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艷叢書 · 焚椒錄

蟲天子 《香艷叢書》
(遼)王鼎 撰 《焚椒錄》序 鼎於咸太之際,方侍禁近。會有懿德皇后之變,一時南北面官悉以異說赴權,互為證足。遂使懿德蒙被淫丑,不可湔浣。嗟嗟!大黑蔽天,白日不照,其能戶說以相白乎?鼎婦乳嫗之女蒙哥,為律耶乙辛寵婢,知其奸構最詳,而蕭司徒復為鼎道其始末,更有加於嫗者。因相與執手,嘆其冤誣,至為涕淫淫下也。觀變已來,忽複數載,頃以待罪可敦城。去鄉數千里,視日如歲,觸景與懷,舊感來集。乃直書其事,用俟後之良史。若夫少海翻波,變為險陸,則有司徒公之實錄在。大安五年春三月,前觀書殿學士臣王鼎謹序。 懿德皇后蕭氏,為北面官南院樞密使惠之少女。母耶律氏夢月墜懷,巳復東升,光輝照爛,不可仰視。漸升中天,忽為天狗所貪,驚寤而後生,時重熙九年五月己未也。母以語惠,惠曰:「此女必大貴而不得令終,且五日生女,古人所忌,命已定矣,將復奈何!」後幼能誦詩,旁及經子。及長,姿容端麗,為蕭氏稱首,皆以觀音目之,因小字「觀音」。二十二年,今上在青宮,進封燕趙國王。慕後賢淑,聘納為妃。後婉順善承上意,復能歌詩。而彈箏琵琶尤為當時第一,由是愛幸,遂傾後宮。及上即位,以清寧元年十二月戊子,冊為皇后。 後方出閣升坐,扇開簾卷,忽有白練一段,自空吹至後褥位前,上有「三十六」三字。後問:「此何也?」左右曰:「此天書命可敦領三十六宮也。」後大喜。宮中為語曰:「孤穩壓帕女古靴,菩薩喚作耨斡麼。」蓋言以玉飾首,以金飾足,以觀音作皇后也。二年八月,上獵秋山,後率妃嬪從行在所至伏虎林。上命後賦詩,後應聲曰: 威風萬里壓南邦,東去能翻鴨綠江。 靈怪大千都破膽,那教猛虎不投降。 上大喜,出示群臣曰:「皇后可謂女中才子。」次日上親御弓矢射獵,有虎突林而出,上曰:「朕射得此虎,可謂不愧後詩。」一發而殪,群臣皆呼萬歲。是歲十一月,群臣上皇帝尊號,曰「天祐皇帝」,後曰「懿德皇后」。 三年秋,上作《君臣同志華夏同風》詩,後應制屬和曰: 虞廷開盛軌,王會合奇琛。 到處承天意,皆同捧日心。 文章通鹿蠡,聲教薄雞林。 大宇看交泰,應知無古今。 明年,後生皇子睿,皇太叔重元妃入賀,每顧影自矜,流目送媚。後語之曰:「貴家婦宜以莊臨下,何必如此?」妃銜之,歸罵重元曰:「汝是聖宗兒,豈虎斯不若。使教坊奴得以可敦加吾。汝若有功,當除此帳,笞撻此婢。」於是重元父子合定叛謀。於九年七月駕幸灤水,聚兵作逆。須臾軍潰,父子伏誅,而討平此亂,則知北樞密院事趙王耶津乙辛與有功焉。尋進南院樞密使,威權震灼,傾動一時。惟後家不肯相下,乙辛每為怏怏。及咸雍初,皇子睿冊為皇太子,益復蓄奸為圖後計矣。 後常慕唐徐賢妃行事,每於當御之夕,進諫得失。國俗君臣尚獵,故有四時捺缽。上既擅聖藻,而尤長弓馬,往往以國服先驅,所乘馬號「飛電」,瞬息百里,常馳入深林邃谷,扈從求之不得,後患之。乃上疏諫曰:「妾聞穆王遠駕,周德用衰。太康伏豫,夏社幾危。此游佃之往戒,帝王之龜鑑也。頃見駕幸秋山,不閒六御,特以單騎從禽,深入不測,此雖威神所屆,萬靈自為擁護,倘有絕群之獸,果如東方所言,則溝中之豕,必敗簡子之駕矣。妾雖愚暗,竊為社稷憂之。惟陛下尊老氏馳騁之戒,用漢文吉行之旨,不以其言為牝雞之晨而納之。」上雖嘉納,心頗厭遠。故咸雍之末,遂稀幸御。 後因作詞曰《回心院》,被之管弦,以寓望幸之意也: 埽深殿,閉久金鋪暗。 遊絲絡網塵作堆,積歲青苔厚階面。 埽深殿,待君宴。拂象床,憑夢借高唐。 敲壞半邊知妾臥,恰當天處少輝光。 拂象床,待君王。換香枕,一半無雲錦。 為是秋來轉展多,更有雙雙淚痕滲。 換香枕,待君寢,鋪翠被,羞殺鴛鴦對。 猶憶當時叫合歡,而今獨覆相思塊。 鋪翠被,待君睡。裝繡帳,金鉤未敢上。 解卻四角夜光珠,不教照見愁模樣。 裝繡帳,待君貺。疊錦茵,重重空自陳。 只願身當白玉體,不願伊當薄命人。 疊錦茵,待君臨。展瑤席,花笑三韓碧笑妾。 新鋪玉一床,從來婦歡不終夕。 展瑤席,待君息。剔銀燈,須知一樣明。 偏是君來生彩暈,對妾故作青熒熒。 剔銀燈,待君行。爇熏爐,能將孤悶蘇。 若道妾身多穢賤,自沾御香香徹膚。 爇熏爐,待君娛。張鳴箏,恰恰語嬌鶯。 一從彈作房中曲,常和窗前風雨聲。 張鳴箏,待君聽。 時諸伶無能奏演此曲者,獨伶官趙惟一能之。而宮婢單登,故重元家婢,亦善箏及琵琶,每與惟一爭能,怨後不知已。後乃召登,與對彈四日二十八調,皆不及後彈,愧恥拜服。於時,上常召登彈箏。後諫曰:「此叛家婢,女中獨無豫讓乎?安得輕近御前!」因遣直外別院,登深怨嫉之。 而登妹清子,嫁為教坊朱頂鶴妻,方為耶律乙辛所昵。登每向清子誣後與惟一淫通,乙辛具知之。欲乘此害後,以為不足證實,更命他人作《十香》淫詞,用為誣案。云: 青絲七尺長,挽出內家裝。不知眠枕上,倍覺綠雲香。 紅銷一幅強,輕闌白玉光。試開胸探取,尤比顫酥香。 芙蓉失新艷,蓮花落故妝。兩般總甚比,可似粉腮香。 蝤蠐那足並,長須學鳳凰。昨宵歡臂上,應惹領邊香。 和羹好滋味,送語出宮商。定知郎口內,含有暖甘香。 非關兼酒氣,不是口脂芳。卻疑花解語,風送過來香。 既摘上林蕊,還親御苑桑。歸來便攜手,纖纖春筍香。 鳳靴拋合縫,羅襪卸輕霜。誰將暖白玉,雕出軟鉤香。 解帶色巳戰,觸手心愈忙。那識羅裙內,消魂別有香。 咳唾千花釀,肌膚百和裝。元非啖沉水,生得滿身香。 乙辛陰屬清子使登乞後手書。登時雖外直,常得見後。後善書,登紿後曰:「此宋國忒里蹇所作,更得御書,便稱二絕。」後讀而喜之,即為手書一紙,紙尾復書已所作《懷古詩》一絕云: 宮中只數趙家妝,敗兩殘雲誤漢王。 惟有知情一片月,曾窺飛鳥入昭陽。 登得後手書,特出與清子云:「老婢淫案已得,況可汗性忌,早晚見其白練掛粉籜也。」 乙辛已得書,遂搆詞命登與朱頂鶴赴北院陳首:伶官趙惟一,私侍懿德皇后,有《十香》淫詞為證。乙辛乃密奏上曰:「太康元年十月二十三日,據外直別院宮婢單登及教坊朱頂鶴陳首,本坊伶官趙惟一,向要結本坊入內承直高長命,以彈箏琵琶得召入內。沐上恩寵,乃輒干冒禁典,謀侍懿德皇后御前,忽於咸雍六年九月駕幸木葉山,惟一公稱有懿德皇后旨,召入彈箏。於時皇后以御製《回心院》曲十首付惟一入調,自辰至酉調成。皇后向簾下目之,遂隔簾與惟一對彈。及昏命燭,傳命惟一去官服,著綠巾金抹額、窄袖紫羅衫、珠帶鳥靴,皇后亦著紫金百鳳衫、杏黃金縷裙、上戴百寶花髻、下穿紅鳳花華,召惟一更入內帳,對彈琵琶,命酒對飲。或飲或彈。至院鼓三下,敕內侍出帳。登時當直帳,不復聞帳內彈飲,但聞笑聲。登亦心動,密從帳外聽之,聞後言曰:『可封有用郎君?』惟一低聲言曰:『奴具雖健,小蛇耳,自不敵可汗真龍。』後曰:『小猛蛇卻賽真懶龍。』此後但聞惺惺若小兒夢中啼而已。院鼓四下,後喚登揭帳曰:『惟一醉不能起,可為我喚醒。』登叫惟一百通,始為醒狀,乃起拜辭。後賜金帛一篋,謝恩而出。其後駕還,雖時召見不敢入帳。後深懷思,因作《十香詞》賜惟一。惟一持出誇示同官朱頂鶴,朱頂鶴遂手奪其詞,使婦清子問登。登懼事發連坐,乘暇泣諫。後怒痛笞,遂斥外直。但朱頂鶴與登共悉此事,使含忍不言。一朝敗壞,安免株坐,故敢首陳。乞為轉奏,以正刑誅,臣惟皇帝以至德統天,化及無外,寡妻匹婦,莫不刑於。今宮帳深密,忽有異言,其有關治化,良非渺小,故不忍隱諱,輒據詞並手書《十香詞》一紙,密奏以聞。」 上覽奏大怒,即召後對詰。後痛哭轉辨曰:「妾托體國家,已造婦人之極。況誕育儲貳,近且生孫,兒女滿前,何忍更作淫奔失行之人乎?」上出《十香詞》曰:「此非汝作手書,更復何辭?」後曰:「此宋國忒里蹇所作,妾即從單登得而書賜之耳。且國家無親蠶事,妾作那得有親桑語?」上曰:「詩正,不妨以無為有。如詞中合縫韡,亦非汝所著為宋國服邪。」上怒甚,因以鐵骨朵擊後,後幾至殞。即下其事,使參知政事張孝傑與乙辛窮治之。乙辛乃係械惟一、長命等訊鞫,加以釘灼盪錯等刑,皆為誣服。 獄成,將奏,樞密副使蕭惟信馳語乙辛、孝傑曰:「懿德賢明端重,化行宮帳,且誕育儲君,為國大本,此天下母也。而可以叛家仇婢一語動搖之乎?公等身為大臣,方當燭照奸宄,洗雪冤誣,烹滅此輩,以報國家,以正國體。奈何欣然以為得其情也?公等幸更為思之。」不聽。遂具獄上之,上猶未決,指後《懷古》一詩曰:「此是皇后罵飛燕也,如何更作十詞?」孝傑進曰:「此正皇后懷趙惟一耳。」上曰:「何以見之?」孝傑曰:「宮中只數趙家妝,惟有知情一片月。是以二句中包含『趙惟一』三字也。」上意遂決,即日族誅惟一,並斬長命,敕後自盡。時皇太子及齊國諸宮主,咸被發流涕,乞代母死。上曰:「朕親臨天下,臣妾億兆,而不能防閒一婦,更何施眉目,靦然南面乎?」後乞更面可汗一言而死。不許,後乃望帝所而拜,作《絕命詞》曰: 嗟薄祐兮多幸,羌作麗兮皇家。 承昊穹兮下覆,近日月兮分華。 托後鈞兮凝位,忽前星兮啟耀。 雖釁累兮黃床,庶無罪兮宗廟。 欲貫魚兮上進,乘陽德兮天飛。 豈禍生兮無朕,蒙穢惡兮宮闈。 將剖心兮自陳,冀回照兮白日。 寧庶女兮多漸,遏飛霜兮下擊。 顧子女兮哀頓,對左右兮摧傷。 共西曜兮將墜,忽吾去兮椒房。 呼天地兮忝悴,恨今古兮安極。 知吾生兮必死,又焉愛兮旦夕。 遂閉宮以白練自經。上怒猶未解,命裸後屍,以葦席裹還其家。春秋三十有六,正符白練之語。聞者莫不冤之。皇太子投地大叫曰:「殺吾母者,耶律乙辛也!他日不門誅此賊,不為人子!」乙辛遂謀害太子,無虛日矣。 嗟嗟!自古國家之禍,未嘗不起於纖纖也。鼎觀懿德之變,固皆成於乙辛,然其始也,由於伶官得入宮帳。其次則叛家之婢使得近左右,此禍之所由生也。第乙辛凶慘無匹,固無論。而孝傑以儒業起家,必明於大義者,使如惟信直言,毅然諍之,後必不死。後不死,則太子可保無恙。而上亦何慚於少恩骨肉哉!乃亦昧心同聲,自保祿位,卒使母后儲君,與諸老成一旦皆死於非辜。此史冊所書未有之禍也。二人者,可謂罪通於天者乎!然懿德所以取禍者有三:曰「好音樂」與「能詩」、「善書」耳。假令不作《回心院》,則《十香詞》安得誣出後乎?至於《懷古》一詩,則天實為之。而月食飛練先命之矣。 余讀《焚椒錄》,乃知元人修史之謬也。即如宣懿皇后諫道宗單騎馳獵,僅百二十餘言,其辭意併到,有宋人所不及者。其他若陰屬單登索後書,及證《懷古詩》於帝前,此乙辛、孝傑罪案也,可削而不載乎?一書去取如此,其他掛漏可知矣。惟此錄言皇后生於五月五日,而《道宗本紀》稱坤寧節在十二月,又雲重元父子伏誅,則重元走出大漠自殺耳,豈別有所據邪?至於錄中所載詩詞,雖淫靡不足道。如「解卻四角夜光珠,不教照見愁模樣」、「只願身當白玉體,不願伊當薄命人」、「偏是君來生彩暈,對妾故作青熒熒」、「若道妾身多穢賤,自沾御香香徹膚」,此等皆有唐人遺意,恐有宋英神之際,諸大家無此四對也,並識於此,以俟博雅君子。西園歸老題。 予得《焚椒錄》讀之,何讒人罔極,戕害天倫一至於此!亦宇宙一大變也。然與漢武前後一轍。惟道宗因妻以及其子,漢武因子以及其妻,而兩孫亦皆嗣位,第天祚不敢望孝宣耳。荀卿氏曰:「雖有親父,安知其不為虎予?」於此錄而益信矣。吳寬記。 此錄有西園歸老跋,不知為誰?當是國初儒舊,其品鑑亦當。但謂坤寧節在十二月,則彼不詳考。清寧八年十二月,行道宗母仁懿皇太后再生禮耳。且曆象朔日考,重熙九年五月乙卯朔,則五日正已未也。至若後疏,以絕群之獸為東方朔所言,此乃後誤。以相如為東方也,不可不一正之。更按《王鼎傳》云:「清寧五年,擢進士第。乃八年放進士王鼎等,則五年為誤矣,」不然豈有兩王鼎邪?又按:鼎作此錄,在謫居鎮州時,時乙辛已囚萊州,孝傑亦死,故敢實錄其事。但天祚時,鼎尚在,如懿德皇后第二女趙國公主以匡救天祚,竟誅乙辛,及乙辛、孝傑剖棺戮屍,以家屬分賜群臣事,並不補錄,一快觀者,亦此錄一不了公案也。海鹽姚士磷叔祥跋。 國語解·附 南北面官:遼制。北面治宮帳,南面治漢人。 耶律:遼始興地曰世里,譯曰耶律,因為國姓。 蕭氏:述律皇后兄子名蕭翰,後族因以為姓。 可敦:突厥皇后之稱。 孤穩:玉也。 女古:金也。 耨斡:后土也。 麼:母也。 虎斯:有力也。 四時捺缽:謂四時畋漁行在所也。 四日二十八調:遼大樂也。 忒里蹇:皇后也。 有用郎君:遼有著帳郎君,皇太后等帳皆有,蓋宦官也。 宮帳:遼宮中亦有帳房。 遼後服:有雙同心帕絡合縫靴。 鐵骨朵:遼刑具名。鐵骨朵之數擊之,或五或七也。秀水殷仲春方。 【附錄】 [遼]王鼎,涿州(今河北涿縣)人,字虛中。生年不詳,卒於遼天祚帝乾統元年(1101)。遼道宗清寧八年(1062)壬寅科狀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