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智錄 · 附錄二:整理後記

解鑒 《益智錄》
《益智錄》是一部模仿《聊齋》的短篇小說集。清解鑒撰。共十一卷,收短篇小說一百三十餘篇,約二十萬字。各家書目均未見著錄,僅見於(光緒)《山東通志·藝文志》。所引李佐賢《石泉書屋類稿》載《益智錄序》稱其「遠紹《搜神》、《述異》、《齊諧》志怪之編,近仿《聊齋志異》之作,筆墨雖近遊戲,而一以勸懲為主,殆主文譎諫之流歟」,可見當時《藝文志》編者也未見原書,因而據李佐賢《類稿》所載,僅列其名而已。作者標書名《益智錄》,殆要藉此益人神智,有裨世教也。 作者解鑒,字子鏡,號虛白道人,濟南歷城人。生於嘉慶五年,博學工詩,雅好詩文,少應童子試,但名困場屋,一生不售,終未獲衿。晚年絕意功名,隱居濟南東北之黃台山,以訓蒙為業,著述自娛。生平慕蒲松齡之為人,因仿《聊齋》筆墨,記述見聞,泚筆條記,廣采博收,於咸豐同治年間著成《益智錄》一書。關於作者生平,各家傳記方誌皆不見載,唯《益智錄》稿本所載諸家序中,有涉及其生平經歷者。咸豐年間滄州葉圭書曾兩任歷城知縣,其《益智錄序》對解鑒生平所記最詳,稱「歷城解子鏡,名鑒。爰訪其人,而歷邑鮮有知其姓字者。嗣聞其設帳於黃台山,在城北八里許,因宛轉招致之。無何,扣扉見訪,則皤然一白叟也。詢其生平,自云:少應童子試,至老不遇,卒未獲衿;家貧,恃訓蒙為業,今行年已六十矣。其人清癯鶴立,意致溫雅,語言訥訥,如不能出諸口。而於諸子百氏之書,多所涉獵,工文善詩,究心於古。此編則誦讀之餘,戲仿淄川蒲氏《聊齋志異》而成者。……解子才非不逮,徒以恂恂鄉黨,不慕浮華,不矜聲氣,坐使名字不出於里閈,士大夫幾無有知其誰何者,斯非一不平之事耶?顧余宰歷城時,解子猶應縣試,余以風塵栗六,竟未物色及之。今余解組將歸,解子已篤老,乃始相與扼腕而嘆也。嗚呼,晚矣!」尹亦山序中對於其創作《益智錄》的情況亦有表述:「……始知先生為歷下名流,一時宿儒,而命薄時蹇,試輒不售。於是絕意功名,授童蒙於黃台;殫心著作,富搜羅於青箱。雖街歌巷議,傳之即為美談;而目見耳聞,著手皆成佳話。以滿腹繡虎之才,拘來社鬼;拈一管生花之筆,寫彼城狐。乃牽蘿補屋,惟知安夫清貧;而哀雁悲蛩,藉此抒其懷抱。嗟嗟!先生之才若此其富,先生之遇若彼之嗇。先生之境益苦,而先生之書不自覺其益工矣。」解鑒《自序》中也稱:「幼時學八股文字,亦嘗逐隊英雄,決勝負於風檐寸晷,名場潦倒,垂四十年。今老矣,不復問畫眉深淺矣。娛閒斗室,百氏逍遙,左圖右書,泊如也。每憶阮瞻無鬼論,笑其迂拘,因述見聞,泚筆條記,質諸同好,咸謂解頤。顏以《益智錄》,友人所標目也。」對於自己一生經歷有簡要概括,並對自己創作《益智錄》的原委作了簡介。從這些序言中,我們可以了解作者生平之大概和創作《益智錄》的一些情況。大概正因為作者不矜聲氣,早年功名不中,晚年絕意功名,隱居黃台,日以訓蒙為業,致使其名鮮為人知,連《歷城縣誌》亦未見載,《益智錄》也一直湮沒,不為人知。 《益智錄》是規仿蒲松齡《聊齋志異》體例而作,不論其題材內容、情節構思都明顯受到了《聊齋志異》的極大影響。從形式上看,其取材範圍與《聊齋》相近,大多為人間奇聞,鬼狐異事,花妖精魅,奇聞異說,廣采旁搜,隨筆條記,這與蒲松齡設茶柳泉採擇故事相類。在小說結構上,與《聊齋》相近,多以人物作主線,通過敘述人物的生活經歷或生活斷片來展開故事。其小說每篇短者一、二百字,長者四、五千字,而以中長者居多。每篇後皆有「虛白道人曰」,發表議論,揭示題意,與《聊齋》「異史氏曰」相類。從內容上看,《益智錄》描寫人與人、人與狐鬼、人與動物之間的故事,許多篇章狐鬼是主角。與《聊齋》相同,篇中的花妖狐鬼皆具人情,變化為人,使人不辨其為異類。作者描寫它們與人的交往故事,從而反映人間的世態人情,詮釋作者勸善懲惡的創作主旨。其內容大致可分五部分:一、崇德勸善故事:這是《益智錄》中的一個重要內容,通過故事,作者歌頌德高之人,鞭撻無德之人,最後體現有德之人必獲厚報的正義理想。作者抱著一定的社會責任感,以善惡報應作武器,來實現其懲惡揚善的目的。如小寶之母拾金不昧,終使貧困母子獲巧遇《小寶》;聶文煥雖年逾知命,無資赴試,仍把諸戚友助其赴試之資全部用以解救雷姓夫婦,終使自己考中進士,官至太守《聶文煥》;《惡夢》、《來生債》等則寫有人多行不義而終受惡報的故事。二、戀愛婚姻故事:與《聊齋》一樣,《益智錄》中也有許多篇章是描寫花妖狐魅及人與人之間的愛情故事的,如《阿嬌》、《蘇玉真》等。在這些愛情故事中,雖然作者並不能擺脫「父母之命」的封建婚姻信條,但作品中的主人公卻多能自覺追求自由戀愛和自主婚姻,與封建家長的束縛進行了一定程度的抗爭,反映了他們個性意識的覺醒和作者對他們愛情追求的同情和支持,具有一定的進步意義。三、家庭故事:寫家庭中父子、兄弟、夫妻相處的故事。通過這些故事,作者讚揚和睦友愛的家庭關係,譴責那些夫妻反目、兄弟仇敵的家庭關係,呼喚互助互愛的親情,如《上官勇》、《金瑞》、《李義》等。四、人生遇合故事:多敘某人發跡變泰的過程和奇遇,如《瓊華島》、《應富有》等。五、記述奇聞異事:其中有人間奇案故事,如《路案》、《冤縊》;有敘術士故事,如《請乩》、《申術士》;有敘人與動物故事,如《義狼》、《白猿》;有敘人間異事,如《賀舉人》。有些內容涉及當時人物,對保存文獻也有一定作用。如《隴州三案》記述了馬國翰任隴州知州時所破三件案子,《張春嬌》記諸城劉喜海任浙江廉訪時所破之案。 同時,《益智錄》在藝術描寫上雖難望《聊齋》項背,但也有可取之處。其語言質樸清爽,情節結構上善於鋪墊,把矛盾一步步蓄積,最後再推向**,極力翻騰,深得蓄勢之法。如《阿嬌》敘於生和阿嬌的愛情婚姻故事,有五成五破,環環相扣,因果相生,緊處忽松,合處忽離,用筆曲折起伏而又布局謹嚴有法,取得了較高成就。 《益智錄》並非作者的遊戲之作,而是作者欲以筆墨療補社會,以求有裨於人心世運之作。書中所及故事,或探奇獵異,或談鬼搜神,大半以遊戲之文而寓勸懲之意。他學《聊齋》體例,拘來社鬼,寫彼城狐,「有箴規之意,無憤憊之私,」立言心平氣和(孫官雲序)。作者站在療補社會的立場,立足於勸善懲惡,希望借道德教化的力量來教化人心,呼喚正義與友愛,這在任何一個社會中都是一種有益社會的力量,有其進步意義。但也正因為如此,《益智錄》不能像《聊齋》那樣寓意深刻,呵神詈鬼,嬉笑怒罵,有強烈的社會批判色彩。而是一味求其淳正中和,實際上美化了封建的忠孝節義,宣揚了宿命論和因果報應思想,失去了應有的對封建社會批判的鋒芒,削弱了作品的思想意義,顯示了作者的思想局限性。 《聊齋》是古代短篇小說的頂峰之作,與《聊齋》相比,《益智錄》作者顯得才學不足,其作品雖也有形神皆似者,但終覺缺乏神采,缺乏獨有的創作個性。有些篇幅模仿跡重,情節亦有相似之處。 《益智錄》的成書是一個過程,是作者隨筆條記,日積月累逐漸著成的。光緒《山東通志·藝文志》不載其卷數。作者《自序》作於咸豐六年,此時方有數卷。書初成,作者即攜稿四處請教,且索名家序。至咸豐十年孫官云為其作序時,已成八卷;至同治七年張葆諴為其作序時,稱已有十卷。而據現存作者稿本書前所列目錄僅前十卷有目,第十一卷有卷而無目,不知是作者仍在續作,未及整理補充,還是有其他原因。但光緒十九年解鑒同鄉宋翹所見《益智錄》稿本已有十一卷。書成之後,因作者家貧無資,雖有刊刻心愿,但並未實現。據本書卷七《隴州三案》載,歷城名人馬國翰讀其書稿後,大為讚賞,作題辭六首,並於多數篇章末寫有批語。知解氏清貧,言願出名邀同人,代求捐輸,以作刊刻之資。但舉意未久,馬國翰即去世,因而《益智錄》一直未得刊刻。光緒十八、九年間,解鑒同鄉宋翹見到了《益智錄》的原稿本,言「聞原稿舊有三部,後失其二。仆所見者,卷端有葉芸士先生手書行草一序。抄選訖,仍還故主」,並言「是書出迄今垂三十餘年,吾鄉並無傳抄,遑問國與天下。誠有如葉令所云:名字不出里閈,士大夫鮮知其誰何。斯非不平之事哉!」宋翹於光緒十九年對《益智錄》進行了整理,刪定十一卷為八卷,對每篇內容皆有或多或少的刪減和文字修改,有時刪減更達八、九十行,許多篇章刪去了「虛白道人曰」及時人評語,已難存原貌。多數修改質量也較粗糙,宋氏刪去部分情節後,有的文意已難貫通,也未再加以細緻的整理和加工。其中多篇已整篇刪去,最後僅抄選八十七篇,改易之處也未加註明。這可以說是《益智錄》流傳中的一大損失。宋氏刪訂之後的本子以抄本存在。據宋翹言,「仍還故主。改為《煙雨樓續聊齋志異》」,欲「謀呼將伯,勉付手民」,欲行刊刻,並作了「刻煙雨樓續聊齋志異改本例言」六條。但並未見有刻本的著錄和流傳,且其抄本尚有改動未定之處,似是稿未定即中輟,因而刊刻之事也未有結果。《益智錄》原稿經幾代相傳,後解家式微,書稿漸亦散落。民國間毗陵周菊伍從岱北書局發現了殘稿,重值購回,惜已不全,僅存卷一、二、三、五、七、八六卷。卷後周菊伍題識云:「右《益智錄》,解子脫稿後,限於經濟,未付手民,是以世無刻本。此原稿乃解家傳世之寶,數代藏之。今其後人式微,流落書肆,展轉借閱,散佚不全。癸未秋見諸岱北書局,雖缺第四、六、九、十、十一等卷,而瑕不掩玉,因出重值購歸。」「乙酉八月拜讀一遍,並妄加眉批,老蠹又記。」則周菊伍得此本在民國三十二年。此本是現發現的唯一一部《益智錄》的稿本。其半頁九行,行二十一字,天頭有眉批,文中有修改之跡。卷前有咸豐同治間葉芸士、李佐賢等十六人序,馬國翰等題辭,解鑒自序;又有全書目錄,其中第十一卷有卷而無目。但此本未收光緒間宋翹所見本所載同治五年三韓松亭氏何毓福序;卷端葉芸士序未如宋氏所見為葉芸士手書行草,而是行楷寫成。宋氏刪訂而成的《煙雨樓續聊齋志異》,其中也有非此本《益智錄》前十卷中之篇目,應屬第十一卷內容。可見此本並非宋氏所見之本,而是一謄清的稿本,是遺失的那二個稿本之一。 此次整理,第一、二、三、五、七、八卷以殘存的《益智錄》稿本為底本,刪除書中眉批,保留篇末的評語。稿本中的文字修改之處,從其修改方式、字體、墨色等看,大致有以下幾種情況:一、作者(或謄稿人)因抄寫筆誤、脫字、衍字而改。如卷二《李義》「義妻生子曰:『娶妻生子,恩同昊天,怨何敢有?』」前一「妻生子」明顯系抄衍,故點掉。卷五《翠玉》「且且美人而思之,亦徒然耳。天不能為君一己之私,令月老系赤繩也。」後一「且」字被改為「見」字,「為」字是脫字,被補上。從其字體墨色看,可能屬作者原改。二、周菊伍改者。如卷三《義狼》篇首二字「省會」改為「歷城」,眉批曰:「『省會』二字太混,故擬易之。菊伍」。周菊伍的改筆,往往從旁加注署名,故易於辨別。三、難定為何人改者。從稿本篇末評語上留下的閱者筆跡看,在稿本上有改動的可能還有李瑜、漁樵散人、楊子厚、秦次山等。如卷一《何福》稿本文字為:「因汝姦淫而死,汝自擬抵,尚望生還乎?」改者改為:「『被汝污而死,汝應擬抵,尚望生還乎?』乙俯首無辭,論罪如律。」並加眉批「論罪如律句,似不可少」。依其筆跡、墨色,似為漁樵散人改。卷二《於媼》「何苦如之」改為「悲填胸臆」,依其筆跡,似為李瑜改。其中尤以卷八《矯娘》篇改動最大,全篇皆改,並於卷末識云:「文妙事妙,嫌詞多繁複,以私意略節之,誠不知其點金成鐵也。」難定改者為誰。另外,可能還有其他閱者在原稿本上作了改動,但並未留下名字。可見稿本中修改情況比較複雜,各種改動混雜一起,有些明顯為後人改動,有些可能是作者原來的改動,但是因為沒有確切的證據證明哪些是作者原來的改動,如果僅依其筆跡墨色來判定,難免間有臆斷之處,因此為保持原稿本的原貌,整理中對於原稿文字明顯錯誤,或是脫字、衍字,經改動而正確的,就予以保留,不再加以說明。如前舉《李義》「妻生子」三字,屬衍字,直接刪除。《翠玉》「且且美人而思之」,後一「且」字直寫作「見」。卷三《瓊華島》「向方欲再問風土人情」,「再問」二字是旁補的,但無此二字則原句不通,故直接補入。而對於原稿上其他的文字改動,原稿只要能讀通,就恢復原稿文字原貌,不依後人改動;原稿上被圈掉、點掉的字,原稿若能讀通,也給以恢復保留。如卷一《小寶》:「張倩李代迎,身即以女嫁之;而以女嫁之,並不知其李戴張冠。」前「以女嫁之」被改為「以李為張」,雖然從語氣上「以李為張」句意更佳,但原文「以女嫁之」亦通,故恢復原稿文字。卷七《路案》:「問其布或市於集,或市於某甲,」「或市於集」四字是旁補的,無此四字,原句意亦通,故亦徑直刪除。又卷一《柳逢春》:「某處有地一段,左鄰系某地若干畝若干畝,竟不與聞,作價千餘千賣於某為業。」後一「若干畝」被點掉,雖然「若干畝若干畝」這種重複用法在此處不很貼切,但原文句意亦能通,故給以恢復保留,以保持原稿原貌。而原稿序跋中的改動,字跡只有一種,所改之字多是抄寫筆誤,應是作者自改,故予照錄。這種存取原則,可能要犧牲作者本人的一些正確和合理的改動,但也最大限度地避免了魚目混珠,保證了原稿的版本價值。 原稿所缺的第四、六、九、十、十一卷依稿本目錄順序從光緒間宋翹刪訂本補入,篇名依宋改本。第十一卷篇目順序以其在宋改本中出現的先後而定。全書依實存篇目重列目錄於前,原稿本目錄作為附錄二,列於書後。原稿本序跋,除解鑒《自序》列於正文前外,其餘皆列於書後,並收入宋翹刪訂本《煙雨樓續聊齋志異》所收何毓福序和宋翹《改煙雨樓誌異元序》、《刻〈煙雨樓續聊齋志異〉改本例言》,作為附錄一,以資讀者參考。原文中的異體字均改為規範簡化字,通假字、個別不宜簡化的繁體字,則仍其舊。 整理過程中得到了李伯齊教授的指導幫助,整理稿並承精心審讀,又承人民文學出版社馮偉民編審、責任編輯周絢隆先生細加訂正,在此一併表示深切的謝忱。 本書的整理、標點,必然仍多疏漏之處,希望讀者給予批評指正。 王恆柱1998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