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說 · 第二十節 論政治能力

梁啓超 《新民說》
今之憂國者,每睊睊而悲哀,哀而號曰:嗚呼!中國人無政治思想。斯固然矣。雖然,吾以為今後之中國,非無思想之為患,而無能力之為患,凡百皆然,而政治尤其重要者也。普通之思想,由言論聽受可以得之;實際之思想,由學問講求可以得之。言論聽受者,數月而其效可睹矣;學問講求者,數年而其效可睹矣。故欲進無思想者為有思想者,其事猶易;欲進無能力者為有能力者,其事實難。 十年前朝鮮之東學黨,與三十年前日本之尊攘家,何所異?顧何以日本能改革,而朝鮮不能?則朝鮮人之能力,劣於日本之為之也。十九世紀初南美諸國之獨立,與十八世紀末北美合眾國之獨立,何所異?顧何以北美能秩序發達而南美不能?則南美諸國民之能力劣於北美之為之也。路易十六時代法國之革命,與查里第一時代英國之革命,何以異?顧何以英人能得完全立憲政體,而法人不能?則法人之能力劣於英人之為之也。如曰徒恃思想而可以自立也,則古代波斯人之思想力,非有遜於阿剌伯人;中世羅馬人之思想力,非有遜於峨特狄人;即印度人之思想力,據心理學家所論,猶謂其足與英人相頡頏,或乃駕英而上之(法儒李般之說)。顧何以一興一亡之數,竟若彼也?如曰徒恃思想力而可以自立也,則歐美大學中,其黑人之受完全教育,獲博士、學士之學位,成法、醫、理、教之專家,與白人同馳騁於學界者固不乏人,而猶太種族之著書發論裒然成巨子者,尤多於鯽魚矣。顧何以黑人之建國,終不可期,而猶太一亡之後,竟萬劫不復也?故思想不足恃,惟能力為足恃。 我中國自黃帝以來,立國數千年,而至今不能組織一合式、有機、完全、秩序、順理、發達之政府者,其故安在?一言以蔽之,亦曰無政治能力而已。或曰:吾國民以久困專制政體之故,雖有政治能力不能發達。斯固然矣。雖然,亦有在專制政體不能及之時、不能及之地、不能及之事,而吾民不克自發揮其政治能力如故也,是乃大可痛者也。何謂專制力所不能及之時?如每朝當鼎革之交,中央政府權力墜地,群雄並起,若秦末、西漢末、東漢末、唐末、元末、明末之故事,彼時所謂中央政府者,其鞭箠所及,不能出邦畿千里外。民間若稍自樹立者,一舉而得自由、自治之幸福,抑非難也,而拒虎迎狼,莽莽千載也若彼。是其無政治能力之證驗一也。何謂專制力所不能及之地?稽諸我國歷史,其各省地方,固非無脫離中央政府別成一行政區域之時代,春秋戰國,不必論矣。後此如秦末之南越、閩越,漢末之蜀、吳,唐末之吳越、福建、湖南,蜀唐迄宋之西夏,皆於中原極棼亂之際,而屹然能自樹立,使其民稍富於自治力者,則別構成一種政體以光我歷史,抑非難也。而一丘之貉,又既若此,此猶得曰:行政區域雖別,然終為豪強所脅迫,不能自拔也。若夫自明末以來,數百年間,我民自殖於南洋群島者,以數百萬計,至今日即暹羅一國論,而隸華籍者已百餘萬,新加坡、庇能、噶羅巴等處稱是,若此者,我中央政府視為化外,其權力非直不能及,抑亦不屑加也。顧何以戢戢受羈軛若牛若馬。其甚者,如荷蘭屬法屬之僑民,笞畜刲割,曾羊豕之不若也。抑海峽殖民地諸島,多由我民篳路藍縷,與天氣戰,與野獸戰,與土蠻戰,停辛佇苦,以啟其地,顧不能自建設自約束,而必迎西方之強者以鎮撫我,則又何也?夫前事不必道矣,其在今日,臥榻已屬他人,座間寧容卿輩,吾民不能以政治團體自見於彼地,猶可言也。若夫今日美洲、澳洲諸地,吾民散居者亦不下數十萬,其地之法律,固自由也,平等也。而吾民又與彼之國民同受治於一法律之下者也,集會、言論之自由,一無所禁者也。顧何以英人不滿四千之上海,百廢俱舉,純然為一小政府之形,而華人逾三萬之舊金山,竟終歲干戈相尋,不能組成一稍有力之團體也?是其無政治能力之證驗二也。何謂專制力所不能及之事?夫所謂政治的組織者,非必為關於政治上之專名也。其在歐美無論一市、一區、一村、一公司、一學校,凡一切公私之結集,無不為政府之縮影,故欲驗一國民政治能力之強弱者,皆當於此焉察之。夫近代自由政體之發源,史家多以歸諸中世之義大利市府(俾尼士、佛羅棱諸市也),而彼諸市府者,其始皆為經濟上結集,而後乃變為政治上結集者也。中國專制之毒雖劇烈,而以中央行政機關不整備之故,其能直接以干涉民間事業者殆希。若吾民於商務上思結何等之團體,必非政府所懸以為禁也。而數千年來欲求一如西人之有限公司及商業會議所者,何不一覯也?其尤淺而易見者,若教育事業。近數年來所屢下明詔獎厲者也,專制力即及他事,而斷不至及此事,而試觀庚辛以來迄今日,各省教育之發達,竟何似也?雖有一二,而私立學校之成績,往往視官立者猶不逮焉,而吾民更何顏目以責備政府也。是其無政治能力之證驗三也。吾故曰:今後之中國,非無思想之為患,而無能力之為患。 亞里士多德曰:「人也者,政治之動物也。」然則人類之必有政治能力,其天性矣。至其何以自有而之無,則不出兩途:一曰隱伏而不能發達,二曰發達而旋復摧夷。今試即吾中國人所以至此之原因而析分之。則: 其第一事,即由於專制政體也。專制政體為直接以摧鋤政治能力之武器,此稍有識者所能知矣。進化學者論生物之公例,謂物體中無論何種官能,苟廢置不用之既久,則其本性遂日漸澌滅。如彼義大利洞中之盲魚,昔本有目,因洞居黑暗,目無所用,故為今形。又如脊椎動物類,昔本有腮(人類亦有之),因空氣輕清,腮無所用,故為今形。諸如此者,不可枚舉。經百數十代之遺傳順應,其本能之發達毗於一端,而他端遂朘縮以至於盡。此其例通於生理心理,兩部分而皆同者也。專制之國,其民無可以用政治能力之餘地,苟有用之者,則必將為強者所蹂躪,使之歸於劣敗之數,而不復得傳其種於後者也。以故勾者不得出,萌者不得達,其天賦本能隱伏不出,積之既久,遂為第二之天性。就使一旦放任之,而其本能之回復,固非可以責效於一朝一夕。譬諸婦女纏足者,纏之既二三十年,雖一旦釋之,而不能如常足,明甚也(今有持論謂中國人既無立憲資格,即當以暴動破壞養成之者,是無異集纏足婦人驟赤其足,即驅之以競走,謂是可以養足力也)。以故雖在專制力所不及之時之地之事,而其渙然不能自治也如故,皆此之由。或曰:歐西諸國,前此之呻吟於專制軛下與我等耳,何以其政治能力之摧殘,不若我之甚?曰:專制同而所以專制之性質不同。彼蓋以封建專制、貴族專制為主體,而我適與之相反者也(其詳迭見於拙著《中國專制政體進化史淪》諸篇)。質而言之,則彼乃少數之專制,而我則一人之專制也。少數專制者,即少數人自由,而多數人不自由之意也。夫由少數人之自由,以漸進於多數人之自由,其視全體人民悉無自由而驟欲進於自由者,其難易固有分矣。故泰西之專制,常為政治能力之媒(觀英國《大憲章》與匈牙利《金牛憲法》之起源,可以證此說之不謬矣。他國亦大率類是)。而中國之專制,全為政治能力之賊也(此論理甚長,精細剖辨,俟諸異日)。 其第二事,則由於家族制度也。歐美各國統治之客體,以個人為單位(Unit),中國統治之客體,以家族為單位。故歐美之人民直接以隸於國,中國之人民間接以隸於國。先聖曰:「國之本在家。」又曰:「家齊而後國治。」蓋在此種社會之下,誠哉舍家族外無所以為團也。細察中國過去種種制度,無不以族制為之精神。言夫教育,則曰父兄之教不肅而成,子弟之學不勞而能;凡庠序學校,皆以養國老、庶老為最重之典,故可謂之族制的教育。言夫賦稅,上古井田之制,九家為井,由井而通而成而終,全以家族為綱,不俟言矣。即封建既廢以後,如漢有戶賦(以充郡國行政費也),唐有調(租、庸、調三者,租課田,庸課人,調則課戶也。唐制:戶籍法最詳,計其資產定為九等,每戶有丁、中、老、小、黃等名號),有兩稅(兩稅不以丁第戶而以丁從戶也)。明後雖行一條鞭法,然仍有收戶、解戶、馬戶、灶戶、陵戶、園戶、海戶諸名,故泰西料民只計口,而中國則戶口並計(參觀前號《中國史上人口之統計篇》)。誠以戶也者,中國構成團體之一要素也,觀其統計之小節,而立法之根本觀念,於茲可征矣(掌財賦及民事者謂之戶部,亦根於家族思想也)。故可謂之族制的財政。言夫刑法,則罪人及孥,甚者乃夷三族,此風直至本朝雍乾間猶未能改。故可謂之族制的法律。言夫兵役,則封建時代,丘乘與井田相屬,無論矣。自戰國至李唐,常為三丁抽一之制,宋後行保甲,每十家籍二丁,皆可謂之族制的軍政。其餘一切制度,大率類是。苟一一細按之,則其立法之源泉,皆有蛛絲馬跡之可尋(此不能遍舉,他日當著專篇研究之)。要之,舍家族相維相系之外,有司無以為治也。即其地方自治之制,有若所謂甲首、所謂保正,所謂里長、所謂社長者,皆無不以一族之耆老充之,舍是則自治團體不能立也。故吾常謂中國有族民資格,而無市民資格(參現拙著《新大陸遊記》第百八十六頁)。蓋西語所謂市民(Citizen)一名詞,吾中國亘古未嘗有也。市民與族民,其相異之點安在?市民之長尚賢,其任之也以投票選舉,族民之長尚齒,其任之也以年資洊升。投票選舉,則物競行,而被選者自必立於有責任之地位。年資洊升者反是。夫是以泰西之自治制度,為政治能力之濫觴;中國之自治制度,為政治能力是煬灶也。夫是以在一鄉一族間,尚或秩然有團體之形,一至城市,則有機體之發達,永不可見也。 其第三事,則由於生計問題也。《孟子》曰:「民之為道也,有恆產者有恆心,無恆產者無恆心。」豈不然哉?豈不然哉!地理學家言:完備政團之發生,必在溫帶。蓋熱帶浴天惠太厚,故其民偷窳,而生計不發達;寒帶蒙天行太酷,故其民瘠苦,而生計不發達。生計蹙而欲政治之進,其道無由。蓋人道之所以進步,皆起於有所欲望,而汲汲設法貫達之,欲望之種類甚多,恆應於其社會之程度高下為等差。必先急其所最急者,乃及其所次急者,更及其所又次急者。如衣、食、住,最急者也,無之則一日不能自存也。稍進焉,乃更求間接以保生命財產之安全者,則政治之業是已,益進焉,乃更求其軀殼及靈魂之特別愉快者,則奢侈品物及學問之研究,道德之實行是已(凡生計學書開宗明義第一章,必論欲望,謂是為根本的觀念也。惟諸家之論欲望,每分為必要之欲望,度外之欲望等類,鄙人竊不謂然。夫貧瘠國民之求一粗糲、一蓬蓽,其必要者也;富強國民之講衛生的飲食,修潔的道路,華美的宮室,亦其必要者也。野蠻國民之求一驍勇酋長以御猛獸御外敵,其必要者也;文明國民之求一完備之政府,穩實之權利以謀公私之進步,亦其必要者也。然則凡欲望皆生於必要而已,而其必要之事物愈多,則其欲望愈繁,而文明之程度愈高,此民族進化得失之林也)。且使於其所最急者,猶終歲勤動不能獲焉,而欲民之有餘裕以謀其所次急者,所又次急者。此必不可得之數也。故政治、道德、學術一切之進步,悉與生計之進步成比例,皆此之由。吾中國數千年生計界之歷史何如?吾中國今日生計界之現狀何如?觀於此,則其政治能力缺乏之根原,從可想矣。正乃孟子所謂「救死惟恐不贍」者也,故其於最狹義的小我之外,不遑念及大我,於最狹義的現在之外,不遑念及將來,亦奚足怪。難者或曰:若漢之文、景間,唐之開元、天寶間,本朝之康熙、乾隆間,號稱家給人足,比戶可封。今使兩者果為切密之比例也,則彼時之政治能力,宜若發達,而事實顧相反。何也?應之曰:是宜詗之於遺傳之理,彼自祖若宗百數十代,既已汩沒其本能,而欲以數十年之短日月遽還其原,烏可得也?而況乎他種原因之旦旦而伐者,尚不止一端也,而況乎所謂家給人足者,又不過歷史上一美談。而當時實狀,正未必爾爾也。故吾國數千年社會之精力,全銷磨焉以急其所最急者,欲求達下級直接之欲望而猶不給,而欲其進焉以懷間接高級之欲望,且有術焉以自達之,安可得耶?安可得耶! 其第四事,則由於喪亂頻仍也。凡有機體之發達必經自然之順序,歷爾許之歲月,又無他種故障以夭摧之於中途,夫然後繼長增高以底大成。吾有一弟,總角早慧,冠絕群從,及八歲,得怪病,鄉居誤於庸醫,經年病瘥,而靈明若失,今謀補救,後效茫茫。吾觀於此,而忽有感於吾民族政治能力之喪失,亦類是焉矣。夫其伏於專制之羈軛,困於家族之範圍,役於生計之奴隸,蓋本能之斫喪者,既已十六七矣,而猶或潛滋暗長,萌櫱非無,無如更數十年,必經一次喪亂,輒取其前此所積累之根柢而一掃之。法王路易十四言:「朕死之後,有大洪水來。」而中國歷史家亦往往知陶唐經洪水時代,將黃帝傳來之文明消失大半;曾亦思秦漢以來數千年間,我先民遭洪水厄者,不啻十餘度也。唐人詩曰:「經亂衰翁居破村,村中何事不傷魂。因供寨木無桑柘,為著鄉兵絕子孫。」又曰:「君不聞漢家山東二百州,千村萬落生荊杞。」此等單語片詞,曾未能寫其慘狀億萬之一,然文明與喪亂俱盡,可概見矣。今之尤國民者,動曰其性卑屈,其心狡詐,其欲望劣下,其團體渙離,曾亦思民之生彼時代處彼境遇者,非卑屈狡詐,何以自全。而「我躬不閱,遑恤我後」之思想,既深入於人人腦識中,復更何心以愛同類而計將來也?泰西史家言:法蘭西當大革命時代,全國所產嬰兒,率多癲癇。蓋社會之現象,遺傳於其群之心理中者,如是其可畏也。吾國當喪亂之際,惟彼卑屈狡詐劣下渙離者流,差得避天行淘汰之酷,以遺其種於來祀。夫前輩之國民既已死絕矣,後輩之國民自其在胎中,已飽受恐怖憂鬱之教育,及其幼而處家庭,長而入社會,所習見習聞之嘉言懿行,則若何而可以全軀免禍也,若何而可以希寵取容也。就使天下復定之後,上而君相,下而師儒,竭全力以養其廉恥,陶其性情,而本能之回復,猶且待諸一二世以後也。乃霸者復陽植之而陰鋤之,使永無發生之期,未及一二世,而前度之喪亂,復繅演再見矣。喪亂之繅演多一次,則毒害之遺傳加一層。如之何其政治能力不澌滅以盡也。嗚呼!非一朝一夕之故,所從來遠矣。 吾既以思想、能力兩者相比較,謂能力與思想不相應,為中國前途最可憂危之事。然則今日談救國者,宜莫如養成國民能力之為急矣。雖然,國民者其所養之客體也,而必更有其能養之主體。苟不爾者,漫言曰養之養之,其道無由,主體何在?不在強有力之當道,不在大多數之小民,而在既有思想之中等社會,此舉國所同認,無待詞費也。國民所以無能力,則由中等社會之無能力,實有以致之,故本論所研究之範圍,不曰吾輩當從何途始可推能力以度諸人也,曰吾輩當從何途始可積能力以有諸己而已。非有所歆於能力以自私,實則吾輩苟有能力者,則國民有能力。國民苟有能力者,則國家有能力,以此因緣,故養政治能力,必自我輩始。請陳數義,相策督焉。 一曰分業不遷。 文明程度之高下,與分業之精粗成比例,此生計學之通義,而社會上一切現象,舉莫能外者也。西人恆言曰:「成功之要素有三:一天才,二機緣,三歷練。」夫天才不能事事而優也,有所長斯有所短,機緣不能事事而應也,有所適斯有所障,歷練不能事事而遍也,有所習斯有所疏。故善任事者,必自審其性之所近,地位之所宜,擇其一焉。日日而肆之,然後庶底於成。今日之中國,其無志國事者,視一切皆如秦越人之肥瘠,斯不必論矣。若乃有志者,見夫大局如此其危急也,應舉之事如此其繁多也,而聲氣相應之人又如此其寥落也,乃抱雄心,厲苦節,欲取一切而悉荷諸區區最少數人之雙肩。 試觀數年以來,倡政治改革之人,非即倡教育改革之人乎?倡教育改革之人,非即倡實業改革之人乎?倡實業改革之人,非即倡社會改革之人乎?以實業論,則爭路權者此輩人,爭礦權者亦此輩人,提倡其他工商業者亦此輩人也。以教育論,則組織學校者此輩人,編教科書者此輩人,任教授者亦此輩人也。以政治論,則言革命者此輩人,言暗殺者此輩人,言地方自治者亦此輩人也。其他百端,大率類是。夫此諸事者,謂其一當辦,而其他可無辦焉,不得也。謂其一當急辦,而其他可緩辦焉,不得也。於是志士熱心之極點,恨不得取百事而一時悉舉之,恨不得取百事而一身悉任之。其遇可憐,其志可敬。雖然,謂其能力得緣此而獲進步,非吾所敢言也。若此者,美其名則曰總攬大綱,曰纖悉周備,若語其實際,其淺嘗而已,浮慕而已。 《孟子》曰:「人有不為也,然後可以有為。」夫所謂不為雲者,非必其不可為者也,可為之事千萬,則為之之人亦宜千萬,以一人而欲為千萬人之所可為,未見其能有功也。夫志士之欲有所為也,無論其事或大或小,或偏或局,要之與政府所持主義,含反對之性質者也。政府反對,則不可不結國民之同情以為後援。然國民又大率可與樂成,難與慮始,自其初不肯遽表同情於地位脆弱之志士,勢使然也。故夫任事者,語於本原之地,不可有成敗之見存,固也。然發端伊始,與其徇心之所安而不恤敗,毋寧因勢之所導而必求成。 昔人有言:「帶鄉兵者,可以勝不可以敗。」今之任事,蓋有類於是矣。事之範圍雖小,苟有一二明效大驗,則可以起社會一般之信用,他日任他事,而阻力消其半矣;他人任他事,而阻力亦消其半矣。如是相引遞進,夫乃同情眾而能力強(即如近日粵漢鐵路案,發起之者在民間勢力綿薄之數人,漸以動全國之有力者,此為國民號召政府與外人爭權利之嚆矢。使此事而能始終之,則政府知民力之不可侮,他事且將引為後援,而吾民亦自信其力之果足以動政府,足以拒外人也。 此後有他事附和自眾,而能力日成。若此事失敗,國人共見夫爭之累歲,而結果僅如是也,此後有他事餒而已)。故帶鄉兵者,取小不取大,攻瑕不攻堅。今欲用脆弱之民力,萌茁之民氣,以與千年積威之政府宣戰者,舍此奚以哉?信如是也,則用志不紛,乃凝於神。不倡一事則已,苟其倡之,則必有若干人焉,萃其聰明才力以專向於此一事,雖更有他事出焉,其重大過此數倍者,寧割棄之勿過問。何也?非此而此一事必不能就也。曾文正之治軍也,扎硬寨,打死仗,節節進取,得寸進寸。日軍之圍俄於旅順也,以全力陷一壘,乃次及他壘。今日吾黨之大患,在壘壘而撼之,欲百壘一時俱下,而終至於無一壘之能下也。其能力所以難進步者一也。 今之志士有二蔽。甲曰:事多,辦不了,奈何?乙曰:欲辦事,無事可辦,奈何?其論若甚相反,而受病乃同一源。人人自謂華、拿,家家自況盧、孟,實則我所欲辦之事,時或與我之地位不相應,故曰辦不了。事與地位不相應,而於他無所屑焉,不復擇其相應者以自任,故曰無事可辦。任舉一事,皆能言其概,若其層累曲折,批郤導窽,則未或習焉,未或究焉,故既曰辦不了,亦曰無事可辦。夫一國之中,不能人人而華、拿而盧、孟,無待言也。 且使一國之中,而果人人華、拿,人人盧、孟,則其國尚可以成國乎?吾有以知其必不能矣。嘗數日本之人物,不必西鄉、木戶、久保大、伊藤、大隈、福澤,乃見重於其社會也。若前島密,所知者郵便耳;若澀澤榮一,所知者銀行會社耳;若井上勝,所知者鐵道耳;若大浦兼武,所知者警察耳;若伊澤修二,所知者音樂耳;若落合直文,所知者國文耳;若石黑忠德,所知者赤十字社耳;若市川團十郎,所知者演劇耳。試問彼諸人者,其功德之在日本,視西鄉輩又何多讓也。乃我國今日之志士,一若非言政治問題,不足雲愛國,非投軍人社會,不足稱偉人。既乃不可藉手,則曰社會不我庸也,而因以自放。若此者比比然也。其能力所以難進步者又一也。 要而論之,立國之要素多端,缺一焉則國家無以自存。如人體然,分子弱斯全體弱,分子強斯全體強,官支、藏府、血脈,各自榮養,各自發達,而健全之衛生乃可期。今者中國之人格,譬諸猶初搏土也,我輩居其中為重要之一分子者,不務充其官能之所職以自效,而日冀全體之助長,其安能致哉?其安能致哉!吾所謂以分業為能力之大原者此也。 二曰互相協助。 協助有積極、消極兩義。積極的協助,以相扶掖為用;消極的協助,以不相妨礙為界。明乎此義,則雖盈天下皆吾友焉可也。耗矣哀哉!吾國人之以排擠軋轢為天性也。昔在晚明,所謂士君子者,先意氣而後國家,訌哄未已,而敵騎渡河,讀史者至今茹痛焉。還觀夫今日之志士,抑何其復相類也。他勿具論,即如政治問題,所謂立憲、革命兩主義之交鬨,吾壹不知其惡感情之何自而生也。其偽托口頭禪以自營北私者微論矣。即其根於血性,真勤勤焉盡瘁於此兩主義者,其相仇之跡,且日接而日厲也。推其相仇之故,殆有兩因:其一則謂彼主義成功,而我主義將歸消滅也。其二則謂彼主義光大,而我主義不能進行也。 吾以為由前之說誠哉然也,中國他日而亡國則已耳,苟不亡者,則結局於此兩主義必取一焉,而其他之一,亦必歸劣敗之數,此所謂消滅者也。雖然,若因此而相仇也,則試問持一主義者,為欲保存我國耶,抑欲保存我主義耶?如欲保存我主義者,苟其主義不適於國而不足以救國之亡,則國亡而主義亦安麗也。如欲保存我國者,則此國當由何主義以獲救,今方屬未定之問題。我而自信甲主義可以救此國也,我從而亹亹焉,固不必輕棄以徇人。彼而自信乙主義可以救此國也,彼從而亹亹焉,又何必其輕棄以徇我。若夫機會之既熟,適不適之形成,我與彼必有一焉劣而敗者,固也。而我與彼又必有一焉優而勝者,但使有一優勝,則吾國既已緣此而獲存,國存,則我主義雖或消滅,而於吾保國之目的不已達乎!乃必於始焉而相仇何為者?由後之說,其意蓋謂苟吾主義而誠不適,則消滅固無所憾,顧吾今者實信吾主義之最適而無他主義焉可以媲也。而吾主義之所以不發達則由有他主義焉,持異論於其間,以淆天下之視聽也。 吾愛吾國,故不得不愛吾主義,其有不利於吾主義者,吾得行吾主義之自衛權以敵視之,此其說似也。雖然,惜其於利不利之界說,有所未瑩也,天下事固有極相反而適相成者。若君主專制與共和革命,兩極端也,而共和革命,每成就於君主專制極點之時,專制者種種積威,種種陰謀,皆不啻為革命者作預備之資料,此泰西史上所習聞也。而況乎立憲、革命之爭,乃與此異(立憲、革命本不能為對待之名詞。立憲者,雖君統依然,已不得不謂之革命;革命者,雖絕君統,然結局亦不過求立憲。故以對舉實論理學所不許也,今云云者,從普通稱謂耳)。其事本非相反,其效乃真相成。我而誠欲革命也,當思英國1646年何以能革命,非藉倫敦之國會軍乎?美國1775年何以能革命,非藉費城之十三州同盟會乎?法國1791年何以能革命,非藉巴黎之國民議會乎? 夫使所立之憲而能副國民之願望也,則吾復何求!吾之革命主義,直拋棄焉可耳(或持極端之排滿主義,謂今之皇室,雖使其憲政之完備,能如英如日然,以民族之惡感情,終不認之,寧以無秩序之漢而亡,不以有能力之滿而存。此自是意氣之言,真愛國真言革命者必所不取)。使其不能也,則經此一度之立憲,而民間之表同情於革命者,將益如傳染病,瀰漫而不可制,可斷言也。何也?向上之心,人性所同。譬諸處暗室者,終身未睹天日,謂世界除黑暗外,更無他物,則亦安焉。旁觀者語以光華糾縵之象,雖舌敝不能生其歆也,一旦穿壁為辟戶牖焉,間日為導出遊焉,則光明線日縈其腦識,復囚梏之,安能受也?故朝廷一紙偽改革之詔書,以視民黨數十萬言之著書,數十百次之演說,其效力往往過之。他勿具論,即今日持最極端之革命論者,試撫心自問,吾數年前之思想何如? 今日何以能有此?則辛丑迴鑾以後所謂變科舉、開學堂、獎遊學諸偽改革事業,其間接以助我發達者,豈淺鮮也!比例以推,知立憲主義進一步,則革命主義必進一步,我而真信革命論之可以救國也,則正宜日夕禱祀,蘄立憲論之發達,以為我助力。而其不得不相仇之理由,果何在也?我而誠欲立憲也,當思日本之憲法,非以革命論極盛時始成立乎?義大利之憲法,非以革命論極盛時始成立乎?其他諸有憲法之國,豈有一焉不收功於革命前、革命後者?故夫憲法者,上下交讓之結果也。交讓必先以交爭,譬諸兩交戰國,其究必出於和,顧未有不能戰而能和者,不戰之和,屈服而已。即戰後之和,其兩造從和約上所得之利益,又必視其戰鬥力之強弱以為沖。憲法如和約然,民間對於政府而欲申其願望者,必其戰鬥力可以使政府屈服者也。 戰鬥力能使人屈服者,則戰可也,無戰亦可也。今文明國家不憚戰,而莫不修戰備。革命者,戰備也,輕言革命,譬猶黷武,黷武非計也;以主立憲故而仇革命,譬猶弛兵,弛兵尤非計也。抑曾思數年來政府所以屢有偽改革之舉者,其動機果何自乎?豈不以民碞可畏,姑為一二以塞其望也。惜也,人民之戰鬥力,曾不足以生政府之嚴憚也,苟能之,則如十年前俄人之迫還遼東,不戰而屈日本焉可也。比例以推,知革命主義進一步,則立憲主義必進一步。我而真信立憲論之可以救國也,則正宜日夕禱祀,蘄革命論之發達,以為我助力。而其不得不相仇之理由,果又何在也? 吾之為此言,非謂欲使言立憲者舍己之所信以從革命,或使言革命者舍己之所信以從主憲也,更非為模稜之言,與彼兩主義作調人也。吾見夫天地甚大,前途甚寬,實有容此兩主義並行不悖之餘地,各發表其所研究,各預備其所實行,不相菲薄不相師,而豈必為冷嘲熱罵以快意,為陰謀傾軋以求勝也!彼諸文明國之有政黨也,各持主義,莫肯相下,顧未有妒他黨之與己並立而汲汲摧滅之者。不寧惟是,平居抗爭,寸黍不讓,一旦有敵國外患,則相與提攜,而黨界悉置度外矣。何也?內競者其對外之力必不能強,使無公敵臨於其前,則內其黨而外他黨焉可也。苟有公敵,而甲、乙兩黨猶自相外,則敵之利耳。而甲、乙究皆何利焉? 今日之中國,宜合全國上下以對列強者也。藉曰未能,則亦宜合全國民以對政府。立憲、革命兩者,其所遵之手段雖異,要其反對於現政府則一而已。政府方以千鈞之力相臨,而所謂立憲者、革命者,皆如方抽之萌孽,勢之強弱,與彼公敵固相萬也。莊生不云乎,「魚處於陸,相呴以濕,相濡以沫。」旦旦而呴焉,昔昔而濡焉,猶懼不蔇,而乃互以摧殘狼藉為事,相勝豈不甚易,獨敵我者則晏然以臥,竊竊焉以笑耳。吾實見夫數年來民黨能力之所以不進,其被壓抑於政府者不過十之一,其被摧夷於異黨者乃十之九也,是真可為長慟者也。一言蔽之,則亦未明消極的協助之義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