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托邦 · 關於職業

托馬斯·莫爾 《烏托邦》
烏托邦人不分男女都以務農為業。他們無不從小學農,部分是在學校接受理論,部分是到城市附近農莊上作實習旅行,有如文娛活動。他們在農莊上不只是旁觀者,而是每當有體力勞動的機會,從事實際操作。 每人除我所說的都要務農外,還得自己各學一項專門手藝。這一般是毛織、麻紡、圬工、冶煉或木作。除此而外,部分人從事的其它職業是不值得提及的。至於服裝,全島幾百年來是同一式樣,只是男女有別,已婚未婚有別。這種衣服令人看了感到愉快,方便行動,而且寒暑咸宜。哦,每戶都是做自己的衣服呢! 除了裁製衣服而外,其它的手藝都是每人學一種,男的如此,女的也是如此。婦女體力較弱,因而做輕易的工作,一般是毛織和麻紡。男人擔任其餘較繁重的活計。子承父業是一般的情況,由於多數人有這種自然傾向。但如任何人對家傳以外的其他行業感到對他有吸引力,他可以寄養到操他所喜歡的那種行業的人家。他的父親,乃至地方當局,都關心替他找一個莊嚴可敬的戶主。此外,如某人精通一藝後,想另學一藝,可得到同樣的批准。他學得兩門手藝後,可以任操一藝,除非本城市對其中之一有更大的需要。 攝護格朗特的主要的和幾乎唯一的職掌是務求做到沒有一個閒人,大家都辛勤地干他們的本行,但又不至於從清早到深夜工作不停,累得如牛馬一般。那樣倒霉是比奴隸的處境還不幸了,然而除烏托邦人外,勞動人民的生活幾乎到處如此。烏托邦人把一晝夜均分為二十四小時,只安排六小時勞動。午前勞動三小時,然後是進午膳。午後休息二小時,又是繼以三小時工作,然後停工進晚餐。他們從正午算起是第一小時,第八小時左右就寢,睡眠時間占八小時。 工作、睡眠及用餐時間當中的空隙,由每人自己掌握使用,不是浪費在歡宴和遊蕩上,而是按各人愛好搞些業餘活動。這樣的空閒一般是用於學術探討。他們照例每天在黎明前舉行公共演講。只有經特別挑選去做學問的人方必須出席。然而大部分各界人士,無分男女,成群結隊來聽講,按各人性之所近,有聽這一種的,也有聽那一種的。但如任何人寧可把這個時間花在自己的手藝上,則聽其自便。許多人就是這樣的情況,他們的水平不夠達到用腦的較高深的學科。他們搞自己的手藝實際上還受到表揚,因為對國家有益。 晚餐後有一小時文娛,夏季在花園中,冬季在進餐的廳館內,或是演奏音樂,或是彼此談心消遣。骰子以及類乎此的荒唐有害的遊戲,烏托邦是從不知道的。可是他們間通行兩種遊戲,頗類下棋。一種是斗數,一個數目捉吃另一個數目。另一個遊戲是罪惡擺好架勢向道德進攻,於此首先很巧妙地顯示出罪惡與罪惡之間彼此傾軋而又一致反抗道德,然後是什麼樣的罪惡反抗什麼樣的道德,用什麼樣的兵力公開襲擊道德,用什麼樣的策略迂迴向道德進軍,而道德又是採取什麼樣的防護以阻止罪惡的猖獗得勢,用什麼樣的計謀挫敗罪惡的花招,直到最後,其中一方通過什麼樣途徑取得勝利。 可是,為了避免誤會,這兒有一點你必須更深入地加以考察。既然他們只工作六小時,你可能認為其後果是必需品會有些是不足的。然而事實遠非如此。對於生活上的必需或便利所萬不可少的全部供應,這六小時不但夠用,而且綽有餘裕。這種現象你會理解,假使你考慮到在別的國家只吃飯而不幹活的在全人口中占多麼大的一個比例,首先是幾乎所有的婦女,她們是全民的半數,或是婦女有事乾的地方,男子又通常睡懶覺。而且,那伙僧侶以及所謂的宗教信徒又是多麼隊伍龐大,多麼遊手好閒呀!和他們加在一起的還有全部富人,特別是叫做紳士與貴族的地主老爺。再算上他們的僕從,我指那些干不出一件好事的仗勢凌人的全部下流東西。末了,包括在內的又有身強力壯的乞丐,他們藉口有病,專吃閒飯。這樣,你就一定發見,創造人們全部日用必需品的勞動者遠比你所想像的人數要少。 現在可以估計一下,在勞動者當中從事必要的手藝的人又是多麼少得可憐。因為,在以金錢衡量一切的社會中,人們勢不得不操許多毫無實用的多餘的行業,徒然為奢侈荒淫的生活提供享受。倘使現在幹活的這一大群人分配到為滿足生活的少數自然需要與便利的少數行業中去,商品就必然大為增加,價格就會跌落到使製造工人無法靠作工維持生活。可是又倘使目前全部不務正業的人以及全部懶漢(他們每個人所消耗的別人勞動的成果就等於兩個工人所消耗的)都被分派去勞動,做有益的工作,那麼,你不難看出,只需要多麼少的工作時間便足夠有餘地生產出生活上需要與便利(甚至享樂,只要是真正自然的享樂)所必不可少的一切。 烏托邦的經驗證明了上述的後一種情況。那兒,每一座城及其附近地區中凡年齡體力適合於勞動的男女都要參加勞動,准予豁免的不到五百人。其中各位攝護格朗特雖依法免除勞動,可是不肯利用這個特權,而是以身作則,更樂意地帶動別人勞動。有些人經過教士的推薦以及攝護格朗特的秘密投票,也可以豁免,以便認真進行各科學術的研究。但是如果任何做學問的人辜負了寄托在他們身上的期望,就被調回去做工。相反,往往有這樣的事,一個工人業餘鑽研學問,孜孜不倦,成績顯著,因而他可以擺脫自己的手藝,被指定做學問。正是從一批有學問的人當中,烏托邦人選出外交使節、教士、特朗尼菩爾,乃至總督。在他們的古代語言中,總督叫做巴桑①,近來稱為阿丹麥②。 ①巴桑(Barzanes)——一說據希臘語指宙斯之子(宙斯乃希臘神話中的主神)。——中譯者 ②阿丹麥(Ademus)——據希臘語為「無國民」之意。——中譯者 幾乎其餘所有居民既不懶散,所忙碌從事的又非無益的工作,因此可想而知,他們制出的好東西多麼豐富,花時間又多麼節省。除此而外,他們對大多數必需的手藝,不如在別的國家要費那麼多工,這也是一個便利。首先,房屋的建成和修理在別處要大批工人經常付出勞動,這是因為一個父親經營的建築,他的不知愛惜財力的後人總是任其逐漸頹毀。結果,本是花小錢就可以維修的房子,後人須花大錢另起一幢。而且,甲雖然使用巨款才造成的房子,乙卻任意挑剔,不把它看在眼裡,不加愛惜,任其失修倒塌,然後在別處花同樣數目的錢另造一所。而在烏托邦土地上,由於一切井井有條,公眾福利管理認真,很少見到辟新地建新房。烏托邦人勤於維修房屋,尤其重視事前愛護。從而花的勞動量最小,房屋非常經久,瓦木工有時閉得無事可作,除非在自己家中砍劈木料,同時整修石塊,以便一日有興土木的需要,可以很快建好房子。 同樣,關於服裝,也請注意消費的勞動力多麼少。首先,他們在工作時間穿可以經用七年的粗皮服,這是樸素的衣著。他們出外到公共場所時,披上外套,不露出較粗的工作裝。外套顏色全島一律,乃是羊毛的本色。因此,毛絨的需要固比他處為少,而且比別處價格低廉。從另一方面說,亞麻布製成較省力,用途也就較廣。對亞麻布他們著重的只是顏色白,對毛呢他們著重的只是質地潔。毛頭纖細他們不希罕。所以,在別的國家,一個人有各色的毛衣四五件,又是四五件綢衫,不覺得滿足,更愛挑挑揀揀的人甚至有了十件還不滿足;而在烏托邦,只一件外套就使人稱心滿意,一般用上兩年。當然,烏托邦人無理由要更多的衣服,因為更多並不穿得更暖和些,也不顯得更漂亮。 此所以,既然他們大家忙於有益的手工藝,而且從中取得較少的產品已經足夠,他們在一切日用品充沛時,間或調出不計其數的公民修理一切損壞了的公共道路。如果甚至這樣的修理都無需要,他們還往往公開宣告減少工作時數。政府並不強迫公民從事多餘無益的勞動。烏托邦憲法規定:在公共需要不受損害的範圍內,所有公民應該除了從事體力勞動,還有儘可能充裕的時間用於精神上的自由及開拓,他們認為這才是人生的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