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亥講演錄 · 一、啟機分
為印心故,正因地故,先說啟機分。啟是啟發的意思,啟大眾的機,發大眾的信心、痛切心、勇猛實行心,使與佛菩薩所說經論相契合。由是而轉迷為覺,度苦厄,了生死。更由是而啟發各人之夙根,隨其機之利鈍而予之以正法。根有利鈍,法無定法,合機者為正。茲先說法以啟之引之,試察之,乃本會授法以前之前方便,使初學者先明發心菩提,為入佛之初步。一切法門,以發心為第一難事、第一要事。經雲一發心即成佛。只此一念,關係重大,不可思議,行者不可視為初步而忽之。世間一切事,必有一個主因「為什麼」。諸位為什麼要來聽法?在未聽法以前,各人自己問一問,我為什麼來此聽法?且靜默一分鐘。只此一分鐘,諸位的意境進步,已是超登彼岸了,這是自性反問。因為一個反問,即是反觀自性,回頭是岸,即是一念之轉。由凡入聖,只此一轉。佛說無量妙法四十九年,亦只是教眾生一轉。惟佛苦於不能替人代轉,要人自己反問自己,反觀自性,自己去轉苦為樂,轉迷為覺,人非不能也,是不為也。所以佛不度人,是人自度。智者求心不求佛,愚人求佛不求心。千百年來,行人苦修數十年,走錯路頭,不得究竟者,關係在此一點。這一點是修行人最初因地。因地不正,越修越糊塗。我自己吃過苦來,所以奉勸諸位,各自考問,把根本弄明白。因地正,日後果地亦正,萬勿輕忽過去。
但有人說,既然不求佛只求己,佛又何必說法,我又何必學佛呢?此理問得極是。然佛下世,是作醫生而來,眾生不病,佛本無用。正因眾生病,所以不能不用醫藥。病家注意:第一病人,第二醫生,第三吃藥。如果不顧病人,不問吃藥,專求醫生保佑,試問有用無用?所謂不求佛者,不是廢醫廢藥;但求己者,亦不是離醫離藥。及至病好之後,醫藥原是無用。亦不妨將一切法門,轉授其他病人,此即是自利利他。
求己之法又何如呢?世人迷惘,不懂請醫之法。試問求醫是不是要治病呢?但斷無放棄老病不治,單請醫生保險以後不病之理。今之學佛者,專誠拜佛,求未來福報,不除眼前痛苦習氣,其痴愚又何異於是。
世人要求未來福報,正因眼前痛苦。不知解除眼前痛苦,即是福報,不可待未來福報也。以未來事,另有一因果,不可顛倒混雜。從來天道中人與人間富貴者,此兩種人,往往不肯修行。正因眼前福報太大,享受逸樂,不知自反,由此自誤。所以對治諸病,要辨明因果,認清路頭。
第一知病,先要認識自己之病在何處,此病關係生死,何等重大,然後勇猛發心,專誠覓醫,老實吃藥;第二明醫,要認識醫之責任何如,關係何如,是否可以全賴醫而不靠自己;第三用藥,要認識藥性如何,用法如何,於去病時,其反應力如何。所謂汗吐瀉,正是去病,不是添病。若因而致疑,則大誤矣。這三層,乃病家普通常識,學佛者何反不能如是?
知自己病者,知人生痛苦而已。世人不明苦義,以為無衣食住之滿足,即是苦。不知此是假苦,比量苦,尚不是真苦。世上衣食住滿足的人盡有,但仍舊惶惶不安,甚至一頓安飯、一夕安眠亦不可得,卻是何故?及至亂世,富有的人,苦痛恐怖,尤其更多,從而知苦痛實不在此。人生第一痛苦事,根本乃在誤認一世,以為此世了,一切都了。所以放縱的人,落得造業作惡,落得淫奢放蕩,並以為死後等等,我都不見,斷為非有。以此斷滅見,又何事不可妄為。目下世界大戰,國際紛爭,人類殘賊,乃至自殺,都從這一念之誤上來。誤己誤人,愈演愈烈。所以要先明三世因果之義,苟無因果,則惡人不必有報,善人了無結果,尚復成何世界。所以因果叫做律,是根本不能動搖。因果所通,及於三世。今世種種,必由前因,必轉後果。同一父母,所生二子,一則為盜,一則為聖。果地不同,源在因地。因有前因近因,果亦有現果後果。因因果果,遞轉如輪。或上或下,或好或壞,在人自造。所以不了三世,即是不明因果,因果不明,佛法即無由信入,此人終墜沉淪,為不可救矣。
世人今生苦難,都由前因造業。夙世惡業,遠因也;懶惰欺詐,近因也。如窮苦之人,雖由夙世惡因,若能勤慎誠實,另造一好因,正可轉凶為吉,或化重為輕。此亦因果變化之律,其權仍操之於人。
世人最近恐怖,在衣食住未曾滿足時,探求其中的原因,不外乎有以下各種:由於日常生活艱難;由於求過於供;由於生產不太多;由於人人貪得便利,但謀不勞而得;由於強權者易得,淫奢者易求;由於人無道德;由於殺盜淫成為習慣;由於迷信貪嗔痴;由於眼光短,只圖目前顛倒而求近利;由於不了三世,不明因果;由於不覺;由於不聞正法;由於終日忙碌無暇及此;由於衣食住不曾滿足。
世人未來之苦,在衣食住已經滿足後之恐怖,推求其故,不外乎有以下各種:由於世界不安寧;由於盜賊充足;由於人類惡多善少;由於貧富不均;由於人心貪得而慳吝;由於不肯施捨;由於不了三世不明因果及報施之理;由於不覺;由於不聞正法;由於忙碌無暇及此;由於衣食住已滿足而無厭足。
簡單說一句,眾生的苦,完全是自作業,歸根是由於不覺。以不覺故,遂貪。貪財貨,貪名利,皆執一個我字,是以我為眾苦之根。今當修持之始,目的在以佛法除自己病根。故當釋佛、釋法、釋僧。了解此三者,究為何物,然後釋我。明白我之所以,即所以請醫開方除病也。近世學者每喜高深而求速效,及至學佛時,又由中途而進,因此根不實在,底子不清,乃至修持多年,拘執文字,羼入我見,解義遂不能圓融。由是而分宗派,爭論優劣,疑謗退轉,皆屬此病,故於因地尤不可不慎。
釋佛
佛是大覺義,就其德以立尊號,此無具體人,本名佛陀,簡稱曰佛,乃如來十號之一,又名曰智覺,自覺覺他。覺之圓妙者也,又名一切智,覺知一切法之事理,了了分明,無有迷惑,故稱曰佛。蓋凡夫不覺,二乘自覺而不能覺他,菩薩自覺覺他而行未圓,佛則圓覺也。佛之稱號,與聖賢等字同一意義,夫子其聖矣乎,言孔子之意境已入聖境界也。人皆可以為堯舜,眾生皆可成佛,即是此意。意境屬之於心,心名地,又名性田,田有生生不已之妙,所以名自性為佛土,曰佛種,不僅指釋迦佛應化之土為佛土。佛有因佛果佛二種,果佛者釋迦如來已成之果佛等是也。因佛者,即我心與眾生因地皆可成佛是也,故曰心佛眾生,三無差別。覺性本皆平等,皆可成佛也。修至覺地,又名佛地,又名開佛慧,開佛知見,又名佛眼,乃合法眼、慧眼、天眼、肉眼四眼而成也。眼者心也,眾生共分十界,十界惟心。佛為十界中之最高者,惟佛不稱眾生,余自菩薩、緣覺、聲聞、天、人、阿修羅、畜、鬼、地獄九界,皆稱眾生,以煩惱未斷也。由凡入佛,應依於法,曰佛法。法如車乘而得度者,曰佛乘。分小乘二乘大乘,由是而明道,曰佛道,曰佛印。道為世出世之至寶,無可比擬,故曰佛寶。佛法僧三者,相合相印而寶斯現,三而一也。所以人人有佛性,人人皆可成佛,與釋迦佛一樣。非放光坐蓮華變形謂為成佛也,我人日日拜佛敬佛,乃追慕釋迦文佛之德,願學而效之,與之同一光明圓覺也。譬如尊孔,自願學而為聖,非變為孔子也,亦非孔子能使我成聖也。第不能不借一像以作觀摩,遂立佛像,藉以作鏡,有鏡而不能反照,終無益也。照鏡而不去垢,亦無益也。行人倘能誠實修持勿自欺者,乃可稱為佛子,稱為法子。如來名號約有多種,茲略言之。一、如來,言心之無所從來,亦無所去,故名如來。二、應供,言應受一切眾生供養。三、正遍知,言能遍知一切法故。知一切法無差別曰正知,智無不周曰遍知。四、明行足,言宿命、天眼、漏盡,名為三明,以皆行之滿足故。五、善逝,言第一上升,永不復還也。六、世間解,言能解世間一切煩惱、清淨。七、無上士,言法中涅槃無上,眾生中佛無上,亦可稱為大士。八、調御丈夫,言能調理控御一切眾生。九、天人師,言為天道人道中之師尊。十、佛,言覺也,自覺覺他,覺行圓滿。十一、世尊,言具上各種尊號,為世間一切人天尊敬故。十二、婆伽梵,言具六種尊義者:一自在;二熾盛;三端嚴;四名稱;五吉祥;六尊貴;以上皆世尊之別名也,亦表世尊之至德而已。
釋法
法者,梵雲曇摩,言通於一切也。惟佛方稱法王,通於萬法也。法乃方法,如舟之可以度人出險,名曰法舟、法船。人之本性,能生萬法,名曰法身,又曰法性。又人修至明心見性者,即成法身佛。了解難行之佛理而不惑者,曰法忍。明無生之理而證得者,曰無生法忍。能明正法用以度人者,曰法眼,又曰法眼淨。往昔佛菩薩所說經教,記於文學者曰法典,曰法曼荼羅。分之門類者曰法門。法無定法,皆可活人,故名法乳。由文而表於語言聲音者,曰法音,法音通乎十界。一切眾生之所同心,故有十法界。眾生死執於法,不明變化,其苦萬倍,名曰法執,又曰法見法縛。當求善知識以為師,付我以正法,曰法師。師以種種方便法門,開我之妙法蓮華,蓮華者,我之心也、體也。妙法者,我心之妙用也。使我得無上妙諦,意味無量,故又曰法味、法食。以喜樂無量,故曰法喜、法樂。今之集會研究,共同討論互度之法,曰法會。將一乘法寶輾轉以度人,使之勿停止曰法輪常轉。諸位各有無上根器,足以荷擔如來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此即是法器,如器之可承受物也。總之,法以救人慧命,故曰法藥。醫王用之以救世,能入此曼荼羅者,名曰法緣。然而一切皆空,法亦暫時借用,如病癒即不可再用藥,否則便成法病。今日正用藥之時,必修至證到諸法空相,方可舍法。人壽無常,機緣難再,時哉不可失。
釋僧
僧者,眾也,有德之眾也。如和尚一人不能稱僧,必四人以上,乃可稱僧,有十人僧,二十人僧,且必是有德行者。即居士有德者,合眾亦名為僧。凡和尚不知佛法,不明心地者,不得謂寶,以其離佛法也。我人恭敬三寶。三寶者,佛法僧也。覺此名佛,軌此名法,和此名僧。此指何事耶,指何物耶,曰心寶而已。佛昔所云之破戒僧,是指尚有戒體威儀者言,非今日之絲毫無戒者也。戒體且無,戒相亦失。若劣慧者聞之,以為如此方便,亦只要發願做個破戒僧足矣。佛法前途,豈不危哉?且和尚而流入於營業,宜其就世之所好而趨之矣。世人所好者,程度如是之低,彼又安得不以經懺騙人哉?若改變風氣,作功德不重形式,惟請大德開示經義以重法施,方報以供養。彼自然亦改就讀經,庶使和尚亦稍稍明白佛法之所以然,則功德不可思議。然僧界墮落,不應歸咎佛法,當辨明之。
釋我
我者,人之自謂也,執我既堅固,我愛愈深切,最難破者曰我見、我是、我相。久久成為習慣,定為成法,故曰我法。不知佛教有真我假我二義,要明白我為何物,應先明三身:一曰色身,乃皮毛骨肉有相有色之軀體也。硬性如骨肉者為地,血液流汁濕性者為水,暖氣者為火,呼吸者為風,地水火風之所合成,借諸父母者耳,此又名果報身。自作之因,自結之果,以夙世因地不同,遂有賢愚美醜夭壽不齊之果。由幼而壯,幼時之相貌已變滅矣,由壯而老,壯時之形體已變滅矣,由老而死,老時之狀態並完全化滅矣。不必死時為死,乃未死時,亦時時幻化不實。如陽焰、如芭蕉、如泡影。又喻如電燈泡,雖非實在,電卻藉以放光,故是假我。二曰法身,乃人之性靈也,不動者曰性,見境而動念者曰心。三歲時如此,至三十六十或一百六十歲時亦如此,其性終無變滅。如見紅色,或嘗美味等等,則老幼一如,不因之而有二。若或有二,則是眼昏諸病,非里體性之病,此物靈妙不可思議。世間一切法,皆由是而生,故曰法身。法身非有非無,謂之有,不可取以示人;謂之無,則人非木石,離此假名曰死。得此遂若生生不已,不知本無生滅,恆常不變,此乃真我。只由愛根貪執,入於母胎,分母之色體而生,遂成為人,動物類亦復如是。此又喻如電,電離燈泡,無以發光,燈可壞滅而電終不滅也,是曰真我。三曰化身,以色身與法身相合,起種種妙用,變化不測。此喻如燈光,因燈與電相合而成也。故色身為相,燈也;法身為體,電也;化身為用,光也。亦即世間事事物物也。三者分而不分,故曰三身不二。假名曰生曰死。亦人由我見而立名也。我之色體,既因緣而假合,散之即微塵,又從何處執之為我。而所謂真我者,亦屬性空,心本無生,依境假有,故名幻心。我人所作諸惡,所受諸苦,所染諸習,無不由此幻心作祟,故擒賊擒王,不入虎穴,焉得虎子。修行人當以無限量之勇猛精進心,從明心下手,方有出路,否則永墮沉淪。又我有人我法我二種,人我是我執,法我是法執。我執是粗分之我,法執是細分之我。破我執尚易,破法執非金剛般若之大智慧不可。金剛般若,人人具足,本來自有,只是寶箱未啟,有財而不能用。故賴佛法僧三寶以啟之,啟發其機,機有大小利鈍之別。凡小根人,先使信佛,然後引之信己。大根人直接使之信己,彼亦決然承當不疑,然後督之實修,自然心佛合一。以小根人肯修而難化,大根人易悟而懶修。小根人謹守太過,是其習氣;大根人放逸驕縱,是其習氣。然治小根病,其難在病;治大根病,其難在師。為大根人至中途生疑時,若不為決定,彼信心即不清淨,從此退而不修,或據以為是,轉誤他人,外道流毒。初意亦是發心作功德,奈自力不充,一盲引眾盲,其弊不可勝道矣。故法以當機為上,時時精察而轉變之,斷無一法而可普遍也。佛說八萬四千法,正對治各各病根,以機有不同耳。
學佛是去苦求樂,極快活的事,絕非枯寂幽秘之事。如入手即強人所難,亦非人情。不合人情,便非佛法。佛法重恆順眾生。處處方便,逐漸引入。使伊自己感覺生死之可怖,自然努力精進矣。世人從無始以來,專執一個我字,如馬上教伊無我,開首即講授《心經》、《金剛經》,似幼兒直接上大學。要伊無我相,無相布施,豈非強人所難。我今偏要人先講有我,先有我知,認識了我,我才肯上進。世人正苦在莫明其妙,處處是無我,處處和自己過不去,處處同自己拚命,自殺等等。即是一切施捨,無我之極,可憐死了還是糊塗。所以世上一切苦因苦果,完全自作自受。譬如瘋狂人,全然不知道自己是何心,自身是何物。故教人先有我,只要大我,王請大之,即是此意。
人本動物類之一。然人數之少,統地球不過二十萬萬人,若夏日水溝內一勺水,微生蟲已恆沙無量,人生之不易得已如此。惟一切眾生,皆屬含靈,皆有佛性,其體平等。但所以不能起用者,以造因不同,得果亦異,各有妙用,各有本能,如禽飛獸走,魚游龍騰,各有所長,人不可及。人之貴在乎智慧,又非禽獸可及。及得人身,譬如已升大學,轉眼畢業,一步即可出校。人身難得,其貴如是,豈可以無我。
人與眾生皆有佛性,而人獨可修成佛者,因中之果不同也。譬如一切眾生皆有佛性,人亦在內,同於礦中之銅,雖同一是銅,惟夾之有砂。獨人則已由銅礦而提煉為銅塊,由銅塊而融成銅片矣,只要一磨,即成銅鏡。其餘則或礦或銅塊,尚不能直接打磨成鏡,故曰體同用異。人生之貴如是,又豈可以無我?
人既為萬物之靈,心又為萬物之聖,此即是聖靈。己欲達而達人,己欲立而立人,對於無量三千界一切度生事業,惟人可負,關係之大如是,豈可以無我?
佛法是大積極起大用之工具,要荷擔如來無上菩提,不是我又是誰?人人肯如此積極,由一身化之一家,由一家推之一國,由一國進之世界,責任如是重大,豈可只圖自了,一去不管,把父母兄弟妻子,放棄在此世界受苦,我則逍遙極樂,如此劣念,豈是佛之本意!故往生西方,是進學堂讀書,畢業回國,仍要回來救世。因地不正,適成自了,然則佛法之積極,非任何事業所可比擬,又豈可以無我!
我之為物,其大無量無邊,人如真能知我,即見真我,或貪或嗔或痴,或戒或定或慧,或聖或賢或人,或鬼或畜或地獄,皆我自由之所擇。擇之者心也,明此心方是真我大我。使我心由迷轉覺,由亂轉定,由愚轉慧,亦是我之權衡。為度萬眾故,吃盡千辛萬苦,自來大丈夫事業,固應如是,此亦是我之權衡。若稍稍失意、小小挫折、失戀等,即可憂憤自殺,沒出息如此,又安能擔負國難任大事乎。若輩認為佛法是消極,彼竟積極做此沒出息事,真是迷之又迷,其故由於不明大我。
明我之義又何如呢,在明人生之所以,我和人,是一抑是二,通達人我不二者曰能仁。仁是二人,言彼此相通也。盡己曰忠,推人曰恕,盡忠恕曰能仁。通達我與物不二,萬物皆備於我,我與萬物相通曰格物。是以能仁格物,即是聖賢,明心即是菩薩佛,皆以人為本位,如得寶玉為原料,始雕刻以成佛也。雕刻者,修持也,佛當初亦是凡夫,亦曾迷惑顛倒過來,只是感覺得早,憬悟而回頭修持,遂成大覺。人已取得可以直接成佛之資格矣,又豈可因循坐誤。人既知所以為人,即當立起直追,壽命無常,一失即成千古,惟修法亦當循序而進,固緩不得,亦急不得。盲修瞎練,勞而無功,必生疑退。今先明佛法僧三寶為我之榜樣,次即明我與佛體本不二,凡夫本來是覺,名曰本覺。因覺明故,轉為妄覺而迷失本來。聞佛法而開智慧,名曰始覺。及至開悟,名曰理覺。知行合一,理事雙融,名曰證覺。習氣已除,覺行已圓,體用如如,名曰正覺,即是大覺妙覺圓覺也。茲以聖凡見性不二之異同,列表對照以明之。
聖凡見性體用同異表(=表同;-表異)
聖-凡
(元)=(元)
體=體
電=電
光=光
用-用
照十方無礙-覆隔不能照
明-無明
覺永久-迷暫時
識=識
分別=分別
轉智-識轉
轉物-物轉
自如-被縛
主-奴
有智慧力-無智慧力
金剛般若顯-金剛般若隱
永遠明白-忽明忽昧
了生死 生死涅槃皆空-不了生死 不知生死為何事
清醒-酒醉
吃酒 日日酒日日不醉-酒吃 日日醉日日為酒所縛
無習染-皆習染
功德-業障
根塵脫落-根塵相纏
心境雙空-以境縛心
明了因果-不明因果
覺在前-覺在後
先照-後悔
見一切皆妄-見諸妄皆真
無我-執我
現量圓照-比量深入
漏盡-有漏
空-不空
心不可得-處處是心
有定慧-無定慧
通世法以了出世-不通世法而求出世
定-動
動定皆定-動靜皆動
通達三世-只顧目前
自在-不自在
知苦樂法-不知苦樂
究竟樂-畢竟苦
定慧空-惑業苦
自求-求佛
神=神
一切能通-一切不通
證三昧-惟情見
本覺=本覺
中途忽迷=中途忽迷
憬悟-不憬悟
不肯再迷-任其流轉
求覺-不求覺
修-不修
求究竟法-不求究竟
成大覺-終迷惑
佛性=佛性
果位佛-因位佛
如水=如水
濕性=濕性
清-濁
能作一切妙用-不能作妙用
已澄清者-未澄清者
歸○=歸○
見前表,當知聖凡體本不二,只因凡夫迷惑,故造諸業,遂受諸苦,惑業即是苦,不苦不惑業,從來作惡,多半苦人,是以明苦即是知病,知病方肯請醫下藥耳。
釋苦
人生痛苦有八種:一生苦,二老苦,三病苦,四死苦,五求不得苦,六愛別離苦,七怨憎會苦,八五蘊熾盛苦,更有一苦,乃不聞佛法不知苦之苦,曰苦苦。
人更有三災八難之苦,難者,難進於道也,以不能聞佛法,為人至苦難之事,云何八難?一者地獄,二者餓鬼,三者畜生。入此三道者,或受苦無間,或痴愚無知,不能聞佛法。四者生北俱羅洲,人壽千歲,衣食自足,無諸病苦,亦不願聞法。五者生長壽天,即色界天,無色界天,亦貪喜樂而不欲聞法。六者盲聾喑啞,無法可使之見聞佛法勝諦。七者世智辯聰,即世人自信力強,好強辯作聰明者,亦能障道。八者佛前佛後,謂生於此世,無佛法可得為見聞,是為八難。至於三災則刀兵、瘟疫、饑饉是也。
一切苦之總因,皆從生起,從無而有謂之生,中間已經過許多顛倒苦因苦緣苦果,果又轉為因,因復生果,苦苦不已,從無始來,不知苦了千千萬萬,那老病死諸苦,早已在生時定局,逃避不了。由生到死,中間必經過老病,那老病的因,即是下面四種苦:一、求不得苦,有兩種現狀可以表現,一是聲,二是行。聲是買賣交易爭論聲,小販叫賣聲,小兒哭聲,以及人們吵鬧訴苦聲,一切都因所求未遂,想達到目的,越得不到,聲浪越高。行則忙忙奔走,馳逐往來。所求未得,恐其不得;既得矣,又恐復失。下面愛別離、怨憎會兩種苦,又接連而來。所謂欲望衝動,如火一般焚燒,又安得不老病乎?別離是表一切無常,不可執實,本來假合,何必認妄為真。不獨人如是,物亦如是,不單是別離苦,乃不曾別離時粘著就是苦,以苦因苦緣苦果,終不能免也。智者不等到別離時,已先把苦因看破,無他妙法,只是認定一切空,虛妄不實,愛就無從生根,苦就無所依據矣。那怨憎會,正是個反面,其苦正等,一個如我意,一個不如我意,偏偏都是無常,合那七苦交煎,憂心如焚,即是五蘊熾盛。五蘊是色、受、想、行、識。五種蘊結不散,勾連不解,是名五蘊。色指六根合於六塵,同一為色,同一虛妄。受為感觸到來,我去接受。想是動念。行是分別心的流轉。識是感覺分別後之認識。五蘊同時起,苦樂亦同時到,不問其為善為惡,為得為失,其一陣陣欲焰熏灼,並不因此稍減,都因色心纏縛而起。八苦亦無從分析,總名之曰不安而已。
世間一切皆屬對待,為惡固苦,為善而思報酬,即有得失厚薄來去人我之分,有一分不相當,即有一分痛苦,倘所報有一分超過所施,我雖一時滿意,對方即感不安,不安即有取償於我之意,我又隨之恐怖。所以世法不究竟,苦終不得免也。世上一切苦之起因,皆由惑,惑即迷惑,由迷惑而造作者曰業,由業而感苦果。世上一切惡,皆由迷起,由迷而造作惡業,以為無因果,以為無人得知,甚至強詞好辯,文過飾非,假託自由,都是大迷信者,佛法因為你迷,所以要你信,信真實的,不是信虛假的,層層分析,種種證明,把所以迷惑的原因明白了,始證到苦之根本所在。
苦是無定義的,譬如一間屋,不過是中等設備,富人見了,感覺極不安適,貧人卻以為極樂。辣醬美味,合於川滇之人,小兒或以為苦,但小兒習之,又可轉以為樂。可見苦之根,在心的習慣,心被外境所誘,自己冤枉造成這個苦。但心如何而成此習慣耶?由分別比較而起,而分別好壞、善惡、順逆、是非,都由自己無始以來見惑所假定,不問對與不對,且執以為是,以執著之堅固,愈不肯放鬆,久久習為定例而不肯動搖,此為惑之總因。再以不合法之習慣與他事比較,視一切皆不如我意,遂成為痛苦。又分別心有大小,痛苦亦有深淺,以執著力之緊松,成痛苦之久暫,譬如小兒人事少,分別少,執著遂少,痛苦亦少,但小兒忽受打罵,得重大刺激,即不忘記,因其執著力分別力強也。
苦既無定義,苦即可轉而為樂,苦之不能轉者,實是真苦。如何轉法?第一要知苦,世人往往不信自己是個苦人,所以肯修者,皆已經艱苦備嘗的人,未來之苦,世人往往不信,譬如天晴時,決不信有屋漏也,非大智慧人,不肯早下手準備,是苦於不知苦耳。
佛告人以苦樂法,第一告人一切無常,惟無常故,一切不可恃。第二告人以究竟法門,以世法不究竟故,終必歸到苦上去,若使能了解一切無常,則平日恃財者,不因此而生貪戀,教以布施,欲其練習能舍,無常之觀念純熟。平時先已空諸所有,則臨時驟來之苦,庶有法抵抗。果應如何而可使其知苦斷苦者,惟有勸其發心,發心者,發明心之心也,實地去信願行,不明白苦之根,實在於心之不明,所謂惑業苦,根在惑上。而心之相貌,實不可不知,經雲如實知自心,佛說法四十九年,只說此一句耳。
我人既要明心知苦,自不得不參究心之相貌,要自己去問自己的心,要他經過苦,且要他知道苦,證到由苦到樂的趣味,方才可以解除人家的苦。破苦之法,第一知苦,第二忍苦,第三解苦,第四習苦,第五空苦。具體修行,應於下文正修分內明之。偈曰:
拔苦應拔根,拔根應知根。
知根在徹悟,徹悟求明心。
明心在無得,無得苦根盡。
凡人不入苦,苦義安能得。
知苦即是轉,轉苦苦若失。
苦樂本相對,世樂即是苦。
苦樂兩無染,是名了生死。
如何了生死
苦義既明其根,當可以言了生死矣。學佛人往往不明生死為何事,總以未死前尚是生,已死了始是死,並且死了再不來,便是真了生死,如此說法,真是盲人說瞎話,連因果輪迴的道理亦不明白。要明白生死的理,先要明白是用什麼東西來生死,這個東西,究竟是什麼道理,明白了生與死,方才可以講到了生死之法。報身是肉身,本是生滅無常,雖有亦屬暫有,畢竟幻化不實,故名曰空。如到變滅時,在凡夫視之,自然是死,在慧眼視之,未死之前,早已是死,未變滅時,亦早已變變滅滅,更談不到奇怪。至於不生不滅之性,永遠存在,凡夫不能見,遂執為非有,慧眼人了了見性,見其恆常不變,更談不到生死,故云涅槃生死等空華。蓋已明白生死流轉,即是幻心流轉。幻心流轉如輪,在六道塵海中,忽上忽下,曰生死海,輪轉不已,曰生死輪。此幻心作繭自縛,越纏越縛,曰生死縛,如夢之不醒,曰生死長夜。佛出世度眾,只度這幻心,使其由迷轉覺,曰了生死。了者,了解也,證於理也,又了脫也,使其不造因受果,證於事也。此為人生唯一大事,故曰生死事大。然則肉報身,談不到生死;法性常存,亦談不到生死。只有幻心作怪,因迷而認妄為真,遂有輪轉生死,如知是空華,不去當真,即無輪轉,亦無身心受彼生死。不是造作出來的無生死,因本性原來是無生死,但凡夫不解生死之理,聖人只好依幻說幻,假定一個生死,下根人不明生死,只是怕死。小根人但求了生死,以為確有個生死可了。大根人知生死不在肉報身,只是幻心輪轉,幻心才是生死。上上根人,卻認識心不可得,本來無生死,亦無有涅槃,第為眾生故,不偏於空,不廢於有,要對之說了生死,使其自悟,知生死是我的迷惑幻心,要了生死,先了幻心,心知為幻。幻滅即了,是真了生死者。
生死假名有二,一曰分段生死,乃捨棄其分段而另轉一生死者。例如人死,則拋棄此身之分段,轉為牛羊矣,牛羊死,則牛羊之分段身亦捨棄矣,如是輪轉,名曰分段生死。二曰變易生死,乃意境上之變易,例如由凡夫至羅漢,復轉為菩薩,乃屬意轉,非是形遷,及常寂不動地,變易生死了,乃名圓照湛寂,方登佛地矣。
總之分段身,系隨愛根而受生,愛屬何道,即受何身,愛起於幻心,幻心由迷而覺,不著幻境,即無身心受彼生死。是先了分段生死,再進而去其法執,即了變易生死。我人所修必先明心見性,證得根本智後,再勤除習氣,方可真了生死。
凡人生死,先由生起,先取境以為根據,譬如人見一豬,心中先生一個豬之影象,印入腦海,朝於斯,夕於斯,習之既久,因圓果熟,自然交會而變豬矣。若一切不立,心中影象皆滅,縱有諸景,已知為幻,過而不留,不落痕跡,外境既無所附麗,性田即不起變化。十二因緣,不外愛取而入生死,根本乃在無明,轉無明即是覺,覺知生之所以然,即可了知死之所以然。未知生,焉知死,生既不有,死又何依。人若了知生死是無明幻心所造,是理上了生死,若實行修持,求明心解縛,痛除自己習氣,才是事上了生死。生死之事大矣哉,生死這個東西,就是無明幻心一念之動,起了作用,由微細而入粗分,堅固成性,習於不覺,易入而難出。然天下無難事,千里之行,始於足下,行者果能痛切生死為可怖者,則當拔除其根,先破無明,然未知無明為何物,又奈何?以下當細釋之。
釋無明
無明者,暗也,迷也,覺則明矣。無明指暗鈍之心,梵文名阿尾拉,即貪嗔痴疑慢邪見六大根本煩惱所合成,薰習纏縛,如煙之迷目失明。考名相,無明有四種五種乃至十五種之多,分之過細,反使行者疑為實有一無明,思有以破之。不知無明即是幻心妄執,非有實體,非同物之可破。若可破者,則破後尚有相在,如碗破,則有破碗碎片在。此則不然,以明與暗對,不能並立,明則不暗,暗則不明。又如暗室,見光則明,光去則暗,是以無明非可言破,當雲滅。迷人轉覺,迷滅覺現,即非迷人。如人入夢,不可謂醒,及至已醒,不可謂夢,以醒則夢滅也。夢又豈可一分一分破耶,是故開覺則無明滅,未覺前仍是無明,仍是生死,惟聖凡同一有念,幻心亦同起。所異者,凡夫不知幻心,不知覺照,緣境自縛,遂成為惑,造業受苦,落生死海。聖人知是幻心妙用,隨起隨空,渺無痕跡,幻境幻心,兩不可得,故超登彼岸。吾人對境能無心,過而不留,於藏識中,種子空淨,即不能成果,所謂生死種子斷也。是以殺盜淫等身口七惡業肇始於貪嗔痴三意業,名曰三毒,此三毒,又始於藏識種子,此種子即系幻心執著,妄將外境攀緣入藏,積久養成。雖種子無量,不外立我、對人、相對三種。於是善惡順逆,是非彼此,種種比量紛起以為因,貪嗔痴乃一切種子匯集所成以為緣,層層推進,至於殺盜淫,為集惡之大成,生死纏縛如輪以為果矣。若知一切是幻,於因地心境雙空,即不攀緣入藏,內無種子,外無諸緣,安能起發。如造爆竹,中無火藥,縱有引線,亦難炸發。至幻心之所以緣境引入者,實由迷惑不覺,認妄為真,冤枉上當,故曰無明。《楞伽經》雲,無明為父愛為母,此言生死之根,一切種子所自發,故不可以不除滅之。
釋業障
或曰無明固當除滅,但業障深厚又奈何,當反問曰,業障是什麼東西?如實有這個東西,應拿將出來,彼必茫然。但如此之機,在利根人,原可一點即悟。愚鈍人機尚不合,必細細釋之。曰業障即是汝之習氣,如懶惰人好安逸,是其習氣,因此不能進於道。苦修人太偏執,不能活潑,是其習氣,亦不能進於道。或其人多疑思索,我見橫生,是其習氣,更不能進於道。皆為惡業,可以障道,故曰業障。但業者未必一定是惡,如修淨業十善業等等,皆為善業。業是造作意,梵雲羯摩,言所作之事業也。有身業、口業、意業三種。此三種業,向於善者曰白業,趨於惡者曰黑業,修世間法為有漏業,出世法為無漏業,入於非善非惡者為不定業。但修六趣者,又為天業、人業、鬼業等等。由因至果,緣滿果熟,習氣深厚,力強不復可制,是為業緣業力。至不可逃免者為業果、業苦、業報。沉淪難出者為業海,習氣系縛不脫者為業系,由此輪轉不已者為業輪,臨死時忽現月輪,照見一生善善惡惡,萬念紛起者為業鏡。然此皆自心造作之定業也,惟發明心地之人明白業由心建,知心為幻,業亦不有。一轉即空,是為不思議力。至業之障道者,業障,障又有五,固在正修從略。
除業障之法
根本在滅無明,無明滅,業障不銷自銷。但業障粗分者可見,細分則不易察。佛法無巨細之分,動念欲殺,雖未殺,如已殺等,但此殺念,一轉即空,空即清淨,只苦於不能轉。故念起時若有我見情執,不問巨細,皆屬業障。但除念不是斷念、滅念,只是轉念。不轉即住著,住著即纏縛,由殺意以至殺行,皆因無力能轉,所以順流而下,不能挽救,此為生死之根故曰情執,皆可障道。業障深淺,即是自己積習的深淺,如易除的是業障淺,難除的是業障深。又念頭放得下的,轉得快的,一照即空的是淺。如放不下,轉不動,提不起照的便是深。雖然,以要言之,銷業障一事,非明因果不可,能明白業障因地本是性空,即是佛境。下根笨人不可與語也,恐其不明因果,不解真諦,反誤於空,流入惡途,故必以儀軌範之。戒勿縱逸,徐開其般若之路,勸其改脾氣習慣,待其機熟,然後當機點破,使其廓然開悟。至雲帶業往生西方,此業乃指見思惑未斷而言,以見西方勝境而思慕,即屬之惑。但死時自力不足,伊在毫無把握之時,得此正念一助,自能得力不少,當然超出三途,不戀此世,一心不亂,即得往生。往生已,其舊習慣業力尚未除也,從此在西方薰習,久之成熟,再悟到罪福性空,本無生滅,智慧華開,本性佛見。業且不有,云何說銷。若不明心地,不明因果之人,偏從銷上說,不就業上解,當作真有個業障在,是以不依般若,業障就無法可銷。努力努力,早作預備,勿臨時慌亂。人身難得,豈可再入惡道耶?行者既明生死之苦,以無明為因,業障為緣,受苦為果,當謀有以解脫之,然解脫之義有未知也。
釋解脫
解脫,解有二義,一解釋,釋以去疑也。二解義,謂明理義以解放其心也。梵雲木叉,乃離縛而得自在之義。解惑業之縛,脫三界之苦,曰解脫。此縛乃自縛,異於被人所縛,蓋彼為人縛,此為自縛。彼為有相縛,此為無相縛。彼縛我於身,此自縛於心。彼縛只一二種,此則有八萬四千種之多。彼縛解之以手,此縛解之以慧。彼解在求人,此解在求己。彼縛必解而後脫,此則不解自脫。然並非不解,以慧眼人照見根本已空,原來無縛,云何有解。只對鈍根人,不能不說許多名相耳。求解脫者,名似囚人不得自由而求脫,此則不然,以本來無縛故。但眾生不明所以,今之忙忙名利者,不被名縛,即被利縛,或名利雙縛。彼正竭力營謀求其深入之不暇,豈肯放鬆求解。及至感受痛苦,始悟到苦空無常諸義。但在未感覺前,早已痛苦萬狀,因被希望心所惑,遂不覺苦,尚自以為達到希望,一切痛苦即此解除。不知人事不常,萬難如願。如彩券頭獎五十萬,同時欲望者且百萬人,結果得望者僅一人,而失望者不知若干萬也。在未開彩前,其欲望熏灼不安,與開彩後失望惱怨之苦,同一不可名狀。然則本來無縛是真,目前不安又非假,徒因不覺,冤枉自縛,解鈴還仗系鈴人,既從心上縛,還從心上解,欲從心上解,應先明因果與緣會之理。
說因果
因是起因,果是圓滿成果,由因到果,中必有緣,緣不足,果不滿也。所謂四緣,一因緣,二緣緣,三次第緣,四增上緣。緣中又有無數小因小果,譬如因渴思茶,因緣也。因思茶而烹茶,緣緣也。由口渴而思茶而烹茶而泡茶而飲茶而解渴,先後次第不可紊亂,此次第緣也。由口渴至解渴,中間許多過程,逐漸增上進步,此增上緣也。層層有因果,處處可轉緣,或好或壞,皆不出此四義。若因烹茶而烙手指而嗔恨而怨人而鬥爭,是又轉一因緣而另成一果矣。因果遠可通乎三世,近只在目前,剎那即是一因果,事無巨細,皆逃不出因果定律。一切科學,處處不離因果,以各種緣為助成之也。因起果熟,皆名曰生,如植樹下種為因,灌溉肥料陽光為緣,抽枝開花結實成果為果,是為生。於是樹生為因,木葉黃落乾枯斧伐為緣,枝幹作柴焚燒成灰為果,是為滅。為一生一滅,生是緣生,滅是緣滅,故不是「自生滅」,以一粒種子不能自己成樹成果成柴也。又不是「他生滅」,以雖有他種緣會,若無種子,亦終不能成樹成柴成灰等等也。又不是「共生滅」,以共則無主體,無自性矣,究屬為誰,不可得也。故曰緣生性空,雖有而不可得也。又不是無因生滅,以此一生一滅,皆為果,若初無因,決不成生滅之果也。心亦如是,不自生,不他生,不共生,不無因生,乃至一切一切,皆如是緣生緣滅。所以心是因緣起,因緣滅,幻生幻滅,畢竟不可得。今日種種苦惱,亦因緣縛,因緣解,因心迷,緣外境以自縛。因心明,緣覺照而解脫,然皆緣空不可得。凡夫愚魯,不明因果,只怕果,不怕因,以因不可見,果則在眼前也。因果易入而難逃,人每輕忽之。二乘怕因,不肯造因,是亦怕果也。菩薩不昧因果,佛則了了因果,既有前因,今必有果,不受而受之可耳,無所謂順逆也。至未來事,則前因後果,如是因,如是緣,如是果,如是報,如是受。在未動前,早已覺照分明,自不會輕易造因受後果矣,是以明心為一切事業之總關鍵。以心明心者,般若也,然必明心之體,方可啟般若之用,此啟機分最要緊處。由是而般若頓開者有之,由是而破疑決定者有之,由是而種植善根者亦有之,此度自性眾生於因地之微旨也。
辨心性
心何物乎?心是集起的東西,如眼與色相集,耳與聲相集等。內六根,眼耳鼻舌身意也;外六塵,色聲香味觸法也。根塵相集而起知識,於是有六識,遂名識心。故依外境而集起者為念,隨念而起量度者為意,依量度而分別者為識,追索者為想,由識而決定之者為我見,堅固此見而不肯變通者為情執,以慧照力,運想此意念識見而轉變者為觀照。證知智慧亦空,能大舍無住者為般若妙用,其實皆心之幻起幻滅,而此一起一滅,即一生一死,一因一果,一個輪轉。住此者為纏縛,無住者為解脫。然心無出入無來去,更無生死,本來不迷,本不可得,又從何處說解脫耶?答曰心本來是覺,而今宛然有一個迷惑在,又奈何。譬如人本來不病,原說不到醫藥,但人確已受病,身熱頭痛,不可執幻,定指為無。明知病除後一切不可得,但不能不以幻滅幻。又如醉人與醒人比,雖一切完全不二,其動作狂亂,卻不可謂為無有也。我人與佛比,亦只一醉與不醉耳。
世人每分明心見性為二事,又心與性,亦無從辨別,此機之所以難啟也。儒釋道三家說性皆同,以○為代表。在儒名之曰仁、大道、至善、天命、明德、浩然之氣、帝則、天理、常存、心性、元。在釋名之曰如來藏、真如、大圓鏡智、法界體性智、圓覺、菩提、毗盧遮那、法性、法身、佛道、妙心、涅槃、金剛般若識心、阿賴耶、五智、九識、無邊身、歸元。在道名之曰玄、金丹、穀神、上清、無極、不死、大道等等。三家都立假名,不可勝數,為物則一,亦表此空性而已。
今以性之湛寂不動,喻之如水;因境而動念,此念為心,喻如波浪,因風而起也。水有起波浪之可能性,非水之實有波也,此波既因風而有,是名幻生,風止波滅,滅還於水,是名幻滅。幻生幻滅,故不可得,以無自性,故空。水與波,二而一也,惟性本無生滅,雖經千萬世,亦無變易,以不可見而非空,故曰真空不空。以不見其有而妙用卻恆沙無盡,故曰妙有不有。此物不生不滅,非垢非淨,故湛寂不動者性也。此不動非如木石之不動,仍活潑潑地,見境而起念,幻生幻滅,畢竟不可得者,心也。心生於性,性字從心從生,言心之所自生也。心之滅也,滅還於性,故生處不可見,何自而來,不可得而知也,謂之依境而生,則當生於境,非關自有,於性宜若無涉矣;謂之依性而生,則無境何由起念,性中不得憑空起念也。故知因緣假合而有,如鍾之因擊而鳴,聲之出也,亦各種因緣和合而假有,是生處之不可得也。及其滅也,去至何方,不可得而知也,謂為滅於境,則境上不見有所增,謂為滅還於性,則心生時,性亦不見減,心滅時,性亦不見增,正如水之有波時,水未必減,波滅於水時,水未必增,動而不動,此滅處之不可得也。以不可得,故不生,以不生,故無可滅,是雲不生不滅。由是而知,生者幻生,滅者幻滅,均亦假名而已。幻生之義云何,曰依他起也,依法相。性本有三,一曰依他起性,二曰遍計執性,三曰圓成實性。圓成實者,言本來圓滿,本來成就之實相也,忽為外物所誘,依他而起念,以不能覺知為幻,遂周遍計度而執持之,其病不在依他起,而在住著,住著之病,又不在周遍計度,而在堅固執持,遂使本性淆亂。然只暫時之淆亂,本性決不有增減,故名曰恆常不變如來藏性。
性心不二
性若為體,心若為用,體用不二也。一念起,因風成浪,不問其為善為惡,一轉即空,當體即消,聖凡之別,亦此一轉。去惡向善,在此一轉,超凡入聖,本極容易。然最活者心,最死者亦心,世人老不肯轉此心以向善,乃至九牛二虎之力,尚不動絲毫,此是固執心業力堅強,難調難伏,佛亦無可如何,非自動不能轉也。但如何能轉,只要覺悟,覺便是轉,凡人本性,原來是圓滿不缺,故名本覺,本來是妙,故又名圓覺妙心。不幸而酒醉若狂,同一為醉,醉有深淺,醉人卻與好人不異。先醒的人,去灌救未醒的人,是名行菩薩道,平等慈度,醉人雖狂,卻輕慢他不得,因他的本性,不曾壞卻分毫,只是一時糊塗,不能清白。一醒之後,和好人完全不二,所以煩惱菩提,實在不二。兩者都屬性空,都不可得,故名即是。昔有人問何謂煩惱即是菩提,余令其人舉手,再令其放下,更問其人,汝手是否有一舉一放,曰是,更問此一舉一放,是兩隻手,還是同這一隻手,曰同,又問舉放是不是二,曰二,問手是不是一,曰一,其人頓悟斯理,歡喜而去。可見醉醒亦不二,本來如是,人不肯放下,轉這一轉,又奈何。及至入門修行,一切貪懶性成,全去靠佛,要佛替他放下這隻手,要佛去替他醒,又奈何又奈何。推本窮源,由於根本不曾明白心性的相貌。
根塵相對
不能不見,不能不聞,硬要他不見不聞,是外道斷滅,硬壓功夫,必成大病,非落在死海,即翻為狂魔。若隨順他見聞流轉,是凡夫攀援,攀援即是惑業被動流轉,失去主權,故一切仍要了了覺知,加上一個照見工夫,知是空華,即無輪轉。是圓覺經主要經文,此難在一知字,其中包括覺照、證空、不惑、不動等種種境界在內,非修證則不知耳。
心謂寶藏
云何謂藏,即指藏識。識又分為五六七八九,茲分說之。
五識者前五識也,即眼耳鼻舌身,與色聲香味觸相對而起之識也,此如門口招待使者,招待客貨入棧,藏而未入者也。
六識者意識也,由前五識而引起之意念也,此如接收運貨入棧房內之專使也。
七識者比量分別識也,以能分別其孰善孰惡,以及無記,固執勿放鬆,即我愛執藏也,此如檢別貨物而定美惡之人,為苦之總因,煩惱之祖,梵名末那識。
八識者藏識也,藏有能藏、包藏、我愛執藏三種。能藏者,謂有藏之能力也,藏入即不復再出,不問若干年,總之不能除去分毫。包藏者,言其量可包羅一切也,大如山河日月地球,小如芥子米谷細蟲,一齊包入也,此如一大棧房,一切大小好壞穢淨等物,無不藏入,梵名阿賴耶識。
九識者即八識之空淨者,八識雖屬棧房,其始本來空淨,貨物雖有運入運出,往來紛擾,但棧房實不因此而移動,非垢非淨,無來無去,原本白淨無瑕,故別名為九識也,九識名曰白淨識,梵名庵摩羅識。
以上諸識,本屬一體,非有實性,為醒耳目故,立此假名,但言心之如何起因而造業耳。
世人起因造業,落入因果,不易救拔,此身口意三業之不易清淨也。云何身業,曰殺盜淫;云何口業,兩舌、惡口、妄言、綺語;云何意業,曰貪、嗔、痴。此為三毒,總名曰十惡,如加一不字,不殺不盜不淫等等,即是十善。但意業為主,因也;口業為引,緣也;身業為成就,果也。如不從因上救根,但於果上補過,終無益也。本會修戒,由定慧入手,以定慧是戒,乃心戒,所謂根本大戒,但亦不廢戒相威儀。
修行先從心修行,就根上下手,此心中心由體起用之法也,故說意業緣起,不厭其煩,人苦不自知其病,佛乃告以各種習氣,有百六十種心,《大日經》簡之為六十種,使行者各自反照而內省也。曾子三省吾身,此三省不可指為三次,若每日三次,亦幾一曝十寒矣。此三乃一日三時,初時、中時、後時也。即言無日無時不如是,日如是,月如是,久之自熟,去三月不違仁不遠矣。心上諸病,皆屬習氣,其根不外根塵對縛,色心雙纏。譬如鏡子,對物而有形影,外無物,鏡自空。雖然,有不同處也。
一、鏡對物而有形,物去形亡。心對境而起念,境去形留,以攀緣故。
二、鏡外物去即無形,心外境亡,念卻仍有,以憑空攀緣故,立種種影像故。
三、鏡對物必留形,心對境,可以不留,如視而不見,心不系屬等等。又如有智慧者,現量已圓,亦能斷一切故。
四、鏡對物只留一形,不能變化,心對境,留形外,更可使其轉變,幻化無量。若有智慧,又可另轉一意境故。
由此可知主權實在我手,愚者不識主人翁,任彼流轉,不能轉物,乃為物轉,甚至讀經為經所轉,成一死解,不能起用。
聖人立教,以明心見性為主,欲人證到菩提,菩提無相無名,乃不可得之圓妙精明覺心也。世人誤解菩提心為善心、慈悲心,以為不作惡即是菩提發現,實欠明顯,因地未明,果地又安得而圓成乎。又菩提心假名有五:
一、發心菩提,知迷求覺,發心起行,言發此證到菩提心之心也。
二、伏心菩提,知以心制心,降伏其粗重積習也,然壓制非究竟,心尚未空,不名菩提。
三、明心菩提,了知如實自心之真相貌,證得其空淨之根本也。
四、出到菩提,出生死此岸,到涅槃彼岸,至此尚未離功用也。
五、無上菩提,已入遍滿圓實之境,為大成就,斯真菩提矣。
故能理上明白自性本來菩提圓滿,佛性平等,是法身成佛也。事上修證三昧,見到實相,明心見性,是報身成佛也。若夫由理事無礙,習氣除盡,神通開發,化身成佛,非一生可能辦到,當經不可說之時。時即劫也,是名阿僧祗劫也,阿言無,僧祗言多量,言無量數劫也,即雲非有定時也,一世亦可,千萬世亦可。智者求心,剎那超過,愚者外求,雖千萬世亦不能證得。果如何而可言超脫者,則舍一心地法門,無他法也。
三界之中,以心為主,心名為地,以此心法,通入法界,故名法門。能觀心者,究竟解脫,不能觀者,當下沉淪。《大乘本生心地觀經•觀心品》,文殊師利法王子言:此法門為十方如來最勝秘密心地法門,此法門為一切凡夫入如來頓悟法門,此法門為一切菩薩趣大菩提真實正路,此法門為三世諸佛自受法樂微妙寶宮,此法門為一切饒益有情無盡寶藏,此法門為能引諸菩薩眾到色究竟自在智處,此法門為能度一切眾生生死險難。今略舉此數,皆從般若波羅蜜門,直證心田,如實知自心,是名心地法門。《大日經》之秘密主,即言心密之主,身口意三平等秘密加持,為所入門,一身密印,二語真言,三心妙觀。三者方便加此受用身,即是毗盧遮那遍一切之法身也。此表菩薩之功行圓滿,故以為名,實即一切眾生平等法性不思議心也。經雲依此法門等等,門即此門,故離般若,則學佛之資糧斷矣。
法從心生,名因法立,能生之心無處,所生之法亦然,心境兩空,具無處所,故無心則無一切名字,以心隨緣應物,皆屬緣空。佛說法四十九年,無非度眾生之心,使之安樂,以無一眾生,不求安樂,彼之爭奪殘殺,巧求詐取,又無不因求自己之安樂而起。彼不知此安樂非究竟也,世間安樂,與苦惱相對相因,皆從習慣比較而來。今日之樂,即明日之苦,有之樂,即無之苦,故非究竟,此安樂亦暫時而難永保。且以心向外馳,人遂忘卻根本,以為苦樂在肉體之勞逸。佛欲使其覺悟何者為究竟安心法。世人心尚不知,遑論其安,故聚訟紛紜,至千百年,終未得一究竟。世人奔走一世,無非求安的法子。要如何安,才算滿願,終不曾點到心上去。世人求財祿,自己問自己,總是如何而可使我心滿意足,可知希望者還是我心,亦惟求我心之滿願而安而已。豈知人事不常,八苦交煎,無有諸樂,但受眾苦,不能慧照,遂名曰惑。
人生少壯老死,終不離前說八苦,然人不自覺者,為五陰熾盛苦。最恐怖者,為死苦,人誤以一死即永永斷滅,一也。傷自己一生經營所得,財產妻子,即將舍離,二也。死後究作如何歸宿,三也。以此諸疑不決,恐怖心起,越不肯舍離,不舍則心越不肯放下,是以死時顛倒痛苦,不可名狀。人見之,反謂此是死時一定光景,其畏死之心,早已種下,是根本不明心地故。以心地不明,安心之法,更無從著手。具智慧者,無不求其脫離,但不得其法。菩薩智悲雙運,度之脫離,為說安心法。第不先說安,卻先說心,使其明白究竟,知本無生死,心不可得,苦樂即無所依。依者住也,住著即心境雙對,不能雙空,計較分別,隨緣而起,苦樂之生,生於心有住著。但云不住者,並非頑空如木石之無知,正是了了覺知而不執著,故云無住。無言不執,非空無也。經雲應生無所住心,非但不住苦,並且不住樂,連不住亦不住,卻住在這不在處,斯真常住真心,故名淨土,故名極樂。極樂雲者,安之至也。汝勿以安與不安為對論,此安字,乃真實究竟之安,無可名說之安。明此圓覺妙心,以根本不生不滅,故不淨不染,不隱不顯。二祖覓心不得,初祖即許其安心竟。一切生死八苦,根本打破,此在自心參究,非有法可傳。惟平時力量不足,路太生疏,教汝自己切實修持。修持不是求神通,正是求定生慧,以般若力,破除一切縛,無非安心而已。然天下至大之神通,有過於安心者乎!
世人不了安心法,以求財求名,滿足欲望為安心,終至愈弄愈顛倒,苦上加苦,一切無論矣。至修道之士,已得安心法要,尚不敢自信,每說自己業障深重,無由自拔,此由於不明業障所致。前雲要銷業障,第一先明白業障是什麼,明白了,不銷而自銷。故心地未明,舉心動念,即是業障,脾氣習慣,就是業障。業障不同犯罪有案,可以銷案解罪,此總在心上系縛。譬如殺人而逃,殺行是業力衝動,逃走也是業力衝動,即使官廳不問,苦主不追,或逢赦免,他那良心恐怖,和臨終顛倒,正是夙業未解。又如殺盜殺敵,不得已而用兵,若不為自身謀祿位爭地盤,文王一怒而天下安,其身心亦安然處之,何業障之有。況心中又無貪嗔痴諸念渾雜其間,所謂理得心安是也。不安即是惑業苦,破惑業苦,不外定慧空,定則生慧,慧以解空,空則不定而定。慧者,智慧也,智者不惑,世人迷惑,由於無慧,以無慧故,不能分別真偽,妄者反識為真,如能空諸所有,自然了解世間法,一切不實。所謂有漏,如杯之漏者,初亦滿水,不久漏去,故名有漏。佛法是出世法,真實義諦,諦言不可動搖,若無漏之杯,水終不漏去,故名無漏。佛法者,藉以了解世法者也,世法了,即是佛法。離世法,即無佛法。故佛法於世間,不離世間覺,將有漏之世法,與無漏之出世法,通達無礙,二漏法淨盡無餘,是名漏盡通,此乃第六通,為最高法門,外道所無,佛道獨有。各教所無,佛教獨有。學佛尤以此為先著,故開般若慧,乃成佛根本資糧,明心見性之第一關鍵,無第二條門路可通,《仁王經》云:一切皆依此門而成正覺,越此而成佛者,無有是處。良由眾生病根,只是迷惑不覺,對治法門,亦只有此一條路,雖無量百千萬億劫,劫劫有佛出世,佛佛道同,同此一法,只是運用不同,隨機應化,若歸到無上菩提,證入毗盧性海,卻不曾有二。至於名稱,各經略有不同,今略舉如下:
一、常恆不變如來藏性,二、藏識,三、如來藏,四、圓覺妙心,五、妙靜明心,六、歸元,七、毗盧性海,八、大圓鏡智,九、法身,十、心地,十一、性田,十二、心寶,十三、菩提心,十四、淨菩提心門,十五、金剛般若,十六、實相,十七、真如,十八、寶藏,十九、佛性,二十、真子,二十一、密藏,二十二、薩婆若海,二十三、心王,二十四、金剛密跡,二十五、主人翁,二十六、隻眼,二十七、牟尼寶珠,二十八、元常,二十九、大我,三十、○。
各經名稱雖異,其義不二,亦即名諸佛大秘密,又名勝上大乘。勝上大乘,非外道所能知。所云大者,即是摩訶,約有七義:
一、法大,謂諸佛廣大甚深秘密之藏,毗盧遮那遍一切處,惟大人所乘故。
二、發心大,謂一向志求平等大慧,起無盡悲願,誓當普授法界眾生。
三、信解大,謂初見性明道時,是具足無量功德,能遍至恆沙佛剎,以大事因緣,成就眾生。
四、性大,謂自性清淨心,金剛寶藏,無有欠缺,一切眾生共有之。
五、依止大,謂法界眾生大依止處,如百川趣海,卉木依大地而生。
六、時大,謂壽量長遠,出過三時,師子奮迅秘密神通之用,未曾休息。
七、智大,謂諸法無邊,等於虛空,心之自然妙慧,亦復無邊。以如是七因緣,故於諸大乘法門,猶如醍醐,故云最勝大乘。經雲其性常堅固,無量如虛空,正表此妙心之至德耳。
佛於法華會上,令諸眾生,開示悟入,成佛知見。達摩初祖,直指人心,見性成佛。以眾生心被物轉,貪聲戀色,縛於嗜欲,為八風所搖。人若了知世間萬法,皆是無常,如幻如夢,如電如露,了解此理,不復貪痴,則此心體,如如不動。諸法無性,以無性故,悉皆成佛。故《金剛經》云:「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此即觀諸法無自性之理也。所謂無自性者,無何等性乎?所謂無相性,無盡性,無生性,無滅性,無我性,無非我性,乃至無菩提性,無法界性,無虛空性。知一切法,皆無自性,則能知一切智,得一切智,能見性成佛。佛法非消極,故二乘自了不度生,為佛所呵,稱其人為焦芽敗種。此種人不能成佛,故寧落地獄,不入二乘。所謂修大乘法者,鬚髮大願,存大悲,證大智,立大行。發大願者,願我生生世世,發菩提心,舍諸身命財產,救度眾生,不但令眾生得安樂,且令眾生了明心性,使之成佛。存大悲者,以大悲心為根本,悲憫眾生不明真理,枉受苦惱,誓救拔之,令得安樂。立大行者,行六波羅蜜,利己利他。證大智者,證法界本性智,成就根本智,於十方法界之理無不了知,名為一切智智也。所云大者,即眾生心性,此物至小無內,無一塵而能入;至大無外,無一法而不包。所云乘者,以運載為義,能運行人,直至薩婆若海。薩婆若海者,即一切智智之地也。薩婆若海,即在眾生心性之中,是知此海不遙,心寶常現。以心寶而比世寶,則趙璧非為寶,隋珠未足珍。但能明心見性,則外物不足以動其心,剎那之間,其寶自現。當親悟時,實非他得,是為見性成佛。
眾生賢愚,皆因其心力所注之不同而有異,因分別而遂有賢愚,其實則皆同此本體智慧,為妄情顛倒所覆,不能顯見。如目有翳,如手成殘,不能起作用,其可能性則勿失也。人有智慧而不顯,如人有財寶而受困窮,豈不悲哉!茲引《華嚴經•出現品》文,以釋其義,經文大意雲,譬如有大經卷,量如三千世界之大,經中書三千大千世界中事,一切皆盡,此大經卷,雖如此之大,乃全住在一微塵中,不但一微塵如是,乃一切無量微塵,一一皆如是。於是有一人智慧明達,具足天眼,見此經卷,在微塵中,於諸眾生,無少利益,即作是念,我當破彼微塵,出此經卷,令眾生得益。此譬如如來有清淨智眼,普觀一切眾生而作是言,奇哉奇哉,此諸眾生,云何具足如來智慧,而卻愚痴迷惑,我當教以聖道,令其永離妄想執著,於自身中,得見廣大智慧,與佛無異,利益安樂云云。釋之曰:大千經卷者,如來智慧也,在一切微塵中者,即在一切眾生心中也,一切微塵皆如是者,即一切眾生皆具廣大智慧。然眾生雖有如是智慧,因妄情所覆,不能內照,譬如大金藏,空埋地中,不因天眼人指示,何能發現。故人必須聞經教之理,了知人人心中,有廣大智慧,思所以啟發之,得無上至寶,利濟無窮,徒以不知為可惜耳。如知此義,則對一切眾生,無尊卑貴賤高下諸分別,平等智光,自然顯露矣。
心之靈妙,不可思議,質微則勢重,質重則勢微,故地力不如水力,水力不如火力,火力不如風力,風力不如心力。心力無形,力最勝上,神通變化,入不思議,心之力也。茲略引數則用以說心:
一、《起信鈔》云:信過去釋迦當來彌勒為易,有令信眾生心中真如,是凡聖通依,迷之六趣無窮,悟之三寶不斷者,此為稀有。
二、《正法念處經》云:天人阿修羅,地獄餓鬼畜生,心常為導主。
三、《大乘本生心地觀經•觀心品》云:云何為心,云何為地,文殊言:三界之中,以心為主,心名為地,能觀心者,究竟解脫,不能觀者,究竟沉淪。
四、《不退轉法輪經》雲,爾時三菩薩,在世尊前,以蔓荼蓮華供佛已,作如是言:我於此法,深生信解,無有疑惑。
五、《如來藏經》云:世尊告金剛慧言,善男子,我以佛眼觀一切眾生,貪慾恚痴諸惱中,有如來智,如來眼,如來身,結跏趺坐,儼然不動。善男子,一切眾生,雖在諸趣,煩惱身中,有如來藏,常無染污,德相備足,如我無異。
六、《雁腋經》云:諸比丘告舍利弗言,佛非我尊,何以故,我不離佛,佛不離我。
七、佛於燃燈佛前,獻五莖蓮華,表五蘊性空,心無所著,頓入無礙之門,乃得授記釋迦之號。
八、《金剛辨宗》云:金剛經者,一切如來悟心之門也,了無明之妄心,即妙慧之真心,故曰悟心。又雲十方國土中,最上第一希有之法,惟有一乘法,只是一心,心即是法,法即是心,更住何法,故言不住。若離心別有法可得,即生執心,住於法相,即是無目之人。
九、《寶藏論》云:知有有壞,知無無敗,真知之知。有無不計,即不計有無,即自性無分別之知。
十、水面和尚云:知之一字,眾妙之門,靈知之心,即是真性,與佛無異。
十一、《華嚴經》云:善哉善哉,云何如來在於身中而不覺知。
十二、論云:佛說一切法,為度一切心,我無一切心,何用一切法。
觀上列各條,可知佛說法四十九年,只說一句:心不可得。佛雖說亦同不曾說,以法本空故,心若不起,萬法無生,心遍一切處,一切處遍心。如是了達,頓入自宗,故不悟心遍一切處者,則妄計心外有法,一切顛倒矣。
不達無相即相,則是取相凡夫,若了相即無相,則成唯心大覺。故不可取相求悟,亦不可離相證真,不即不離,覺性自現。
結論曰:啟機法門,不可窮盡,茲概言之,使大眾了一大概。先發大願,立宗旨,明學佛之緣起。學佛又分三期:一啟機期,二正修期,三印證期。此是第一期,但人何以要學佛,應反問自己:求己呢,還是求佛呢?何者為重。能知自己根本迷誤之處,然後真心痛切,去求醫藥,醫藥者,三寶也。然何為佛,何為法,何為僧,又何為寶。三寶既明,再行釋我,先從有我做起,不落空無斷滅,再做到無我,不落情見生死,乃知情見生死,無非是苦。於是釋苦,苦義既明,然後怖生死而求出離,但必明如何招入生死,根本還在無明。故釋無明,此無明枉造諸業,故釋業障。而業障之如何消,曰惟解脫,故說解脫。但不明起因,不得真相,故說因果。因果之一起一滅,即幻心之流轉,於是乎辨明心性,使知心為何相,性為何物,直證到菩提,故說菩提。乃呼應第四頁印心宗旨,以般若為用一語,極言離般若則學佛之資糧斷,如工人之失其利器,雖有大力,亦難施用。啟機者啟般若之機也,此般若非佛獨有,人人具足,般若華言大智慧,然不足以盡其義,當雲「通達世出世法理事圓融無礙之大智慧」十六字,方可以擬其萬一。果如何而可啟發此般若者,當入正修行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