弈律

王思任 · 學術雜記
圍棋著作。明代王思任著。一卷。載明代馮可賓《廣百川學海》。王思任字季重,號謔庵。山陰(今浙江紹興)人。萬曆二十三年(1595)進士,曾任九江僉事。清兵破南京後,魯王監國,以王思任為禮部右侍郎,後進尚書。居紹興,城破絕食而死,有詩文集《王季重十種》。以詼諧之筆調,將明代法律用於弈棋規則,對種種違規行為、不良習氣,作抨擊諷刺,所定之律「分笞、杖、徒三等,納贖有差,凡四十二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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