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士類稿 · ◎太炎弟子論師說四

徐一士 《一士類稿》
復接姜君由巴黎來書討論如下: 孫君第二次辯論,已見《周報》三期。近以一小小譯事,書案紛沓,日不暇給,而孫君申辯已非舊時論點,故不欲再有所論列。順間再翻《周報》,似覺仍有不能已於言者,再拉雜為閣下陳之。 前書「求真」「求用於救民」之言,本為舉世之紛紛者發,得孫君一揭,此義益彰,不勝欣快;然果無申釋,則不僅不足以解世人之惑,即孫君亦未必能相諒矣。 凡有所成就之學者,必有其道之「全」,然發言盈庭,不能無因時因地而有所搖演謝短,故吾人之論是者,當先得其「全」,得其全,則是非正反真寓之語,厄言曼衍之辭,皆各有其歸向,亦各有其相得之諦。自休寧戴君以來,其言足以抗代而確有其「全」者,餘杭先生其人也。弟所見餘杭先生之「全」,即第一二兩書末段所申之辭,而第一二兩書又皆為此「全」而分解條析者也,即無一語不為此「全」辯。孫君於弟前書條辯分析之言,既已無說,而獨標舉此義,於弟立論之基,似尚有未晰,而引用證據,似又是先生為某一部分說法之言(辯見後),有所搖演謝短者,孫君豈僅見其分而未見其全歟? 且即以孫君標舉之義而論。(弟言「求用於救民」,孫君裁為「求用」似已非本義,今且不細論)所謂「求用」與「求真」,其實並非對立之兩事。弟言求用於救民,然未嘗言先生「不求真」,惟先生求真之態度,與今世學人異。今之學者為真以求真,而先生則為用以求真。苟以俗設喻,則先生有一付救民之心,而以此必籠照一切學術,世人則只有嚮往之學術,而不顧其他。此為推心之論。再以學設喻,舉大者言,可以莊子「內聖外王」之說為解。先生蓋以求為外王之思而修內聖之道者也。更以儒言為喻,則益覺明白,即大學格致修齊之義,今人求學,為格物而格物,致知而致知,前書所謂依他起信者也。先生則意在為修齊而格致,不關修齊以上者不必格致,既格既致,即是求真,故不反對求真,亦且擁護求真,弟亦不言先生不求真。其實舉中國數千年來儒者一貫之精神而言(甚至於老莊),便無不是以求用為歆向,凡稍涉哲學之門者,皆能道之。孫君所聞與弟有異,故以此兩事為對立,僅為先生爭一「真」字,而又於第二書中(《周報》十四卷第三期中第二書也)「務期有用」一語回惶自護為第一義諦、第二義諦之言,其實苟即鄙說而裁之,正不必以為有異也。至謂「而言其異則所謂一致而百慮,言其同又所謂殊途而同歸」云云,則為文家虛調,而遠於辯章學術之義矣。 更退一步言,以孫君所引先生與王鶴鳴書而論,此先生以古文家之資格,為經古文作擁護者,誠有「學者將以求是,有用與否不暇計也」之言,(按「是」與「真」不必相等,茲姑就常識論之)。然此特為經生髮,為擁護經古文之經生髮,為制敵發,所謂搖演謝短之說也。果必以此而謂不求用專求真,是最真之學莫過於「有規矩繩墨,審諦如帝」,而最疏者莫過於「觀世質文而已」(三語皆與王書中語),孫君又將何辭以為解?弟手中無先生書,不能自為其說多引左證,即就此次孫君兩文中所引之言而論,已足大成吾說。如三十六期引論經史……不應……疑一文,於以碑版補正史列傳之缺一事,而曰:「此猶系小節,無關國家大體。」又曰:「研究歷史須論大體,豈暇逐瑣屑之末務?」此豈純任一「真」字而可辯章者哉?又曰:「我能知兩萬萬人姓名,事固非易,要亦何用?」則明標用字矣。 此次討論之點,已非前兩書論旨,弟本不欲再答,以災《周報》篇幅,然此事確又為前兩書論點之碣礎,且亦即兩人立言所以異之破,故不能不一言。近日事亂如麻,而此行來歐,篋中無線裝書,《餘杭叢書》不僅續編不能得,即正編亦遍覓不得,故不能所引證;俟歸國後當更為文申之,而此次辯論亦請暫止此。 孫君閱及此書,亦又來書論之,仍並錄於次: 承視姜君第三書,本可不再置辨,無庸如鄭人爭年以後息為勝也。然有不能已於言者。餘杭先生自明其學為求是而譏致用,已若揭日月矣,姜君反謂其學為致用而非求是,以先生之說為制敵而發,目以搖演謝短,惡,是何言也!先生之學,以經學為主,而說經以古文為主,譬諸制敵,此乃其大本營所在,而非游擊隊,儻為之拔趙幟立漢幟,將無以自植坫壇;舍此而言其全,更非弟之所敢知也。至以「規矩繩墨,審諦如帝,觀世文質」為言,糹由繹原書,不難解悟。蓋先生以求是為君,猶莊周所謂無用之用(即間接之用),致用為匠,猶莊周所謂有用之用(即直接之用)。前引《易》一致百慮之說,即恐其混求是致用之分野,乃以其同而求其異。姜君能使之名實違反,二者易位,以先生所謂求是者即所謂致用耶?吾知遠於辯章者有攸歸矣(即後誤引能知兩萬人姓名之說為言,亦囚不辨兩者分野故耳)。總之說先生之學,必征諸先生之書,不則如韓非所譏鬼魅易畫,遠於求是已。侯姜君歸國,共取先生之書再相質難可也。 姜君來書,並有「歸期約在七月中,入故都當能一訪高齋,以傾平日渴慕之情」等語,不佞亦甚願相晤一談,籍獲教益;屆時擬介紹兩君晤面,以同門之雅,從容揚榷切也靡刂。(民國二十六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