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略志 · 伊犁略志

佚名 《伊犁略志》
伊犁各營官兵邊卡巡防額數各處辦理事件自乾隆二十九年起至三十年止,由莊浪、涼州、熱河,陸續遷駐伊犁之大城(惠遠)滿營:協領八員,佐領四十員,防禦四十員,驍騎校四十員,世襲驍騎都尉二員,世襲雲騎尉九員內升充協領二員,升充佐領二員,升充防禦二員,世襲恩騎尉二員,前鋒校四十員,催總四十員,領催一百二十員,前鋒旗長四十八員,前鋒二百三十二員,委前鋒二百員,兵二千六百名,搶手步甲四百名,步甲六百名,炮兵四十名,匠兵八十名,養育兵二百四十名。共計官一百六十二員,兵四千六百四十名,支一兩餉閒散一百六十名,家口二萬二千餘丁口。 自乾隆二十九年起至三十年止,由西安、熱河陸續攜眷遷駐伊犁之巴彥岱(惠寧)滿營:協領四員,佐領十六員,防禦十六員,驍騎校十六員,世襲雲騎尉十員,世襲恩騎尉五員,前鋒校十六員,催總十六員,領催六十四員,前鋒旗長十六員,前鋒六十八員,委前鋒四十員,兵一千四百五十六名,炮兵十六名,匠兵四十八名,養育兵六十四名,步甲三百二十名。共計官六十七員,兵二千一百四十四名,支一兩餉閒散四十八名,家口(原文闕如)。 乾隆二十九年由盛京攜眷遷來伊犁之錫伯營:總管一員,副總管一員,佐領八員,防禦四員,驍騎校八員,世襲雲騎尉四員內升充佐領一員,委官八員,空藍翎六員,前鋒校四員,前鋒三十六員,領催二十四員,空金頂委領催八員,委領催四十八員,兵一千二百一十四名。共計官二十六員,兵一千三百名,家口一萬八千丁口。 乾隆二十八年由黑龍江攜眷遷來伊犁之索倫營:總管一員,副總管一員,佐領八員,防禦四員,驍騎校八員,世襲雲騎尉四員內升充佐領一員,世襲恩騎尉一員,委官八員,空藍翎九員,前鋒校四員,前鋒三十六員,委前鋒十六員,領催二十四員,空金頂委領催八員,兵一千零三十五名,養育兵二百名。共計官二十七員,兵一千三百四十名,家口(原文閼如)。 乾隆二十八年由口北外攜眷遷來伊犁之額魯特營上三旗:總管二員,副總管二員,佐領十六員,驍騎尉十六員,世襲雲騎尉一員,世襲恩騎尉一員,委官十六員,空藍翎六員,領催四十八員,空金頂領催十六員,兵一千七百一十四名。共計官三十八員,兵一千八百名,家口一千四百餘丁口。 乾隆三十年由張家口、熱河等地方遷來伊犁之額魯特營上三旗:總管一員,副總管一員,佐領六員,驍騎校六員,世襲雲騎尉一員升佐領,一等台吉一員,四等台吉二員,委官六員,空藍翎三員,領催十八員,空金頂委領催六員,支一兩餉披甲四百六十七名,支五錢餉披甲六百六十五名。 下五旗準噶爾額魯特:總管一員,副總管二員,佐領十員,驍騎校十員,世襲雲騎肘一員,世襲恩騎尉一員,委官十員,空藍翎三員,領催十員,空金頂委領催十員,支一兩餉披甲四百八十七名,支五錢餉披甲一千零七十七名。 投誠沙比那爾額魯特四蘇木(旗):佐領四員,內虛銜副總管一員,驍騎校四員,四等台吉四員,世襲雲騎尉一員升充佐領,委官四員』空藍翎二員,領催十二員,空金頂委領催四員,支一兩餉披甲十名,支五錢餉披甲五百七十名。共計官五十七員,兵三千三百八十六名』家口(原文闕如)。 乾隆三十年起由內地各省陸續攜眷遷來伊犁之綠營:參將一員,游擊一員,都司二員,守備五員,千總十員,把總十九員,外委二十九員,額外把總二十九員,世襲雲騎尉四員內升充雲騎尉一員,世襲恩騎尉一員,騎兵一千五百名,步兵一千五百名』共計官一百零二員,兵三千名。綠營屯田二十處,每年納糧三萬餘石。 以上伊犁各營所有官四百七十九員,兵一萬七千六百零六名,內:戍守喀什噶爾:兩滿營佐領一員(充任營總),防禦一員(充任參領)驍騎校一員,兵一百名內委官三員。錫伯營佐領一員(充任營總)驍騎校一員(充任參領),兵三百名內委官三員。索倫營佐領一員(充任總總),驍騎校一員(充任參領),兵一百名內委官一員。以上共計戍守官七員,兵五百名,戍守官兵每年換防半數。 戍守塔爾巴哈台『兩滿營佐領一員(充任營總代替邊卡侍衛,選出佐領、防禦、驍騎校等官員。 驍騎校(充任參領),兵四百零九名。錫伯、索倫兩營輪流派出佐領一員(充任營總),錫伯營驍騎校一員(充任參領),代替邊卡侍衛,選出佐領、防禦等官員,兵八十名。以上共計戍守官十七員,兵五百七十八名。此項官兵每二年換防一次。 每年夏天特派領隊大臣一員,巡邏布魯特邊界時,由兩滿營協領一員,大城(惠遠)官二員,兵七十員,巴彥岱官一員,兵四十名,錫伯營官一員,兵三十名,索倫營官一員,兵三十名;察哈爾營官二員,兵六十名,額魯特營官二員,兵七十名。共計官十名,兵三百名。 每年秋季特派領隊大臣一員,巡邏哈薩克邊界時,由兩滿營派協領一員。大城(惠遠)官二員,兵七十名。巴彥岱官一員,兵四十名,錫伯營官一員、兵三十名。索倫營官一員、兵三十名。察哈爾營官一員,兵六十名。額魯特營官二員、兵七十名。共計官十員,兵三百名。 每年八月間,將軍、參贊大臣等前去哈什噶爾等地方巡獰時,由大城派去協領二員,官八員,兵三百四十名。巴彥岱協領一員,官七員,兵二百名『錫伯營副總管一員,官一員,兵六十名。索倫營副總管一員,官四員,兵六十名。察哈爾營副總管一員,官五員,兵一百名。額魯特營副總管一員,官九員,兵二百四十名。共計官四十三員,兵一千名。 巴彥岱(惠寧)領隊大臣管轄:塔爾基卡,侍衛於道光八年奉旨裁去,由滿營派出官員,著戴花翎駐之,由大城派兵十五名,巴彥岱兵五名,察哈爾營兵五名。共計兵三十名。每年春季做買賣哈薩克進來時,由大城派出官一員,巴彥鋒兵五名,增加該卡駐防,迨至十月間,停止哈薩進來時,即行撤退此項增加官兵。 干楚汗卡,駐巴彥岱佐領一員,兩滿營兵十五名,察哈爾營兵十五名,共計兵三十名。每年春季做買賣哈薩克進來時,增加巴彥岱官一員,兵三名,額魯特營兵七名,迨至十月間哈薩克停止進來時,即行撤退此項增加官兵。 夏爾布拉克卡,駐巴彥岱官二頁,兵三十五名。每年哈薩克進來時,自四月初一日起駐,迨至哈薩克停進時撤回,由塔爾基卡派兵五名駐防。 鄂伯勒奇爾卡,駐巴彥岱官一員,兵十五名。 庫克鄂若木卡,駐巴彥岱官一員,兵十五名。在此兩處每年至春季增駐,如雪厚未化則暫駐博羅布爾噶蘇、丕里沁等二處,待至雪化後,還駐原卡。冬季雪厚時仍駐博羅布爾噶蘇、丕里沁等卡。 將雪大人馬難行情由呈報,由該營領隊大臣派員前去查驗後方准撤回。 畢奇克圖卡,駐大城官一員,兵十名,巴彥備兵五名。共計其十五名。 北大坂卡,駐巴彥岱官一員,兵十名。此二卡,春季添設,冬季撤回。 固勒扎渡口卡,駐:巴彥岱委官一員,兵五名。稽查來往行旅有無路照事務。 錫伯營領隊大臣管轄;春吉卡,駐滿營官一員,兵二名,錫伯營領催和兵八名,額魯特營兵十一名,共計兵十九名。 郭爾本托海卡,駐:錫伯營領催一員,兵八名,額魯特營兵十一名,共計兵十九名。 索倫營領隊大臣營轄:托里卡,駐錫伯營官一員,兵七名,額魯特營兵十一名,共計十八名。 察林卡,駐錫伯營官一員,兵七名,額魯特營兵十一名,共計十八名。 麻哈沁卡,駐錫伯營官一員,兵七名,額魯特營兵十一名,共計兵十八名。 夏拉托洛海卡,駐錫伯營官一員,兵四名,額魯特營兵十一名,共計兵十五名。 哈拉模敦卡,駐錫伯營官一員,兵五名,額魯特營兵十一名,共計兵十六名。 安大蘭卡,駐:錫伯營官一員,兵八名,額魯特營兵十一名,共計兵十九名。 洪谷洛鄂倫卡,駐侍衛一員,於道光八年奉旨裁撤,由錫伯營派出官員,著戴花翎駐之。由索倫營駐委官一員,兵十名,額魯特營兵十八名內,每年至十月間,撤回兵五名,由索倫營派出兵五名補充,迄至三月間仍由額魯待兵五名來駐。共計兵三十名。此卡官兵,每至冬季,移駐伊犁河岸,迨至春融仍令還駐原卡時,派遣兵五名,去駐安大蘭卡。 博若霍吉爾卡,駐侍衛一員,於道光八年奉旨裁撤,由滿營派官員,著戴花翎駐之。由滿營兵二名,索倫營委官一員,兵十一名,額魯特營兵十七名內,每年至十月間,撤回五名,由索倫營派兵五名補充,待至三月間,仍令額魯特兵來駐,共計兵三十名。每年冬季結冰時,由此卡抽兵五名,由索倫營派兵十名,令駐奎屯堰地方巡防。待至冰化時,仍令還駐原卡。每年春哈薩亢進來時,由滿營官一員,前鋒五頁,由索倫營官一員,增加駐防。待後哈薩克停止進來,即將增駐官兵撤回。 惠番卡,駐待衛於道光八年奉旨裁撤,由錫伯營派官,著戴花翎駐之。錫伯營兵二名,索倫營官一員,兵十一名,額魯特營兵十一名內,每年迄至十月間,撤回兵四名,由索倫營派兵四名補充,待至三月間,仍令額魯特兵來駐。 奎屯卡,駐侍衛於道光八年奉旨裁撤,由索倫營派官,著戴花翎駐之。索倫營委官一員,兵八名,額魯特營兵十二名內,每年至十月間,撤回兵四名,由索倫營派兵四名補光,待至三月間,仍令額魯特兵駐之,共計兵二十名。 齊奇干卡,駐侍衛於道光八年奉旨裁撤,由索倫營派官,著戴花翎駐之。索倫營委官一員,兵八名。額魯特營兵十二名內,每年至十月間,撤回四名,由索倫營派兵四名補充,待至三月間,仍由額魯特兵來駐。 霍爾果斯卡,駐索倫營官一員、委官一員,兵二十三名。額魯特營兵十二名內,每年至十月間,撤回兵四名,由索倫營派兵四名補充。計兵三十五名內,每年至九月間,結冰時,由此卡派出兵十名,移駐伊犁河岸巡防,待三月間冰消時,仍還駐原卡。 奎屯堰卡,駐索倫官一員,兵二十名,每年冬季,由博若霍吉爾卡撥來兵十名,待至三月間,仍還原卡。 伊犁河岸巡防哨,駐索倫營官一員,兵十名,由霍爾果斯卡撥兵三名,增額魯特營七名,至十月間撤回兵四名,由索倫營派兵四名補克,待至三月間,仍令額魯特兵來駐。 齊奇干巡防哨,駐索倫營官一員,由霍爾果斯等卡撥駐兵十五名。 霍爾果斯巡防哨,駐索倫營官二員,領催兵三十名。將此二處,每年至四月間出駐,到九月間撤退時,惟在霍爾果斯巡防哨,留守領催兵十名,駐為驛站。其餘官兵返回營卡。 察哈爾營領隊大臣管轄:索大坂卡,駐侍衛一員,於道克八年奉旨裁撤,由滿營派官,著戴花翎注之,滿營兵二名,察哈爾兵二十五名,每年春季哈薩克進來時,增加滿營官一員,兵五名。待至哈薩克停進時,即將所增官兵撤回。 沁大蘭卡,駐侍衛一員,於道光八年奉旨裁撤,由滿營派官,著戴花翎駐之,滿營兵二名,察哈爾營空藍翎一員,兵二十名。 哈布塔海卡,駐侍衛一員,於道光八年奉旨裁撤,由滿營派官一員,著戴花翎駐之,滿營兵二名,察哈爾營空藍翎一員,兵二十三名內,在哈薩克進來時期,撥出兵十名,駐干楚汗布拉光地方巡防,待至九月間,仍令返回原卡。 庫克托木卡,駐侍衛一員,於道光八年奉旨裁撤,由滿營派官一員,著戴花翎駐之。滿營兵四名,察哈爾營兵十五名,每年春季哈薩克進來時,由巴彥岱增加官一員,兵四名,大城兵四名,又由綽倫古爾卡援兵五名來駐。待至哈薩克停止進來時,即著返回各營卡。 許步土卡,駐滿營官二員,兵十四名,察哈爾營兵十四名,共計兵二十五名。此卡在春季添駐,至冬季撤回。 綽倫古爾卡,駐:大城滿營官一員、兵六名,巴彥岱滿營兵四名,察哈爾營兵五名。共計兵十五名。每年春季哈薩克來時,由此卡之兩滿營兵內撥兵五名,移駐烏蘭布拉卡,俟冬季哈薩克停止進來時,仍返原卡駐防。此卡每年春季添駐』冬季即撤。 干楚汗布拉克巡防哨,駐:巴彥岱滿營官一員,兵二名,察哈爾營官一員,兵二名,於庫克托木卡駐察哈爾營兵五名,哈布塔海卡十名,俟哈薩克停進時,將兵遣還本營本卡。 鄂托克沙里巡防哨,駐巴彥岱滿營官一員,兵二名,察哈爾營官一員,兵十五名。共計兵十七名。 每年春季添駐,至冬季撤回。 達爾大木土巡防哨,駐察哈爾營空藍翎一員,兵十名。 扎克峨波巡防哨,駐察哈爾營空藍翎一員,兵十五名。 烏薩克巡防哨,駐察哈爾營空藍翎一員,兵二十名。 夏拉西里巡防哨,駐察哈爾營官一員,兵二十名。 殷德爾土巡防哨,駐察哈爾營官一員,兵二十名。此卡為巡防哈薩克自私越界而設之,於十月間出駐,至四月間撤回。 夏拉布拉克巡防哨,駐察哈爾營領催一員,兵九名。 牧祿巡防防哨,駐察哈爾營官一員,兵十五名。 哈拉烏朱爾巡防哨,駐察哈爾營領催一員,兵九名。 雅瑪圖巡防哨,駐察哈爾營官一員,兵二十名。 查干烏蘇巡防哨,駐察哈爾營官一員,兵十九名。 伊拉土哈木爾巡防哨,駐察哈爾營領催一員,兵十九名。 察克爾圖拉巡防哨,駐察哈爾營領催一員,兵九名。 以上夏拉布拉克等七處巡防哨,於乾隆六十年經察哈爾營領隊大臣呈准,在春季添駐,冬季撤回。 額魯特營領隊大臣管轄:鄂爾古朱勒卡,駐滿營官一員,兵五名額魯特營空藍領一員,兵三十七名,共計兵四十一名。此卡冬季移駐峨波土地方,至春季仍回原卡駐防。 特木爾里克卡,駐滿營官一員,兵二名,額魯特營空藍翎一員,兵二十五名,共計兵二十七名。春季出駐,冬季撤回。 格根卡,駐額魯特營空藍翎一員,兵二十三名。 哈拉刻拉卡,駐額魯特營委官一員,兵二十二名。 沙拉雅斯卡,駐錫伯營官一員,兵五名,額魯特營官一員,兵二十名,共計兵二十五名。 那拉特卡,駐滿營官一員,兵五名,額魯特營官一員,兵二十五名,共計兵三十名。 烏努古特卡,駐額魯特營官一員,兵十五名。 柏爾柯阿滿巡防哨,駐額魯特營官一員,兵二十五名。 峨波土卡,駐滿營官一頁,兵四名,額魯特營空藍翎一員,兵二十六名。此卡由春季移駐鄂爾古朱勒卡,冬季回駐原卡巡守。 查干哈大巡防哨,駐額魯特營佐領一員,兵四十名。 烏遜祜吉爾巡防哨,駐額魯特營領催一員,兵四十名。 特克斯邊巡防哨,駐額魯特營領催一員,兵四十名。 巴汗塔馬哈巡防哨,駐額魯特營官一員,兵二十五名。 庫土勒巡防哨,駐額魯特營官一員,兵二十五名。 齊奇爾哈土巡防哨,駐額魯特營官一員,兵二十名。 哈爾干土巡防哨,駐額魯特營官一員,兵三十名。 通昌外巡防哨,駐額魯特營官一員,兵二十五名。 阿敦格爾布胡土卡,駐滿營官一員,兵二名,額魯特營官一員,兵二十名。 扎拉土巡防哨,駐額魯特營官一員,兵三十名。 牙帕爾布拉克巡防哨,駐額魯特營空藍翎一員,兵三十名。 特木爾里克轎巡防哨,駐額魯特營藍翎(原文空缺)。 額爾各土巡防哨,駐額魯特營領催一員,兵二十名。 哈布哈克巡防哨,駐額魯特營官一員,兵二十名。 以上卡倫三十六處,巡防哨三十六處。共計駐防官八十八員,兵一千五百九十名。 回於阿克木伯克一員,伊西子伯充一員,噶薩那奇伯克二員(原文不詳),伯克四員,哈西伯充一員,都官伯克一員,班集格爾伯克一員,米拉布伯克十員,色的爾伯克一員,西胡爾伯克一員,疋什查伯克一員,明伯克一十員,七品頂戴玉子伯克十二員,玉子伯克六十八員,襲職五品頂翎伯克一員,以上回子伯克一百一十五員。 原由南路各城遷來回予六千戶,每戶每年納糧十六石,共計每年納糧九萬六千石。於道光二十年,在塔什土比地方開挖水渠,安置新增回子一千戶,每年納糧一萬六千石。於道光二十一年,在三道灣地方開挖水渠,安置新增回子五百戶,每年納糧八千石。二十三年,在阿爾布孜地方開挖水渠,安置新增回子五百戶,每年納糧八千石。共計回子八千戶,每年共納糧十二萬八千石,將此糧繳與大城、巴彥岱、寧遠等三處糧倉,為運輸寧遠倉糧起見,於乾隆三十年造船十六艘,內以四艘分發各渡口,以備渡人和運物。其餘十二艘,設立楫船廠,均由內地發配遣犯四百名,充當水手,委派協領等官員監督。每年三月間起,將寧遠倉存糧石,由伊犁河水路運送大城(惠遠)官倉收存,至九月間停運,每年約運四萬餘石。 一件,原來額設大城滿營官長馬五百五十匹,兵丁馬四千八百一十匹,巴彥岱滿營官長馬二百三十六匹,兵丁馬二千七百匹,錫伯營兵丁馬六百八十匹。在營之馬每年准予倒斃二分,在卡驛獰獵等差操之馬,每年准予倒斃三分,南北路戍守兵所騎之馬,按二年換班計算,每年准於倒斃五分。 於道光二十三年在三棵樹、紅柳灣等地方,開墾田地,攜眷遷居氏戶,共墾田地三萬三千三百五十畝,每畝地額定收小麥八升,每年共計收小麥二於六百六十八石。此項糧石發大城滿營作鰥寡孤獨之口糧。 於阿奇烏蘇、大榆樹等地方開墾田地十四萬五千三百四十畝,著將攜眷民戶遷居,額定每畝征銀五分,每年共計征銀七千二百六十七兩,將此項銀兩納庫,入帑款儲存。 於乾隆三十七年在伊犁射定稅章,凡買賣牲畜,按照內地,每銀一兩徵稅銀三分,每年收得牲稅銀約四千三百六十餘兩,將此款在庫儲存,以備出差官兵鹽菜費之用。 一件:每年由蘭州調來伊犁官兵餉銀十七萬兩內,除備項扣留外,實存餉銀六萬兩。每季各營官兵分發餉銀十餘萬兩。 一件:由內地每年運來綢緞七百四十疋。以備發給土爾扈特王、貝勒,及賞賜進呈貢馬等哈薩克、布魯特等需用。 一件:由內地每年運送茶葉一萬五千斤,收儲納庫,分發官兵。 一件:由南路喀什噶爾,葉爾羌,和田等城,每年運送大布九萬九千八百四十疋,棉花一萬五千斤。驛運來後,收儲庫內,以備交易賞賜,及兵丁之購用。此內每年十月間,運送塔爾巴哈台二萬疋。 於乾隆三十一年,建立鉛廠,派員監督,撥出遣犯三百名,擔負挖鉛工作,每年得鉛一萬餘斤,交送軍械庫收存,轉交鑄鐵廠冶煉,其餘做於彈,以備練兵需用。 於乾隆四十一年建立紅銅廠,派員監督,撥出遣犯二百餘名,擔負控銅工作,每年得銅五六千斤,交送鑄煉廠以備冶煉之用。 於乾隆四十一年建立鑄煉廠,由撫民通知監督,撥出遺犯一百餘名,每年二八兩月間鑄煉。以此需用烏什雲送紅銅三千斤,紅銅廠繳紅銅五、六千斤,由軍械領出鉛四、五於斤,混合熔鍊冶鑄。 共計鑄錢一千七百二十二串,即作二千一百十二兩之數,收庫儲存,作為兵餉發給。 於乾隆三十年建立鐵廠,著三十餘戶回於開挖,每年所得之鐵一千二百斤,全數交送軍械庫收存備用。 於嘉慶十二年建立木廠,由民戶入山內砍伐,每百根徵收七根,每年所得大小木料七千餘根,此項木料,用於各處建修廟宇及建築衙門。 於乾隆四十七年設立火藥局,派滿營官監督,由滿營與(原文脫落)營派兵千餘名,每年撥給硝九千斤,硫黃一千斤,攙合柳木炭做藥,年產火藥一萬四五千斤內,每年運送塔爾巴哈台火藥一千五百斤,其餘收存軍械庫,用於每年兵丁操防。 於乾隆五十四年設立軍械局,由匠兵八十名內,挑選四十人,專以補修軍械。 在軍械庫儲存:大炮一門,大鐵炮一門,小銅炮一門,劈山炮一門,衝天炮七門,威遠子母炮一百二十五門。於道光八年由南路運送抬炮一百杆,以此交與滿營兵丁操練。 一件:將軍、贊參大臣,每年四、五間,巡查察哈爾、額魯特營孳生牧廠牲畜數目並烙印。 額魯特、察哈爾營原有孳生駱駝七千零五十峰,額定五年每十駝取尊生駝四峰,一次收得孳生駱駝三千餘峰。 原有孳生馬三萬零八十匹,額定三年,每三匹馬取孳生馬一匹,每次收得馬駒九千五百餘匹。 原有孳生牛一萬四千零八十頭,額定四年每十頭,取孳生牛二頭,每次取得牛犢九千四百餘頭。 原有孳生羊十四萬七千隻,額定每年每十隻取孳生羊三隻,共收得羊四萬餘只。 又預備發給各處差遣及各項另行牧放之馬三千七百匹。預備發給各處之馬三千二百匹。每年送烏魯木齊等地馬八百匹。撥給屯田塔蘭其馬五百匹,牛一百一十餘條。發給各地驛站馬三百餘匹。 一件:將軍贊參大臣每年秋季檢閱各營官兵騎射,年老氣衰者撤革,優異者獎賞。 一件:每年春秋兩季,領隊大臣等檢查各管轄卡倫及巡防哨。 於乾隆三十年,建築惠遠城,周九里三,高一丈四尺,城內建修萬壽宮一所,將軍、贊參大臣衙門二所,領隊大臣衙門五所,庫一所,東西廳府二所,學校十所,印房,糧餉、營務、駝馬等處一巷,鐘鼓樓一所,廟宇五所,井四十口。官長衙門,機關,兵丁房屋九千一百八十四間。迄至乾隆五十九年,因兵丁家口日繁,住房不足,經將軍公保奏聞,在城東寬敞地方,築城二百二十丈,建修兵房一千六百間。 一件:每隔一年,由大臣委派官二員,兵六名,巴彥備官二員,兵四名,前赴內地辦理軍用物品,由蘭州銀庫借銀六萬兩。此銀由內地協餉項下扣還。 於乾隆三十一年設立官布鋪,原用滿營帶來預備補修費辦理,俟後將原款分發兵丁,每隔一年派官兵列蘭州銀庫借銀六萬兩,赴內地辦理物品回來分給官兵,加息按月扣留。每年所得之息,及由當鋪,藥鋪繳來息銀合計一萬餘兩『此項銀兩,備滿營官兵馬匹倒斃分數及戍守南北路官兵補助費,以及各處學校教職資助等事宜。 於乾隆三十一年起,開辦官當鋪,即由布鋪所得銀三萬兩創辦之。俟後獲利,即將布鋪銀退還,再獲之息並每年所得之利皆歸為本鋪,每年所獲之利四千餘兩,交與布鋪備用。 又那交仁當,那許當等兩鋪,每年所得之利二千餘兩。此項銀兩預為滿營八旗鰥寡孤獨生活貼補之用。 於乾隆三十六年,設立官藥鋪,官布鋪赴內地辦貨時,順帶藥劑。凡官兵需用者,藥價銀按月由薪餉項下扣還,每年所得之利多寡不一,不論多少,隨得隨交官布鋪,以備使用。 一件:在貿易亭哈薩克帶來牲畜交易時,由庫撥出布疋交換,換至一千則將十分之八分與官兵,十分之二歸官入庫,至於換羊布之價款,如數由官兵扣繳入庫。 一件:伊犁所有領隊大臣五員,各城倉儲官五員,廳官八員,同知二員,各城巡檢四員。 將軍:一年領得養廉銀三千兩,新增養廉銀一千兩,口糧九千斤,茶葉六十斤。 贊參大臣:一年領得養廉銀一千兩,新增養廉銀五百兩,口糧四千八十斤,茶葉三十六斤。 領隊大臣:一年領得養廉銀七百兩,新增養廉銀二百兩,口糧四千八十斤,茶葉二十六斤。 廳官一年領得鹽菜銀一百九十兩,口糧二千五百二十斤,茶葉十二斤。 筆帖式:一年領得薪俸鹽菜銀一百六十九兩。 筆帖式:一年領得鹽菜銀六十兩。 倉儲官一年領得公費鹽菜銀三百八十兩,口糧三千六百斤。 撫民同知:一年領得薪俸、公費、養廉、書吏等之公費計二千五百七十八兩,口糧一萬兩千九百斤,茶葉十二斤。 理刑同知:一年領得薪俸、公費、養廉、書吏等公費計二千九百兩,口糧五千七百斤,茶葉十二斤。 巡檢一年領得薪俸、公費、養廉銀計六百五十兩。 滿洲兩營:協領:一年領得薪俸、米價銀三百四十二兩。 佐領:一年領得薪俸、米價銀二百五十兩。 防禦:一年領得薪俸、米價銀一百六十九兩。 驍騎校:一年領得薪俸、米價銀一百三十兩。 前鋒校、催總:一年領得餉及米價銀七十三兩。 馬甲:一年領得餉及米價銀六十一兩。 炮手:一年領得餉及米價銀三十九兩。 步甲:一年領得餉及米價銀十六兩。 四營:總管等:一年領得薪俸銀一百三十兩。 副總管、佐領等:一年領得薪俸銀一百零五兩。 世襲雲騎尉等:一年領得薪俸銀八十五兩。 防禦等:一年領得薪俸銀八十兩。 驍騎校等:一年領得薪俸銀六十兩。 空藍翎、前鋒校等:一年領得鹽菜銀三十兩,口糧七百二十斤。 錫、索兩營委官,領催等:一年領得薪餉三十六兩,披甲:一年領得餉銀二十四兩。 察、額兩營奏官、領催等:一年領得薪餉銀二十四兩。 察哈爾營披甲:一年領得餉銀十二兩。 額魯特營披甲:每月支餉銀一兩或五錢不等。 堪布喇嘛:一年領得薪餉銀一百一十二兩。 蘇拉喇嘛:一年領得薪餉銀四十四兩七錢。 格素奎:一年領得薪餉銀十八兩。 小喇嘛:一年領得餉銀十二兩。 回子阿克木伯克:一年領得養廉銀五百兩。 伊西干伯克:一年領得養廉銀二百兩。 綠營;總兵:每年領得薪俸、養廉、馬乾等銀二千七百七十六兩,馬料六十一石。 參將:每年領得薪俸、養廉等銀一千一百二十五兩,馬料三十石。 游擊:每年領得薪俸.養廉等銀八百九十三兩,馬料二十三石。 都司:每年領得薪俸,養廉等銀五百六十二兩,馬料十五石。 守備:每年領得薪俸,養廉等銀四百五十二兩,馬料十五石。 千總:每年領得薪俸,養廉等銀二百四十二兩,馬料七石。 把總:每年領得薪俸、養廉等銀一百七十兩,馬料七石。 委、把總:每年領得薪餉、養廉等銀七十六兩。 外委、騎兵:每年領得餉銀四十兩。 步兵:每年領得餉銀三十兩八錢。 一件;土爾息特汗王每年領俸銀二千五百兩,綢四十疋。 親王:每年領得俸銀二千兩,綢二十五疋。 郡王:每年領得俸銀一千二百兩,綢十五疋。 貝勒:每年領得俸銀八百兩,綢十三疋。 貝子:每年領得俸銀五百兩,綢十疋。 輔國公:每年領得俸銀二兩,綢七疋。 一等台吉:每年領得俸銀一百兩,此項銀綢,每年二月間領取。 一件:在南路八城及巴爾楚克城戍守兵數目:在葉爾羌戍守:鳥魯木齊滿洲兵三百名,內地綠營兵二千五百名。 喀什噶爾戍守:伊犁滿洲、錫伯、索倫營兵五百名,內地綠營兵三千五百名。 英吉沙爾戍守:內地綠營兵一千名。 阿克蘇戍守:內地綠營兵一千六百名。 和闐戍守:內地綠營兵三百名。 烏什戍守:內地綠營兵一千五百九十三名。 庫車戍守:內地綠營兵三百零二名。 喀喇沙爾戍守:內地綠營兵三百零三名。 巴爾楚克戍守:內地綠營兵七百五十名,民戶二百家。 以上南路各城共計戍守兵一萬二千一百零八名,民戶二百家。 塔爾巴哈台戍守:伊犁滿洲、錫伯、索倫等營兵五百七十九名,烏魯木齊滿洲兵四百名,綠營兵一千一百三十七名。 以上共計兵二千一百一十六名。 巴爾魯克戍守:額魯特,察哈爾兵一千八百餘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