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能子譯註 · 卷下
答通問第一
【題解】
本篇開始的下卷,記錄的是無能子自己身邊的事情,也有借事喻理的成分在內。本篇所記為無能子與其侄子通關於夢與現實關係的討論。有關這方面的討論向來在道家學者那裡流行。先秦時的莊子,就曾說過莊周夢蝶的故事。《莊子·齊物論》中言:「昔者莊周夢為蝴蝶,栩栩然蝴蝶也,自喻適志與,不知周也。俄而覺,則蘧蘧然周也。不知周之夢為蝴蝶與,蝴蝶之夢為周與?周與蝴蝶則必有分矣。此之謂『物化』。」在其中,莊子運用浪漫的想像力和美妙的文筆,通過對夢中變化為蝴蝶和夢醒後蝴蝶復化為己事件的描述,提出了人不可能確切地區分真實與虛幻和生死物化的觀點。同篇中庄子還說到有時候晚上夢到在飲酒作樂,早上醒來卻因遇到傷心事而哭泣;晚上夢到在哭泣的人,白天卻好好的在打獵行歡。甚至有「方其夢也,不知其夢也。夢之中又占其夢」的情況出現。一般人以為人在醒時的所見所感是真實的,夢境是幻覺,不真實的。莊子卻提出雖然醒與夢是兩種不同的境界,但它們都只是一種現象,是道運動中的一種形態、一個階段。這個思想正是本篇中無能子觀點的立論依據。
不過莊子說夢更多的是在追尋精神自由並帶有著濃厚的失落情緒,所以舉出的例子與本篇中所說不盡相同。而類似的故事則在《列子》(相傳漢代所傳,唐天寶元年唐玄宗詔告其書名為《沖虛真經》,列為道教的重要經典之一)中出現。列子把人類的夢,看成是神遊。夢者夢時其形僵臥,而可感知另一個五彩的世界。所以可以推知人在夢中其形不至,必為神至。
《列子·周穆王》書中設計了尹氏與役夫一對主僕的故事,說他們白天的生活與夜晚的夢境正好相反,於是得出夢與覺的無分,世上一切都是相對的結論。還提出「人生百年,晝夜各分」,既然夢覺可齊,那麼就無所謂在人生的哪一半時間裡享受幸福了。這些內容與本章中無能子所說的「晝憂夕樂,均矣。何必易哉」「人生百歲,其間晝夕相半,半憂半樂」,如出一轍。不過無能子在此基礎上又說出「能冥乎虛而專乎常,則不知所以饑寒富貴」的言論,則是超出了《列子》的地方,而在境界上與莊子更為貼近。
無能子貧,其昆弟之子且寒而飢①,嗟吟者相從焉②。
【注釋】
①昆弟:兄弟。
②嗟吟:呻吟,哀嘆。相從:跟隨。
【譯文】
無能子生活貧苦,他的弟兄家的孩子也生活於饑寒之中,他們在哀嘆著貧困的同時還是跟隨著無能子讀書辨理。
一日,兄之子通謂無能子曰:「嗟寒吟飢有年矣,夕則多夢祿仕,而豐乎車馬金帛。夢則樂,寤則憂,何可獲置其易哉?」
【譯文】
一天,兄長的兒子通對無能子說:「我們哀嘆生活的饑寒交迫也有幾年了,晚上我多次夢見當了官領到了俸祿,於是擁有了許多車馬與金錢。在夢中我很快樂,到醒過來卻分外憂傷,怎麼樣才能做到夢境與現實的互換呢?」
無能子曰:「晝憂夕樂,均矣,何必易哉?」
【譯文】
無能子說:「白天的憂傷從晚上的快樂中得到中和,何必要換呢?」
通曰:「夕樂夢爾。」
【譯文】
通說:「晚上的快樂只是一場夢呀。」
無能子曰:「夫夢之居屋室,乘車馬,被衣服,進飲食,悅妻子,憎仇讎,憂樂喜怒,與夫寤而所欲所有為者,有所異耶?」曰:「無所異。」「無所異,則安知寐而為之者夢耶,寤而為之者夢耶?且人生百歲,其間晝夕相半,半憂半樂,又何怨乎?夫冥乎虛而專乎常者,王侯不能為之貴,廝養不能為之賤①,玉帛子女不能為之富,藜羹襤縷不能為之貧②,則憂樂無所容乎其間矣。動乎情而屬乎形者,感物而已矣。物者,所謂富貴之具也。形與物,朽敗之本也,情感之而憂樂之無常也。以無常之情,縈朽敗之本③,寤猶夢也,百年猶一夕也。汝能冥乎虛而專乎常,則不知所以饑寒富貴矣;動乎情而屬乎形,則晝夕寤寐俱夢矣。汝其思之!」
【注釋】
①廝養:干粗活的奴隸。襤縷:形容衣服破爛。
②藜羹:野菜湯。
③縈:繚繞。
【譯文】
無能子說:「在夢裡居住的房子、乘坐的車馬、穿著的衣服、吃飯喝茶、享受與妻子兒女間的天倫之樂、憎恨仇敵,種種作為與憂樂喜怒的情緒,與白天醒著時候的所思所為,有什麼不同嗎?」答:「沒什麼不同。」「既然沒有不同,那怎麼就知道睡覺時見到的一切是在夢裡呢?或許醒來時的所作所為也不過是一場夢呀?而且人的一生活不過百歲,這期間白天與夜晚各自一半,能夠獲得憂傷與快樂的各自一半,又有什麼可抱怨的呢?那些解悟了冥渺虛靜而專注於恆常之大道的人,給他王侯的地位不能使他感覺到高貴,身為奴隸不能使他感到下賤,坐擁玉帛、子女不能使他感覺到富有,吃糠咽菜、衣服破爛不能使他感覺到貧苦,於是憂樂之類的情感便無法左右他的心志。有情感的波動並形之於外貌的,只是出自外物的誘惑而已。外物,是富貴藉助表現的道具。人的形體與外界物質世界,本質上都是容易朽敗的東西,情感因之而波動出現的憂、樂情緒,不屬恆常的狀態。以無常的情感去圍繞著容易朽敗的形體、外物而變化,那麼即使醒著也就像在做夢一般,百年人生不過像做了一夜的夢一樣。你如果能解悟冥渺虛靜而專注於恆常的大道,就不再有對饑寒、富貴等概念的區分了;受外物誘惑而波動感情並影響到自身的言行,那麼就是不管在白天還是夜晚都在做夢啦。你好好想想其中的道理吧!」
答華陽子問第二
【題解】
本篇中作者講了他與朋友華陽子的一段對話。當華陽子因為欲學「無心」卻受到出仕做官邀請而糾結時,無能子點穿了他話中的矛盾:「無心不可學,無心非仕不仕。」無心的精神境界不是靠學習獲得的,與身處的境遇地位無關,而是在於內心是否能「至實」「知常」。所謂「至實」,便是符合於事實本身,那就是世界上的物質形體原本變化不實;所謂「知常」,則是懂得「道」的原理。這是無能子自第一章便強調的東西,這裡以日常生活中的事例為依據,做出了具體的展開說明。
與卷上《明本》篇中曾舉出巢父、許由等隱士與堯、舜、禹、湯、周武王等明君的例子一樣,本文中也舉了許由善卷、堯舜的事例。所說明的道理,同樣在於他們雖有「專其根而獨善」「張其機而兼濟」等行為方式的不同,但都做到了「明之者可藏則藏,可行則行,應物立事,曠乎無情」。一樣是「照以無滯之光,委以自然之和」的實踐者,能在「無見之中」把握到「無名之元」。這就是本文中提出「無心」「無為」「以其本無欲而無私」的出處。
由於本篇中出現的是對話形式,所以相形之下,言談中帶有更多的細節,而在理論陳述方面則相對簡略。若能在閱讀中對照前文來看,則能對其中的內涵理解得更深入一些。
無能子形骸之友華陽子①,為其所知迫以仕②。華陽子疑,問無能子曰:「吾將學無心久矣,仕則違心矣,不仕則忿所知,如何其可也?」
【注釋】
①形骸之友:指一般的朋友。與「知心朋友」相對應。
②所知:相識的人,要好的人。迫:逼迫。
【譯文】
無能子有個泛泛之交的朋友名華陽子,被朋友逼迫而將去做官。華陽子因此十分煩惱,向無能子求教說:「我很早就想去學『無心』這樣的處世狀態,如果出去做官就違背了自己的意願,不出去做官又會讓朋友生氣,怎麼辦才好呢?」
無能子曰:「無心不可學,無心非仕不仕。心疑念深①,所謂見瞽者臨阱而教之前也②。夫無為者無所不為也,有為者有所不為也。故至實合乎知常,至公近乎無為,以其本無欲而無私也。欲於中,漁樵耕牧有心也;不欲於中,帝車侯服無心也。故聖人宜處則處,宜行則行。理安於獨善,則許由善卷不恥為匹夫③;勢便於兼濟,則堯舜不辭為天子④。其為無心,一也。堯舜在位,不以天子之貴貴乎身,是以垂衣裳而天下治⑤。及朱均不肖⑥,則以之授舜,舜授禹。舍其子如疣贅⑦,去天下如涕唾,是以歷萬祀而天下思⑧。周公⑨,文王之子,武王之弟,天下熟其德矣。以成王在,其勢不便於己,故不為天子。以成王幼,其勢宜於居攝,故不敢辭。是以全周之祀⑩,活周之民,巍巍成功,其德不虧。此皆不欲於中,而無所不為也。子能達此,雖鬥雞走狗於屠肆之中⑪,搴旗斬將於兵陣之間⑫,可矣,況仕乎?」
【注釋】
①心疑念深:內心思慮過多,陷於迷惑。
②瞽者:盲人。阱:指捕捉野獸的陷坑。
③許由:帝堯在位時,率領許姓部落在今天的河北省行唐縣許由村一帶活動,堯聞其賢名,想傳位於他。許由認為這是對他的一種羞辱,便到潁水河洗他的耳朵。善卷:相傳為堯帝時的隱士。他辭帝不受,歸隱枉山(今湖南常德德山)。
④堯舜:唐堯和虞舜的並稱,遠古部落聯盟的首領,古史傳說中的聖明君主。
⑤垂衣裳而天下治:語出《尚書·武成》:「垂拱而天下治。」意為不使用暴力,只是制定了衣服的式樣、相見的禮節,就把天下治理好了。後世作為「無為而治」的樣板。
⑥朱:即丹朱。堯的兒子。均:即商均。舜的兒子。肖:相似。
⑦疣贅:皮膚上生的瘊子。比喻多餘無用的東西。
⑧祀:年。
⑨周公:姓姬名旦。周文王之子,周武王之弟。曾輔佐周武王滅商建立周朝,又輔佐武王之子成王制定國家禮法制度。為周朝的穩定做出很大的貢獻。
⑩祀:祭祀。
⑪屠肆:屠宰場。
⑫搴旗:拔取敵人的旗子。
【譯文】
無能子說:「『無心』的狀態不是靠學習得來的,『無心』也與做不做官無關。回答一個心中思慮過多又迷糊的問題,就像指點即將落井的盲人如何前行一樣的困難。心中清靜無為的人是能夠做到無所不為的,而有主觀想法的人則會有對所作所為的限制。所以保持著真實天性的人才能懂得恆常的大道,大公無私的人接近於清靜無為,是因為他原本沒有什麼欲望與私心。如果心中存有慾念,那麼無論做的是打魚、砍柴、農耕、放牧的行當也都是有欲求和私心的;心中沒有慾念的人,即使是坐上帝王的車馬、穿著公侯的衣服也是『無心』之人。所以聖人在適合隱居的時候隱居,適合做官的時候做官。需要安心於獨善其身的時候,如許由、善卷這樣的人便不以做普通百姓為恥;時勢要求你兼濟天下,那麼堯、舜這樣的人就不拒絕去當天子。從『無心』的角度講,他們是一樣符合標準的。堯、舜在位時,不因為天子的地位高貴而自以為高貴,所以不訴諸暴力、無所事事就治理了天下。等到察覺自己兒子丹朱、商均的無才無德,堯就把天下傳授給了舜,舜又把天下傳授給了禹。捨棄自己的兒子繼位好像去除皮膚上的瘊子一樣乾脆,放棄天下如同擦去鼻涕、吐出唾沫一樣的不足惜,所以千載萬年之後仍然被天下人所思念。周公,是周文王的兒子,周武王的弟弟,天下人都熟知他的美德。因為有周成王的存在,情勢不便於自己當天子,所以就不去坐天子之位。又因為周成王年幼,世勢要求他居於攝政大臣地位,因此不敢推辭此任。他保全了周王朝江山,拯救了周朝的百姓,建立了偉大的功績,德行由此而完滿。這些人都是『無心』即沒有慾念在心的表現,他們因此而沒有舉止作為上的限制。你若能達到這樣的境界,那麼不管是混跡市場以鬥雞走狗謀生,或者上戰場衝鋒殺人,都沒什麼問題,何況只是出去做個官呢?」
答愚中子問第三
【題解】
「心友」就是忘形之交,即能夠心靈相通的朋友,與前文中「形骸之友」構成對立。
關於本文中出現的經過追問「心在何」而獲得解痛的現象,學界中人眾說紛紜。有的以為愚中子患的是心理疾病,屬於精神上有難受感,而不是真的在軀體上有不舒服。所以被反問之後便悟出問題所在,非藥物能夠解決,所以就病好了。也有的從心本精神的承載體去考慮,認為因此只能通過「無心」「無為」的方法去解決,而不能借物質的藥物達到功效。
本人聯想前人以為無能子「其書多竊莊列之旨,又雜以釋氏之說」(紀昀《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子部·道家類·無能子》)的評價,以為也可以解釋為,愚中子原先只將「心」理解為肉團心,也就是我們的器官心臟。所以當此處有痛感時便想到要吃藥,而當無能子追問其疼痛部位時,才認識到思想上出現的問題,應當從人的認識層面去探求解決的方法,所以就不再找尋藥物治療方法。這是一種自心識層面理解「心」的角度,無能子覺得非常正確,且難能可貴,所以才有了「得天之真,而神光不昧者」的稱讚。
無能子心友愚中子病心①,祈藥於無能子。無能子曰:「病何?」曰:「痛。」曰:「痛在何?」曰:「在心。」曰:「心在何?」愚中子告病已間矣②。無能子曰:「此人可謂得天之真,而神光不昧者也。」
【注釋】
①心友:知心朋友。與「形骸之友」相對應。
②間:痊癒。
【譯文】
無能子的知心朋友愚中子得了心病,向無能子討藥吃。無能子問:「你得的是什麼病啊?」答:「感到疼痛。」問:「痛在哪裡啊?」答:「痛在心裡。」問:「心在哪裡啊?」愚中子聽了便回答說病已經好了不疼了。無能子說:「這個人可以說是保持了天然真性,具有精神領悟境界的人呀。」
魚說第四
【題解】
關於禹鑿龍門的史實,在《水經注》有記載:「梁山北有龍門山,大禹所鑿……廣八十步,崖際鐫跡,遺功尚存。」據說由於地理條件的原因,每年春天有大批鱘魚洄游至龍門穴洞之處集結,並且在臨產卵前兩三天內頻繁跳躍。其時這些魚的魚鰭充血發紅,成千上萬條大魚在河面翻動,遠望一片紅光,於是有「龍門赤河」的景象出現。相關的民間傳說也在此基礎上產生出來。現存史書中的相關記載可追溯到《埤雅·釋魚》:「俗說魚躍龍門,過而為龍,唯鯉或然。」不過其作者陸佃已是北宋時人,故本文作者無能子生活於此前的唐末,較之《埤雅》記載的故事更為時先。
與民間傳說版本不同的是,本章作者的關注重點不在鯉魚本身,而是對跳不過龍門的「河壖纖鱗」所思所想有更多的描述。文中對「隨其形、足其分,各適矣」的狀況做出肯定,認為這是最為合理的生存方式。這種思想當然與莊子的「足性」觀念有關,但是若用郭象《莊子注》中的「性分」概念來說,可能更為清楚。郭象在《莊子·齊物論注》中謂:「苟各足於其性,則秋毫不獨小其小,而泰山不獨大其大矣。」意思是每一種生命體都依其天賦的本性而活動,那就是最為合理的生存方式。所以「吾鬐鬛而游,彼角足而騰,未嘗不順也」。這樣一種「足於天然而安其性命」的生命存在形式,即使在現代社會也有值得提倡的一面,因為它對於一些急功近利的價值觀念、社會焦慮症等有著特殊的疏導、治療意義。
河有龍門①,隸古晉地②,禹所鑿也。懸水數十仞,淙其聲③,雷然一舍之間④。河之巨魚,春則連群集其下,力而上溯⑤。越其門者則化為龍,於是拏雲拽雨焉⑥。河壖纖鱗望之⑦,相謂曰:「彼亦魚也,而超變如此,豈與我撥撥然壖而游,戢戢然穴而藏哉⑧!」
【注釋】
①河:黃河。龍門:山名。在今陝西韓城與山西河津交界處。相傳大禹治水時,開鑿龍門以導黃河之水。
②隸:附屬。
③淙(cóng):水流。
④雷然:像雷聲那樣。一舍之間:行軍三十里為一舍。
⑤上溯:逆水而上行。
⑥拏(ná):牽引。拽:牽引。
⑦壖(ruán):岸邊。纖鱗:小魚。
⑧戢戢然:聚集在一起的樣子。
【譯文】
黃河流域中有個叫龍門的地方,古代曾是晉國的屬地,在大禹治水時已被開鑿出來。從龍門高處流下的瀑布達數十丈,轟隆隆的水流,如打雷一樣地震響到幾十里外。黃河裡有大魚,每到春天就成群結隊地集在瀑布下面,竭力往上跳躍。能越過龍門的就變成了龍,於是就能牽雲作雨了。黃河水邊上的小魚見了,相互說:「它們也是魚類,卻能發生這樣的超級改變,再也不會像我們這樣撥動著鰭鱗在淺水遊動,聚集在一起藏身於洞穴了!」
其一曰:「惑矣!汝之思也。夫天地之內,物之頒形者千萬焉,形之巨細,分之大小相副焉。隨其形,足其分,各適矣。彼超變者,河之時波則與之驚,澄則與之平,意順力渾,沉浮安定。及其思變也,連群而妒,溯瀑而怒,意撓力困,乃雲乃雨。夫雲雨來隨蒸潤之氣,自相感爾,於彼何有哉?彼若有心於雲雨之間,有時而墮矣。無心自感,又何功乎?角其上,足其下,與吾鬐鬛一也①。吾鬐鬛而游,彼角足而騰,未嘗不順也。豈以吾壖游之無爭,穴藏之無虞,人不知而害不加之樂,易其角足雲雨之勞乎?」
【注釋】
①鬐鬛(qí liè):魚、龍的脊鰭。
【譯文】
其中有一條小魚說:「糊塗啊!你們的想法。天地之間,物質的形體成千上萬,這些大小的形體,都是與其能力的大小相匹配的。如果能接受自身的形體,滿足於具有的能力,那就能獲得安適的心境。那些超級變化者,原先在黃河出現波瀾時同浪花一起翻滾,河水澄靜時又與其同樣平靜。心情順暢精力充沛,在水中沉浮活得很安定。到它們想有變化時,結聚成群而互懷猜忌之心,竭力逆瀑布向上跳躍時,心裡緊張用盡力氣,然後才能夠牽雲作雨。其實雲雨是由水蒸氣帶來的,是事物之間自相感應的結果,與它們有什麼相干呢?它們如果在牽雲作雨之時夾雜私心的話,可能會導致從天上墮下的危險。若只是無心於雲雨而任由事物的自然感應,那又有什麼功勞可言呢?龍的頭上長角,身下有腳,這和我們長脊鰭是一樣的道理。我們長脊鰭能用以游水,它們長了角和腳能騰空飛行,都能順應功能的發揮。難道要以我們的岸邊游水的與世無爭,洞穴藏身的平安無慮,因不被外人所知而沒有禍害的快樂,去換那生長角足的拖累、牽雲作雨的辛勞嗎?」
鴆說第五
【題解】
有關鴆鳥的記載,先秦《左傳》《離騷》等書中已有記載。據說它生活在嶺南一帶,比鷹略大,羽毛大都是紫色的,腹部和翅膀尖則是綠色的。《五經異義》說它的毒性源於他的食物。嶺南多蛇,鴆鳥就以這些陰冷可憎的動物為食。在所有的蛇中,鴆鳥最喜歡毒蛇。唐代法律書上對鴆酒毒藥也有提及,《唐律疏議》附錄《唐律釋文》中說:「鴆,鳥名也。此鳥能食蛇,故聚諸毒在其身,如將此鳥之翅攪酒,飲此酒者必死,故名此酒為鴆漿。」明《草木子》仔細解釋了鴆鳥不畏蛇毒的原理,說在它們吃下毒蛇以後,鴆腎就會分泌出含有強烈氣息的黏液,將蛇毒萃取出來,並開始煎熬毒藥。蛇毒被逐漸分解,直到成為比粉末更細緻的東西。最後,這些毒粉隨著汗水滲透到皮膚上,沿羽毛流淌並逐漸蒸發散失。因此鴆鳥的羽毛含有劇毒,但它的肉卻是無毒的,甚至可以說是一種美味。
唐之前的古書中尚無有關鴆蛇相爭的記載,而本文的出現使人們對兩者關係有了新的認識。所以《鴆說》是本書中流傳甚廣的篇章之一,而本文中所傳遞的觀念也隨之而得到傳播。人們認為,同樣有毒,但因用處不同而有不一樣的社會影響力。要像鴆那樣甘願承擔惡名而疾惡如仇,始終保有一顆善心對社會做出善事。至於無能子所說的「不可有心」,若理解為無害人之心,還是行得通的。
鴆與蛇相遇①,鴆前而啄之。蛇謂曰:「世人皆毒子矣。毒者,惡名也。子所以有惡名者,以食我也。子不食我則無毒,不毒則惡名亡矣。」
【注釋】
①鴆:鳥名。傳說中的猛禽,比鷹大,鳴聲大而悽厲。羽毛紫黑色,脖子細長,喙赤色。因食各種毒物,所以其羽毛有劇毒。用它的羽毛在酒中浸一下,酒就成了鴆酒,毒性很大,幾乎不可解救。雄鳥名叫運日,雌鳥名叫陰諧,江南人還把它叫做同力鳥。
【譯文】
有一天鴆與蛇相遇,鴆就上前去啄食毒蛇。蛇對它說:「世人都說你有毒啊。有毒,可是個壞名聲。你之所以會有壞名聲,是吃了我的緣故。你不吃我就身上無毒,不毒就不再有壞名聲了呀。」
鴆笑曰:「汝豈不毒於世人哉?指我為毒,是欺也。夫汝毒於世人者,有心齧人也。吾怨汝之齧人,所以食汝示刑也①。世人審吾之能刑汝,故畜吾以防汝;又審汝之毒染吾毛羽肢體,故用殺人。吾之毒,汝之毒也,吾疾惡而蒙其名爾。然殺人者,人也;猶人持兵而殺人也,兵罪乎?人罪乎?則非吾之毒也,明矣。世人所以畜吾而不畜汝,又明矣。吾無心毒人,而疾惡得名,為人所用。吾所為,能後其身也。後身而甘惡名,非惡名矣。汝以有心之毒,盱睢於草莽之間②,伺人以自快③。今遇我,天也,而欲詭辯苟免耶?」
【注釋】
①刑:懲罰。
②盱睢(xū suī):睜大眼睛仰視的樣子。草莽:野草叢。
③伺人:伺機咬人。
【譯文】
鴆笑著說:「你難道不毒害世上的人嗎?說我毒害世人,那不是實情。你毒害世人,是有意去咬人造成的後果。我因為恨你的故意咬人,所以才吃你以示懲罰。世上的人察知我能懲罰你,所以養育我來預防你的傷害;又察知你的毒會沾染我的羽毛、肢體,所以又利用來殺人。我的毒來自你的毒,我因為痛恨作惡而蒙受了壞名聲。不過用毒來殺人的,是人類;這就像人類持兵器去殺人,是兵器犯的罪,還是執兵器的人犯的罪呢?所以並非我毒害人的道理,是明擺著的。世上的人之所以養育我而不養你,原因也是很清楚的。我沒有毒害人的動機,而是因想除惡而得了壞名聲,所以人們要使用我。我的所作所為,是先人後己的體現。先人後己而寧願有壞名聲,並不是真正的壞名聲。你揣著毒害人的心思,抬頭睜大眼睛躲藏在亂草叢裡,找機會傷害人以獲得自己的快樂。今天遇到了我,是天意呀,你還能用狡辯來躲過一死嗎?」
蛇不能答,鴆食之。夫昆蟲不可以有心,況人乎!
【譯文】
蛇聽後再無法應答,於是被鴆吃掉了。連昆蟲和鳥獸動物都不可有傷害外物之心,何況是人呢!
答魯問第六
【題解】
本章中第一段圍繞著如何「學行學文」而展開。「學行學文」是指學習的具體內容,在儒家那裡開始提出。《論語·述而》中有「子以四教:文、行、忠、信」句,即是一例。這裡的行,是指對中國傳統道德倫理的踐履;文,是指對那些道德原則的修飾與表現,誠如本文中所說的「儀也,飾其所行之善也」。正是如此,所以中國人即使將「文」的含義擴展到一切的知識與文學,還是認為它是為實踐道德原則服務的,而沒有獨立的「文化」學習這一說。
與儒家所說不同的是,無能子把行、文的源頭歸之於「心」,由於「心」的活動以符合自然天性為合理,所以行、文最終歸屬便是「自然」。否則就是私心。既是如此,行文只要通過復返於內心的自然天性就會達到合理合適的程度,而不是通過外在的模仿就能實現的。這裡突出了內心感悟的重要性,從內與外的矛盾統一角度,較好地處理了行、文、心三者的關係,具有理論上的新意。
後一段文字,記載了無能子對魯的酗酒行為的分析。他指出魯借酒消愁,是對自身憂悲之情缺乏認識所致,所以只有對人的情感渺茫不可及有所認識,才能從沉迷於酒的惡習中擺脫出來。這段話將人的情感做了完全的否定,有其道家消極應世的一面;但是換個角度來看,也是對人類理性的召喚,有其合理的地方。
一
無能子從父之弟魯①,求學於無能子。無能子曰:「何學?」曰:「學行學文。」無能子曰:「吾不知所以行,所以文,然前志中所謂聖人者②,吾嘗偶觀之。其言曰:行,行也,行其心之所善也。文,儀也,飾其所行之善也。喪者本乎哀。哀,行也;齊縗之服、祭祀之具③,文也。禮者本乎敬。敬,行也;升降揖讓,文也。樂者本乎和。和,行也;陶匏絲竹④,文也。文出於行,行出於心,心出於自然。不自然則心生,心生則行薄,行薄則文縟⑤,文縟則偽,偽則亂,亂則聖人所以不能救也。夫總其根者不求其末,專其源者不尋其流。汝能證以無心⑥,還其自然,前無聖人,上無玄天。行與文在乎無學之中矣。」
【注釋】
①從父之弟:從父,作為親屬的稱謂,指稱祖父的親兄弟的兒子,即堂房的叔伯。從父之弟,指堂叔伯父門中的弟弟,即堂房弟弟。《儀禮·喪服》「從父昆弟」注「世父叔父之子也」。
②前志:指從前的史書或文章。
③齊縗(zī cuī)之服:粗布制的喪服。齊,謂將喪服下部的邊折轉縫起來。縗,披於胸前的麻布條。
④陶匏絲竹:泛指各種樂器。陶,陶製的樂器,如塤。匏,笙竽一類的樂器。絲,弦樂器,如琴瑟。竹,竹管樂器,如笛子。
⑤行薄:不厚道,品行差。文縟:禮儀繁雜瑣碎。
⑥證:參悟。
【譯文】
無能子的堂房弟弟叫魯,他想跟隨無能子學習。無能子說:「想學什麼呢?」答:「學習道德踐履與禮樂文化。」無能子說:「我不知道怎麼去行,如何為文,不過以前史書里記載了一些聖人的教導,我曾偶然看到了一些。他們說:所謂的『行』,就是指道德踐履,去實施心中認識的『善』。所謂的『文』,是指禮儀,把所踐行的『善』形成儀式。比如辦喪事是出於表達哀傷的情感。哀傷,是內心情感的流露;而穿著喪服、擺上祭祀的器具,便是『文』即禮儀的表現。設置禮儀是出於對人的內心情感的尊敬。而這種『敬重』,就是內心活動的付諸行動;至於各種場面中的位置安排、行禮動作,便屬『文』的範圍。音樂的創製出於內心對和諧的需要。和,是這種需要的付諸實施;至於陶、匏、絲、竹各種樂器的演奏,則屬於『文』的範圍。『文』的出現來自『行』的需要,而『行』的指導者是內心,而『心』又是出自人的自然天性。所以不是出自自然天性的屬於私心,有了私心帶來了行為的缺損,行為缺損則禮節煩瑣、形式化,禮節形式化則導致人情的虛偽,人情虛偽則造成社會的混亂,這種混亂連聖人也不能解救。把握根本的不會被細枝末節所迷惑,專注於本源的不會受末流的左右。如果你能參悟無心的境界,恢復自然天性,忘卻了聖人的言論,也沒有了自然界的玄天等觀念,那麼不用刻意去學,行與文的認識就自然地存在於心中了。」
二
魯他日又問曰①:「魯嘗念未得而憂②,追已往而悲③,得酒酣醉,陶然不知。今則不能忘乎酒矣。」無能子曰:「汝之憂,汝之悲,自形乎?自心乎?」曰:「自心。」曰:「心可睹乎④?」曰:「不可睹。」無能子曰:「不可睹者,憂悲之所生也。求憂悲之所生,且不可睹,憂悲何寄哉?憂悲無寄,則使汝遂其未得,還其已往,又將誰付耶?今汝隨而悲憂之,是欲系風擒影也⑤。汝無憂悲之所寄,而有味酒之陶然,不能自得,反浸漬於麴糵⑥,豈釀器乎⑦?」
【注釋】
①他日:後來有一天。
②念未得:沒有實現願望。
③追已往:懷念往事。
④睹:看見。
⑤系風擒影:即捕風捉影。
⑥浸漬:沉浸。麴糵(qū niè):酒精。糵,釀酒的曲。
⑦釀器:指酒桶。
【譯文】
魯又有一天問我道:「魯曾經因為未實現的願望而感到憂傷,因為追念往事而感覺悲哀,於是我飲酒到沉醉,便心情愉快忘卻了所有的煩惱。現在已經戒不了酒了。」無能子問:「你的憂傷、你的悲哀,是出自形骸?還是出自內心?」答:「出自內心。」問:「內心的情感可以看見嗎?」答:「看不見。」無能子說:「可見憂傷、悲哀是生成於看不見之處。既然不能看見憂傷、悲哀所生之處,那這樣的憂傷、悲哀又怎麼寄託呢?既然憂傷、悲哀無所寄託,那麼即使讓你實現了原先的心愿,回復到過去往事之中,你又能將這些獲得的外物託付到哪裡?今天你追隨外物而產生悲哀、憂傷,是在做捕風捉影的事情呀。你對於沒有來由的憂傷悲哀,試圖通過沉醉於酒的方式解脫,不能通過思考而明理,反倒沉浸在酒精的刺激之中,難道你是酒桶沒有腦子嗎?」
第七(闕)
紀見第八
【題解】
本章記載了作者經歷的三件事,筆調較為隨意輕鬆,有感而發,但悟出的均是道家的基本理念,體現了由淺入深的特點。第一件有關幻人之事,作者悟出的是無分神於身,才能實施卻火之術,若能實施「無心」,則「上德」的目標也能達到。
第二件記與秦村景氏有關梟即貓頭鷹是否帶來凶兆的辯論,作者表達的是人與毛群羽族「俱生於天地無私之氣」、一律平等、不容傷害的觀點。這與他在本書首篇《聖過》中的人為動物中一分子、眾生平等的思想是一致的,有著佛、道兩家思想影響的痕跡。
第三件則是借樊姓狂人之口,揭露了禮制名教的不合理性,談到了其對人性的束縛。這在當時社會是一種很大膽的對社會主流意識的批判,直至今天仍值得我們去關注與思考。
一
秦市幻人①,有能烈鑊膏而溺其手足者②,烈鑊不能壞,而幻人笑容焉。無能子召而問之。幻人曰:「受術於師,術能卻火之熱。然而訣曰,視鑊之烈,其心先忘其身。手足枯枿也③,既忘枯枿手足,然後術從之。悸則術敗。此吾所以得之。」無能子顧謂其徒曰:「小子志之。無心於身,幻人可以寒烈鑊,況上德乎?」
【注釋】
①秦市:秦地集市。即今陝西一帶的集市。幻人:能玩幻術的人。
②烈鑊膏:把大鍋里的油燒得沸騰起來。鑊,大鍋。膏,油。溺:沉,浸。
③枯枿(niè):枯樹枝。
【譯文】
秦國地方的集市中有一種玩幻術的人,他們能在燒開的熱油鍋浸入自己的手腳,沸騰著的油不會燙壞他們的手腳,玩幻術的人也笑容不改。無能子找他來詢問原因。玩幻術的人說:「我這種幻術是從師傅那裡學來的,它能退卻烈油的炎熱。不過也要有口訣的配合。這個口訣中說道:看到滾燙油鍋,要先在心中忘掉自身,要把手腳認做為枯樹枝,甚至連枯樹枝般的手腳也忘掉,這樣才能實施幻術。如果心生驚怕幻術就會失敗。這是我所以成功的原因。」無能子回頭對他的弟子說:「小伙子你要記住。忘掉了自身,實施幻術的人可以冷卻熱油鍋,況且是達到了高層次精神境界者呢?」
二
無能子寓於秦村景氏民舍①,一夕梟鳴其樹,景氏色憂,將彈之,無能子止之。景氏曰:「梟,凶鳥也。人家將凶則梟來鳴,殺之則庶幾無凶。」無能子曰:「人之家因其鳴而凶,梟罪也。梟可凶人,殺之亦不能弭其已凶。將凶而鳴,非梟忠而先示於人耶?凶不自梟,殺之害忠也。矧自謂人者②,與夫毛群羽族③,俱生於天地無私之氣,橫目方足④,虛飛實走,有所異者,偶隨氣之清濁厚薄,自然而形也,非宰於愛憎者也。誰令梟司其凶耶?諡梟之凶,誰所自耶?天地言之耶?梟自言之耶?天地不言,梟自不言,何為必其凶耶?諡梟之凶,不知所自,則羽儀五色,謂之鳳者未必祥,梟未必凶。」景氏止,家亦不凶。
【注釋】
①秦村:村莊名。在山西、陝西等省均有設置。
②矧:況且。
③毛群:指有毛的獸類。羽族:指長有羽毛的禽類。
④橫目方足:指有著橫向視角與方形腳掌的人類。
【譯文】
無能子住在秦村景姓的百姓家裡時,一天晚上貓頭鷹飛來到他家樹上鳴叫,景氏面露憂色,準備用彈弓去打它。無能子勸阻了他。景氏說:「貓頭鷹是凶鳥。據說這家人要出現災禍就有貓頭鷹來鳴叫,打死了它或許可以消災免禍。」無能子說:「一個家庭因為貓頭鷹的鳴叫而獲災,那確實是貓頭鷹的罪過。不過即使是因為貓頭鷹來鳴叫帶來災害,殺了它也不能消除已形成的災難。如果它的鳴叫是發生災難的預報,那不是貓頭鷹出於忠心而先來向人預告嗎?災難不出自貓頭鷹,殺了它反倒是傷害了它的忠誠。況且自稱為人的,與有毛的獸類、長羽毛的鳥類,都賴天地無私的元氣而生成,有著橫向視角與方形腳掌的人類與飛在天空的鳥、奔走於大地的獸的不同之處,在於各自偶然地稟賦了元氣的清濁、厚薄的不同,自然地形成了不同的模樣,並非受制於氣的愛護或憎惡。有誰能指令貓頭鷹掌管報凶信呢?又是誰給了貓頭鷹凶鳥的稱號呢?是天地說的嗎?還是貓頭鷹自己說的呢?天地沒有說過,貓頭鷹自己也沒說過,為什麼就認定它是凶鳥呢?給貓頭鷹安上凶鳥稱號,又不知出處,那麼可以說有五色羽翼、被叫做鳳凰的未必象徵吉祥,而貓頭鷹也未必就是凶鳥。」景氏聽了我的話不再去傷害貓頭鷹,他的家庭以後也沒有發生什麼災禍。
三
樊氏之族有美男子,年三十,或被發疾走①,或終日端居不言。言則以羊為馬,以山為水。凡名一物,多失其常名。其家及鄉人狂之,而不之錄焉②。無能子亦狂之。
【注釋】
①被發:披散著頭髮。疾走:快步奔跑。
②錄:理睬。
【譯文】
樊氏家族中有一位美男子,三十來歲年紀,他有時候披散著頭髮奔跑,有時則整天端正地坐著不說話。開口說話時,常常把羊稱之為馬,把山稱之為水。凡是他稱呼一件事物,大多與平時大家說的名字不同。他的家人及鄉親都說他是瘋子,因此也不去理睬他。無能子也把他看做是瘋子。
或一日遇於藂翳間①,就而嘆曰:「壯男子也,貌復豐碩,惜哉病如是。」狂者徐曰:「吾無病。」無能子愕然曰:「冠帶不守,起居無常,失萬物之名,忘家鄉之禮,此狂也,何謂無病乎?」狂者曰:「被冠帶,節起居,愛家人,敬鄉里,豈我自然哉?蓋昔有妄作者,文之以為禮,使人習之至於今。而薄醪固醇酎也②,知之而反之者,則反以為不知,又名之曰狂。且萬物之名,亦豈自然著哉?清而上者曰天,黃而下者曰地,燭晝者曰日,燭夜者曰月;以至風雲雨露,煙霧霜雪;以至山嶽江海,草木鳥獸;以至華夏夷狄③,帝王公侯;以至士農工商,皂隸臧獲④;以至是非善惡,邪正榮辱,皆妄作者強名之也。人久習之,不見其強名之初,故沿之而不敢移焉。昔妄作者或謂清上者曰地,黃下者曰天,燭晝者月,燭夜者日,今亦沿之矣。強名自人也,我亦人也,彼人何以強名,我人胡為不可哉?則冠帶起居,吾得以隨意取捨;萬狀之物,吾得以隨意自名。狂不狂吾且不自知,彼不知者狂之亦宜矣!」
【注釋】
①藂翳(cóng yì)間:樹林深處。藂,草木叢生的樣子。翳,遮蔽。
②薄醪(lǎo):濁酒。醇酎(zhòu):經過多次釀造的醇酒。
③華夏:指居住於中原地區的漢族。夷狄:指居住於邊遠地區的少數民族。
④皂隸臧獲:均為奴隸的名稱。皂,衛士,無爵而有員額者。隸,因犯罪而服役者。臧,男奴隸。獲,女奴隸。
【譯文】
有一天與他在樹林間偶遇,無能子對著他嘆息道:「一個強壯的漢子,體貌又高大端正,可惜得了這樣的病!」瘋子緩緩地說:「我沒有病。」無能子驚訝地說:「你衣冠不整,生活沒有規律,又不記得萬物的名稱,忘記了家鄉的禮節,這就是瘋了呀,怎麼會是沒有病呢?」瘋子說:「衣帽穿戴齊整,日常起居有規律,愛護家人,敬重鄉親,這難道是我自然本性中的東西嗎?不過是以前有胡亂作為的人,用禮儀來規範人的行為,使人通過學習遵循到現在。薄酒和醇酒原本同屬於酒,知道這個道理而反對加以外在的區別的人,反倒被以為是不明事理,還被叫做是瘋子。再說世間萬物的名字,難道是天生帶來的嗎?把清虛居上者叫做天,色黃居下者叫做地,照亮白天的叫做日,夜裡發光的叫做月;還有風雲雨露,煙霧霜雪;還有山嶽江海,草木鳥獸;還有華夏夷狄,帝王公侯;還有士農工商,皂隸臧獲;以及是非善惡,邪正榮辱,都是胡亂作為之人強加冠名的呀。日子一長人們也就習慣了這樣的叫法,不了解當初強加冠名的情況,於是就沿襲下來而不敢變更了。如果以前那些胡亂作為的人把清虛居上者稱之為地,色黃居下者稱之為天,白天照明者稱之為月,夜裡照亮者稱之為日,現在也就會沿用下來了。被強取的名字出自某人之口,我也是人,為什麼那些人可以為萬物強加名稱,我就不可以做呢!穿衣戴帽的方式、日常起居的安排,原本可以由我自己隨意取捨;千姿百態的外物,也可以由我自己隨意命名。瘋沒有瘋我也不知道,那些不了解我的人,把我看做是瘋子也是可想而知的!」
第九(闕)
第十(闕)
固本第十一
【題解】
與本卷中前幾章的寫法不同,這裡沒有故事情節,不過每一段都出現諸如兵器、棺槨、桑蠶、垤蟻、井蛙之類的事物,還是有以形象喻理的樣子。
第一段講聖人製造了五兵、羅網,致使人類出現相互殘殺及捕獵鳥獸魚蟲的現象,愈演愈烈之後,衰世也因之出現。這個觀點與《聖過》等篇一致。
第二段講到造棺槨的工匠與治人病的醫生,因為利益趨向的不同而出現不同的心理狀態,是有為即受目的性的驅使而形成了愛憎的傾向,所以唯有本著「無為」的初心,才能仁濟天下。此說應當以莊子思想為根據,《莊子·天地》中曰:「無為為之之謂天,無為言之之謂德,愛人利物之謂仁,不同同之之謂大……循於道之謂備,不以物挫志之謂完。」便是把「無為」與「仁愛」有機結合的典範。
第三段講有用之害,桑蠶因吐絲能被人類製成衣服穿,而受烹煮死去,一般人把這種不幸歸之於命運,而不知若能「無為」無所長,則不受幸不幸的約束,也沒有命運可言。這個思想也與莊子有關。《莊子·天地》曾講到山中大木「以不材得終其天年」,說明有用則可能招致殘害,與本文的意見一樣。不過莊子於此事物看得更為辯證,他也看到有的物體卻有可能因無用而被拋棄,所以他的處世觀念是處於材與不材之間。這種見識在無能子這裡還是不曾出現。可能是他對現實社會中因有材而遭罪的情況看得更多一些,所以對這方面的不合理狀況也有了更多的關注與評判。
第四段講了世人對「無為」的不理解,他們就像生活於井底、小土堆中的螞蟻、青蛙一樣,無法理解擁有虎豹、鯨鯢的高山大海的景象。這應當是作者對自己學說不能被世人所理解的一種感嘆吧!
一
五兵者①,殺人者也。羅網者,獲鳥獸蟲魚者也。聖人造之,然後人能相殺,而又能取鳥獸魚蟲焉。使之知可殺,知可取,然後制殺人之罪,設山澤之禁焉。及其衰世,人不能保父子兄弟,鳥獸魚蟲不暇育麛鹿鯤鮞②,法令滋彰而不可禁③,五兵羅網教之也。造之者復出,其能自已乎?
【注釋】
①兵:泛指多種兵器。說法不一,一說指矛、戟、鉞、楯、弓矢,一說指矛、戟、弓、劍、戈。
②麛(mí)鹿:小鹿。鯤鮞(ér):魚子,小魚。
③滋彰:更加明確。
【譯文】
兵器,是殺人的工具。羅網,是用來捕捉鳥獸蟲魚的用具。它們由聖人製造出來,然後人類用兵器來相互廝殺,用羅網獲取鳥獸、魚蟲等動物。為了使人們知道哪些人可殺,哪些動物可以獲取,聖人又列舉出可殺之人的罪行,設定了山林水澤禁獵的範圍與條件。等到了世道衰敗的時候,人們連自己的父子兄弟都保護不了,鳥獸魚蟲等動物也得不到養育諸如小鹿、小魚等後代的機會,法令訂得很詳細卻得不到執行,這都是受到如五兵、羅網這樣的殺虐工具教壞的結果。製造這些工具者如果活到現在,想來也不能控制得了這樣的局面吧!
二
棺槨者①,濟死甚矣。然其工之心,非樂於濟彼也,迫於利也。欲其日售則幸死,幸死非怨於彼也,迫於利也。醫者樂病,幸其必瘳②,非樂於救彼而又德彼也,迫於利也。棺槨與醫,皆有濟救,幸死幸生之心,非有憎愛,各諧其所欲爾③。故無為之仁天下也,無棺槨與醫之利,在其濟死瘳病之間而已。
【注釋】
①棺槨:棺材。內棺叫棺,外棺叫槨。
②瘳(chōu):病癒,治癒。
③諧:符合,滿足。
【譯文】
棺材,是安頓死者的器物。不過製作它的工匠心裡,並非想對死者有所幫助,而是出自利益的驅使。他們希望每天能售出棺材從而希望有人死去,這種死人的希望並非是對死者有所怨恨,而是受到利益驅使的結果。作醫生的希望有人生病,為能治好人的病而高興,這不是因為樂於救助別人而施恩德於人,而是受到利益驅使所致。做棺材的工匠和醫生,都對別人有所救助,卻有願別人死去或生存的心思的不同,這並非出自對人的憎愛之情,而是與各自的利益慾念有關。所以只有以無為之心施仁於天下,才能沒有做棺材、當醫生這樣的利益考慮,只出自幫助死者、治癒疾病這樣的目的而已。
三
角觸蹄踏①,蛇首蠍尾②,皆用其所長也。審其所用,故得防其所用而制之。是以所用長者,不如無用。食桑之蟲,絲其腸者曰蠶,以絲自舍曰繭;繭伏而化,於是羽而蛾焉。其稟也宜如此,猶獸之胎,鳥之卵,俱非我由也。智者知其絲可縷,縷可織,於是烹而縷之③,機杼以織之④,幅而繒之⑤,繒而衣之⑥。
【注釋】
①角觸:指動物用角去牴觸對手。蹄踏:指動物用蹄子去踐踏對手。
②蛇首:指蛇用頭部的嘴去咬對手。蠍尾:蠍子尾巴上有毒鉤,用以防敵與捕蟲。
③烹:煮。縷之:指做成絲線。
④機杼:指織布機與梭子。
⑤幅:布帛的寬度。
⑥繒:古時紡織品的總稱。
【譯文】
長角的動物會用角去牴觸侵犯者,長蹄子的動物會用蹄子來踐踏侵犯者,蛇用有毒的牙齒去咬對手,蠍子則用含毒的尾巴攻擊對手,它們都用到了自己的長處。若通過考察得知了它們的特長,就能通過防禦而制服它們的進攻。所以使用特長,還不如沒有長處。有一種吃桑葉、腸子裡產絲的蟲名字叫蠶,它用絲做成住舍叫繭;蠶在繭中藏伏一段時間之後會有變化,長出翅膀成為蛾子。它稟賦的天性就是這樣的,這就像獸類的懷胎、鳥類的產卵一樣,都不是主觀選擇的結果。有的聰明人想到了它的絲可以做成線,線可以織成帛,於是用開水煮燙蠶繭抽出絲線,又用帶梭子的織機加以編織,成為有一定寬幅的綢帛,做成衣服穿在身上。
夫蠶自繭將為蛾也,非為乎人謀其衣而甘乎烹也。所以烹者,絲所累爾。烹之者,又非疾其蠶也,利所系爾。夫獸之胎,鳥之卵,蠶之繭,俱其所稟也。蠶所稟獨乎絲,絲必烹,似乎不幸也,不幸似乎分也。故無為者,無幸無不幸,何分乎?
【譯文】
蠶自造蛹繭是為變成蛾子準備的,不是為人類製作衣服而甘心受到燙煮的。它之所以會遭遇燙煮的禍害,是受到了絲的牽累。對它燙煮的人,也不是與蠶有什麼過不去,只是關係到自身的利益罷了。獸類的懷胎,鳥類的產卵,蠶的生繭,都是出自天然的稟性。蠶所稟賦的唯獨是絲,而絲則必然地受到燙煮,好像是它的不幸,而這種不幸又來自於它的命運。所以無所作為者,沒有幸或不幸的問題,又怎麼會受到命運問題的困擾呢?
四
有為,善不必福,惡不必禍,或制於分焉①。故聖人貴乎無為。垤蟻井蛙②,示以虎豹之山、鯨鯢之海③,必疑,熟其所見也。嗜欲世務之人,語以無為之理,必惑,宿於所習也。於是父不能傳其子,兄不能傳其弟。沉迷嗜欲,以至於死。還其元而無所生者,舉世無一人焉。
【注釋】
①分:指命運。
②垤(dié)蟻:生活在小土堆里的螞蟻。井蛙:井底之蛙。
③鯨鯢:即鯨魚。雄性稱鯨,雌性稱鯢。
【譯文】
刻意而為之,做了善事不一定有福報,做了壞事也不一定遭受禍害,這或許有受命運支配的因素。所以聖人最珍惜的還是無為。對生活於小土堆中的螞蟻和井底的青蛙,去描述虎豹出沒的山巒、巨大鯨鯢暢遊的大海,一定不能相信,這是因為超出了它們日常熟悉的見聞範圍。對追求享受熱衷於俗務的人,告之以無為的道理,一定會受到懷疑,是因為這些人的認識被平素養成的習慣所限制。所以做父親的無法把所認識的「無為」道理傳授給子女,做兄長的不能把懂得的「無為」道理告訴給弟弟。人們都沉迷於對欲望的追逐之中,至死不改。能夠恢復原初的天性而不生成慾念者,滿天下也找不出一個。
嗟乎!無為在我也,嗜欲在我也。無為則靜,嗜欲則作。靜則樂,作則憂。常人惑而終不可使之達者,所習症之也,明者背習焉。
【譯文】
哎呀!能夠認識「無為」的本質在於我自己的覺悟,而貪求享受也在於我的一念之間。能夠認識「無為」的境界就能使心獲得平靜,而追求欲望則心神不定。心境平靜就會感到愉快,心思紛擾則會帶來憂慮。一般人之所以無法走出迷惑困境,是受到習慣影響落下的毛病,所以明智的人要反習慣而行之。
第十二(闕)
第十三(闕)
第十四(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