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說隋唐 · 八九 科舉考試
唐朝繼承了隋朝的科舉制度,加以發揚光大。科舉是君主、朝廷選拔人才的主要途徑,及第者構成了官僚主要的候補隊伍。這個制度,奠定了其後一千多年政治人才選拔的基礎。
科舉就是以科目進行考試,其分常舉和制舉兩類。
常舉,每年進行一次。舉子有各級學校中的生徒,由校方保送推薦給尚書省登錄。還有未經過學校台階的自學者,先在州縣中報名,經地方初步考試,然後由地方長官每年帶往長安,這稱為「鄉貢」。起初由吏部員外郎主持,後因舉子鬧事,唐玄宗認為吏部員外郎官望太低,不能懾服舉子,而改由禮部侍郎主持。
考試內容主要是儒家經典以及史籍等,如《禮記》、《春秋左氏傳》、《詩》、《周禮》、《儀禮》、《易》、《尚書》、《春秋公羊傳》、《春秋穀梁傳》,此外還有《孝經》、《論語》、《國語》、《說文》、《爾雅》等。
考試的形式,有帖文、口試、策問、詩賦等。帖文,是取經文中幾字為題,舉人需將上下文貫通背出,以背出多少字而定等第。口試,也即墨義,舉子口頭應對考官所出題目,以答出十分之九為合格。策問,也即命題作文,考官根據舉子之文的程式、內容來定等第。詩賦,由考官出題,並限音韻,舉子據此作詩作賦。
常舉的科目主要有:秀才、明經、進士、明法、明書、明算、一史、三史、開元禮、三禮、三傳、童子、道舉等。
秀才科需試方略策五道,成績以上上、上中、上下、中上四等為合格。因考試程度太難,時間不長,到唐高宗年間就被廢除。
明法、明書、明算三科,為專門科目考試。
一史、三史二科,在前四史《史記》、《前漢書》、《後漢書》、《三國志》中按數目選定。
開元禮科,考《開元禮》。
童子科,專試十歲以下的少兒,凡能通一經以及《孝經》、《論語》者,給試誦文十道,全部通過的可授官,通過七道的,給予出身。
道舉科,由崇玄學生徒為舉子,考道家經典《老子》、《莊子》、《文子》、《列子》,考試方式同明經科。
各種科目的設置或時間較短,或不定時,或參加與錄取的人數較少,都影響不大。其中惟有明經、進士二科,是最為重要的科目。
明經科,有五經、三經、二經、學究一經、三禮(《禮記》、《周禮》、《儀禮》)、三傳(《春秋左氏傳》、《春秋公羊傳》、《春秋穀梁傳》)、史科等分科。考試形式是:先貼文,然後口試大義十條,再答時務策三道。
進士科,考試形式是:試時務策五道,貼一大經,作詩賦。
明經科考試內容較為固定而較易,進士科要求博通古今而較難。此外,兩科錄取人數也相差甚遠,明經科錄取十之一二,進士科則錄取百之一二。再者,明經及第後授官較低,升遷較慢,進士科則反之。久而久之,進士科地位遠遠超過明經科。故時諺說:「三十老明經,五十少進士。」意謂三十歲考上明經已經太老,而五十歲考上進士猶算少年得志。
進士和主考官之間在考試完畢後,結下了一層特殊的關係,及第的進士稱主考官為「座主」,主考官稱及第的進士為「門生」。同榜及第的進士,彼此之間互稱「同年」。進士及第是件極為風光的事,進士在及第後,每每在長安舉行「雁塔題名」、「曲江會飲」等相慶儀式。
常舉及第,經吏部覆核,給予授官。
制舉,起源於漢代皇帝因某方面事務親自策問人才制度。入唐後,演變為由皇帝親自主持,或以皇帝名義另指派官員主持的特殊科舉考試。
制舉考試地點於長安設在中書省,或隨設在皇帝封禪、巡幸途中,武則天時改在殿廷舉行。考試對象極廣,科舉及第者、名士、隱士、高士、力士、謀士、奇士、藝士、在職官員等等。考試科目由皇帝隨時、隨意設置,其中最為著名的,有賢良方正直言極諫、博通墳典達於教化、軍謀宏遠堪任將率、詳明政術可以理人等科。
制舉及第者,直接授予不同的官職,並多為要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