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學經驗錄·醫案 · 10、左足擊傷

男,年未詳 下馬時踏凳,擊傷左足,登時不能行走,抬回家中,經傷外科數人治療,不能消腫,日夜號叫。某醫雲「十日包好」,索銀百元。其家雲只求傷好,百元亦可拿。經吃藥推拿,毫無改進,飲食反而減少。後延吳診之,吳以十日內包走路,不取分文。擬方: 當歸半斤,黃芪半斤,川牛膝半斤,甘草四兩,蜈蚣十六條。 囑其放心服至足能下床,手揣不痛時方停藥。服至四劑,能下床行走。服至十包,完全復元矣。 以上七至十案,皆余親眼所見,錄此供參考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