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托邦 · 《烏托邦》第一部

托馬斯·莫爾 《烏托邦》
傑出人物拉斐爾·希斯拉德關於某一個國家理想盛世的談話, 由英國名城倫敦的公民和行政司法長官、知名人士托馬斯·莫爾轉述 戰無不勝的英王亨利八世①以具有模範君主的一切才德而著名。他近來和尊貴的卡斯提爾國王查理②殿下在某些重大問題上發生爭論。為了就爭論進行商議並取得和解,英王派我出使到法蘭德斯③去,伴隨著獨一無二的卡思伯特·滕斯托爾④,他最近被英王任命為案卷法官,大家都為此感到高興。我不打算說什麼恭維他的話。這並非擔心一個朋友的見證不易取信於人,而是由於他的正直及學問遠過於我所能讚揚,而且是眾所周知的,無須我的讚揚。除非我要給人們以這樣的印象,如同俗語所說的,打著燈籠照太陽! ①英王亨利八世(Henry Ⅷ,1509—1547年在位)——當時英國和西班牙在海外貿易上發生重大矛盾。在荷蘭逐漸受到西班牙統治勢力支配後,英國禁止向荷蘭輸出羊毛。因此莫爾應邀出使調解爭端。——中譯者 ②卡斯提爾國王查理——即查理五世(Charles Ⅴ),1516—1556年為西班牙國王,1519—1556年為神聖羅馬帝國皇帝。卡斯提爾為英語Castile譯名;西班牙語Castilla,漢譯作卡斯蒂利亞。卡斯提爾位於西班牙境內,自十世紀起是一個獨立王國,十五世紀後葉與阿拉貢王國聯合成西班牙。查理五世原為卡斯提爾國王,故這兒如此稱呼他。——中譯者 ③法蘭德斯——中世紀西歐的伯爵領地,區域跨今法、比、荷三國,當時為歐洲織布業中心,需用大量英國輸出的羊毛。——中譯者 ④卡思伯特·滕斯托爾(Cuthbert Tunstall,1474—1559)——英國官員,莫爾的朋友。——中譯者 按照事先的安排,卡斯提爾國王委派的處理這個專案的人員(都是非凡的人才)在布魯日①接待了我們,組長為布魯日市長,一個莊嚴的人物,但他們左右一切的中心發言人卻是坦西斯②,加塞爾城③的教會長,口才具有素養,又得力於稟賦,而且精通法律,是外交談判能手,在這方面有天才,又有多年經驗。經過一兩次會議,我們在若干點上還未能取得一致看法。因此他們就向我們告別幾天,到布魯塞爾④聽取他們的國王的正式意見。 ①布魯日(Bruges)——當時是羊毛紡織業中心,在今比利時法蘭德斯省。——中譯者 ②坦西斯(George Temsice)——布魯日城人,寫過一本地方史,此外無考。——中譯者 ③加塞爾(Cassel)——今法國西北部的城鎮。——中譯者 ④布魯塞爾(Brussels)——當時為「低地國家」首都,今比利時首都。——中譯者 這時,我因事前往安特衛普⑤。我停留在該城期間,有一個彼得·賈爾斯,是來訪眾客之一,又是所有他們這些人中最受歡迎的一個來客。他當地出生,是一個有地位的榮譽人物,然而卻應該享有最崇高的地位,因為他年輕而學問和品格兩方面都很出色。他極有德行及教養,對所有的人都很殷勤,而對朋友則胸懷坦率,親愛忠誠,因此,在任何地方都找不到一個人或兩個人,能象他那樣從各方面來看都稱得起是完美的朋友。他異乎尋常地謙遜,比誰都更絲毫不矯揉造作,比任何人都更天真單純而又不失為明智慎重。此外,他的談吐文雅,饒有風趣而不使聽者感到不滿。所以,我既和他快樂相處,進行愉快的交談,我對鄉土的懷念就大為消失,不象以前那樣意識到和家人的別離,和妻兒的分手,我離開他們已經四個多月,我曾是多麼急於回到他們身邊呀。 ⑤安特衛普——當時屬法蘭德斯,今為比利時重要商港。——中譯者 有一天,我在聖母院做禮拜,這是全城最美最擁擠的一座教堂。我做完禮拜,打算回到住所,這時碰巧看見彼得和一個外地人談話,那是一個上了年紀的老頭兒,面孔曬得黝黑,鬍鬚頗長,一件斗篷不介意地披在他的肩上。從他的外貌和衣著,我看出他象是一個船長。 彼得一見到我,就走來和我打招呼。我正待回禮,他把我拉到一旁,指著剛才和他交談的那人,問我說: 「你看見那人麼?我正要把他馬上帶到你那兒去。」 「非常歡迎,」我說,「為了你的原故。」 「不,」他說,「為了他的原故,如果你認識他的話。除他外,當今沒有第二個人能對陌生的人民和國家作出這樣的報道,我了解這是你急切想聽的題材。」 「啊,那麼,」我說,「我猜得不錯。我一看到他,就斷定他是海船的船長。」 「可你完全錯啦,」他說,「因為他的航行不象巴利紐拉斯①那樣,而是象奧德修斯②,或不如說象柏拉圖③吧。這位拉斐爾——這是他的名字,他姓希斯拉德——不但精通拉丁文,而且深曉希臘文。他對希臘文下的工夫比對拉丁文還要深些,因為他竭盡精力去搞哲學,他覺得關於哲學這門學問,拉丁文中除了辛尼加④和西塞羅⑤的一些論文外,缺乏有價值的東西。他把祖先遺產留給家中兄弟們之後,由於急想看看這個世界(他是葡萄牙人),就加入亞美利哥·韋斯浦契⑥一行,作為他四次出航中後三次的遊伴,始終跟隨著韋斯浦契。這四次出航,人人都已閱讀到了。可是最後一次,他不曾同韋斯浦契一同回來。他請求甚至要挾韋斯浦契同意讓自己成為留在第四次航程終點的要塞上二十四人中之一。因此他就留下,可以隨自己的意辦事:他更熱中於浪遊,寧可生死付之度外。他有老不離口的兩句俗話:『死後沒棺材,青天做遮蓋』,以及『上天堂的路到處遠近一樣。』要不是老天保佑,他這種態度是會叫他大吃苦頭的。可是,自從韋斯浦契離去後,他便和要塞上的五個同伴航遊了許多國家。一個意外的機會把他帶到錫蘭①,又轉到卡利卡特②,在該處他便中碰到幾條葡萄牙船,最後很出乎意外地又回到本國。」 ①巴利紐拉斯(Palinurus)——古羅馬詩人維吉爾(Virgil,公元前70—19)所著史詩《伊尼特》(Aeneid)主人公伊尼斯的船上的舵手,曾墮海失事,此處殆借喻為不高明的航海員。——中譯者 ②奧德修斯(Odysseus)——古希臘詩人荷馬(Homer)所著史詩《奧德賽》(Od-yssey)的主人公,著名航海冒險家。——中譯者 ③柏拉圖(Plato,公元前約428—約348)——古希臘哲學家,相傳為了追求知識,曾在國外廣泛旅行。——中譯者 ④辛尼加(Seneca,公元前約4—65)——古羅馬哲學家。——中譯者 ⑤西塞羅(Cicero,公元前106—43)——古羅馬政治家,希臘哲學的普及者。——中譯者 ⑥亞美利哥·韋斯浦契(Amerigo Vespucci,1454—1512)——義大利航海家,美洲(亞美利加)從他得名。——中譯者 ①錫蘭——今作斯里蘭卡。——中譯者 ②卡利卡特(Calicut)——印度海港。萄萄牙航海家伽馬(Vasco daGama,約1460—1524)繞好望角東航,曾於1498年到達此港。——中譯者 彼得說完後,我感謝他的好意,他花費了很大的氣力,無非要我和那人接談,希望那人的談話能使我高興。我就轉向拉斐爾,互相致敬,說了生人初見面時慣用的一番客套話,然後我們一同來到我的住所,坐在花園中草苔叢生的長凳上,我們開始交談起來。 拉斐爾描述說,自從韋斯浦契離去後,他和留在要塞上的夥伴們,由於不斷和當地人見面,對他們客氣,漸漸獲得他們的好感,直到既不覺得從他們那兒會帶來危險,而且實際上彼此間產生了友誼,此外,還得到一位領袖的賞識和好感(這位領袖何名,屬於何國,我都記不起了)。由於這位領袖慷慨好施,他和其餘五個同伴得到充分的供應品以及旅費,並沿途配給了一個可靠的嚮導,部分是水路乘筏,部分是陸路乘車,被引到別的領袖那兒去,帶有非常殷切的介紹信,請求予以照拂。拉斐爾說,他們遊歷多日,到過各種城鎮都市以及熙熙攘攘、制度優越的國家。 他說,誠然,在赤道的下方以及這條線兩旁幾乎遠至太陽運行所達到的地方,有熱氣不斷熏灼的沙漠。到處無非一片陰森可怖,草木不生,令人厭惡,棲息著野獸毒蛇,或者和獸類一樣野蠻有害的人。可是,稍微更向前進,風物就逐漸較為宜人,氣候不那麼酷熱,地面上長滿可愛的青草,獸類的性格也較為溫順些。最後,他們逢到人和城鎮。在這些城鎮之間以及附近,並且和遼遠的國家,都經常有水陸貿易。 拉斐爾說,當時他們有訪問四下許多國家的機會,因為凡是準備開出的任何航線上的船,都歡迎他和他的同伴搭乘。他們在最初旅行的地方所看到的船都是平底,航行時用一種紙草或柳枝編成的帆,也有時用皮革製成的帆。往後,他們又遇見有尖龍骨和帆布篷的船,實際上全和我們的船一樣了。 他們的水手善於使自己和海洋及氣候相適應。但是據拉斐爾說,由於他指點他們怎樣使用指南針,他就獲得了他們異常的好感。他們以前關於這個東西是完全無知的,因此對於信從海洋擺布,不免猶豫不決,而只有在夏季,才這樣做過。現在,他們依靠指南針,在冬季也不覺得可怕,這就過於自信,反而招致危險。這樣,本來認為會給他們很大好處的東西,由於輕率,倒有給他們帶來極大危害之虞。 拉斐爾談及的他到過的每一個地方,說來話長,也不符合本書的意圖。我們也許會在另一個場合講述他所說的故事,尤其是任何對讀者會有益的東西,首先是在那些文明共處的人民中的明智慎重的法律條文,這是他所注意到的。因為,關於這樣的題材,我們熱切地向他提問,他也同樣樂意談論。可是,陳腐的海客奇談,我們不愛打聽。西拉①和貪饞的塞利諾②,吃人的雷斯特利哥尼人③,以及類似的可怕怪物,這些是極其常見的。可是,治理有方的公民倒不是隨處可以遇見的。 ①西拉(Scylla)——古代希臘傳說中的怪物,岩礁的化身,為害海中船隻。——中譯者 ②塞利諾(Celaeno)——古希臘傳說中鳥身女面的三妖之一,巨風的化身,有利爪,能將人攫走。——中譯者 ③雷斯特利哥尼人(Laestrygones)——古希臘傳說中海島上毀壞航船以吃人為生的巨怪,見史詩《奧德賽》第10卷。——中譯者 的確,拉斐爾既提請注意這些新發現的國家有許多不合理的風俗,也詳細舉出若干點,我們的城市,王國以及不同民族和人種都可以借鑑,用於改正自己的錯誤。我已經說過,這些事例我必須留待另一個場合去敘述。現在我只想講一講他所說的關於烏托邦人的生活方式和風俗,然而首先得講一講引起他提到這個國家的談話。 拉斐爾很明智地論及我們這半球的缺點,以及那半球的缺點,他發見兩方面都是缺點不少。他也對我們中間和他們中間的明智措施作出了比較。他對每一國家的風俗習慣回憶起來,如同在他僅一度到過的地方曾經住了一輩子。彼得用如下的話對這個人表示了他的驚嘆: 「啊唷,親愛的拉斐爾,我不明白你何以不去依附一個國王呢。我相信沒有一個國王不歡迎你,因為你的學問,你對各種風土人情的通曉,既給他以喜悅的心情,又可以向他提供榜樣,發出對他有所幫助的忠告。這樣,不但對你自己極其有利,而且對於你的全部親友也很能使他們得到提拔。」 「提起我的親友,」他回答說,「我不十分為他們操心,因為我想我對他們已很好地盡了應有的義務。別人對財產不到年老多病不肯放棄,而且即使那時也是十分勉強地放棄,儘管要保留已無能為力。當我還不是壯年,實際上在年輕時,我就把財產分給親友。我想我的親友對我的慷慨應感到滿足,而不額外地要求或期望我為了他們的原故去臣奉國王。」 「說得妙!」彼得宣稱,「我的意思是要你侍奉國王,並非臣奉國王。」 「臣奉和侍奉不過一個音節之差,」他說。 「不過我確信,」彼得接著說,「不管你怎樣稱呼這樣的生活,它不失為一種手段,能對別人有好處,不管是對私人,還是全國所有的公民,並且你自己也可以更加發跡。」 「我必須,」拉斐爾說,「用我內心所厭惡的辦法以便更加發跡嗎?事實上,我現在自由自在地生活著,相信朝廷貴臣很少能象我這樣的。而且,巴結權貴的人為數很多,你不要以為權貴身旁沒有我或是一兩個象我這樣的人,就造成很大的損失。」 「嘿,」我於是說,「很明顯,親愛的拉斐爾,你是不羨慕金錢和權勢的人。毫無疑問,我尊敬具有你這樣胸襟的人,如同我尊敬非常有地位的大人物一樣。可是我覺得,如果你在自己生活中把聰明勤奮用於為公眾謀福利,即使這會使你個人吃虧,然而那才和你相稱,和你的寬宏而真正富於哲理的氣概相稱。要很有成效地做到這一點,你就必須當一個偉大國王的謀臣,勸他採取(我深信你能使他採取)誠實榮譽的行動方針。從國王那兒,正如同從永不枯竭的泉源那兒,湧出的是所有能造福或為害全國的一條水。縱然你的事務經驗不豐富,你有淵博的學問;或者即使你沒有學問,你的事務經驗是豐富的——因此你在任何國王的議事會上都是一個能臣。」 「親愛的莫爾,」他說,「你有兩方面的錯誤。第一,就我而言;第二,就事情本身而言。我並不如你所說的那麼有才能。即使我那麼有才能,在打亂我的安靜生活的同時,我並無從為公眾謀福利。首先,幾乎一切國王都樂於追求武功,我不懂武,也不願意懂武。他們寧可不從事光榮的和平活動。他們更關心的,是想方設法奪取新的王國,而不是治理好已獲得的王國。 「其次,朝廷大臣都的確人人聰明,無須別人進言代謀;或是自以為聰明,不屑於傾聽別人的意見。可是,他們對國王的頭等寵臣的謬論,卻隨聲附和,想列名門下,通過獻媚得到青眼相看。本來,認為自己的見解最高明,是人情之常,如同烏鴉和猴子對自己的仔總是十分鐘愛。 「在這些妒忌別人的創見而重視自己的創見的人當中,如有人提出他所閱讀到的異時異地的事,聽者就顯得似乎在才智方面所負的盛名有全部破產之虞,似乎此後將只會被看成是傻瓜,除非他們對別人的創見能夠吹毛求疵。當一切企圖都告失敗的時候,他們便發表這樣的議論作為最後的對策:『這樣的事是我們的祖先所喜歡的,但求我們有我們的祖先那樣明智。』然後,他們覺得這一妙論似乎結束了全部問題,就在自己位置上坐下——當然意思是說,如果在任何一點上顯得比我們的祖先更明智,那會是危險的。然而,不管我們的祖先有什麼好的見解,我們總是漠然不顧。可是,如果在任何情況下,我們的祖先的行動方向不那麼明智,這個缺點就成為我們抓住的把柄,不肯放過。這種傲慢、荒謬而頑固的偏見,我曾在別的國家屢見不鮮,有一次也在英國見過。」 「什麼,」我說,「你到過我的國家?」 「是呀,」他回答說,「我在那兒住過幾個月,在英國西部人民起義反抗英王慘遭失敗①後不久;起義受到鎮壓,殺戮很重。那時,我很感謝尊敬的約翰·莫頓②紅衣主教,坎特伯雷大主教,又是當日英國大法官。親愛的彼得(我是專對你說的,莫爾深知大主教,不須向我了解),這位大主教是值得尊敬的,因為他深謀遠慮,德高而又望重。他是中等身材,絲毫不顯得年老。他的儀容令人覺得可敬而不必生畏。他的談吐沉著莊嚴,但聽起來愉快舒適。對於謁見有所請求的人,他愛用粗率語言相待,加以考驗,但是完全出於一片好意,要觀察一下對方的膽識和鎮靜自若的程度。坦然無懼的態度是他所賞識的,只要不流於冒失;因為這近似他的性情,而且對於奉公職的人是相宜的,從而他才加以讚美。他的談吐精練犀利,法律知識精深。他的能力非常強,記憶非常好。學問和閱歷使他的不凡天賦更善更美。 ①指居住在康瓦爾(Cornwall)地區的人民於1497年起兵抗稅,後被英王亨利七世(Henry Ⅶ,1485—1509年在位)鎮壓。——中譯者 ②約翰,莫頓(John Morton,1420—1500)——曾任紅衣主教及英王亨利七世的首相。莫爾青年時當過莫頓家的侍從。——中譯者 「英王十分聽信他的意見。我在英國時,他似乎是國家所倚仗的棟樑。不出一般人所預料,他幾乎在很年輕時就從學校進入宮廷,一生處理重大政務,經過種種的世運浮沉,從而在許多驚風駭浪中獲得了一個政治家的遠見,這樣從親身經歷中來的遠見是不容易忘的。 「某日,我正和他共餐,有一個精通英國法律的未奉聖職的俗人在座。這個人不知怎地找到一個機會咬文嚼字地談起英國當日對盜竊犯執法的嚴峻。他們到處被執行死刑。據他說,送上絞刑台的有時一次達二十人之多。他又說,他感到更加驚奇的是,儘管漏網的人極少,為何不幸全國仍然盜竊犯橫行呢?當時我不揣冒昧,在紅衣主教席上毫不隱諱地發表了我的意見,我說: 「『你無須驚奇,因為這樣處罰盜竊犯是越法的,對社會不利。對於盜竊,這是過於嚴厲的處分,但又不能制止盜竊。僅僅盜竊不是應處以死刑的重罪,而除盜竊外走投無路的人,隨你想出什麼懲治的辦法,也還是要從事盜竊。在這點上,你們英國和世界上大多數地方一樣,很類似誤人子弟的教書匠,他們寧可鞭撻學生,而不去教育學生。你們對一個盜竊犯頒布了可怕的嚴刑,其實更好的辦法是,給以謀生之道,使任何人不至於冒始而盜竊繼而被處死的危險。』 「『對這種情況,』這人說,『我們已採取了充分的措施。我們有手藝。我們有農活。只要一個人不甘心為非作歹,他就可以做這些工作謀生。』 「『不,』就反駁說,『你不會這樣輕易擺脫得了。我們且不提在對外和對內戰爭中變成殘廢回到家園的人,例如最近英國人和康瓦爾人①作戰以及不久前對法國作戰,都有這種情況。這些英國人為他們的國和王效勞,竟弄得四肢不全。他們由於殘廢而無從干自己的行當,由於年紀不小又不能學新行當。我們且不考慮這些人,因為戰爭總是偶爾才有。我們不妨思考一下每天都有的情況。 ①康瓦爾人(Cornishmen),見本書第17頁注。——中譯者 「『首先,有大批貴族,這些人象雄蜂一樣,一事不做,靠別人的勞動養活自己,例如,靠在自己田莊上做活的佃農,盡力剝削這些佃農,以增加收入,(他們唯獨在這點上錙銖必較,否則他們總是揮金如土,把自己搞窮搞光!)而且帶著大批從未學過任何餬口技藝的遊手好閒的隨從。只要主人一死,或者他們自己生病,這批人便立刻被趕出去。主人寧養閒客,不養病號。後嗣也往往無力象先人一樣維持偌大的門戶,至少一開始無力這樣做。 「『同時,這些人如不儘可能從事盜竊,就只有儘可能挨餓。的確,他們能怎樣辦?流浪的生活逐漸使他們的衣服破爛不堪,並且身體衰弱不堪,既然如此貧病交迫,任何紳士都不屑於去雇用他們,農民也對他們望而生畏。農民深知,一個人習慣於舒適懶散,掛刀持盾,對周圍的人自吹自誇,擺出神氣十足的樣子,他就不會為了些微的報酬和粗淡的飯食,去拿起鐵鍬和鋤頭,老老實實地替貧苦老百姓幹活。』 「『可是這種人,』那個精通法律的傢伙反駁說,『正是我們要盡力加以贊助的。一旦我們需要作戰,我們軍隊的支柱正是要這種人來當,他們比做工的和種田的有更大的氣魄。』 「『當然啦,』我說,『你倒不如說,為了作戰,我們就必須鼓勵盜竊犯。只要你養這類的人,你決不能使盜竊犯絕跡。而且,盜竊犯當兵,並非是最不活躍的;當兵的干盜竊,也並非是最缺少勁頭的。兩者竟是如此巧妙地互通。可是,這個毛病在你們的國家雖然很猖獗,倒不是你們所獨有,而是幾乎一切國家所共有的。 「『法國患有另一種更嚴重的災難。即使在和平時期(假如你可以稱它為和平時期),法國到處擠滿了僱傭兵,因為法國人和英國人想法一樣,認為養一批懶散的隨從是好事。這些自作聰明的人的想法是:若要社會安全,必須隨時備有一支堅強可靠的守衛部隊,主要由老兵組成,因為他們不信任新兵。這種看法使他們不得不經常尋找戰爭的口實,專供士兵獲得臨陣的經驗,盲目殺人,惟恐,如同塞拉斯特①所作的妙論,「無論是心或手,不用就不靈。」然而,法國吃了大虧才認識到,豢養這般野蠻畜牲是多麼危險,這點也從羅馬、迦太基、敘利亞②和別的許多國家的事例得到證明。後面這些國家的常備軍,不但毀滅了他們國家的最高權力,而且連土地城市也毀滅了。 ①塞拉斯特(Sallust,公元前86—約34)——古羅馬歷史家,引言見其所著《卡特林的陰謀政變》第16章。——中譯者 ②羅馬及迦太基用僱傭兵作戰,在古代西方史中是較突出的。此處所說敘利亞,當系指公元前塞琉古(Seleucus)王國。——中譯者 「『這種軍隊之無須乎維持,從這點可清楚地得到證明:即使從小就在行伍中認真訓練的法國士兵,也不敢誇口如果和你們征來的新兵作戰,可以經常得勝。這點我無須多談,以免好象露骨地奉承你們。無論如何,你們城市中長大的手藝人或是種田的鄉下佬,除掉體格不夠健壯與勇猛者外,除掉因家中吃用不夠而志氣受磨折者外,據信是全不害怕那些伺候紳士的懶散隨從的。因此,這些隨從,一度身強力壯(因為紳士所要特意腐蝕的恰巧是經過精選的漢子),現在卻由於懶散而趨於衰弱,由於乾的缺乏男子氣概的活而變成軟綿綿的。如果一旦通過鍛煉,做老實的工去養自己,乾結結實實的粗活,倒無須擔心挺不起腰杆作丈夫! 「『不管怎樣,為了應付緊急戰爭,養一大批這類擾亂治安的人,在我看來,不利於為社會造福。你們不要戰爭,就決不會有戰爭,而你們所更應該重視的是和平,不是戰爭。但這並不是使盜竊成為不可避免的唯一情況。還有另一種我認為是英國人的特殊情況。』 「『那是什麼情況?』紅衣主教問。 「『你們的羊,』我回答說,『一向是那麼馴服,那麼容易餵飽,據說現在變得很貪婪、很兇蠻,以至於吃人,並把你們的田地,家園和城市蹂躪成廢墟。全國各處,凡出產最精緻貴重的羊毛的,無不有貴族豪紳,以及天知道什麼聖人之流的一些主教,覺得祖傳地產上慣例的歲租年金不能滿足他們了。他們過著閒適奢侈的生活,對國家絲毫無補,覺得不夠,還橫下一條心要對它造成嚴重的危害。他們使所有的地耕種不成,把每寸土都圍起來做牧場,房屋和城鎮給毀掉了,只留下教堂當作羊欄。並且,好象他們浪費於鳥獸園囿上的英國土地還不夠多,這般傢伙還把用於居住和耕種的每塊地都弄成一片荒蕪。 「『因此①,佃農從地上被攆走,為的是一種確是為害本國的貪食無饜者,可以用一條欄柵把成千上萬畝地圈上。有些佃農則是在欺詐和暴力手段之下被剝奪了自己的所有,或是受盡冤屈損害而不得不賣掉本人的一切。這些不幸的人在各種逼迫之下非離開家園不可——男人、女人、丈夫、妻子、孤兒、寡婦、攜帶兒童的父母,以及生活資料少而人口眾多的全家,因為種田是需要許多人手的。嗨,他們離開啦,離開他們所熟悉的唯一家鄉,卻找不到安身的去處。他們的全部家當,如等到買主,本來值錢無多,既然他們被迫出走,於是就半文一錢地將其脫手。 ①此處馬克思曾引用,參見《資本論》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804頁注221a.——中譯者 「『他們在浪流中花完這半文一錢之後,除去從事盜竊以致受絞刑外(這是罪有應得,你會說),或是除去沿途討飯為生外,還有什麼別的辦法?何況即使討飯為生,他們也是被當做到處浪蕩不務正業的遊民抓進監獄,而其實他們非常想就業,卻找不到僱主。他們是對種田素有專長的,可是找不到種田的活,由於已無供耕種的田。一度需要多人耕作才產糧食的地,用於放牧,只要一個牧人就夠。 「『這種情況使許多地區糧價劇增。而生羊毛的價格又如此高漲,一向織毛呢的英國窮人買不起它,於是大批賦閒。因為,牧場既然擴大了,曾有許多頭羊死於一場瘟疫,好象老天在羊身上降瘟,作為對貪婪的懲罰,其實在羊的主人的頭上降瘟才更公道些。可是,不管羊的繁殖量多麼地提高,羊的價格絲毫未跌,因為,售戶不止一人,固然未便指為壟斷,但出售方式無疑地是寡頭操縱,所有的羊落到極少數人手中,這些是少數富有的人,他們不想賣,就不必賣,而他們得不到要求的價格,就不想實。 「『到了這時刻,其他全部牲畜也由於這個理由而同樣漲價,而且變本加厲,其原因是,農莊遭到破壞,農業趨於蕭條,無人從事飼養牲畜。富人不象自己養小羊那樣養小牛。他們從國外用廉價買進瘦弱的小牛,在牧場上餵肥後,用高價賣出。照我看來,這種方式的全部危害還不曾被人感覺到。直到現在,這些商販在把牲畜脫手的地方才大抬價格,可是,一旦他們在產地採購頻繁,超過該地飼養的速度,那麼,來源市場既然供應逐漸減少,結果一定遠遠供不應求。 「『這樣,由於少數人貪得無厭,對你們這個島國本來認為是帶來極大幸運的東西,現在是遭到毀滅了。糧食騰貴的結果,家家儘量減少僱傭。請問,這些被解僱的人,不去乞討,或不去搶劫(有膽子的人更容易走的一條路),還有什麼辦法呢? 「『而且,一面窮困不堪,而另一面又是奢侈無度。不但貴族的僕從,還有手工人,甚至幾乎農民本身,實際上各種人一無例外,都是講究穿著,縱情吃喝。諸如賭廳妓院,以及聲名狼藉不下於妓院的場所(象那些酒樓餐館),還有不正當的遊戲,什麼骰子、紙牌、雙陸、玩球、擲鐵圈等,這一切不是能使嗜好者很快把錢花光、走上搶劫之途嗎? 「『戒絕這些害人的東西吧。用法律規定,凡破壞農莊和鄉村者須親自加以恢復,或將其轉交給願意加以恢復並樂於從事建設的人。對富有者囤積居奇的權利以及利用這項權利壟斷市場,須嚴加控制。少養活些好吃懶做的人。振興農業。恢復織布,讓它成為光榮的職業,安插一大批有用的但閒著的人手,他們或是迄今被貧窮驅為盜竊犯,或是目前非流浪即幫閒,終究都會淪為盜竊犯。毫無疑問,除非你們醫治這些弊病,光是誇口你們如何執法懲辦盜竊犯,那是無用的。這樣的執法,表面好看,實則不公正,不收效。你們讓青年人受不良的薰染,甚至從小就一天天墮落下去,待到他們成長後,犯下他們兒童時代起早就總是顯得要犯的罪惡,這時,當然啦,予以處分。你們始而縱民為盜,繼而充當辦盜的人,你們幹的事不正是這樣嗎?』 「我在發這個長議論時,那律師就忙於準備答覆,並決定採用辯論家的慣常方式,即把已說過的話努力重述,而不是給以答覆,表示自己的記憶力很不壞。 「『當然,』他發言說,『你談得很好,考慮到你僅是一個外國人,對這一類的事是耳食多於真知——這點我要簡單地說清楚。我且先把你所說的依次舉出,然後指明,由於你對我們的情況一無所知,你在哪些方面弄錯了。最後,我要駁倒你的全部論點。好,從我答應的第一點開始,在四點上我認為你——』 「『且住,』紅衣主教打斷說,『你這樣開始,怕不是三言兩語能答覆得完的。因此你現在不必辛辛苦苦作答覆,你作答覆的權利可以完整地保留到下次見面,即是在明天,我打算這樣安排,假如你和拉斐爾都方便的話。 「『親愛的拉斐爾,我希望你告訴我,何以你認為對盜竊罪不應處以極刑,你覺得怎樣用刑才對社會更有好處呢,我深信,即使你,也不會覺得必須任其逍遙法外。甚至照現在的樣子,規定了死刑,依然盜竊成風。一旦盜竊犯知道決不會被處死刑,還有什麼力量、什麼畏懼,能制止罪犯。他們會把這樣的減刑誨盜看成是對他們的獎勵。』 」『當然,』我說,『尊敬的紅衣主教閣下,一個人使別人喪財就得自己喪命,這是很不公道的。我認為,幸運能給我們的全部財富全都比不上人的性命的寶貴。假如人們說,對這樣的罪所以如此用刑,是由於其犯法違禁,而不是由於金錢被盜,那麼,大可以把這樣的極端的執法描繪成為極端不合法。因為我們既不贊成曼利阿斯①的法律準則,對於輕微的犯法就要立即拔刀用刑,也反對斯多葛派②的條令,把一切罪等量齊觀,殺人和搶錢竟被看成毫無區別,其實,如果公道還有任何意義的話,這兩件案例既不相同,也不相關。 ①曼利阿斯(Manlius Torquatus)——古羅馬政治家,在第三次任執政官時,於公元前340年一次對外戰爭中,對其違背軍令的親生子,處以死刑。——中譯者 ②斯多葛派——古希臘的一個哲學學派,該派後期有「一切罪惡都是均等的」這一主張。——中譯者 「『上帝命令:「你不准殺人,」我們可以把一小筆錢的偷竊犯輕易處死嗎?如果說,上帝命令我們戒殺並不意味著按照人類法律認為可殺時,也必須不殺,那麼,同樣,人們可以自己相互決定在什麼程度上,強姦、私通以及偽誓是允許的了。上帝命令我們無殺人之權,也無自殺之權。而人們卻彼此同意,在一定的事例中,人可以殺人。但如果人們中的這種意見一致竟具有如此的效力,使他們的僕從無須遵守上帝的誡律,儘管從上帝處無先例可援,這些僕從卻可以把按照人類法律應該處死的人處死,豈非上帝的誡律在人類法律許可的範圍內才行得通嗎?其結果將會是,在每一件事上都要同樣由人們來決定上帝的誡律究竟便於他們遵行到什麼程度。 「『最後,摩西①立法雖然嚴酷,由於其本來用以對付奴隸和賤民,對盜竊也只是科以罰金,不用死刑。我們不要認為,在其慈悲的新法律②里訓示我們如同父親訓示兒女一般的上帝,竟容許人們有彼此殘忍相待的這種較大的隨便權利。 ①摩西(Moses)——公元前十四世紀或十三世紀以色列部落的領袖。此處所說,見基督教聖經《舊約全書出埃及記》,第22章。——中譯者 ②新法律——指基督教聖經《新約全書》福音中的教義。——中譯者 「『這就是我認為這種懲罰不合法的道理。而且,一個國家對盜竊犯和殺人犯用同樣的刑罰,任何人都看得出,這是多麼荒謬甚至危險的。當盜竊犯發現,僅僅對於盜竊,判刑竟如同對於殺人同樣的可怕,這個簡單的考慮就促使他把他本來只想搶劫的那人索性殺掉。他要是被人拿獲,本不致冒更大的危險;何況殺人滅口,更可望掩蓋罪行,對他說來反而較為安全了。這樣,我們雖然用酷刑威嚇盜竊犯,我們卻慫恿他消滅良好的公民。 「『關於更適當的懲辦方式這個常見的問題,我認為發現一個較好的方式比發現一個較壞的方式要容易些。非常長於治國的羅馬人在古時所愛用的一種懲辦罪行的方法,那是好方法,我們為何對它有懷疑呢?羅馬人把經過判罪的重犯始終加上鐐銬,罰去終身採石開礦。 「『然而,關於這個問題,任何國家的制度都比不上我旅行波斯時在一般叫做波利來賴塔人①中所看到的那種制度。他們的國家很大,治理得宜,除向波斯國王進貢年稅而外,他們生活自由,按本身立法實行自治。他們的地方離海很遠,幾乎四面環山,物產完全自給自足。因此,他們和別的國家極少互通往來。按照他們多少年來的國策,他們不求擴張自己的領土,而且,既有高山作屏障,又對他們的霸主進獻貢物,因此,保衛本國領土使其不受侵略也不費力。他們既然完全不受軍國主義的侵擾,過的生活儘管平常卻很舒適,雖然默默無聞卻很快樂。我想,甚至他們的國名,除近鄰外,外間都不大知道。 ①波利來賴塔人(Polylerites)——用希臘語成分杜撰,意指「一派胡說」。——中譯者 「『在這個國家,盜竊犯定罪後須將贓物交還失主,不象通常在別處須送給國王。他們認為,國王和盜竊犯都沒有取得該物的權利。如原物已失,則按價從盜竊犯的財產中取償,多餘的錢全部還與犯人的妻子兒女。犯人本身則被罰令服苦役。如罪行不嚴重,犯人不至於坐監牢,也免於上腳鐐,在身體自由的情況下派去為公眾服勞役。拒絕勞動或勞動態度差的犯人不但被加上鎖鏈,而且受到鞭笞,進行強迫勞動。他們若是做工勤快,決不會受到侮辱和傷害。只是每夜他們經過點名後,被鎖禁在睡覺的處所。 「『除去經常做工外,犯人的生活中沒有什麼苦可吃。例如,他們的伙食很好,由公庫開支,因為他們是替公家做工——關於這方面的辦法各地不一樣。在某些地區,用於他們身上的開支來自籌集救濟金。這個辦法雖不穩定,然而波利來賴塔人存心非常慈善,所以其他任何辦法所得都不比這個辦法更能供應充裕,滿足需要。在另一些地區,撥出固定的公共稅收以支付此項費用。其餘地區則按人口抽特定的稅充當這筆經費。還有若干地區的犯人無須為公眾服勞役,任何公民需要幫工,可到市場雇用他們,按日發給固定的工資,略低於雇用自由的公民。並且,受僱的犯人如工作不力,僱主可施行鞭打。因此,犯人不愁無工可做,不但賺錢養活自己,還每天為國庫增加收入。 「『他們穿的衣服顏色全一樣。他們不剃頭,把兩耳上面的發剪短,並削去一個耳垂①。他們可以接受朋友贈送的飲食以及符合規定顏色的衣服。金錢贈予,對送者及收者都是死罪。任何自由公民,不問理由如何,若是接受犯人的錢,以及奴隸(定罪犯人的通稱)若是接觸武器,都冒被處死刑的危險。每一地區的奴隸帶有特殊標誌,以資識別;當他從本區外出,或和另一地區奴隸交談時,扔掉這個標誌構成死罪。此外,凡密謀逃亡與實際逃亡是同樣的險事。對逃亡有默許行為的,若是奴隸,處以死刑;若是自由公民,罰令充當奴隸。相反,對告發者規定了獎賞,自由公民得現錢,奴隸恢復自由,對以上兩種人都免予追究其同謀的罪行。其用意是,作惡到頭的人決不能比及早回頭的人占更安全的便宜。 ①削去耳垂——亨利八世王朝的英國確有類似的用刑,參見馬克思:《資本論》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803頁。——中譯者 「『這就是關於這個問題的法令和步驟,我已經對你描述過了。你會很容易看出,這是多麼合乎人道,多麼有益處。公眾所表示的憤怒,其目的無非是根除罪惡,挽救犯罪的人,處理他們時使他們一定要改過遷善,以後一輩子將功贖罪。 「『而且,也無須擔心這樣的人舊病重犯。甚至旅客出行,認為用這類奴隸做嚮導是十分安全的,每當進入一個新地區,就更換奴隸。奴隸沒有可用於搶劫的工具。他們不攜帶武器,如發現有錢適足以證明有罪。這種人一經被捕,就受到懲處,想逍遙法外是絕不可能的。他的衣服和通常人的衣服絕無相同之處,除非赤裸裸上路,怎能夠悄悄逃去不給發現呢?即使赤裸裸上路,他的耳朵也會在逃亡中使人識破他。 「『不過當然啦,會不會竟有奴隸共同陰謀叛國之虞呢?那就好象任何一個地區的奴隸在這方面可望成功,而無須先對其他許多地區的奴隸群進行試探和煽動了!他們是不可能共同密謀的,甚至不能見面交談或互相招呼。他們更不可能膽敢將陰謀向自己的夥伴泄露,因為他們深知,隱瞞陰謀者是處於危險之中的,而告發陰謀者是得到好處的。相反,如果一個人心甘情願而毫無怨言地忍受他的處罰,有從此改過自新的表現,他是有希望終有一天獲得自由的。實際上,每年都有大批這樣的人由於服從管教而被給與自由。』 「我說過這段話後,接著又說,我看不出這個方法何以在英國不能採用,何以比起和我辯論的這位法律家所夸不絕口的司法措施不更行之有利。那位法律家回答說,『把這套制度在英國定下來一定弄得全國不得安寧。』他邊說邊搖頭努嘴,然後沉默下去。在場的人都認為他的話有道理。 「接著紅衣主教發言說,『要猜測這個制度行之有利或有害是一件難事,因為完全沒有實施過。如果,宣判死刑後,英王下令暫緩執行;並經過對庇護權①的限制,我們試行這個制度,那時實踐有效的話,把這個制度當成法律就是正當的。倘若行之不利,然後將已判處死刑的人立即執行,比起現在就執行,會一樣有利於公眾,而且一樣公正。同時,這種試行並不帶來危險。而且,我相信,對於遊民可用同樣辦法處理②,因為,儘管屢次制定法令制裁這批人,我們成績毫無。』 ①庇護權——英國中世紀某種類型的犯罪者如避入教堂等處,可逃免追捕,得到庇護。——中譯者 ②對於遊民可用同樣辦法處理——暗指當時英國殘酷地鎮壓遊民,參見馬克思:《資本論》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803—805頁。——中譯者 「紅衣主教話才說完,大家爭先恐後稱讚不已;可是這些意見剛才從我口裡提出,他們都瞧不起。關於講話中涉及遊民的部分,大家尤其恭維,因為這是紅衣主教的補充意見。 「我感到為難,是否把接著發生的事略去不講還好些,因為那是很可笑的。不過我還是得講,它本身無害,而且和我們討論的問題有關。 「那就是當時恰巧有個清客在一旁,他想給人扮演滑稽家的印象,可是他的扮演逼真,使他顯得確是滑稽。他的不合時宜的打趣的話本是用來引人發笑的,可是更引人發笑的是他本人而不是他的笑話。但他有時說的話不失為中肯,這就證明這句諺語的真實性:一個人常擲骰子,他遲早總要中一次彩。有個客人碰巧說: 「『拉斐爾的建議是對付盜竊犯的良好措施。紅衣主教也採取了預防遊民的好辦法。現在剩下的只是,為那些由於老病而陷於貧困又無從工作謀生的人制定社會方案。』 「『如果我獲得允許,』那個清客自告奮勇說,『我會設法把這種情況治好。我最巴不得將這樣的人從我面前打發走。他們老是糾纏住我討錢,發出淒涼的呼號聲。可是隨他們叫出什麼調子,我是分文不給。往往發生的不外乎兩者之一,我不願意給錢,或是我手頭空空,無錢可給。現在他們聰明起來了。他們看見我走過時,一言不發,再不想白費氣力。他們再也不想從我得到什麼了,真的,仿佛我是教區外的僧侶一樣,從他撈不到東西。至於我,我要制定一條法令,把全部乞丐分配到各個班尼提克特①寺院去,男的當勤雜道人,女的做尼姑。』 ①班尼提克特——屬於天主教班尼提克特僧團(the Benedictine Order)的。當亨利八世王朝,這個僧團有三百座寺院,極為富有。——中譯者 「紅衣主教微笑,把這些話當成說著玩的,可是其餘的人卻很當真。其中有一個神學家,是一個托缽僧②,他對於取笑教區外的僧侶和取笑和尚,頗感興趣,因此他自己也來開心一番,雖然他平常是嚴肅的,達到陰鬱的程度。 ②托缽僧——羅馬天主教中以依靠施捨物為生的一種僧侶。——中譯者 「『不,』他說,『即使情況是這樣,你也不能使乞丐絕跡,除非對我們托缽僧有所照顧。』 「『可是這已經有照顧了,』那清客報復說。『紅衣主教決定把遊民管禁起來,讓他們作工,這就很好地照顧了你們,因為你們是第一號遊民。』 「當時大家注視紅衣主教,見他對這個笑話未感到生氣,如同對上面的笑話未生氣一樣,大家也就覺得聽來高興,只有托體僧是例外。那是不足為怪的,他在這番諷刺的衝擊下,怒不可言,止不住辱罵那個開玩笑的人。他罵對方是壞蛋、誹謗者、該死的傢伙,同時從《聖經》上引用厲害的譴責詞句。這個嘲笑者開始認真嘲笑起來,很得意自如: 「『不要生氣,好托缽僧。聖書上寫道:「你們常存忍耐就必保全靈魂。」』① ①見《新約全書路加福音》,第21章,第19節。——中譯者 「托缽僧就回擊——原話引在下面:『你這該死的東西,我倒不曾生氣,至少我不曾犯罪,因為讚美詩作者說:「你生氣吧,可不要犯罪。」』② ②見《舊約全書詩篇》,第4篇,第4節。此處莫爾的譯文是忠實的,1611年英國欽定譯本此句欠確:1970年《新英語聖經》此句譯得對。——中譯者 「這時紅衣主教很溫和地告誡托缽僧平靜下來,但是他回答說: 「『不,大人,我說話出於一片善良的熱切之心,我應該這樣。由於聖潔的人是有熱切之心的,因此聖書說:「我因為你的廟殿而心裡熱切,如同火燒。」①全教堂發出共鳴的歌聲:「當以利沙②向教堂走去,嘲笑他的人感受到這個禿頭者的熱切之心。」那個開下流玩笑的傢伙也許同樣有所感受吧。』 ①見《舊約全書詩篇》,第69篇,第9節。——中譯者 ②以利沙(Elisha,公元前850?—795?)——古代猶太預言家。以利沙對嘲笑他禿頭的兒童進行惡狠報復事,見《舊約全書列王紀下》,第2章,第23、24節。——中譯者 「『或許,』紅衣主教說,『你的表現出於正當的心情。可是據我看,你若是不和一個笨蛋鬥智,不和一個傻瓜進行傻的爭辯,你雖未必顯得更有道行,至少顯得更加聰明。』 「『不,大人,』他回答說,『我不會顯得更加聰明。最聰明的所羅門說:「要照傻瓜的傻話回答傻瓜」③——我現在就是這樣作。我向他指出他如不小心就會掉進去的那個深坑。因為,如果許多人嘲笑唯一禿頭的以利沙,感受到禿頭者的熱切之心,那末,一個人取笑那麼多托缽僧,其中禿頭的不在少數,這個人應該怎樣更加有如此的感受呢!此外,還有教皇的諭旨,可根據諭旨把嘲笑我們的人開除教籍。』 ③見《舊約全書箴言》,第26章,第5節。——中譯者 「紅衣主教看到這件事罷休不了,用頭示意那清客走開,機智地轉到另一個話題。不一會兒,他從飯桌起身,去聽取訴狀,把我們打發走了。 「親愛的莫爾,我的羅唆故事使你聽起來夠累的了。若不是你很想聽,並且不肯放過談話中任何一個部分,我真不好意思把時間拉長。我必須敘述這個談話,雖然敘述得還是簡要一些,以便揭露那些人的態度,他們不以先從我口裡說出的話為然,可是一看到紅衣主教對這樣的話不加非難,他們就立即也表示贊同。他們如此逢迎紅衣主教,甚至那個清客的空想,紅衣主教只是當做玩笑,不曾駁斥,他們也表示讚許,幾乎認起真來。由此你可以斷定,這些奉承者對我以及我的意見會多麼地輕視。」 「不待說,親愛的拉斐爾,」我評論說,「你使我很高興,因為你所說的既有道理,又有風趣。而且,我聽你敘說時,覺得此身是在故鄉英國,又覺得由於愉快地追憶起紅衣主教,仿佛回到我的童年了,我小時正是在紅衣主教的宮廷受到培養的。你既然很懷念紅衣主教,你真難相信我是多麼因此更加對你有好感了,儘管我已經對你具有很大的好感。然而,即使是目前,我不能改變心意,而必須認為如果你能說服自己不迴避帝王宮廷,從而陳述你的謀劃,你可以為社會造最大的福。這是你的責任中最重要的一部分,也是任何善良的人的責任。你愛讀的作家柏拉圖有這樣的意見,只有哲學家做國王或是國王從事研究哲學,國家最後才能康樂。假如哲學家甚至不屑於向國王獻計進言,康樂將是一件多麼遙遠的事!」 「哲學家並非如此不通情達理,」他回答說,「以至不願意這樣做——事實上,許多哲學家借著書立說這樣做了——只要統治者肯採納嘉謀嘉默。但是無疑,柏拉圖有過正確的預見:如果國王本人不從事研究哲學,國王就決不會贊同真正哲學家的意見,因為國王是自小就受錯誤觀念的薰染了。柏拉圖從自己和代俄尼喜阿①交往的經驗中,得到以上的真理。假如我對某一國王作出有益的條陳,徹底清除他靈魂上的毒素,難道你料想不到我會不是馬上被攆走就是受到奚落嗎? ①柏拉圖——見本書第10頁注,在其所著的《理想國》中,他主張由哲學家管理國家。他曾作過西西里島的統治者代俄尼喜阿(稱小代俄尼喜阿Dionysiusthe Younger,公元前四世紀)的哲學老師。——中譯者 「好,假使我供職法王②宮廷,參加他的樞密會議。在他親自主持的一個秘密會上,一群最精明的謀臣絞盡腦汁,究竟用什麼妙策可以占住米蘭不放,奪回失去的那不勒斯,然後擊敗威尼斯,征服全義大利;更進而統治法蘭德斯,布拉邦特,終而全勃艮第③——還有別的國家,其領土是法王早就有意併吞的。 ②法王——此指路易十二(LouisⅫ,1498—1515年在位),通過其外家勢力希圖霸占今義大利的米蘭(Milan),覬覦那不勒斯(Naples)以及威尼斯(Venice),以上各城當時都是幾個小公國。——中譯者 ③勃艮第(Burgundy)——在今法國東南部,自九世紀起為獨立公爵領地,1477年曾為法國兼併。布拉邦特(Brabant)在中世紀為公爵領地,1430併入勃艮第,後與勃艮第大部分北部領地同併入奧地利的哈普斯堡(Hapsburg)王室。——中譯者 「在這個會上,一個謀臣建議和威尼斯人達成協定,只要法王認為便利,協定便持續下去,有事和威尼斯人商議,並讓他們享受一部分掠奪物,等到事情如願以償,不妨索回原物。另一個謀臣提出召募德意志僱傭兵,還有謀臣想賄買瑞士人,更有謀臣要國王用黃金作為可以接受的禮物,消解皇帝陛下①的怒氣。又有謀臣獻計須和阿拉貢國王②言歸於好,作為和平的保證,應把屬於別人的納瓦爾國③割讓於他。也還有謀臣建議讓卡斯提爾國王④上鉤,使他指望和法國聯姻,並用固定的年金收買他宮廷上某些貴族,使倒向法國。 ①皇帝——指神聖羅馬帝國的皇帝馬克西米利安一世(Maximilian I,1508—1519年在位)。——中譯者 ②阿拉貢(Aragon)國王——據這個王位稱斐迪南二世(FerdinandⅡ,1479—1516年在位),通稱斐迪南五世(Ferdinand Ⅴ),為英王亨利八世最初妻子凱瑟琳(Catherine)的父親。——中譯者 ③納瓦爾國(Navarre)——以前歐洲的王國,界於西班牙及法國之間,十六世紀兩者相互爭奪它。——中譯者 ④卡斯提爾國王——即查理五世,見本書第8頁注。此處似指當時查理與路易十二最幼女議婚事。——中譯者 「同時,有一個最令人苦惱的問題:怎樣對付英國?大家公認,必須進行和平談判;對於一個脆弱的聯盟,充其量只能用堅固的契約去加強,必須稱英國人為朋友,暗防他們是敵人。因此,要使蘇格蘭人有所準備,英國人一有動靜,就讓蘇格蘭人抓住機會對他們下手。此外,必須暗中支持某個流亡在外的貴族——既有條約,就不好公開支持——贊助他對於英國王位的要求,藉此箝制一個不堪信任的國王。 「在這樣的會上,嗨,大家如此賣力,許多傑出的人才競相提出屬於戰爭性質的建議,像我這個無足輕重的人,如果我起立建議改變方針,將會怎樣呢?假定我表示不要去干涉義大利。假定我用辯論證明,我們應該呆在本國,因為法國本身已經大得不是一個人所能治理得宜的,所以法王不應夢想擴大自己管轄的領土。假定,然後,我對他們陳述烏托邦島東南南方大陸上的阿科里亞人①所作的決定。 ①阿科里亞人(Achoriens)——用希臘語成分杜撰,意謂無何有之鄉的人,其構成類似「烏托邦」的意義。——中譯者 「曾經有個時候,阿科里亞人為他們的國王爭奪另一個王國而從事戰爭,這個國王根據和那國的舊的聯姻關係,自認是它的合法繼承人。在阿科里亞人將其奪取後,他們發見,由於要保住它而來的麻煩不亞於花氣力取得它。在這些新掠奪來的臣民中,經常發生著內部叛亂和外來侵略的萌芽。阿科里亞人認識到,對於這些臣民,他們不得不經常作戰加以保護或加以制裁,因而保持一支常備不懈的軍隊。同時,阿科里亞人遭到洗劫,他們的金錢流出國外,他們為別人的區區榮譽而流血,但和平卻不比過去更加牢固,因為戰爭使國內的道德風尚趨於敗壞,酷嗜盜竊成為第二天性,戰場上的殺戮使人們敢於鋌而走險去犯罪,法律受到蔑視——這都是因為這個國王要為管理兩個王國分心,結果其中任何一國不能治理得宜。 「後來,阿科里亞人發現要結束這一切災難絕無別法,就一起商議,非常恭順地請求國王對那兩王國只保留一個,任憑他自願選擇。他不能兩個王國兼顧,因為他無從分身統治那麼眾多的人,正如同誰也不贊同雇用哪怕是一名騾夫,如果須和另一個主人合雇。這位賢明的國王不得不滿足於自己的王國,而把新獲得的王國讓給一個朋友,後來不久這個朋友被趕走了。 「再者,假定我表明,由於法國國王而那麼許多國家陷於擾攘不安的這一切窮兵黷武,在消耗了他的財庫和殲滅了他的人民之後,終必至於不幸一無所獲,所以,他不如去治理這個祖傳的王國,竭力使其繁榮昌盛,愛臣民並為臣民所愛,和他們一同生活,政事寬而不嚴,不覬覦別的王國,因為他所統轄的土地對他已經綽有餘裕了。親愛的莫爾,我這番話,你想聽的人將會怎樣去接受呢?」 「當然,不會樂意接受,」我說。 「那麼,再說下去罷,」他繼續說。「設想這樣一個情景:某一國王正傾聽一批廷臣大發議論,籌劃如何為他聚斂財富。一個廷臣獻計,國王支付時可將貨幣升值,當他收進時,可將其貶值至法定率以下——這就可以雙收其利,既用少量的錢還大量的債,又可以從應收進的小筆欠款撈一筆錢。另一個廷臣獻計虛張聲勢作戰,以此為藉口籌集款項,然後在國王認為合適時莊嚴地講和,蒙蔽純樸的老百姓,都是因為仁慈的國王出於好心腸,不忍塗炭生靈呀! 「還有廷臣向國王提起某些陳舊斷爛的法典,因長期不用而廢除的法典,誰也記不起頒布過,誰也就不遵守。國王應對不遵守這些法典的人科以罰金,這是最大的生財之道,又最名正言順,因為是以執法為幌子!又有廷臣獻策,國王規定許多禁例,侵犯國民生計更是禁例,違者嚴厲處分。然後,他又從因禁例而利益受損的人收取金錢,特許對他們開禁。這樣,他既博得老百姓的歡心,又有雙重進項:既向貪圖橫財以致陷於法網的人勒索罰金,又向另一些人出賣專利——的確,賣價越高,國王越賢明,因為國王極不願給私人以侵害公益的專利,如要給與,必須私人付出重價! 「還有廷臣勸說國王將法官約束起來,聽從他的節制,這樣,法官判決每一案件,都將有利於國王。而且,他須召法官到王宮,要他們當他的面辯論有關他的事務。國王所作所為儘管顯然不正當,法官對此,或是存心反駁別人,或是羞於雷同其他意見,或是一意邀寵,總可以在法律條文中找到漏洞,加以曲解。當各個法官意見參差不一,本來很清楚的一個問題卻引起爭議,真理成為可疑,國王正好藉此親自解釋法律條文,使符合他本人的利益。別人或是恬不知恥,或是心裡害怕,無不隨聲附和。(隨著,這個決議竟毫無顧忌地被說成是法庭作的!)然後,站在國王一邊作判決,總不怕找不到藉口。為了能對國王有利,只要或是說國王是公正的,或是死扣法律條文的字眼,或是歪曲書面文字的意義,或是舉出無可爭議的國王特權,最後這一條對於有責任心的法官是高出一切法律之上的! 「所有的廷臣都贊成革拉蘇①的名言:一個必須維持一支軍隊的國王,不管他的錢怎樣多,總是不夠的。而且,即使國王想做錯,也不至於做錯,因為凡是老百姓所有的都是國王所有的,連老百姓本身都是屬於國王的,只是由於國王開恩而不曾取去的那一些才是每個人自己的財產。每個人自己的財產越少越好,這是對國王極其有利的。因為國王的保障在於老百姓不能從有錢有自由而變為犯上無禮。老百姓一旦又有錢又有自由,就不肯接受苛刻而不公道的政令。相反,貧困可以磨折他們的志氣,使他們忍受,使受壓迫者失去高貴的反抗精神。 ①革拉蘇(Crassus,公元前約115—53)——古羅馬顯宦及富人。——中譯者 「在這個時候,假使我又起身爭辯,說這些進言有損於國王的光榮和安全,因為不但國王的光榮,而且他的安全,繫於老百姓的富裕,而不是繫於他自己的富裕。假使我還指出,老百姓選出國王,不是為國王,而是為他們自己,直率地說,要求國王辛勤從政,他們可以安居樂業,不遭受欺侮和冤屈。正由於此,國王應該更多關心的是老百姓的而不是他個人的幸福,猶如牧羊人作為一個牧羊人,其職責是餵飽羊,不是餵飽自己。 「事實的確如此,這些謀臣的錯誤在於認為,百姓窮就導致國家太平。然而在叫化子中間不是爭吵最多嗎?還有比不滿意生活現狀的人更急於造反的嗎?還有比一無所有的人更不顧一切極力去搗亂、想混水摸魚的嗎?如果某一國王被老百姓輕視憎恨,為了鎮壓他們,不得不從事虐待、掠奪、查抄、把他們淪為乞丐,那麼,他的確倒不如辭去王位,免得由於保持王位而採用那些手段,徒有國王之名,毫無尊嚴可言。國王所統治的不是繁榮幸福的人民,而是一群乞丐,這樣的國王還象什麼話。這點正是正直高尚的腓布里喜①的意見,他答覆別人說,他寧可治理富有的老百姓,不願意自己富有。 ①腓布里喜(Fabricius,?—公元前約250)——羅馬執政官,以清廉著稱。——中譯者 「誠然,要是一個人享樂縱慾,周圍卻是一片呻吟哀號,那就意味著他不是管理國家的,而是管理監獄的。總之,給人治好頭病卻帶來腳病的那是庸醫,同樣,為了改善公民的生活而必須奪去他們生命中美好的東西的人,應該承認他自己對治理自由人民是一個門外漢。 「是的,一個國王應該力戒惰與傲,這兩個弊病一般使他無從得到人民的愛戴。他必須依靠自己為生而無損於人。他必須量入為出。他應制止危害及罪行,正當地引導人民,與其各處有犯法行為而事後加以懲處,不如事前防止。時效喪失的法律,特別是長期不用而視同可無的法律,他不應輕率地付諸實施。他不能藉口處分違法亂紀而沒收法庭不容私人占取的財物,因為這是一種訛詐。 「假如我又向他們提及馬克里亞人①的法典,這將會怎樣呢?馬克里亞人住的地方距烏托邦很近,他們的國王在登位的一天舉行莊嚴的獻祭,宣誓他內庫的黃金或白銀在任何時候值價不超過一千英鎊。據說,這條法律是一位很賢明的國王制定的,他對國家的福利,比對自己的財富還更關心。這個立法是用以防止聚斂財富致使百姓陷於貧窮。那位國王認為,這筆庫存已夠使他平定內亂和抵禦外侮,但又不至於多到誘使他侵犯他人的所有物。防止最後一點是制定這條法律的主要目的。他還考慮到,這對於民間日常交易所需通貨的可能缺乏又是一種預防措施。此外,他覺得,凡超出法律所規定的數字限制的金額,他必須從國庫中交出,這樣,他就無須索取不義之財了。這樣的國王就會使壞人害怕,好人愛戴。總而言之,如果我把這些意見以及諸如此類的意見,強加於另有其看法的那些人,這豈非對聾子說道嗎?」 ①馬克里亞人(Macarians)——本希臘語,意謂快樂的人。——中譯者 「的確是面對聾子,」我表示同意說,「老天在上,我絲毫不奇怪。老實說,你既然肯定人家是聾子,我以為你無須把你的意見強加於他們,無須向他們提出建議。他們已有不同的信念先入為主,你這種不同尋常的見解對他們何益,能打動他們的心弦嗎?在熟朋友中彼此聊天,你這套經院式哲學是不失為有風趣的,可是拿到議論大事左右一切的國王會議上,你那些想法是沒有地位的。」 「我說哲學與統治者無緣,」他回答說,「正和你的觀點不謀而合。」 「是,」我說,「誠然不錯。與這套經院式哲學無緣,因為這種哲學認為它是到處都可適用的。可是還有一種哲學,深知自己活動的舞台,能適應要上演的戲,並巧於扮演須擔任的腳色,這種哲學對政治家更合於實用。這是你必須採用的哲學。不然,就會出現這樣的情況:當普勞塔斯①的喜劇演出時,一群家奴正在台上彼此即興打諢,你卻披上哲學家的外衣走上舞台,朗誦《屋大維婭》②悲劇中辛尼加對尼祿皇帝的爭辯。如此不合時宜的朗誦,把一場戲弄成又悲又喜的雜燴,那豈非扮一個啞巴角色還好些嗎?你會使一場演出大殺風景,如果你攙入不相干的東西,縱使這些東西從其本身說價值更高。不管您演的是什麼戲,要儘量演好它,不要由於想起另外更有趣的戲而把它搞壞了。 ①普勞塔斯(Plautus,公元前254?—184)——古羅馬喜劇家。——中譯者 ②《屋大維婭》(Octavia)——古羅馬的一部悲劇,混入哲學家辛尼加(見本書第11頁注)的稿本中,其實這個劇並不是辛尼加的作品。辛尼加當過羅馬暴君尼祿(Nero,54—68年在位)的教師。尼祿因故不喜其第一個妻子屋大維婭,後將其處死,辛尼加對尼祿意圖遺棄妻子提出了抗議,尼祿不顧,所以這場爭辯是無益的。這個劇冗長而沉悶枯燥,又有過於濃厚的悲哀氣氛,故此處云云。——中譯者 「對一個國家也是這樣。對國王召集的會議也是這樣。你如不能根除堅持錯誤的成見,不能稱心滿意地治好積久的弊端,你切不可因此就拋棄這個國家。正如你不能因為控制不住風就在風暴中扔掉船一樣。 「從另一方面說,不要把抱有不同看法的人所難以接受的新鮮意見強加於這種人,而是一定要間接地盡你力之所能機智地行事。凡是你無法使之好轉的事,切不可絲毫搞壞。因為什麼事都好是不可能的,除非什麼人都好,我不敢希望在不久的將來什麼人都好。」 「如果用這樣的辦法,」他議論說,「我所得的結果只是,在我醫治別人的瘋狂時,我自己也惹上精神失常。我若是堅持真理,我就必須依照我所講述的方式說話。我認為,說謊可能是哲學家的本分,但我決不干。雖然我的發言那些謀臣或許不贊成,覺得討厭,但我看不出我的發言竟會奇怪到荒謬的程度。要是我把柏拉圖在他的共和國中的設想提出,或是把烏托邦人在他們國中所實行的提出,又將怎樣呢?儘管這些制度是優越的(不消說是優越的),卻會看來是奇怪的,因為這兒每人享有私有財產的權利,那兒一切是公有的。 「一意在相反的道路上輕率前進的人,不會歡迎向他招手指出前途有危險的人。但是除此以外,我談話內容有哪些是不宜於或不應該到處提出的呢?的確,倘使人類反常道德觀認為奇怪的一切事物,都必須作為離經叛道而置之不論,那麼,我們必須裝做不見基督的全部教義了。可是,基督不容許我們裝做不見,以致即使他對弟子附耳低聲說的話,他還命令拿到屋頂上去公開宣揚①。基督的大部分教訓,比我的發言更和世上人的道德大有差異。然而狡獪的傳教士發見人們不願按基督的準則改正自己的道德後,於是似乎聽從你的勸告,竟變通基督的教訓,好象那是一根軟鉛尺②,以適應世上人的道德,使二者至少在某種情況下取得一致。我看不出傳教士這樣作有什麼好處可得,除非使人們可以更心安理得地去作壞事而已。 ①見《新約全書路加福音》,第12章,第3節。——中譯者 ②軟鉛尺——屢見於舊的著述中,古代希臘萊斯博斯島(Lesbos Island)上用於建築上彎曲線條的一種尺。——中譯者 「毫無疑問,我在國王的議事會上將同樣難以取得成效。因為我或是持相反意見,那等於白髮表意見,或是附和別人,這就如同忒楞斯的戲裡密喜俄③所說的,助長他們的瘋狂。至於你提出的間接的方法,我看難用得著。我指的是你建議我在一切都無濟於事的時候,至少要極力機智行事,並儘量不要搞壞。在國王面前,一個人無從裝聾作啞,也不能視而不見。他必須公開贊成最糟糕的獻策,支持最有害的旨諭。任何人對壞意見只要不盡情恭維,就會被看成是間諜,幾乎視同叛徒。 ③忒楞斯(Terence,公元前約190—159)——古羅馬劇作家,其喜劇《兄弟》(Adelphi)中人物之一是密喜俄(Mitio)。此處所引的話見該劇第1幕,第2場,第65行。——中譯者 「而且,你沒有機會去干任何有益的事,因為和你相處的是那般同事,在他們自己還未得改造之前,很容易帶壞哪怕是再好不過的人。由於來自他們的這種不良夥伴關係,你本人不是被拖下水,就是保持正直清白,卻為別人的壞事蠢事作了掩護。所以你的間接手法遠遠地無補於事。 「由於此,柏拉圖作了一個很妙的比較,指出何以哲學家有理由不參與管理國家。哲學家看見人們走出湧上街頭,渾身給經常的陣雨淋濕,卻無法勸他們進屋子避雨。①哲學家知道,如果他們自己外出,毫無好處,只是和其餘的人一樣弄濕身子。因此,如果至少他們本人安全,他們就覺得滿意,這樣,他們便留在家中,對於醫治別人的愚蠢,他們是無能為力的。 ①見柏拉圖《理想國》第6卷。——中譯者 「不過,當然啦,親愛的莫爾,把我內心的感想坦率對你說吧:我覺得,任何地方私有制存在,所有的人憑現金價值衡量所有的事物,那麼,一個國家就難以有正義和繁榮。除非一切最珍貴的東西落到最壞的人手裡,你認為這符合正義;或是極少數人瓜分所有財富,你認為這稱得上繁榮——這少數人即使未必生活充裕,其餘的人已窮苦不堪了。 「所以,當我心頭思考烏托邦人的非常賢明而神聖的制度時,想到他們中間法令極少而治理得宜,善必有賞,可是由於分配平均,人人一切物資充裕;於是和烏托邦人的政策相對照,我又想到別處許多國家不斷制定法律,卻全都不上軌道——在這些國家,一個人不管取得了什麼東西,就把它叫做自己的私產,然而那兒每天訂出的全部法律卻不夠使一個人對於輪到可稱為他自己的商品,給以保護防衛,或從別人的商品分辨出來。這種困難處境,容易從無數層出不窮的訴訟得到證實。我重複一句,當我考慮到以上一切實際情況,我就更加贊同柏拉圖,更不奇怪何以他不肯給拒絕財產均有法規的人們制定法律。① ①此處所引見代俄哲尼斯·雷厄喜阿斯(Diogenes Laertius,約200—約250)用希臘文寫的《著名哲學家生平及見解》第3卷中關於柏拉圖部分。——中譯者 「這位哲人當然輕易地預見到,達到普遍幸福的唯一道路是一切平均享有。我懷疑當個人所有即是私人財產時,一切平均享有能否達到。如果人人對自己能取得的一切財物力圖絕對占有,那就不管產品多麼充斥,還是少數人分享,其餘的人貧困。在一般的情況下,窮人倒很應該享有富人的境遇,因為富人貪婪、肆無忌憚、毫無用處,而窮人則正派、直率,終日辛勤勞動,犧牲自己為國家作出貢獻。我深信,如不徹底廢除私有制,產品不可能公平分配,人類不可能獲得幸福。私有制存在一天,人類中絕大的一部分也是最優秀的一部分將始終背上沉重而甩不掉的貧困災難擔子。 「我承認可以在某種程度上減輕這副擔子,但我堅信,無法取消它。可以規定一項條例,任何人擁有的地不得超過若干畝,任何人貨幣收入不得多於法定的數目。還可以通過特定法律,防止國王權力過大和國民傲慢不遜,以及禁止賣官鬻爵,不許因公務而個人得以鋪張浪費。不如此,就會產生機會,使人想通過欺騙及掠奪去充實私囊,而且本應該由賢人擔任的官職,勢必要委任富人擔當。我的意見是,猶如得不治之症的病人不斷醫療可獲得拖延,因此用這種立法,那些弊端也可以減輕,較為緩和。然而只要每人是自己財產的主人,徹底治好和恢復健康是無望的。並且,當你專心某一局部的治療,你會加重其他部分的病情。因此,你治好甲的病,乙又轉而生病,其原因是所有給與甲的都是取之於乙的。」 「可是,」我大膽地說,「我有相反的看法。一切東西共有共享,人生就沒有樂趣了。如果大家都不從事生產勞動,物資供應如何會充足?因為一個人缺乏親身利益作為動力,他就愛逸惡勞,只指望別人辛苦操作。而且,當人們為貧困所驅使,而保持個人自己所得又成為非法,這不是必然會惹起經常的流血和暴亂嗎?特別是由於取消了行政官的權威以及其職位的尊嚴,情形就會是這樣,因為我無從想像,當人人同處在一個水平面上,行政官在他們中間怎能有什麼地位。」 「我毫不奇怪,」拉斐爾回答說,「你這樣看問題;你對於我所指的情況不能想像,或是想像錯了。你如果跟我到過烏托邦,和我一樣親眼看到那兒的風俗習慣就好了。我在那兒生活了五年,若不是由於要使外人知道這個新世界,我決不願離去。因而,你若是到過烏托邦,你可以當之無愧地承認,除掉在那兒,你從未見過生活得秩序井然的人民。」 「可是,肯定無疑地,」彼得反對說,「你很難使我相信,比起我們所熟知的這個世界,在那個新世界竟能發現生活得更秩序井然的人民。在我們所熟知的這個世界,我料想有同樣聰明的人,有比那兒更歷史悠久的國家,由於累世的經驗而找到許多生活上的便利,更無須列舉不是任何人類智慧所能想像出的那些偶然巧合的發現了。」 「關於國家歷史悠久,」拉斐爾駁斥說,「如果你讀過有關那個世界的記載,你會作出更正確的判斷。若是我們必須相信那些記載,那麼,我們這兒還未出現人以前,那兒就已經有城市了。而且,凡是人的智力的創造或屬於偶然的發現,他們那兒和我們這兒可以同樣都有。我深信不疑,即使我們比那兒的人更聰明,我們遠不如他們實幹和勤奮。 「根據他們的紀年史,直到我們登陸時,他們對於我們的活動一無所知(他們稱呼我們為赤道那邊的人),只知道一千二百年前一隻遭風暴的船曾在烏托邦島失事,那次若干羅馬人和埃及人被衝上岸,從此留住島上。請看烏托邦人怎樣毫不鬆懈,很好地利用了這個機會。凡是羅馬帝國有用的技藝,他們或是從這些乘船失事的外來人學會了,或是從得到的研究線索自己加以發現。我們中間若干人僅僅一度漂流到他們的岸上,他們竟因此獲益不淺。 「可是如果任何人從這個國土同樣偶然漂流到我們的國土上來,我們會忘記得一乾二淨,正如後世也許會把我到過那兒這件事同樣忘記得一乾二淨。他們一遇見我們的人,便馬上把我們的種種好發明變為己有,而我們要採用他們的更優越的制度,我想那是要經過一個長時期的。我認為這個特點說明,何以我們在聰明和資源方面不亞於他們,而我們的國家卻不如他們的國家治理得當和幸福繁榮。」 「如果情況是這樣的話,親愛的拉斐爾,」我說,「我懇求你給我們把這個島描寫一番。不要說得簡略,請依次說明地域、江河、城鎮、居民、傳統、風俗、法律,事實上凡是你認為我們想知道的一切事物。你一定要考慮到,任何能開拓我們眼界的事物,我們都願意知道。」 「這件事,」他宣稱,「我是十分高興做的,那些情況在我還是記憶猶新呢。但說來話長,需要時間。」 「既然如此,」我建議說,「且到裡面進餐。然後我們隨意支配充分的時間吧。」 「同意,」他回答說。 於是我們入內吃飯。飯後我們回到原處,坐在原來那張長凳上,吩咐僕人莫來打攪。彼得·賈爾斯和我就催拉斐爾實踐諾言。他見到我們急切地要聽,經過坐定沉思一會兒後,開始他如下的敘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