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說宋朝 · 七三 市舶與蕃客

黎東方 《細說宋朝》
宋代對外貿易的方式有兩種,一是邊境上與遼、金、西夏、大理的榷場貿易,一是海外貿易。由於西夏的崛起,遮斷了中原王朝通往西域的傳統商路,更因經濟重心的南移,支持外貿的經濟重心也從北方轉移到了南方,而海外貿易恰恰是以東南沿海港口為其依託的。 宋代航海技術的領先和造船業的發達,也為海上貿易的空前繁榮創造了條件。航海技術領先的最重要標誌就是指南針的發明,這點將在後文細說。這裡先說造船技術。 宋代造船業在當時居於世界領先的地位,已能製造適應各種不同自然環境、具有特定性能的船舶。以行駛區域分有內河船和海船,以用途分有客船、漕船、漁船和戰艦,以船型分有尖底船(海舶)、平底船(河船)和車船等,以規模分有載重數千石至萬石的大料船、一二千石的中料船和數百石的小料船。 最能代表造船業水平的當然還是遠洋海船,指南針在海船上的應用和推廣,密封隔水艙技術的發明,都是重要的標誌。大型海舶建造基地主要集中在兩浙的明州、溫州、台州,福建的福州、漳州、泉州,廣南的廣州和雷州;而以福建,尤其是泉州建造的海舶質量最好。泉州曾出土南宋末年海船殘骸,已設有橫板區隔的密封艙。海船中大料船長達一百米,載貨達六百噸,可載五六百人。而大型海舶木蘭舟,據《嶺外代答》說,「舟如巨室,帆若垂天之雲,舵長數丈,一舟數百人,中積一年糧」。 宋朝海外貿易分官府經營與私商經營兩種方式。一般說來,官府直接派人到海外貿易情況並不多見,私商經營才是海外貿易的主要形式。在私商貿易中,一種是個別權貴與官僚憑藉特權派人出海經營,以滿足自己的需要和牟取暴利。南宋初,那個打仗不行、賺錢有方的大將張俊就曾一甩五十萬貫,命一老兵到海外經商,第二年老兵回來,獲利幾近十倍。但這類經營,市舶法不容許官僚權貴本人出面,只能私下委託他人進行,看來當時也是強調官商脫鉤的。 於是,以民間舶商為主體的民營外貿便成為海外貿易的最主要方式。當然,有財力置辦大型海舶的只有富家大姓,這是海外貿易中的大商人。個別的小商人和做發財夢的無業游民,只能出資在大商人的海舶上以「分占貯貨」的方式出海貿易,一人得數尺見方的面積,下以貯物,夜臥其上。 與宋代有直接或間接外貿往來的國家或地區,從唐代的三十餘個增至六十餘個。大體分為五個地區:一為今中南半島諸國,如交趾(今越南北部)、占城(今越南南部)、真臘(今柬埔寨)和暹羅(今泰國)等;二為南洋群島諸國,如摩逸國(今菲律賓群島)、三佛齊(今蘇門答臘)、渤泥(今加里曼丹)等國;三為印度半島和鄰近諸國,如錫蘭(今斯里蘭卡)等國;四為波斯灣、阿拉伯半島及其以西諸國,最遠到達地中海和東非海岸,如麻嘉(今沙烏地阿拉伯麥加)、層拔(今坦尚尼亞的桑給巴爾)等國;五為東亞的高麗和日本。當時的外貿航線分南海航路與東海航路,除了到日本與高麗走東海航路,與其他國家與地區的貿易往來都走南海航路。 政府在外貿港口設立市舶司或市舶務加以管理,先後設立市舶機構的外貿港有廣州、杭州、明州、泉州、密州板橋鎮(今山東膠縣)、秀州華亭縣(今上海松江)、鎮江、平江(今江蘇蘇州)、溫州、江陰軍(今江蘇江陰)、秀州澉浦鎮(今浙江海鹽)和上海鎮(今上海市)。其中以廣州、泉州和明州最為著名,是宋代三大外貿港。廣州不僅是華南政治經濟中心,也是當時世界大港之一,史稱「萬國衣冠,絡繹不絕」。 南宋以後,泉州一躍成為中國第一大港。因有優良的港灣,泉州自南朝以來就是外貿港口;晚唐五代以來,因環城遍植刺桐,遂以刺桐港聞名於世。元祐二年(1087年),泉州始設市舶司,它作為東海航路和南海航路的交會點上重要貿易港的地位日漸凸現。 南宋以後,由於朝廷的南遷,泉州既沒有在宋金戰爭中遭到破壞,又有了接近政治中心的有利條件,兼之南方經濟的高度發展,各種綜合因素使泉州港逐漸成為海上絲綢之路的起點,貿易額已超過廣州。 在十三世紀初葉以前,大食(阿拉伯)、波斯、占城、高麗等三十餘個國家和地區常來泉州貿易。其後二十年,貿易國增至五十餘國。有時候,一次貿易的「淨利錢」就達九十八萬餘貫,一次到貨的乳香就達十萬餘斤。 元豐三年(1080年),北宋制定過一個廣州市舶條法,大概是中國最早的外貿法。整個民營的海外貿易可以分為兩個階段。 一是海外流通階段,即商人從上船放洋到回國上岸以前,純屬私人經營階段。但舶商、船主和船員放洋必須持有市舶機構頒發的許可證,叫做公憑、公據或公驗,以便出入境時交驗,否則出洋交易即為非法。 一是舶船回國貨物上岸以後進入境內流通階段,無論中外商人載來的商品,都必須由當地市舶司按規定「抽解」(徵稅)和「博買」(徵購)。抽解就是以舶來商品的十分之一或十分之二抵沖稅金;博買就是官府以低廉的價格收購大部分舶來商品,編綱運送榷貨務,由官方掌管其流通和交易。政府對海外舶來品的主體部分實行禁榷政策,即官府壟斷大部分輸入商品的運銷業務以獲取厚利。剩下小部分舶來品才由中外舶商自行銷售販易。不少蕃貨也被中國商人販至內地貿利,都城開封和杭州是蕃貨消費的中心,平江(今江蘇蘇州)乃至成都都有蕃貨交易。 海外貿易中,進口商品在北宋前期不過五十種,南宋已增至三百餘種,可分香料、珍寶(珍珠、瑪瑙、象牙、犀角等)、藥材、礦產(水銀、硫磺等)、染料和木材等幾大類。輸出的主要是絲麻織品、陶瓷器、銅鐵和銅器、金銀飾品、漆器、茶葉等幾大類商品。 由於外來商品以香料為大宗,輸出商品以絹帛和陶瓷為大宗,中外學者把當時的海上商路稱為「香料之路」、「海上絲綢之路」或「陶瓷之路」。海外貿易不僅使政府獲得了巨額的收入,市舶歲入從宋初的三十萬貫上升到南宋時期的二百萬貫,也為海外各國的文明進程注入了新的活力。 隨著海外貿易的繁榮,在各外貿港口形成了規模巨大的蕃貨市場,時稱「蕃市」,一般設在蕃商聚居的「蕃坊」(也稱「蕃巷」)里。廣州、泉州的城南都有這種蕃坊,杭州的蕃坊則在城東,蕃坊還辦起了「蕃學」。蕃坊設有蕃長,由官府挑選有聲望的蕃商擔任,機構稱為蕃長司。朝廷還制定了「蕃商犯罪決罰條」,蕃商犯罪,徒罪以上者,由地方官決斷;杖罪則由地方官府審查核實後,送交蕃長按海外國家慣例懲處,因為宋朝杖罪打臀部,海外國家則打脊背。 當時人習慣把外商稱為蕃客。據仁宗景祐年間的官員報告,廣州每年都有蕃客攜帶妻兒前來居住,甚至購買田宅,與當地人雜居,突破了蕃坊的限制。到南宋時,泉州城內蕃商雜處民間早已見怪不怪了。這些蕃客「富者資累巨萬」,南宋泉州有一個名叫佛蓮的回回商人,死後僅留下的珍珠就達一百三十石。北宋元祐年間,廣州有個蕃客改為漢姓劉氏,娶趙宋宗室女為妻。 這些蕃客在泉州、廣州等海港城市安家落戶,長育子孫,以至泉州有「回半城」、「蒲半街」的民諺。泉州、廣州和杭州都有專門安葬終老中國的蕃客墓地,廣州的蕃人冢累累數千座,都南首西向,朝著故國。泉州有不少「蕃客墓」保存至今,成為當時中外經濟文化交流的歷史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