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 · 六
「提親的事情,我就那樣淡忘了。我觀察過身邊的年輕同學,竟沒有一個人帶有為家事操勞的神情。他們無牽無掛,而且似乎全是獨身。在這般歡快的人群中,倘若深入了解,或許也有為家庭所迫已經娶親的,然而在這裡,天真的我還沒有發現。況且,縱然有這樣的人,他身在這種特別環境也會有所顧忌,儘量小心,不講出那些跟學生生活無關的私事。後來我才想到,自己已經屬於這類人了。只是當時沒有覺察,卻天真、愉快地在學習的道路上行走著。
學年末,我又打起行李回到埋葬父母的鄉間。於是同去年一樣,在我父母的家中,又見到了依然如故的叔叔夫婦和他們的孩子。在這裡,我又聞到了故鄉的氣息。那氣息於我依然親切,只是作為打破一學年的單調的生活,也是可貴的。
但是,在這哺育我成長的同樣的氣氛中,叔叔又突然把婚姻問題擺在我面前。他不過是把去年的勸誘又重複了一遍,理由也同去年一樣。只是上回談的時候沒有說出具體的對象,這次卻明確地提出一位,因此我更加為難了。這人就是叔叔的女兒,我的堂妹。叔叔說,我娶她是為了彼此都方便,這也是父親生前說過的。我也覺得這樣做固然方便,父親也可能跟叔叔這樣說過。但是,這卻是我聽他這樣說才知道的,以前並不記得有過此事,因此我很驚訝。雖然我驚訝,但知道叔叔的要求也並沒有什麼不妥,我可能迂腐,也許就是個迂腐的人,但主要原因大概還是對堂妹漫不經心吧。我從孩子時起,就常常去市裡的叔叔家玩耍,不僅是去,還常常住在那裡,那時候就跟這位堂妹很親近。你也知道吧,還從沒有過兄妹之間戀愛的先例。也許我在隨意引伸這公認的事實,但是我總覺得經常在朝夕相處過於親近的男女之間,會失去相愛所需的刺激的清新感覺。正如聞到香味只在焚香的一瞬間,品酒只在剛喝的一剎那,愛情的衝動也只存在於傾刻之間。一旦平靜地度過這一階段時,越來越馴熟,可是增加的只是親密,而愛情的神經卻漸漸麻痹下來。我無論怎樣反覆思索,也不想娶這位堂妹作妻子。
叔叔說,若依我的主張,推遲到我畢業前結婚也可以,但是他又加上一句:俗話說『為善宜速』,如果可能,想在現在就辦完喜酒。我覺得對象不稱心,早辦晚辦還不是一回事?我拒絕了。叔叔拉長了臉,堂妹也哭了。她並不是因為不能跟我結婚才難過的。是因為一個女人,被人拒絕了結婚的要求而痛苦的。我很明白,正如我不愛她,她也不愛我。我又到東京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