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頓野生動物故事集 · 跑側對步的野馬

一 喬·卡隆把馬鞍往虛土地上一扔,然後把馬鬆開,就哐啷哐啷地走進了農舍。 「快開飯了嗎?」他問。 「還有十七分鐘,」廚子瞄了一眼掛鍾,回答道。他那副神情就像是一個火車調度員,不過事實證明沒有必要這樣故弄精準。 「草原那邊情況怎樣?」喬的搭檔佩里科問。 「比這兒熱得多,」喬回答說,「那邊的羊群看上去不會有啥事,牛犢子蠻多的。」 「我看到那群野馬了,就是老去羚羊泉飲水的那群,裡面有幾匹小馬駒,其中有匹黑色的簡直棒極了,真是天生的側對步跑馬的坯子。我追了他們一兩英里,他一直跑在最前面,側對步子始終沒有打亂。後來我乾脆放開了猛追,也就是圖個開心,想看看能不能追得他亂了步子——沒門兒。」 「你一路沒吃東西吧?」斯卡思問,心裡有點兒信不過。 「得了吧,斯卡思,咱倆上次打過賭,你得爬著走,等你像個男人的時候再找機會吧。」 「開飯了!」廚子一聲大叫,話茬兒就撂下了。第二天他們去了別處趕牲口,野馬的事兒也就被拋到了腦後。 一年以後牲口又趕過新墨西哥的這個角落。他們再次看到了野馬群。當年的黑馬駒現在已經滿一周歲了,四條腿修長勻稱,側腹油亮油亮的。不止一個牛仔親眼目睹了這件稀罕物——那小野馬真是匹天生的側對步跑馬。 喬也在場,而且還突然產生了一個念頭:有這匹馬駒可上算了。對東部人來說,這種想法可能並不稀奇,但是在西部,一匹沒有調教的馬只值五塊錢,而一匹普普通通的馴馬卻能賣上十五到二十塊的價錢。因此一般牛仔絕不會想到要去搞一匹野馬,況且野馬是很難抓住的,即便抓到了,也不過是籠中困獸,百無一用,至死也調教不過來。不少牧場主只要看到野馬就想把他們一槍幹掉。野馬不僅會妨礙草場放牧,甚至還會將馴馬帶走,教他們很快適應野生生活,並且從此一去不返。 野人喬·卡隆對野馬的本性了如指掌,他說:「我見過的馬多了,白馬的性子溫順一些,栗色馬都有點兒神經質,棗紅馬只要調理得法就一定能馴服,而黑馬卻個個硬得像釘子,乾脆是魔鬼附體。黑色的野馬就更不用說了,他只需再多幾隻利爪,就是端掉但以理遇到的獅子窩也不在話下了。」(1) 那時候野馬不過是一錢不值的禍害,而黑色的野馬更是十倍地有害無益,所以當喬一心一意地打那匹小野馬主意的時候,他的搭檔覺得不可思議。可是喬在那一年沒有找到下手的機會。 喬不過是個牛仔,一個月掙二十五塊錢,而且被工作時間拴死了。像其他多數小伙子一樣,喬一直期望有朝一日會擁有一處自己的牧場和一批屬於自己的夥計。他已經在聖菲註冊了自己的烙印,用一個寓意不詳的豬圈作圖案,這樣一來他就可以合法地將他的烙印烙在任何他可能發現的尚未加烙印的牛或其他動物身上,將其據為己有,但目前長角的牲畜里只有一頭老母牛帶著這個烙印。 老火雞爪印在這次追獵中是專門為幾位騎手做飯的。像其他人一樣,他饒有興致地觀看了整場追捕,失敗以後他對著面前的鐵鍋露齒一笑,說道:「除非我是個該死的傻瓜,否則就一定得把那野馬搞到手。」他回頭從《聖經》中尋找先例,這是他的習慣,於是他對著那口鍋說: 「想想當年非利士人是怎樣逮住參孫的,不就是因為他們利用了參孫一個天生的缺陷嗎?而亞當假如不是因為一個人人都知道的小缺點,可能至今還在伊甸園逍遙呢。要抓到那野馬我一個人就夠了,何必要同別人分享那五千塊錢呢。」 不斷的追捕使野馬比以往更富於野性,但他仍未離開羚羊泉。那是唯一安全的飲水處,方圓一英里都是開闊地,敵人很難隱藏。野馬差不多每天中午都來,他總在四周徹底地探查一番之後,才過去飲水。 自從妻妾們被抓走,野馬已經孤單了一個冬天,老火雞爪印對這一點非常清楚。這老廚子的朋友有一匹漂亮的棕色小母馬,廚子認定可以用她來達到自己的目的。他帶著兩個最結實的馬腳絆,一把鐵杴,一根備用的繩套和一根結實的木樁,騎著那匹小母馬向著名的羚羊泉進發。 幾隻羚羊沐浴著早晨的清新,在前方的平原上掠過。牛群三三兩兩地臥在草地上,草原雲雀高昂、甜美的歌聲處處可聞,晴朗無雪的冬天過後,春天就在眼前。草兒一天天綠了起來,大自然中的一切都仿佛沉迷於愛的情思中了。 野馬踏著他聞名的側對步跑了 愛的氣息就在空中瀰漫。那匹被拴在木樁上的小母馬,一邊低頭吃草,一邊時不時地仰頭髮出一陣陣尖利的嘶鳴,那一定是她的情歌——假如她也會唱歌的話。 老火雞爪印仔細觀察了當地的風向和地形。上次他費了不少力氣挖出的那個坑還在,大敞著口,裡面積滿了水,散發出淹死的草原犬鼠和田鼠的臭味。因為有這個坑擋住了原來的道路,動物們只得另闢蹊徑。老火雞爪印在平滑的草地附近選好一個莎草叢生的土堆,先將帶來的木樁牢牢地插進土堆里,然後在旁邊挖一個足以容身的洞,在洞裡鋪上毯子,又把拴小母馬的繩子收緊,她幾乎一步都動不了;然後把套馬索擺開,鋪在拴馬樁和他的藏身洞之間的地上,將長的一端固定在木樁上,又用土和草蓋上繩子。一切就緒後,他便躲進了藏身洞裡。 就這樣等了好長時間,大約中午時分,小母馬脈脈含情的歌聲終於迎來了西邊遠處高地傳來的應和,湛藍的天際剪影出一匹烏駿馬——正是那聲名赫赫的黑野馬。 他擺動著他那長長的步子跑過來,太多的追捕使得他越發地機敏,他時常停下腳步舉目凝望,發出陣陣嘶鳴,小母馬的回應顯然已令他心動。於是他繼續靠近,又叫了一聲,感到驚恐,便轉了一個大圈,企圖嗅尋敵人的氣味,似乎心存疑慮。守護天使在他耳邊輕聲說道「別去」,但那匹棕色小母馬又在呼喚了,黑馬繞著圈子一步步地靠近,也發出一陣嘶鳴,這一回他得到的答覆似乎趕走了他所有的恐懼,並一下子點燃了他心中的烈火。 於是黑馬騰躍上前,最後用鼻尖碰了碰小母馬的鼻子,發現她的反應正如他所期待的那樣熱烈,就立即拋開了所有對安危的憂慮,沉浸在征服的快樂中。最後,正當他在周圍騰跳的時候,突然他的兩隻後蹄踩進了那險惡的繩索,只見繩子猛地一抖,活結被拉緊,黑馬被套住了。 驚恐的響鼻和騰空一躍給了湯姆加一個雙結的機會。套環帶起繩索在空中一閃,蛇一般地纏住了那兩隻強健的馬蹄。 恐懼曾一度使黑馬的速度和力量倍增,但掙扎到臨了,他還是摔倒在地,淪為階下之囚。老湯姆醜陋、矮小、躬腰駝背的身形從藏身洞中跳出來,走過來完成對這非凡生靈的最終征服。野馬巨大的力量難敵這小老頭兒的聰明。他噴著響鼻,不顧一切地騰躍,力量大得嚇人;他不懈地衝撞,拚命地去掙脫羈絆,想重獲自由,但無濟於事。繩套非常結實。 湯姆又熟練地拋出另一個繩套,套住了黑馬的前蹄,接著又熟練地收緊繩套綁住馬蹄。不一會兒,狂怒的野馬就絕望地躺在地上;四蹄已經被繩子牢牢地綁在了一起。他還是徒勞地掙扎著,直到精疲力竭,一陣陣強烈的嗚咽使他全身抽搐,大滴大滴的淚珠順著面頰滾落下來。 湯姆站在一邊看著,這老牧人產生了一種突兀的情感變化。他緊張得全身發抖,盯著自己巨大的囚徒發愣,一時間不知所措。這種情形自他套住第一頭公牛以來再未發生過。但那種感覺很快就過去了,他給大利拉(2)上了鞍,解下第二個繩套拴在野馬脖子上,由小母馬撐起野馬的腦袋,又給野馬加綁上馬腿捆。這下,老湯姆覺得萬無一失。他正要鬆開繩套,突然一個念頭閃過腦海,使他住了手。他竟然把一件至關重要的事忘得一乾二淨:依照西部的法律,這匹野馬屬於第一個在他身上烙上自己印章的人。可現在他們離最近的烙鐵也有二十英里之遙,這可怎麼辦? 老湯姆走到小母馬身邊,將她的蹄子一個個地拿起來看,太好了,有一個馬掌有些鬆動。他用鐵鏟把它撬下來。平原上有的是野牛糞和類似的東西可以作燃料,湯姆點起一堆火,很快燒紅了馬掌的一個彎子,用襪子裹住另一個彎子將馬掌拿起來,粗手笨腳地在無助的野馬左肩上烙上一個火雞爪印,這是他的印章頭一次真正地派上用場。 烙鐵燒灼著皮肉,黑馬戰慄不已。這一切都在瞬間完成,大名鼎鼎的野公馬從此不再是自由之身。 下一步,就是將他弄回家去。繩套解開了,黑馬感到被鬆了綁,以為自己重獲自由了,於是一躍而起,可剛一邁步就又摔倒在地,他的兩隻前蹄仍被緊緊綁在一起,此時唯一可行的步態只能是拖足而行,或者拚命費勁地蹦跳,兩腳被如此不近情理地綁著,走不了幾步。他每每試圖掙脫,可總是難免摔倒。湯姆騎著輕巧的小母馬,一而再、再而三地想帶他走,他憑藉驅趕、嚇唬和引誘,努力將這口吐白沫、狂野的獵物向北趕往皮尼亞韋蒂托河谷。可野馬就是不走,毫不妥協。他驚恐地抑或是憤怒地噴著響鼻,狂野地蹦啊跳啊,一次又一次地試圖逃跑。那是一場漫長、殘酷的搏鬥。野馬光滑的身體兩側沾滿一層厚厚的黑沫,上面血跡斑斑。一整天的追逐未曾讓他摔倒,不能使他疲倦:可現在,他卻一次又一次重重地摔倒,體力消耗殆盡,他竭盡全力左蹦右跳,但已不是十分有力了,大口呼吸時噴出的飛沫有一半是血。但捕獲他的人卻是那麼殘忍、蠻橫、冷靜,仍然強迫他往前走。他們一點點兒地挪下了通向峽谷的斜坡,每向前一步都像是打了一仗,現在他們踏上了通向峽谷唯一出口的窪地,這裡正是野馬過去的領地的最北端。 最近的牧舍和畜欄在望了,獵手禁不住欣喜萬分,而野馬則積聚剩下的全部力量再一次做孤注一擲的衝撞。他沿著小路一步又一步地挪上了草坡,對頻頻揮動著抽打在身上的皮鞭和屢屢射向空中的槍彈置若罔聞,一切都無法改變他瘋狂的路線。一步又一步,他上啊、上啊,在無數的衝撞之後終於站在了最陡峻的懸崖之上,隨後便縱身一躍,落入懸崖下的一片空曠之中,落下去——落下去——落下二百英尺,掉到下面的岩石上。一具軀體——了無生命,卻自由自在。 * * * (1) 但以理,基督教《聖經·舊約》中的希伯來先知,由於篤信上帝而被扔入獅子坑卻無損傷。 (2) 大利拉是參孫的非利士情婦,將參孫出賣給非利士人。本章第二段湯姆講了這個《聖經》典故。這裡的參孫指野馬,大利拉指小母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