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說秦漢 · 五 孝公變法
秦國真的變成一個集權的、法治的、重農的、軍國主義的國家。執行變法的是來自魏國的衛人公孫鞅(商鞅),而授權給公孫鞅執行變法的是秦孝公。
穆公以後,孝公以前,二百五十九個年頭之間,秦國常常內亂,有過十六個國君。這十六個國君之中,只有兩個較強:惠公向南發展,擊敗蜀國,取了南鄭(今日的陝西漢中市);共公擊敗甘肅慶陽與涇縣一帶義渠之戎,取了二十三城。
這期間晉國越來越強;其後分為魏趙韓三國,所謂三晉,也都成了強國。三國之間的魏,是秦的東鄰,每每擊敗秦,而結果把「河西之地」,黃河與北洛水之間的一大片土地奪去,並且在那裡造了若干有城牆的城市。
晉國與其後三晉之所以強,由於改變了春秋時代諸侯內部政權逐漸下移,亦即大夫世襲,一方面把持行政機構,有時也裂土自封。晉之六個大夫,一度把晉變成事實上的六國。這六國先是智氏與魏氏、趙氏、韓氏聯合,與范氏及中行氏作對,把這兩氏的地盤與官職搶去。其後魏趙韓三氏又共同滅了智氏。這三氏使得晉國名存實亡,最後把晉侯放在一個小地方,自生自滅。三氏成為三國。
齊國國君原為呂尚(姜太公)之後,也發生了大夫世襲及割裂國土的事。不過齊國不是三氏分齊,而是田氏獨強。結果田氏篡了呂氏的齊國。
魯國也有世襲的三氏大夫,在《論語》上被稱為三家。三家之中,以季孫氏為最強,仲孫氏(孟氏)與叔孫氏次之。魯哀公被他們趕走,其後的各代魯侯也正如晉的末代之侯一樣,都成了傀儡。三家不曾正式使魯國消滅(最後魯國被楚吞併),但是季孫氏在事實上成為另一個國家,叫做費國(費字念秘)。
這些由出身為大夫的人,以逐漸侵占君權而升格為君,都懂得防備自己的大夫,以及一般的小貴族,不讓他們侵占自己的權。於是,產生了每國內部都有小規模中央集權的現象。這內部的小規模中央集權,幫助了國君,壓制了貴族,也幫助了平民。
對付貴族的最好辦法,是用一套法令限制他們,並且嚴格執行這些法令。於是各國國君喜歡用法令專家作助手。這些法令專家,被歷史學家稱為法家。楚國用了吳起,魏國用了李悝(悝字念克),韓國用了申不害,秦國的孝公也用了公孫鞅(商鞅)。這些人都是法家。
公孫鞅,是衛國某一個公子的後代。通常,公的兒子叫做公子,公子的兒子叫做公孫。公孫的兒子,倘有封地則以地名為氏或以祖父(公子某)的字為氏。倘若沒有封地,就沒有氏。以公孫二字作為自己的氏,在戰國時代才有,那是一個「有名無實」的氏。所謂公孫鞅,也不過是衛國若干普普通通的公孫之一而已,血管之中有或多或少的貴族的血,就經濟情況而論只是平民而已。不讀書而經商,可以與一般的商人平起平坐;倘若讀書,便成為窮書生,不夠資格與商人平起平坐,惟有到處流浪,找工作。
公孫鞅流浪到魏國,蒙魏國的要人公叔痤收為家臣,給他一份薪水,稱他為「中庶子」。中庶子三個字,可能是小官官名,也可能是「干少爺」之類的稱號。公叔痤,據司馬遷說,是魏惠王的相(宰相)。這句話,有問題。司馬遷文章極好,歷史學不太高明。例如,他說了孔子作魯國之相,便害了兩千多年的中國儒家。實際上,孔子只是做了魯定公出席夾谷會議,與齊景公會面之時的儐相(侍從官),並非宰相。當時的魯,只是一個諸侯之國,怎能有宰相?孔子所做的官,只是二級的大夫,司寇,所管的是強盜小偷(寇在當時不是外國來的侵略者,而是國內的強盜與小偷)。一級大夫是司徒、司馬、司空。
公叔痤很可能為魏國國君(魏惠王)的親信之一。這位國君,在當時只是一個侯,並非王。到了秦孝公與公孫鞅均死去了以後,才與齊威王互奪為王,目無周天子。此人在死後被諡為惠王,也就是孟子所見到的梁惠王(其實《孟子》一書的作者應該稱他為魏惠王才對。梁是大梁[開封],不是魏的國名)。
公叔痤把公孫鞅薦給魏侯䓨(其後的魏王䓨)。䓨是這個魏侯的名字。魏侯䓨不用。公叔痤勸他,如果不重用此人,應該把他殺掉,免得他做了別國的大臣,成為魏國之患。這個勸告,魏侯䓨裝著接受了。
公叔痤又告訴公孫鞅:「你快逃走。我把你推薦給魏侯,魏侯不肯用你;我勸他殺了你,免得你做了另一國的大臣,害魏國,魏侯也已經答應,他快要殺你了。我是先公後私,先忠於君,後忠於友,不能不勸他殺你,請你原諒。現在我勸你逃,你還有時間,來得及逃離魏國。」公孫鞅說:「謝謝你。我遲早是要離開魏國,另找出路的。不過,現在倒不必忙著逃走。魏侯既然不肯聽你的話用我,大概也不會聽你的話殺我。」
果然,魏侯並沒有下令捉公孫鞅去殺。
過了一些時候,公孫鞅聽說秦國的國君下令招賢,他就去了秦國。到了秦國,他卻見不到國君的面。他在秦國住了下來,慢慢地在兩年以後找到一位名字叫做景的太監,由這位太監向國君提起,這才幸蒙召見。
見了兩次,話不投機,均無下文。第一次他向這位國君大談堯舜之道;第二次,他降格以求,向這位國君敘述齊桓公與晉文公如何尊王攘夷,取得霸主地位。這位太監先生很好,幫公孫鞅幫到底,又向國君說他如何如何能幹,於是有了第三次的召見。
在這第三次見到國君之時,公孫鞅不再談堯舜與齊桓、晉文,而只談富國強兵,合了國君的胃口。國君說:「就照你的意思辦罷。」以上,都是司馬遷說的,未必正確。我想,公孫鞅這種人,不可能兜圈子,找釘子碰。他這種人,對「大人物」的心理研究有素,說起話來,一定開門見山,一針見血,指出「大人物」心中正在考慮的是什麼問題,而簡簡單單,乾脆利落,提出一個不含糊、不模稜兩可的答案。
事實是,這位秦國國君(歷史上的秦孝公)決定任命這個年輕的,來自魏國的衛國人公孫鞅為「左庶長」,照他的計劃試試。這一年是公元前359年。
公孫鞅所做的第一件事,是建立秦國政府的信用。他放一根三丈長的木頭在國都櫟陽(陝西臨潼東北)的南門,下令任何人如能扛它到北門,賞十金(十斤黃金)。人民之中沒有人相信這個命令,以為是「大人物」在開玩笑。公孫鞅又下命令,改賞金十金為五十金。於是,有一個老百姓好奇,姑且把這根木頭扛到北門。公孫鞅立刻賞他五十金。
消息傳了開來,大家覺得政府的命令並不是開玩笑。於是,公孫鞅又下了幾道新的命令,其中最重要的,是防盜、防間諜。他叫五家十家互相監視,對政府互為保人。如有某一家的人犯罪,其餘的四家與九家都必須向政府報告,否則連帶受罰。五家的小單位罰重;十家的大單位罰輕。這叫做「連坐法」。
另有幾道法令,包括(1)壓制宗室貴族。凡是沒有為國家打仗立功的,要除去家譜上的名,不再有貴族的身份。(2)老百姓為國家打仗立了功的,給以「武功爵爵位」。武功爵共有二十等,秦國本來已有。獲得各級爵位的,可以多買田地,可以穿美好的衣服。(3)壓制商人與懶惰的人。凡是經商的人,都不許穿美好衣服。不論有錢或無錢,種田而不肯勤勞的,也不許穿美好衣服。(4)重農。凡是男子種田的,女子在家織麻布的,若成績優良,可以終身免服兵役。(5)實行小家庭制度。兒子娶了媳婦,必須離開父母的家,另創家庭。這樣,人人皆須努力求自己小家庭的生存,不能再依賴父兄,吃閒飯。
秦孝公的太子對公孫鞅很厭惡。於是太子故意犯法,看看公孫鞅如何應付。
公孫鞅說:「太子是國家的儲君,我不便用刑。但是太子之所以敢於犯法,由於他的傅與師不曾把太子教好(傅是生活上的指導人;師是學術上的指導人)。」
說了這話,公孫鞅就處罰了太子的傅公子虔,太子的師公孫賈。這件事,使得秦國全國的上上下下,沒有人敢犯法,在積極的方面,人民也踴躍從軍,為國立功。
公孫鞅也帶兵打仗,為國立功。秦孝公升他為大良造,以大良造的爵位作帶兵官,於公元前352年(秦孝公十年)攻打魏國,打下了魏國的都城安邑(山西夏縣)。
兩年以後,公孫鞅造好咸陽城及城內的宮殿與民房,下令遷都,從櫟陽遷到咸陽(今日陝西的咸陽)。
他借著遷都的機會,作進一步的變法。他把全國的大小村莊城鎮,合併為三十一縣(據《史記·商君列傳》及司馬光《資治通鑑》;《史記·秦本紀》說是四十一縣)。縣在以前已有,秦武公曾經把杜伯的國(西安附近)與鄭國留在今日華縣的故土,均吞併了,改為縣。縣由國君派官吏治理直轄,不分封給貴族。
公孫鞅把全國一概合併,重新劃分成立三十一個縣,做了徹底的侯國內部的小規模中央集權。這真是歷史上劃時代的大事,是大一統帝國的預兆。
公孫鞅又鼓勵人民「開阡陌」,鼓勵人民把原來作為一千畝與一千畝的疆界的田埂子挖開,種穀類,以增加糧食生產(有許多學者以為開阡陌是廢井田。其實井田早就不存在了)。
公孫鞅准許人民開阡陌,可見荒地也早已准許人民開墾了。
他在秦孝公十四年(公元前350年)變更秦國的稅法,開始徵收「軍事稅」。這軍事稅,當時被稱為賦。賦字從貝從武。賦是「田租」以外的一種稅。田稅稱為田租,是因為田在理論上屬於天子或僭竊了天子之權的國君,種田的農民在理論上都是天子或這樣的國君的佃戶。
周天子(顯王)見到秦國突飛猛進,在公元前343年(秦孝公十九年)派人到咸陽來,送秦伯(秦孝公)以祭祀祖先以後的「胙肉」,同時獎稱他為諸侯之伯(諸侯之長。這個伯字,與公侯伯子男的伯字不同)。秦孝公也就派了一個兒子公子少官,到今日開封之東的逢澤,大會諸侯,率領他們去洛陽,朝拜周天子,作為報答。
做了諸侯之伯,便是做了諸侯的霸主,雖然是為時不長,然而不能不算是五霸或若干霸主之一(一般的歷史家把秦穆公列為五霸之一。其實秦穆公僅僅霸了西戎,不曾為中原諸國的諸侯之長)。
再過三年,公元前340年,公孫鞅於獲得秦孝公准許以後,大舉伐魏。這一次是真正的爭雄。他認為必須把魏國弄成弱國,秦國才能變成強國,進一步「據河山之固,東鄉(向)以制諸侯」。
公孫鞅騙了魏軍的統帥公子卬。他與公子卬當年是好朋友。此時,他邀請公子卬到他軍營里來敘舊。糊塗的公子卬應邀而來,被捉,當了俘虜。魏軍群龍無首,大敗虧輸。
魏侯䓨不敢再以安邑為國都,他遷都到大梁(開封)。
秦孝公封公孫鞅為商君,以今日陝西商縣附近十五個邑為他的封地。這是另一件所謂「歷史的諷刺」。公孫鞅本人與封建制度作對,卻做了一個封建小君主。
秦有了黃河作為東邊的疆界,由劣勢轉為優勢。再經過孝公的後繼者惠文王與昭襄王,施行越來越猛的侵略政策,終於在秦始皇手中完成了大一統帝國。
惠文王在公元前338年即位之後,仍只是一個公侯伯子男的伯。到了七年以後,公元前324年,才自稱為王。他的元年是公元前337年。
他在作太子之時,因犯法而累得傅與師二人受公孫鞅處罰。即位以後,他對這位商君鞅報仇,說有人告他造反,必須抓他來問罪。商君鞅逃到魏國,魏國不讓他進去。他回到「商國」,起兵攻秦,以卵擊石,被殺。死後,他被新任的秦伯(未來的秦惠文王)用幾輛車子拽住手腳向不同的方向奔馳,把他的屍首拉成幾大塊(這種刑罰,叫做車裂)。
公孫鞅,商君鞅,在許多歷史書上被稱為商鞅。有一部《商君書》大談商君的言行,卻並非他本人所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