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通志 · 欽定續通志卷二百八十七 列傳八十七

紀昀 《續通志》
列傳 五代 【七】 ○五代七 桑維翰 景延廣 吳巒 桑維翰 景延廣 吳巒 △桑維翰 桑維翰字國僑河南人貌丑怪身短面長常臨鑒曰七尺之身不如一尺之面慨然有志於公輔初舉進士主司惡其姓與喪同音有勸其 從佗求仕者維翰鑄鐵硯示人曰硯弊則改而佗仕卒以進士及第晉高祖闢為掌書記常以自從高祖有異謀維翰與劉知遠贊成之因求援 於契丹邪律德光巳許諾而趙德鈞亦以重賂啖德光求助己高祖懼事不果乃遣維翰為陳利害甚辯德光意乃決卒以滅唐興晉維翰力也 高祖即位以為翰林學士禮部侍郎知樞密院事遷中書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樞密使天福四年出為相州節度使徙泰寍鎮州安重榮 既得吐渾欲用以攻契丹高祖意未決維翰上疏言契丹未可與爭者七高祖召使者至臥內謂曰北面事方撓吾胸中得卿此疏計巳決可無 憂也七年徙鎮晉昌出帝即位召拜侍中景延廣用事與契丹絕盟維翰言不入乃陰使人說帝曰制契丹而安天下非用維翰不可乃出延廣 於河南拜維翰中書令復為樞密使封魏國公事無巨細一以委之數月間百度寖理時翰林學士端明殿學士樞密院學士皆久廢維翰復奏 置 【按五代會要開運元年六日敕翰林學士與中書舍人舊分為兩制各置六員偶自近年暫停內署況司詔命必在深嚴將使從宜郄仍 舊貫宜復置翰林學士院以本紀考之正維翰除樞密使之月也】 悉用親舊為之維翰權勢既盛四方賂遺歲積巨萬內客省使李彥韜端明 殿學士馮玉用事共讒之由是日益見疏帝飲酒得疾維翰陰白太后請為皇弟重睿置師傅帝疾愈知之怒罷為開封尹維翰遂稱足疾稀復 朝見契丹屯中渡破欒城杜重威等大軍隔絕維翰曰事急矣乃見馮玉等計事不合又求見帝帝方調鷹苑中不暇見維翰退而嘆曰晉不血 食矣自契丹與晉盟始成於維翰而終敗於景延廣故自兵興契丹未嘗不以此兩人為言德光將至京師遣張彥澤遺太后書問此兩人在否 可使先來帝以維翰嘗議毋絕盟而已違之也不欲使見德光因諷彥澤圖之而彥澤亦利其貲維翰狀貌既異素威嚴自持老將大臣見者無 不屈服彥澤以驍悍自矜每往候雖冬月未嘗不流汗彥澤入京師左右勸維翰避禍維翰不為動彥澤以兵入府問維翰何在維翰厲聲曰吾 晉大臣自當死國安得無禮彥澤股慄不敢仰視退謂人曰吾不知桑維翰何如人今日見之猶使人恐懼如此乃以帝命召維翰送侍衛司獄 是夜彥澤使人縊殺之以自縊告德光德光至京師以屍賜其家而貲財悉為彥澤所掠 △景延廣 景延廣字航川陝州人父建善射嘗教延廣曰射不入鐵不如不發由是延廣以挽強稱事梁邵王友誨友誨謀反被幽延廣亡去後從王 彥章戰中都彥章敗延廣僅以身免明宗時朱守殷平錄從反者晉高祖主之延廣以汴州軍校當誅高祖惜其才陰縱之後以為客將即位以 為侍衛步軍都指揮使累遷義成保義軍節度使復召為侍衛馬步軍都虞候徙鎮河陽三城遷馬步軍都指揮使高祖崩出帝立延廣有功焉 初立晉大臣議告契丹致表稱臣延廣獨不肯但致書稱孫而巳大臣皆知其不可而不能奪契丹果怒數來責延廣謂契丹使者喬瑩曰先皇 帝北朝所立今天子中國自冊可為孫不可為臣且晉有橫磨大劍十萬口翁要戰則來佗日不禁孫子取笑天下瑩知其言必起兩國之爭懼 後無以取信也因請載於紙藏衣領中以歸具告契丹契丹益怒 【謹按通鑑輯覽 御批晉既藉北朝以興豈能相抗遼與晉有德無怨 背之實為不祥且爾時並無良將精兵之可恃而延廣大言不慚徒貽其君以負義之辱小人庸罔誣國顧如是哉】 天福九年春契丹入雁門 侵代州延廣從出帝北征為御營使相拒澶魏間先鋒石公霸與契丹遇於戚城高行周符彥卿兵少不能救馳騎促延廣益兵延廣按兵不動 三將被圍數重帝自御軍救之乃得出延廣方握親兵節制諸將恃功恣橫凡號令皆由己出帝亦不能制也自延廣一言契丹與晉交惡諸將 皆力戰而延廣獨閉壁不敢出契丹嘗呼晉人曰景延廣喚我來何不速戰凡書檄未嘗不以為言契丹去出帝還京師出延廣為河南尹留守 西京鬱郁不得志見晉日削度必不能支契丹乃為長夜之飲大治第宅置妓樂惟意所為契丹至中渡延廣屯河陽聞杜重威降乃還德光至 相州遣騎兵數千雜晉軍渡河趨洛以取延廣戒曰延廣南奔吳西走蜀必追取之而延廣顧家未能引決兵奄至乃馳見德光於封邱德光責 之曰南北失歡皆因爾召喬瑩出書質其前言延廣具服以十事責延廣每服一事授一牙籌至八籌延廣以面伏地不能仰視遂叱而鎖之送 之北行至陳橋止民家夜分扼吭死漢高祖時贈侍中 △吳巒 吳巒字寶川鄆州盧縣人少舉明經不中為大同沙彥珣節度判官晉高祖起太原契丹入援過雲州執彥珣去城中推巒為主閉門拒守 契丹圍之七月不能下高祖義之以書告契丹使解兵去召巒為武寍軍節度副使厯復州防禦使出帝即位與契丹絕盟河北諸州皆警以貝 州水陸沖緩急可轉餉乃積芻粟數十萬以王令溫為永清軍節度使守之令溫牙將邵珂素驕很難制奪職閒居陰通於契丹言貝州可取狀 會令溫以事朝京師心疑珂質其子崇范自隨晉大臣以巒前守雲中故令馳驛代守貝州巒善撫士卒天大寒裂其帷幄以衣士卒士卒皆愛 之珂求見願自效巒推心信之開運元年正月契丹兵至巒命珂守南門圍三日四面急攻巒從城上投薪草焚其梯衝殆盡已而珂引契丹入 巒守東門方戰左右報珂反顧城中巳亂即投井死令溫家屬為契丹所虜出帝憫之以令溫為武勝軍節度使後累厯方鎮周顯德中卒令溫 瀛州河間人也 欽定續通志卷二百八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