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二病方 · 卷三
尤(疣):
取敝蒲蓆若藉之弱(),繩之,即燔其末,以久(灸)尤(疣)末,熱,即拔尤(疣)
去一,令尤(疣)者抱禾,令人(呼)曰:「若胡為是?」應曰:「吾尤(疣)。」置去禾,勿一,以月晦日之丘井有水者。以敝帚騷(掃)尤(疣)二七,祝曰:「今日月晦,騷(掃)
尤(疣)北。」入帚井中(一四)。
一,以月晦日日下時,取由(塊)大如雞卵者,男子七,女子二七。先【以】由(塊)
置室後,令南北【列】(一五),以晦往之由(塊)所,禹步三,道南方始,取由(塊)
言曰由言曰:已靡(磨),置由(塊)其處,一,以月晦日之內後,曰:「今日晦,弱(搦)又(疣)內北。」靡(磨)又(疣)內辟(壁)二七(一,以朔日,葵莖靡(磨)又(疣)二七,言曰:「今日朔,靡(磨)又(疣)以葵戟。」有(又)以殺本若道旁()根二七,投(一九)澤若淵下。除日已望(一一)。
一,祝尤(疣),以月晦日之室北,靡(磨)宥(疣),男子七,女子二七,曰:」今日月晦,靡
顛(癲)疾:
先侍()白雞、犬矢。發,即以刀()其頭,從顛到項,即以犬矢【濕】之,而中()雞(一一二),冒其所以犬矢濕者,三日而已。已,即孰(熟)所冒雞而食之,一,(癲)疾者,取犬尾及禾在圈垣上【者】,段冶,湮汲以飲之(一一四)。
白處方:
取灌青,其一名灌曾,取如鹽廿分斗一,灶黃土十分升一,皆冶,而(一一五)指,而先食飲之。不已,有(又)復之而灌青,再飲而已。令(一一六)。
【一】,其與其真,冶之【以】鳥卵勿毀半斗,甘鹽(一一七)者其中,卵次之,以(一一八)
冥(冪)以布四三(一一九)蔡。已塗之,即縣(懸)陰燥(一二)濃蔽肉,扁(遍)施所而止,之於熱弗能支而止,而止施(一二一)雖俞(愈)
而毋去其藥。藥而自(也)。已。炙之之時,食甚(一二二)搜,及毋手敷之。以旦未食敷藥。已【敷】藥,即飲善酒,極厭而止,即炙。已炙(一二三)
之而起,欲食即食,出入飲食自次(恣)。旦服藥,先毋食二、三日。服藥時毋食(一二四)魚,病已如故。治病毋時。二三月十五日到十七日取鳥卵,已即用之。(一二五)鳥(也),其卵雖有人(仁),猶可用(也)。此藥已成,居雖十【余】歲到歲,俞(逾)良。(一二六)而干,不可以塗身,少取藥,足以塗施者,以美醯之於瓦中,漬之(一二七)可河(和),稍如恆。煮膠,即置其於火上,令藥已成而發之。發之塗(一二八),冥(冪)以布,蓋以,縣(懸)之陰燥所。十歲以前藥乃干(一二九)。
一白:白者,白毋奏(腠),取丹沙與魚血,若以雞血,皆可。雞湮居二之(一三),以蚤挈(契)令赤,以之。二日,灑,以新布孰暨()之,【復】敷。如此數,卅【日】而止。令(一三一)。
大帶者:
燔,與久膏而敷之(一三二)。
一,以清煮膠,以塗(塗)之(一三三)。
冥(螟)病方:
冥(螟)者,蟲,所齧穿者,其所發毋恆處,或在鼻,或在口旁,或齒齦,或在手指(一三四),使人鼻抉(缺)指斷。治之以鮮產魚,而以鹽財和之,以敷蟲所齧(一三五)之。病已,止。嘗試,毋禁。【】令(一三六)。
【者】:
以一入卵中之(一三七)。
入(一三八)兔皮(一三九)
一,()蘭(一四)
一,以淳酒(一四一)
一,以湯沃(一四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