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說民國創立 · 六七 民國成立
上海、蘇州、杭州、鎮江相繼光復以後,革命同志組織了「蘇浙滬鎮聯軍」,進攻清將張勳所據守的南京。蘇軍司令是劉之潔,浙軍司令是朱瑞,滬軍司令是洪承點,鎮軍司令是林述慶。大家公推徐紹楨為總司令。從十月初二日(11月22日)戰到十二日(12月2日),光復了南京。
大總統誓詞
十一月初六日,孫中山回抵上海。初十日,十七省份的代表開臨時大總統選舉會於南京,以十六票的絕對多數(每省一票),選出孫中山為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
中華民國元年1月1日(陰曆辛亥年十一月十三日),孫中山在南京就職,中華民國正式成立。
孫中山於就職時宣誓。誓詞是:「顛覆滿洲專制政府,鞏固中華民國,圖謀民生幸福:國民之公意,文實遵之,以忠於國,為眾服務。至專制政府既倒,國內無變亂,民國卓立於世界,為列邦所公認,文當解臨時大總統之職,謹以此自誓。」
1917年任海陸軍大元帥的孫中山
1月3日,十七省代表開臨時副總統選舉會於南京,選出黎元洪為臨時副總統。
同日,孫大總統提出,以宋教仁為內務部總長,王寵惠為外交部總長,陳錦濤為財政部總長,伍廷芳為司法部總長,黃興為陸軍部總長,黃鐘瑛為海軍部總長,章炳麟為教育部總長,張謇為實業部總長,湯壽潛為交通部總長;以上各部,分別以居正、魏宸組、王鴻猷、呂志伊、蔣作賓、湯薌銘、景耀月、馬君武、于右任為次長。
部長的名單,經十七省代表討論,提出修正意見,孫中山完全接受。於是,改任程德全為內務部總長,蔡元培為教育部總長。
這便是中華民國的第一任內閣。
十七省的代表,代行「臨時政府組織大綱」所規定的參議院參議員的職權,代表會改稱臨時參議院。議長,公選出林森;副議長,公選出王正廷。這臨時政府組織大綱,是「各省都督府代表聯合會」派赴武昌的代表,於辛亥年十一月初十日以後,在武昌所擬定的。各省都督府聯合會,設在上海,曾經在九月二十五日(11月15日)舉行第一次會議;其後,在十月初三日(11月23日),依湖北代表居正的邀請,除了每省各留一人在上海以外,全體去武昌籌備臨時(中央)政府。南京光復以後,各省代表議決以南京為臨時政府所在地,於七天以內齊集南京開會。
孫中山就了臨時大總統以後,一面致力於以和平方法,促成清室宣統皇帝遜位,一面督促臨時參議院之內的革命同志,儘速促成臨時參議院擬定《臨時約法》。
《臨時約法》於1912年3月11日擬定完成,由孫中山以臨時大總統的職權予以公布。這《臨時約法》共有七章五十六條,是中華民國的基本大法。
清室的隆裕太后在中華民國元年2月12日宣布宣統皇帝遜位,結束了順治元年以來清朝二百六十八年的統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