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論

郁達夫 · 學術雜記
文藝理論。郁達夫著。1926年1月上海光華書局出版,後曾多次再版。1925年,郁達夫曾在武漢大學講授文學課程,《小說論》便是他當時的文藝學講義之一。全書共有六章:第一章,現代的小說; 第二章,現代的小說淵源;第三章,小說的目的;第四章,小說的結構;第五章,小說的人物; 第六章,小說的背景。郁達夫認為,「小說的生命,是在小說中事實的逼真。」藝術來自生活,但又是生活的升華。他說:「藝術所表現的,不過是把日常的人生,加以蒸餾作用,由作者的靈敏的眼光從蕪雜的材料中采出來的一種人生的精彩而已。」「小說在藝術上有價值,可以以真和美的兩條件來決定。」郁達夫特別重視感情在創作中的重要作用,他認為:「小說與科學哲學,在真理的追求這一點是同的,其不同之點,是在表現的方法。哲學科學的表現,重在理智,所用的都是抽象的論證。小說的表現,重在感情,所用的都是具體的描寫。」郁達夫特彆強調要塑造典型人物,他認為人物是「小說中最重要的要素」,而作品中的人物,「大抵是典型的人物,所以較之實際社會的人物更為有趣。這『典型的』Typi-cal三字,在小說的人物創造上,最要留意」。此外,他還研究了小說的內容與形式,對藝術結構、人物刻畫、背景描繪等方面,也都陳述了自己的意見。郁達夫的《小說論》,有許多精闢見解,同時也有明顯的局限性。他雖然強調小說的真、善、美三者不可割裂的關係,但同時對「善」的要素又有所忽視。他說:「至於社會的價值,及倫理的價值,作者在創作的時候,盡可以不管。不過事實上凡真的美的作品,它的社會價值,也一定是高的。」郁達夫受到過多種文藝思潮的影響,其小說理論也相當蕪雜。

章節目錄

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