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說清朝 · 六一 冊封鄭華

黎東方 《細說清朝》
緬甸之所以終於在乾隆五十三年向清朝「大皇帝」稱臣納貢,由於暹羅的國王鄭華已於乾隆五十一年接受冊封。 鄭華並不姓鄭,也不是華人。他是華人「鄭昭」的女婿。清朝的君臣卻相信他是鄭昭的兒子。 鄭昭的名字,也不是「昭」。昭與詔是泰語Chao字的一詞兩譯。意思是「君主」。 鄭昭的真正名字,是「新」。暹羅人稱他為「達克新」,因為他早年充任達克府的太守,頗有聲名。 他的父親是暹羅的華僑,原籍廣東海豐(有人說,福建海澄),以包捐包稅為生。鄭昭自己出生在暹羅,幼年在宮內當侍衛,頗受國王寵信,其後當了達克府的太守。 乾隆三十二年(1767年),暹羅被緬甸滅了,京城陷在緬人之手,國王埃卡他特死難,鄭昭帶了五百名兵士突圍,在暹羅南部東海岸喇雍城樹立起抗緬的旗幟。 不到一年工夫,他練好了五千精兵,裝備了一百多隻戰船,擊敗緬軍,光復了暹京阿育替阿(大城)與暹羅中部的大片領土,受擁戴為國王,建新都於曼谷。 其後,他擊敗割據各地的群雄,統一了暹羅全境,又征服了真臘(柬埔寨),併吞了景邁(清邁),打退了好幾次繼續來侵的緬軍。 他待老百姓極好,可謂愛民如子。有饑荒,他向國外買進糧食。有鼠疫,他動員兵士與人民捕鼠。犯罪的,他嚴加懲罰;有功的,他不吝爵賞。他的確締造了一個新的暹羅。 他在乾隆四十六年,派使臣到北京向「大皇帝」「遵例貢獻」,深得乾隆嘉許。他在表中自稱國長(一國之長),乾隆也就於答書中稱他為「國長」,不曾冊封他為「暹羅國王」。 五年以後,受冊封為「暹羅國王」的,是他的女婿,鄭華。 鄭華在暹羅的歷史上,被稱為詔。丕阿·卻克哩。其實,「卻克哩」也只是他早年的一個官銜。鄭華的原名是「鑾·育克喇巴特」,其中的「鑾」字代表一種爵位(差不多相當於子爵)。當了國王以後,鄭華的「尊號」是「勃喇·普他·育特·發·瞿拉陸克」。死後,他常常被簡稱為喇瑪第一。我們在暹羅的華僑,習慣於稱他為「一世王」。 鄭昭在晚年境遇甚慘。他錯殺了兩個妃子,心中內疚,神經失常,於乾隆四十七年被一個叛臣擊敗,囚禁。鄭華帶了軍隊到曼谷,即位為王,殺了叛臣,也殺了鄭昭;然後,上表給乾隆,自稱為鄭昭之子,乾隆也就含含糊糊地封他為「暹羅國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