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臘棺材之謎 · 第二十四章 物證

埃勒里·奎因 《希臘棺材之謎》
到了十月二十二日,星期五,埃勒里·奎因先生——當然是非正式地——拜訪了豪門。也就是說,詹姆斯·諾克斯先生打來電話,央求奎因先生立刻光臨諾克斯家,有要事相商。奎因先生欣然從命,這不僅因為他仰慕盛名,也因為另有較為現實的理由,所以他迅即坐上一輛漂亮的出租車,駛向河濱大道,在一座令人肅然起敬的大建築物前下了車,把車錢付給那個突然變得卑躬屈膝的司機,然後邁著穩重的步伐,走進了甚至在這個以房地產價格聞名於世的城市裡也被看作是數一數二產業的宅邸。 他先在一間仿佛是從梅迪西宮原樣拆遷至此的接待室內等了相當一會兒,然後,沒有太多的禮數客套,由一名高高的、瘦瘦的、穿制服的老當差引領去見主人。 儘管周遭布置是如此豪華,主人卻正埋頭工作著,伏在一張非常新式的書桌上,在他的——這個詞彙是埃勒里從那位年高德劭的瘦高當差口中聽來的——「書齋」里。這書齋也和書桌一樣的新式。黑色漆皮的牆壁、有稜有角的家具、狂人夢幻中所見的燈盞……總之,私家工作室的各種新式配備一應俱全。另外,有位秘書,一本正經地坐在主人旁邊,膝上攤著筆記本,那就是瓊·布萊特小姐。 諾克斯熱情接待埃勒里,遞上一隻裝滿了長達六英寸香菸的硬木匣,並且招呼這位顯然很激動的客人坐到一張看來不舒適其實卻很舒適的椅子裡,然後用他那種裝得很溫和的語調,吞吞吐吐地說道:「好哇,奎因。我真高興,你來得這麼快。你萬萬想不到會在這兒碰到布萊特小姐吧?」 「我真是大吃一驚啊。」埃勒里煞有介事地說道。布萊特小姐眼睫毛挑動了一下,略微整了一整衣服的下擺。「我敢說,這是布萊特小姐運氣太好。」 「不,不。應該是我有福氣。布萊特小姐是稀世奇珍。我自己的秘書病倒了,不知是嘔氣,還是肚子疼,或者鬧什麼病。靠不住——很不可信。現在布萊特小姐幫我經管事務,同時辦理卡基斯的善後事宜。那卡基斯的善後事宜喲!真的,先生,我應該承認,能夠整天面對年輕漂亮的姑娘,真是莫大的樂事。其樂無窮。我自己的秘書是個瘦臉的蘇格蘭人,這人自出娘胎就沒笑過。請你稍等一等,奎因。讓我跟布萊特小姐處理掉一點兒具體事項,我就有空了……對那些到期要付的款項開出支票,布萊特小姐——」 「付款。」布萊特小姐順從地重複一遍。 「——還要付清那些你訂購的文具款項。你在支付新打字機的賬單時,別忘記附加一筆調換一個字鍵的費用——再把那架舊打字機送到慈善團體去——我討厭舊貨……」 「慈善團體。」 「方便的話,再訂購些你所要的文件鋼夾。就是這些了。」 瓊站起身來,走到房間的另一頭,用最利索的秘書風度,在一張時髦的小書桌旁坐下,就打起字來。「現在,奎因,該跟你談了……這些瑣事,真把人煩死了。原來的秘書一病,使我大為不便。」 諾克斯玩弄著一支金黃色鉛筆。「我今天想起了一件事,奎因——我前些日子被攪得心煩意亂,要不然早就應該想起來了。我在警察總部的奎因探長辦公室內向他講述這事的時候,壓根兒把這茬兒給忘啦。」 埃勒里·奎因啊,你的造化可真不小!埃勒里·奎因心裡這樣想。皇天不負苦心人。豎起幸福的耳朵聽吧……「是什麼事呢?」他若無其事地問道。 言歸正傳。諾克斯用神經質的態度講述起來,但是講著講著,這種神經質逐漸消失了。 大意就是:那天晚上,諾克斯由格里姆肖陪同往訪卡基斯,發生過一件特別的事。緊接著卡基斯按照格里姆肖的要求開好期票,交給了格里姆肖之後,特別之事就發生了。格里姆肖在把期票塞進錢包的時候,顯然認為不妨乘此機會再敲一筆竹槓。於是,他在「友好親善」的幌子下提出要求,厚著臉皮向卡基斯討一千塊錢——因為,他說,在他錢包里這張期票的整筆款子到手之前,他還有急用。 「沒有查出一千塊錢呀,諾克斯先生!」埃勒里大聲說。 「聽我講下去吧,小伙子,」諾克斯說,「卡基斯當即回覆說,家裡沒有現錢。於是他轉身朝向我,要我借給他——允諾第二天還我。哎,嗨……」諾克斯無可奈何地彈了彈手中的香菸。「算他走運。我那天剛從銀行中提取了五張一千塊錢的票子,準備零用的。於是我從皮夾內取出錢來,抽了一張給卡基斯,卡基斯交給了格里姆肖。」 「喔,」埃勒里說,「格里姆肖放在哪兒了呢?」 「格里姆肖從卡基斯手裡一把抓過去,再從馬夾口袋內取出一隻笨重的舊金表——必定就是斯隆保險箱中發現的那隻表——他打開表背的蓋子,把票子捲成一小卷,塞進表蓋後面,再把蓋撳緊,把表放回馬夾的口袋……」 埃勒里正在咬齧手指甲。「笨重的舊金表。你能肯定就是同一隻表嗎?」 「絕對肯定。我前幾天在報上看到斯隆保險箱裡這隻表的照片。就是這隻表,一點兒沒錯。」 「真是天大的造化啊!」埃勒里喘了口氣,「這要不是……諾克斯先生,你還記不記得那天從銀行中提出來的幾張票子的號碼?我們當務之急,就是立刻打開表蓋來檢查一下。如果那張票子不見了,那麼,票子上的號碼就提供了追蹤兇手的線索!」 「我也有同感。我馬上就能把號碼查出來。布萊特小姐,你撥個電話給我銀行的出納主管鮑曼。」 布萊特小姐像個工具似的照辦了,很快把電話聽筒遞給諾克斯,隨後又不聲不響埋頭於秘書事務。「鮑曼嗎?我是諾克斯。我在十月一日提取了五張一千塊錢的票子,請你告訴我這幾張票子的號碼……唔。好哇。」諾克斯等著,拿過了一個拍紙本,用那支金黃色鉛筆塗寫著。他笑了笑,掛斷了電話,把一張紙條遞給埃勒里。「號碼在此,奎因。」 埃勒里心不在焉地拿著那張紙。「唔——你肯不肯跟我一起到總部跑一趟,諾克斯先生,協助我檢查表的內部?」 「樂於效勞。我被這種偵探業務吸引住了。」 書桌上的電話鈴響了,瓊站起身來接電話。「打給你的,先生。是證券債務方面的事。要不要我——」 「我接。請稍等一下,奎因。」 在諾克斯進行枯燥乏味——至少對埃勒里來講是如此——的工作,極其無聊地大談生意經的時候,埃勒里站起身來,漫步到另一張桌子,站在瓊的身旁。他朝她使個眼色,說道:「呃——布萊特小姐,能不能請你用打字機打下這些號碼?」他以此為藉口,俯身在她座位上,跟她耳語。她不動聲色地從他手裡接過用鉛筆寫的字條,在打字機滾筒上鋪一張紙,就打起字來。同時,她低聲說道:「那天晚上跟格里姆肖一塊兒來的身份不明之人,原來就是諾克斯先生,你為什麼不早告訴我呢?」她露出了慍色。 埃勒里搖頭示意她留點兒神,但是諾克斯並沒有停止交談。瓊手腳利落地從打字機上揭下那張紙,大聲說道:「哎呀,真麻煩啊!我得用筆來寫『號碼』(#)這個符號。」說著,她又在滾筒上重新鋪上紙,快速地打出那幾個號碼。 埃勒里低聲說:「倫敦方面有消息嗎?」 她搖搖頭,如飛的手指稍稍滯遲了一下,大聲說道:「我還是用不慣諾克斯先生的打字機——這是雷鳴頓牌,我一直使用的是恩德伍德牌,而這房子裡又沒有別的打字機……」她打完後,就把紙揭下來,遞給埃勒里,輕聲說道:「那幅達·芬奇作品會不會不在他手裡?」 埃勒里在她肩上使勁掐了一下,勁兒重得使她身子一縮,臉色都發白了。他用誠懇的口吻含笑說道:「妙極了,布萊特小姐。多謝你啦。」於是,他一面把紙條塞進馬夾的口袋,一面壓低聲音說道:「千萬小心。手別伸出界限。別讓人看出你在探查什麼。聽我的吧。你就只是一位秘書,除此之外別無其他。關於一千塊鈔票,別對任何人吐露一個字……」 「放心好了,我心中有數,奎因先生,」她口齒清楚地說道,並且調皮而狡黠地眨眨眼。 埃勒里榮幸得很,能乘著詹姆斯·諾克斯先生的大型高級轎車駛向市中心區,與這位大亨本人肩並肩坐在一起。開車的司機頸項僵直,穿著樸素的制服。 車到中央大街警察總部的門前,兩人下了車,走上了寬闊的階沿,進到裡面。埃勒里頗為得意地注意到:這位百萬大富翁看見那些警察、警探和辦事員一個個都與奎因探長的兒子親密無間,露出了驚訝的神色。他引領著諾克斯走向一間檔案室。到了那兒,埃勒里憑著他那並沒有名分的權威,調來了貯藏著格里姆肖-斯隆一案的證據的檔案材料。他別的都不動,單取出那隻老式的金表;他從鐵匣里拿出表來,跟諾克斯在這闃無一人的房間內共同驗視,一時之間誰也不說話。 埃勒里此刻預感到即將會發生什麼事。諾克斯只不過是顯得好奇。埃勒里打開了表的後蓋。 那裡有捲成一小卷的東西,攤開來一看,正是一張一千塊錢的票子。 埃勒里大失所望;他在諾克斯的書齋中所設想的可能性,在這張活生生的票子面前化為烏有了。然而,由於他畢竟是個辦事踏實的小伙子,他還是把表內票子的號碼跟他口袋裡的單子對了一對,發現所查出的這張票子確是諾克斯提領的五張之一。他把表蓋撳好,放回檔案材料中去。 「奎因,你怎麼看?」 「沒什麼了不起的。這一新的事實,並不改變他們對斯隆下結論時所依據的客觀條件,」埃勒里怏怏地回答,「如果殺害格里姆肖的是斯隆,格里姆肖的那個不知是誰的同黨也是斯隆,那麼,我們發現票子仍在表殼內,只不過意味著斯隆對票子的事一無所知。它意味著格里姆肖瞞著同黨想獨吞,根本從來沒有透露過打算向卡基斯勒索一千塊錢,更談不上跟斯隆平分——只要看看他把票子密藏在多麼奇特的地方,就可想而知了。所以,斯隆殺害了格里姆肖之後,出於自己的需要取走了這隻表,卻始終不曾想到打開表殼看看,因為沒有什麼理由會促使他猜想其中有花頭。結果呢,票子就一直在格里姆肖所藏放的原處。Q.E.D. [1]——真是胡鬧呀!」 「我看得出來,你對斯隆是兇手這個結論,很不以為然哪。」諾克斯精明地說道。 「諾克斯先生,我簡直不知道從何談起。」他們走下了連廊,「無論如何,先生,我向你懇求一件事……」 「儘管吩咐吧,奎因。」 「關於一千塊錢票子的事,一個字也不要對別人講——絕對不要講。我請求你。」 「一言為定。不過,布萊特小姐知道呀——我告訴你的時候,她必定聽見了吧。」 埃勒里點點頭。「你關照她保守秘密吧。」 兩人握了握手,埃勒里目送諾克斯離去。然後,他先在大廳中踱了一會兒,再走向父親的辦公室。辦公室內一個人也沒有。他搖搖頭,走到中央大街上,四周望望,叫來了一輛出租車。 五分鐘後,他到了詹姆斯·諾克斯先生的銀行,要找出納主管鮑曼先生。他見到出納主管鮑曼先生後,神氣活現地拿出一張特別警察證晃了一晃,就要鮑曼先生立刻出示諾克斯在十月一日提取的五張一千塊鈔票的編號。 格里姆肖表內那張票子的號碼,跟銀行當局提供的五個號碼中的一個,對上了號。 埃勒里走出了銀行,大概是感到毫無收穫吧,所以不願多花錢僱車了,就經由地鐵回了家。 [1] 數學用語,拉丁文quod erat demonstrandum(證訖)的縮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