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卯入國奏請 · 乙卯入國奏請(並別錄)
二月二十六日,奏乞宣諭館伴等俱曉分水嶺本末事云:臣等竊聞昨夜蕭禧在驛,與館伴將元執到白劄子商量王吉地、義兒鋪、黃嵬大山、石長城、瓦窯塢等處已定,只是尚執分水嶺未肯了當。
臣等今有所見,雖不知是否,或恐有助對答折難之意,如後:
一、 蕭禧既承認黃嵬大山北面為界,則明知元不以雪山、黃嵬山、牛頭山照望為界之意。
自黃嵬之南界至已定,乞令館伴通曉,宜無稍及照望之語。
一、蕭禧堅執以分水嶺為界,臣等以謂若令館伴及定地界官依下項劈折得事理分明,即除黃嵬大山一處已經定奪不可改移外,其餘雖悉以分水嶺為界,亦無所妨。
今具逐段地分如後:王吉 及與窯塢見今標與北人處已是分水嶺,別無可爭。
雁門寨即今來移退義夷鋪及三小鋪處已是分水嶺,別無可爭。
西逕寨地分,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遠探、白草鋪一帶便是分水嶺。
當初本朝為執定長連城為界,則分水嶺是近里地分。
今來既自白草、遠探等鋪一帶照望大長城割與北人,即已是用分水嶺。
竊慮館伴不見得此意度,尚惑牛頭、雪山照望為分水嶺,多方迴避,卻致北人猜疑。
據三次國信文字,北人之意,元不至此。
欲乞子細宣諭館伴及定地界官,令具曉本末,但指望定白草鋪一帶是分水嶺,卻明與此處,以分水嶺為界不妨。
又三月二十八日,資政殿進呈所爭界至地名白劄子云:
蔚州地分,本朝元以秦王台、古長城為界,北人稱以分水嶺為界,所爭地東西約七里以上。
一、 朔州地分往前已經定奪,以黃嵬大山北腳為界,今來北人稱以黃嵬大山分水嶺為界,所爭地南北約三十里。
一、 武州地分,本朝以烽火鋪為界,北人稱以瓦窯塢分水嶺為界,所爭地南北十里以上。
一、 應州地分,本朝以長連城為界,北人稱以水峪內分水嶺為界。
其分水嶺即無山名,元不指定的實去處,後來因劉忱等累行問難,須要指定分水嶺山名。
後來梁潁等對答稱:「自雪山照望黃嵬大山、牛頭山一帶分水嶺為界。」
所爭南北地約十七八里。
貼黃。
治平二年,因北人侵越地個,采木蓋鋪,代州累曾移牒北界,請嚴行戒約,卻准順義軍牒稱:「勘會圖經元載西自雪山南邊嶺至黃嵬大山東北照望牛頭山一帶分水嶺為界。」
又上項治平二年順義軍牒內又稱:「貴州於當小地分赤泥泉、段家堡招誘戶民,請射住佃。」
其長城自西陘口取黃嵬大山北面過赤泥泉、段家堡,並是當道近里地方,請先拆去上項村堡當道,即於西陘、雁門口內長城北久遠安立鋪形。
又日後凡系與北人言語文字,且乞都不令涉著蘆芽、雪山、牛頭山照望之意,卻恐緣此引惹詞說。
又所爭處地里,只是略訪問得定地界,信臣口說,別未有文字照證。
又耶律榮執到文字內,有「以石長城為界」,於地界第一冊內簽出。
又蕭禧執到文字內,有「以石長城為界」,於地界內第一冊內簽出。
又梁潁稱雪山照望牛頭山文字,在河東路商量地界第五冊內簽出。
臣等早來於資政殿進呈白劄子一道,並續簽貼到事節,謹具繳連進呈。
三月二十八日又奏云:臣等伏見朝廷近以北人邀請地界,累有文字,據理折難,斷在不與。
今來始聞聖慈為民敦好,欲議俯從。
所降指揮,若復具存摺難之言然後與之,萬一禧有難受之意,改之則愈損事體,不改又恐未即只受。
且契丹微弱,但當藐之,彼自不能窺測。
使詔辭稍近平易,免致改易頻數,則朝廷之體自重。
二
四月三日甲子,括等奏稟:沿邊處置邊事與今來事體相妨事,乞詳酌指揮等四項。
臣等今有合奏稟朝旨事件具下項:
一、河東察訪使李承之未回,並河東、河北、京東沿邊官司,或有處置邊事,內有與今來朝廷遣臣往彼及差官擗撥地界意理不同,卻致事體相妨,別生的,欲乞賜詳酌指揮。
一、今來所理會地界圖子,恐到北朝尚有未曉地形界至與臣等理會,欲乞出示圖子指說。
一、臣等到北之外,或有事節可以對彼當面理會,未審許與不許?
一、北朝或別有商量,堅欲再差泛使,及欲與臣等同來赴闕,未審許與不許?
四月二十日辛巳又奏,申明於牒北界聞達蕭禧密札內添入未完字數:
樞密院奏據館伴所申尋備錄第三次聖旨劄子,請蕭禧承領,分位翻譯後,卻要退還。
為閣中使臣到驛,請蕭禧習朝辭儀。
館伴使到,尋已下階,守候國信使習儀。
其蕭禧只於廳上倚柱立地,屢遣人請喚,不肯下階習儀,直至三更二點,卻索歸位。
至次日亦是堅拒,未肯習朝辭儀間,蒙朝廷降到聖旨劄子,已差沈括等充國信使,往北朝面陳分畫地界事理。
今蕭禧別無商量,如要朝辭,即取索牓子;或欲且留,即豐厚管待。
牒與禧,方始下牓子,乞朝辭。
申聞本院檢會前兩次所降並今來文字,蕭禧雖各曾將分位翻譯抄錄,慮回歸不盡聞達,及蕭禧齎回國書中,雖已略述大指,又慮北朝不知得本朝邊臣久來憑用照證地界文字,及蕭素等昨來自住留滯,並蕭禧在此逐次降去聖旨文字,不肯承受朝辭因依,欲令沈括等將朝廷數次劄與館伴所文字等事,候到北朝備錄與館伴所一一聞達。
右中書、樞密院同奉聖旨依奏劄與沈括等,今連逐次文字共三道劄,沈侍讀等候回日繳納樞密院。
熙寧八年四月十三日,右臣等准樞密院劄子,令沈括等將朝廷數次劄與館伴所文字等的,候到北朝備錄與館伴所一一聞達。
臣等看詳第四次聖旨劄子內一節稱:蕭禧次日亦是堅拒,未肯習朝辭儀間,蒙朝廷降到聖旨劄子,已差沈括等充國信使副,往北朝面陳分畫地界事理,令蕭禧別無商量;如要朝辭,即索牓子,或欲且留,即豐厚管待。
牒與禧,方始下牓子,乞朝辭。
詳此語勢,是蕭禧為見朝廷已令臣等往北朝面陳分畫地界事理,一是不是與禧商量,方始朝辭。
臣等到彼,恐北人須就臣等別要分畫地界文字,臣等雖再三開陳,緣牒去劄內都不見。
次日因蕭禧未肯承當第三次聖旨,乃令臣等往彼面陳,後來又不見。
因蕭禧已受了文字,卻改差臣等作回謝之意,北人必堅執牒內文意,至時難以口爭,說別無商量方始改差之意。
臣等欲乞於上件繳奏劄子內「亦是」字下添入「要退還上件聖旨劄子」九字,於「方始」字下添入「受了聖旨」四字,所貴文理完備。
貼黃。
臣等近曾思慮,北人若言語禮意恭順,即疆事已是了當,恐因牒與館俠卻有酬答,引起端緒牽連,理會不已。
臣等累曾開陳,今蒙降指揮,令備錄牒與,更再三奏請,其劄子內卻不說次日猶互退回第三次聖旨,便言令臣等往彼面議。
緣蕭禧為見朝廷已差臣等往彼國面議,遂便起發。
才起發,即改作回謝,乃似蕭禧今去,深慮北人別生詞說,今來既是牒與,欲望許依前項奏陳,添入蕭禧未肯承受第三次聖旨,乃令臣等往彼面議。
後來蕭禧已承恩受了聖旨,乃改臣等作回謝,如此則文意方完,遣使之名亦正,伏乞詳察指揮。
又北人若有上項詞說,臣等雖子細說與,當初為蕭禧不肯承受第三次聖旨,乃差某官等來北朝商議;後來蕭禧已受卻聖旨,更無可商量,遂改臣等作回謝。
緣今來牒去劄子內卻未有如此意度,竊慮北人只恁文字,不肯信臣等口說,堅執蕭禧已收了第三次聖旨,只是未朝辭,朝廷更差臣等往彼面議分畫地界事理,即顯是第三次聖旨外,別有分畫地界文字,若不修令意完,恐須堅有求索。
今來臣等已是在路,無由面奏子細,須至再白,委曲敷陳,伏望聖慈深賜詳酌,特降指揮。
閏四月七日戊戌又奏,乞將四月二十九日辛卯密院劄內一節,分明劄與雄州,令回牒北界事:
檢會近准北界涿州牒雄州稱:「西陘寨、鴻和爾山、天池子一帶尚有占據,及言無可商議。
緣久來並系當界地分,元初被南界將引數十兵眾強來占奪。
若是此起不再商量定奪了當,已後終須難絕往復。
即日卻稱改差沈括等充回謝國信使副,必慮相將到闕別有推故,不肯商議,轉致遲延,仰燕京留守司指揮涿州齎牒雄州,疾速聞達,指揮已差國信使副候到闕日,准前聖旨審行商議其北界。」
又於四月二十七日及二十九日兩次移牒雄州,催促國報。
其二十九日牒內仍稱:「本來牒到,國說使副今月二十一日到北京,公文內依前改充回謝國信使副。」
臣等雖准四月二十九日樞密院劄,奉聖旨,令沈括等如北朝,說及鴻和爾山等處地界未系擗撥,更要商量,則答以南朝本為二國通好年深,不欲以疆埸細故,有傷事體,故有此分畫。
若北朝猶以為言,必是不欲無名受地,須歸理會。
如此亦甚好。
然某差來回謝,其他商量,斷不敢與聞。
但請北朝別差橫使,仍盡齎著實文據,往南朝逐一理會,所貴速得了當。
感缺詳認北界累行公文,必定須要見雄州回報如何,方令臣等過界。
今有下項短見,謹具奏聞發如後:
一、 若回報北界,雲已令臣等商議。
又緣疆界已定,要無可商量;既言商量,北人必須要果決言語。
臣等若執舊說,則北人必雲聖旨今來商量,臣卻只執舊說,即是與聖旨不同。
若只以今來聖旨問答,又恐疑是臣等推託遷延之語,亦不依應得商議二字,必謂臣等藏惜恩旨,以為己功,必致多方邀索。
右謹具如前。
臣等看詳代州地界,若只以蕭禧帶去文字下可移改,則恐更難令審行商議。
若不與回報,或言更無商量,又恐不納使人。
今來涿州牒稱,准北朝聖旨,恐於事理須著回報。
除朝廷別有處置,自聽朝旨外,若只依蕭禧帶去事理,欲乞將四月二十九日樞密院劄子內「但請北朝別遣橫使,仍盡齎著實文據,至南朝理會,所貴速得了當」一節,分明劄與雄州,令回報北界,亦恐無妨。
雖然所受聖旨令臣等如北朝說及鴻和爾大山等處地界未系擗撥,更要商量,方今說與上項言語,緣今來北界十月內三次牒來理會,日後只有更深,必無不說及之理備。
如臣等過界方說,即與牒去事理無異,但免致界首邀難往復。
若下面不免回改,即恐愈傷事體,費力收拾。
伏望朝廷審賜詳酌,早降指揮。
貼朝。
臣等今來有此短見,蓋為到邊上所遇事理正與本職相關 ,須合委曲陳述奏請,伏望朝廷詳察。
又臣等近到雄州,體訪得北人巡馬界口鋪之類多般生事。
雖未必實欲作過,竊慮曠日持久,事緒轉多,彼此女攝不得,別致爭競。
伏乞早察時機,深賜詳處。
又北人逐次來牒雄州,各即時奏聞,臣等恐因近降到聖旨文字,請計會臣等看詳。
若事理會備,即更且遷延回牒,等候臣等此狀回,降朝旨施行,乞早賜指揮。
三
入國別錄云:閏四月十九日,離新城縣。
五月二十三日,至永安山遠亭子。
館伴使琳雅、始平軍節度使耶律壽、副使樞密直學士右諫議大夫梁穎二十五日入見。
二十七日入帳前赴燕。
二十九日就館賜燕,差樞密副使楊益戒押燕。
酒二個,益戒令人傳語,有聖旨請立,臣括等尋離坐,於帳前與益戒、壽、穎等對立。
益戒云:「奉聖旨,昨來蔚、應、朔三州地界公事,朝廷兩遣使人詣南朝理辦。
今來蔚、應兩州已是了當,只有朔州一處未了,終是難停往復。
未委卿等昨離南朝日有何意旨了絕?」
臣括答云:「河東地界並已了當,差括等來回謝。」
益戒云:「只是蔚、應兩州已了,朔州地分俱未了絕。」
臣括答云:「括等只是差來回謝,此等公事不敢預聞。」
益戒云:「今來系是聖旨宣問侍讀、館使,須合應報。」
臣括答曰:「此事雖不是本職,不敢預聞;既是承准宣命,有所知者,不敢不對。
昨來理辦三州地界,但北朝稍有照證處,盡已擗撥與北朝。如鴻和爾大山、天池子,各是照據分明,難議應副。」
益戒及館伴梁穎皆言:「鴻和爾大山自來系北朝地土。」
臣括答云:「不委北朝有何文字照證?」
穎云:「南朝有何照證?」
臣括答云:「南朝收得北朝照證甚多,有十年前照證,亦有今年照證,亦州縣照證,亦聖旨照證。
且說最先。
北朝重熙十一年,北朝差教練王守源、副巡檢張永句、印官曹文秀,南朝差陽武寨都監翟殿真、崞縣令教練使吳岊同行定奪,以鴻和爾大山腳下為界,自後順義軍累有公牒,皆稱鴻和爾大山腳下為界,豈不分白?」
穎云:「此只是定奪蘇直、聶再友地界,即非兩朝地界;兩朝地界,自在近南分水嶺為界。」
臣括答云:「當時先為蘇直、聶再友侵耕過南朝地分,累經理辦。
康定二年,南朝聖旨,豈可以瑣細民務輕聞?
朝廷以兩朝和好事重,更不理會,只仰以蘇直、聶再友所耕地外卓立烽堆永遠為界,北朝所以差上件官吏同行定奪。
若是北朝腹內百姓地土,何煩南朝聖旨及兩朝差官?
今若言所定鴻和爾大山腳只是蘇直、聶再友地界,既不是南朝地界,不委以南鄰著何人田土?」
穎等無語。
臣評言:「昨來北朝國書並白劄子內理會事目,如瓦窯塢、李福蠻水峪、義兒馬鋪及三小鋪、西陘一帶等處,南朝雖有文字照驗分白,但以交驗賊蹤,或捉送逃走軍人,各依長連城、六番嶺、關子口鋪,並非兩朝為界去處照據界限,並雁門、胡谷寨以東數寨,不經治平年發遣鋪分,朝廷已不論有無照證,更不理會,並應副北朝事理已盡。
其鴻和爾大山自有原定界至腳下為界文字,其天池又自順義軍開泰五年牒稱系寧化軍地分,照驗分白,今來更有甚商量?」
穎又云:「南朝照驗文字,在河東時,見劉少卿等將出數件照驗,亦是難為案據,故為拖延。」
臣評答云:「學士們在河東時只爭閒事,幾時曾理會地界?」
穎又云:「天池地分,自屬北界顯然。
若天池神堂不屬北界,因何卻是北界行牒修葺?」
臣評答云:「既屬北界,因何卻是南朝修葺?」
臣括又云:「南朝廟宇,自是順義軍越界橫管。
譬如代州若牒朔州雲鄯陽縣廨宇損漏,請疾速修葺,便上可以奪得鄯陽縣也。」
穎云:「鄯陽縣廨宇損漏,干代州甚事?
因何牒得朔州修葺,有何義理?」
臣括答曰:「南朝天池廟損,干朔州甚事?
因何牒得寧化軍修葺?
臭月順義軍橫管,豈可便為憑據?」
穎云:「今來蔚、應、朔三州地分內,蔚、應州地界已了,只是朔州地分界至未了。
侍讀館使因何便言回謝?」
臣評答云:「北朝理會數事,理有可否,可者已從擗撥,否者難便商量,怎生不回謝?」
臣括又云:「兩朝通和七八十年,使人一往一來,自是常禮。
地界公事,括等豈敢預聞?
適為聖旨宣問,使人已據確實理道開陳,更有何商量?」
穎又云:「康定二年未定界至已前,以何處為界?」
臣括答云:「以六番嶺為界。」
穎云:「本是鴻和爾大山分水為界,不委南朝卻以六番嶺為界,有何文字照證?」
臣括答云:「若要南朝照證文字,卻{日煞}有。
不委北朝以分水嶺為界以何文字照證?」
穎云:「此中文字更不少,侍讀且將出南朝照證文字來。」
臣括云:「但請將出北朝照證文字。」
穎等無語。
臣評云:「自來是長連城、六番嶺為界。」
穎云:「有甚照證?」
臣評答云:「自來長連城、六番嶺一帶關子口鋪便是南北分界去處。
前後北朝州縣交驗賊蹤,送還逃走軍人文牒{日煞}多,便是界至去處。
今來南朝雖有此等文牒照驗分白,為只是因事該指鋪分界至,不是特指定屬南朝文字,今本朝更不論有無照據,已依白劄子內處所擗撥應副北朝了當。
鴻和爾專有兩朝差官立定界至文字,及有順義軍累次公牒,並特指說鴻和爾大山腳下為界。
天池又有開泰五年順義軍牒,特荀說系屬寧化軍地分。
並是北朝文字,理道分白,怎生改移?」
穎又云:「西陘一帶地方亦有未了。
自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遠探、白草鋪分割,因甚自北以西便挑下分水嶺,卻向平川中指古長城為界?」
臣括答云:「外處便是分水嶺,不向此中為界,更向何處為界?」
穎云:「此處豈是分水嶺!
分水嶺自轉向南,下去白草鋪,望古長城,只是平川,何處有嶺子?」
臣括答曰:「莫是學士不曾見彼處地形?
鎮著分水嶺,因何卻喚作平川?
兼此分水嶺公南儘是南界鋪寨及弓箭手鋪子止殺,向南更怎生去得?」
穎曰:「雖有鋪子,總是南界侵過分水嶺北蓋卻,自合拆移,豈得卻將鋪子為硬界?」
臣括答云:「此許多鋪子,自是在分水嶺南,北朝素知,兼有北朝聖旨照證,怎生不是硬界?」
穎云:「聖旨道甚?」
臣括云:「蕭琳雅齎來聖旨劄子,內稱南朝侵過分水嶺以北,蓋卻小鋪子三坐,並義兒馬鋪,皆合拆移近南,於分水嶺南修蓋。
因何不說道土磴石跌地分侵過分水嶺,蓋卻鋪子並義兒馬鋪?」
穎云:「土磴石跌鋪子不少劄子內不成便說得許多鋪子?」
臣括答云:「若實是侵過分水嶺北,即須著說,有甚說不得?
自不不幹著分水嶺,故不說著,更何煩理會?
今且說鴻和爾大山,北朝更有何照據?」
括自注云:「北界涿州累牒並理會西陘地界未了。
今穎如此爭辨,臣括以此言答之。
穎知理屈,自此後更不曾言著鴻和爾大山、天池子。」
穎云:「東西一帶盡合以分水嶺為界,因何鴻和爾大山不以分水嶺為界?」
臣括答云:「東西一帶盡以分水嶺為界,有何文字照據?」
穎云:「{日煞}有南朝州軍行過來文字照據。」
臣括云:「只是胡谷寨以東有文字,尚也憑不得,干鴻和爾大山甚事!」
穎云:「既是一處照得以分水嶺為界,即東西盡合以分水嶺為界。」
臣括答云:「若是一處以分水嶺為據,盡要以分水嶺為界,即西至岢嵐軍,東至澶順,盡合以分水嶺為界也,如此怎去得?」
穎云:「因何說得澶順,有何道理?」
臣括答云:「既雲東西盡合以分水嶺為界,即須如此。
學士元來也知去不得里!」
臣評隨云:「侍讀只是說喻。」
穎又云:「天池子有何照證?」
臣括答云:「有開泰五年順義軍牒,地里屬寧化軍。
只此照證,最是分白。
其餘{日煞}有文字,更不須言。」
穎云:「只是緊執定這個文字!」
臣括云:「這個文字不執,更執甚文字?」
穎云:「這個只是州縣一時錯誤行遣,當時官吏若在,必不經恕。」
臣括答云:「但沒便宜底文字,便總道『錯誤』即休,怎生使得!」
穎云:「既是南朝地界,因何乙室王及北界一百部族在彼住坐放馬半年有餘,無人發遣?」
臣括云:「既是順義軍有公文認下是南朝地方,便住坐五百年,亦是北人不合來侵入南界地分住坐。」
臣評曰:「邊上地界接連去處,平時無事,兩朝人往來樵採放牧,又有何不可?
豈為時暫住坐便來侵占為自己田地?」
臣括又云:「譬如民家,去別人地內居住一世兩世,若執出契書,亦須奪卻;住坐半年,豈足為憑!
南朝只守執北朝文字,乃是實據。
當時縱不發遣,自是北人不合侵越。
後來又拆卻鋪,立卻十八個烽堆、七個鋪子,豈是不經發遣!」
相次有一人裹拳腳幞頭,自近前助說。
臣評認是昨來蕭禧隨行都管高思裕。
臣評卻云:「且容侍讀、評與樞密、給事、館伴琳雅學士說話,不銷得你攙說,且退!」
思裕即退。
後臣括又云:「如鴻和爾大山、天池子不惟有向來所陳逐次照據,兼蕭扈、吳湛國信來時有北朝聖旨。
為今來已指立烽台標杆,開撅壕塹,興功建立鋪寨,即且依舊;北朝百姓,也且教依舊。
各更不侵占,豈不分白?」
穎云:「外是蕭扈、吳湛傳聖旨,已行謫降了也。
此文字怎生使得?」
臣括云:「此是北朝聖旨,學士何卻言使不得?」
穎云:「此是蕭扈、吳湛錯認聖旨,已行遣了。」
臣括云:「順義軍牒即雲州縣錯誤文字,不經朝廷處分,待不使,今來聖旨,又言是錯,何故錯得許多!
今後更有照證文字,只學士道錯了,不成便休也?
更理會個甚?
括等自是回謝,亦難為與學士爭口舌。」
臣括更無言,稍退立。
穎又卻云:「昨來北朝理會五處地界,三處了當,若只有此二處,事體至小,因何卻不理會了當?
不知此二此事元是與不是理會數?」
臣括答云:「天池子元不是理會數。」
括自注云:「望穎回答,即引耶律榮來時劄子內落下天池子一節答之,穩壓卻不問。
兼蕭琳雅齎來劄子內亦只指著鴻和爾大山腳下為界。」
穎沉吟思慮次,臣括隨聲曰:「莫又待道錯?」
穎又多說詞理,大率並無照據。
益戒數目穎令罷。
臣括待其語定,曰:「學士更說千般道理也不濟事!
須是要的確文字。
南朝並無許多言語,鴻和爾大山只八個字,曰『鴻和爾大山腳下為界』。
天池子只六個字,曰『地理屬寧化軍』,此外非某所知,更無可議論。」
臣括又退後立。
益戒云:「今來聖旨所問,如何回奏?」
臣括答云:「但告樞密給事回奏,括等來時,只是回謝,別無聖旨。
今來商議公事,若是地界擗才能因依,適來已具咨聞。
本朝只是守得『鴻和爾大山腳下為界』及『地里屬寧化軍』兩句確的照據。」
益戒遂顧壽、穎:「如此且休。」
遂相揖就座兩坐。
酒三行,益戒又云:「兩朝和好事重,侍讀、館使早與了絕卻好。」
臣括對云:「兩朝和好七八十年,曠古未有。
昨來入界,見兩朝萬里農桑,人民富庶。
此是兩朝祖宗盛德鴻美,豈可以邊界小事有傷和好大體?
蓋是理難應副,非是占卻。」
益戒云:「兩朝和好,生靈受賜,侍讀、館使須體朝廷意,早與了當卻,庶免往復。」
臣評對云:「繼好息民,生靈受賜,誠如樞密、給事之說。」
臣括云:「只為南朝照驗分白,難為應副,兼事誰不由使人。」
臣評云:「這些土地得失,不系兩朝損益。」
穎云:「北朝{日煞}有照驗文字,為侍讀、館使堅言只是回謝,不肯商量,料得咨呈亦不濟事。」
臣括云:「南朝只是守得『鴻和爾大山腳下為界』及『地理屬寧化軍』,餘外非括所知,亦不煩相示。」
穎又云:「只如赤埿膠、段家堡也{日煞}有事未了在。
重熙十二年,百姓石廷直理會疆界,赤埿膠近南,{日煞}有地里在。
只是侍讀、館使不肯商量,未欲咨聞。」
益戒云:「且做鴻和爾大山腳下為界,未委東西石廷直等地土合如何?」
臣括答云:「若是援引石廷直所爭地土文字,即是已定卻鴻和爾大山腳下為界,東西地土,自有照證。」
括自注云:「重熙十二年,順義軍曾牒代州理會石廷直地土一牒,內云:『順指定鴻和爾大山腳下為界。』
其意欲先認殺鴻和爾大山腳下為界,卻要一直向東,包占古長城以南地土南北三十餘里,東西{日煞}長。
臣括所以稱:『即是已定卻鴻和爾大山腳下為界『,其東西土地自有買馬城及古長城止殺。
臣括所以言自別有照據。」
益戒等曉會,不再言。
穎覺理屈,卻急言:「鴻和爾大山,須是分水嶺為界,且論赤埿膠、段家堡。」
臣括更不答。
酒六行,起謝恩畢,展狀於益戒相別。
四
六月一日,赴橫燕次,馬上壽等謂臣括曰:「侍讀備錄見示南朝聖旨,已檄申樞密院也。」
六月一日,橫燕酒二行,押宴耶律暈令高思裕傳語云:「皇帝差楊副樞傳宣。」
臣括、臣評各起立帳前,良久,楊益戒來云:「皇帝傳宣:今日樞密院、中書同進呈卿等來南朝聖旨,除續有回文外,其閒節次行遣,並先已聞達,即無不聞達事。
其蕭禧不肯朝辭,只為公事未了,須至在彼商量了當。
所有蕭禧倚柱立,不肯下階一節,待與問當。
此外有鴻和爾大山、天池子未了當,卿等必須帶得南朝聖旨來商量。
這起若不了當,必是不絕往復。」
臣括、臣評答云:「謹審聖旨,南朝只欲聞達,恐臣括、臣評蒙蔽。
所諭蕭禧倚柱一節,待與問當。
深見聖意敦重和好事體,候括等到南朝一一聞達。」
臣評對云:「上承聖諭,足見敦尚和好之體,然自見行問當蕭禧以上一節,宣諭評等,當一一歸奏南朝。
其鴻和爾、天池北朝言未了公事,使人雖聞,即不敢歸奏。」
益戒云:「到底來是不肯商量便是也。
不知除此外,南朝皇帝更有何意旨?」
臣評對曰:「若得本朝指揮來商議,豈敢不商議?」
穎又云:「蔚、應、朔三州地土,兩州已了,惟有朔州地分鴻和爾、天池未了,況的是當朝久來地分,今來須要了當。」
臣評云:「奈何南朝所執照據,的確甚是分白。
但恐北邊臣生事邀功,上惑朝未已。
樞密、給事,北朝執政大臣,請試思南北兩朝通好七八十年,兄弟叔侄,情契如此,不知這件小事,消與不消如此計較?」
益戒云:「事小則固是也。」
臣評又云:「乞樞密附奏皇帝,此北界議論,是兩朝皇帝家國事,或恐內外臣僚,為已興議論,卻不敢自罷止。
更望皇帝自奮英斷,早指揮了絕則好。」
益戒云:「此事並是出聖意。」
穎云:「卻道是公事不出聖意便是也。」
臣評對云:「評意道恐群臣議論不決,更乞特出自聖斷也。
幾時不出聖意來?
方說話次,當便捉一兩字來評執使人,於理不可。」
穎云:「莫館使錯?」
臣評云:「評不錯,是學士錯。」
穎云:「這些公事{日煞}小。」
臣評又云:「既言事小,到這裡也好了當也。」
益戒云:「地界未了,侍讀、館使必須別帶得南朝聖旨來。
此起須要了當,今是聖旨宣問,不可隱藏。
況前來文事,盡言差來審行商議,兼令將帶照證文字來北朝理辦,必須帶得照據文字來。」
臣括答云:「南朝元差審行商議,後來改作回謝,累有公文關報。
北朝照據文字,元曾承受得,後來改作回謝,朝廷卻盡取去也。
今來只是回謝。」
益戒又云:「侍讀、館使雖用回謝,離南朝後,北朝再有牒去言『鴻和爾大山等處地界未了,且令使人審行商議,恐到關推故不肯商量』文字到後,南朝別有指揮。」
臣括答云:「都不知北朝再有文字。
到雄州後,續領得本朝聖旨,內坐卻據雄州奏到北朝涿州牒,卻欲令括等審行商議後,面奉聖旨,沈括等元只是回謝,已起發前去訖,難為更令商議,並劄下雄州令牒涿聞達,不知曾見此文字否?」
益戒云:「也見。」
括云:「此便是聖旨也,更有何隱藏?
將兩朝通和,南朝臣僚到北朝,便與北朝臣僚一般,豈敢對聖旨不實?
兼地界是已了公事,真不須如此理會。
鴻和爾大山、天池子照據是分白,又是已一一開陳訖,今來使人更豈敢預聞他事。」
押宴耶律暈令高思裕云:「天池子自來乙室王在彼下帳,若是南朝地土,何故乙室王在彼住坐。」
臣括答云:「南朝地界文字分白,自是乙室王不當過界住坐。
兼有其照據,豈可不據文字,只據口也。」
暈又曰:「文字是在前,乙室王下帳在後,今合用前來照證,不知合用後來照證?」
臣答云:「若要在後照證,則本朝修蓋鋪屋又在後。
若以在前為據,即本朝所執文字在前。
兩頭總是南朝有道理,更何須議論?」
穎又云:「且容問天池神堂到了是北朝地土,是南朝地土?」
臣括答曰:「是南朝地土,學士何故不知?」
穎云:「既是南朝地土,因甚卻要北朝行牒修葺?」
臣評答云:「昨日已曾啟聞,既是北朝地土,因甚卻牒南朝修葺?」
穎又云:「如吳湛所傳聖旨,已是失錯。
一行上下,皆已行遣了也,豈可便作憑據?」
臣括答云:「北朝自行遣了蕭扈、吳湛,括怎生得知?
只是據得聖旨。
況上項聖旨,至今已是多少年歲,如今卻旋道是錯,莫行不得?」
益戒云:「些小公事,北朝只是早要了當。
只為南朝未肯了當。」
臣括答云:「南朝為早要了當,所以擗才能許多地土,更有甚未了?」
益戒又云:「侍讀、館使也合要早了。」
臣括答云:「通和美事,普天率土,皆要早了,何獨使人。
事理分白,自是北朝稱是未了,系在北朝。
使人只陳說得道理,了與未了,括豈敢知。」
益戒云:「誠是,侍讀怎與奪得他朝廷事,只恐別曾帶得聖旨來。」
臣括答云:「實別無聖旨。」
暈及穎只是重疊言前來曲說。
臣括云:「此等言語,累經示及,皆無憑據。
本朝只據得文字,別無商量。」
益戒、穎同言:「今來聖旨,只是恐侍讀、館使別帶得事來。
侍讀、館使只是回謝,別無聖旨便是也。
只如此回奏如何?」
臣括答云:「只是如此。」
梁穎猶紛紛未已,臣括遂退立揖益戒,益戒亦揖而退,臣等遂各就座。
此時酬答往來,約一時辰,語言重疊,更不備載,大意止如此。
酒三行,穎又云:「北朝甚有照證文字,但侍讀不肯商量,更不敢奉呈。」
臣括已知穎別無文字,此乃迤邐之詞,答云:「學士如此言,必是別有文字,且請牢收取。」
酒罷,馬上穎又言鴻和爾大山事,詞語極多。
臣初並不曾答,直候穎言語稍閒,乃謂之曰:「不須如此繁說,若有好文字,只消一句。
學士凡說鴻和爾大山,都不肯說著『腳』字,怎奈何文字上總有『腳』字。
前來順義軍牒雖曾暗落下『腳』字,後來累經理會。
今年蕭琳雅來時,劄子上已卻認了也,學士必應知之。
假如除卻『腳』字也無妨,只如重熙十二年七月十八日,順義軍牒內稱『六蕃嶺直南至鴻和爾大山四十里』,此處無『腳』字,試請六蕃嶺直南,打量四十里,看到得鴻和爾大山甚處?
又雲『段家堡西南至鴻和爾大山三十里』,亦無『腳』字,亦請打量看到甚處?
假令去卻『腳』字,只將地里打量,也只打量得山腳下,何況元更有『腳』字。
括更記得似蕭琳雅持來劄子理會南側北側是如何,學士因何卻不說著?」
穎云:「此是樓板、雲內兩寨接界處照證,這底且休,且未理會,此中更別有照據在。」
遂別說道理。
臣括急鞭止之曰:「且請休,別說。
且請理會了樓板、雲內寨界至。
看劄子內言:『樓板寨西南至鴻和爾大山南側為界。』
不知樓板寨西南甚處得鴻和爾大山?
莫卻在東北上無?
學士更且子細勘會,這個是北朝自攀引底照據文字。」
劄子引張慶文字云:「樓板寨西南至雲內寨,以鴻和爾大山南側為界。」
鴻和爾大山乃在樓板寨東北,穎已知劄內所引失證,故前後並不肯說著此一節,臣括提問穎,穎自知理屈,但多方迴避不肯當。
穎云:「此項待別有咨聞,這裡別有照證里。」
臣括遂笑之曰:「學士許多時在河東理辦地界,卻彼蕭琳雅了當卻。
學士須甘且恁爭辨,不成惣無言也。
學士河東時好與了卻,如今已被蕭琳雅了當卻。
學士才待去這兩段田地上做工夫,莫後時也。」
穎云:「是何?
穎卻是爭功也?」
臣括又云:「學士北朝名臣,括在南朝,久聞盛名。
今日事正好裨贊朝廷,早了卻好。」
穎惟稱謝,然言語重複不已。
臣括答曰:「括醉也,不及一一奉言,且望不怪。」
適值渡一小澗子,臣括與耶律壽先過,穎未過閒,臣括策馬先行,穎更說話不得,穎卻笑顧臣評曰:「侍讀只是揀便宜處說,沒便宜處便推醉也。」
直至帳前,馬上相揖,遂散。
此時言語往還,馬上行約十餘里方散。
初二日射弓次,穎又顧臣評云:「昨日所說地界公事,蔚、應二州已了,只是朔州地分鴻和爾、天池如何了絕?」
臣評云:「此雖是小事,亦無可商議。
但北朝皇帝指揮了絕,既便可以了絕也。」
穎又云:「天池子既是南朝地土,自來口鋪在甚處?
因甚直至蘇鈐轄時,方始移鋪子向北下安置?」
臣括答云:「自家地內,近北取便拆移,有何不可?」
穎云:「自家地內蓋鋪子,因甚卻領許多軍兵何用?」
臣括答云:「當時有無軍兵,括不知。
若實曾領軍兵前去,必是怕北界非理約攔。
將官到極邊,便將引軍兵,亦是常事。」
臣評云:「自家地內掘壕塹,有何不可?
既是掘壕蓋鋪,須得人功。
不知當時是引軍兵差人夫來。
緣當時部領人夫,怎生今日便指作軍兵惡模樣?」
穎又云云不已。
臣括答云:「此來括等奉命回謝,本是傳達兩朝歡好,以禮會聚,不成卻與學士斗頰舌也!
但請詳取文字,不煩如此。」
穎又云:「鴻和爾大山元只是定奪共直地界,侍讀今卻要作兩朝地界,恁地怎生教憑文字?」
臣括答云:「文字指定鴻和爾大山腳下為界,尚不憑用,更憑用甚文字?」
穎云:「累曾奉聞元定奪蘇直、聶再友地土文字,雲『北至張家莊』。
若當初是定奪兩朝地界,何故聲說北至如此?
顯只是定奪聶再友田土,豈得指作兩朝地界?」
臣括答云:「且得學士記得元文字分白,得子細說與學士。
若說著北至字,卻是南朝{日煞}有道理。
且得學士自記,容括咨聞。
元是定奪文字稱『東至買馬城,南至鴻和爾大山腳為界,西至焦家寨,北至當界張家莊。』
四至內因甚只北至獨有『當界』二字?
既只是北面至卻『當界』,即東面、南面、西面不是南朝更是何人地土?」
穎云:「侍讀道是蘇直由土北面方是北朝地分便是也,恁地有何文字照據?」
臣括云:「括不恁道其四至地內是康定二年南朝剖與蘇直地土,北面是北界舊界,東面、南面、西面並是南朝見今界至。」
穎云:「有何文字照據?」
臣括云:「更要甚文字?」
穎云:「本朝自有照據,未欲一一咨聞。」
臣括云:「此是兩朝正行定奪底文字,只恐更有別文字,也只改移這個不得!」
四日,就館夜筵,酒數行,穎顧壽又說起鴻和爾、天池。
又顧臣評云:「館使、侍讀莫須與他商量了?」
臣評云:「只為不奉朝旨商量,怎生敢到此商量?學士累歷,必亦曉得。」
又云:「天池除開泰五年後,更有甚照據?」
臣評云:「有。」
臣評因顧臣括,臣括答云:「更{日煞}有文字。
只是此數個文字分白的確,更不須別有文字也。
至如天池子,太平四年二月十二日,牒於天池子西北過橫嶺子批卻簽子木一株,其簽木南至南界,約三里。
如此文字{日煞}多,但一件文字可用後,其餘更何必援引?」
穎審聽之,便向座旁與高思裕番語數句,如有共記之意。
臣評又云:「南朝照據{日煞}有,今且略陳所記耳。」
穎又顧臣評曰:「前來侍讀說道,鴻和爾大山、天池子曾有北朝國信使帶過聖旨去定了界至,怎生道不知國信使誰?
穎忘了也,試言看。」
臣括答曰:「是蕭扈、吳湛。
累曾共學士理會,何故得忘了?」
穎云:「蕭扈、吳湛帶去聖旨,不知是有文字,為復只是口說?」
蕭扈、吳湛來時,只是口說,卒無文字。梁穎前來理會時,蓋是記不得,遂稱錯了聖旨。
今必是旋去探尋案卷,見得只是口說,卻欲來賴此聖旨,具在下文。
臣括答曰:「口傳聖旨。」
穎云:「恁地有甚憑據?
蕭扈、吳湛見在此,當初何曾有聖旨?」
臣括答曰:「此是北朝聖旨,學士因甚卻道有甚憑據?
學士前日賜燕日與橫燕日,兩次對制使及一行人眾稱是『蕭扈、吳湛錯了聖旨。
上下一行,各已行遣了也。』
括與學士理會言語,莫往復三二十轉。
因何今日旋去檢本子來,卻道何曾有聖旨?」
穎云:「上下一行,惣行遣了,不是說蕭佶,幾時說道行遣著蕭扈、吳湛?」
臣括答云:「是何蕭佶?
是治平舊址撥與北朝多少時也?
此回便有甚因依說到蕭佶身上?
此來從頭只是理會鴻和爾大山、天池子,因甚說行遣蕭佶?
有甚交涉?」
穎云:「穎不曾道行遣了蕭扈、吳湛。」
臣括曰:「學士對制使及一行人眾道了二三十度,言猶在耳,怎生便諱得?
兼此事卻有憑據,當時蕭扈、吳湛雖是口傳聖旨來,緣南朝卻有聖旨劄子,坐著蕭扈、吳湛言語,已指揮多地守界;亦請北朝依此指揮,邊臣不得更有侵越。
此劄子是蕭扈、吳湛自齎回。
兼北朝已有個遣文字到邊上,邊上各曾有公文照會,怎生諱得?」
穎云:「這裡不見有文字。」
臣括但笑而不答,穎亦不固爭,似有慚色。
酒行至十四盞,臣括等共辭之,穎固留,堅言「只十盞也。」
臣評謂穎曰:「不是,侍讀面前以榛實記數甚分白,這酒巡莫不尚廝賴?」
壽、穎共發笑。
臣括顧臣評云:「前後學士所辨言語甚好,學士不錯。
學士對南朝使人,須著如此理辦方是也。
必然與朝廷密論時,自須依理道前後,咨聞事理。
學士心豈不曉,言語且須著恁地不錯。」
穎云:「不如此,須要理會歸實,,豈是強詞,穎雲北朝照證文字亦{日煞}多,只是侍讀、館使未見,見後須知得不錯也。」
臣括答云:「蕭琳雅持來劄子內,天池並無一件文字照據,鴻和爾大山只引著兩件照據,一件樓板寨南側為界底,前日已咨聞,全沒交涉;一件稱順義軍曾牒代州,待於鴻和爾大山一帶巡邊,令代州告示人戶知委。
代州回牒只稱告示人戶知委訖。
不知此文字何用?
莫是執道代州不曾理會?
至如近日北朝文字稱今年在永安山受禮,今來館舍,卻去永安山八九十里,在成便須在永安山上受禮也。
順義軍人馬從鴻和爾大山腳下巡過去,喚作『鴻和爾大山一帶』有何不可?
又不曾去鴻和爾大山尖上巡邊也,代州何須理會?
既言北朝照據文字{日煞}多,因甚劄子內只說此兩件,必是此兩件是最親切底。
最親切底尚且如此,其餘即不言可知。」
穎云:「不然。
劄子內只是略舉二件,此中{日煞}有文字在。
只侍讀不理會,更不欲將出南朝憑據文字,如何見得?
侍讀必將得來。
若見得南朝的確文字,朝廷須有商量。」
臣括答云:「文字盡在朝廷,括非本職,不曾將來。」
臣括見穎言朝廷須有商量,言語稍婉順,遂語穎曰:「兩朝通子七八十年,這些事道理如此分白,不如早了,卻是和好。
各自守取道理莫好?」
穎云:「南北和好,固是好事。
如今地界了後,更勝如舊日去也。
舊日邊上時有小爭競,只為河東地界,理會來三十餘年也,至今未定疊,須至時有爭競。
若此回了卻河東地界,今後邊上更無一事,和好更勝如前日也。」
酒欲罷,穎云:「三兩日來,朝廷有一個好商量。
此小事,侍讀、館使早與了當著好。」
臣括見其語似婉順,遂答云:「公事已了十分,但北朝道了便了也。」
五
別錄又載。
書表子殿中丞知雍邱縣事王純狀稱:五月二十九日,北朝皇帝與皇子各變服來帳前,稱太師及小太尉。
相次皇帝至侍讀安下帳前,書表司王純、鮑忻,職員張履、御廚李回、指使王宣等同與皇帝相揖後,地上列坐。
時皇子亦在。
吃茶罷,王純謂皇帝曰:「今日天涼,太師可飲京酒一兩杯。」
皇帝曰:「好。」
遂具酒果。
相次皇帝先發問曰:「地界還如何了當?」
張履云:「地界事已了,蕭琳雅已受了擗撥文字,別無未了。」
皇帝曰:「鴻和爾、天池本是北朝地土,昨因蘇鈐轄等強來侵占,今來只要依舊。」
張履云:「康定年中,兩朝已曾定奪蘇直所爭地土了當。」
鮑忻云:「記得北朝曾差教練使王守源、副巡檢張永句、印官曹文秀計會,南朝陽武寨都監翟文秀、崞縣令教練使吳岊指揮撥立定蘇直地土,已立定鴻和爾大山腳為界。
此事甚是分白。」
張履云:「天池南朝自有順義軍開泰五年牒,稱地屬寧化軍,亦是照據的確。」
皇帝又云:「天池既是南朝地土,因甚於天池廟左側旋蓋鋪形。」
張履又云:「亦是自家地土上修蓋,有何不可!」
鮑忻因舉手謂皇帝曰:「北朝來理會五處地土,南朝已應副了三處。
此兩處為已經定奪了當,及有文字照據的確,決難為應副。
北朝皇帝須是體認南朝皇帝意度,便是了當。」
皇帝又云:「此處地土,某曾親到來。」
遂指畫鋪形去處。
鮑忻、張履同指李回謂皇帝曰:「李司徒久在河東,盡知子細。」
皇帝問李回曰:「蕭糾格太保曾來否?」
回曰:「今日不曾來。」
蕭糾格太保便是蕭愛六宅。
皇帝曰:「河東三州疆界,左藏甚知次第。
鴻和爾大山有些爭競事,為甚未了?」
回答云:「聞蕭琳雅昨來商量已了,更無爭競去處,已將過文字來,太師必曾見上面都了也。」
皇帝云:「只為未見道鴻和爾山、分水嶺。」
回答云:「北屬代州陽武寨,自康定二年及嘉佑二年兩次兩朝遣使差官商量,定奪了當,必無難言分水嶺。
其鴻和爾大山北腳下為界,更如何改得?」
尋有皇子卻坐云:「鴻和爾大山北腳與水峪、白草鋪相照否?」
回答云:「全不忤事也。
其水峪在雁門寨北,鴻和爾大山北腳在陽武寨西,相去甚遠,全不相照望也。」
皇子又云:「與天池可相照否?」
回答云:「更絕疎遠也。」
皇子又云:「其天池久屬當朝,自來以橫嶺為界,如今須要依舊。」
回答云:「若北朝卻要橫嶺為界,奈緣橫嶺在冷泉村北七里以來,上面有長城者是。
昨為北朝百姓杜再榮等偷過嶺南居,占冷泉村,本朝為北朝差國信使言北朝人戶也且教依舊,為歡好,年年不曾起遣,只於天池立定界至。
若要橫嶺為界,須起了冷泉村方得也。」
皇子云:「不是也。其橫嶺在天池西南上是也。
被你南朝侵奪也。
北朝天池,豈是侵了冷泉村?」
回答云:「西南無橫嶺,除了舊長城橫嶺。」
(闕)答云:「若說西南上,近者只是於車道塢下有一小嶺子,高不及二丈,長不及七八十步,豈得指為疆界?
大不是也。」
又書表司王純狀;今月初三日,午時後,有館中句當蕭太尉名呼圖克台,體問得北朝太后帳前人;又一裹頭巾著駝毛衫人,稱姓劉,呼司徒一被發人,是昨日來者諢子太保,皆是北朝皇帝處人,將酒一注子來純帳中,請御廚李回、書表鮑忻、職員張履云:「昨來只候不易,今日無事,特來勸好酒盞。」
退久,蕭太尉問云:「地界事如何?
見說其餘總了也,只有鴻和爾大山、天池兩處未了,如早了當甚好。」
李回答曰:「鴻和爾大山有康定二年因蘇直、聶再友侵耕南朝地土,其時南朝仁宗、北朝興宗已各差官定奪,別立封疆界石壕子。
天池亦有南北兩朝往回文字,照驗分白,了當多年也。
更有甚事理會未了?」
北人意尚未曉,純尋事就地畫形勢,子細說與北人:「其鴻和爾大山下聖佛谷以北一帶,久年以六蕃嶺為界,後因北界人聶再友、蘇直侵耕過南朝地土,南朝仁宗為和好多年,不欲爭競,是時兩朝各差官同共重立地界:東至買馬城、西至焦家寨、南至鴻和爾大山北山腳為界。
天池地分,舊以近北大橫嶺為界,因北界人杜再榮侵耕過冷泉河,後來定奪只於天池廟近北別立界至。
已了當多年,別無可理會。
並有兩朝文字,並北朝順義軍公文過來,稱天池廟地屬南朝寧化軍,照驗甚是分白,南朝皇帝必不肯更移改動也。」
其被發人又問云:「白實有文字照驗無?」
純答:「是兩朝公事,若無文字照據,讓敢浪舌說話?」
又低語謂曰:「昨日來者太師,官{日煞}近上,朝廷最信憑他語言,交我問書表,若有文字,國信使副因甚不且將來看過便了也。」
純答:「南朝應副北朝事已了當,別無可理會。
今只差使副來回謝,更不帶文字隨行。
北朝自有當年往回文字案檢,可以照證,何須更要南朝文字?
但交太師自去檢看,管不差錯。」
飲罷起。
又隨行李回狀:今月六日,離新添館路中,有北界馬協司徒續後趕來,相只揖云:「闕下久住不易,今來歸去,{日煞}是喜慶,甚好事。」
回答云:「別有甚喜慶好事,只是且得一行人馬安樂回歸。」
協又云:「且得兩朝再成歡好,為這些兒疆界公事,{日煞}是煩惱。
昨來蕭相公、梁學士為在代州界上住了許多時日,不曾商量得些子處了當。
朝廷尋來句只三日走馬到駕前,{日煞}受了煩惱不少。
後來蕭琳雅再去南朝回,雖將得文字來,該說代州以東諸寨地界已了,更不爭理。
只有鴻和爾大山與天池兩處未了。
又待再差蕭琳雅去南朝理會,卻為南朝有泛使來到,只等候商量個次第,便教過去。
皇帝卻見侍讀、館使開說得理道甚是分時後,{日煞}是喜歡,太后亦更喜歡,道與皇帝:南朝{日煞}是應副本國也,如有些小的公事,也且休恐惡模樣。
便朝廷取問蕭相公、梁學士,當時商量,教看南朝意度如何。
肯與不肯,確的逐旋奏聞。
但只說南朝差來職官,一向不肯商量,卻只爭了一場坐位閒公事,不單了得些小疆界。
因何蕭琳雅去了卻以東數寨?
如今沈侍讀、李館使來說得事理分白,顯是你兩個有隱底事節,不聞達朝廷。
如此三度,今分析更取問蕭琳雅一次,南界可{日煞}不肯商量。
其蕭琳雅尋復奏:南朝若不肯商量,怎卻將得回答文字來?
即不知邊上職官相見,商量如何?」
協又云:「與左藏代州往還甚熟後,不敢浪舌脫空,實是如此。
今來北朝皇帝,亦甚思想。
因見侍讀、館使累說南朝皇帝重惜歡好,大{日煞}應副北朝也,遂亦深思昔年歡好,更不理索鴻和爾大山、分水嶺,只於天池中心為界。
此甚小事,必是侍讀、館使見後,甚是喜歡也。」
回答:「蕭相公、梁學士在代州界逐次相見,實即只閒爭相織羅公事,何曾的當商量地界?
北朝問當乃是也。
其鴻和爾大山及寧化軍天池是南朝照據分白,累經兩朝差官定奪了當,難以移改。
如今北朝只於回牒內帶說天池一節,自系朝廷,不知如何使副有何喜歡?」
協又云:「莫相次走馬報平安,行時必先繳奏此事聞朝廷否?」
回答:「只是循常例奏平安,更不去奏事。」
協又云:「此回國信使副甚有好事。
諸處點集下兵馬不少,未單令取便句當及。
又二年,田苗薄熟,人戶{日煞}是艱難。
今來皇帝喜歡,方始一齊告示放散,一國上下,人民皆喜歡。
初五日,使副進發後,次日,群臣一齊入賀,疆界不爭,兩朝再結歡好,甚是堅固也。
莫也知道否?」
回答:「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