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朱批諭旨 · 卷一百七十八

欽定四庫全書 朱批諭旨卷一百七十八 朱批德明奏摺 雍正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山西巡撫【臣】德明謹 奏為奏 聞事【臣】遵 旨於十二月初八日自京起程於十六日入山西境至二十日抵太原府巡撫衙門到任經【臣】先後具疏 題報在案【臣】自入境後沿途過平定壽陽樂平盂縣榆次太原陽曲各州縣地方留心體看俱得雪九 訓旨事宜容【臣】次第詳晰確查具 奏請 旨遵行外所有【臣】入境後查訪地方得雪米價平減緣 由理合繕摺奏 聞以慰 聖懷謹 奏 爾此奏不但不能慰朕徒煩朕心摺內定獲豐收米價甚賤二語殊無足取朕以為爾知朕意赴任後必能仰副所以甚為晉省寛懷今覽初次奏摺光景殊不能體朕之意矣奈何 雍正五年正月十九日山西巡撫【臣】德明謹 奏為欽蒙 聖訓恭謝 天恩事竊【臣】標把總齎回【臣】奏地方得雪米谷時價一 摺蒙 皇上朱批誡訓周詳深切【臣】跪讀之下惶悚無地伏念 【臣】愚昧無知於到任之初不能仰慰 聖懷乃以矜誇放縱之言附入奏摺煩瀆 聖心【臣】實愧悚之至今蒙 皇上天恩誡訓諄諄【臣】惟有欽遵 訓旨兢兢業業實心任事以期仰副 聖主諄切教訓之 隆恩所有奉到 朱批理合恭繳謹 奏 一切處不可率易遇好境不可肆志但以敬慎二字處之無往而不是矣 同日又 奏為奏 聞事竊【臣】欽遵面奉 守法於地方尚屬有益之官所有微【臣】察訪過緣由理合繕摺恭 奏仰祈 皇上睿鑒謹 奏 謝王寵不失為端方正直之人若不迂腐則甚可任用雍正五年二月十三日山西巡撫【臣】德明謹 奏為奏 聞事竊晉省錢文一事【臣】於湯山 行宮面奉 上諭令【臣】將民間廢銅多多收買設局鼓鑄試看欽此欽遵【臣】到任之後即查各州縣收過廢銅數目止據祁縣等五十九州縣共收過廢銅三千四百三十斤四兩共收過小錢計重九千四百三十一斤【臣】恐地方官奉行不力以致民間觀望遷延藏匿 聞謹 奏 固不宜懈亦不宜急凡事如此方為得中 同日又 奏為奏 聞事竊【臣】到任後查原任兵部武選司員外郎崔致遠系曲沃縣人嗣曲沃縣知縣葉華晫到省【臣】即問該知縣聞崔致遠在籍甚不安分從前曾約束訓飭他沒有隨據葉華晫回稱崔致遠居鄉人皆說他不安分但無確實款蹟前任總督伊都立曾令知縣查過等語【臣】即諭知縣葉華晫崔致遠在地方上不安分不可給他體面即出示嚴行約束不時差人訓飭不許他在地方上妄行多事【臣】亦時加嚴飭外理合繕摺恭 奏伏祈 皇上睿鑒謹 奏 觀此則葉華晫必有科甲年誼所以彼此互相袒護如葉華晫果系沽名釣譽取媚紳衿之員則當一體參處既據鄉人僉有不安分之語豈竟毫無確據此等巧詞只可朦混伊都立德明等巡撫耳設雲崔致遠居鄉安靜守分反為近理可信若似此不即不離依違兩可之語朕前如何行得縱該縣不肯秉公據實直言爾等豈再無訪聞之術耶此奏甚屬不合 同日又 奏為恭繳 朱批事雍正五年二月初二日奉 皇上朱批訓旨【臣】跪讀之下感激涕零竊【臣】至愚至陋 荷蒙 聖恩特授巡撫重任【臣】雖事事實心加謹辦理每多失 於粗率時切惶悚今蒙 皇上訓諭敬慎二字實居官行事之寶監【臣】銘心鏤骨永遠遵守刻刻以敬慎二字存心行事庶將來獲免過愆皆荷 皇上洪恩教訓矜全之所賜也謹將奉到 朱批原摺恭繳伏祈 睿鑒謹 奏 教訓何惜矜全莫望凡事須還朕一是字方可 雍正五年閏三月初七日山西巡撫【臣】德明謹 奏為奏 聞事竊【臣】前奏沁水縣店家廉崇照代吳奇明赴縣遞呈一案續據沁水縣報稱選差的役押同店家追至翼城縣地方拘獲原具呈人該縣訊據供稱實名李亨榮系臨汾縣學生員又追獲同行人田帝簡該縣小心看守按時給以飯食李亨榮堅執不食此二犯該縣現在起解赴省尚未解到又據【臣】差千總前赴臨汾縣拏獲李明端並田帝育之父田自香趙學朱之弟趙學鼒押解到省又據【臣】差守備前赴直隸任縣拏獲張文斗張祿紫張弄戈張文標段奇劉起鳳周有懷田帝育在各家細細搜檢竝無簿籍等物惟張文斗家內搜出長槍一桿腰刀一口又赴南和縣拏獲趙學朱稟報到【臣】是案內要犯巳經就獲俟押解到日【臣】即審明虛實另 奏外所有獲犯緣由理合先行奏 聞謹 奏 李亨榮始初尚欲投案作證今經就獲而反不食難解其意矣總之審明自得真情亟當細心研究不可寃抑無辜至追獲此案之捕役人等宜重賞以示鼓勵雍正五年閏三月十二日山西巡撫【臣】德明謹 奏為奏 聞事竊【臣】屬太原府地方於本年閏三月初二日得雨一寸有餘初三日得雨二寸有餘初七日得雨三 田俱巳播種理合繕摺恭 原【臣】現在究審合併 奏明伏乞 皇上睿鑒謹 奏 知道了 朱批諭旨卷一百七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