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人雜記 · 運動精神的可愛
一提起「運動精神」這個名詞,我心裡就有說不出的高興。
「運動精神」一詞,是由英文Sportsmanship譯成的。它的意思是聞勝不驕,聞敗不餒,只求各種技術的進步,不計暫時的得失。這種精神是每個運動家應具的精神,同時它也可代表運動的真意義。
一般運動員,多是年輕的小伙子,他們血氣方剛,凡事都要爭強好勝。本來每個人應該有抱負,參加某種運動的人,希望自己成為這方面的最出色的代表,這事情未可厚非。但是你應該知道,你想奪錦標,人家也想奪錦標。在爭取錦標的場合中,有時因求勝之心過切,弄得理智控制不住感情,行動失了常態。在這當兒,首先吃虧的是評判員。評判員為著多吹一次處分的警笛,失敗者很可能把整個失敗的責任推到他的身上,說他本來是穩操勝算的,只因評判員不公平,結果反勝為敗。其次,是參加比賽的對方,自己不暇檢討技術的惡劣,不肯虛心觀摩人家的技術的高明,一心一意要找出人家的過失,有時甚至故意犯規,以極惡毒的手段,傷害對方的身體。像這種人只能算是虛榮的奴隸,談不到「運動精神」的。
真正了解運動精神的人,他的目的在於觀摩技術,聯絡感情,勝負全不放在眼內。因為運動不是單純鬥力,而且也是鬥智。除單獨表演個人的能力,如游泳、賽跑、標槍、擲鐵餅等項目外,那些需要集體運動的項目,如足球、排球、籃球,一方面要看個人的技術是否高明,體力是否充沛,一方面須看全隊合作的程度是否已非常圓滿。全體隊員,好像一個有機體那樣,如身使臂,如臂使手,進攻退守,無不如意。他們注意個人的技術,尤其重視攻守的戰略,出其不意,攻其無備,那傳遞的靈活,防備的嚴密,射球的準確,真是使人覺得十分興奮。在那種場合下,運動精神發揮得淋漓盡致的人,一定博得全場的鼓掌,而勝負特其餘事。
記得快樂世界舉行摔跤比賽時,那位碩大無朋的傢伙一上台,觀眾一定先喝倒彩。論體力和技術,那位傢伙可以說得上榜上有名的人物,只因他求勝之心太切,有時不免要舉動粗魯,甚至要凌辱評判員,詈罵觀眾。對於這位先生,主辦摔跤的機關,應該在他出場的前夜,給他講解半個鐘頭「運動精神」。
我執筆寫這篇雜記時,正值湯杯羽球比賽開幕。馬來亞以羽球聞名於世,但這次能否保持湯杯的令譽,還待各健兒努力。好在我們的目的在於提高運動精神,勝負得失倒是次要的問題。
1955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