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女人的自傳 · 再序 英譯本「書前」
我們家結論既然總是歸我太太,那麼序論就歸我了。這部書是講一個人的。我太太凡是對於人的事情都有興趣,所以她就講這個人。我對於書都有興趣,所以我就來講這部書。
我太太在一九一三那麼早就起頭兒寫自傳了。她起初拿它像個小說那麼寫的,可是不久就感覺到真事情比編的故事更有意思,直接簡單的敘事比作文章更有力。可是在那人人都之乎者也的寫文章的時代,就缺乏一種直接了當的文字來敘述她這直接了當性格的人。所以她寫了沒有多少就沒寫下去,原稿也早就丟了。
大家都知道,中國有史以來一直到胡適的文學革命,凡是提起筆來就是寫文言。除了極少數的小說跟更少數的宋儒理學跟唐朝的語錄之外,沒有東西不寫文言的。公文,事務信,連家信都是寫文言的。白話並不是不能寫,就是習慣上不興寫。文學革命的大功勞就是把一向不興幹的事情變成興的了。在傳記著作當中胡適就以身作則寫了一篇白話的《李超傳》(見《胡適文存》一集卷四)。李超這小姐本來很少人知道,後來那篇傳記在哈佛中文第三科作了必修讀物之一,所以很多美國漢學界裡的人都記得李超是誰了。在自傳當中,當然胡適的《四十自述》是一個最早的白話自傳的榜樣。
我太太寫東西倒不是要學胡適的白話文體裁。在思想上,在文化上,好些革命前鋒本人往往仍舊留著些傳統的習慣,連《新青年》里「文學改良芻議」放第一炮的那篇文章都還是用文言寫的吶。我太太所受的文學革命影響就是現在有了這種風氣,她就可以放心愛怎麼想就怎麼說,愛怎麼說就怎麼寫,現在不但不怕人笑,並且還時髦了。
我太太倒不是像我這麼淨愛寫純粹的北平口語,寫一處方言的純粹的口語固然是有學術上的價值,因為還是一種社會史實的記錄。可是我太太是在那兒寫她自己一生的事情,她既然不說任何一處的純粹的方言,無論是北平話還是南京話,那麼她就怎麼說就怎麼寫了。她並不特別寫什麼體裁。外國有句常言說,什麼樣兒人,什麼樣兒文。
那麼現在有了一種可以寫書的文字是一回事,可是寫它又是一回事。在八個月以前她才真正開始寫——
不是的,元任,你記錯了。八個月以前是你開始翻譯成英文。我的中文一年前就起頭了。
對了,韻卿,你是一年前就起頭兒了,那麼有一天我太太上紐約去的時候,賽珍珠就出主意問她要不要寫一篇短的——
元任,你又搞錯了。那一次我並沒有碰見賽珍珠。是林語堂太太告訴我說賽珍珠問好不好讓她——
欵,韻卿,這東西是你在這兒寫還是我在這兒寫呀?要是你老那麼打岔我怎麼——
何不算倆人同寫的吶?——
這倒也是個辦法。那麼你就打這兒接下去罷,韻卿!——
好,我接著講。那麼林太太說她也許可以給我寫一個短的傳記,也許成一篇文章的樣子。她認得了我二十五年了,就只須知道知道我早年的事情就行了。我告訴我丈夫這個話,並且說我既然好些年前曾經寫我自己的事情,最好還是我自己寫完它罷。
「我已經給你寫了一個傳了嘛。」他說。
我說:「幾時啊?在哪兒啊?你從來沒有告訴過我嘛。」
「沒有,我沒說過。我是十九年前起頭兒寫的。」
他就拿出了一札四十張的寫得密密的稿子給我看。這稿子當一篇文章太長,當一部書又太短。逢是本來不打算發表的。他原是留著哪天當個新鮮的禮送給我的,到銀婚日子什麼的。可是現在我既然自己預備要寫傳了,他想還是把稿子拿出來罷。
我看他寫的我倒是我。他寫到我的生平,過的像我,覺著也像我。可是他用的文字是純粹的國語,不是我說的話。還有說到我們認得以前的那段他常常把人弄錯了,把事情前後的次序也弄顛倒了。所以我說我最好把它修改一下子。
他說:「算了罷,我想頂好還是你自己重新起頭兒好好兒寫成一部書罷。」
最後一下推動的是從賽珍珠和他的先生理查·瓦爾施來的。有一天在飯局上他們告訴我,說我那食譜剛出版的時候,有個波爾的模的寫書評的說:「欵,這位太太應該寫部書欵!」我說:
「好!我打算寫部自傳。」他們就說:
「好,你寫了我們就給你印。」
那麼就剩了等亞洲出版社或者戴約翰公司到哪兒找幾十萬鉛字來排版了。他們既然沒有中國鉛字,大家想想還是把這東西整個的翻譯成英文還省事一點。談到這裡,一桌子客人都回過頭來看著元任。現在這英文版就是那一看的結果。
現在這部書並不是那種某某名人口述某某人筆記一類的書,因為這是我自己已經寫出來的了。這也不全是一部中文書的英譯版,因為中文還沒有出版呢1。並且出起中文版來的時候,裡頭說的話也不會完全一樣。因為比方中國的婚禮喪禮咧等等風俗,對中國人用不著那麼羅羅唆唆的解釋,可是巡警給的一張「票子」要是不說明是開車犯規的傳票,一個中國的讀者也許認為是送的一張戲票吶。所以這書雖然起頭用中文寫的,本來是預備給外國人看的。
但是我的丈夫有時候也不乖乖的翻譯,有時候把我的簡單的中文譯成基本英語,可是有時候寫寫就寫成他那種形容加形容的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的學術派的文章了。現在我要鄭重申明,中文裡頭沒有像英文那種句子套句子、我從來也學不會的那種「相關附屬句」。那麼他又喜歡成心用矛盾的字眼來逗笑。我覺得人生裡頭沒有相關附屬句就夠複雜的了,不用逗字眼就夠矛盾的了。我有時候抓著了他玩那些把戲就加了腳註來表示抗議,可是我不敢包全都抓著了沒有漏的。
他翻譯對話比翻譯我的感想多半較準確一點。我不大發概括的議論,偶而有也比較直接簡單,要是有些論調像很深奧或是很抽象,那就是他把我太翻譯的成了個哲學家了。我對於誰說的什麼話記得最清楚。書里的對話有十分之二是記得一字不離的,又十分之三是差不多一字不離的,其餘的是所說的內容如此。對話的英譯照我看起來翻的不錯。
在有幾處他把說事情的次序給調換了,把事情的結局先不說,一直留到最後再——
可是我的好韻卿欵,那是編故事的章法欵!——
可是這不是編的故事嘛!我還是喜歡把事情都先說明白了,有好幾處我還是非得把事情的結局起頭就宣布了,讓讀者早知道是怎麼回事。我常常晚上看偵探小說,太長看不完,又怕睡不著,我就偷偷的看看後頭。
我對於我這自傳的英文本的印象就仿佛看一個中國女人的油畫的畫像。一個油畫無論畫的多麼好多麼象,從中國人眼光看總免不了有點洋味。不過除了用毛筆在絹上給我畫像,要是非得用油在帆布上面,我覺得現在這幅畫最好也就好到這樣子了——
好說好說,韻卿——
可是我還是喜歡絹一點。
楊步偉
趙元任
一九四七在麻省劍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