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艷叢書 · 猗覺寮雜記
(宋)桐鄉朱翌新仲 著
杜云:「自在嬌鶯恰恰啼。」說詩以謂:「恰恰」,鶯聲也。《廣韻》云:「恰恰」,用心啼爾,非其聲也。
古無長短句,但歌詩爾,今毛詩是也。唐此風猶在。明皇時李太白進木芍藥清平調,亦是七言四句詩。臨幸蜀登樓聽歌李嶠詞:「山川滿目淚沾衣」,亦止是一絕句詩。今不復有歌詩者。淫聲日盛,閭巷猥褻之談,肆言於內集公燕之上。士大夫不以為非,可怪也。
鄭谷《海棠詩》云:「秋麗正宜新著雨,嬌嬈全在欲開時。」百花惟海棠未開時最可觀,雨中尤佳。東坡云:「雨中有淚益悽愴。」亦此意也。五代詩格卑弱,然體物命意,亦有工夫。卒章云:「浣花溪上堪惆悵,子美無心為發揚。」故王介甫《梅》云:「少陵為爾牽詩興,可是無心賦海棠。」用此也。穿鑿者乃雲子美之母小名海棠,故子美不作海棠詩,未知出何典記。世間花卉多矣,偶不及之爾,若撰一說以文之,則不勝其說矣。如牡丹、芍藥、酴醾之類,子美亦未嘗有詩,何獨于海棠,便為有所避耶。退之於李花賦之甚工,又將為何說耶。
顧況作《哀閩》云:「囝(囝音蹇)生南方,閩吏得之,乃絕其陽,為臧為獲。」方言楚人謂男為臧,謂女為獲。既雲絕其陽,則可為臧耳,又云為獲,是陰陽不分,男女不辨也。
樂天云:「鍾乳三千兩,金釵十二行。」以言聲妓之多,蓋用古歌詞云:「頭上金釵十二行,足下絲履五文章。」是一人頭插十二釵耳,非聲妓之多,十二重行也。
退之《謝自然》詩云:「謝自然,女道士也,果州人,居金泉山,晝夜不寐,忽有雲氣瀰漫,積久散去。」見《風俗通》。
介甫云:「舊高青女尚橫陳。」又云:「水歸洲諸得橫陳」。用《楞嚴》於橫陳時,味如嚼蠟事。唐李義山:「小蓮玉體橫陳夜,已報周師入晉陽。」唐張薦《靈怪集·東蔡女鬼與裴紹祖》詩云:「橫陳君不御,惟知恩不絕。」漢魏文章《宋玉諷賦主人之女歌》曰:「內怵惕兮徂玉床,橫自陳兮君之旁。」橫陳蓋本諸此。
楊太真妃本壽王瑁妃也,玄宗納之,為壽王別取韋昭訓女。李義山《驪山》詩云:
驪岫飛泉泛暖香,九龍呵護玉蓮房。
平明每幸長生殿,不從金輿唯壽王。
牽牛河鼓,古人多用為七夕事。按:《爾雅》「河鼓」謂之「牽牛」。註:今荊楚呼「牽牛」為「擔鼓」。擔者,何也。何音荷,以平聲讀,從水者非。
魯直《酴醾》云:「風流付枕幃.」又云:「夢寐宜人入枕囊。」說者謂幃幕如枕屏之類,非也。楚詞「蘇糞壤以充幃兮」。註:幃謂之「幐」。幐,香囊也。又云:「■欲充其佩幃。」註:謂盛香之囊,則知枕幃乃枕囊也。張平子《思元賦》云:「纗幽蘭。」李善註:《說文》曰:「系幃曰纗」。《爾雅》云:「婦人之幃謂之縭。今之香囊,在男曰幃,在女曰縭。纗者,系囊之繩是也。」坡云:「宜蠶使汝繭如瓮。」《述異記》云:「園客種五色香草,有五色蛾集其上。蠶時有一女來養蠶,得繭大二十枚,大如瓮,女與客俱仙去。」
坡云:「但令有婦如康子,安用生兒似仲謀。」皇甫溢《高士傳》:「黔婁先生卒,曾西來吊,見覆以布被。覆頭則足見,覆足則頭見。曾西曰:『斜其被則斂矣。』其妻曰:『先生生而不斜,死而斜之,非先生意也。』西曰:『以何為溢?』妻曰:『溢曰康。』西曰:『先生存時,食不充飽,衣不盡形,何以溢為康?』妻日:『昔先生,君欲用為國相。辭不為,是有餘貴。君賜粟,辭不受,是有餘富。甘天下之淡味,安天下之卑位,溢為康,不亦宜乎?』《魏書》:『生子當如孫仲謀,劉景升兒子豚犬爾。』」
外來之物曰義,如義兒是也。元云:「醉摘櫻桃投小玉,義梳叢髻舞曹婆。」
杜云:「竹根稚子無人見。」稚子即筍,或以為竹跧,非也。牧之云:「小蓮娃欲女,幽筍稚相攜。」以蓮比娃,以筍比稚子,與子美意同。
詩人論魯直《酴醾》云:「『露濕何郎試湯餅,日烘荀令炷爐香。』不以婦人比花,乃用美丈夫事。」不知魯直此格,亦有來歷。李義山《早梅》云:「謝郎衣袖初翻雪,荀令熏爐更換香。」亦以美丈夫比花,魯直為工。
杜雲:「拄到玉女洗頭盆。」《真浩》:玉女居華山,祠前五石臼,號玉女洗頭盆。
太白云:「漢帝重阿嬌,貯之黃金屋。」見《漢武故事》:武帝四歲,長主抱著膝上,問曰:「阿嬌好否?」對曰:「好。若得阿嬌為婦,當作黃金屋貯之」。乃定昏。
退之《百葉緋桃》云:「應知侍史歸天上,故伴仙郎宿禁中。」《周禮·天官》註:「奚三百人,若今之侍史官婢。後漢尚書郎給女侍史二人,皆選端正婉麗,執香爐,護衣服。」
《戰國策·秦策》:陳軫言楚人有兩妻。誂其長者,長者詈之;誂其少者,少者許之。居無幾何,有兩妻者死。客謂誂者曰:「女取長者乎,少者乎?」曰「「取長者。」客曰:「長者詈汝,少者和汝。汝何為取長者?」曰:「居彼人之所,則欲其許我也。今為我妻,則欲其詈人。」
後漢《馮衍傳》有挑其鄰人之妻者挑其長者,長者罵之。挑其少者,少者報之。後其夫死而取其長者。或謂之曰:「非罵爾者耶?」曰:「在人慾其報我,在我欲其罵人。」
范嘩所記《戰國策》語簡而意足。大抵班范善刪裁前人之文,得體要法。
世號贅婿為布袋。多不曉其義:如入布袋,氣不得出。頃附舟入浙,有一同舟者,號李布袋。篙人問其徒云:「如何入舍婿謂之布袋?」眾無語。忽一人曰:「語訛也。謂之補代。人家有女無子,恐世代自此絕,不肯嫁出,招婿以補其世代爾。」此言絕有理。
後周宣帝每捶人以百二十為度,名曰天杖。五代劉銖每杖一人必兩杖俱下,謂之合歡杖。又隨年數杖之,謂之隨年杖。
何自苦如此二。呂后謂張良:「人生一世間,如白駒之過隙,何自苦如此?」文君謂長卿曰:「第俱如臨邛,從昆弟假貸,猶足為生,何自苦如此。」
兄弟之妻相呼為妯娌。見《北史·崔子愍傳》:「欲令姊妹為妯娌。」古呼為娣姒,關中呼為先後。(先去聲)見《漢郊祀志》:「長陵女子見神於先後宛若。」宛若,字也。婿稱半子,見《吐蕃傳》:「可汗上書,昔為兄弟,今婿半子也。」
婦人書稱兒不名。《陳平傳》呂后云:「兒婦人口不可信。」然兒與女對,恐非婦人之稱。猶婦人稱奴,奴與婢對。廣中女子皆稱婢,男子稱奴似為當。
漢有弄臣弄兒弄田,春秋時有弄馬,見子常肅爽馬事。
男女皆不可以美稱。宋華父督見孔父之妻於路,目逆而送之曰:「美而艷。」公子鮑美而艷,襄夫人慾通之。
男曰人臣,女曰人妾。臣妾對君上之稱,男女之別也。今婦人奏狀,則曰臣妾某氏,是以婦人兼男子之稱也。男曰奴,女曰婢,故耕當問奴,織當問婢。今則奴為婦人之美稱。貴近之家,其女其婦,則又自稱曰奴。自漢以前,婦人皆稱妾。如「妾得無從,坐奈何」,「妾薄命」之類,是也。兼臣妾而言,不知起何代。古者婦人女子,亦有名字。如孟光字德曜,曹昭字惠班之類是也。其自稱也,亦以名。如曹大姑上書曰:「妾昭之類是也。」一例稱奴,起於近代。
牽牛,牛星也。織女非牛星,自有女星。織女三星在牛之上,主金帛。女四星在牛之東,是須女也。須,婢之賤稱。詩人往往誤以織女為牛女。子美云:「牽牛出河西,織女處其東。」誤矣。
彈曲起於唐懿宗時。《曹確傳》云:「優人李可及能新聲,自度曲號為拍彈。」優伶打顐,亦起於唐。李棲筠為御史大夫,故事曲江賜宴,教坊倡顐雜侍,棲筠以任風憲不往台遂以為法。顐,五困切,弄言也。
漢交州女子征貳側反,擾嶺外六十餘城。唐睦州女子陳碩真反,破睦歙二州。女子能作賊,可怪也夫!
婦人笑躄二:晉侯使卻克征會於齊,齊頃公帷婦人使觀之。卻子登,婦人笑於房,卻子躄故也。平原君家樓臨民家。有躄者槃散行汲,美人居樓上臨見,大笑之。
雙生。昭十一年,泉邱人有女生懿子,及南宮敬叔,注似雙生。僖十七年,梁贏孕,過期,卜生一男一女。唐王仁皎子守一,與元宗廢后孿生。孿音所眷反。
《爾雅》:妻之父為外舅,母為外姑。今無此稱,皆日丈人丈母。柳子厚有祭楊詹事丈人、獨孤氏丈母,則知唐巳如此。
嶺外有果名捻子,三月開花如芍藥,七八月實成可食。結腸胃,小兒食多則大便難。東坡改名海漆,言搗其葉可代柿漆用。《嶺表錄異》云:「倒捻子窠叢生,葉如苦李,花似蜀葵,小而深紫。南方婦女,多以染色。子如軟柿,上有四葉如柿蒂,食者必捻其蒂,故謂倒捻子。」或呼謂都念子,語誤也。其子外紫內赤,無核,食之甜軟暖髒,益肌肉。古誤捻為念,今又誤念為撚。《大業拾遺記》:「南海送都念子一百株,付西苑十六院種。」即此花也。
嶺外風俗多服毒藥斷腸草以死誣人,多死於所誣之門,常怪其愚如此。《南州異物志》曰:「廣州俚賊,若鄰里負其債不時還者,子弟取野葛一錢,鉤吻數寸許,到債家門食而死,誣債家殺之。債家懼,以物辭謝多數十倍,死家乃收屍而去,不以為恨。」則此風舊矣。鉤吻即斷腸草,又名胡蔓。《嶺表錄異記》云:「野葛,俗呼為蔓。蔓生如蘭,香光,而厚置生菜中毒人。用羊血解,羊食之肥大。
藍田出玉,世儒多以比物之潔白者。按《初學記》:「藍田出美玉如藍,故名藍田。」則藍田玉乃玉之青者,不當比潔白。又許慎《說文》:「瓊,赤玉也。」詩人亦以比潔白,如「瓊花」「瓊枝」之類。雖退之亦以「瓊瑰」比雪。蓋古今沿習,不可不深考。
北人以乳酪拌櫻桃食之,《摭言》:」新進士重櫻桃宴。劉覃及第,櫻桃初出,和以糖酪,人享蠻畫一小盎,不啻數升。「
嶺外人家嬰兒衣,暮則急收,不可露夜。土人云,有蟲名暗夜,見小兒衣,必飛毛著其上,兒必病寒熱,久則瘦不可療。其形如大蝴蝶。《水經》:「豫章逕陽縣多女鳥。」《玄中記》曰:「新陽男子於水際得之與共居,生二女,悉衣羽而去。」豫章間養兒不露其衣,言是鳥落塵於兒衣中,令兒病,亦謂之夜飛游女。由是觀之,乃暗夜也。
物去其勢,豕曰獖,見《易》。牛曰轄,見佛書。馬曰扇,見《五代史》。雞日敦,犬曰閹,俗語。
《曆書》七十二候,唯桃桐菊言華。至菊又言黃華。桃以候婚姻,桐以待鳳,盛於二三月,得陽之盛。菊非得霜不開,盛於九月十月,得陰之盛。然則其他皆不可言華。菊以黃為正。東坡已載朱勃之言。
遂為母子如初,見《左傳》。遂為父子如初,見《鄒陽傳))注。
今婦人削去眉,畫以墨,蓋古法也。《釋名》曰:「黛,代也。滅去眉毛以代其處也。」
大曲新水歌,樂昌公主與徐德言破鏡複合事,為中元日。《本事詩》雲,他日必以正月望日賣於都市。後果如其言,乃上元,非中元也。
【附錄】
朱翌(1097—1167)字新仲,號潛山居士、省事老人。舒州(今安徽潛山)人,卜居四明鄞縣(今屬浙江)。政和八年,同上捨出身。紹興八年(1138),除秘書省正字,遷校書郎、兼實錄院檢討官、祠部員外郎、秘書少監、起居舍人。十一年,為中書舍人。秦檜惡他不附己,謫居韶州十九年。檜死,充秘閣修撰,出知宣州、平江府。乾道三年卒,年七十一。名山勝景,遊覽殆遍。事跡散見於《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寶慶四明志》卷八、《延祐四明志》卷四。《宋史翼》有傳。有《猗覺寮雜記》二卷。又《潛山集》四十四卷,周必大為作序。《彊村叢書》輯有《潛山詩餘》一卷。《宋史藝文志》猗覺寮雜記二卷,《四庫總目》並傳於世。
〖註:■,扌+殺,音撮。攫■,搏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