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許的祈禱 · 第一篇 原姿原態的怪物
在這世界的某個角落,有一位很特別的哲學家,名叫弗洛麗·羅湯多。
前幾天,我偶然讀到她發表在某學童雜誌上的其中一則沉思錄。它這樣寫道:如果有機會,我要去到我們星球——地球的中心,去尋覓鈾、紅寶石和黃金。我要去尋找原姿原態的怪物。然後,我會搬到鄉下去。弗洛麗·羅湯多,八歲。
弗洛麗,寶貝,我知道你真正想說什麼——儘管你自己並不明白:你才八歲,又如何可能明白呢?
因為我就曾涉身我們星球的中心;至少,我也曾遭遇這樣一番旅程中在所難免的磨難艱辛。我曾尋找過鈾、紅寶石、黃金。一路上,也見著其他的人在追尋這些東西。跟你說吧,弗洛麗——我見到過原姿原態的怪物!也見過被作踐了的怪物。不過,原生態的品種卻屬稀珍中的上品:猶如白色松露較之黑色松露;苦味野生蘆筍之於人工種植。就差我沒搬鄉下去了。
實話實說,我正把這些話寫在曼哈頓一家基督教青年會有官方抬頭的信箋紙上。上個月,我一直寄身在這家青年會二樓一個看不見風景的小單間裡。我更喜歡六樓——這樣,如果我決定爬出窗外,就會產生一個重大的影響。也許我會換個房間。樓上的。也可能不換。我是個懦夫。但也不至於怯懦到會縱身一跳。
我叫P·B·瓊斯。我有些猶豫——是現在就把我的一些情況告訴你,還是等一等,待將這些信息編織成一篇故事再說。我也大可什麼都不告訴你,或只告訴你一些隻言片語,因為我自認在這事件裡面,我只是一個記錄員,而非參與者,至少不是裡面重要的角色。不過,或許從我自己談起,會來得容易一些。
我說過,我名叫P·B·瓊斯;三十五或是三十六歲:具體不清楚,因為沒人知道我出生於何時,父母是誰。我們唯一知道的是,我嬰兒時被人遺棄在聖路易斯歌舞劇院的樓座里。這是1936年1月20日的事。天主教會的修女們將我在一家孤兒院裡養大。孤兒院由紅色的石頭砌成,顯得簡樸而峻嚴,高踞一道堤壩上方,堤壩的下方是密西西比河。
我深得修女們的寵愛,因為我不僅聰明,而且帥氣;她們從沒意識到我心機是如何的深,如何的善於偽裝,或是我何其鄙視她們的枯燥乏味,她們身上那氣味:薰香與洗碗水味,蠟燭與雜酚油味,還有白色汗漬的味道。其中一位修女,瑪莎修女,是我特別喜歡的一位,她教英語的,對我的寫作天賦深信不疑,這使得我也深信自己具有這方面才華。然而儘管如此,我離開孤兒院時是逃走的,一張紙條也沒給她留下,並且再沒跟她聯繫過:我麻木、機會主義天性的典型表現。
我遇車搭車,漫無目的,一個開白色凱迪拉克敞篷車的男人捎我上了車。這是個身形魁梧的夥計,破鼻子,紅通通一張滿是雀斑的愛爾蘭臉。你決不會把他當成同性戀。但他就是。他問我去什麼地方,我只是聳聳肩;他想知道我多大了——我說十八,雖然事實上我還年少三歲。他咧嘴一笑,說:「唔,我可沒想敗壞了一個小孩子的道德。」
好像我真有道德似的。
接著他語氣嚴肅地說:「你長相蠻好看的。」一點不假:我偏矮了一點,五英尺七(最終高度五英尺八),不過很結實,身材勻稱,褐金色捲髮,一雙棕眼睛泛著綠瑩瑩的光,臉龐輪廓尤其分明;在鏡子裡端詳自己常常給我安慰。因此,當內德俯衝出擊時,他以為逮著了一個處子。嗬嗬!我老早年紀就開始啦,差不多七八歲吧,我已閱遍各色人等,包括好些年齡稍長的男生,幾名牧師,還有一個帥氣的黑人園丁。事實上,我差不多就是一個巧克力糖妓男——為一塊五美分的巧克力,我也會來者不拒。
雖然跟內德生活了幾個月時間,我仍記不得他姓什麼。埃姆斯?他是邁阿密海灘市一家大型賓館——就是那種冰激凌色的猶太人場所,取了個法語名字——里的首席按摩師。內德教給了我這項手藝。離開他之後,我在邁阿密海灘市各家賓館做按摩師,謀得一條生路。同時,我也有許多的私人客戶,男女都有,我給他們做按摩,教他們做形體與面部訓練——雖然面部訓練純粹就是扯淡;唯一有效的一項訓練就是口交。不是開玩笑,沒有比這更鍛煉下頜肌肉的了。
在我的協助下,艾格尼絲·比爾鮑姆卓有成效地改觀了她的面部輪廓。比爾鮑姆太太是一位底特律牙醫的遺孀,牙醫退休後剛遷居到洛德代爾堡,就遇上致命的冠狀動脈性心臟病。她不算富有,不過錢還是有的——附帶還有背痛病。正是為緩解這些脊柱痙攣,我首次走進她的生活,並一直逗留其中,直到我的正常收費加上賞錢累計超過一萬美元為止。
想想那時候我就應該搬鄉下去了。
但我登上一輛灰狗大巴,一張車票帶我來到紐約。我帶了一個箱子,裡面裝的東西很少——只有內衣,幾件襯衫,一個盥洗包和無數的筆記本,筆記本里是我胡亂記下的詩和幾篇小故事。我當時十八歲,時間是十月。我乘坐的汽車穿越腐臭的新澤西州濕地,向曼哈頓駛去,我至今還記得十月的曼哈頓那熠熠的輝光。我曾經崇拜的偶像、如今已矣淡忘的托馬斯·沃爾斯可能會這樣寫道:「呵,那一道道窗戶都承載著怎樣的期許啊!——秋日西沉的落霞,漣漪蕩漾,燃燒著冰涼的火光。」
在那之後,我曾愛上過好些城市,但卻只有持續一個小時的高潮時刻方能超過我在紐約第一年的無上快樂。不幸的是,我決定結婚了。
也許,我想娶老婆的目的,實則是意在這座城市本身、我在那裡的幸福,還有我註定會取得名望與財富的預感。老天呀,我娶的卻是個女孩。這冷血的女鬥士,魚肚白的一張臉,黃頭髮用一根繩子綁著,雞蛋樣的一對丁香眼。她是我在哥倫比亞大學的一位同學,我曾報名參加該校的一個寫作班,老師瑪莎·福利是《故事》雜誌的創始人和編輯之一。我之所以喜歡赫爾嘉(不錯,我知道弗蘭納麗·奧康納給她一位女主人公取名赫爾嘉,但我沒有剽竊;純粹只是巧合),是因為她聽我大聲朗讀我的作品,從來不會有厭倦。大多時候,我故事的內容都與我的性格相反——也即是說,這些故事都很溫柔憂鬱;但赫爾嘉卻覺得很美,而且每次一篇故事聽完,她那雙碩大的丁香眼常常淚水盈盈,涓涓滿面,讓人好不滿足。
我們結婚沒多久,我便清楚地發覺為什麼她眼神那般嫻靜,一副傻乎乎的樣子了。她本來就是傻子一個。或者說跟傻子簡直沒區別。她腦子裡確實是少根弦。一面是一本正經,笨拙,老好人的赫爾嘉,一面又挑剔無比,潔癖到矯揉造作——一個婆婆媽媽的家庭主婦。一直到聖誕節,她都壓根兒沒意識到我對於她的真正感覺。當時她父母來看我們:一對瑞典的野蠻人,從明尼蘇達州過來,體形龐大,幾乎是他們女兒的兩倍。赫爾嘉買了一棵類似洛克菲勒中心的那種聖誕樹:從地板一直伸到天花板,從左面牆伸到右面牆——這該死的東西把空氣里的氧氣都吸光了。瞧瞧她為了這棵樹的這通瞎忙活,瞧瞧她在這伍爾沃斯超市狗屎上浪費的錢!我正好又討厭聖誕節,因為——如果你不介意這傷懷的一點說明——當我在密蘇里州的孤兒院時,它常常意味著一年中最讓人傷心絕望的時刻。因此,平安夜的晚上,就在前來共度聖誕佳節的赫爾嘉父母預計到達前的數分鐘,我突然失控:我將聖誕樹搗毀,伴著短路的火光和燈泡的碎裂聲,將它一塊塊扔出窗外——整個過程中,赫爾嘉嚎叫如一頭喉嚨快被切斷的豬。(注意了,學文學的同學!頭韻——赫……嚎……喉……注意到沒?——是我最不值一提的惡癖。[1])同時告訴了她我對她的看法——平生第一次,那雙眼睛失去了它白痴般的純淨。
正當此時,兩個明尼蘇達巨人——媽媽和爸爸抵達:怒嚎如嗜殺成性的曲棍球隊員——這就是他們的反應。赫爾嘉一家子將我夾在中間,踢過來踢過去——在我昏過去之前,他們已打斷了我的五根肋骨,打碎了一根脛骨,眼睛雙雙被打青。然後,很顯然,兩個巨人收拾收拾,領著他們的孩子回家去了。我再沒得到赫爾嘉任何隻言片語的音信,儘管這麼多年過去了;不過,就我所知,時至現在,我們仍有著法定關係。
你知曉「殺人果」這個詞嗎?指的是某類用氟利昂來冷卻血液的謬種。迪亞吉列夫,比如說。約翰·埃德加·胡佛。哈德里安。我不是要拿下面的這個人跟那些聲名顯赫的人比較,不過我所想到的此人名叫特納·博特賴特——他的侍臣們都叫他博帝。
博特賴特先生是一本發表「高品質」作家作品的婦女時尚雜誌的小說編輯。他引起我的注意,或更準確地說我引起他的注意,是有一天他給我們寫作班講課的時候。我坐在前排。他一雙眼睛冷颼颼盡往人家襠部看。從他萬有引力似的老在我身上打轉的眼神判斷,我就知道他那灰白捲毛的漂亮腦袋裡盤旋著怎樣的念頭。愛看看去吧,不過我決不會讓他有任何可乘之機的。下課後,學生們都圍在他周圍。不包括我;我沒等引薦就走了。一個月過去了。這期間我將自認為最好的兩篇小說打磨出來:《日光浴》——關於邁阿密海灘市海濱妓男的故事,和《按摩》——有關一位牙醫遺孀搖尾乞憐般地愛上一個少年按摩師的屈辱故事。
稿件在手,我前去叩見博特賴特先生——沒有預約;我直接來到雜誌社,請前台告訴博特賴特先生,福利小姐的一位學生前來拜見他。我肯定他會知道是誰。但當我最終被引進他辦公室里時,他卻裝著記不得我。我並不傻。
辦公室沒有一點辦公場所的樣子;房間陳設像一個維多利亞風格的起居室。博特賴特先生坐在一把藤編搖椅里,旁邊是一張用作辦公桌的小桌子,桌上蓋著一條披肩一樣的流蘇檯布;桌子的對面也擺放著一把搖椅。編輯睏乏地揚揚手——以掩飾他眼鏡蛇般的機警——示意我對面就座(他自己那張椅子上,我後來發現,有一個小靠枕,上面繡著兩個字:媽媽)。雖然此時已是熱噝噝的春日,但厚重的天鵝絨窗簾——我想那色調應該是暗紅色——仍然拉著;唯一的光源來自一對書桌檯燈,其中一隻燈罩深紅色,另一隻綠色。真有趣,這位博特賴特先生的巢穴;明顯管理方對於他相當放任。
「嗯,瓊斯先生?」
我向他解釋此行的目的,說在哥大他的講座給我留下了深刻印象,為他樂意提攜年輕作者的真誠所感動,並宣稱自己帶來了兩個短篇故事,想請他過目。
他語氣尖刻至極,讓人膽寒:「可為什麼你決定要親自送來呢?通常的方式都是郵件寄送嘛。」
我微微一笑,一種迷人的暗示的微笑;事實上,我的微笑通常都被理解為這樣一種暗示。「我怕您永遠也不會看它們。一個名不見經傳的作者,又沒經紀人?我想這樣的文章到您手上的該不會太多。」
「會的,如果它們出色的話。我的助手——肖小姐——是一位非常出色、非常有鑑賞力的讀者。你多大了?」
「到8月份就20歲了。」
「你認為自己是天才麼?」
「我不知道。」這是假話;我確信自己是個天才。「所以才來到這裡。想聽聽您的意見。」
「我得說:你很雄心勃勃。或者純粹就是急於求成?你什麼人呀,猶太佬?」
我的回答沒有為自己增添什麼光彩;雖然相對來說我算是不自哀自憐的了(噢,我心存懷疑),但我從來不覺得利用自己身世背景博取同情加分有何不可。「有可能。我在孤兒院長大。我從不知道自己父母是誰。」
儘管這樣,這位紳士的確精準地踢中了我的痛處。他抓住了我的軟肋;我卻不再那麼有把握能製得了他。那時候,我已對機械性的惡習有了免疫力——極少抽菸,從不喝酒。可此時,未經允許,我卻從旁邊一個龜甲煙盒裡挑出來一支香菸;點菸時,火柴盒裡的火柴轟地全炸開了。我手裡噴出一小團篝火一樣的火焰。我跳了起來,緊捏著自己的手,嘴裡直哼哼。
接待我的這位主人卻只是冷冷地指了指掉落在地,仍在燃燒的火柴。他說:「小心啦。把火踩滅。你會毀了地毯的。」接著又說:「過來。給我看看你的手。」
他嘴唇張開。慢慢的,他的嘴將我的食指——也就是灼燒最厲害的那個指頭——含了進去。他將那根指頭猛地直插入他口腔深處,然後就在它快要拔出的時候,又猛地被插了進去——猶似獵手吮吸傷口裡的蛇毒。他停住後問道:「怎麼樣,好些了嗎?」
蹺蹺板已一邊翹;掌控權已移交,或者我愚蠢地如此認為。
「好多了;謝謝。」
「很好,」他說,一面起身去閂辦公室的門。「現在,我們應該繼續進行治療。」
不,事情並非如此簡單。博帝這人很難對付;如果必要,他寧願是為自己的快感支付金錢,但他從不發表我的任何文章。關於我最初給他那兩篇文章,他說:「文章寫得不好。通常來說,任何像你這樣才智有限的人,我都從不會鼓勵的。那將會是一個人所能犯下的最殘忍的行為——鼓勵別人相信他擁有實際並不存在的才能。不過呢,你的確有某種語感。人物刻畫方面的感覺。在這方面或許能有所突破。如果你願意冒這個險,這個可能毀了你一生的險,我會幫你的。不過我並不建議你這樣做。」
我真希望自己聽從了他的建議。我真希望那時我當即就搬到鄉下去了。然而太遲了,我已經踏上了通往地心的旅程。
紙寫完啦。我想先去沖個澡。完了之後,我就搬到六樓去。
我已經搬到六樓了。
然而,我的窗戶緊貼著隔壁大樓,即便是真一腳跨出窗台,也不過是腦袋撞個包。我們這地方正值九月熱浪襲人,我房間小,天氣又那麼熱,我不得不白天夜裡都敞開房門。這可不是件好事,因為在大多數基督教男青年會裡,過道里都是些情慾熾盛的基督教徒,穿著拖鞋的腳踩出低低的腳步聲;如果你開著門,往往就會被看作是一種邀請。但我不是這意思,不是的先生。
那天,我開始寫這個時,我拿不定主意是否繼續。可是,我剛剛從雜貨店回來,買了一盒黑翼牌鉛筆、一個削筆刀,還有半打厚實的筆記簿。再說我別的也沒啥好乾的。除非是找份工作。只是,我不知道要找什麼樣的工作——除非是重回按摩業。其他我也沒啥太合適的。而且,老實說吧,如果將大多數人改名換姓,我還可以作為小說拿去發表。更何況,我也沒啥好損失的;當然,有幾個人可能想宰了我,不過我倒覺得那是一種恩惠了。
在我投過二十餘份稿件後,博帝到底是收下了一篇。他將小說剔得只剩下骨頭,半是自己重寫了一遍。不過無論如何,我終於是見印了。《莫頓記懷》,P·B·瓊斯著。小說講的是一個修女跟一位名叫莫頓的黑人園丁間的愛情故事(同是這位園丁,曾和我有過一段戀情)。小說引起了人們的注意,並在那一年的《美國最佳短篇小說》上重印;更重要的是,它被博帝的朋友愛麗絲·李·朗曼小姐注意到了。
博帝在市內擁有一處寬敞的褐砂石洋房,在80號大街上街的東頭。房屋內部裝飾是對他辦公室的一種誇張複製,一鍋深紅色的維多利亞風大雜燴:綴珠簾和玻璃罩下愁眉苦臉的貓頭鷹標本。如此格調的宿營地——如今已過時——在當時真是有趣得很,而且極其的不多見。博帝的客廳是曼哈頓最門庭若市的社交中心之一。
在那裡,我遇著了讓·科克托——一束行走的雷射,紐扣孔里插一枝鈴蘭花;他問我是否有文身,我說沒有,他聰慧過度的雙眼頓時黯然失色,目光滑向別處。瑪蓮娜·迪特里茜與葛麗泰·嘉寶偶爾也會來博帝家,後者通常有塞西爾·比頓伴陪。塞西爾·比頓為博帝的雜誌拍我的肖像照時,我曾見過他(無意曾聽見兩人的對話:比頓,「人年紀大了最沮喪的一個事實是,我發現自己私處越來越縮小了。」嘉寶悲戚地頓了一下,「唉,我要是能這樣說就好啦。」)。
說真的,在博帝家中,你能遇著數不勝數的各路名流,有從瑪莎·葛蘭姆到吉普賽·羅斯·李的各色演員,這些珠光寶氣的明星周圍還散綴著一大群的畫家(帕維爾·切利喬夫、保羅·卡德姆斯、拉里·里弗斯、安迪·沃霍爾、羅伯特·勞森伯格),作曲家(倫納德·伯恩斯坦、亞倫·科普蘭、班傑明·布里頓、塞繆爾·巴伯、馬克·布利茨坦、大衛·戴蒙德、吉安·卡洛·梅諾蒂),當然最多的還是作家(威斯坦·休·奧登、克里斯多福·伊舍伍德、格倫韋·韋斯科特、諾曼·梅勒、田納西·威廉斯、威廉·斯泰倫、凱瑟琳·安·波特,並且有幾次,他在紐約的時候,家裡還有迷戀洛麗塔的威廉·福克納——此人常常是神情凝重,舉止莊嚴,心頭壓著兩重的重負:一廂要惴惴不安地擺出上流社會的舉止,一廂又在傑克丹尼威士忌帶來的宿醉中掙扎)。此外,還有博帝認為是美國頭號女作家的愛麗絲·李·朗曼。
對於所有這些人——對於其中還活著的人來說,到現在,肯定沒人還對我有多少記憶了。若是還有一丁點記得的話。當然,博帝本應該是還會記得我的,雖然並非是愉快的記憶(我完全能想像他會說什麼:「P·B·瓊斯啊?那賤人。肯定正在摩洛哥馬拉喀什的露天劇場,向阿拉伯同志老頭兜售他的屁眼。」);然而博帝不在了,在他那赤褐色的家中,被一個因吸食海洛因而發狂的波多黎各妓女毆打致死。他兩隻眼珠被挖了出來,懸盪在臉上。
愛麗絲·李·朗曼則是去年去世的。
《紐約時報》在頭版刊登了她的訃告,並配以1927年阿諾德·根特在柏林為之拍攝的那張聞名遐邇的照片。具有創造天才的女性往往都上不得台面。瞧瞧瑪麗·麥卡錫吧!——這個頻頻被宣傳成一個大美人的女人。不過,愛麗絲·李·朗曼卻是我們這個世紀裡天鵝中的天鵝,與下面一干人等都是旗鼓相當:克萊奧·德·梅羅德,卡薩莫里侯爵太太,葛麗泰·嘉寶,芭芭拉·庫欣·佩利,溫德姆三姊妹,黛安娜·達夫·庫珀,麗娜·霍恩,理察·芬諾奇奧(一個異裝癖男人,自稱是哈露),格洛麗亞·吉尼斯,瑪雅·普麗賽茨卡婭,瑪麗蓮·夢露,以及最後一位——無與倫比的凱特·麥克勞德。還有幾個外形俏麗的女同才女:科萊特,格特魯德·斯泰因,薇拉·凱瑟,艾薇·康普頓-伯內特,卡森·麥卡勒斯,婕恩·鮑爾斯;此外,還有截然不同的另一類別:十二分漂亮的可人兒,埃莉諾·克拉克與凱瑟琳·安·波特都堪當其名。
愛麗絲·李·朗曼是一個完美化了的存在,一位經過彩釉繪飾的女士,有著明顯的雌雄同體特徵,這種模稜兩可的性特質在某些魅力跨越一切界限的人身上,乃是一個共同點——一種不僅限於女性的神秘特質:努里耶夫有這特質,尼赫魯曾經也有,同樣還曾有年輕的馬龍·白蘭度與貓王埃爾維斯·普雷斯利,還有蒙哥馬利·克利夫特與詹姆斯·迪恩。
自我見著朗曼小姐起,我從沒改稱過她別的,她雖然已是五旬掃尾,卻看上去跟許久以前根特給她照的那張肖像沒什麼差別,實在讓人覺得詭異。《野生蘆筍》與《五把黑吉他》作者的雙眼有著安納托利亞海水般的顏色。她藍色的秀髮絲滑亮澤,垂直後梳,配上她那高昂的頭,猶如一頂高聳入雲的帽子。她那鼻子讓人不覺想起巴甫洛娃:高挺,稍稍有點不規則。她面色灰白,是那種健康的蒼白,蘋果白。她說話很難聽明白,因為她的聲音不像大多的美國南部女性,雖說高低適度,徐疾適中(只有南方的男性說話才拖腔),但卻如大提琴伴奏的女低音那樣低迷,如哀鴿咕鳴。
在博帝那裡的頭一個晚上,她說:「你來我家看我好嗎?我聽見打雷,好害怕的。」
她不怕打雷,啥也不怕——除了沒有回報的愛和商業上的成功。朗曼小姐那雅致的聲望——雖說是名至實歸——建立於一部小說和三個短篇小說集。在學術圈和鑑賞家的綠草甸之外,她的作品都鮮有人買也少有人讀。就如鑽石的價值,她的聲望亦靠的是限量產出;如此看來,她是個巨大的成功:在居家寫作的騙子、訛獎專業戶、詐取高額酬金的滑頭、笑納困難藝術家資助的狗屎中間,她就是女王。所有人——福特基金會,美國藝術暨文學學會,國家藝術委員會,國會圖書館,如此等等——都爭先恐後地塞給她免稅的綠鈔票。而朗曼小姐就像那些只消長高一兩寸就會失去生計的雜技團小矮人,她極其清楚:一旦普通大眾開始閱讀她的作品,為她授獎,她崇高的威望就會轟然倒地。與此同時,她還一直大撈慈善款項,如一個賭場管理員耙進籌碼——這足以讓她在派克大道供一套寓所,雖然不大,卻也氣派。
在田納西州度過一個寧靜的童年後——這很適合一位循道宗牧師的女兒,正好她就是——她又在柏林、上海、巴黎和哈瓦那經歷了一段放蕩不羈的舞會人生,並歷經四任丈夫——其中一任是一位二十歲的滑板衝浪美男子,她在伯克利講課時認識的——如今,朗曼小姐至少在物質層面上重拾起她祖輩遺留下來的價值觀了,她可能曾經將它忘在某處,卻從不曾失去。
回想起來,結合我後來了解到的那些事兒,我現在終於欣賞得來朗曼小姐寓所的那種獨特了。在那時,我覺得房屋顯得太冷,裝飾不夠。「柔軟」的家具上覆蓋著挺括的亞麻布,白得如缺了裝飾畫的牆壁;地板光亮可鑑,沒鋪地毯。只有幾隻白色的花瓶,裡面簇擁著新鮮的綠葉,聊以打破白雪一片的室內裝飾;除了這些,還有幾件署名家具,其中有一張奢華又端莊的雙人座大辦公桌和一套精美的紅木書櫃。「我寧願,」朗曼小姐告訴我說,「擁有上好餐叉兩把,而不要勉強過得去的一打。這就是為什麼這些房間裝飾如此簡單的原因。我只想要最好的,卻沒這財力方方面面如此。但無論如何,雜堆亂放不是我的天性。在風平浪靜的冬日,請予我一片空曠的海灘。在博帝那樣的房屋裡,我會發瘋。」
在訪談中,朗曼小姐常常被描繪為一位詼諧健談的人;她沒有幽默感,又何來詼諧?——她一點沒幽默感,這是她作為人和作為藝術家的根本缺陷。不過,她的確很健談:臥室里她一刻不停地指手畫腳:「別,比利。穿著襯衣,別脫襪子,我有生以來見著的第一個男人就是穿著襯衣和襪子。比利·朗曼先生。比利牧師。男人穿著襪子肉棒高挺真讓人來勁就這裡比利拿這枕頭墊我下面就這樣真爽啊比利真爽爽得跟那次在華沙俄羅斯大使館和一個俄羅斯女同娜塔莎做一樣她總是那樣饑渴身邊隨時藏著一枚櫻桃好拿來吃啊比利我沒法我沒法領受那個如果不如果要不是往上滑寶貝吮吸我的就這樣就這樣讓我抓住你的肉棒可比利你幹嗎不繼續!嗯!繼續!」
幹嗎?因為我屬於這樣一種人:陶醉於性愛之中時,我要求絕對的沉靜,要求沒有絲毫干擾的投入與靜謐。也許這是緣於我發育期間作為巧克力妓男所受的訓練所致,或者因為我一直以來都用意志力說服自己適應技藝不夠純熟的夥伴——無論是何原因,對於我,要達到高潮,並從巔峰躍下,這需要我對所有的機械動作輔之以最深沉的幻象,一種令人陶醉的精神圖景。這樣的過程不歡迎一邊做愛一邊嘮叨。
事實上,我極少心在眼前的人身上;我敢肯定好多人,甚至大多數人,都是如此,都依賴於一種內心的圖景,一種想像和記憶中的情色碎片,依賴於與我們身上或胯下的肉體無關的影子——這些畫面,我們的大腦在性愛高潮中樂於接受,可一旦野獸被征服,它們就會被驅逐,因為,無論我們自己如何寬容,這樣的浮影對於我們內心那個心胸狹隘的崗哨都是無法容忍的。「這樣子好多啦好多啦好多啦比利讓我握住肉棒嗯就噢噢噢這樣就這樣只是慢一點慢一點快用力用力用力插啊啊雞巴讓我聽聽它們的合奏好慢點慢點抽~抽~~~抽出來嗯用力插用力啊啊耶穌老爹求求你耶穌耶穌上帝他娘老爹你用力來操我比利來呀!來呀!」我怎麼來啊,遇上這樣一個女士,讓人心煩意亂地一個勁地嚎叫,沒一點規矩,不讓我集中注意力於更能引起快感的區域?「讓我聽聽,讓我聽聽它們合奏」:這就是那位主持一家文化刊物的了不起的小姐,此刻她正振奮精神,在六十秒內從一個勝利奔向另一個勝利。我起身走進浴室,伸展四肢躺在冰冷的干浴缸里,一面在心裡想著一些於我必要的念頭(正如朗曼小姐,在擾攘的公共生活之餘,在寧靜的私生活中,也曾沉浸於她自己的思緒:她在回想著……少女時代?對比利牧師過於深刻的視覺記憶?全身赤裸,除了襯衣和襪子?或是在某個冬日的下午,一條甜如蜜的女人舌頭如吮吸棒棒糖般遊走?或者無限久遠前在炎熱的西西島上的巴勒莫勾搭上某位滿肚子麵食,重得像頭鯨魚的義大利佬,然後把他像頭豬一樣捆起來操?),一面手淫。
我有一位並非同志,卻不喜歡女性的朋友,他曾說過:「唯一於我有點用處的女人,是拳頭太太和她五個女兒。」關於拳頭太太,可是有許多值得稱道的地方——她衛生,從來不吵鬧,不耗錢費財,絕對忠誠,總是隨叫隨到。
「謝謝,」我回來時,朗曼小姐說。「真了不起,你這年紀就什麼都懂了。如此的信心十足。我原以為面對的是一個小學生,卻不料似乎他沒什麼要學的。」
最後一句話是她典型的風格——直接,真誠,但卻有點兒字正腔圓,文氣。儘管如此,我還是十二分清楚地意識到,對於一個雄心勃勃的年輕作者而言,能做愛麗絲·李·朗曼的門生是多麼珍貴而榮幸的一件事。因此,我當即就搬入這所派克大道寓所住了下來。博帝聽說了這消息,他不敢跟朗曼小姐對抗,卻仍想攪局,於是打電話給她說:「愛麗絲,我想跟你說說這件事,只是因為你是在我家裡遇著的那東西。我覺得自己有這責任。留心著!他跟什麼都能勾搭上——騾子,男人,狗,消防栓。就在昨天,我收到讓(科克托)在極度憤怒中寫下的一封信。信是從巴黎寄來的。他跟我們的這位朋友在廣場賓館共度了一個晚上。因此他完全可以證明這一點!上帝知道那東西都跟些什麼玩意兒滾過床單。最好去看看你的醫生。還有一件事:那孩子是一個賊。他以我的名義偽造支票,竊取了五百多美元。我本可以明天就讓他蹲監獄的。」這幾件事當中有的本可能成真的,雖然成真的一件也沒有;不過明白我說的殺人果什麼意思了吧?
這根本無所謂;即便博帝真能證明我是個騙子,騙去了一對蘇聯駝背連體嬰身上最後一個盧比,那也不會對朗曼小姐有絲毫的影響。她愛上我了,她自己說的,我也相信;一天晚上,她喝了太多的紅酒和黃酒,說話聲音結結巴巴,這時她問道——唉,這聲音哽咽卻強裝笑顏,傻傻的樣子直讓人心碎,你真想給她一拳,崩掉她的牙齒,卻又想親吻她——我是否愛她;我要撒謊都不會就別混了,因此我告訴她當然了。慶幸的是,我只徹底領受過一次愛情之恐怖——合適的時候我會告訴你的;說好啦。不過,且回到朗曼的悲劇。這——我也不確定——可能麼,你的第一要務是要利用他,竟還能跟他相愛?難道這種謀利動機,這種隨之俱增的罪惡感,不會阻止了其他感情的發展?要說起來,即使是最體面光鮮的一對,初始走到一起,也是基於相互利用的原則——性,住房,虛榮心的自我滿足;不過那卻無關大體,是人性使然:這與打定主意要利用一個人的差別,猶如可食用蘑菇之與致命品種:原姿原態的怪物。
我從朗曼小姐身上想要得到的是:她的經紀人,她的出版人,她的名字附於某篇評論我作品的不知所云的文章前面,且文章發表在某本儘管發霉,卻在學術界有影響的季刊上。這些目標不多久就得以實現,隨之而來的還有炫目的額外收穫。得益於她的聲望和干預,P·B·瓊斯不久就獲得了古根海姆基金會研究學者獎(3000美元),美國藝術暨文學學會資助(1000美元),還有一家出版社給出的一部短篇小說集預付版稅(2000美元)。不僅如此,朗曼小姐還準備好這些短篇——共九篇——對它們精心打理,直把它們打磨得足以參加冠軍總決賽,然後再對這些小說——《應許的祈禱及其他》——進行評論,評論文章先發表在《黨派評論》上,然後又發表在《紐約時報書評》上。這書名是她定的;雖然裡面沒有哪篇叫「應許的祈禱」的,但她說:「這名字很適合。阿維拉的聖特雷莎曾說,『讓人流淚更多的是得到應許的祈禱,而非未應許的祈禱。』也許引用得並不準確,但我們可以查一下。其要旨——這一主題貫穿於你的整部作品,我感覺幾乎是觸手可及——是說,人們拼死拼活實現一個目標,卻到頭來反遭其害——它最終加重和加速了他們的絕望。」
一語成讖,《應許的祈禱》沒有應許我任何的祈禱。到這本書面世時,文學圈裡許多大佬都認為朗曼小姐襄助她的小白臉過了頭(博帝給取的這名字;他還告訴所有人說:「可憐的愛麗絲。這是科萊特筆下描寫老妓女養小白臉的《謝利》與《謝利之死》之合二為一!」),甚至覺得對於她這樣一位以嚴謹著稱的藝術家而言,她表現出來的缺乏誠實實在令人愕然。
我不敢聲言自己的小說可以跟屠格涅夫和福樓拜媲美,但肯定也有那麼幾分分量,不可全然視而不見。沒人攻擊這些小說;要是有人攻擊倒也還好,不致如這灰色漠然的排斥那般令人麻木、令人憎惡、令人痛苦,讓人不到中午便生起一種對馬丁尼酒的強烈欲望。朗曼小姐跟我一樣的痛苦——與我一樣的失望,如她所說,不過內心裡,這卻是因為她疑心自己水晶般晶瑩剔透的名望已甘泉變污水了。
我無法忘記她的那副模樣:坐在品味無可挑剔的客廳里,杜松子酒與淚水催紅了她漂亮的雙眼,她點頭,點頭,照單全收我撒著酒瘋攻擊她的每一個刻薄的字:我將這書的慘敗、我的挫敗、我被打入冷宮全推咎到她頭上;點頭,點頭,咬著嘴唇,壓抑著任何反擊的企圖,照單全收因為她對於自己才華堅若磐石的自信,恰如我對自己的才華缺乏信心,滿腹狐疑,同時因為她明白自己只要回擊半句實話,都將會導致致命的後果——因為她害怕萬一我離開她,那她的最後一個謝利就沒了。
德克薩斯有句古話:女人就像響尾蛇——身軀死了,尾巴都還要抖幾下。
有些女人,終其一生,為得一夜快活,啥也可以不管不顧;朗曼小姐,如我所聽聞,就是如此一個熱狂分子,直至中風而死。然而,凱特·麥克勞德說過:「遇上一個真正好的性夥伴勝似週遊世界——這不僅僅是在一個方面。」因此凱特·麥克勞德,就我所知,贏得了這樣一個評價:耶穌啊,要是凱特將插過她的雞巴全加在身上,就要變成一隻豪豬啦。
但朗曼小姐,願她安息,在「P·B·瓊斯的故事——偏執狂影片公司與陽具神普里阿普斯製片廠聯合出品」里已演完她的一章;因為P·B已然邂逅了他的未來。他的名字叫鄧納姆·福茨——鄧尼,朋友們都這樣叫他,這其中就有克里斯多福·伊舍伍德和戈爾·維達爾。在他死後,這兩人都將他作為一個主要角色,釘在了他們的作品之中。維達爾的那個短篇叫做《破刊殘頁》,伊舍伍德則將他寫進一部小說里——《來此一游》。
早在他從我的港灣里浮出水面之前,鄧尼就如一個傳說,已為我所熟知;一個神話,賦名曰:世間保養最好的男孩。
十六歲時,鄧尼生活在佛羅里達州位於一個交叉路口的鎮子上。鎮上都是些白人窮鬼。鄧尼在他父親的麵包房做工。一天上午,救贖(有人可能會說是毀滅)以一個略顯肥胖的身軀出現——駕駛一輛全新定製的1936年款杜森堡敞篷轎車的百萬富翁。這人是一位化妝品大亨,財富主要來自一種大名鼎鼎的防曬霜;他結過兩次婚,可他更喜歡的是十四到十七歲的翩翩美少年。當他看見鄧尼時,肯定有如是瓷器古董收藏家迷路撇進一家廢品店,卻發現一套邁森「白天鵝」陶瓷餐具:震驚啊!貪婪得心顫啊!他買了一些多福餅,邀請鄧尼乘坐杜森堡兜風,甚至讓他把方向盤;那天晚上,甚至沒有回家換內衣,鄧尼就直接去了一百英里外的邁阿密。一個月後,他悲痛欲絕的父母——兩人已無數次遣人將當地的沼澤地搜了個遍,最後徹底絕望了——收到一封蓋著法國巴黎郵戳的信。這封信成了一套多卷冊剪貼簿里收錄的第一份材料:《我們的兒子鄧納姆·福茨的全球游》。
巴黎,突尼西亞,柏林,卡普里島,聖莫里茨,布達佩斯,貝爾格勒,聖讓卡普費拉,比亞里茨,威尼斯,雅典,伊斯坦堡,莫斯科,摩洛哥,埃什托里爾,倫敦,孟買,加爾各答,倫敦,倫敦,巴黎,巴黎,巴黎——而他最初的那位東家已被遠遠拋在後面,哦,老早在卡普里島就被拋在了身後,寶貝;因為在卡普里島,鄧尼吸引了一位七十歲的太祖父——他也是荷蘭石油公司的一名董事,並與之潛逃。這位先生後來又把鄧尼輸給了一位王室——保羅王子,即後來的希臘保羅國王。王子跟鄧尼年齡相近得多,他們之間的感情也相當平衡,直至在維也納他們有一次去拜訪一個文身師,並在身上文了一模一樣的一個符號——文在心臟上方的一個藍色小標記,雖然我記不得到底是個什麼符號,或代表什麼意義。
我也不記得那段戀情是怎樣結束的了,只知道最終分手是因為鄧尼在洛桑美岸酒店的酒吧吸食古柯鹼,兩人吵了一架。不過到現在的鄧尼,就像歐洲大陸電路上的另一口口相傳的神話——波菲羅·盧比羅薩,已培養起成功的冒險家所必需的素質:神秘,以及喚起人們探索其神秘之根源的普遍欲望。事實上,比如多麗絲·杜克和芭芭拉·哈頓,就曾花了一百萬美元,想搞清楚其他女士是否在撒謊:她們讚美那一頭捲髮的行家——多米尼加大使波菲羅·盧比羅薩閣下,在他那碩大的四分之一混血的雞巴之威力下哼哼直喘,傳言那牛奶咖啡色的衝擊鑽有十一英寸長,有人手腕那麼粗壯(據編織出這兩種類比的那個女人講,在雞巴行列中,唯一能與大使匹敵的只有伊朗國王)。至於說可親可敬的已故阿里汗王子——很率直的一個人,凱特·麥克勞德的一位好朋友——至於阿里,那支如喬治·費多鬧劇似的從他被褥下摩挲穿過的大軍唯一真正想知道的是:這種馬真的能一次一個小時一天五次並且金槍不倒麼?我猜你知道答案的;不過如果你不知道,答案是的確如此——一種東方訣竅,實際上是一種巫師絕技,叫做不完全性交術,其根本要素不在精巢的耐力,而在於一種意象控制:一面吮吸猛操,一面意志堅定地想像一隻普通的棕色盒子或一條小跑的狗。當然,你還應該塞滿一肚子的牡蠣和魚子醬,而且不能讓任何事情干擾自己吃飯睡覺,或者是把注意力集中在那隻普通的棕色盒子上。
跟鄧尼做過實驗的女性有:美國勝家縫紉機公司繼承人黛西·法羅閣下,她駕著自己漂亮的遊艇「安妮妹妹」,載他在愛琴海里到處遊玩;但鄧尼的日內瓦銀行賬戶的主要出資人依然是那些最富有的男女通吃的闊乾爹——全巴黎最富有的一位智利人阿圖羅·洛佩斯-威爾肖,全球海鳥糞肥——石化了的鳥屎——的主要供應商,以及奎瓦斯侯爵——美國巡演劇團里的迪亞吉列夫[2]。但在1938年的倫敦之行中,鄧尼找到了他最後和永遠的贊助人:彼得·沃森,一位人造黃油大亨的繼承人。他不僅僅是又一位富有的娘娘男,而且是——以一種睿智、毒舌、屈尊俯就的風格——英國最有風度的人之一。西里爾·康諾利的雜誌《視界》的創辦和運作都是靠了他的資助。沃森周圍的人都感到非常失望,因為他們看到這位對自己要求相當嚴格、一直都只對單純的水手感興趣的朋友竟然對臭名昭著的鄧尼·福茨——一個「風頭主義的花花公子」,一個癮君子,一個說話嘴裡似乎老是包著一磅阿拉巴馬玉米糊的美國人——如此的迷戀。
不過,要能欣賞鄧尼的誘惑力,你必須是體會過他那讓人透不過氣來的牢牢掌控力,體會過那種使得受害者在撩撥難抑之同時,幾近陷入永久沉睡的壓力。鄧尼只適合一種角色——愛人,因為這是他一直以來唯一的身份。而這沃森,除了間或與海上水手們的交易行為,也一直是一位「愛人」,不斷遭受著追求者們的圍攻,而他對待仰慕者的作法更甚於薩德侯爵筆下的性虐描寫(一次,沃森故意帶著一個為戀愛燒昏頭腦的貴族少年航海旅行半個地球,並施之以不讓他有任何親吻和愛撫行為的懲罰,儘管夜復一夜他們都睡在同一張狹窄的床上——也即是說,一邊是沃森先生酣然入睡,一邊是他那信守規矩卻精神崩潰的朋友夜夜失眠,睪丸生痛)。
當然,一如大多數有虐待狂傾向的人,沃森也有一種並行的受虐狂衝動;不過對於一個羞於開口的客人這無言的需求,鄧尼只須憑藉他狗娘養的直覺就能揣摩出來,並投其所好。一旦角色轉換,只有侮辱的施行者才能領受變本加厲的侮辱之快感:沃森喜歡鄧尼的殘忍手法,因為沃森是一個藝術家,懂得欣賞更優秀藝術家的傑作。鄧尼的手段每每讓優雅講究的沃森先生匍匐在意識絕對清醒的昏迷之中,心中交織著嫉妒與甜蜜的絕望。這愛人甚至將自己對麻醉品的依賴展現至淋漓盡致,更勝似茶道式的浪漫;而沃森,一方面不得不拿錢供養這自己所痛恨的習慣,一方面又確信只有自己的愛與關心,才能救贖愛人于海洛因之墳墓。而當愛人真心渴望把棺材蓋上的螺絲擰緊一圈時,他只需打開藥櫃。
據說是為鄧尼考慮,沃森堅持在1940年,德國轟炸之初,要鄧尼離開倫敦,回美國去——鄧尼此行由西里爾·康諾利的妻子、美國人吉蒽監護陪伴。而這對夫婦自此再不曾相見——吉蒽·康諾利,一個出手大方、生物性很強的女人,在經歷了一段充斥著士兵-水手-陸戰隊-大麻的鄧尼-吉蒽橫跨美國狂歡大冒險後,興奮得死去活來。
戰爭的年代,鄧尼是在加利福尼亞度過的,其中有幾年,因為拒絕服兵役蹲過監獄;不過在加利福尼亞的早些時候,他就認識了當時在好萊塢做電影編劇的克里斯多福·伊舍伍德。這裡,且引用先前提到過的伊舍伍德的小說——我上午在公共圖書館查來的——看看他對鄧尼(或者他所稱的保羅)的描述:「當我第一眼看見保羅時,當時他正走進飯店,我記得自己注意到他走路的身姿出奇的挺直;他似乎緊張得幾乎要癱瘓了。他身材從來都很修長,而那時看上去更像是一個瘦削的小男生。他穿得像一個十幾歲的孩子,一臉誇張的天真無邪的神情,似乎在向我們挑戰,諒我們也不敢對此表示質疑。他一身乏味的黑色套裝,腰身收緊,沒有墊肩,純淨的白色襯衣,平素的黑色領帶,給人的印象是他剛從一所管理嚴格的宗教寄宿學校進城來。他的著裝,儘管如此幼稚,卻並不讓我覺得古怪,因為這跟他的神情很相稱。不過,因為我知道他已年近三十,這種嫩氣本身便有些兒邪惡效果,好似一樣用某種詭異的方法保存下來的東西。」
幾年後,我搬到了巴克大街33號——彼得·沃森在巴黎左岸寓所的地址——在那地方我所見著的鄧納姆·福茨雖然比他最心儀的象牙鴉片煙槍還蒼白,卻與伊舍伍德先生的那位加利福尼亞朋友沒多大變化:他模樣仍是那麼脆弱年輕,似乎青春就像一種化學溶液,將福茨永遠浸泡在了裡面。
可是,P·B·瓊斯又是如何在巴黎的黃昏里,跨進那些高屋闊頂、迴轉曲折、百葉窗緊閉的房間,成為裡面的坐客的呢?
請稍等片刻:我去樓下沖個涼。已是第七天了,曼哈頓的氣溫高達九十華氏度,甚至超過了九十度。
我們這地方的一些基督教色情狂沖澡十分頻繁,而且每次磨蹭好長時間,結果個個都像浸透了水的丘比特娃娃;但他們年紀輕,總的來說,身材還算不錯。不過,所有愛清潔講衛生的色友中,最沉迷於此的,卻是一個綽號叫牙肉的老傢伙,他有事沒事地在宿舍走廊里拖著腳步,陰魂不散似的到處瞅。他是個瘸子,左眼瞎,嘴角上一個流膿的潰瘍從來沒好過,臉上坑坑窪窪的麻子鬼似的,像瘟疫留下的文身。剛才,他摸了一把我大腿,我假裝沒注意到;但這一把卻激起了一陣疼痛,似乎他的手指是燃燒的蕁麻枝條。
《應許的祈禱》面世好幾個月後,我收到從巴黎寄來的一封短箋:「親愛的瓊斯先生,你的故事非常精彩。塞西爾·比頓拍的那張肖像亦是如此。請來我這裡做客。隨信附上4月24日紐約至勒阿弗爾的伊麗莎白女王號頭等艙船票一張。如果你需要引薦人,請問問比頓:他是一位老相識。誠摯的,鄧納姆·福茨。」
我說過,我之前聽聞過福茨先生的許多事情——因此足以明白激發他冒失地寫下這信函的並非我的文筆,而是比頓替博帝的雜誌拍的那張我的照片,我把它用在了我那本書的護封上。後來,認識鄧尼後,我才明白那張臉上究竟有什麼令他如此意亂神迷,以至於他要貿然寫那封邀請函,並開出他無力承受的饋禮——無力承受,是因為他已被徹底厭倦他的彼得·沃森所拋棄,如今寄居在沃森在巴黎的寓所,隨時都有被掃地出門之憂,並靠忠誠的朋友和舊日慕求者半受脅迫的東一點西一點的施捨度日。那張照片所傳遞的訊息,與我本人完全兩樣——水晶般剔透的少年,單純無邪,純潔無瑕,青翠欲滴,晶瑩如四月的一滴雨珠兒。呵呵呵。
我從未想過說不去;也從沒想過要告訴愛麗絲·李·朗曼我就要離去——她看完牙醫回來,發現我已打包離去。我沒跟任何人道別,就這樣走了;我就是這樣的一個人,而這樣的人也絕不罕見,可能就是你最要好的朋友,你每天通話的夥伴,然而如果某一天你忘了聯繫,如果你忘記給我打電話,其結果便會如此,我們將再不會說話,因為我絕不會給你電話。我見過這樣蜥蜴般冷血的人,怎麼也無法明白他們,儘管我自己也是其中之一。就此離去,是的:夜半起航,我的心跳鬧哄哄如哐哐的鑼鳴,粗啞如煙囪的嗚咽。我還記得望著曼哈頓那午夜搖曳的亮光,在顫抖搖落的五彩紙屑中漸漸暗去——那亮光,十二年之後我才又看到。我也記得,當我搖搖晃晃向經濟艙走去時(我換掉了頭等艙船票,將差價揣進了口袋),我踩著一大攤香檳嘔穢,摔了一跤,脖子給扭了。真可惜我沒把脖子給摔斷。
每當想起巴黎,我感覺它就像泛濫的小便池那般充滿浪漫情懷,跟漂浮在塞納河上被扼死的裸屍那般充滿誘惑。對它的記憶明澈而蔚藍,就如透過擋風玻璃雨水刷無精打采的擦痕看到的一幕幕場景;我看到自己經常在水坑上跳躍,因為那裡總是冬天,也總是下雨,或者是坐在雙叟咖啡館無人的露台上翻看《時報》,因為那總是八月的一個周日下午。醒來時,佩諾茴香酒的宿醉未消,我發現自己睡在沒有暖氣的賓館房間裡,房間的四壁在醉眼中扭曲起伏。踏遍整座城市,跨過一道道橋樑,走過連接麗思酒店兩個入口、兩側全是玻璃櫥窗的走廊,在麗思酒店的酒吧等候某張有錢的美國人的面孔,在那地方討要酒喝,然後晚些時候去屋頂公牛飯店和利普酒吧,再然後去某個妓女妓男雲集、藍盒高盧牌紙菸的藍色煙霧繚繞、性遊戲與大麻樂翻天之地,揮汗通宵達旦,將它蒸發掉;然後又從某個傾斜的房間中醒來,步履蹣跚,目光呆滯如死屍,生命力又變得勃勃起來。無可否認,我的生活跟枯燥乏味的當地人並不一樣;但即使是法國人也受不了法國。或更準確地說,他們崇拜自己的國家,卻瞧不起自己的國人——他們無法寬恕相互間共有的罪惡:多疑,小氣,妒忌,普遍的卑劣。如果一個人憎恨某個地方,他的回憶里往往很難再有其他的東西。不過有那麼一小會兒,我曾有過不同的觀感。我眼中的巴黎,是鄧尼希望我看到的模樣,而且正如他所願的那樣,他本人眼中的巴黎依然是那樣的。
(愛麗絲·李·朗曼有幾個侄女,其中年齡最長的名叫黛西,一個很有禮貌的鄉下姑娘,自小從沒出過田納西州。一次,她來紐約玩。她的出現讓我唉聲又嘆氣;這意味著我得暫時搬離朗曼小姐的寓所;更糟糕的是,我得開車載著她滿城跑,帶她去看火箭女郎舞蹈團表演,登上帝國大廈樓頂,乘坐斯泰滕島輪渡,餵她吃內森牌科尼島熱狗,去自助快餐店吃烤豆,如此等等亂七八糟的事情。此時回想起來,卻真有種說不出的懷念;她玩得非常開心,黛西非常開心,而我則更開心,因為我似乎攀爬進她腦子裡,從那個天真無邪的瞭望台里觀看和品味這一切。「哇,」在朗佩邁爾連鎖店,黛西舀起一匙淡黃綠色冰激凌,叫道,「好棒耶」;「哇,」當我們加入百老匯擁擠的人群,聽見人們在催促一個自尋死路的傢伙快從老羅克西的一個窗台上跳下來時,黛西說,「哇,真的好棒耶。」)
而我,我是巴黎的黛西。我不會說法語,而且要不是鄧尼,一輩子也不會講。他除了法語,拒絕講任何語言,迫使我不得不學習法語。除非是我們在床上;不過,聽我解釋,雖然他想和我同床共枕,但他對我的興趣只在於一種浪漫情懷,而不是性愛;對於別的人他也同樣沒興趣;他說自己兩年都沒幹過那事兒了,鴉片和古柯鹼已經將他閹割了。我們下午經常去香榭麗舍的電影院,到了某個時刻,當他開始微微出汗時,他總是急匆匆地去洗手間嗑藥;晚上,他吸食鴉片或飲鴉片茶——那是用積聚在煙槍里的鴉片屑加水熬製成的調製物。但他不會因吸食鴉片而昏沉;我從沒見過他用藥後發獃或虛脫。
也許,在夜之將盡,晨曦開始從緊閉的窗簾邊角擠入臥室時,鄧尼可能會稍失把持,一不留神爆發出一陣隱晦肉感的表達。「告訴我,夥計,聽說過神父弗拉納根之黑鬼娘娘潔食咖啡館嗎?聽著有點耳熟吧?那還雞巴用說。就算是你從沒聽說過,以為那是黑鬼區某個下班之後的好去處,即便如此,從它的名字你也聽得出來——不過當然你知道那是啥地方,在什麼位置。有一次,我在加利福尼亞一個修道院冥想靜修了一年時間。在傑拉爾德·赫德主教聖座的超級指導下。尋找這……叫意義的東西。這……叫上帝的東西。我真的盡力了。從沒人這樣坦率過。早睡早起,除了禱告,還是禱告,不喝酒,不抽菸,甚至一次手淫都沒有過。這樣極盡的折磨唯一換來的是……神父弗拉納根之黑鬼娘娘潔食咖啡館。就這地方:到頭來他們把你就扔這裡。就在垃圾堆不遠的地方。小心腳下:別踩著切下來的頭。接著敲門,篤。篤篤。神父弗拉納根的聲音:『誰叫你來的?』上帝,看在上帝的分上,你這蠢蛋。進來……裡面……非常……放鬆。因為人群里沒有成功者。都是無家可歸的人,尤其是那些瑞士銀行信用卡上賬戶金額龐大的大腹便便的夥計。因此,你可以完全把頭髮放下來,灰姑娘。老實說,我們這裡所能有的就是放下。何等的放鬆啊!只需投身其中,要一份古柯鹼,跟某位老朋友舞一圈,就像那位粉臉的十二歲好萊塢小子,抽出來一把童子軍軍刀,搶去了我非常漂亮的橢圓形卡地亞手錶。黑鬼娘娘潔食咖啡館!清涼的綠色,安詳如墳墓,最低點!這就是為什麼我要用藥:只憑枯想,並不能帶我抵達那境界,保持那境界,保持那境界,躲藏起來,跟隨神父弗拉納根和他成千上萬的被拋棄者,他以及其他所有那些猶太佬、黑鬼、美籍西班牙佬、男同志、女同志、癮君子、共產分子,一起玩樂吧。為下到你所屬於的地方而高興吧:舞起來吧,跳起來吧!除了是——代價太高,我這是在自殺。」接著,一改散發著腐臭的單口相聲似的語氣:「我的確是,你知道的。但遇見你讓我改變了看法。我不會反對生活。只要你跟我生活在一起,瓊斯。這意味著冒險嘗試一種治療法;這本身就是一種冒險。過去我也曾試過一次。在沃韋的一家診所;每天夜裡群山都坍塌下來壓在我身上,每天早上我都想跳進日內瓦湖把自己淹死。不過如果我這樣做,你會這樣嗎?我們可以回美國去,買一個加油站。不,不是騙你。我一直都想開一家加油站。在亞利桑那州什麼地方。或者內華達州。『加油的最後一次機會』。會非常的寧靜,你可以寫你的小說。大體來講,我相當健康。我做飯也蠻不錯的。」
鄧尼給我毒品,但我拒絕了,他也從不強求,雖然有一次他說:「害怕嗎?」是害怕,但不是怕毒品;是鄧尼無家可歸的生活讓我害怕,我可絕不想仿效他。想起來也奇怪,但我就保持著這樣的信念:我認為自己是一個嚴肅的年輕人,有著相當嚴肅的天賦,而非一個機會主義的遊手好閒之徒,一個情感騙子,一個曾鑽得朗曼小姐古根海姆獎金噴涌的混蛋。我清楚自己是個混蛋,卻又寬恕我自己,因為,說到底,我天生就是個混蛋——一個天才的混蛋,唯一的義務就是施展自己的才華。儘管夜夜翻騰,白蘭地燒心,葡萄酒酸胃,我仍堅持每天寫五六頁小說;沒有什麼可以阻撓這件事。從這個意義上講,鄧尼則是一種不祥的存在,一個沉重的負擔了——我感覺如果自己不擺脫出來,恰如試圖遠航冒險的辛巴達與那拖累他的老人,我將不得不把他的餘生扛在自己背上。但我喜歡他,至少在他仍沉溺於麻醉之中無法自拔之際,不想離他而去。
因此,我讓他去接受治療。不過我又補充道:「我們都不要許諾。以後,你可能想匍匐在十字架的腳下,或者是最後跑去替施韋策醫生擦便盆。也或許那會是我自己的命運。」在那些受庇護的日子裡,我是何其的樂觀——與非洲采采蠅戰鬥,用舌頭擦便盆於我而言都將是蜜一樣的極樂天堂,如果較之以此後我所遭受的困厄的話。
最後的決定是,鄧尼獨自前往沃韋的診所。我們在里昂火車站告別;他不知因為什麼而顯得有些亢奮,他生氣勃勃的面色——如神情峻嚴的復仇天使——看上去似乎老了二十歲。他一路喋喋不休,從加油站一直說到他曾去過西藏。末了,鄧尼說:「如果有什麼意外,請幫個忙:把我一切的東西都毀掉。燒掉我所有的衣服。我的信件。我不會便宜了彼得的。」
我們說好直到鄧尼出院,我們都不要聯繫;然後,或許,我們可以一起去那不勒斯附近的某個濱海村莊度假——波西塔諾,或者拉韋洛。
因為我並沒打算要這樣做,而且如果可能,也不想再見到鄧尼,於是我搬出了巴克大街寓所,住進皇家龐特酒店屋檐下的一個小房間。那時,皇家龐特地下層有一個皮革小酒吧,是上流肥佬藝術家豪飲的最愛去處。外斜眼、面容白如餡餅,嘴裡常叼著個菸斗的薩特跟他老處女似的姘婦波伏娃常常靠在一個角落裡,像一對口技藝人扔棄的玩偶。我經常在那裡看見阿瑟·庫斯勒,從來沒有清醒過——一個氣勢洶洶的矮子,非常喜歡放任自己的拳頭。還有加繆——身形瘦長,一頭捲曲的棕發,眼睛溢彩流光,充滿生氣,永遠一副正在聆聽的焦慮神情:他是個易於接近的人。我知道他是伽利瑪出版社的一位編輯,於是一天下午,我自報家門說是一位美國作者,曾出版一部短篇小說集——問他是否願意看看這本書,並考慮一下是否能通過伽利瑪出翻譯本?後來,加繆將我寄給他的書退還回來,隨附的一張便條上說他英語不夠好,不便予以評判,不過他覺得我很擅長人物刻畫和情節安排。「可是,我覺得這些故事太過倉促,沒能展現出來。不過如果你有其他文稿,請給我看看。」之後,每次我在皇家龐特,還有一次在伽利瑪出版社花園遇見加繆,他都會鼓勵地對我點頭微笑。
在這酒吧我遇著的另一位甚為友善的客人是瑪麗·洛爾·德·諾阿依斯子爵夫人,一位受人敬重的詩人,一個沙龍客,主持一個社交聚會廳——在這裡,普魯斯特與雷納爾多·哈恩的幽靈隨時都可能突然現身——她還是一位熱衷體育運動的富有馬賽貴族的怪異配偶,是當代於連·索黑爾們的一位深情款款、來者不拒的同志:這完全就是和我對口的角子機。可最後——另一位年輕的美國冒險家,內德·羅勒姆,卻中了角子機的頭獎。儘管她有種種的缺陷——波紋起伏的面頰,給蜜蜂叮了似的雙唇,中分的髮型好似是對羅特列克的奧斯卡·王爾德肖像畫的詭譎複製——旁人還是能明白羅勒姆從瑪麗·洛爾身上所看到的東西(罩在他頭上的一層優雅的屋頂,將他的歌曲一舉推入法國音樂界兩萬米高空的貴人),但這話反過來說就不成立了。羅勒姆來自美國中西部地區,是一個貴格會的怪胎——或者說,怪胎的貴格會教徒——火爆的舉止與自以為是的虔誠,讓人難以忍受的二者結合體。他以為自己是亞西比德再世,古銅的太陽色,金光燦燦,而且好多人還附和他的意見,儘管我不屬這些人中的一員。首先,他的頭顱形狀就像個罪犯:方棱頂,像約翰·狄林傑[3];其次,他的臉,光滑,甜美如蛋糕麵糊,是脆弱與任性的糟糕混合。但我很可能說話有失公允,因為我嫉妒羅勒姆,嫉妒他的教育,嫉妒他作為一個年輕的新人,聲望卻遠比我的有保障,而且他跟老樹皮——我們這些小白臉對我們的女支票簿的稱呼——玩活體性玩具遠比我在行。如果這話題你感興趣,你不妨去讀內德自己的自白《巴黎日記》:寫得相當不錯,毫不留情,只有一個下定決心坦誠的亡命貴格會教徒才寫得出來。我在想要是瑪麗·洛爾讀到該書,該會怎麼想。當然,她曾經受過的風雨痛楚不是內德那些哭哭啼啼的披露文字所能相提並論的。她的上一位朋友,或者說我所知道的上一位,是一個毛髮茂盛的保加利亞畫家。他割腕自殺,然後手持畫筆,以自己割斷的動脈為調色板,大手筆地畫滿整整兩面牆純殷紅色的抽象壁畫。
事實上,我結交的許多相識,都應歸功於皇家龐特酒吧,包括為首的美國僑民娜塔莉·巴尼小姐,她定居巴黎已超過六十年,是獨立思想與道德原則的女繼承人。
幾十年來,巴尼小姐一直都住在那同一套寓所里。寓所位於學院路上一座庭院建築的不遠處,裡面房間多得驚人。彩繪玻璃的窗戶,彩繪玻璃的天窗——新藝術運動的一份賀禮,足以讓老好人博帝興奮得跟瘋狗似的:雕刻成乳白色玫瑰花束的萊儷水晶燈,中世紀樣式的桌子上擺滿用黃金和玳瑁殼鑲框的朋友照片:阿波里耐、普魯斯特、紀德、畢加索、科克托、拉迪蓋、科萊特、莎拉·伯恩哈特、斯泰因與托克拉斯、斯特拉文斯基、西班牙和比利時皇后、娜迪亞·布朗熱、輕鬆自然的嘉寶與老友梅塞德斯·德·阿考斯塔,以及朱娜·巴恩斯——最後一位烈焰紅唇,一頭紅髮,非常性感,很難想像得出來卻是《夜林》怒氣沖沖的作者(晚年成為帕特辛街的一位英豪女隱士)。無論她實際年齡是多少——肯定八十有餘——巴尼小姐總是一身充滿活力的灰色法蘭絨裝,看上去永遠都是五十歲的珍珠色。她喜歡駕駛,親自開一輛帆布頂的翡翠綠布加迪到處逛——天氣好的下午,開車到布洛涅森林公園附近或更遠的凡爾賽宮去玩。偶爾,我會被一起叫上,因為巴尼小姐好為人師,並且覺得我有很多東西要學習。
曾經那地方還有另一位客人——格特魯德·斯泰因小姐的遺孀。這位遺孀想去一家義大利雜貨店,說那裡可能買到采自都靈附近山上的一種罕見白色松露。這家店在比較遠的一個區。當我們駕車穿過該區時,遺孀突然說:「我們離羅曼的畫室不是很近嗎?」巴尼小姐令人心煩地向我投來詢問的一瞥,一面答道:「我們停那裡好嗎?我有鑰匙。」
遺孀揉搓著戴了黑手套的雙手,就像一隻長滿髭鬚的蜘蛛摩挲自己的觸鬚:「哇,該是有三十年啦!」
爬上六段石梯,走進一棟瀰漫著貓尿、波斯古龍水(同時還有羅馬香水)味道的陰鬱建築,我們來到羅曼的畫室——管這羅曼到底是何許人;我的同伴也沒向我解釋她們的這位朋友,不過我感覺得出她已經加入了這裡的多數派,而這畫室則類似一座雜亂的神殿兼博物館,由巴尼小姐保存了下來。一縷潮濕的午後陽光,從積滿灰色污垢的天窗緩緩滲透下來,與偌大一間屋子裡的物件混為一體:套著罩子的椅子,一架蓋著西班牙披巾的鋼琴,西班牙枝狀大燭台上未燃盡的蠟燭。巴尼小姐輕輕按了一下一個電燈開關,但一切依然如故。
「狗日的,」她突然一口十足的北美大草原風格,然後點亮一支蠟燭,舉著燭台領我們環屋參觀羅曼·布魯克斯的繪畫。這裡總共大約有七十張畫作,全是徹頭徹尾的現實主義肖像畫;畫中人物為女性,全部穿著得一模一樣,每個人都穿戴整齊,燕尾服,配以白色的領結。你可明白你是如何知道自己不會忘記某樣東西的?我不會忘記這一刻,這間屋子,這一整列的女同男角兒。所有這些人,從她們精緻的髮型和化妝品判斷,都創作於1917年至1930年間。
「瓦奧萊特,」遺孀拿一個單片眼鏡放大一隻破冰錐一樣的眼睛,仔細打量一個波波頭金髮女郎,一面說道。「格特魯德很喜歡她。但我覺得她是個非常殘忍的女孩子。我記得她有一隻貓頭鷹。她把貓頭鷹關在一個很小的籠子裡面,動都沒法動。就只能是坐在裡面。羽毛都爆到籠網外面來了。瓦奧萊特還在世嗎?」
巴尼小姐點了點頭。「她在菲耶索萊有一棟房屋。保存非常完好。我聽說她一直在做妮安詩抗衰老治療。」
最後,我們來到一張畫像跟前。我認出這是遺孀已故的伴侶——畫中的她,左手端一隻白蘭地窄口酒杯,右手一支方頭雪茄,全然不是畢加索糊弄人的那種大地母親式的褐色巨石柱模樣,而更像是鑽石吉姆·布雷迪[4]似的人物,大腹便便——不過,你會覺得這張畫可能更接近於實際。「羅曼,」遺孀撫了一下她脆弱的髭鬚說,「羅曼懂一些技巧。但她不算藝術家。」
巴尼小姐表示恕不苟同。「羅曼,」她以寒徹如阿爾卑斯山坡的語調宣稱,「是稍有局限的地方。但是。羅曼是一位非常偉大的藝術家!」
安排我去拜見柯萊特的是巴尼小姐。我想見她,不是出於我通常的機會主義的緣由,而是因為博帝曾經給我介紹過她的作品(敬請記住,智力發展方面,我是一個搭順路車的人,是在公路沿途和橋洞下獲取教育的),我尊重她:《母親的房子》是一件大師之作,在感官描寫——味覺,嗅覺,觸覺,視覺——方面,其藝術性無與倫比。
同時,我也對這個女人很好奇;我感覺如她這樣閱歷之廣泛,如她這樣睿智,肯定會給我幾個答案吧。因此,經巴尼小姐安排,我得以有機緣與柯萊特在她位於皇家花園的寓所與她品茶,我對此非常感激。「不過,」巴尼小姐在電話中警告說,「別待太久,免得她疲倦;她整個冬天都在生病。」
果然,柯萊特是在她臥室接待的我——她端坐在一張金色的床上,有如路易十四早朝;但除此以外,她的精神似乎並不比一位臉上濃墨重彩引領部落舞蹈的瓦圖西人要差。她的妝容也與這項任務相吻合:斜眼睛,透明似魏瑪獵犬,周圍一圈眼影;一張瘦削聰穎的臉上,白粉抹得如同小丑;她的雙唇,儘管早已不再年輕,卻紅得光滑,亮澤,令人激動如歌舞女郎;她一頭紅髮,或者說是淡紅,玫紅,捲曲如波浪。房間裡瀰漫著她香水的味道(談話過程中,我曾問是什麼香水,柯萊特說:「嬌蘭掌上明珠。過去優金妮皇后常用這種香水。我喜歡這種香水,是因為它香味古典,有著一段優雅的歷史,還因為它俏皮而不低俗——就像擅長言談的人。普魯斯特也用這種香水。或者說科克托這樣告訴我的。不過他並不是太可信。」),瀰漫著香水與果盤還有六月里微風輕拂紗簾的味道。
一女僕送上茶來,將托盤放在一張床上,上面擠滿了幾隻打瞌睡的貓和信函、書籍與雜誌,以及各式各樣的小擺設,尤其是許多的法國古董水晶鎮紙——實際上,還有很多這樣的珍貴物件,都擺放在幾張桌子和一個壁爐台上。我從沒見一件這樣的東西;見我感興趣,柯萊特挑出其中一件,捧著它,讓它在一盞黃色的燈光下閃爍:「這個名叫白玫瑰。你瞧,一單枝白玫瑰嵌在最純潔的水晶中央。這是1850年克利希工廠製造的。所有上等的鎮紙都是在1840年至1900年間由三家工廠生產的——克利希,巴卡拉,聖路易斯。我最初開始買這些東西是在跳蚤市場和其他類似的非專業場所,價格也不過於貴,但最近幾十年,收藏這些東西成了時尚,甚至是迷狂,價格也就非同一般啦。對於我」——她晃了一下一個裡面裝著一隻綠色蜥蜴的水晶球,和另一個裡面有一籃櫻桃的水晶球——「它們比珠寶還賞心悅目。也勝過雕刻品。一首無聲的樂曲,這些水晶世界。好啦,」她突然轉入正題,讓我吃了一驚,「告訴我你希望從生活中得到什麼。名望和財富不說——那些東西我們都認為是理所當然。」我說:「我不清楚自己想要什麼。我知道自己喜歡什麼。那就是變成一個成熟的人。」
柯萊特描過眼影的眼皮抬起,又落下,如一隻巨大的藍鷹那緩慢振動的羽翼。「可是,」她說,「那東西我們誰也無法達到:成為一個成熟的人。你指的是徹底悔卻罪孽,全身心地沐浴在智慧之中?遠離一切的惡念——嫉妒、怨恨、貪婪與惡行?那不可能。伏爾泰,甚至伏爾泰,內心裡也生活著一個孩子,他嫉妒又憤怒,是一個猥褻的小男孩,時常聞自己的手指頭。伏爾泰帶著那個小孩,直到走進了墳墓,我們也將如此走進我們的墳墓。教皇在他的陽台上……夢見瑞士衛隊中一張俊俏的臉蛋。還有那戴著精緻假髮的英國法官,在將一個人送上絞刑架時,在想著什麼呢?在想正義、永恆、成熟的事情麼?或是在尋思如何能當選進入賽馬俱樂部?當然,人也有成熟的時刻,極其稀少地散現於各個階段,在這些時刻當中,死亡顯然是最重要的。死亡當然會打發那個猥褻的小男孩匆匆離去,餘留下的我們僅僅是一件物體,沒有生命,卻很純淨,如這白玫瑰。這」——她輕輕朝我推了一下那隻嵌有玫瑰花的水晶——「放進你口袋裡。留著它提醒自己:持久與完美,真正的成熟,就是變成一個物體,一個祭壇,一幅彩繪窗玻璃上的畫像:成為值得珍惜的東西。可是說真的,打打噴嚏,感覺自己是個人,這感覺要美好得多。」
一次,我把這件禮物給凱特·麥克勞德看。這凱特可能曾在蘇富比拍賣行做過鑑定師,她說:「她肯定當時在狂吠吧。我意思是說,到底為何她要把這送給你呢?如此質量和重量的一件克利希,要值……噢,隨便都是五千美金。」
我寧願不曾知曉這東西的價值,也不想把它當成是為將來救急的金條。雖然我永遠不會賣它,尤其是現在,在我生活一團糟,窮愁潦倒之際——因為,噢,我珍視它,把它視作一個得到類似聖人加持的護身符,而一個人不會捨棄護身符的情況至少有二:當你一無所有和當你擁有一切時——任何一種情況都是一道深淵。歷經千山萬水,經歷了多少次的飢餓與自殺的絕望,甚至在加爾各答一家熱浪炙烤、蒼蠅成群的醫院裡因患肝炎住院一年時,我都緊守著白玫瑰。此刻置身基督教青年會,我將它藏在我床下;它被塞在凱特·麥克勞德的一隻黃色的舊羊毛滑雪襪里,然後再藏匿在我唯一的行李——一個法國航空旅行包里(逃離南安普敦時,我動作非常快,我懷疑再也見不著那些LV箱包、芭迪斯頓尼襯衫、朗萬外套、皮爾鞋了;不是說我想看,是因為看到這些東西我就要嘔吐至死)。
剛才,我把它取了出來,這白玫瑰。在它閃爍的多棱面里,我看見聖莫里茨鎮上方那藍天籠罩的滑雪場,看見凱特·麥克勞德,像一個赤褐色的幽靈,分開兩腳跨在她淡黃色的克耐思滑雪板上,側身飛快滑過,她后座的角度構成的姿勢,恰似這清涼的克利希水晶那般優雅而精確。
前天夜裡下過雨;到早晨,一股從加拿大過來的乾爽秋風阻遏了又一波的熱浪,於是我出去散散步,卻不料遇到了伍德羅·漢密爾頓!——那個至少應間接為我最近的一次災難性經歷負責的人。當時我在中央公園動物園,正專心觀看一匹斑馬,突然聽見一個聲音用難以置信的語氣說:「P·B?」正是他,我們第二十八任總統的後嗣。「我的上帝,P·B你看上去……」
我清楚自己看上去什麼樣子,灰頭土臉,一套油膩的泡泡紗外套。「我還能怎麼樣?」
「哦,我明白。我曾想你是否捲入了那件事。我唯一知道的就是在報紙上看來的東西。事情肯定鬧得不小。瞧,」他見我沒應聲,說道,「我們去那邊皮埃爾酒店喝一杯。」
到了皮埃爾,他們不願招待我,因為我沒打領帶;我們又溜達到第三大道上的一家酒吧。路上,我決心不談論凱特·麥克勞德或者任何相關的事情,不是出於謹言慎行,而是因為傷口依然生疼:我散落出來的心肝肚腸還拖在地上。
伍德羅並不追問;外表看他可能像一把規則漂亮的賽璐珞直角尺,但實際上,那只是一種偽裝,以保護他性格里更起伏曲折的那些側面。最近一次我見到他,是在戛納的三隻鈴鐺酒吧,那是一年前的事了。他說他在布魯克林高地有一套寓所,並在曼哈頓一家男生預科學校教希臘語和拉丁語。「不過,」他詭譎地悄聲說,「我還有一份兼職。可能你會有興趣:如果外貌會說話,我想你倒是可以掙點外快錢。」
他跟自己的錢夾一番商量後,先遞給我一張百元美鈔:「今天下午才掙的,跟瓦薩爾學院09班一個畢業生玩活塞運動。」然後是一張卡片:「這就是我找到那女子的方式。找到他們所有人的方式。男人。女人。鱷魚。上床好玩又有錢掙。至少說,有錢掙。」
卡片上寫道:塞爾夫服務中心。開辦人:維多利亞·塞爾夫小姐。還有一排位於西四十二大街的地址和一個電話號碼,括號里有一個交換台區號。
「所以,」伍德羅說,「打理一下,去見塞爾夫小姐。她會給你一份工作的。」
「我想自己承接不了工作。我太忙了。我正嘗試重新開始寫作。」
伍德羅咬了一下他吉布森雞尾酒里的洋蔥。「我不會覺得那是一份工作。一周就幾個小時。實際上,你以為塞爾夫服務中心都提供什麼樣的服務啊?」
「種馬任務,顯然。應招郎。」
「哈,你算是聽進去了——你表面上雲山霧海啥都不知道似的。種馬任務,的確沒錯。但不是全部。是男女通吃。塞爾夫隨時恭候,任何人任何地點任何方式任何時間。」
「奇怪。我從來想像不出你是個出租種馬。」
「我也想像不出。但我是其中一種類型:彬彬有禮,灰色套裝,角質鏡框。相信我,需求量很大。塞爾夫精於各種各樣的服務。她花名冊上什麼都有,從波多黎各惡棍到初出道的警察到股票經紀人。」
「她什麼地方找到你的?」
「那,」伍德羅說,「說來可就話長啦。」他又叫了一杯酒;我謝絕了,因為自從我和凱特·麥克勞德經歷了上一輪難以置信的杜松子酒狂歡之後,我再沒沾過烈性酒,現在喝一杯就已經讓我輕微有些耳聾了(酒精首先影響的是我的聽覺)。「我只能說是通過我在耶魯認識的一個夥計。迪克·安德森。他在華爾街上班。一個真夠奇怪的夥計,但他幹得並不太出色,或者說不足以居住在格林威治鎮,養三個孩子,其中兩個就讀於埃克塞特大學。去年夏天,一次我跟安德森全家人共度周末——太太真是個不錯的女孩;迪克和我很晚還在喝冷鴨,也就是用香檳和勃艮第泡沫酒調製而成的混合酒;乖乖,想起來都讓我翻騰。迪克說:『大多時候我都覺得噁心。真夠噁心。他媽的,要供兩個孩子上埃克塞特大學,一個人還有什麼不願做的!』」伍德羅咯咯直笑。「太過於約翰·奇弗里什啦,不是麼?體面是體面,卻為繳納鄉村俱樂部會費和供養子女讀一所像樣的預科學校,只好他媽的住遠郊,抽劣質煙。」
「不對。」
「不對什麼?」
「奇弗是個非常精明的作家,他才不會冒險去寫一個叫賣自己雞巴的股票經理人呢。很簡單,因為沒人會相信。他的作品永遠都很現實主義,即便它們有時顯得荒謬——比如《巨型收音機》和《游泳者》。」
伍德羅很不高興,出於謹慎考慮,我把他那張百元美鈔揣進一隻內衣口袋,這樣他要索回去也不會那麼容易。「如果這是真的,而且它的確是真的,為什麼沒人相信呢?」
「因為真的東西未必就有說服力,無論生活或藝術都是如此。相信普魯斯特吧。如果他採用歷史紀實的寫作手法,而不是性別換位、事件變形以及身份更替,他的《追憶》能有現在那樣的特質嗎?如果他絕對實打實地寫,反而會不那麼可信,不過」——我經常都有這樣的想法——「那樣可能會更好。接受性差一些,但更好。」終於,我決定再來杯酒。「那是個問題:真相即是假相,抑或假相即是真相,或者二者本質是一致的東西?我本人,我不會在乎任何人說我什麼,只要說的並非事實。」
「或許你應該放棄那第二杯酒。」
「你認為我醉了?」
「唔,你說話不著邊際了。」
「我放鬆了,僅此而已。」
伍德羅友善地說道:「這麼說你已經開始寫作了。小說嗎?」
「報道。紀實。是的,我會叫它小說。如果最後寫完。當然啦,我從來沒完完整整做完過一件事情。」
「有標題了嗎?」噢,伍德羅的花園聚會式問題可真不少。
「《應許的祈禱》。」
伍德羅皺了皺眉。「這我曾經聽說過。」
「除非你是那三百位買了我第一部,也是唯一一部出版作品的瘋子之一。那本書也叫做《應許的祈禱》。沒什麼特別的理由。這一次我卻有了理由。」
「《應許的祈禱》。引用的吧,我猜。」
「聖特雷莎。我自己從沒查過,因此不知道她具體怎麼說的,但大體是『讓人流淚更多的是得到應許的祈禱,而非未應許的祈禱』。」
伍德羅說:「我看見忽明忽暗一絲光影。這書——這書是寫凱特·麥克勞德,還有那幫人的。」
「我不會說是寫他們的——儘管裡面有他們。」
「那是寫什麼的呢?」
「作為幻相的真相。」
「以及作為真相的幻相?」
「第一種。第二種是另一個命題。」
伍德羅問我作何解,但威士忌開始起作用,我感覺耳朵太背,沒法再給他講;不過如果說的話,那就是:因為真相根本不存在,它永遠都只可能是幻相——但幻相,作為一種無意間透露實情的騙術之副產品,卻能攀上那些距離不可企及的絕對真理之巔更近的山峰。比如,男扮女裝的表演者。當表演者通過再創造將自己演繹成一個女人(假相),這反而展現出他是個男人(真相)——這二者,假相更為真實。
那天下午大約五點鐘,辦公室的人都在往外擁,我發現自己不由自主地沿著四十二大街搜索,尋找塞爾夫小姐名片上所寫的地址。那家公司是在樓上,底樓是一家色情書籍商店。這樣的垃圾地方往往都張貼著一層又一層的招貼畫,畫面上的人晃蕩著雞巴,或是陰唇大開。我正走上前,從裡面出來一位顧客,從面相看,是一個頗為體面的小人物,一包東西掉落地上,包裹散開,幾打黑白的高光紙雜誌散落在人行道上——沒什麼特別的,就一般的六十九式技巧之類的,還有一些玩三管齊下的肥姑娘圖片;不過,仍有不少路人停下來駐足觀看物主跪在地上收撿他的財物。色情作品,在我看來,很大程度上是被人誤解了,因為它並不會造就色鬼,使他們在小街窄巷遊蕩——它對於那些性壓抑,欲求得不到滿足的人來說,乃是一種鎮痛劑,因為如果色情作品不能刺激人手淫,它還能有什麼用呢?而且,手淫對於那些「膘肥體壯」——如養馬圈裡的那句話——的男人,無疑是一種更愉快的替代方法。
一個波多黎各皮條客在一旁嘲笑躬身撿東西的男子(「我這裡就有活生生的婊子,你卻弄這玩意兒來幹嗎?」),但我很同情他:在我眼裡,他就像某位年紀尚輕的孤身牧師,盜取了上周日募捐盤裡所有的錢來買了那些手淫圖片;於是我決定幫他撿拾圖片——但我剛要伸手撿,他一掌給我打在臉上:一個空手道劈打動作,感覺一塊顴骨肯定給擊碎了。
「滾開,」他咆哮道。我說:「老天,我只是想幫你。」但他說:「滾開。不然我揍扁你。」他的臉紅得發亮,映紅了我的雙眼,但我接著意識到,那並非全是憤怒之色,同時也有羞赧之色——我想他先是以為我想偷他的圖片,但真正激怒他的,是我試圖提供的幫助里暗含的可憐意味。
雖然塞爾夫小姐是一位相當成功的商人,但她肯定沒將錢花在顯擺上。她的辦公室在四段樓梯之上,大樓沒有電梯。塞爾夫服務中心:一扇霜花玻璃門上面印著這幾個字。但我有些猶豫(真的,我真想做這個嗎?唔,這不是什麼我樂意做的事,但至少可以掙錢)。我梳了一下頭髮,揉了揉剛買的五十元兩條的特價羅伯特·霍爾人字呢褲子,按了門鈴,跨步進去。
外間辦公室沒有裝修,只有一條凳子、一張辦公桌和兩位年輕男士。其中一位是接待秘書,坐在辦公桌後面,另一位是個漂亮的黑白混血兒,穿一套緊跟時代的深藍色絲質西裝;兩人都對我視而不見。
「……所以那之後,」混血兒正在說,「我跟斯賓塞在聖地亞哥待了一個星期。斯賓塞!他可真是枚火箭,哇。一天晚上,我們在聖地亞哥高速公路上奔馳,斯賓塞捎上了這黑鬼水兵,一個真正的鄉下男孩,像一塊亞拉巴馬煙熏牛肉,於是斯賓塞就在後排座幹上了,之後那小子說:『我能明白我自己的感受。感覺很不錯。但我不明白的是你們什麼感覺。』斯賓塞告訴他說:『哈,小子。味道好極了。就像串烤嫩逼。』」
那位秘書懶洋洋轉過頭來看看我,一雙冬青色的眼裡滿是不高興。他是一個金髮碧眼的白人,可是!——他的膚色有人造奶油的金色光澤,應是經常到櫻桃林去度周末的。然而,總的來看,他卻似乎透著一股無法掩飾的霉味——狄更斯筆下的賴亞·赫普式人物,只是被太陽曬成了古銅色。「有事嗎?」他問道,那聲音從空氣中冷冷地爬過來,好似呼出的一口薄荷味煙霧。
我告訴他我想見塞爾夫小姐。他問我的目的,我說我有伍德羅·漢密爾頓的推薦。他說:「你得填一份我們這個表。你是申請做客人?還是打算做員工?」
「員工。」
「嗯……」黑美人自言自語道,「這可太糟了。我原本很樂意炒你的蛋的,老爹。」秘書裝模作樣嗔怒道,「行了,萊斯特。把你的爛屁股從姐姐桌子上滾下去,趕緊滾去美洲賓館。你五點半有個約會。507房間。」
我填完問卷——無非就是通常的年齡?住址?職業?婚姻狀況?——吸血鬼德拉庫拉的女兒拿著它消失在了裡邊一間辦公室。他剛一走,這邊就款步走進來一個姑娘。很胖,但特別吸引人的一位女孩,一個年輕的「羊脂球」,粉嫩光潔的一張圓臉,一對豐乳在夏季粉紅衣裙的胸衣里扭來扭去。
她緊挨我坐下來,唇間叼著一支香菸。「怎麼了?」我解釋說如果她是要火柴,那我幫不上忙,因為我已戒菸了,結果她說:「我也戒菸了。只是個道具。我是想問怎麼回事,布奇去哪了?布奇!」她叫道,一面站起身一個熊抱,將出來的秘書一把抱住。
「麥琪!」
「布奇!」
「麥琪!」突然,他醒悟了過來,「你個婊子。五天了!你去什麼地方啦?」
「你丫想麥琪啦?」
「媽的。我算什麼?但西雅圖來的那個老傢伙。唉,你周四晚上放他鴿子,他差點沒鬧翻天。」
「對不起,布奇。天哪。」
「可你到哪去了,麥琪?我去過你賓館兩次。我打過一百個電話。你應該回過賓館的。」
「我知道。可你瞧……我結婚了。」
「結婚?麥琪!」
「別這樣,布奇。沒什麼大不了的。不會有影響的。」
「我想像不出塞爾夫小姐會怎麼說。」最後,他終於記起我來了。「哦,對了,」這秘書說道,那語氣好似輕輕拂去袖子上的一根棉絨,「塞爾夫小姐這就要見你,瓊斯先生。塞爾夫小姐,」他一面為我打開一扇門,一面朗聲道,「這位是瓊斯先生。」
她模樣像瑪麗安·摩爾;一位更敦實的、條頓化了的摩爾小姐。灰色的家庭主婦式的髮辮捆綁著她窄小的頭顱;她沒有化妝,身上的套裝,或者說是工作服,是像女獄警的那種藍色嗶嘰呢材質——一位不事奢華的女士,恰如其辦公場所。除了……我注意到她手腕上一隻橢圓形狀的有羅馬數字的金表。凱特·麥克勞德也有一塊一模一樣的手錶,是約翰·菲·甘迺迪送給她的,出自倫敦的卡地亞公司,在當地價值一千二百美元。
「請坐。」她的聲音有一種茶杯中的膽怯,但她鈷藍色的雙眼卻是20/20號的冷鋼色,如一位黑社會殺手。她看了一眼與她並不優雅的氣質毫不搭調的手錶。「跟我喝一杯吧?已經五點過好一陣了。」說罷,她從辦公桌下的一個抽屜里取出兩個口杯和一瓶龍舌蘭——我從未嘗過,也不指望會喜歡的東西。「你會喜歡的,」她說。「夠雞巴勁道的。我第三任丈夫是墨西哥人。現在告訴我,」她敲了敲我的求職表,「你以前干過這工作麼?專職的?」
有趣的問題;我尋思了一下。「我不能說是專職的。但我確實曾經為……利益干過這個。」
「那就算專職的了。干!」說罷,她一口將整杯龍舌蘭幹掉。她做了個怪相。打了個顫。「仁慈的上帝,太刺激啦。刺激。來呀,」她說道。「一口乾了它。你會喜歡的。」
我感覺味道就像加香水的輕質汽油。
「好吧,」她說,「我把話都跟你講明了,瓊斯。我們的客人中年男人占百分之九十,我們一半的業務或多或少都是不走尋常路的。因此,如果你在這裡登記後一心一意只想做種馬,那就算了。聽清了嗎?」
「字字清楚。」
她眨了眨眼,給自己又斟了一杯。「告訴我,瓊斯。有什麼你不願做的不?」
「我不受。我攻。但我不受。」
「啊,哦?」她的確是德國人;不過那只是一種如紀念品般的口音,就像一條古董手絹上殘留的古龍香水味道。「是一種道德偏見嗎?」
「確切說不是。痔瘡。」
「性虐如何?拳交?」
「全套?」
「對,親愛的。皮鞭。鐵鏈。香菸。拳交。如此之類。」
「我想不行。」
「啊,哦?這個是道德偏見麼?」
「我不信奉殘忍手段。即使它能給人別樣的快感。」
「那麼說你從沒殘忍過了?」
「我沒這樣說。」
「站起來,」她說。「脫掉上衣。轉過身。再轉。再慢點。太糟糕了,你要是還高一點兒就好了。不過你身材不錯。肚子平坦有型。你那東西怎麼樣?」
「從沒有人跟我抱怨過。」
「也許我們的觀眾要求會更苛刻些。你瞧,他們經常問這問題:他小弟多大?」
「要看看嗎?」我說,一面做出要拉開我超低特價的羅伯特·霍爾褲子襠口的樣子。
「沒必要這樣沒品,瓊斯先生。你會明白,雖然我這個人說話直來直去,卻不是個沒品的人。好吧坐下。」她一面說,一面又將我們的龍舌蘭酒杯斟滿。「剛才一直是我在問。你想要了解些什麼不?」
我想了解的是她的生活經歷;少有讓我如此短時間就感到好奇的人。也許她是希特勒難民,漢堡「墮落大道」——萊泊幫大街上的一位沙場老手,二戰前移民到了墨西哥?我還在想很可能她並不是這家商號的幕後老大,而像大多數美國妓院業主和色情咖啡館老闆那樣,只是黑手黨企業的前台掩護。
「你舌頭被貓吃啦?好吧,我肯定你想知道我們的財務協議。每小時標準收費是五十美元,你我對半分,雖然客人給你任何的小費都歸你。當然,收費也是有差別的;某些情況下你掙得的遠不止這個數。而且,你每介紹一位合格的客人或員工,還會有紅利。怎麼樣?」她說,眼睛像一對槍筒瞄著我,「還有許多規章制度你必須得遵守。不得吸食毒品或過量飲酒。任何情況下都不得與客人直接接洽——所有的業務都必須通過服務中心。任何時候員工都不得與客人有社會交往。任何企圖與客人私下交接的行為都將導致你立即被開除。任何敲詐或以任何其他方式使客人難堪的舉動,都將導致極其嚴厲的懲罰——關於這一點,我說的就不僅僅是開除了。」
這樣說:那些西西里島黑蜘蛛真是這張網的編織者了。
「我說清楚了嗎?」
「非常清楚。」
秘書突然插了進來。「華萊士先生電話。非常急。我想他是喝醉了。」
「我們對你的意見不感興趣,布奇。直接把這位先生的電話接進來。」她伸手拿起一個話筒——她桌子上有好幾部電話。「這裡是塞爾夫小姐。你好嗎,先生?我原以為你在羅馬呢。噢,我在《時報》上看到的。說是你在羅馬,去拜會了大主教。哦,你肯定說得對:那個地方!是的,我聽的很清楚。明白。明白。」她在一個便箋簿上快速記錄著。我看得明白,因為倒著念字乃是我的一項天賦:廣場賓館713套間華萊士。「對不起,岡波已不在這兒了。這些黑人小孩,一點不靠譜。不過,我們會馬上派人過來。哪裡哪裡。謝謝您。」
然後,她盯著我看了好一陣子。「華萊士是個極其有價值的客人。」她又盯了我好一會兒。「他名字不叫華萊士。我們叫客人都用化名。員工也是這樣。你名字叫瓊斯。我們會叫你史密斯。」
她撕下那張便箋,捏成一個小球,扔給我。「我想這個你應付得下來。不是真正……真槍實幹。更多是一種……護理問題。」
我用廣場賓館大廳里一台髒兮兮的金色內線話機給華萊士先生打電話。接電話的是一隻狗——話筒咵嚓一聲響,接著傳來汪汪的一陣狂吠。「嗨嗨,只是我的狗,」一個玉米餅聲音解釋道,「每次電話響,他都搶電話。你服務中心來的嗎?好,溜上來吧。」
客人打開門時,他的狗閃電般衝進走廊,朝我撲過來,就像一名紐約巨人隊後衛。那是一隻黑色斑點英國鬥牛犬——兩英尺高,大約有三英尺寬;他應該有一百磅重,朝我撲過來時的力道如颶風般把我刮到了牆根邊。我大聲叫喊;狗主人笑道:「別害怕。比爾老弟,他只是表示親熱。」一點兒沒錯。那慾火中燒的混賬東西像一匹打了針的種馬騎著我的腿。「比爾,別玩了,」比爾的主人命令道,他的聲音因為杜松子酒而有些結巴。「我說認真的。夠啦。」最後,他給這色魔的項圈上繫上鏈子,才把他從我身上拉開,一面說:「可憐的比爾。我一直沒狀態帶他出去溜達。兩天沒出去了。因此我這才叫服務。第一件事我想請你做的,就是帶他去公園遛遛。」
在我們走到公園之前,比爾一直都挺安分。
一路上,我都在尋思華萊士先生這個人:五短三粗一個大肚酒桶,簡明的嘴唇上粘著假鬍子。時間埋葬了他的俊容,因為他過去算是相當上得了台面的一個人;不過,我還是一眼就認出了他,儘管只見過他一次,並且是大約十年前的事了。但我還清晰記得早先對他的那一瞥,因為那時,他是呼聲最高的美國劇作家,而且在我看來,也是最優秀的劇作家;同時,那幕特別的場景也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那是午夜後的巴黎,在屋頂公牛飯店的酒吧里,他和三個人坐在一張粉紅色檯布的桌前,其中兩位身穿英國法蘭絨的是身價不菲的小騷貨、科西嘉島海盜,而第三位不是別人,正是薩姆納·威爾斯——《機密》迷們還會記得美國前副國務卿、臥車列車員兄弟會最偉大的好朋友——威爾斯先生。當威爾斯閣下被白蘭地浸泡得跟泡壇桃子似的時候,他開始咬兩個科西嘉人的耳朵,那活生生的造型才叫有趣,至今還教人記憶猶新。
秋天裡散步的路人悠閒地漫步在公園傍晚的小路上。一對日本夫婦愛心泛濫,停下腳步逗比爾玩;某種程度上說,他們是腦子有問題:又是拽他捲曲的尾巴,又是擁抱他的——對此我倒是能理解,因為比爾那凹陷的臉、卡西莫多似的腿,還有那令人費解的扭曲的體形正符合東方人的審美癖好,正如他們喜歡盆栽,喜歡矮鹿,喜歡將金魚養得五磅重。然而,我本人不是東方人,當比爾將我引誘到草坪里的一棵樹下,突然再次向我發動性攻擊時,我真箇是不喜歡。
我完全不是這般執意的強姦犯的對手,為求權宜計我乾脆仰面躺在草地上,任他胡作非為——甚至是鼓勵他:「就這樣,寶貝。讓我爽個痛快。干我。」我們還有觀眾——幾張起伏的人臉,在我們撒歡的情人那情慾熾盛的鼓泡眼看不到的遠處。某個女人厲聲道:「你個骯髒的墮落鬼!不要再虐待那動物啦!為什麼就沒人打電話報警呀?」另一女人說:「阿爾伯特,我想回尤蒂卡。今晚上。」垂涎吐舌的比爾喘息著,在胸前劃了個十字。
在傍晚的餘暉落盡之前,我濕透了的羅伯特·霍爾褲子還不是比爾對我造成的唯一傷害。我將他送回廣場賓館,走進套間的門廳時,踩著一大坨潮乎乎的屎——比爾拉的屎,一個趔趄,摔了個嘴啃地——摔在又一坨屎上。我對華萊士先生說的唯一一句話是:「介意我沖個澡嗎?」他說:「我從來都這要求。」
不過,如塞爾夫小姐所說,華萊士先生,就像鄧尼·福茨,對性不那麼感興趣,更喜歡的是聊天。「你是個不錯的孩子,」他忠告我說。「哦,我知道你不再是個孩子。我還沒醉到那程度。我看得出來你走過了不少里程。但無所謂,你是個不錯的孩子;這都寫在你眼睛裡。受傷的眼睛。受傷與受辱。讀陀思妥耶夫斯基嗎?唔,我猜那不是你的行當。但你是他筆下人物的一種。受傷與受辱。我也如此;所以說我跟你在一起感到安全。」他轉動著眼珠,環視被檯燈照亮的臥室,就像一位間諜;這房間看上去像是被一股堪薩斯旋風剛剛卷過——髒衣服扔得到處都是,滿屋的狗屎,地毯上一攤攤還沒全乾的狗尿。比爾睡在床腳邊,他的鼾聲裡面,流露出性交後的憂傷。至少他讓他的主人和他主人的客人可以共享一張床鋪,床上的客人裸身,主人穿戴整齊,包括腳上的黑皮鞋,還有一件口袋裡裝著鉛筆和一副角框眼鏡的馬甲。華萊士先生一隻手裡抓著一個漱口玻璃杯,裡面滿滿一杯原汁蘇格拉威士忌,另一隻手裡一支雪茄,菸頭上顫巍巍積聚的菸灰越來越長。偶爾,他會伸手過來撫摸我,一次,滾燙的菸灰灼傷了我的肚臍;我想是故意的,但又認定或許不是。
「安全得如同一個遭追殺的人。一個殺手在身後緊追不捨的人。我很可能會突然橫死。如果我突然死了,那不會是自然死亡。他們會儘可能弄得像心臟衰竭。或者是意外事故。但答應我不要相信。答應我你會寫信給《時報》,告訴他們是謀殺。」
跟醉漢和瘋子說話,永遠都要保持邏輯性。「可如果你覺得自己有危險,為什麼不報警呢?」
他說:「我不喜歡告密。」接著又補充道,「我反正都是個要死的人了。死於癌症。」
「什麼樣的癌症?」
「血液。咽喉。肺。舌頭。胃。大腦。屁眼。」酒鬼最是藐視烈酒的味道;他一口吞下半杯威士忌,打了個酒顫。「全都是始於七年前,當時所有的批評家都將矛頭對準我。每位作家都有自己的把戲,遲早批評家會看穿它們。那倒沒什麼;只要能識別出你來,他們會一直愛你。我的錯誤在於我討厭了自己過去的把戲,於是學了一些新的來。批評家們受不了這個;他們痛恨多樣化——他們不喜歡看到一個作家成長或者有任何的改變。於是癌症就從這時開始了。在批評家開始說舊的那些把戲是『純粹的詩力量』而新的把戲是『蹩腳的裝腔作勢』的時候。六次一連串的失敗,四次在百老匯,兩次在別的地方。他們出於嫉妒和無知,在謀害我。而且沒一點羞恥或悔恨。他們哪裡在乎那癌症正吞噬著我的大腦!」然後,他相當自得地說,「你不相信我,是吧?」
「我不相信狂奔了七年的癌症。那不可能。」
「我是個要死的人了。可你卻不相信。你根本不相信我患了癌症。你認為這一切都應該是心理醫生的事。」不,我想的是:這是個矮胖的傢伙,腦袋裡裝著一個誇張的念頭,就像他自己筆下漂泊的女主人公,通過向完全陌生的人呈上半真半假的謊言,以尋求注意與同情。找陌生人是因為他沒有朋友,而他沒有朋友是因為他唯一憐憫的人是他故事裡的人物和他自己——所有其他的人都是觀眾。「但我告訴你,我確實在看心理醫生。我兩年里每星期五天每小時花六十美元。而那狗雜種唯一做的就是干涉我的私生活。」
「他們收錢不就是幹這個的嗎?干涉別人私生活?」
「別跟我耍嘴皮子,老夥計。一點不好笑。科維醫生毀了我的生活。他勸我說我不是同志,我不愛弗雷德。他告訴我如果不擺脫弗雷德,我的作家生涯就完蛋了。但事實卻是,弗雷德是我生命中唯一有意義的東西。也許我不愛他。可他愛我啊。他讓我的生命不致支離破碎。他不是科維說的騙子。科維說:弗雷德並不愛你,他愛的是你的錢。真正愛錢的卻是科維。嗯,我不願離開弗雷德,於是科維偷偷給他打電話,告訴他說,如果他不全身退出,我就會酗酒而死。弗雷德打理行裝,消失了。直到科維醫生非常得意地坦陳自己的所作所為,我才明白是怎麼回事。於是我對他說:你看,弗雷德相信你的話,因為他太愛我了,所以寧願犧牲自己。但我錯了。因為當我們找到弗雷德時——我雇了私家偵探才在波多黎各找到他——弗雷德說他唯一想做的就是一拳打破我的鼻子。他認為是我叫科維給他打電話的,認為這一切都是我的一個陰謀。不過我們還是和好了。這給我們帶來了許多的快樂。六月十四日,弗雷德在紀念醫院做的手術,七月四日去世的。他才三十六歲。但他不是假裝的;他真得了癌症。那就是心理醫生干涉你私生活的結果。看看這混亂樣兒!想像一下不得不招妓男妓女來遛比爾。」
「我不是妓男。」儘管我也不知道何必要抗議:我現在是妓男,過去也一直是。
他嘲諷地哼了一聲;跟所有脆弱的人一樣,他也是個冷心腸。「怎麼樣?」他說,一面抖落雪茄上的菸灰。「翻過身,把腮幫子張開。」
「對不起,但我不受。攻,可以。受,不行。」
「哦……」他說,拖長的聲音如紅薯餅那麼漿糊,「我不是想要干你,老夥計。我只是想把雪茄滅掉。」
乖乖,我得趕緊逃離這地方!——我抓起我的衣服鑽進盥洗間,閂上門。穿衣服的時候,我能聽見華萊士先生自言自語在打趣。「老夥計?」他說,「你不會認為我真要這樣做吧,老夥計?我不明白。再沒人有一點幽默感了。」但當我從盥洗間出來時,他已開始輕聲打鼾了,與比爾震耳的鼾聲形成輕柔的伴奏。雪茄仍在他指間燃著:很可能某一天身邊沒人救他時,華萊士先生會如此走掉的。
此刻在基青會,我隔壁小單間睡著一個六十歲的盲人。他是位按摩師,樓下的健身房聘他已有幾個月時間了。他名叫波布,是個大肚囊的夥計,身上總是一股嬰兒油和斯隆止痛搽劑的味道。一次,我向他說起自己曾做過按摩師,他說想看看我是怎樣一個按摩師,於是我們互相切磋技藝。他粗大而敏感的盲人雙手一面給我揉按,一面談起一些他個人的事情。他說自己一直到五十歲都單身一人,然後跟聖地亞哥一個做服務員的女子結了婚。「海倫。她把自己描繪成一個非常漂亮的金髮尤物,三十一歲,離過婚,但我猜她不可能有多了不得,不然她何以會嫁給我呢?不過,她身材蠻不錯的。我用這雙手,可以讓她沸騰起來。唔,我們買了一輛福特皮卡和一輛小鋁房車,遷居大教堂市——那裡地處加利福尼亞沙漠,挨著棕櫚泉市。我猜自己可以在棕櫚泉某個俱樂部找份工作,並且也確實找到了。從十一月到六月,那地方都相當不錯,世界上最好的氣候,日暖夜涼,但上帝呀:在夏季,氣溫可能高達一百二三十華氏度,而且不是你想像的乾熱,自從他們在那地方建起百萬計的游泳池以後就不是那樣的了:那些游泳池使得沙漠空氣非常潮濕,而一百二十華氏度的潮濕空氣並不適合白種男人。或者女人。
「海倫實在遭罪,但也無計可施——我冬季掙得的錢永遠不足以讓我們夏季逃離那地方。我們在那個鋁皮的小房車裡被活生生煎烤。就那樣坐著,海倫盯著電視看,對我心生怨恨。或許她一直都恨我;或是我們的生活;或是她的生活。然而因為她話不多,所以我們從來很少吵嘴,直至去年四月,我一直都不明白她心裡如何想法。那當時,我不得不辭掉工作,住進醫院做手術。腿部靜脈曲張。我沒這份錢,可這事關生死。醫生說不然我隨時都可能血栓發作。手術後三天,海倫才來看我。她沒問我一聲怎麼樣,沒有親我,也沒任何其他表示。她說的是:『我什麼也不想要,波布。樓下我留了一個箱子,裡面裝的你的衣服。我唯一要帶走的就那輛皮卡和房車。』我問她在說些啥,她說:『對不起,波布。但我得走了。』我嚇壞了;我哭了——我哀求她,我說:『海倫,求求你,女人,我是個瞎子,如今又瘸了,而且六十歲了——你不能這樣拋下我,沒一個家,沒個去處。』知道她咋說嗎?『如果你沒去處,去把天然氣打開吧。』這就是她對我說的最後的話。我出院的時候,身上僅有十四美元七十八美分,但我想盡最大可能讓自己離這地方遠遠的,於是我打定主意去紐約,搭順路車。海倫,無論她在何處,我都希望她過得更幸福。我對她心裡沒什麼怨意,儘管我覺得她對我實在太狠心了點兒。那的確不是件容易的事,一個老瞎子,半瘸著腿,搭順路車,橫跨整個美國。」
一個無助的人,黑漆漆一片等在一條不知名的路邊:肯定鄧尼·福茨也曾是這感覺,因為我狠心待他的方式,恰似海倫之于波布。
鄧尼從沃韋的診所寄給過我兩張便條。第一張簡直無法辨認:「寫字很困難,因為我控制不了自己的手。神父弗拉納根——知名的神父弗拉納根之通宵黑鬼娘娘潔食咖啡館店主——給了我賬單,已將我掃地出門。謝謝你,願上帝保佑。不然我會感到非常的孤獨。」六個星期後,我收到一張筆跡穩健的卡片:「請給我電話,沃韋,46 27 14.」
我是在皇家龐特酒店的酒吧撥打這個電話的;我記得,在等待鄧尼的聲音之際,我看著亞瑟·凱斯特勒有條不紊地虐待一個與他同桌的女子——有人說是他的女友;她只是哭,卻並不護衛自己,而是任憑他辱罵。看著一個男人哭泣或一個女人被虐待真讓人受不了,可是卻沒人干涉一下,酒吧招待和服務員都裝著沒看見。
這時,鄧尼的聲音從阿爾卑斯山的高度降落下來——他聽上去肺裡面充滿了恢宏的空氣;他說那過程很難熬,但他現在已準備好離開診所,問我能否周二去羅馬與他會面,魯斯波利王子(「堅果」)借給了他一套寓所。我非常怯懦——既是淺表意義的,也是最嚴格意義的;對待他人,我從來不敢以全然直白的方式表露出自己對他人的真情實感,當我本意是不時,我卻會說是。我告訴鄧尼我會到羅馬見他,因為,我難道能說我永遠不想再見到他,說他嚇著我了嗎?不是因為毒品和混亂的生活,而是他頭頂上籠罩的葬禮般的頹廢與失敗的氣息:那種失敗的陰影似乎有些威脅到我自己伸手可及的成功。
於是我去了義大利,但去的是威尼斯,而不是羅馬,並一直待到初冬,一天晚上我獨自在哈里酒吧,才聽說鄧尼在我原定跟他碰面的幾天之後,在羅馬死去了。米米告訴我的。米米是一個埃及肥仔,比埃及國王法魯克還肥,一個穿梭於開羅與巴黎的毒品販子;鄧尼一心撲在米米身上,或者說至少撲在米米提供的毒品上,不過我幾乎不認識他,因此被他嚇了一跳:他看到我在哈里酒吧里,便一搖一擺地走了過來,拿他口水滴答的樹莓色的嘴唇在我臉上親吻了一下,說道:「我不得不笑。每次想到鄧尼,我都要笑。他也該會笑的。那樣子死法!這只可能發生在鄧尼身上。」米米挑了一下他拔過的眉毛。「啊。你不知道?治療導致的。要是他繼續嗑藥,他會再活二十年。但是治療害死了他。他正坐在馬桶上拉屎,突然心臟就熄火啦。」聽米米說,鄧尼葬在離羅馬不遠的新教徒公墓——但第二年春天我去那裡搜尋他的墓地時,卻沒能找到。
多年來,我都對威尼斯偏愛有加,我曾在那裡度過春夏秋冬,最喜歡的卻是秋季和冬季,那時節的城市廣場上海霧飄蕩,雲遮霧罩的運河裡則顫動著剛朵拉平底船清脆的鈴聲。我在歐洲的第一個冬天全是在那裡度過的,就住在運河大廈頂層一套沒有暖氣的小寓所里。我從沒領教過如此的寒冷;好些時候,外科醫生就是切掉我的胳膊腿,我也不會有絲毫的疼痛。儘管如此,我卻並沒有不快樂,因為我深信自己正在創作中的作品——《百萬未眠》是一篇傑作。而今,我明白了那算個什麼——一份用維吉·鮑姆烹飪方法調製的超現實主義狗食。雖然提起它臉紅,但僅為記錄故,這篇文章寫的是大約十來個美國人(一對正鬧離婚的夫婦,一位與一名年輕富有英俊的窺淫癖男在一間汽車賓館房間裡的十四歲女孩,一個手淫的海軍將軍,等等),其生活聯繫的唯一情景是同在看電視,看深夜電影。
每天,我寫作此書從上午九點至下午三點,然後三點一到,無論天氣如何,我都會徒步遊走於威尼斯迷宮直至夜幕降臨——到哈里酒吧泡吧的時間到了,於是我逃離嚴寒,直奔西普里亞尼先生精細到極致的美食佳飲宮殿,投入壁爐邊那熊熊的歡快懷抱。冬季的哈里酒吧較之於一年其他時候,是另一類的瘋人院——同樣的擁擠,但到聖誕之際,這地盤不再屬於英國人和美國人,而是歸屬於怪癖的本地貴族,屬於那些面色蒼白、鮮衣怒馬的年輕伯爵和弱不禁風的公主——這些人不到十月份美國俄亥俄州最後一對夫婦離去,不會踏入這地方半步。每天晚上,我都會在哈里花九或十美金——花在馬丁尼酒與鮮蝦三明治與波倫亞醬的帽碗蔬菜面上。雖然我的義大利語從來不算好,卻交了不少的朋友,可以給你講很多這方面的樂事(不過,如我一位紐奧良熟人常說的那句話:「寶貝,可別讓我開頭!」)。
那年冬天,我唯一記得遇著的美國人是佩吉·古根海姆和喬治·阿文,後者是一位美國畫家,非常有才華,樣子像個平頭的金髮籃球教練;他愛上了一位剛朵拉船夫,多年來一直跟船夫和船夫的妻子孩子一起生活在威尼斯。(不知何故,這段關係最終散了,之後阿文進了義大利一家修道院,然後不久,據我聽聞,他就加入了共濟會。)
還記得我的妻子,赫爾嘉嗎?要不是因為赫爾嘉——因為我們被法律鎖在一起——我可能已跟這個叫古根海姆的女人結了婚,儘管她可能比我年長三十歲,甚至還不止。假如我跟她結了婚,那不會是因為她能把我逗樂——儘管她習慣把假牙搖得咯咯響,甚至說她的長相的確像個長發的喜劇演員伯特·拉爾。她跟十一條西藏小獵犬和一個蘇格蘭男管家住在維尼爾獅子宮。威尼斯冬季的夜晚,在這座緊湊的白色宮殿打發時光,不失為一件愜意的事情。這管家時常一眨眼就溜倫敦會他情人了,而他的僱主卻對此不聞不問,原因是她非常勢利,因為這情人據說是菲利普親王的貼身男僕;我愜意地喝著這位女士上好的紅葡萄酒,一面聽她高談闊論,回憶她那些婚姻經歷和風流韻事——而當我在小白臉軍團的名單中聽見薩繆爾·貝克特的大名時,不由地大為驚訝。很難想像還會有比這更怪異的一對,一邊是富有、世故的猶太女人,一邊是《莫洛伊》與《等待戈多》的禁欲主義作者。這禁不住讓人對貝克特……和他裝模作樣的超然物外與禁慾生活心生好奇。因為,窮困無措,作品不見發的碼字員——當時的貝克特正屬此列——在選取長相平常的美國銅業女繼承人做情婦時,除愛情之外,腦子裡不可能沒裝點其他什麼。我本人,儘管說對她心懷仰慕,但我猜自己無論如何仍會對她那些贓物相當有興趣,而我沒有奮勇直前,從她身上撈一把,唯一的原因是自負將我變成了一個十足的大傻瓜;《百萬未眠》一朝見印,到時要啥有啥。
只不過這永遠沒實現罷。
三月份,我完稿後,寄了一份給我的代理瑪戈·戴蒙德——一個就會幹口活的痘疤臉,而她經人勸說又將我轉給她的另一位委託人打理,也就是被我拋棄的愛麗絲·李·朗曼。瑪戈回覆說她已經將這部小說交給了我第一本書《應許的祈禱》的出版社了。「不過,」她在給我信里寫道,「我這樣做只是出於禮貌,如果他們拒絕出版,恐怕你得另找代理了,因為我覺得讓我繼續做你的代表,無論於你於我,都不是最有利的。我得承認,你對朗曼小姐的行為——你對她的慷慨大方作出的非同尋常的回報——影響了我的意見。然而,我不會讓這事阻撓我——如果我發現你有無論付出怎樣的代價也必須鼓勵的才華的話。但我並沒有發現,也從不曾發現。你不是藝術天才——而如果你不是藝術天才,那麼至少你必須展現出能成為一個實實在在工於技巧的作家之可能。但訓練的缺乏,比比皆是的深淺不一,這些都表明你沒法成為一個職業作家。你還這麼年輕,為什麼沒想過換個職業呢?」
欠操的婊子!好哇(我心裡想道),要讓她後悔!甚至是在我到達巴黎,看到那家出版社拒絕該書的美國運通公司快信(「很抱歉,我們覺得如果冠之以小說家之名,支持出版像《百萬未眠》這樣雕琢如此明顯的處女作,對您將會是一種傷害……」),並問我希望他們如何處置書稿時,甚至那個時候,我的信心也絲毫沒退縮:我只認為是因為我拋棄了朗曼小姐,她的朋友現在是公報私仇,阻撓我的文學路。
我通過坑蒙拐騙和儲蓄,積累下來的錢還有一萬四千美元,我不想回美國本土去。卻似乎又別無選擇,除非是我不想看到《百萬未眠》出版:這麼大老遠的,又沒個代理,要想推出一本書是不可能的事。一位誠實有能耐的代理,比一家有良好聲譽的出版社更難覓得。瑪戈·戴蒙德是最優秀的代理之一;她無論是跟愛擺架子的勢利小人如《紐約書評》的員工,還是跟《花花公子》的編輯,關係都非常要好。也許她真的認為我沒才華,但那純粹是嫉妒——因為那饞貓從來就想跟那個朗曼本人玩舌戰。然而,一想到回紐約,我的胃裡頓時翻江倒海有如坐過山車。我似乎覺得自己再也不能回那座城市了,因為在那地方我沒一個朋友,卻有不少的仇敵——要回去除非是前面儀仗隊開道,勝利的五彩紙屑漫天飛舞。這樣夾著尾巴回去,還扛著一本沒人要的小說,這需要一種或者比我偉大,或者比我卑微的人格。
這星球上最堪憐憫的部落之一——比擠成一團忍飢挨餓,挨過七個月漫漫冬夜的愛斯基摩人還可悲的——就是那些美國人。他們要麼出於虛榮,要麼出於所謂的審美品味,要麼是因為性或經濟問題,自覺自愿將放逐國外當成一種職業生涯。年復一年苟且偷生於國外,從一月到六月,從摩洛哥的塔魯丹特到義大利的陶爾米納到希臘的雅典到法國的巴黎,一路追尋春的足跡,這本身就是一種優越姿態的證據,就是一種非凡成就的感覺。事實上,這的確是一種成就,如果你錢很少,或者像大多數的美國匯單族那樣,「剛好過活」。如果你夠年輕,這樣活幾年沒問題——但那些年過二十五歲——至多三十歲——還追逐這種生活的人會發現,看似的天堂無非是一道背景,一方簾幕,挑開來,露出來只是魔鬼的叉子和烈火。
然而,漸漸地,我被拉進了這污穢的大篷車,雖然過了一些陣子,我還是醒悟了過來。夏季到來,我決定不回去,而是通過郵寄,極力向各家出版社兜售我的書稿。我頭痛如裂的日子始於雙叟咖啡館露台上的幾杯佩諾茴香酒;之後,我漫步穿過大街,來到利普酒吧,吃泡菜下啤酒,大量的啤酒,再然後,回我在伏爾泰月台酒店舒適的江景小房間裡午間小憩。真正的喝酒始於六點左右,到那時,我會乘出租車到麗思酒店,在那裡的酒吧中打發入夜的前幾個小時,蹭馬丁尼喝;如果在那地方沒找著主兒,沒能求著某位隱蔽男同,或偶爾兩個一同出遊的女士,或者是一對單純的美國夫婦請我吃晚飯,結果通常是我就不吃了。我自己的估計是,從營養學的意義上來說,我每天攝入的熱量不足五百卡。然而豪飲——尤其是每天晚上在有塞內加爾舞者扭動身軀的卡巴萊夜總會和同志酒吧,像馬車酒店和私家花園和亞瑟太太之家和屋頂公牛飯店——幹掉的無數杯令人作嘔的大肚杯卡爾瓦多斯蘋果白蘭地常讓我看上去精神飽滿,威武雄壯,任我內里如何的破敗不堪。然而,儘管經歷著日復一日的宿醉和一波接一波的翻胃,我仍奇怪地覺得自己過得棒極了,覺得這對於一個藝術家,乃是必要的教育經歷——的確,我在這縱酒狂歡中結識的好些人就劈開了蘋果白蘭地的重重迷霧,在我腦海里筆跡潦草地留下了永不磨滅的簽名留念。
我們這就說到了凱特·麥克勞德。凱特!麥克勞德!我的愛,我的痛,我的「諸神的黃昏」,屬於我自己的《魂斷威尼斯》:無法逃避,充滿危險,就像埃及女王克利奧帕特拉胸前的角蝰蛇。
其時已是巴黎晚冬;我在丹吉爾度過醉醺醺的幾個月之後,重回舊地。在丹吉爾的大部分時間,我成了一家名叫「傑伊·黑茲爾伍德的遊行隊伍」的豪華小店的常客。店主是一位瘦高的喬治亞人,為人很和氣,因為調製得一手爽口的馬丁尼酒和巨無霸的漢堡,很受思鄉的美國人歡迎,因此收入不菲;同時,對於那些最受歡迎的外國顧客,他還會送上阿拉伯少男少女的屁股——當然是免費的,只是店家的一片好意。
一天晚上,在遊行隊伍酒吧,我遇上一個將極大地影響未來種種事端的人。他一頭油亮順滑的中分金髮,像1920年代的生髮靈廣告;他身材修長,雀斑臉,面色清爽,臉上笑容可掬,牙齒健康,雖然多了幾顆。他衣兜里滿滿一口袋爐灶火柴,一根接一根地在拇指指甲上劃燃。他大約四十歲,美國人,但口音古怪,這在那些經常講幾種語言的人身上很常見:那不是一種做作,而是一種難以捉摸的語言缺陷。他給我買了幾杯酒,我們投了幾把骰子;後來我問傑伊·黑茲爾伍德這人是誰。
「不是什麼人,」傑伊拖長他那紅黏土聲音道。「叫阿瑟斯·內爾森。」
「可他幹什麼的呢?」
傑伊說,說得那麼的鄭重其事:「他是有錢人的朋友。」
「那算什麼?」
「算什麼?扯淡!」傑伊·黑茲爾伍德說。「做有錢人的朋友,以此謀生,如此一天,其艱難程度超過二十個用鐵鏈鎖成一串的黑鬼囚犯一個月的工作。」
「可他是如何靠這個謀生的呢?」
黑茲爾伍德睜大一隻眼,眯起另一隻眼——一個美國南部馬販子——不過我不是拿他尋開心:我是真不理解。
「你看,」他說,「有很多像阿瑟斯·內爾森這樣的小魚。他也沒什麼特別的。除了比其他大多數人精明一點兒。阿瑟斯算是不錯。比較而言。他每年去丹吉爾兩到三次,常常是乘坐某個人的遊艇去;每年夏天,他一艘遊艇下來,另一艘遊艇上去——加維奧塔啊,西斯塔啊,克里斯蒂娜呀,安妮妹妹呀,你隨便說。一年的其餘時間,則在阿爾卑斯山上——聖莫里茨或格施塔德。或是西印度群島。安提瓜島。來佛礁。中途歇腳巴黎,紐約,加州貝弗利山,格羅斯角。但無論他在什麼地方,做的都是同一件事情。揮汗掙他的晚餐。通過玩樂——從午餐時間直到燈火落盡。橋牌。杜松子酒。三人檯球。老姑娘紙牌,雙陸棋。笑逐顏開。閃現他的鑲金牙。讓那些整天灌補品的老傢伙們在遠洋沙龍中開心。這就是他巡迴掙錢的方式。其他的收入來自泵壓各種年齡各式饑渴的女人——她們的丈夫根本不在乎誰幹了她們的富屄,只要不用他們自己上。」
傑伊·黑茲爾伍德從不抽菸:一個正宗的喬治亞州山民,他咀嚼菸草餅。此時,他往自己特製的私人痰盂里吐出了一條棕褐色的河流。「太辛苦?我懂。我跟那些眼鏡蛇混得他媽相當近。所以說我才有錢開了這家酒吧。但我做這些只是為了我自己。為了讓自己有所出息。阿瑟斯,他卻迷失在了那生活中。這會兒,在這地方,他正跟巴布一伙人混在一起。」
丹吉爾是一方白色的立體派雕塑,背靠一面山坡,前面是直布羅陀海灣。誰要沿山頂而下,先會經過一片中產階層城郊,稀稀拉拉點綴著一些樣子醜陋的地中海別墅,然後是「現代」城區——過分寬闊的街道,水泥灰色的高樓大廈,一片炙熱的烏煙瘴氣,再然後是海濱骯髒的阿拉伯城迷宮。除了那些據稱在此地從事正經業務的人外,幾乎每一個在丹吉爾的外國人來此逍遙都至少是出於以下四個原因中的一條,如果說不是四條全中的話:可輕鬆到手的麻醉品,情慾旺盛的青春妓男妓女,稅收漏洞,或者是因為他太不受待見,塞德港以北沒地方會讓他出機場或下船。在這個乏味的鎮子裡,一切最基本的冒險都不復存在。
那當時,統領阿拉伯城的五女王是兩個英國男人和三個美國女人。尤金妮亞·班克黑德是其中的一個女性,其創新精神不亞於她姐姐塔盧拉——一個常常在海港的落日黃昏,瘋出自己燦爛陽光的女子。還有婕恩·鮑爾斯,一個天才小惡魔,一個歡笑打鬧,倍受折磨的小精靈。邪惡得讓人驚嘆的小說——《兩個嚴肅的女士》和唯一一部戲劇《在避暑之家》——它可以用同樣的修飾語來形容——的作者,已故的鮑爾斯太太曾住在卡斯巴一套無比低矮的房屋裡——其格局之小,屋頂之低,從一個房間到另一房間幾乎得匍匐前進;跟她同住那裡的是她的摩爾情人——著名的謝麗法,一位粗野的老農婦,也是丹吉爾最大露天集市的草藥和稀有香料女皇——如此一個難以相處的人物,也只有天才如鮑爾斯太太這樣詼諧且執著於極端稀奇古怪事物的人,才有可能受得了。(「但,」婕恩發出純潔如天使般的大笑,「我的確是喜歡謝麗法。謝麗法不喜歡我。她怎麼可能喜歡我呢?一個作家?一個來自俄亥俄州的殘疾猶太女孩?她唯一想的就是錢。我的錢。我僅有的那一丁點兒錢。還有這房子。以及怎樣把這房子弄到手。她至少每六個月一次,當了真是要毒死我。可別以為我這是得了妄想症。完全是真的。」)
與鮑爾斯太太這玩偶之家形成鮮明對比的,是一座四周護以圍牆的宮殿,它屬於這地區從遺傳基因上講貨真價實的第三位女王,十美分廉價店土邦主芭芭拉·哈頓——用傑伊·黑茲爾伍德的話說,巴布幫的巴克老媽[5]。哈頓小姐,在無數臨時丈夫、暫時情人以及其他職業不明(如果有的話)者的簇擁下,通常每年統治著她在摩洛哥的府邸一個月左右時間。因為虛弱和驚恐,她很少越過府邸的圍牆;也極少極少有當地人受邀跨進過那四面圍牆。身為一個四處漂泊的流浪者——今天在馬德里,明天在墨西哥——哈頓小姐從不曾有過旅行;她無非是隨身運載著四十隻大衣箱和她孤島似的生活環境,穿越國境而已。
「嘿你好啊!想去參加聚會不?」阿瑟斯·內爾森;他在小索科的一個咖啡館露台上叫我——小索科是阿拉伯城的一個廣場,一個從正午到正午瀰漫著喧囂與泡沫的露天社交沙龍;此時已時過午夜。
「瞧,」阿瑟斯說,他只對自己的興高采烈興奮;事實上,他正喝著阿拉伯咖啡。「我有個禮物給你。」他手裡擺弄著一隻扭來扭去的小母狗,滾圓的肚子,一個非洲式髮型的黑小鬼,恐懼的兩隻大眼睛各有一個白圈——像只熊貓,貧民窟的熊貓。阿瑟斯說:「我五分鐘前從一個西班牙水手那裡買來的。當時他正打這兒路過,水手裝短外套口袋裡塞著這滑稽的玩意兒。腦袋耷拉在外面。我看見這雙可愛的眼睛。這對可愛的耳朵——瞧,一隻耷著,一隻豎著。我問他,他說他姐姐打發他把這隻狗賣給巫先生,那個吃烤狗肉的中國佬。因此我出價一百西班牙銀幣;這不就是?」阿瑟斯把小狗一把塞給我,像一個加爾各答乞討女人呈遞過來一個遭罪的嬰孩。「直到看見你,我才明白為什麼買她。你信步走進索科廣場。嗯……瓊斯先生?我沒叫錯吧?給,瓊斯先生,拿去。你們彼此需要對方。」
狗,貓,小孩,我從沒拿任何東西給自己增添羈絆;我給自己換尿布都忙不過來,哪還有時間打理這些費時耗神的活兒。於是我說:「算了吧。把她給那中國佬吧。」
阿瑟斯一雙眼睛賭徒一般,一眨不眨地瞄著我。他把小狗放在咖啡桌中央。小狗先站立了一會兒,全身顫抖,很痛苦的樣子,然後突然後蹲下來,開始撒尿。阿瑟斯!你狗娘養的。修女養的。聖路易斯的騙子養的。我抱起她,用很久以前鄧尼·福茨送給我的朗萬圍巾把她包起來,緊緊地摟在懷裡。她不再顫抖。她嗤嗤地聞了聞,嘆了幾口氣,酣然睡著了。
阿瑟斯說:「你打算給她取個什麼名字?」
「『狗雜種』。」
「嗯?既然我將你倆帶到了一起,怎麼說你也該叫她阿瑟斯吧。」
「『狗雜種』。像她。像你。像我。『狗雜種』。」
他大笑。「隨你吧。不過,我答應請你參加一個聚會的,瓊斯。加里·格蘭特太太今晚坐堂。很無聊。不過還是請你來吧。」
阿瑟斯,至少是背地裡,經常叫小毛頭哈頓(溫切爾杜撰的一個詞)加里·格蘭特太太:「這是出於尊重,我可是認真的。在她眾多丈夫中,他是唯一配這稱謂的。他寵愛她;但她卻不得不離開他:如果說哪個怪人不是盯著她錢財的話,那她就不相信也不理解他。」
一個戴深紅色包頭巾,穿一件白色吉拉巴長袍,身高七英尺的塞內加爾人打開了鐵門;進門就是一個花園,園子裡的南歐紫荊樹上燈籠花開,空氣里繡著晚香玉催人入睡的香氣。我們經此進入一個生氣黯淡的房間,屋子裡燈光從象牙白的精絲紗幔後面濾出來。浮花織錦的沿牆條形軟座上,堆放著華麗的絲質檸檬色、銀色和大紅色浮花織錦靠枕。幾張漂亮的黃銅桌子在燭光下輝光熠熠,上面放著汗涔涔的香檳桶;地板上厚厚地層層堆疊著出自非斯和馬拉喀什紡織者之手的小地毯,像一方方顏色古老繁複的怪湖。
客人不多,全都按捺著性子,似乎一待女主人退出房間,就要放肆地盡情狂歡——就像侍臣候著王室退場的那種時時刻刻的緊張壓抑。
女主人穿一件莎麗,戴一串深綠色翡翠,斜倚著埋在坐墊里。她雙眼空洞呆滯,像那些被長期監禁的人時常流露的眼神,也像她身上的翡翠那般礦化的漠然。她的視線,她看什麼不看什麼,有一種詭異的選擇性:她看見了我,卻半點也不注意我懷裡的狗。
「噢,阿瑟斯親愛的,」她病怏怏地輕聲道,「你現在又有什麼新發現?」
「這位是瓊斯先生。P·B·瓊斯,我想應該是。」
「你是個詩人,瓊斯先生。因為我是一個詩人。我看人從來都很準。」
不過,她雖然瘦癟得讓人憐憫,卻仍算是相當的漂亮——一種好似搖搖欲墜地踩在疼痛之刃上,為病痛磨折的美麗。我記得在某個周末增刊上看到說,她年輕時很豐滿,圓滾滾一個胖妹,後來聽從一個節食狂的建議,吞下一條或是兩條絛蟲;現今,看到她那餓得不成人形的樣子,她弱不禁風的體態,讓人不禁想那些絛蟲是否繼續鳩占鵲巢,構成了她一半的現有體重。顯然,她不知怎的讀懂了我的心思:「是不是太蠢了。我這樣瘦,我太虛弱了,走路都困難。我去哪裡都得人架著。說真的,我喜歡讀你的詩。」
「我不是詩人。我是個按摩師。」
她皺了皺眉。「《碰傷》。一片葉子落下,我心憂傷。」
阿瑟斯說:「你告訴我說你是作家。」
「唔,是的。曾經是。差不多吧。不過似乎相對於寫作,我更長於按摩。」
哈頓太太向阿瑟斯尋求意見;似乎他們在通過眼神耳語。
她說:「也許他能幫凱特。」
他說——對我說的:「你出門旅行方便不?」
「可能吧。別的似乎我也沒什麼可做的。」
「你什麼時候可以來巴黎見我?」他問道,語氣突轉冷峻,像一個商人。
「明天。」
「不行。下個星期。周四。麗思酒吧。康朋街店。一點一刻。」
女繼承人在浮花織錦的鵝絨填充條形軟座里嘆了一口氣。「可憐的孩子,」她說罷,將毫無創意地塗滿杏黃色甲油的彎指甲在一個香檳玻璃杯上敲了敲,意即叫那位塞內加爾僕人扶她起來,助她登上鋪著藍色地磚的樓梯,到火光明亮的內室去——在那兒,睡夢之神摩耳甫斯——對於那些狂躁之人,受辱之人,還有尤其是那些有權有勢者而言,他永遠是個搗蛋鬼——正樂顛顛等候著一場藏貓貓遊戲。
我賣掉了一枚藍寶石戒指,那也是鄧尼·福茨送我的一件禮物,而這又是他的希臘王子送給他的生日禮物,我把它賣給了黑白混血的迪恩——迪恩酒吧所有者,遊行隊伍酒吧在這殖民地里的上流社會顧客群中的主要競爭對手。雖然只是件隨贈品,但它卻得以讓我飛往巴黎,還有「狗雜種」——「狗雜種」塞在一個法國航空旅行袋裡。
星期四,一點一刻,我準時走進麗思酒吧,手裡仍提著裝在帆布包里的「狗雜種」,因為她拒絕留在巴克大街上那家我們入住的廉價賓館房間。頭髮油亮的阿瑟斯·內爾森心情很好,笑容滿面,正在屋角的一張桌子邊等我們。
他拍拍小狗說:「噢。很意外啊。我沒想你真會來。」
我只說了一句:「最好是別讓人失望。」
喬治斯,麗思酒吧領班,代基里雞尾酒專業調酒師。我要了一杯雙份量的代基里,阿瑟斯同樣也要了個雙份的。在他調酒的當兒,阿瑟斯問道:「你了解凱特·麥克勞德嗎?」
我聳聳肩。「只是在一些垃圾報紙上讀到過。很擅長玩步槍。她不就是曾射殺了一頭白豹的那位嗎?」
「不是的,」他若有所思地說。「她在印度遊獵,本來是要射殺一隻白豹,卻射中了一個人——沒致命,還好。」
酒上來了,我們只顧喝酒,彼此再沒說一句話,除了「狗雜種」時不時地汪汪幾聲。純正的代基里,爽滑的衝勁兒里微微帶著點甜味;不正的代基里就一個嗆人的酸味。喬治斯把握得恰到好處。因此,我們又要了一份。阿瑟斯說:「凱特在這賓館裡有一套寓所,我們聊過之後我想要你去見她。她也在等著我們。不過,首先我想給你說說她的一些情況。要三明治嗎?」
我們點了普通的雞肉三明治,康朋街店麗思酒吧唯一的品種。阿瑟斯說:「我在喬特羅斯瑪麗中學有個室友——哈里·麥克勞德。他母親是一位奧蒂斯式的天才,來自巴爾的摩,他父親在弗吉尼亞州有一塊地——具體來說,他在米德爾堡擁有一大片的土地,並在那地方飼養狩獵馬。哈里做事非常較真,喜歡爭強好勝,而且嫉妒心非常強。不過像他那樣富有,那樣英俊,那樣矯健的人——你很少能聽到有人抱怨他。每個人都當他跟平常人沒什麼兩樣,除了一件事情很是奇怪——每次大伙兒瞎扯到性的問題,說到他們睡過的女孩兒,想睡的女孩兒,諸如此類的話,嘿,哈里總是嘴巴緊閉。一些人說可能哈里是同志。但我卻知道並非如此。這真是一個謎。最後,畢業前的一周,我們喝了好多的啤酒,大家都喝高了——啊,美麗的十七歲——我問是否他家裡人都來參加畢業典禮,他說:『我弟弟要來。還有媽媽和爸爸。』我又說:『你女朋友呢?哦,我忘了。你沒有女朋友。』他盯著我看了好長一會兒,似乎是在決定到底是揍我,還是不理睬我。最後,他笑了笑;那是我曾見過的人臉上最兇狠的微笑。我也說不出為什麼,我驚呆了;那微笑讓我想要哭。『不。我有女朋友。沒人知道。包括她家人,包括我家人。但我們訂婚已經三年了。到我二十一歲那天,我要娶她。我七月份滿十八歲,我真想那時就娶她。但我不能這樣。她才十二歲。』
「大多數的秘密都不應該說出來,尤其是那些較之於吐露者,對聆聽者威脅性更大的秘密;我感覺哈里會與我為敵,因為我哄騙他,或者應該說我允許他吐露了這秘密。然而一旦開了頭,就沒法中止。他思緒混亂,是神魂顛倒的那種混亂:女孩的父親——一個叫穆尼先生的人,一個愛爾蘭移民,一隻來自基爾代爾縣的真正的沼澤鼠——在麥克勞德家的米德爾堡農場幫工做馬夫。那女孩,也就是凱特,是五個清一色女孩中的一個。這些孩子全都生得有礙觀瞻,除了最小的一個——凱特。『我第一次看見她——唔,注意到她時——她六七歲的樣子。穆尼家的孩子全都是紅頭髮。但她的頭髮,整個兒給剪得短短的。像個假小子。她很擅長騎馬。她能策馬跳躍,跳得你心裡怦怦直跳。她眼睛是綠色的。不僅僅是綠色的。我也解釋不清。』
「老麥克勞德家有兩個兒子——哈里和小兒子維恩。但他們一直想要個女兒,然後漸漸地,沒有受到女孩家人任何的阻撓,他們就將凱特吸納進了這個大家庭。麥克勞德太太受過教育,通曉多門語言,擅長音樂,喜歡收藏。她輔導凱特學習法語和德語,教她鋼琴。更重要的是。她將凱特詞彙里所有的『甭』以及愛爾蘭話全清理掉了。麥克勞德太太教她穿衣打扮,帶凱特隨全家人去歐洲度假。『我從沒愛過第二個人。』哈里如是說。『三年前,我叫她嫁給我,她答應不會嫁給第二個人。我給了她一枚鑽戒。我從奶奶珠寶盒裡偷的。我奶奶認定是丟失了。她甚至還申請了保險賠付。凱特把戒指一直藏在一個衣箱裡。』」
三明治送了上來,阿瑟斯將自己那份推一旁,倒是點了一支煙。我自己那個吃了一半,餘下的就餵「狗雜種」吃了。
「確實,四年後,哈里·麥克勞德娶了這位幾乎不到十六歲的奇特女孩。我去參加了婚禮——在米德爾堡的聖公會教堂舉行的——新娘扶著她那沼澤鼠小個子爸爸的手臂,從教堂甬道走下來,我這才第一次見著她。實事求是說,她真是個怪怪的人兒。那份優雅,那種氣度,那副唯我獨尊的模樣:甭管她年齡多大,她簡直就是一位了不起的演員。你崇拜雷蒙·錢德勒嗎,瓊斯?哦,好,好。我覺得他是個偉大的藝術家。我要說的是,凱特·穆尼讓我想起來雷蒙·錢德勒式的那些神秘莫測的富家千金女主角。哦,不過她卻更加的氣質非凡。且不管這些,錢德勒這樣描寫他的一位女主人公道:『金髮女郎處處有,然而金髮女郎品相卻各有不同。』的確有道理;而對於紅頭女郎,這句話就更是恰當不過了。紅頭髮的人總是有某種毛病。頭髮不是捲曲,就是顏色不正,要麼太濃太粗,要麼太淡如病態。還有他們的膚色——它們排斥所有的自然天氣:風吹,日曬,一切東西都會使之褪色。真正漂亮的紅髮女郎,比一顆四十克拉的完美無瑕的鴿血紅寶石還要罕見——或者說有瑕疵的也行吧,對於紅髮女郎而言。然而這一切都不適合拿來說凱特。她的頭髮猶如冬日的薄暮,帶著最後一抹晚霞的淡淡餘暉。我曾見過的紅髮女郎中,唯一一個膚色能與她相比的是帕梅拉·丘吉爾。不過呢,帕梅拉是英國人,從小深得英國潤澤的濕霧滋養——這樣的濕霧,每一位皮膚科醫生都應該裝上一瓶。哈里·麥克勞德對她眼睛的描繪也一點不假。那幾乎就是個神話。通常,那雙眼睛都是灰色的——藍灰色,深處閃爍著綠瑩瑩的光彩。一次在巴西,我曾在海灘上遇著過一個淺膚色的男孩,眼睛微斜,綠瑩瑩的,跟凱特的眼睛一模一樣。像格蘭特太太的翡翠項鍊那種顏色。
「她堪稱完美。哈里愛慕她;他父母也非常喜歡她。但他們忽略了一個小小的問題——她非常的精,她腦瓜比他們誰都轉得快,她心中的籌劃遠遠超過了麥克勞德的門第。我一眼就看出來了。我屬於與她同類的那種人,雖然我不敢妄稱有她十分之一的智商。」
阿瑟斯從上衣口袋裡摸出一根爐灶火柴;他將火柴在拇指指甲上呼啦一擦,點燃了又一支煙。
「不,」阿瑟斯在回答一個無人提出的問題。「他們從沒有孩子。過了好些年,我每個聖誕都會收到他們寄來的賀卡,通常是一張凱特整裝上馬,像是要去狩獵的照片——哈里則牽著韁繩,一隻手裡拿著號角。巴伯·海頓,我們在喬特中學認識的一個夥計,一次來參加喬·艾爾索普在喬治鎮的小型閒聊晚宴;我知道他住在米德爾堡,於是問起他麥克勞德一家的事情。巴伯說:『她跟他離婚了——她已去國外生活,我想大約是在三個月前。鬧得挺厲害,我也只知一二。不過我知道的是,麥克勞德家將哈里打點送去了康乃狄克州一個愜意的小小休假屋,出口有保安把守,窗戶上裝了牢固的鐵柵。』
「我肯定是在八月初聽說這事的。我給哈里的母親打電話——她正在薩拉托加賣馬駒——問她哈里的情況;我說想去拜訪他,她說不行,不可能的事,然後哭了起來,說了一聲對不起,就掛斷了電話。
「最近,正好我要去聖莫里茨過聖誕;在巴黎,我稍作停留,順道去拜訪了塔蒂·勞克斯讓,她曾經為克里斯托巴爾·巴倫西亞加的巴黎世家做過好些年銷售。我請她吃午飯,她說可以,但我們必須得去馬克西姆餐廳。我們不能在某個安靜的小餐館見面嗎,她說不行,我們必須得去馬克西姆。『這很重要。你會明白為什麼的。』
「塔蒂預訂了一張客廳里的桌子。我們喝過一杯白葡萄酒後,她指了指旁邊一張鋪陳豪奢,只為一人預留的空桌子。『等著瞧,』塔蒂說。『過一陣子,一位最漂亮的年輕女子將會坐在那張桌子前,孤身一人。過去六個月里,克里斯托巴爾一直為她提供服裝。他認為,自格洛里亞·盧比奧之後,再沒第二人能與她媲美。』(註:盧比奧太太,一位極盡優雅的墨西哥人,在其婚姻生涯的各個階段曾分別是德國福斯坦堡伯爵、埃及法克里王子和英國百萬富翁洛爾·吉尼斯的妻子。)『整個巴黎都在談論她,卻沒人了解她多少。除了知道她是美國人。還有她每天都來這裡進午餐。總是一個人。她似乎沒有朋友。哈,瞧。她來啦。』
「與客廳里所有人不同的是,她戴了一頂帽子。那是頂非常迷人的軟檐黑帽,很大,形狀像男式的博爾薩利諾紳士帽。一條灰色的雪紡綢圍巾疏鬆地在喉嚨處打了一個結。帽子,圍巾,最搶眼的就這兩件東西;剩下的就是巴黎世家最普通不過的一套無領直筒幫巴辛綢黑色套裝,不過卻非常地合體。
「塔蒂說:『她來自美國南方什麼地方。名叫麥克勞德太太。』
「『哈里·柯林頓·麥克勞德?』
「塔蒂說:『你認識她?』
「我說:『我應該認識。我曾是她婚禮上的一名引座員。太不可思議了。哦,我的上帝,她最多不過二十二歲。』
「我叫服務生給我一張紙,給她寫了個紙條:『親愛的凱特,我不知道是否你還記得我,不過我曾是哈里中學時的一位室友,是你們婚禮上的一名引座員。我將在巴黎逗留幾天,非常希望能來看望你,如果你願意。我住在洛提賓館。阿瑟斯·內爾森。』
「我注視著她看過紙條,看了我一眼,微微一笑,然後寫了一份回覆:『我當然記得啦。你離開的時候,若是我們可單獨聊一聊,請和我喝杯白蘭地。最誠摯的,凱特·麥克勞德。』
「塔蒂未在邀請之列,她竟沒半點受到冒犯的感覺,反倒是為之著迷:『我這會兒就不強求你了,但答應我,阿瑟斯,到時給我講講她的事。她是我見過的最最漂亮的女子。我原想她至少三十歲了。因為她的「眼睛」——那才叫真正的見識,真正的品味。她簡直就是那種青春永駐的人兒,要我說的話。』
「於是乎,塔蒂離去後,我坐到了獨自一人的凱特桌前,在她身旁的紅色條形軟座上坐下。讓我意外的是,她還吻了我的面頰。我乍驚乍喜,不禁臉一紅。凱特笑了——哦,她這是怎樣的笑啊;這笑聲常常讓我想起爐火邊閃亮的白蘭地玻璃酒杯——她笑道:『幹嗎不呢?我已經好久沒親吻過男人啦。除了餐館男服務生、賓館客房女服務生或商店店員,我也好久不曾跟任何別的人說過話了。我時常購物。我買的東西可以布置一個凡爾賽宮了。』我問她在巴黎多久了,住什麼地方,生活大致情形如何。她說她住麗思酒店,她來巴黎差不多一年了。『至於說我日復一日都幹些什麼——購物,試衣服,參觀所有的博物館、美術館,騎馬去布洛涅森林公園,看書,昏天黑地地睡覺,還有就是每天在這同一張桌子前吃午餐:我這個人沒多少想像力,不過從賓館走過來還是挺愉快的,而且也沒太多的飯店能讓一個年輕女子這樣愜意地獨自進午餐,而不讓人多少覺得異樣。甚至是這裡的店主,沃達布勒先生——我覺得最初他肯定也以為我是個交際花什麼的。』我於是說:『不過這樣的生活肯定相當孤單吧。你就不想和人交往嗎?就不想有點變化嗎?』
「她說:『想啊。我想往咖啡里加一種別的利口酒。我從來沒聽說過的那種。有什麼建議麼?』
「於是我說起馬鞭草酒;我想起這酒,是因為這酒的顏色是跟她眼睛一樣的綠色。這種酒由成千上萬種山中草藥製成;除了在法國,我在其他任何地方都沒見有過,而且即使在法國,有這酒的地方也極少。它的味道很不錯;卻又有私釀劣酒的衝勁。於是,我們喝了幾杯馬鞭草酒。凱特說:『不錯,的確不錯。真是與眾不同。再有就是——我現在認真回答你——我已開始感覺……唔,不是無聊,而是一種誘惑:害怕,但很受誘惑。當你身處痛苦之中太長時間,當你每天早上醒來都有一種愈發強烈的歇斯底里的感覺時,那麼無聊就正是你想要的東西——馬拉松式的沉睡,內心裡的沉寂。每個人都想要我去醫院;只要哈里的母親高興,原本我做什麼都願意的,只是,我知道自己永遠無法再活一次了,永遠無法感受到誘惑,除非我不依賴任何人,只靠自己去嘗試這件事。』
「我突然冒出一句:『你滑雪不錯吧?』她說:『沒準我本會滑得不錯的。可哈里總是拖著我去加拿大這可怕的地方。顏色灰暗的石頭。零下三十度。他喜歡那地方,是因為那裡所有人都那麼醜陋。阿瑟斯,這酒真是一個了不起的發現。我感覺自己的血管不容置疑地開始解凍了。』
「我又說:『你願意跟我去聖莫里茨過聖誕嗎?』她想知道的是:『這是柏拉圖式的邀請麼?』我在胸前畫了個十字。『我們住皇宮酒店,你願意和我隔幾層樓就隔幾層。』她笑道:『答案是同意。不過條件是你再給我買一杯馬鞭草酒。』
「那是六年前的事情了——老天,想想那之後這橋下曾流淌過多少鮮血。不過聖莫里茨那第一個聖誕節啊!真的,來自弗吉尼亞州米德爾堡的這位年輕的麥克勞德太太是自漢尼拔翻越阿爾卑斯山之後,瑞士發生的最重要的事情之一。
「任其怎麼說,她都是一位相當了不起的滑雪手——可以媲美多麗絲·布林納、優金妮·尼阿科斯或瑪麗拉·阿涅利:凱特、優金妮和瑪麗拉成了波布西三胞胎[6]。她們常常每天上午乘坐直升機上科爾維利亞俱樂部,吃過午飯,下午再滑雪下來。大家都非常喜歡她。希臘人。伊朗人。德國佬。義大利麵條。每次晚宴,伊朗王無一例外都會邀請她與自己同桌。而且不僅是男人——還有女人,甚至是像年輕美貌的菲奧娜·蒂森和多洛莉絲·吉尼斯這樣強有力的競爭對手,也都反應熱烈,我想是因為凱特的態度拿捏得非常有分寸:她從不賣弄,每次去參加聚會,她總是隨我一同去,隨我一同離開。幾個白痴以為我倆之間有韻事,而聰明一點的則說——而且確實如此——像凱特這樣羽翼的天鵝,怎麼也不可能對阿瑟斯·內爾森這樣只會玩玩雙陸棋的混混感興趣的。
「再說了,我也沒興趣做她情人。我不過是一位朋友;一個兄長,或許可以這麼說。我們那時常常冒雪在聖莫里茨附近白茫茫的森林裡漫步。她經常講起麥克勞德一家人,以及他們對她和她姐姐們——相貌平平的穆尼姊妹——是如何的好。但她避免提及哈里的名字,而且即便言及,話語間也輕描淡寫,雖則有些怨恨的色彩——直到一天下午,我們當時正漫步於皇宮酒店下一個冰凍的湖邊,一匹經過的雪橇馬在冰面上滑倒,兩條前腿摔斷了。
「凱特尖聲大叫。那尖叫聲整道山谷里都能聽見。她一路狂奔,徑直撞上了另一架在街角處拐彎的雪橇。她身上並沒受傷,卻陷入了一種歇斯底里的昏迷——直到我們把她送回賓館,她都幾乎沒任何意識。巴德魯特先生已叫來醫生等候在賓館。醫生給她打了針,這一針似乎讓她心臟重新啟動起來,眼神也重新聚攏。他想安排一名護士過來,但我說不用了,我會陪著她。於是,我們將她安頓上床,然後醫生又給她做了穿刺,以徹底消除她任何恐懼的痕跡;到這個時候我才意識到,在那優雅考究的水面下,一直游弋著一個快要被淹死的恐懼的小孩。
「我調暗燈光,她說求你別走,我說我不會走,我就坐這裡,她說不,我要你躺我邊上,躺床上來,於是我躺到床上,我們手握著手,她說:『對不起。都是因為那匹馬。摔倒在冰面上的那匹馬。我一直想要一匹帕洛米諾銀鬃馬,兩年前在我生日那天,麥克勞德太太送了我一匹,一匹母馬——非常了不起的一個獵手,真的好勇敢;我們在一起是那麼的快樂。自然,哈里恨她;這一切都是緣於他瘋子一樣的嫉妒心理,就如自我們還是孩子的時候,他對我的那樣子。一次,我們婚後的那個夏天,他把我栽種的一園子花全給毀了;開始的時候,他說是狐狸乾的,但接著他又承認是他自己乾的:他說花園占去了我太多的心思。也因為如此,他不想讓我要孩子;他母親常常提起這話題,結果在一次星期天晚宴上,當著全家人的面,他朝著他母親大吼:「你想要一個黑人孫子嗎?還是你們這些人不了解凱特?她睡那些黑鬼。她跑田裡去,躺地里,睡那些黑鬼。」他就讀華盛頓與李大學法學院,卻因掛科被勒令退學,因為如果不將我置於他的監視之下,他就無法集中精神;他開封並讀我所有的信件,甚至是我自己都還沒來得及看的信;他監聽我所有的電話:你隨時都能聽見電話另一端他輕微的呼吸聲。老早就再沒人邀請我們參加聚會了;我們甚至不能去鄉間俱樂部——無論哈里是醉酒還是清醒,通常如果是哪個男的邀請我跳舞超過一次,哈里就準備要對他揮拳頭了。最糟糕的是——他確信我一直跟他父親和弟弟維恩有私情。一百次,他夜裡將我搖醒,一把刀子比著我喉嚨——他說:「老實給我交代,你個賤貨,你個婊子,你個睡黑鬼的。自己承認吧,不然我割斷你喉嚨,把你整個下巴從左耳到右耳割開。我會把你腦袋切下來。老實給我說。維恩是一頭種馬,你遇到過的最厲害的種馬,還有爸爸也是,一頭非常了不起的種馬。」我們就這樣躺上幾個小時,阿瑟斯——那把冷冰冰的刀架在我喉嚨上。麥克勞德太太,還有所有人,他們都知道這事;但麥克勞德太太常常是哭著求我不要離去,她確信無疑如果我離去,哈里會自殺。接著我的帕洛米諾銀鬃馬姆姆遭遇了那件事情。甚至是麥克勞德太太也不得不正視哈里精神錯亂的嚴重程度——這種瘋狂的嫉妒。因為哈里幹了這麼一件事:他來到馬廄,拿一根鐵撬棍,將姆姆的四條腿全砸斷。甚至連麥克勞德太太也明白了,一切都無濟於事,哈里遲早會殺了我的;她租了一架飛機,我們飛去太陽穀,在那地方跟我待在一起,住滿六個星期,以達到愛達荷州的離婚條件。一個了不起的女人;我聖誕節給她打了電話,她很高興聽說我在聖莫里茨,並且出門跟人交往了:她想知道是否我遇到了什麼有趣的男人。好像我還要再結婚似的!』」
「可你知道,」阿瑟斯說,「她的確結婚了。而且是不到一個月之後。」
是的:我記起了巴黎報刊亭里那鋪天蓋地的雜誌封面:《星報》、《巴黎競賽》、《ELLE》。「當然。她嫁給了……?」
「阿克塞爾·耶格。德國最有錢的人。」
「到現在她跟阿克塞爾·耶格離婚了嗎?」
「沒真正離婚。就因為這原因,我才想要你去見她。她現在處境相當危險。她需要保護。她也需要一位能長期跟她一同旅行的按摩師。一個受過教育的人。看得過去的。」
「我沒受過教育。」
他聳聳肩,瞟了一眼手錶。「我可以現在給她打電話,說我們正在上樓嗎?」
我應該聽從「狗雜種」的;她嗚嗚地哀鳴,像是在警告我。然而,我卻讓自己被牽著鼻子走,跑去見了凱特·麥克勞德。凱特,一個我將為之撒謊,為之偷竊,為之犯罪,並足以因此被判終身監禁——這危險過去存在,現在依然存在——的女人。
變天了;陣雨——讓人振奮的一番澆灑,驅散了曼哈頓臭烘烘的熱浪。但這並不是說真有什麼東西能清除掉我心愛的基督教青年會裡那股護襠和來蘇消毒水的味道。我一覺睡到中午,然後給塞爾夫服務中心打電話,要求取消他們給我安排的約會:下午六點見一個住在耶魯俱樂部的嫖客。但那個被太陽親吻過的白痴——那個金黃色的布奇說:「你瘋了嗎?這可是一筆大買賣。一次輕輕鬆鬆掙百元大鈔的好機會。」見我仍不情願(「說真的,布奇,我腦袋他娘的痛死了」),他直接接通了塞爾夫小姐本人的電話。塞爾夫小姐讓我真實地領教了一回納粹惡魔伊爾斯·科赫的布痕瓦爾德集中營(「啊,是麼?你還想干不?你不想幹了?半吊子我們不需要!」)。
行吧,行吧。我衝過澡,修了面,到了耶魯俱樂部,身穿一件領尖扣襯衫,短髮,謹言慎行,不胖,不女性化,年齡三十到四十歲之間,雞巴大而適中,彬彬有禮:恰如那位嫖客所要求。
他似乎對我很滿意;一點不費事兒——匍匐的勞作,緊閉雙眼,偶爾一聲裝著很享受的哼哼,就如一個人幻想著達到強制性的高潮時那樣(「別忍著。給我」)。
那「老主顧」——用塞爾夫小姐的術語來說——非常矍鑠,頭頂毛髮已漸稀疏,堅硬如核桃;這個六十五歲左右的男人已婚,有五個子女和十八個孫輩及外孫輩。曾經喪妻的他,大約十年前娶了自己的秘書——一位比自己年輕二十歲的女子。他曾是一家保險公司的主管,現在已退休,在賓夕法尼亞州的蘭卡斯特市附近有一家農場,在那裡養牛,並種植「稀有」玫瑰作為業餘愛好。在我穿衣服之際,他告訴了我這一切。我很喜歡他,而最喜歡他的,則是他沒問及任何關於我個人的事情。我準備離開時,他遞給我一張名片(對於匿名意識極強的塞爾夫顧客來說,這的確是絕無僅有的了),並說如果我什麼時候想要從腳跟上撣去城市的塵土,隨時給他電話:歡迎我去阿普爾頓農場度假。他名叫羅傑·W·阿普爾頓。他完全沒半點下流意思地向我眨眨眼,愉快地告訴我說,阿普爾頓太太是一個很善解人意的女人:「愛麗絲是個不錯的人。但從來靜不下來。她看書相當多。」這話照我的理解,是一種玩3P的暗示。我們握過手——他握手相當有勁,我的指關節麻了足足有一分鐘——我答應會考慮的。唉,的確是值得考慮的啊:遍野的牛群,綠色的草地,玫瑰花,不會有……
所有這一切!鼾聲。污濁的呼吸。窒息的壓抑。搜尋的腳步聲,啪嗒啪嗒,哀戚如死了爹娘。在回「家」的途中,哈哈,我買了一品脫清倉處理的杜松子酒——那種不兌水的玉液瓊漿,能封住無數貧民窟里的喉嚨。我兩大口乾掉了一半,然後開始打起盹來,開始回想起鄧尼·福茨,希望自己能衝下樓去,登上一輛巴士,登上魔幻菇快車,租一個魚雷,載著我直衝終點,一路狂奔至那個癲狂的迪斯科舞廳:神父弗拉納根之通宵黑鬼娘娘潔食咖啡館。
打住吧。你喝醉了,P·B,你是個失敗者,一個混賬愚蠢的醉酒的失敗者,P·B·瓊斯。所以晚安啦。晚安,沃爾特·溫切爾——無論你正在怎樣的地獄裡受炙烤。晚安了,美國先生和美國太太,以及所有出海的船隻——不論你們正沉入怎樣的海洋。我特別要向那個睿智的哲學家——八歲的弗洛麗·羅湯多道一聲晚安。弗洛麗——我說認真的,寶貝——我希望你永遠也別抵達地球的中心,永遠也別找到鈾、紅寶石,還有原姿原態的怪物。我真心地希望,任那有多麼的誘人,我希望你已經搬去了鄉下,並在那裡開心永遠。
[1] 一般來說,英語散文寫作中應儘量避免過多的頭韻,否則會給人打油詩之感。
[2] 迪亞吉列夫:塞吉·迪亞吉列夫(1872—1929),俄國著名的芭蕾舞劇團——俄羅斯劇團的創建人。該劇團以其眾多一流的芭蕾舞演員而聞名於世。
[3] 美國1930年代大蕭條時期的著名銀行大盜。
[4] 鑽石吉姆·布雷迪(1856—1917),美國鍍金年代的商業大亨,金融家。
[5] 巴克老媽:美國一個生養了幾個知名罪犯的老媽子。
[6] 《波布西雙胞胎》是美國出版時間最長的系列童書,以兩對「波布西雙胞胎」為主人公。此後用來代指兩個氣質外形相似,時常成雙出現的人。「三胞胎」是對此的引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