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說宋朝 · 四二 宋江、方臘與摩尼教

黎東方 《細說宋朝》
徽宗君臣的黑暗統治,終於在政和、宣和之際激起了民眾起義,其中以北方的宋江和南方的方臘規模最大。 宋江起義因有《水滸傳》的渲染,幾乎家喻戶曉。其確切的起事年代缺少記載,大約在政和末年;活動地區相當廣泛,北到京東河北,南到兩淮的楚州、海州、淮陽軍,「州縣大震,吏多避匿」。史稱「宋江以三十六人橫行河朔、京東,官軍數萬,無敢抗者,其材必過人」。宣和三年(1121年)二月,宋江率軍轉戰至海州(今江蘇連雲港),奪取了官軍巨艦十數艘,但最後中了知州張叔夜設下的埋伏,副帥被俘,無復鬥志,便接受招降。當年六月,隨童貫南下鎮壓方臘。宋江起義有史可案的情況,大概如此。關於這次起義,宋元之際已有《宣和遺事》加以描寫,雖不無歷史的影子,但畢竟小說家言,不能完全徵信。至於《水滸傳》,更是藝術虛構。 有兩個問題有必要說明一下。其一,起義是否以水泊梁山為根據地。梁山泊一向是「盜賊」的淵藪。元祐元年(1086年)前後,有個叫黃麻胡的在這裡鬧事。蒲宗孟出知鄆州,禁止當地人出入水泊,絕其糧食以迫使這些嘯聚者散夥。但崇寧以後,這裡又成漁者盜窟。《夷堅志·蔡侍郎》說,蔡居厚知鄆州時,有「梁山泊賊」五百人投降,都被他殺了。蔡居厚是政和八年(1118年)由鄆州卸任的,殺降還早於這年,有人認為他殺的就是宋江等人,根據似乎不足,因為宋江受招安是在其後。從宋江在短短几年中橫行河北、京東、淮南,似乎是流動作戰為主,當時史料稱宋江為「淮南盜」,也證明他們沒有以梁山泊為「大本營」。但從宋江軍隊在海州奪取官軍戰艦進行水戰來看,他們完全可能在梁山泊活動過,這在地方志和口傳史料里還留有痕跡。但未必如《水滸傳》描寫的以方圓八百里水泊作為梁山好漢的根據地。 其二,宋江是否受招安打方臘。毛澤東在評《水滸》時說「宋江投降了,就去打方臘」,引得文史學界爭辯不休。但李若水《忠愍集》有《捕盜偶成》詩說:「去年宋江起山東,白晝橫戈犯城郭。殺人紛紛翦草如,九重聞之慘不樂。大書黃紙飛敕來,三十六人同拜爵。」留下了宋江受招安的鐵證。至於宋江參與鎮壓方臘,《皇宋通鑑長編紀事本末》和《皇宋十朝綱要》等權威史料都有確鑿記載,也是無可否認的。大概就在鎮壓方臘以後返師時,武將折可存奉御筆討捕「草寇」宋江,落得個兔死狗烹的可悲下場。 花石綱之役不僅把廣大農民逼上絕路,連許多中小地主也瀕臨破產。方臘是睦州青溪縣(今浙江淳安)的漆園主,也是造作局壓榨的對象。於是他以誅朱勔為名,在宣和二年(1120年)十月,殺牛酹酒,在漆園誓師起義。 這時,兩浙飽受盤剝壓迫的各階層人民就如一堆乾柴,一經點燃就成燎原之勢,數日之內,起義軍就從千餘人發展到十萬之眾。方臘自稱聖公,建元永樂,署官命將。不到三個月,起義軍分路出擊,控制了睦州(治今浙江建德東)、歙州(治今安徽歙縣)、杭州、婺州(治今浙江金華)、衢州(治今浙江衢縣)和處州(治今浙江麗水)等六州五十二縣。 東南重鎮杭州的陷落令徽宗君臣大為震驚。徽宗被迫下罪己詔,撤銷造作局,廢除花石綱,宣布免除起義地區三年田賦,以收拾人心,瓦解其鬥志。與此同時,徽宗命童貫急調西北十五萬健卒赴浙。宣和三年正月,起義軍首領方七佛率兵六萬進攻秀州(今浙江嘉興),官軍固守頑抗,童貫手下大將王稟率大軍趕到,成兩面夾擊之勢,起義軍損失慘重,被迫退守杭州。官軍重兵壓境,起義軍的地盤日漸縮小,次月,杭州也終告失守,方臘只得率餘部二十餘萬死守青溪幫源洞。四月,起義軍終於被官軍與地主武裝聯手攻破,幫源洞慘遭血洗,方臘也被宋將韓世忠俘獲,八月押赴開封處死。 方臘起義的規模遠較宋江為大,童貫在鎮壓過程中殘殺的起義將士和平民不下二百萬。這次起義,方臘登高一呼,兩浙應者雲集,除了花石綱之役的騷擾,另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方臘以摩尼教組織和發動民眾。這種秘密宗教的參加者不喝酒,不吃葷,互相以財相助,很受貧苦民眾的歡迎。方臘故意把《金剛經》中「是法平等,無有高下」讀為「是法平等無,有高下」,來引導民眾認識現實世界的不平等,積聚起義的力量。 這裡有必要補說一下摩尼教。摩尼教屬外來宗教,關於其教義及傳來的路徑,此處略過不表。僅指出一點,在其流傳過程中,佛道色彩越來越濃,倒可以視為外來文化具有中國特色的成功範例。唐武宗滅佛後,摩尼教轉入地下,轉而向東南沿海秘密滲透。五代後梁貞明六年(920年),母乙、董乙以摩尼教為旗幟,在陳州(今河南淮陽)起義,據說,其徒「畫魔王踞坐,佛為洗足」,宣稱「佛是大乘,我法乃上之乘」,也就是說教主摩尼比釋迦牟尼還要高明。入宋前後摩尼教改稱明教,這種以教主命名改為以教旨命名的更動,似更合乎中國人的習慣。 宋真宗時修《道藏》,兩次下敕命福州獻上《明使摩尼經》編修入藏。一說是當地有個大款買通了主持者,讓他把《摩尼經》入藏,以便為明教爭取合法地位。不論何說為是,此事表明:這時的統治階級還沒有驚惶失措,要把流傳民間的明教消滅在萌芽狀態。在其後近一個世紀裡,未見有關摩尼教的直接史料,只能推測它並不張揚地從福建波及兩浙。 宋徽宗崇道,再修《道藏》,兩次命溫州送明教經文入藏。入宋以來百餘年間,摩尼教水波不興,表明它充其量還只是撫慰信徒苦難的一帖麻醉劑。但對社會底層的苦難民眾來說,宗教異端在撫平創痛和激起反抗之間是很容易轉化的,其臨界點的坐標即定在苦難的程度和民眾的忍耐力的交叉點上。從這個意義上說,異端邪說倒不失為測試社會是否穩定健康的試劑:社會越是安定有序,異端邪說便越是沒有市場;一旦到了異端邪說不脛而走,爭奪到浩浩蕩蕩的民眾時,這個社會的秩序、機制乃至其本身的現實合理性,一定是出了大問題。徽宗後期的社會危機已如乾柴獨缺烈火,方臘正是在這種背景下以明教來收拾人心的。 政和四年(1114年)有官員報告:兩浙明教信徒各在所居鄉村,建立齋堂,鼓動民眾,夜聚曉散。徽宗這才感到問題嚴重,頒下御筆,嚴加取締。然而,社會危機既然到達了臨界點,一切都為時已晚。時隔六年,方臘就喊出了「東南之民苦於剝削久矣」的不平之鳴,以明教相號召,樹幟起義。 方臘起義以後,明教被定為邪教。其後,統治者以「吃菜事魔」和「魔教」來侮稱明教。南宋對吃菜事魔的取締更為嚴酷。高宗一再頒布禁令,因告發株連,被籍沒流放者不計其數。紹興四年(1134年),有官員承認:兩浙州縣在方臘之後,法禁愈嚴,「事魔」之俗,不可勝禁;有人貪功邀賞,血腥鎮壓,往往令一方之地,流血積屍,焚燒殺戮,靡有孑遺。這種鎮壓擴大化所涉及的地區不限於東南諸路,持續的年代也不限於南宋初年。 統治者誤以為這種鎮壓無所不能,意識不到是在為淵驅魚、為叢驅雀,反會迫使異教信徒們協力同心,殊死反抗。實際上,方臘以後,吃菜事魔在東南民間一直禁而不止,一有氣候,即生事端。南宋立國百餘年間,與「魔教」有關的民眾起義隔三岔五地此伏彼起:建炎四年(1130年),「魔賊」王念經在江西貴溪聚眾起義,信州、饒州數萬民眾紛起響應;紹興三年(1133年),餘五婆、繆羅在浙江遂安「傳習魔法」,反抗官軍,聲震嚴、衢兩州;紹興十年,浙江東陽「魔賊」谷上元率眾起事;紹興十四年,安徽涇縣「魔賊」俞一發動「事魔者」舉義;紹興二十年,貴溪黃曾繼王念經之後,再次「以魔惑眾」,揭竿而起。 距方臘起義一個世紀後,紹定元年(1228年),陳三槍在贛州松梓山舉義,聲勢波及三路十餘州郡,起義堅持了七年之久;從義軍先後奉張魔王、小張魔王為領袖等跡象推斷,顯然與吃菜事魔有關。宋代與吃菜事魔相關的民眾起義,見諸記載的以方臘始而以陳三槍終,以方臘領導的規模為最大,以陳三槍堅持的時間為最長,二者倒是首尾呼應、前後輝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