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先令蠟燭 · 第十章

約瑟芬·鐵伊 《一先令蠟燭》
第十章 這是吉米。霍普金斯這輩子最大的新聞。當晚出現在街上的別家報紙都登出了高德斯墓園瘋狂群眾的駭人照片——像蛇發女怪般的人頭,特寫,呼叫著進入鏡頭:披頭散髮的復仇女神帶著攢動的亂髮和箕張的大嘴,在怨恨之下瘋狂地互相抓扯並且自認為報道得很好。當然了,今天沒有一件事情比得上克雷的葬禮重要。他們的攝影師令他們很感驕傲。 不過對霍普金斯來說,跟蹤格蘭特從魏格摩街到東方辦公室,從東方辦公室到坦普爾,再從坦普爾到警場,可不是沒有收穫的。即使在街角歇歇腿,也打點一位親信幫他看著警局大門,要他看到格蘭特離開的時候打個暗號,也不是沒有收穫的。 跟著他一路到西歐佛去,更不是沒有收穫的。「克雷系遭謀殺! 」《前哨》的海報上喧騰著,「克雷系遭謀殺:兇手落網! 」興奮的報童身邊擠著一大群人,而其他報社裡卻是一片捶胸頓足。記者向怒氣衝天的編輯解釋,蘇格蘭場說過一有可以發布的新聞立刻就會告知,但似乎沒有用。編輯們想知道,這些人拿錢是幹什麼的? 舒舒服眼地坐著等人打電話來,撿那些官方給的垃圾嗎? 他們以為他們是千什麼的? 賽馬賭金計算人嗎? 可是簽發吉米薪水支票的大老闆對他倒是毫不吝嗇。吉米直接搬進了 海洋 飯店——房間比格蘭特的寬大多了。格蘭特也在這裡訂了房,不過在可預見的未來,他大部分的時間只能花在警察局裡。吉米不禁要感謝克莉絲汀。克雷的星座為她註定了如此驚人的結局。 至於格蘭特,就像他自己早已料到的那樣,給源源不絕的信息淹沒了。到星期二中午,幾乎全英格蘭和威爾斯的每個角落都有人見到提司鐸,等到下午茶時間,連蘇格蘭都開始傳來他出現的消息。有人從橋上看見他在約克郡的一條小河上釣魚,而當這位檢舉者向他走近的時候,他疑神疑鬼地把帽子拉下來遮住臉。有人看見他從亞伯利斯維特的一家電影院出來。有人說他在林肯郡租了一個房間,後來沒付錢就跑。( 他經常不付錢就跑了,格蘭特注意到。) 有人說他在盧斯托夫要求搭船。 ( 還 有另外五六個地方也有人說他要求搭船。付不出錢給女房東而想離開英國的年輕男子 還 真是多得不像話。) 有人發現他死在潘瑞斯的一處沼澤地上。( 這個消息在大半個下午占據了格蘭特心頭。) 有人說他在倫敦一條小巷裡醉倒了。他在海斯、葛蘭森、盧斯、湯布里吉、多徹斯特、阿許佛、盧頓、愛斯伯瑞、列賽斯特、恰特罕、東格林斯塔, 還 有倫敦的四家店裡買了帽子。他也在史旺和艾德加各買過一包安全別針。他在阿吉爾街的一家快餐吧里吃了一份蟹肉三明治,在海華斯的一家喜 斯 飯店吃了麵包和乾酪。他在每個想像得到的地方,偷過各種想像得到的東西——包括在克勞依頓的一家玻璃瓷器店偷了一隻細頸盛水瓶。在問到這位檢舉者他認為提司鐸要盛水瓶做什麼的時候,他說那可以當作很好的武器。 三部電話像壞了似地響個不停,另外通過郵件、電報、無線電 還 有親自登門的消息不斷湧進來。其中九成都是無用的,不過警方全都要聽:有些在確定無用前 還 須做進一步的調查。格蘭特看著眼前成堆的報告,也不禁有些失去了自制力。 「為了一個不留神,要付出的代價真是大。」他說道。 「看開點,長官,」威廉斯說,情況可能更糟。「「可能更糟! 倒要請你說說看, 還 有什麼情況,依你的高見,會比現在更悽慘的? 」 「噢,這個嘛,至少 還 沒有什麼瘋子來向我們自首,浪費我們的時間。」 不過隔天早上這個瘋子就來了。 格蘭特仔細察看過一件剛剛送進來的被露珠浸濕的大衣之後抬起頭,剛好看見威廉斯神秘兮兮地關上門,再神秘兮兮地走到他面前來。 「怎麼了,威廉斯? 」他問道,聲音因期待而尖銳。 「瘋子來了。」威廉斯說道。 「什麼? 」 「來自首的人,長官。」現在威廉斯的聲音帶著一絲愧疚,仿佛覺得因為昨天他提到這一點而招來了厄運。 格蘭特咕噥了一聲。 「一點都不尋常,長官。很有趣。非常時髦。」 「長相 還 是個性? 」 「嗯,我是說小姐的衣服,長官。」 「小姐! 她是女的? 」 「是的,一位女士,長官。」 「帶她進來。」他全身因震怒而起了雞皮疙瘩。居然有哪個想出名想瘋了的女人敢來浪費他的時間,只為了滿足她變態而卑鄙的欲望。 威廉斯把門關上,傳喚進來一個光鮮入時的身影。 來人是朱蒂。塞勒斯。 她一聲不吭,陰沉而從容地走進了房間。即使驚訝於見到來的人是她,格蘭特 還 是察覺到在她精心打扮外表下的強烈叛逆。他很熟悉那種憤世嫉俗,對她的身世也不陌生。 他無聲地拉出一張椅子。要嚇人格蘭特可以很在行。 「好了,警官,」他說道:「你可以不用待在這裡了。」等威廉斯走後,他對朱蒂說:「你不覺得這有點不大公平嗎,塞勒斯小姐? 」 「不大公平? 」 「我一天二十四小時內要工作二十三小時,為了一件至關緊要的工作,而你卻好意思來提供一份假自白浪費我的時間。」 「這一點也不假。」 「這假到我很想現在就請你出去,一個字都不用多說。」 她制止了他起身開門的動作。「你不能這樣做。我會到另外一個警察局去自首,他們會叫我回來找你。是我乾的,你懂吧! 」 「不,不是你乾的。」 「為什麼不是? 」 「理由之一,你根本不在現場附近。」 「你怎麼知道我在哪裡? 」 「你忘了,根據星期六晚上聊天的內容,很明顯你星期三晚上是在切爾西,濟慈小姐的家裡。」 「我只是去喝幾杯雞尾酒而已。我很早就離開了,因為莉蒂雅要到河邊去參加一個派對。」 「就算是這樣,你 還 是不可能在隔天一早天剛亮的時候就出現在西歐佛附近的海灘。」 「這一點都不值得驚訝,如果我隔天早上是在英格蘭北部的話。我是開車下去的,如果你想知道的話。你可以去我的公寓問。和我住在一起的女孩子會告訴你我一直到星期四中午才回去。」 「這也不能證明你的行動和謀殺有關。」 「不過事實就是:我開車到了峽谷,躲在樹林裡,等到她來游泳。」 「那麼你一定是穿著一件男人的大衣了? 」 「是的,雖然我不知道你是怎麼知道的。開著車很冷,車裡有我 弟弟 的一件大衣,我就拿來穿上。」 「你穿著大衣下海灘嗎? 」 「是的,天冷得叫人發抖。我不喜歡在清晨的時候游泳。」 「你下水了? 」 「當然了。在岸上沒辦法淹死她,不是嗎? 」 「然後你把大衣留在岸上? 」 「噢,沒有,」她用深思熟慮過的諷刺口吻說道:「我穿著下水的。」 格蘭特又吸了一口氣。有一刻他確實嚇了一跳。 「所以你換好泳衣之後,穿著你弟弟的大衣走下了海灘——然後呢? 」 「她已經遊了有一段距離了。我走進水裡,向她游過去然後淹死她。」 「怎麼做? 」 「她說:」哈羅,朱蒂。『我說:「哈羅。』我輕輕叉了一下她的下巴。我弟弟教過我如何叉別人的下巴讓他們喘不過氣。然後我游到她下面,抓住她的腳跟拉向水底,一直到她溺死為止。」 「很利落。」格蘭特說道:「你全想清楚了是吧? 有沒有順便為自己發明一個動機? 」 「噢,我就是不喜歡她。我恨她,如果你想知道的話。 她的成功、她的長相和她的志得意滿。她一直是我煩惱的來源,最後我終於一天也忍不下去了。「「我明白了。那麼可否請你解釋一下,既然完成了這麼一件堪稱天衣無縫的謀殺案,你為何會平心靜氣地到這裡來自投羅網? 」 「因為你們弄錯人了。」 「你的意思是說因為我們找上了羅伯特。提司鐸。你這樣一說就真相大白了。 既然你已經浪費了我寶貴的幾分鐘時間,何妨當作是補償我,同時也讓你自己歇歇腳,告訴我你對提司鐸的了解有多少。「「我什麼都不知道。除了他是這個世界上最不可能殺人的人以外。不論任何理由。」 「那麼你應該很了解他了? 」 「不。我幾乎不認識他。」 「你們不是—— 朋友 嗎? 」 「不是,也不是情人,如果這是你想知道的話。鮑比。提司鐸根本不知道有我這個人,除了拿過一杯雞尾酒給我之外。」 格蘭特聲調一變:「但是你 還 是這麼盡心盡力地替他脫罪? 」他很客氣地說道。 她突然對這樣的客氣覺得反感:「如果你殺了人,你不會為了救一個幫你背了黑鍋的人而去自首嗎? 」 「那要看我覺得警察有多無知。你低估我們了,塞勒斯小姐。」 「我覺得你們有很多人是白痴。你們抓了個無辜的人。你們忙著要致他於死地。 而且一份完美的自白就在你們面前,你們卻不屑一顧。「「你知道嗎,塞勒斯小姐,一件案子裡面總有許多事情只有警方才知道,不是光看報紙就能了解的。你錯就錯在憑報紙上的敘述來設計你的故事。有一件事情你不知道。 還 有一件事情你沒有想到。」 「我什麼沒想到? 」 「沒有人知道克莉絲汀。克雷住的地方。」 「兇手就知道。」 「是的。 這就是我 的重點。現在——恕我很忙。」 「所以我說的話你一個字也不相信。」 「不是。我信的 還 不少。比如你整個星期三晚上都在外面,也許你去游泳了,你星期四中午才回到家。不過這些都不能證明你殺了人。」 她用她那難以模仿的慵懶姿態站了起來,拿出她的口紅。「那麼,」她一邊塗口紅,一邊利用空檔說道:「既然連這小小的見報機會都不成功,我想我這輩子只能繼續演我的金髮傻大姐了。 還 好我買的是當天的來回票。」 「你騙不了我的。」格蘭特說道,過去幫她開門,臉上掛著不以為然的笑容。 「好吧,就算你說對了又怎麼樣,去你的。」她咆哮道:「但是你錯怪他了。 而且錯得離譜,離譜到這個案子結束之前你會臭名滿天飛。「她擦身走過呆立的威廉斯和兩名警員,然後消失。 「你看,」威廉斯說道:「這 還 是第一個。人是很奇怪的,不是嗎,長官? 如果我們對外表示我們要找的大衣缺了一顆扣子,就會有人把他們的大衣扯掉一顆扣子,然後帶來給我們。純粹為了找樂子。好像沒有他們的幫忙事情就不夠困難似的。 話說回來,她不是普通角色吧,你說呢,長官? 「「我不認為。你的看法如何,威廉斯? 」 「音樂劇角色。想找機會出名助長她的事業。冷酷無情的死硬派。」 「都不對。正統劇角色。痛恨她的事業。心腸好到不惜犧牲自己。」 威廉斯感到有失顏面。「當然了,我沒有機會和她交談。」他想起了一個理由。 「不。外表就是一個很好的判斷依據,威廉斯。我希望我也能如此地判斷這個案子。」 他坐下來,手指在髮絲間游移。「你會怎麼做,威廉斯,一旦你成功地從海洋飯店逃脫之後? 」 威廉斯領會現在他該設想自己是提司鐸。 「我會上一輛擁擠的公車到別的地方去。見到第一輛車就搭。混在人堆里下車,然後信步走開,好像我知道自己要去哪裡一樣。其實不管我去哪裡,我都會裝成一副知道自己要去哪裡的樣子。」「然後呢? 」 「我可能必須坐上另一輛公車,到人煙稀少的地方去。」 「你會避開城鎮地帶,是不是? 」 「當然! 」威廉斯驚訝地答道。 「一個人在空無一人的鄉下走動不是更奇怪? 」 「有很多樹林。事實上這一帶的某些樹林可以讓一個人無限期地躲藏下去。如果他到得了像西邊的艾許唐森林那樣的地方,那麼要找到他,可能需要出動一百個人把艾許唐翻遍了才行。」 格蘭特搖著頭:「 還 有食宿的問題。」 「露宿就行了。最近天氣很暖和。」 「他在外面已經兩天了:如果他逃到鄉下去,到現在一定已經蓬頭垢面了。但是他有嗎? 你有沒有注意到沒有人回報說他去買刮鬍刀? 有一種可能是他去找朋友了。我懷疑——」 他的目光轉向朱蒂剛才坐過的椅子上。「但是不會的! 她絕不會冒這麼大的險求故弄玄虛。沒有這個必要。」 威廉斯暗自期望格蘭特能到旅館去睡個覺。他為沒能逮住捉司鐸而自責,但是n 責得太過分了。最優秀的人也會犯錯,而且每個人都知道格蘭特不會有事。他有警方的強烈支持做後盾。他何必要為了每個人都可能犯的錯誤而介意到病倒? 當然了,一定會有一兩個愛小題大做的人——覬覦他的職位的人——但是那種人根本沒人在意。大家都知道他們居心何在。 格蘭特不會有事,每個人都很清楚。為了偶一失察就折磨自己,他未免太愚蠢了。 如果說一個警察的心會痛,那麼威廉斯那顆堅毅的心就在為他的上司而痛。 「你可以把這個噁心的東西丟了。」格蘭特說道,指著威廉斯的大衣。「這至少是二十年前的大衣,而且十年前扣子就掉光了。你知道嗎,威廉斯,有一件事情一直叫我想不通。他在海灘的時候大衣 還 在,而回來的時候已經不見了。他一定是在路上的什麼地方把大衣處理掉的。再怎麼說那條路的範圍不大。而且在時間上他也不可能走遠。 他太急著回來掩飾他逃跑所犯下的錯。但是到現在我們 還 是沒找出那件大衣。 有兩個很淺的養鴨池,我們都撈遍了。 還 有三條小溪,連硬幣都藏不住,紙船也浮不起來。其他大小水溝、 花園 圍牆、兩座雜木林,也遍尋不著。 什麼都沒有! 他到底藏到哪裡去了? 是你的話會怎麼處理? 「「把它燒了。」 「來不及。更何況是濕的。濕透了也說不定。」 「捲成一小團塞在樹上:反正大家都在地面上找。」 「威廉斯,你真是天生的罪犯。把你這個想法告訴辛格,要他今天下午去設法驗證。比起找到提司鐸,我寧可先找到大衣。事實上我是非找到那件大衣不可! 」 「說到刮鬍刀,你不認為他也許把刮鬍刀帶在身上嗎,長官? 」 「我沒想過。我不認為他有那麼冷靜。不過當時我也沒想到他居然有膽子逃跑。 我滿腦子想的是自殺。他的東西在哪裡? 「「辛格全帶來了,都在這個箱子裡。」 「看看他的刮鬍刀在不在? 可以知道他颳了鬍子沒有。」 箱子裡沒有刮鬍刀。 「好吧! 」格蘭特說道:「誰料得到? 『你真是叫我失望,探長,』他一邊對我說,一邊已經悄悄地把刮鬍刀放進口袋,準備著要逃走了,就在頭號呆瓜探長的監視下。我對這小伙子的看法全錯了,警官。全錯了。從一開始,我帶他從驗屍調查庭上離開的時候,我就以為他是那種歇斯底里型的,行事全憑一時衝動的傢伙。 然後,等我知道遺囑的事之後,我改變主意了。不過 還 是把他當成可憐的東西。「而現在我才發現他竟當著我的面計劃逃走——而且 還 成功了! 窩囊廢不是提司鐸,是我! 「「振作一點,長官。就算我們目前運氣不濟好了。不過你跟我,就我們兩個,鐵定會讓那個冷血畜生束手就擒。」 威廉斯熱血沸騰地說著,渾然不知要讓殺害克莉絲汀。克雷的兇手現身的關鍵人物,是堪薩斯市一位傻乎乎的小女人,而她對這裡的每個人根本聞所未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