卷中尤者,繼成十章,亦不下三千言。其間所見,同者固不能自異,異者亦不能強同。同者謂之和,異者謂之答。 今並觀同時諸文人具有互相關係之作品,知其中於措辭(即文體)則非徒仿效,亦加改進。於立意(即意旨)則非徒沿襲,亦有增創。蓋仿效沿襲即所謂同,改進增創即所謂異。苟今世之編著文學史者,能盡取當時諸文人之作品,考定時間先後,空間離合,而總匯於一書,如史家長編之所為,則其間必有啟發,而得以知當時諸文士之各竭其才智,競造勝境,為不可及也。 據上所論,則知白、陳之《長恨歌》及《長恨歌傳》,實受李、元之《鶯鶯歌》及《鶯鶯傳》之影響,而微之之《連昌宮詞》又受白、陳之《長恨歌》及《長恨歌傳》之影響。其間因革演化之跡,顯然可見。茲釋《長恨歌》,姑就《鶯鶯歌》及《鶯鶯傳》與《長恨歌》及《長恨歌傳》言之,暫置《連昌宮詞》不論焉。 據《鶯鶯傳》云: 貞元歲九月,執事(?)李公垂宿於予靖安里第,語及於是。公垂卓然稱異,遂為《鶯鶯歌》以傳之(此節上已引)。 貞元何年,雖闕不具。但貞元二十一年八月即改元永貞,是傳文之貞元歲,絕非貞元二十一年可知。 又《鶯鶯傳》有: 後歲余,崔已委身於人,張亦有所娶。 之語。則據《才調集》卷五微之《夢遊春七十韻》云: 一夢何足雲,良時事婚娶。當年二紀初,佳節三星度。朝蕣玉佩迎,高松女蘿附。韋門正全盛,出入多歡裕。 《韓昌黎集》卷二四《監察御史元君妻京兆韋氏夫人墓志銘》云: 夫人於僕射為季女。愛之,選婿得今御史河南元稹。稹時始以選校書秘書省中。 及《白氏長慶集》卷六一《河南元公墓志銘》(《舊唐書》卷一六六《元稹傳》同)云: 年二十四,試判入四等,署秘省校書。 是又必在貞元十八年微之婚於韋氏之後(微之此時年紀,即一十四),而《鶯鶯傳》復有: 自是絕不復知矣。 一言,則距微之婚期必不甚近,然則貞元二十年乃最可能者也。又據《長恨歌傳》略云: 元和元年冬十二月,太原白樂天自校書郎尉於盩厔。鴻與琅琊王質夫家於是邑,暇日相攜遊仙游寺,話及此事。樂天因為《長恨歌》。 此則《長恨歌》及《長恨歌傳》之作成在《鶯鶯歌》及《鶯鶯傳》作成之後。其傳文即相當於《鶯鶯傳》文,歌詞即相當於《鶯鶯歌》詞及會真等詩,是其因襲相同之點也。至其不同之點,不僅文句殊異,乃特在一為人世,一為仙山;一為生離,一為死別;一為生而負情,一為死而長恨。其意境宗旨,迥然分別,俱可稱為超妙之文。若其關於帝王、平民(鶯鶯非出高門,詳說拙著《讀〈鶯鶯傳〉》),貴賤高下所寫之各殊,要微末而不足論矣。複次,就文章體裁演進之點言之,則《長恨歌》者,雖從一完整機構之小說,即《長恨歌》及《長恨歌傳》中分出別行,為世人所習誦,久已忘其與傳文本屬一體。然其本身無真正收結,無作詩緣起,實不能脫離傳文而獨立也。至若元微之之《連昌宮詞》,則雖深受《長恨歌》之影響,然已更進一步,脫離備具眾體詩文合併之當日小說體裁,而成一新體,俾史才詩筆議論諸體皆匯集融貫於一詩之中(其詳俟於《論〈連昌宮詞〉》章述之),使之自成一獨立完整之機構矣。此固微之天才學力之所致,然實亦受樂天《新樂府》體裁之暗示,而有所摹仿。故樂天於「每被老元偷格律,苦教短李伏歌行」之句及自注「元九向江陵日,嘗以拙詩一軸贈行,自後格變」「李二十嘗自負歌行,近見吾《樂府》五十首,默然心伏」之語,明白言之。世之治文學史者可無疑矣。 又宋人論詩,如魏泰《臨漢隱居詩話》,張戒《歲寒堂詩話》之類,俱推崇杜少陵而貶斥白香山。謂樂天《長恨歌》詳寫燕昵之私,不曉文章體裁,造語蠢拙,無禮於君。喜舉老杜《北征》詩「未聞夏殷衰,中自誅褒妲」一節,及《哀江頭》「昭陽殿里第一人,同輦隨君侍君側」一節,以為例證。殊不知《長恨歌》本為當時小說文中之歌詩部分,其史才議論已別見於陳鴻傳文之內,歌中自不涉及。而詳悉敘寫燕昵之私,正是言情小說文體所應爾,而為元白所擅長者(見拙著《讀〈鶯鶯傳〉》)。如魏、張之妄論,真可謂「不曉文章體裁,造語蠢拙」也。又汪立名駁《隱居詩話》之言(見《汪本》卷一二)云: 此論為推尊少陵則可,若以此貶樂天則不可。論詩須相題,《長恨歌》本與陳鴻王質夫話楊妃始終而作,猶慮詩有未詳,陳鴻又作《長恨歌傳》,所謂不特感其事,亦欲懲尤物,窒亂階,垂於將來也。自與《北征》詩不同。若諱馬嵬事實,則長恨二字便無著落矣。 是以陳鴻作傳為補《長恨歌》之所未詳,即補充史才議論之部分,則不知此等部分,為詩中所不應及,不必詳者。然則汪氏不解當日小說體裁之為何物,猶有強作解事之嫌也。歌云: 漢皇重色思傾國,御宇多年求不得。楊家有女初長成,養在深閨人未識。天生麗質難自棄,一朝選在君王側。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宮粉黛無顏色。 《容齋續筆》卷二「唐詩無諱避」條略云: 唐人歌詩,其於先世及當時事,直詞詠寄,略無隱避。至宮禁嬖昵,非外間所應知者,皆反覆極言,而上之人亦不以為罪。如白樂天《長恨歌》諷諫諸章,元微之《連昌宮詞》始末,皆為明皇而發。杜子美尤多。此下如張祜《賦連昌宮》等三十篇,大抵詠開元、天寶間事。李義山《華清宮》等諸詩亦然,今之詩人不敢爾也。 寅恪按:洪氏之說是也。唐人竟以《太真遺事》為一通常練習詩文之題目,此觀於唐人詩文集即可瞭然。但文人賦詠,本非史家紀述,故有意無意間逐漸附會修飾,歷時既久,益復曼衍滋繁,遂成極富興趣之物語小說,如樂史所編著之《楊太真外傳》是也。 若依唐代文人作品之時代,一考此種故事之長成,在白歌、陳傳之前,故事大抵尚局限於人世,而不及於靈界,其暢述人天生死形魂離合之關係,似以《長恨歌》及《長恨歌傳》為創始。此故事既不限現實之人世,遂更延長而優美。然則增加太真死後天上一段故事之作者,即是白、陳諸人,洵為富於天才之文士矣。雖然此節物語之增加,亦極自然容易,即從漢武帝李夫人故事附益之耳。陳傳所云「如漢武帝李夫人」者,是其明證也。故「人世」上半段開宗明義之「漢皇重色思傾國」一句,已暗啟「天上」下半段之全部情事。文思貫澈鉤結,如是精妙。特為標出,以供讀者之參考。寅恪於此,雖不免有金人瑞(即金聖歎)以八股文法評《西廂記》之嫌疑,然不敢辭也(可參《新樂府》章《李夫人》篇)。 趙與時《賓退錄》卷九云: 白樂天《長恨歌》書太真本末詳矣,殊不為魯諱。然太真本壽王妃,顧雲楊家有女云云。蓋燕昵之私,猶可以書,而大惡不容不隱。陳鴻傳則略言之矣。 又史繩祖《學齋佔畢》卷一云: 唐明皇納壽王妃楊氏,本陷新台之惡,而白樂天所賦《長恨歌》,則深沒壽邸一段,蓋得孔子答陳司敗遺意矣。春秋為尊者諱,此歌深得之。 寅恪按:關於太真入宮始末為唐史中一重公案,自來考證之作亦已多矣。清代論茲事之文,如朱彝尊《曝書亭集》卷五五《書〈楊太真外傳〉後》,杭世駿《訂訛類編》卷二「楊氏入宮並竊笛」條,章學誠《章氏遺書外編》卷三《丙辰札記》等,似俱能持之有故,言之成理,而以朱氏之文為最有根據。蓋竹垞得見當時不甚習見之材料,如《開元禮》及《唐大詔令集》諸書,大宗實齋不過承用竹垞之說,而推衍之耳。今止就朱氏所論辨證其誤,雖於白氏之文學無大關涉,然可藉以了卻此一重考據公案也。 《曝書亭集》卷五五《書〈楊太真外傳〉後》略云: 《楊太真外傳》,宋樂史所撰。稱妃以開元二十二年十一月歸於壽邸。二十八年十月玄宗幸溫泉宮,使高力士取於壽邸,度為女道士,住內太真宮。此傳聞之謬也。按《唐大詔令》載開元二十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遣戶部尚書同中書門下李林甫,副以黃門侍郎陳希烈,冊河南府士曹參軍楊玄璬長女為壽王妃。考之《開元禮》,皇太子納妃,將行納采,皇帝臨軒命使。降而親王,禮儀有殺,命使則同。由納采而問名,而納吉,而納徵,而請期,然後親迎,同牢。備禮動需卜日,無納采受冊即歸壽邸之禮也。越明年,武惠妃薨,後宮無當帝意者。或奏妃姿色冠代,乃度為女道士。敕曰,壽王瑁妃楊氏,素以端毅(寅恪按:「毅章」氏引作「愨」),作嬪藩國。雖居榮貴,每在清修。屬太后忌辰,永懷追福,以茲求度。雅志難違,用敦弘道之風,特遂由衷之請,宜度為女道士。蓋帝先注意於妃,顧難奪之朱邸,思納諸禁中,乃言出自妃意。所云作嬪藩國者,據妃曾受冊云然。其日太后忌辰者,昭成竇後以長壽二年正月二日受害,則天后以建子月為歲首,中宗雖復舊用夏正,即正月行香廢務,直至順宗永貞元年,方改正以十一月二日為忌辰。開元中猶循中宗行香之舊,是妃入道之期當在開元二十五年正月二日也。妃既入道,衣道士服入見,號曰太真。史稱不期歲禮遇如惠妃。然則妃由道院入宮,不由壽邸。陳鴻《長恨傳》謂高力士潛搜外宮,得妃於壽邸,與《外傳》同其謬。張俞《驪山記》謂妃以處子入宮,似得其實。而李商隱《碧城》三首,一詠妃入道,一詠妃未歸壽邸,一詠帝與妃定情系七月十六日,證以《武皇內傳》分明在,莫道人間總不知。是足當詩史矣。 寅恪按:朱氏考證之文,似極可信賴。然一取其他有關史料核之,其誤即見。其致誤之由,在不加詳考,遽信《舊唐書》卷五一《后妃傳·玄宗楊貴妃傳》所云: 二十四年惠妃薨。 一語,但同書同卷與《玄宗楊貴妃傳》連接之《玄宗貞順皇后武氏傳》云: 惠妃以開元二十五年十二月薨。 而竹垞所以未及注意此二傳紀載之衝突者,殆由《新唐書》卷七六《后妃傳·玄宗楊貴妃》亦承用舊傳「開元二十四年武惠妃薨」之文。朱氏當日僅參取《新唐書·楊貴妃傳》,而未別考他傳及他書。不知《新唐書》卷七六《后妃傳》於《玄宗貞順皇后武氏傳》,特刪去舊傳「開元二十五年薨」之語。豈宋子京亦覺其矛盾耶?夫武惠妃薨年為開元二十五年,非二十四年,可以兩點證明。第一,《舊唐書·武惠妃傳》薨於開元二十四年之紀載與其他史料俱不合。第二,武惠妃薨於開元二十四年於當時情事為不可能。先就第一點言之,如: 《舊唐書》卷九《玄宗紀·下》云: 十二月丙午,惠妃武氏薨,追諡為貞順皇后。 《新唐書》卷五《玄宗紀》云: 十二月丙午,惠妃薨,丁巳追冊為皇后。 《唐會要》卷三「皇后」門略云: 玄宗皇后武氏。後幼入宮,賜號惠妃。開元二十五年十二月七日薨(年四十),贈皇后,諡曰貞順。 《通鑑》卷二一四《唐紀》卷三〇《玄宗紀》云: 十二月丙午,惠妃武氏薨,贈諡貞順皇后。 《大唐新語》卷一一《懲戒》篇云: 三庶以二十五年四月二十三日死。武妃以十二月斃。(薨?) 可知武惠妃開元二十五年薨說,幾為全部史料之所同,而《舊唐書·楊貴妃傳》武惠妃開元二十四年薨說,雖為《新唐書·楊貴妃傳》所沿襲誤用,實仍是孤文單紀也(今本樂史《楊太真外傳·上》云:「開元二十一年十一月惠妃即世。」乃數字傳寫訛誤,可不置辨。又可參劉文典先生《群書校補》)。 再就第二點言之,《舊唐書》卷一〇七《廢太子瑛傳》敘玄宗之殺三庶人,即太子瑛、鄂王瑤、光王琚事略云: 及武惠妃寵幸,麗妃恩乃漸弛。時鄂王瑤母皇甫德儀,光王琚母劉才人亦漸疏薄。瑛於內第與鄂光王等自謂母氏失職,嘗有怨望。惠妃女咸宜公主出降於楊洄。二十五年四月,楊洄又構於惠妃。言瑛兄弟三人,常構異謀。玄宗使中官宣詔於宮中,並廢為庶人,俄賜死於城東驛。其年,武惠妃數見三庶人為祟,怖而成疾,巫者祈請彌月,不痊而殞。 傳文之神話附會姑不論,但若武惠妃早薨於開元二十四年,則三庶人將不致死於二十五年四月矣。此武惠妃薨於開元二十四年,所以於當時情事,為不可能。而依朱氏所考,楊妃於開元二十五年正月二日即已入宮,實則其時武惠妃尚在人間。豈不成為尹邢覿面?是朱氏所謂: 武惠妃薨,後宮無當帝意者。或奏妃姿色冠代,乃度為女道士。 即謂楊貴妃為武惠妃之替身者,亦絕對不可能矣。 又朱氏所根據之材料,今見《適園叢書》本《唐大詔令集》卷四〇,其《冊壽王楊妃文》年月為開元二十三年歲次乙亥十二月壬子朔二十四日乙亥。《冊壽王韋妃文》為天寶四載歲次乙酉七月丁卯朔二十六日壬辰。至度壽王妃(楊氏)為女道士敕文,則不載年月。《全唐文》卷三五及三八均同。《通鑑》卷二一四《唐紀》亦著開元二十三年十二月乙亥「冊故蜀州司戶楊玄琰女為壽王妃」。此條《資治通鑑·考異》云:「《實錄》載冊文雲楊玄璬長女。」蓋《唐大詔令集》之所載,乃宋次道采自《唐實錄》也。又《通鑑》卷二一五《唐紀》天寶四載秋七月壬午「冊韋昭訓女為壽王妃。八月壬寅冊楊太真為貴妃」。其《資治通鑑·考異》云: 統紀八月冊女道士楊氏為貴妃。本紀甲辰。唐歷甲寅。今據《實錄》,壬寅,贈太真妃父玄琰等官。甲辰甲寅皆在後,恐冊妃在贈官前。新《本紀》亦云,八月壬寅,立太真為貴妃。今從之。 寅恪按:楊氏之度為女道士入宮與冊為貴妃本為先後兩事。其度為女道士,實無詳確年月可尋。而章實齋考此事文中「天寶四載乙酉有度壽王妃楊氏入道冊文」云云,豈司馬君實、朱錫鬯所不能見之史料,而章氏尚能知之耶?實誤會臆斷所致,轉以「朱竹垞所考入宮亦未確」為言,恐不足以服朱氏之心。至杭大宗之文,亦不過得見錢會《讀書敏求記》卷四「集」部《唐大詔令集》提要,及《曝書亭集》敷衍而為之說,未必真見第一等材料而詳考之也。 複次,朱氏唐代典禮制度之說,似極有根據,且依第一等材料《開元禮》為說。在當時,《開元禮》尚非甚習見之書,或者使人不易辨別其言之當否。獨不思世人最習見之《通典》,其第一百零六卷至第一百四十卷為《開元禮纂類》,其五《禮》篇目下注云: 謹按斯禮,開元二十年撰畢。自後儀法續有變改,並具沿革篇。為是國家修纂,今則悉依舊文,敢輒有刪改。本百五十卷,類例成三十五卷,冀尋閱易周,覽之者幸察焉。 足征杜氏悉依《開元禮》舊文,節目並無更改。其書卷一二九《禮典》、卷八九《開元禮纂類》、卷二四《嘉禮》、卷八「親王納妃」條所列典禮先後次第,為(一)納采。(二)問名。(三)納吉。(四)納徵。(五)請期。(六)冊妃。(七)親迎。(八)同牢。(九)妃朝見。(一〇)婚會。(一一)婦人禮會。(一二)饗丈夫送者。(一三)饗婦人送者。其冊妃之前為請期,其後即接親迎,同牢。是此三種典禮之間,雖或有短期間之距離,然必不致太久。即如朱氏所考楊氏之受冊為壽王妃在開元二十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度為女道士在開元二十五年正月二日,則其間相隔已逾一歲,頗已有舉行親迎,同牢之危險矣。何況開元二十五年正月二日武惠妃尚在人間,其薨年實在開元二十五年十二月七日(朱氏所考竇氏忌辰為正月二日,乃依據《唐會要》卷二三「忌日」門永貞元年十二月中書門下之奏,及冊壽王妃楊氏為開元二十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乃依《唐大詔令集》。皆甚精確)。是楊氏入宮,至早亦必在開元二十六年正月二日。其間相隔至少已越兩歲,豈有距離如是長久,既已請期而不親迎,同牢者乎?由此觀之,朱氏「妃以處子入宮似得其實」之論,殊不可信從也。 至楊氏究以何時入宮,則《度壽王妃楊氏為女道士敕文》雖無年月,然必在開元二十五年十二月七日武惠妃薨以後,天寶四載八月壬寅日即十七日冊楊太真為貴妃以前。《新唐書》卷五《玄宗紀》云: 開元二十八年十月甲子,幸溫泉宮。以壽王妃楊氏為道士,號太真。 《南部新書》辛捲雲: 楊妃本壽王妃,二十八年,度為道士入內。 《楊太真外傳·上》云: 二十八年十月,玄宗幸溫泉宮。使高力士取楊氏女於壽邸。度為女道士,號太真,住內太真宮。 正史小說中諸紀載何所依據,今不可知。以事理察之,所記似最為可信。姑假定楊氏以開元二十八年十月為玄宗所選取,其度為女道士敕文中之太后忌辰,乃指開元二十九年正月二日睿宗昭成竇後之忌日。雖不中,不遠矣。又《資治通鑑》記「度壽王妃楊氏為女道士入宮事」於天寶三載之末,亦有說焉。《通鑑》紀事之例,無確定時間可稽者,則依約推測,置於某月,或某年,或某帝紀之末,或與某事有關者之後。司馬君實蓋以次年即天寶四載有「冊壽王妃韋氏及立太真妃楊氏為貴妃事」,因追書楊氏入道於前一歲,即天寶三載「裴敦復賂楊太真姊致裴寬貶官事」之後耳,其實非有確定年月可據也。 但讀者若以楊氏入宮即在天寶三載,則其時上距武惠妃之薨已逾六歲,於事理不合。至「冊韋昭訓女為壽王妃事」,竟遲至天寶四載者,則以其與「冊楊太真為貴妃事」,互為關聯。喜劇之一幕,至此始公開揭露耳。宮闈隱秘,史家固難深悉,而《通鑑》編撰時,此《度壽王妃楊氏為女道士敕文》已無年月日可考,亦可因而推知也。 歌云: 春寒賜浴華清池,溫泉水滑洗凝脂。侍兒扶起嬌無力,始是新承恩澤時。 關於玄宗臨幸溫泉之時節,俟於下文考釋「七月七日長生殿,夜半無人私語時」句時詳辨之,姑不贅言。 茲止論賜浴華清池事。按《唐六典》卷一九《溫湯監(一人)正七品·下》注略云: 辛氏三秦紀雲,驪山西有溫湯,漢魏以來相傳能盪邪蠲疫。今在新豐縣西。後周庾信有溫泉碑。皇朝置溫泉宮,常所臨幸。又天下諸州往往有之,然地氣溫潤,殖物尤早,卉木凌冬不凋,蔬果入春先熟,比之驪山,多所不逮。 《又丞(一人)從八品·下》注云: 凡王公以下至於庶人,湯泉館室有差,別其貴賤而禁其逾越。凡近湯之地,潤黷(澤?)所及,瓜果之屬,先時而育者,必為之園畦,而課其樹藝。成熟,則苞簋而進之,以薦陵廟。 寅恪按:溫泉之浴,其旨在治療疾病,除寒祛風。非若今世習俗,以為消夏逭暑之用者也。此旨即玄宗亦嘗自言之,如《全唐詩》第一函《明皇帝詩》中有: 唯此溫泉,是稱愈疾。豈予獨受其福,思與兆人共之。乘暇巡遊,乃言其志。 桂殿與山連,蘭湯涌自然。陰崖含秀色,溫谷吐潺湲。績為蠲邪著,功因養正宣。願言將億兆,同此共昌延(此條失之眉睫,友朋中夏承燾先生首舉以見告,甚感愧也)。 及《幸鳳泉湯》五言排律云: 益齡仙井合,愈疾醴源通。 皆可為例證也。中唐以後以至宋代之文人,似已不盡了解斯義。故有荔枝香曲名起原故事之創造,及七夕長生殿私誓等物語之增飾。今不得不略為辨正。蓋漢代宮中即有溫室,如《漢書·孔光傳》所謂,「不言溫室樹」者是也。《倭名類聚抄·佛塔具》之部云: 溫室,內典有《溫室經》。今按溫室,即浴室也,俗名由夜。溫泉一名湯泉,百病久病人入此水多愈矣。 寅恪按:今存內典中有北周惠遠撰《溫室經義記》一卷(《大正藏》一千七百九十三號),又近歲發現《敦煌石室寫本》中亦有唐惠淨撰《溫室經疏》一卷(倫敦博物院藏斯坦因號二千四百九十七),此經為東漢中亞佛教徒安世高所譯(即使出自訛托,亦必六朝舊本)。其書托之天竺神醫耆域,廣張溫湯療疾之功用,乃中亞所傳天竺之醫方明也。頗疑中亞溫湯療疾之理論及方法,尚有更早於世高之時者,而今不可詳知矣。由北周惠遠為此經作疏及同時庾信、王褒為溫湯作碑文事等(《庾子山集》卷一三、《藝文類聚》卷九、《初學集》卷七)觀之,固可窺知其時溫湯療疾之風氣。但子山之文作於北周明帝世任弘農太守時,實在「武帝天和三年三月皇后阿史那氏至自突厥」(見《周書》卷五《武帝紀》)以前,故此風氣亦不必待締婚突厥方始輸入。考之北朝史籍如《魏書》卷四一《源賀傳》(《北史》卷二八《源賀傳》同)云: 太和元年二月,療疾於溫湯。高祖文明太后遣使者屢問消息,太醫視疾。患篤,還京師。 《北齊書》卷三四《楊愔傳》(《北史》卷四一《楊播傳附愔傳》同)云: 後取急,就雁門溫湯療疾。 《魏書》卷八四《儒林傳·常爽傳》(《北史》卷四二《常爽傳》同)云: 爽置館溫水之右,教授門徒七百餘人。京師學業,翕然復興。 《水經注》卷一三《㶟水》篇引《魏土地記》云: 代城北九十里有桑乾城。城西渡桑乾水。去城十里有溫湯,療疾有驗。 可知溫湯療疾之風氣,本盛行於北朝貴族間。唐世溫泉宮之建置,不過承襲北朝習俗之一而已。歷代宮殿中如漢代之溫室、唐代紫宸殿東之浴堂殿(可參考《通鑑》卷二三七《唐紀》「元和二年上召李絳對於浴堂」條胡注),雖不必供洗浴之用,但其名號疑皆從溫湯療疾之胡風輾轉嬗蛻而來。今北京故宮武英殿之浴室,世所妄傳為香妃置者,殆亦明清因沿前代宮殿建築之舊稱耶?又今之日本所謂風呂者,原由中國古代輸入,或與今歐洲所謂土耳其浴者,同為中亞故俗之遺。寅恪淺陋,姑妄言之,以俟當世博識學人之教正焉。 總而言之,溫湯為療疾之用之主旨既明,然後玄宗之臨幸華清,必在冬季或春初寒冷之時節,始可無疑。而長生殿七夕私誓之為後來增飾之物語,並非當時真確之事實一點,亦易證明矣。 歌云: 雲鬢花顏金步搖,芙蓉帳暖度春宵。 《楊太真外傳·上》云: 上(玄宗)又自執麗水鎮庫紫磨金琢成步搖,至妝閣,親與插鬢上。 寅恪按:樂史所載,未詳其最初所出。或者即受《長恨歌》之影響,而演成此物語,亦未可知。但依《安祿山事跡·下》及《新唐書》卷三四《五行志》所述,天寶初婦人時世妝有步搖釵(見下《新樂府》章《上陽白髮人》篇)。楊妃本以開元季年入宮,其時間與姚歐所言者連接。然則樂天此句不僅為詞人藻飾之韻語,亦是史家記事之實錄也。 歌云: 姊妹弟兄皆列土,可憐光彩生門戶。遂令天下父母心,不重生男重生女。 寅恪按:《唐黃先生文集》卷七《答陳磻隱論詩書》云: 大唐前有李杜,後有元白。信若滄溟無際,華岳干天。然自李飛數賢,多以粉黛為樂天之罪。殊不謂三百零五篇多乎女子,蓋在所指說如何耳。至如《長恨歌》雲,「遂令天下父母心,不重生男重生女。」此刺以男女不常,陰陽失倫。其意險而奇,其文平而易。所謂言之者無罪,聞之者足以自戒哉。 寅恪按:黃氏所言,亦常談耳。但唐人評詩,殊異於宋賢苛酷迂腐之論,於此可見,故附錄之。 歌云: 驪宮高處入青雲,仙樂風飄處處聞。緩歌慢舞凝絲竹,盡日君王看不足。漁陽鼙鼓動地來,驚破霓裳羽衣曲。 寅恪按:《全唐詩》第一六函《白居易》卷二一《霓裳羽衣(原註:一有「舞」字。寅恪按:有「舞」字者是)歌(原註:和微之)》云: 飄然轉旋迴雪輕,嫣然縱送游龍驚。小垂手後柳無力,斜曳裾時雲欲生。 樂天自注云: 四句皆霓裳舞之初態。 此可供慢舞義之參考。又《白氏長慶集》卷五四《早發赴洞庭舟中作》云: 出郭已行十五里,唯銷一曲慢霓裳。 寅恪按:此亦可與緩歌之義相證發,故並附錄之。但有可疑者,《霓裳羽衣舞歌》云: 繁音急節十二遍,跳珠撼玉何鏗錚。 則謂中序以後至終曲十二遍皆繁音急節,似與緩歌慢舞不合。豈樂天作《長恨歌》時在入翰林之前,非如後來作《霓裳羽衣舞歌》所云: 我昔元和侍憲皇,曾陪內宴宴昭陽。 者,乃依據在翰林時親見親聞之經驗。致有斯歧異耶?姑記此疑,以俟更考。 又「看不足」別本有作「聽不足」者,非是。蓋白公《霓裳羽衣舞歌》云: 千歌萬舞不可數,就中最愛霓裳舞。舞時寒食春風天,玉鉤欄下香案前。案前舞者顏如玉,不著人家俗衣服。虹裳霞帔步搖冠,鈿瓔累累珮珊珊。娉婷似不任羅綺,顧聽樂懸行復止。 皆形容舞者,既著重於舞,故以作「看」為允。 自來考證《霓裳羽衣舞》之作多矣。其中宋王灼《碧雞漫志》所論頗精。近日遠藤實夫《長恨歌之研究》一書,徵引甚繁。總而言之,其重要材料有二,一為《唐會要》,一為《全唐詩》第一六函《白居易》卷二一《霓裳羽衣舞歌》。茲請據此兩者略論之。《唐會要》卷三三「諸樂」條天寶十三載七月十日太樂署供奉曲名,及改諸樂名黃鐘商時號越調下有: 婆羅門改為霓裳羽衣。 之記載。是此霓裳羽衣本名婆羅門,可與樂天《霓裳羽衣舞歌》「楊氏創聲君造譜」句自注所言: 開元中,西涼府節度楊敬述造。 者相印證。又《舊唐書》卷八《玄宗紀·上》(《舊唐書》卷一九四《突厥傳·上》、《新唐書》卷五《玄宗紀》卷二一五《突厥傳·上》、《通鑑》卷二一二《唐紀》卷二八《玄宗紀》「開元八年十一月九年正月」等條略同)云: 秋九月,突厥欲谷寇甘源(「源」《通鑑》作「涼」)等州。涼州都督楊敬述為所敗,掠契苾部落而歸。 其所記時代,姓名,官職與白氏所言均相符同,足證白氏此說必有根據。然則此曲本出天竺,經由中亞,開元時始輸入中國(遠藤氏取印度祀神,舞於香案鉤欄前者,以相比擬。或不致甚謬,而劉禹錫《望女幾山詩序》,鄭嵎《津陽門詩注》及《逸史》《龍城錄》,諸書所述神話之不可信,固無待辨)。據歐陽修《六一詩話》云: 霓裳羽衣曲,今教坊尚能作其聲,其舞則廢而不傳矣。 則北宋時,其舞久已不傳,今日自不易考知也。又《冊府元龜》卷五六九《掌禮部·作樂·五》(參看同書同卷「大和三年九月庚辰」條,「大和九年五月丁巳」條,《舊唐書》卷一六八、《新唐書》卷一七七《馮定傳》、《新唐書》卷二二《禮樂志》等)云: 開成元年七月,教坊進霓裳羽衣舞女十五以下者三百人。帝絕畋游馳騁之事,思玉帛鐘鼓之本。語及音律,每謂絲竹自有正聲,人但趣於鄭衛。乃造雲韶等法曲,遇內宴奏之。顧大臣曰,笙磬同音,沉吟耽味,不圖為樂至於斯。十月,太常奏成雲韶樂。 《唐闕史·下》「李可及戲三教」條(參《雲溪友議·上》「古制興」條)略云: 參寥子曰,開成初,文宗皇帝耽玩經典,好古博雅。嘗欲黜鄭衛之樂,復正始之音。有太常寺樂官尉遲璋者,善習古樂為法曲。笙磬琴瑟,戛擊鏗拊,鹹得其妙,遂成《霓裳羽衣曲》以獻。詔中書門下及諸司三品以上,具朝服班坐以聽。因以曲名宣賜貢院,充試進士賦題(寅恪按:開成二年高鍇知貢舉,恩賜詩題曰《霓裳羽衣曲》。三年復以前詩題為賦。見《唐摭言》卷一五「雜記」條。今《雲溪友議》所載李肱之詩,是其於開成二年舉進士所作也。《文苑英華》卷七四所載沈朗陳嘏及闕名之《霓裳羽衣曲賦》三篇,則開成三年進士之文之留存於今日者也)。 《文苑英華》卷七四陳嘏《霓裳羽衣曲賦》云: 爾其絳節回互,霞袂飄揚。 《唐語林》卷七《補遺》略云: 宣宗妙於音律。每賜宴前,必制新曲。其曲有霓裳者,率皆執幡節,被羽服,飄然有翔雲飛鶴之勢。 是文宗宣宗之世,並有《霓裳羽衣曲》之名。然《唐闕史》以為開成時之《霓裳羽衣曲》乃尉遲璋所創,《唐語林》亦目大中時之《霓裳》為新曲。又二者於舞時皆執「節」,亦為樂天詩中所未及。或後來所制者,已非復玄宗時之舊觀耶?今就樂天《霓裳羽衣舞歌》所言此曲《散序》云: 磬簫箏笛遞相攙,擊擪彈吹聲邐迤。 自注云: 凡法曲之初,眾樂不齊,唯金石絲竹,次第發聲。霓裳序初亦復如此。 又云: 散序六曲未動衣,陽台宿雲慵不飛。 自注云: 散序六遍無拍,故不舞也。 又《白氏長慶集》卷五八《王子晉廟詩》云: 鸞吟鳳唱聽無拍,多似霓裳散序聲。 可以窺見霓裳散序之大概。今日本樂曲有所謂《清海波》者,據云即霓裳散序之遺音,未知然否也。樂天又敘寫霓裳中序云: 中序擘騞初入拍,秋竹竿裂春冰拆。 自注云: 中序始有拍,亦名拍序。 又敘寫中後十二遍云: 繁音急節十二遍,跳珠撼玉何鏗錚。 自注云: 霓裳破凡十二遍而終。 寅恪按:他本有作《霓裳曲》者,但《全唐詩》第一六函作「霓裳破凡十二遍而終」是。蓋全曲共十八遍,非十二遍。《白氏長慶集》卷五六《臥聽法曲霓裳詩》所謂: 宛轉柔聲入破時。 者是也。至樂天於: 漁陽鞞鼓動地來,驚破霓裳羽衣曲。 句中特取一「破」字者,蓋「破」字不僅含有破散或破壞之意,且又為樂舞術語,用之更覺渾成耳。 又霓裳羽衣「入破時」,本奏以緩歌柔聲之絲竹。今以驚天動地急迫之鞞鼓,與之對舉。相映成趣,乃愈見造語之妙矣。 樂天又述終曲云: 翔鸞舞了卻收翅,唳鶴曲終長引聲。 自注云: 凡曲將畢,皆聲拍促速。唯霓裳之末,長引一聲也。 據上所引,可以約略窺見此曲之大概矣。 又《國史補·上》「王維畫品妙絕」條(《舊唐書》卷一九〇下《文苑傳·下》、《新唐書》卷二〇二《文藝傳·中·王維傳》俱有相同之紀載。)有「霓裳羽衣曲第三疊第一拍」之語,與樂天在元和年間為翰林學士時所親見親聞者不合。《國史補》作者李肇,為樂天同時人,且會為翰林學士(見《翰苑群書·重修承旨學士壁記·附錄》翰林學士題名及《新唐書》卷五八《藝文志·史部》「雜史」類),何以有此誤,豈肇未嘗親見此舞耶,或雖親見此舞,錄此條時曾未注意耶?殊不可解,姑記此疑,以俟詳考。 又樂天平生頗以《長恨歌》之描寫《霓裳羽衣舞曲》自詡,即如此詩云: 我愛霓裳君合知,發於歌詠形於詩。君不見我歌雲,驚破霓裳羽衣曲。 自注云: 《長恨歌》雲。 是也。 歌云: 九重城闕煙塵生,千乘萬騎西南行。翠華搖搖行復止。西出都門百餘里。六軍不發無奈何,宛轉蛾眉馬前死。 寅恪按:唐人類以玄宗避羯胡入蜀為南幸。《元和郡縣誌》卷二「關內道京兆府興平縣」條云: 馬嵬故城在縣西北二十三里。 又: 興平縣東至府九十里。 即此詩所謂「千乘萬騎西南行」「西出都門百餘里」者也。 岑建功《舊唐書校勘記》卷三二(卷五一)《玄宗楊貴妃傳》「既而四軍不散」條略云: 《太平御覽》卷一四一作六軍,按張氏宗泰雲,以新書《兵志》考之,大抵以左右龍武左右羽林軍合成四軍。及至德二載,始置左右神武軍,是至德以前有四軍無六軍明矣。白居易《長恨歌》曰,六軍徘徊。歌曰,六軍不發無奈何。蓋詩人沿天子六軍舊說,未考盛唐之制耳。此作四軍,是。因附辨於此。 寅恪按:張氏說是也。不僅詩人有此誤,即唐李繁《鄴侯家傳》(《玉海》卷一三八《兵制》)云: 後以左右神武軍與龍武羽林備六軍之數。 又云: 玄宗幸蜀,六軍扈從者千人而已。 宋史家司馬君實之《通鑑》卷二一八《唐紀》云: 即天寶十五載,司馬君實用後元,於此等處殊不便(即初十日)既夕,命龍武大將軍陳玄禮整比六軍。 亦俱不免於六軍建置之年月有所疏誤。考《舊唐書》卷九《玄宗紀·下》云: 六月壬寅,次散關,分部下為六軍。穎王璬先行,壽王瑁等分統六軍,前後左右相次。 是天寶十五載六月二十日以後,似亦可雲六軍。而在此以前即唐玄宗與楊貴妃在馬嵬頓時,自以作四軍為是。但《舊唐書》卷一〇《肅宗紀》亦云: 丁酉,至馬嵬頓,六軍不進。 是李唐本朝實錄尚且若此,則詩人沿襲天子六軍舊說,未考盛唐之制,又何足病哉? 又《劉夢得文集》卷八《馬嵬行》云: 貴人飲金屑,倏忽蕣英暮。 則以楊貴妃為吞金而非縊死,斯則傳聞異詞,或可資參考者也。 歌云: 峨眉山下少人行,旌旗無光日色薄。 《夢溪筆談》卷二三《譏謔》附「謬誤」類云: 白樂天峨眉山下少人行,旌旗無光日色薄。峨眉山在嘉州,與幸蜀路並無交涉。 寅恪按:《元氏長慶集》卷一七《使東川·好時節》絕句云: 身騎驄馬峨眉下,面帶霜威卓氏前。虛度東川好時節,酒樓元被蜀兒眠。 按微之以元和四年三月以監察御史使東川,按故東川節度使嚴礪罪狀(詳見《舊唐書》卷一六六《元稹傳》、《白氏長慶集》卷六一《元稹墓志銘》、《元氏長慶集》卷一七及卷三七等)。考東川所領州,屢有變易。至元和四年時為梓,遂,綿,劍,龍,普,陵,瀘,榮,資,簡,昌,合,渝,十四州。是年又割資簡二州隸西川(見《新唐書》卷六八《方鎮表·東川表》及《元和郡縣圖志》卷三三「東川節度使」條)。微之固無緣騎馬經過峨眉山下也。夫微之親到東川,尚復如此,何況樂天之泛用典故乎?故此亦不足為樂天深病。 歌云: 蜀江水碧蜀山青,聖主朝朝暮暮情。行宮見月傷心色,夜雨聞鈴腸斷聲。 寅恪按:段安節《樂府雜錄》(據《守山閣叢書》本,又可參《教坊記》「曲名」條)云: 雨霖鈴 雨淋鈴者,因唐明皇駕回至駱谷,聞雨淋鑾鈴,因令張野狐撰為曲名(依《太平御覽》補)。 《全唐詩》第一九函《張祜》卷二《雨霖鈴》七絕云: 雨霖鈴夜卻歸秦,猶見(「見」一作「是」)張徽一曲新。長說上皇和淚教,月明南內更無人。 鄭處誨《明皇雜錄補遺》(據《守山閣叢書》本又可參《楊太真外傳·下》)略云: 明皇既幸蜀,西南行。初入斜谷,屬霖雨涉旬,於棧道雨中聞鈴音與山相應。上既悼念貴妃,采其聲為雨霖鈴曲,以寄恨焉。時梨園子弟善吹篳篥者,張野狐為第一。此人從至蜀,上因以其曲授野狐。洎至德中,車駕復幸華清宮。上於望京樓中命野狐奏雨霖鈴曲。未半,上四顧淒涼,不覺流涕。左右感動,與之歔欷。其曲今傳於法部。 若依樂天詩意,玄宗夜雨聞鈴,制曲寄恨,其事在天寶十五載赴蜀途中,與鄭書合,而與張詩及段書之以此事屬之至德二載由蜀返長安途中者,殊不相同。但據《舊唐書》卷九《玄宗紀·下》略云: 九月郭子儀收復兩京,十月肅宗遣中使啖廷瑤入蜀奉迎。丁卯上皇發蜀都,十一月丙申次鳳翔郡,十二月丙午肅宗具法駕至咸陽望賢驛迎奉,丁未至京師。 是玄宗由蜀返長安,其行程全部在冬季,與制曲本事之氣候情狀不相符應。故樂天取此事屬之赴蜀途中者,實較合史實。非僅以「見月」「聞鈴」兩事相對為文也。 歌云: 天旋日轉回龍馭,到此躊躇不能去。馬嵬坡下泥土中,不見玉顏空死處。 高彥休《唐闕史·上》「鄭相國題馬嵬詩」條云: 肅宗回馬楊妃死,雲雨雖亡日月新。終是聖明天子事,景陽宮井又何人。 吳曾《能改齋漫錄》卷八「馬嵬詩」條載台文此詩,「肅宗」作「明皇」,「聖明」作「聖朝」。計有功《唐詩紀事》卷五六亦載此詩,唯改「肅」字為「玄」字(又聖明作聖朝),今通行坊本選錄台文此詩,則並改「雖亡」為「難忘」,此後人逐漸改易,尚留痕跡者也。但台文所謂「肅宗回馬」者,據《舊唐書》卷一〇《肅宗紀》略云: 於是玄宗賜貴妃自盡。車駕將發,留上(肅宗)在後宣諭百姓。眾泣而言曰,請從太子收復長安。玄宗聞之,令力士口宣曰,汝好去。上(肅宗)回至渭北,時從上唯廣平建寧二王,及四軍(寅恪按:此言四軍,可與《舊唐書》卷五一《后妃傳·楊貴妃傳》參證)將士才二千人,自奉天而北。 蓋肅宗回馬及楊貴妃死,乃啟唐室中興之二大事,自宜大書特書,此所謂史筆卓識也。「雲雨」指楊貴妃而言,謂貴妃雖死而日月重光,王室再造。其意義本至明顯平易,今世俗習誦之本易作: 玄宗回馬楊妃死,雲雨難忘日月新。 固亦甚妙而可通,但此種改易,必受《長恨歌》此節及玄宗難忘楊妃令方士尋覓一節之暗示所致,殊與台文元詩之本旨絕異,斯則不得不為之辨正者也。又李義山《馬嵬》七律首二句,「海外徒聞更九州,他生未卜此生休。」實為絕唱,然必系受《長恨歌》「忽聞海上有仙山」一節之暗示無疑,否則義山雖才思過人,恐亦不能構想及此,故寅恪嘗謂此詩乃《長恨歌》最佳之縮本也。 歌云: 夕殿螢飛思悄然,孤燈挑盡未成眠。 邵博《聞見後錄》卷一九云: 白樂天《長恨歌》有「夕殿螢飛思悄然,孤燈挑盡未成眠」之句,寧有興慶宮中,夜不燒蠟油,明皇帝自挑燈者乎?書生之見可笑耳。 寅恪按:《南史》卷三七《沈慶之傳附沈攸之傳》云: 富貴擬於王者,夜中諸廂廊燃燭達旦。 歐陽修《歸田錄》卷一(參考《宋史》卷二八一《寇準傳》,及陸游「燭淚成堆又一時」之句)云: 鄧州花蠟燭名著天下,雖京師不能造,相傳雲是寇萊公燭法。公嘗知鄧州,而自少年富貴,不點油燈。尤好夜宴劇飲,雖寢室亦燃燭達旦。每罷官去後,人至官舍,見溷廁間燭淚在地,往往成堆。杜祁公為人清儉,在官未嘗燃官燭。油燈一炷,熒然欲滅,與客相對,清談而已。 夫富貴人燒蠟燭而不點油燈,自昔已然。北宋時又有寇平仲一段故事,宜乎邵氏以此笑樂天也。考樂天之作《長恨歌》在其任翰林學士以前,宮禁夜間情狀,自有所未悉,固不必為之諱辨。唯《白氏長慶集》卷一四《禁中夜作書與元九》云: 心緒萬端書兩紙,欲封重讀意遲遲。五聲鐘漏初鳴後,一點窗燈欲滅時。 此詩實作於元和五年樂天適任翰林學士之時,而禁中乃點油燈,殆文學侍從之臣止宿之室,亦稍從朴儉耶(參劉文典先生《群書校補》)?至上皇夜起,獨自挑燈,則玄宗雖幽禁極淒涼之景境,諒或不至於是。文人描寫,每易過情,斯固無足怪也。 歌云: 上窮碧落下黃泉,兩處茫茫皆不見。 寅恪按:《太平廣記》卷二五一「詼諧」類「張祜」條(參孟棨《本事詩》「嘲戲」類)云: 曰,祜亦嘗記得舍人目蓮變。白曰,何也?曰,上窮碧落下黃泉,兩處茫茫皆不見,非目蓮變何邪?(出《唐摭言》) 此雖一時文人戲謔之語,無關典據,以其涉及此詩,因並附錄之,借供好事者之談助,且可取與敦煌發現之目蓮變文寫本印證也。 歌云: 中有一人字太真,雪膚花貌參差是。 《楊太真外傳·上》云: 二十八年十月,玄宗幸溫泉宮,使高力士取楊氏女於壽邸,度為女道士,號太真,住內太真宮。 寅恪按:此有二問題,即長安禁中是否實有太真宮,及「太真」二字本由何得名,是也。考《唐會要》卷一九「儀坤廟」條略云: 先天元年十月六日,祔昭成肅明二皇后於儀坤廟(廟在親仁里)。 開元四年十一月十六日,昭成皇后祔於太廟。至八月九日敕,肅明皇后,依前儀坤廟安置。於是遷昭成皇后神主祔於睿宗之室,唯留肅明皇后神主於儀坤廟。八月二日敕,儀坤廟隸入太廟,不宜頓置官屬。至二十一年正月六日,遷祔肅明皇后神主於太廟,其儀坤廟為肅明觀。 又同書卷五〇「觀」條云: 咸宜觀,親仁坊,本是睿宗藩國地。開元初置昭成肅明皇后廟,號儀坤,後昭成遷入太廟。開元四年八月九日敕,肅明皇后前於儀坤廟安置。二十一年五月六日肅明皇后祔入太廟,遂為道士觀。寶曆元年(據宋敏求《長安志別引》,應作寶應元年)五月,以咸宜公主入道,與太真觀換名焉。 太真觀,道德坊,本隋秦王浩宅。 夫長安城中於宮禁之外,實有祀昭成太后之太真宮,可無論矣。而禁中亦或有別祀昭成竇後之處,與後來帝王於宮中別建祠廟以祠其先世者相類(梁武帝亦於宮內起至敬殿以祀其親。見《廣弘明集》卷二九上《梁武帝孝思賦·序》及《梁書》卷三《高祖紀·下》、《南史》卷七《梁本紀·中·武帝·下》),即所謂內太真宮。否則楊妃入宮,無從以竇後忌辰追福為詞,且無因以太真為號。恐未可以傳世。《唐代宮殿圖本》中無太真宮之名,而遽疑之也。 又據《舊唐書》卷七、《新唐書》卷五《睿宗紀》,睿宗之諡為大聖真皇帝。肅明、昭成,皆睿宗之后妃,玄宗之嫡母、生母俱號太后,故世俗之稱祀兩太后處為太真宮者,殆以此故。不僅「真」字在道家與仙字同義也。 歌云: 風吹仙袂飄飄舉,猶似霓裳羽衣舞。 寅恪按:《舊唐書》卷五一《玄宗楊貴妃傳》云: 太真姿質豐艷,善歌舞,通音律。 則楊妃親舞霓裳亦是可能之事。歌中所詠或亦有事實之依據,非純屬詞人回映前文之妙筆也。 又《楊太真外傳·上》云: 上又宴諸王於木蘭殿。時木蘭花發,皇情不悅。妃醉中舞霓裳羽衣一曲,天顏大悅。 寅恪按:太真親舞霓裳,未知果有其事否?但樂天《新樂府·胡旋舞》篇云: 天寶季年時欲變,臣妾人人學圓轉。中有太真外祿山,二人最道能胡旋。 疑有所本。胡旋舞雖與霓裳羽衣舞不同,然俱由中亞傳入中國,同出一源,乃當時最流行之舞蹈。太真既善胡旋舞,則其親自獨舞霓裳,亦為極可能之事。所謂「盡日君王看不足」者,殆以此故歟? 歌云: 臨別殷勤重寄詞,詞中有誓兩心知。七月七日長生殿,夜半無人私語時。在天願為比翼鳥,在地願為連理枝。天長地久有時盡,此恨綿綿無絕期。 寅恪按:此節有二問題,一時間,二空間。關於時間之問題,則前論溫湯療疾之本旨時已略言之矣。夫溫泉祛寒祛風之旨既明,則玄宗臨幸溫湯必在冬季春初寒冷之時節。今詳檢兩唐書《玄宗紀》無一次於夏日炎暑時幸驪山,而其駐蹕溫泉,常在冬季春初,可以證明者也(參劉文典先生《群書校補》)。夫君舉必書,唐代史實,武宗以前大抵完具。若玄宗果有夏季臨幸驪山之事,斷不致漏而不書。然則絕無如《長恨歌》所云,天寶十載七月七日玄宗與楊妃在華清宮之理,可以無疑矣。此時間之問題也。 若以空間之問題言,則《舊唐書》卷九《玄宗紀·下》略云: 天寶元年冬十月丁酉,幸溫泉宮。辛丑,新成長生殿,名曰集靈台,以祀天神。 《唐會要》卷三〇「華清宮」條云: 天寶元年十月造長生殿,名為集靈台,以祀神。 《唐詩紀事》卷六二(《全唐詩》第二十一函)鄭嵎《津陽門詩注》云: 飛霜殿即寢殿,而白傳《長恨歌》以長生殿為寢殿,殊誤矣。 又云: 有長生殿,乃齋殿也。有事於朝元閣,即御長生殿以沐浴也。 據此,則李三郎與楊玉環乃於祀神沐浴之齋宮,夜半曲敘兒女私情。揆之事理,豈不可笑?推其所以致誤之由,蓋因唐代寢殿習稱長生殿,如《通鑑》卷二〇七「長安四年太后寢疾居長生院」條胡梅磵注云: 長生院即長生殿。明年五王誅二張,進至太后所寢長生殿,同此處也。蓋唐寢殿皆謂之長生殿,此武后寢疾之長生殿,洛陽宮寢殿也。肅宗大漸,越王系授甲長生殿,長安大明宮之寢殿也。白居易《長恨歌》所謂七月七日長生殿,夜半無人私語時。華清宮之長生殿也。 寅恪按:唐代宮中長生殿雖為寢殿,獨華清宮之長生殿為祀神之齋宮。神道清嚴,不可闌入兒女猥瑣。樂天未入翰林,猶不諳國家典故,習於世俗,未及詳察,遂致失言。胡氏史學顓家,亦混雜徵引,轉以為證,疏矣。 複次,涵芬樓本《說郛》卷三二《范正敏遁齋閒覽》論杜牧「一騎紅塵妃子笑,無人知是荔枝來」句云: 據《唐紀》,明皇常以十月幸華清,至春即還宮,未嘗六月在驪山也。荔枝盛暑方熟,失事實。 但程大昌《考古編》駁之云: 說者謂明皇帝以十月幸華清,涉春即回,是荔枝熟時,未嘗在驪山。然咸通中有袁郊作《甘澤謠》,載許雲封所得《荔枝香》曲曰,天寶十四載六月一日是貴妃誕辰,命小部音聲奏樂長生殿,進新曲,未有名。會南海獻荔枝,因名《荔枝香》。開天遺事,帝與妃每至七月七日夜在華清游宴。而白香山《長恨歌》亦言,七月七日長生殿,夜半無人私語時。則知牧之乃當時傳信語也。世人但見唐史所載,遽以傳聞而疑傳信,大不可也。 寅恪按:據唐代可信之第一等資料,時間空間,皆不容明皇與貴妃有夏日同在驪山之事實。杜牧、袁郊之說,皆承訛因俗而來,何可信從?而樂天《長恨歌》「七月七日長生殿」之句,更不可據為典要。歐陽永叔博學通識,乃於《新唐書》卷二二《禮樂志》卷一云: 帝幸驪山,楊貴妃生日,命小部張樂長生殿。因奏新樂,未有名。會南方進荔枝,因名曰《荔枝香》。 是亦采《甘澤謠》之謬說,殊為可惜。故特徵引而略辨之如此,庶幾世之治文史者不致為所惑焉。又《全唐詩》第十函顧況《宿昭應》七絕云: 武帝祈靈太乙壇,新豐樹色繞千官。那知今夜長生殿,獨閉空山月影寒。 似比之樂天詩語病較少,故附寫於此,以供參讀。 翁方綱《石州詩話》卷二云: 白公之為《長恨歌》《霓裳羽衣舞曲》諸篇,自是不得不然,不但不蹈杜公韓公之轍也。是乃瀏漓頓挫,獨出冠時,所以為豪傑耳。始悟後之欲復古者,真強作解事。 寅恪按:覃溪之論,雖未解當時文章體制,不知《長恨歌》乃唐代「駁雜無實」「文備眾體」之小說中之歌詩部分,尚未免未達一間,但較趙宋以來尊杜抑白強作解事之批評,猶勝一籌。因附錄於此。論《長恨歌》既竟,茲於《長恨歌傳》,略綴一言。今所傳陳氏傳文凡二本,其一即載於《白氏長慶集》卷一二《長恨歌》前之通行本,他一為《文苑英華》卷七九四附錄《麗情集》中別本。而《麗情集》本與通行本差異頗多,其文句往往溢出於通行本之外。所最可注意者,通行本傳末雖有「意者不但感其事,亦欲懲尤物,窒亂階,垂於將來也」一節小說體中不可少之議論文字,但據與此傳及歌極有關係之作品,如《鶯鶯傳》者觀之,終覺分量較少。至《麗情集》本傳文,則論議殊繁於通行本,如: 嘻!女德無極者也。死生大別者也。故聖人節其欲,制其情,防人之亂者也。生惑其志,死溺其情,又如之何? 又如通行本只有「如漢武帝李夫人」一語,而《麗情集》本則於敘貴妃死後別有: 叔向母雲,其(其當作甚)美必甚惡。李延年歌曰,傾國復傾城。此之謂也。 皆是其例。而觀麗情本詳及李夫人故事,亦可旁證鄙說「漢皇重色思傾國」一句,實暗啟此歌下半段故事之非妄。又取兩本傳文讀之,即覺通行本之文較佳於麗情本。頗疑麗情本為陳氏原文,通行本乃經樂天所刪易。議論逐漸減少,此亦文章體裁演進之跡象。其後卒至有如《連昌宮詞》一種,包括議論於詩中之文體,而為微之天才之所表現者也。寅恪嘗以為《搜神後記》中之《桃花源記》,乃淵明集中《桃花源記》之初本(見《清華學報》第十一卷第一期拙著《桃花源記旁證》)。此傳或亦其比歟?儻承當世博識通人,並垂教正,則幸甚矣。 綜括論之,《長恨歌》為具備眾體體裁之唐代小說中歌詩部分,與《長恨歌傳》為不可分離獨立之作品。故必須合併讀之,賞之,評之。明皇與楊妃之關係,雖為唐世文人公開共同習作詩文之題目,而增入漢武帝李夫人故事,乃白陳之所特創。詩句傳文之佳勝,實職是之故。此論《長恨歌》者不可不知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