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心理學 · 第一節 引論(絕欲的問題)
從心理的立場來看婚姻,把婚姻當作一個富有創造性的人格關係看,它根本是一個造詣的過程。
從社會的立場說,也多少從生物學的立場說,婚姻是性的關係的一種,凡加入這種關係的人總立意要使它可以維持永久,初不論在加入的時候有無法律或宗教的裁可。不過在入題以前,我們似乎應當把絕欲或禁止性交的問題與夫絕欲後所發生的惡劣影響,無論其為真實的,抑或傳說的,先約略地考慮一下。
絕欲的問題自來經歷過好幾個段落。在一百年以前,這問題是極難得和醫師發生接觸的,即使發生接觸,他在情理範圍以內所能說的話是:就男子論,婚姻以外的絕欲是道德的,而性交是不道德的(不過這是冠冕的說法,私人的行事是不一定受這限制的,即,男子在婚姻外有無性交的行為是個人可以自由抉擇的一件事);至於女子,她是公認為沒有性的要求的,因此,絕欲與否,就不成問題了[這種關於絕欲的說法,對中國人也還大致適用。不過絕欲的問題,在中國一向是比較的簡單;一則在儒家的生活哲學的薰陶之下,對自然的情慾,主張中和的「節」的原則,而不主張極端的「禁」或「縱」的原則;再則,中國原有常人總須婚姻而婚姻總須及時的習慣,早婚之風氣就是這樣成立的。第二點當然就是從第一點來的。有絕欲問題的只有比較例外的幾種人:一是守不婚與不淫之戒的宗教信徒,例如佛教的和尚、尼姑,或丘長春一派的道士;二是守貞的未婚女子與守寡的已婚女子;此外的例子就很難舉了,除非是離家比較長久的出差或謫徙的官員和行役的兵士,或因道德的拘束而自動的絕欲,或因環境的特殊而被動的絕欲;但這種人的數目一定是極少的。]。後來當本書一部分的讀者入世後不久的時代里,社會狀態發生了變遷,一般人對於性的題目的態度也比較公開了,於是就有人開始向醫師請教,要他對於絕欲的問題,宣示出幾條大家可以遵守的原則來。結果是演成了不少籠統與模糊印象的說法,認為節慾是無傷的,這種說法可以說是全無意義,並且還可以有被人任意利用的危險;例如,有的道學家之類主張生育子女,為傳宗接代的必需而外,一個人儘管可以絕欲,換言之,即一生之中,只需有兩三度的性交,於事已足;這一類的道學家就大可利用這種說法,而躊躇滿志。無疑的,一般肌肉系統和內分泌系統的撙節利用是於健康無礙的,與性的功能有關的肌肉和內分泌腺的節用也未始不如此。不過,這一類絕欲的說法失諸咬文嚼字,故弄玄虛,稍知自尊自愛的醫業中人是不屑做的;因此,日子一多,這種似是而非的努力,就掉進庸醫和江湖醫生的手裡,一般民眾對於性知識既缺乏,即有一知半解,又大都是一些傳統的成見,也就成為這一類庸醫的斂錢的工具。真正的醫師原是準備著應付實際的病例的,無論是預防未然的病,或診療已然的病,他所與接觸的都是一些活潑潑的男子與女子,而不是一些抽象的說法,或死板的條文。這一層現在很多人已經明白了解,且自近年以來,性道德的觀念既然也不像以前的那般呆板,絕欲問題究應如何應付,也就比以前活動得多,而不限於一個千篇一律的答案了。
在以前,大家對於絕欲的危害不是估計得太大,便是估計得太小。在一方面,有人以為絕欲的困難和危害是微小得不足掛齒的,不惜舌敝唇焦地向人申說;這種人大都屬於上文所稱的道學家一類,他們對於道德的興趣實在是濃厚得過了分,他們所日夜焦慮的是人心不古,世道衰微。在另一方面,有人以為各式各樣的瘋癲,各種不同的神經錯亂,是絕欲所釀成的,這樣一個極端的看法雖局部與一部分古代的傳說有關,而局部也未始不是道學家的看法所引起的反響。據我們所知,在先天康健的人中間,只是絕欲一端似乎是不會釀成任何嚴重的精神病或神經病的。以絕欲為此種病態之因的人是犯了一個很普通的錯誤,就是,把前後發生的關係當作前因後果的關係;反過來,假如一個一生淫縱的人後來也得了這種病態,我們若把病源歸咎到性衝動的身上,也是一樣的不合邏輯。弗洛伊德在一九○八年說過一句話:「組織成我們社會的分子,就先天氣質而論,大多數是不配講絕欲的。」不過弗氏接著又說過幾句極有意義而值得我們牢牢記取的話:絕欲是可以引起極大的困難的,但必得有一個先決的條件,就是,一個神經病的先天傾向這條件而存在,則絕欲的結果,不免引起神經病態,特別是所謂憂鬱性的神經病(anxiety neurosis)。後來在他的《導論演講集》(Introductory Lectures)里,弗氏又說,「我們一定要小心,不要把絕欲對於神經病的影響看得過分重要了;因久曠而欲力壅積所造成的可以致病的狀態里,只有一小部分可以用唾手得來或用錢換來的性交來減輕。」我們都知道,弗氏從來沒有把性衝動對於生命的意義估得太低,所以他這一番見證的話是特別的有價值的。還有一點值得參考的事實,天主教的神父在神經方面的健康大抵極好,難得因絕欲的關係而發生困難或痛苦;洛溫費爾德也提出過這一點來,洛氏對於這問題的經驗很豐富,並且曾經用不偏不倚的眼光加以研究,他的結論也復如此[見洛氏所著德文《性生活與神經病》 一書。];他的解釋是,或許因為神父的貞操生活是從幼年便養成的,所以沒有困難。
我們總得牢牢記住,生命是一個藝術,而這個藝術的秘訣是在維持兩種相反而又相成的勢力的平衡;一是張,現在叫作抑制,一是弛,現在又叫作表達或發揚[這張弛互用的生活哲學,中國人是一向明白而能照做的,特別是在真能服膺儒家哲學的人,《禮雜記》下有段話說:「子貢觀於蠟。孔子曰,賜也樂乎?對曰,一國之人皆若狂,賜未知其樂也。子曰,百日之蠟,一日之澤,非爾所知也;張而不弛,文武弗能也,弛而不張,文武弗為也;一張一弛,文武之道也。」弗能與弗為的說法真好,專抑制而不表達,是做不到的,所以弗能,專表達以至於流放而不抑制,道義上有所不可,故曰弗為,其實不抑制於先即不克表達於後,也可以說弗能;不過道義的說法似乎更進一步。]。廣義的抑制,而不是精神分析家有時候所了解的狹義的抑制,也未嘗不是生命的一個中心事實,其地位並不在於表達。我們在同一個時間裡,總是不斷地在那裡抑制一部分的衝動,而表達另一部分的衝動。抑制本身並無壞處,且有好處,因為它是表達的先決條件,不先抑制於前,何來表達於後?抑制也不是文明生活所獨具的特點,在比較原始的各時代里,它也是一樣的顯著。甚至於在動物中間也很容易觀察得到。抑制既然是這樣一個自然的東西,其對於人生在大體上決不會有害處,是可以推想而知的;抑制不得其當的弊病固然也有,特別是對於那些先天稟賦淺薄而在身心兩方面不善做和諧的調適的人;不過這些終究是例外[絕欲對先天健康的人不見得有害處,上文注二里所引的劉安世就是一例。安世是司馬光的學生,做諫議大夫時,論事剛直,時人敬懾,把他叫作「殿上虎」。章慞最恨他,把他安置到兩廣,凡投荒七年,甲令所載遠惡的煙瘴區域,他幾乎都到過,當時最可怕的八州里,春、循、梅、新(「與死為鄰」)、高、雷、竇、化(「說著也怕」),他竟然到過七州,而沒有送命,謫滿回到中原,更有人替他起了一個綽號,叫「鐵漢」。上文說安世遵從司馬溫公的告誡,以絕欲為攝生之法,這告誡對不對,是另一問題,至少安世即在蠻煙瘴雨之鄉,沒有吃絕欲的虧,是顯而易見的。史稱安世「儀狀魁碩,音吐如鍾,家居未嘗有惰容,不好聲色貨利」,也足見他是一個先天很健康的人,七年絕欲,對他沒有什麼不良的影響,這就是最大的一個原因了。]。
不過我們也不否認,絕欲的結果,即使對於生命的安全與神志的清明不發生威脅,就許多健康與活動的人說:還是可以引起不少很實在的困難的[靄氏原註:這一點,一切有能力的專家是很早就承認了的。例如奈克,一向很謹嚴,不輕易接受結論,在二十年前就說過,在性問題的專家裡,如今再也找不出一個承認絕欲是無害的。近年來專家所爭論的,不是絕欲的有害無害,而是害處的性質如何、數量如何,據奈克個人的看法,這種害處是從不會十分十二分的嚴重的。]。在生理方面,它可以引起小範圍的擾亂,使人感到不舒適;在心理方面,對性衝動既不能不驅遣,而又驅遣不去,結果是一個不斷地來回的掙扎與焦慮,而越是驅遣不成,神經上性的意象越是紛然雜陳,那種不健全的性感覺過敏狀態越是來得發展,這兩種傾向更會轉變而為一種虛偽的貞靜的表現[此處原文用prudery一字,中文中並無相當的字,字典把它解作「偽為貞靜」或「矯為賢淑」也失諸呆板,且不足以把性的意義傳達出來。江南人批評偽善或故示廉隅的人,常用「假撇清」三字,其實prudery就是性的假撇清。江南又有「愛吃梅子假嫌酸」的說法,prudery就是愛吃性的梅子而假嫌酸的一種心理與行為。有的窮人見了闊人或闊綽的場面,不免有寒酸之氣,絕欲的男女見了健全的異性,也不免有一種內則羨慕而外若不屑的情態,這種情態也可以叫作「性的寒酸」。],特別是在女子中間。例如有一個大學青年在此,他很能守身如玉,志氣也很遠大,願意把所有的力量放在學業上面,但因和性衝動掙扎的關係,在精神上不免忍受著大量的焦慮和抑鬱。許多女子也是如此,她們或許也在求學時代,或許已經加入社會而從事於各種作業,衝動之來,無法排遣,只好在學業上、工作上或體育運動上加倍地努力,甚至於弄得筋疲力盡,頭昏眼花,也還是不能排遣[這裡譯者不得不聯想到某一個很動人的節母的故事。清青城子《誌異續編》(卷三),說「一節母,年少矢志守節。每夜就寢,關戶後,即聞撒錢於地,明晨啟戶,地上並無一錢。後享上壽;疾大漸,枕畔出百錢,光明如鏡,以示子婦曰,此助我守節物也!我自失所滅,孑身獨宿,輾轉不寐,因思魯敬姜『勞則善,逸則淫』一語,每於人靜後,即熄燈火,以百錢散拋地上,一一俯身撿拾,一錢不得,終不就枕,及撿齊後,神倦力乏,始就寢,則晏然矣。歷今六十餘年,無愧於心,故為爾等言之」。]。我有時候甚至於以為女子在這方面所感受到的困苦要比男子為大,倒不是因為升華的功夫在女子比在男子為難(弗洛伊德有此見地),也不是因為女子的性衝動要比男子為強,而是因為在婚姻以外發生性的關係的機會,在男子比在女子為大,向來如此,現在也未嘗不如此;同時,還有一層,就是守身如玉的男子還有一條正常的出路,就是睡眠期間自動的亢進作用,而在女子,除非她以前有過性的經驗,這種作用是比較的很難得發生的,初不問其人性慾強烈到什麼程度。往往越是才性過人的女子在這方面的困苦越是大,因為越是這種女子,越不願意把她的困苦訴說出來[靄氏原註:我從許多女子聽到她們在這方面身受的痛苦是很尖刻的。她們時常從遠處(即本來居住相近,特赴遠處付郵),寄不具名或僅具假名的信給我。有一例是很有代表性的;她寫過好幾次信給我(碰巧她和我的某一個朋友相熟,所以我知道她是怎樣的一個人,不過她並不知道我知道她就是了);她是一個中年女子,很壯健,發育得很圓滿,很美,智力很高,有獨立的生計,時常在外國僑居;她和別人從來沒有發生過任何性的關係。她大體上雖享受著健康的生活,但也有若干輕微的病態,和不健全的經驗(特別是在十六歲的時候,受過一次驚嚇,以致月經的數量減少),這種病態與經驗對她的性慾往往發生異常強烈的刺激。她的性慾總是十分旺盛,她在身心兩方面用盡了方法,也沒有能減輕它的緊張的壓力。她的性格、教育與地位不但使她不便於尋找什麼不規則的出路,並且根本不容許她把她的這種情形對人訴說;經期的時候,性慾尤其是強烈,使她間或不得不採用手淫的方法,但此種方法所能給她的,並不是欲力的消除,而是一番追悔的惆悵心理。]。
戴維斯女醫師在她的研究用的徵求案里,曾經提出這樣的一個問題來:為了身心兩方面的十足的健康設想,你認為性交合是必須的嗎?我們可以很有趣地把一千多個女子對於這問題的答覆參考一下。當然我們得記住,這些答覆,即使一般的都能夠考慮到比較嚴格的生理與心理的需要,也還不一定全都能考慮到,其間自然有許多不能避免的道德標準、社會觀念以及流俗的成見等等的影響。不過我們從這些答覆里,總可以知道一點,就是,二十世紀初年裡所長大的美國的知識界婦女,對於這問題究屬有一些怎麼樣的私人的觀感。一千多個答案中,我們發現百分之三十八點七(即三百九十四人)認為性交合是必須的,其中少數更認為是絕對的必須,大部分則附上一些特殊的條件,還有一小部分則不很肯定。其餘的大多數,百分之六十一點二(即六百二十二人),認為不必須,有的認為絕對的不是必須,也有一小部分不很肯定。認為必須而附有條件的答覆里,其所附的條件自不很一律:有的認為「特別是為男子」是必須的;有的認為「為心理的健康」,則然,為身體的健康,則否;有的添上「為生命的完整」或「為某幾種類的人」一類的字樣。在認為不必須的方面也附有不少有條件的說法:有許多答案說「不必須,而是正常的」,有的,「不必須,而是可以要得的」;有的,「為真正十足的心理健康是不必須的」;有的,「不必須,但有困難」;有的,「不必須,但沒有性交經驗的人似乎見得很粗糙魯莽,而身心上也似乎有些乾癟的樣子」。一個很有趣的從旁參考之點是,在那些認為不必須的女子中間,百分之五十九點五,即半數以上,是有手淫的習慣的;而在認為必須的一方面,則有手淫習慣的人更多(百分之七十六),這當然更是在意料之中,不足為奇了。認為必須的一方面有過性交合經驗的例子要比認為不必須的一方面為多,也是很自然而可以料想得到的[見戴氏所著書《二千二百個婦女的性生活的因素》。]。
凡是把絕欲的困難與痛苦看得太無足重輕的人很應當參考一下,基督教初期里許多禁欲主義者在沙漠裡的經驗,例如帕拉狄烏斯(Palladius)在《天堂》(Paradise)一書里所敘述的種種。這些獨身絕欲的人都有強健的身體與堅忍的意志,他們對於禁欲主義所昭示的理想是準備全神貫注地求其實現的,他們所處的沙漠環境,為實現此種理想計,而是再理想沒有的,而他們日常生活所守的戒律真是嚴厲到一個程度,在我們看來,不但是不可能,並且幾乎是不可想像。但是,他們是感覺困難而排遣不來的一點,始終是性的誘惑,終他們的一生,這種誘惑多少總不斷地和他們為難。[詳見巴奇(Wallis Budge)所著《教父的天堂》(The Paradise of the Fathers)一書。]
還有一樁事實,可以警告我們,對於這問題不要輕易聽從許多近乎道學家的老生常談,我們可以撇開古代禁欲主義者的經驗不論,而就目前的情形說話,一切比較精密的研究都證明,真正能絕欲而歷久不懈的人,即,真正沒有任何方式的性的活動的人,即使我們把從事於醫業的人包括在內,事實上是很少很少的[靄氏原註:德國科隆(cologne或Koeln)城的醫師麥羅夫斯基(Meirowsky)調查過八十六個同行的性生活,發現此數之中只有一個在結婚以前完全沒有過性交的經驗。在講英語的國家裡,這種人也許多些,但同時採用各式自動戀的性活動的人也多些。]。除非我們把這些方式都除開不算,例如向異性勾引、搭訕一類雖正常而不完全的性滿足的方式,又如種種歧變的性的活動,又如自動戀的種種表現等等,那數目自然是比較的大了。羅雷德是這方面很有經驗的一位醫學家,他在好幾年前就說過,絕欲或絕對童貞的現象是根本沒有這東西的,少數真正能絕欲或真正毫無性的表現的人無非是一些性能或性感覺缺乏(sexual anaesthesia)的例子罷了[羅氏在這方面發表過一篇很有批評眼光的論文,題目就叫作《絕欲》,載在一九〇八年十一月號的德國《性科學期刊》。]。至於表面上好像是性操貞潔的例子比較多,那大體上是因為各國傳統的風氣不同,而這種風氣又不外兩途:一是宿娼的一途,二是手淫的一途。事實上在這題目上醫師也分兩派:一派極端的反對手淫,認為是乾剛正氣的一個玷污,而對於宿娼,卻持一個比較寬大的態度;另一派則極端反對宿娼,認為是一種危險而不道德的行為,而對於手淫卻比較的寬容。(不過沃瑞爾則認為二者是一丘之貉,在他看去,和一個不關痛癢的異性的人發生狎娼的行為「也不過是手淫的一種方式罷了」)[見沃氏所著《性的問題》一書。]這一段的討論是很值得醫師們的參考的,他們在行醫的時候,對於因性慾的不滿足而發生的種種病候,例如局部的充血、失眠、易於發怒、抑鬱、頭痛,以及各種模糊的神經的症候,必須設法加以診療,或減輕,這一類的討論到那時候就有相當的用處。假如這一類的症候再進一步,而逼近精神的領域,那其間我們總可以發現一些別的合作的原因,精神分析者因為要推尋這一類的原因,曾經在下意識或潛意識的領域裡發現過不少的彎曲的小徑。據洛溫費爾德的觀察,在二十四歲以下,絕欲的生活對男子所發生的困難很少,即在二十四歲以後,困難雖有,也還不至於到一個必須請教醫生的程度,不過希爾虛弗爾德則以為三十以前絕欲而三十以後方才結婚的男子是很要感受到一些困苦的。無論如何,要絕欲的經驗成為神經病態的一個原因,先天氣質的惡劣是一個必須的條件,而這種神經病態,據弗洛伊德、洛溫費爾德以及其他專家的發現,無論病者是男是女,大都取所謂憂鬱性的神經病的方式。
絕欲所引起的症候是需要診療的,不過在性的領域裡的所謂診療,事實上往往不用藥物的方式,而用衛生調養的方式,而此種方式,還得綢繆於未而之先,才會發生效力。這調養的方式包括:樸素的生活、簡單的食品、冷水浴、奢侈習慣的預防、一切身心兩方強烈的刺激的避免、謹慎的交遊、相當繁忙的工作、充分的戶外運動等等。一個兒童,家世既清白,天賦又健康,再從小能得到這種調養的功夫,除非碰上不可避免的危險事故,是很有希望可以把性意識的開發展緩上好幾年的。在理論上我們儘管承認兒童也自有其性的活動,但這種理論終究是很抽象的,和性自覺的發展的遲緩並不衝突。又性自覺的發展儘管延緩,相當性教育的實施依然一樣的可以進行,其間也並無妨礙。不過一旦性的自覺已經發展開來,而有機的性的衝動已經在意識上做有力的衝擊,這一類極好的調養方法就不像有的人所口講指畫的那般有效了。無論如何,這些方法還是值得履行的,它們的效用雖不如以前所說的那樣大,有時候也未始不能減輕或牽制性衝動的鼓盪的力量,不過我們絕不能抱什麼奢望就是了。適當的肢體的運動,實際上不但不能抑制性慾,並且往往是可以激發性慾的一個刺激,在男女都是一樣;只有過分劇烈而使全身疲憊不堪的運動才有一些抑制的影響,但這種運動又是違反了健康的原則的[上文注八里所引撒錢與拾錢的節母便是很好的例子。]。肉食的避免也是同樣的沒有多大效力[佛家主不殺生,不食葷腥,是和不淫的戒律也有關係的。我們讀原文到此,再參看和尚們的絕欲的困難,可知此種關係,即使有的話,也是很微薄的。],希爾虛弗爾德指點出來過,肉食的獸類所表示的性的興趣反而要比穀食的獸類為冷淡。至於腦力的工作,有時候即使是純粹抽象的一類,也容易激發性的興奮。這都是不足為怪的,一切一般的攝生方法,對全身既有增加精力的效能,而性的領域又既屬全身的一部分,自亦不能不分受其惠;我們絕不能一面設法使全身的精力增加了,而一面又強加干涉,不讓一部分多出來的精力分發到性的領域裡去。
固然,我們可以把性的精力轉化成別的更神妙的方式;但我們以前也提到過,以後還有詳細考慮的機會,這精力之中只有一小部分是可以這樣升華的;弗洛伊德說得好,性的精力之於我們的身體,好比熱力之於機器,只有一部分是可以轉化成工作的[見弗氏一九〇八年所著《文明的性道德與近代的神經脆弱》一文,現入其《論文集》第二輯。]。當然我們還可以用藥物來應付剩餘的性的精力,特別通用的和也許比較最有效的是各種溴化物。不過藥物的用途也有限,它對於某一種人是有用的,就是神經衰弱、感覺過敏而其性的興奮又並不是性的精力的自然表現的那種人。對於身體強健性能煥發的人,溴化物是往往全無效力的,除非是用特別大的分量,但分量一大,性能固然受了管束,其他精神方面比較細膩的活動,也就不免遭受一番萎縮的打擊。性衝動是一個偉大的自然的衝動,用之有節,它對於人生可以發生許多的好處,如果這種好處因藥物而橫受糟蹋,當然也不是一個滿意的辦法。總之,絕欲期間性能的應付是一個很難的問題,我們得承認目前的學識有限,還無法解決,但有兩點我們應當注意,一是碰到社會環境所已釀成的許多困難的時候,應明白承認它們,不應用老生常談的方法把它們輕輕擱過一邊,二是在可能範圍以內,還應當讓有問題的本人自己去相機設法,來解決他或她的問題,我們最好不要故作解人的幫忙,免得越幫越忙。
醫學界有一部分的人很大膽地當眾說:對於這個問題他們自己總得負起一個無限制的責任來。一個有問題的人來了——假定說是一個天主教的神父罷,或者是一個嫁上了一個陽痿不舉的丈夫的婦人罷——因為長期絕欲的關係,這個來人顯然地在神經方面有些問題。這一些醫師們拍著胸脯說,我們的責任來了,我們得堅決地勸他或她找性交合的機會。我以為這是不對的。即不論性交合的這個藥方是否真有效力,即開方子的人究屬能不能擔保,也不論這個方子的合乎道德與否,做醫師的人這樣的隨便越出了他的業務範圍說話,至少也得考慮到,如果向他請教的人真照了他的方子行事,在請教的人身上,除了生理的一端而外,還會發生些什麼影響。再就剛才不論的兩點說,關於第一點,我認為是未必十分有效的,關於第二點,我簡直認為是不道德的,醫師暗地裡勸告這種人尋找性交的機會,而他在公開的場合里,也許根本反對一切的胡亂的性交行為,或者明說反對,或者在言辭間隱含反對的意思,總表示他對亂交是不贊成的;如今公開的是一種話,而暗地裡的又是一種話,並且兩者完全背道而馳,這豈不是不道德嗎?至於對於請教的人本身上的影響,我還可以申說一下。假如那個神父或那個守活寡的婦人真照了方子去行事,在前者,其結果勢必和他的宗教的信仰及職業的人格發生正面的衝突,而在後者,勢必至於使她的社會地位一落千丈;此種衝突與社會地位慘落的影響,即單單就生理的健康而論,又何嘗是有利的呢?其為不利,也許比因禁慾的掙扎而發生的更進一步;禁慾的掙扎方去,而道德的掙扎已來,結果只是一個以暴易暴,而事實上道德的掙扎所引起的痛苦大概更要在禁慾的掙扎之上。我以為如果一位醫師不得不越職言事的話,他應當把問題以及各種可能的出路的是非利害明白地、寬泛地、不偏不倚地向請教的人交代清楚,治癒抉擇哪一條出路,應由請教的人自己決定,因為這原是他自己的責任,別人不能越俎代庖的。醫師的責任在這裡好比是一個督促著陪審官的法官,他只能把案子的原委審問明白,至於有罪無罪的判決,那是陪審官的事,不是他的事。醫師誠能這樣去應付,他不但可以不鬧亂子,並且同時可以讓請教的人心氣上更平和一些,態度上更合理一些,可以使他不操切從事,硬把一個不容易解的結一刀兩斷。快刀斬亂麻的辦法,在別處也許有用處,在別人也許可以出這樣一個主意,但是在性的題目上,從醫師的嘴裡說出來,卻是很不相宜的。
要補救絕欲的弊病,天下通行的唯一方法——只要環境良好,條件適當,無疑的也是最美滿的方法——是一個人地相宜的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