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能子譯註 · 卷上

聖過第一 【題解】 本章題名「聖過」,即是要指出聖人的過錯。作者身處的唐代雖然容忍儒、道、釋三家思想的合流,沒有嚴格的意識形態控制,但是儒家的核心地位並不曾動搖,而儒家崇尚的聖人,還是具有著權威性。現在無能子提出這樣的話題,並置之於首章,顯然與社會主流意識格格不入,體現了他對現實社會現象的批判精神。 全文自人所生活的自然界的形成說起,提出整個世界孕育於混沌一氣,由一氣分為陰陽兩端,由陰陽的作用而形成天地,又在此基礎上生成了萬物。從這一段的內容看,似乎與老子、莊子講的世界生成過程較為相近,都提出從混沌一氣中分出陰陽,相互作用後形成天地萬物的過程。不過又有了自己的考察角度與相應觀點,如,本文沒有提到道作為世界本原的作用,而是直接從講氣開首。聯繫後文,雖然也講到在冥冥懵懂之中有「無為」的存在,但始終沒有提到它的實體性。這樣的對世界存在、生存狀態的描述,去除了「道」概念引出的歧義,更與客觀實際貼近,具有可信性。 再如,文中講到人類作為裸蟲中「繁其智慮者」,與鱗蟲、毛蟲、羽蟲、甲蟲同生共處,也有獨到之處。查此說之經典出處,可見《周禮·地官·大司徒》中提出的動物五大分類之說,與無能子的說法相近,但其中的「臝物」是指虎豹之類的大毛蟲而不包括人類。無能子在論述中把人所屬的裸蟲與其他動物放在了同一系列,並將此一觀點貫穿於他對世界存在形式的論述,是其見識的過人之處。 無能子指出,在氣血動物雜處的太古時代,人類保持著「任其自然,遂其天真」的生存狀態,懵懂淳樸,生活得有規律而安定長壽。但是人類因為頭腦發達而改善了生存條件,耕種糧食,打獵捕魚,建造房屋,建立家庭,並在此基礎上形成了君臣隸屬的社會關係。應當說從生存、發展的角度講,都較之過去有很大的進步,但是也因此帶來了貴賤等級與貧富的差別,引出了人的欲望與爭奪之心。為此,人類中「繁其智慮者」聖人便出來實施仁義忠信之倫教,制定禮樂規章。但這在暫時維持住社會秩序的同時,也使榮辱、是非之心激發出來。於是不得不用刑法、軍隊等方式來防範欲望的膨脹及爭奪的劇烈,人類的生活從此陷入混亂、痛苦之中。所以說人類現實社會中出現的捨本逐末、紛情伐命的狀況,都是聖人帶來的災禍。這段話顯然是針對儒家提倡的仁政境界提出的批判。《莊子·馬蹄》中曾經說道:「夫至德之世,同與禽獸居,族與萬物並。惡乎知君子小人哉!同乎無知,其德不離;同乎無欲,是謂素樸。素樸而民性得矣。及至聖人,蹩躠為仁,踶跂為義,而天下始疑矣。澶漫為樂,摘僻為禮,而天下始分矣。」意思為:在上古人類天性保持最完善的時代,人們與禽獸同居,與各種物類並存,保有著樸素本真的天性。等到聖人出現,勉為其難地倡導仁義,致使人們產生出迷惑。在對逸樂的追求與隨之而來的禮儀法度規定中,天下人陷入了矛盾分歧。本章的觀點可以說就是以莊子的上述思想為出發點,並做出進一步的深化與論證。 不過與莊子僅指「聖人之過」為「毀道德以為仁義」不同,無能子把道德的形成也指認為聖人的過錯了。道家鼻祖老子以「雞犬之聲相聞,民至老死不相往來」的原始社會為理想境界,無能子心目中的理想生存狀態卻是再往前推演的人作為裸蟲與鱗蟲、毛蟲、羽蟲、甲蟲雜處的太古時代。這顯然是把人與自然間的緊密一致,肯定得更為徹底,體現出他向關注於生命本身的道教觀念的靠攏。這或許是有人要把無能子歸之於道教中人的重要原因吧。 本篇的敘述體現了依託儒家典籍發表批判議論的特點,而這樣的敘事風格似乎貫穿了《無能子》全書。 天地未分,混沌一炁①。一炁充溢②,分為二儀③。有清濁焉,有輕重焉④。輕清者上,為陽為天;重濁者下,為陰為地矣。天則剛健而動,地則柔順而靜⑤,炁之自然也。天地既位⑥,陰陽炁交,於是裸蟲、鱗蟲、毛蟲、羽蟲、甲蟲生焉⑦。人者,裸蟲也;與夫鱗毛羽甲蟲俱焉,同生天地,交炁而已,無所異也。 【注釋】 ①混沌(hùn dùn):指世界開闢前元氣未分、模糊一團的狀態。炁:同「氣」。道教多以指元氣。 ②充溢:充滿。 ③二儀:指天地。 ④輕重:指輕氣與重氣。 ⑤天則剛健而動,地則柔順而靜:天於《易》為乾,地於《易》為坤。《易傳》說乾剛坤柔,故有此說。 ⑥既位:已經各安其位。 ⑦裸蟲、鱗蟲、毛蟲、羽蟲、甲蟲:古代所分的五類動物,並稱為「五蟲」。其中裸蟲泛指沒有羽毛鱗甲的動物,如人類;鱗蟲指長有鱗甲的動物,如魚類;毛蟲泛指長毛的獸類;羽蟲指生有羽毛的鳥類;甲蟲指長有甲殼的蟲類動物。 【譯文】 天與地尚未分開之時,處於模糊一團的元氣之中。待到生長充實,便分離為兩種有清濁、輕重之分的表象。元氣中分量輕而清澈者,飛升向上作為陽氣而形成了天;而分量沉重又渾濁的元氣則降落向下作為陰氣而造就了地的始基。天堅強有力並處於不斷的運動之中,地柔弱和順而處於沉靜狀態,這是陰陽二氣自然秉性的體現。天地各就其位以後,地上的陰氣與天上的陽氣交互發生作用,於是各種生命體如裸蟲、鱗蟲、毛蟲、羽蟲、甲蟲開始出現了。人類,屬於裸蟲;與其他的鱗蟲、毛蟲、羽蟲、甲蟲等動物,共同生存於天地之間,均為陰陽二氣交互作用的結果,沒有什麼區別。 或謂有所異者,豈非乎人自謂異於鱗羽毛甲諸蟲者?豈非乎能用智慮耶,言語耶?夫自鳥獸迨乎蠢蠕①,皆好生避死,營其巢穴②,謀其飲啄③,生育乳養其類而護之;與人之好生避死,營其宮室,謀其衣食,生育乳養其男女而私之,無所異也。何可謂之無智慮耶?夫自鳥獸迨乎蠢蠕者,號鳴啅噪皆有其音④,安知其族類之中非語言耶?人以不喻其音⑤,而謂其不能言。又安知乎鳥獸不喻人言,亦謂人不能語言耶?則其號鳴啅噪之音必語言爾。又何可謂之不能語言耶?智慮語言,人與蟲一也,所以異者形質爾⑥。夫鱗毛羽甲中,形質亦有不同者,豈特止與人不同耶?人之中,形質亦有同而異者、異而同者,豈特止與四蟲之形質異也? 【注釋】 ①迨:至,到。蠢蠕:指軟體小蟲,如蚯蚓等。蠕,慢慢移動的樣子。 ②營:營造。 ③飲啄:飲水啄食。引申為吃喝、生活。 ④啅(zhào)噪:鳴聲嘈雜。 ⑤喻:明白,懂得。 ⑥形質:形體。 【譯文】 有人說人類與其他動物還是有所不同的,難道這不是人類自以為與鱗蟲、羽蟲、毛蟲、甲蟲等類有所不同嗎?難道不是自認為擁有以智力思考的能力,擁有語言的能力?其實從鳥類、獸類到蠕動爬行的小蟲,都懂得愛惜生命、避免死亡,營造自己的巢穴,獲取自身的食物,養育後代並加以保護;這與人類的養生避免死亡,營建宮廷房屋,尋求溫飽,養育子女並守護之是一樣的。怎麼能說那些異類動物就沒有智慮思謀的能力呢?同樣,飛禽走獸乃至軟體小蟲,都能發出呼號鳴叫的聲音,怎麼就知道在它們同類中這些不是交流的語言呢?人類因聽不懂其他種類動物的聲音,而以為其不能言語。又怎麼知道鳥獸因聽不懂人類的語言,也說人類沒有語言呢?因此可知,鳥獸之類的呼號鳴叫必然是語言。又怎麼能說它們不能言語呢?可見在智慮和語言方面,人類與其他動物是一樣具有的,所不同的只是在於形象與體質而已。其實在鱗蟲、毛蟲、羽蟲、甲蟲之中,在形象與體質方面也是有所不同的,並不只有人類與其他動物之間的不同。其實在人類之中,形象與體質方面也有同有異,並不是唯有與其他四蟲之間的形質有所不同。 嗟乎!天與地,陰陽氣中之巨物爾。裸鱗羽毛甲五靈①,因巨物合和之炁,又物於巨物之內②,亦猶江海之含魚鱉③,山陵之包草木爾④。 【注釋】 ①五靈:五類動物。 ②又物於巨物之內:前一「物」字為動詞,指作為物質而生存。 ③含:指居住著、生存有。 ④包:包含,指生長著。 【譯文】 哎呀!天與地,是陰陽之氣中的巨大物體。裸、鱗、羽、毛、甲五大類靈蟲,藉助於巨物合和之氣生成,又被納入於巨物之內而存在,這就如同於江海中生存有魚鱉,山陵中生長著草木是一樣的。 所以太古時,裸蟲與鱗毛羽甲雜處,雌雄牝牡①,自然相合,無男女夫婦之別,父子兄弟之序。夏巢冬穴,無宮室之制;茹毛飲血②,無百穀之食。生自馳,死自仆③,無奪害之心,無瘞藏之事④。任其自然,遂其天真,無所司牧⑤,濛濛淳淳⑥,其理也居且久矣。無何,裸蟲中繁其智慮者,其名曰人。以法限鱗毛羽甲諸蟲,又相教播種以食百穀,於是有耒耜之用⑦。構木合土以建宮室,於是有斤斧之功。設婚嫁以析雌雄牝牡,於是有夫婦之別,父子兄弟之序。為棺槨衣衾以瘞藏其死,於是有喪葬之儀。結罝罘網羅以取鱗毛羽甲諸蟲⑧,於是有刀俎之味⑨。濛淳以之散,情意以之作。然猶自強自弱,無所制焉。繁其智慮者,又於其中擇一以統眾,名一為君,名眾為臣。一可役眾,眾不得凌一。於是有君臣之分,尊卑之節,尊者隆,眾者同。 【注釋】 ①牝牡(pìn mǔ):獸類的雌性與雄性。 ②茹毛飲血:指原始人不會用火、連毛帶血地生吃禽獸的生活習性。 ③仆:倒地。 ④瘞(yì)藏:埋葬。 ⑤司牧:管理,治理。 ⑥濛濛淳淳:形容混沌淳樸的樣子。 ⑦耒耜(lěi sì):古代的一種翻土農具,形如木叉,上有曲柄,下面是犁頭,用以鬆土,可看做犁的前身。 ⑧罝罘(jū fú)網羅:罝和罘都是捕兔網,引申泛指捕捉水陸各類動物的工具。 ⑨刀俎(zǔ)之味:泛指各種烹調的美味。俎,切肉的砧板。 【譯文】 所以在遠古時期,裸蟲與鱗蟲、毛蟲、羽蟲、甲蟲等族類生活在一起,男女雌雄都自然交合,而沒有人類的男女性別、夫婦名分的區別,以及父子、兄弟等的長幼輩分秩序。夏天住築在樹上的草巢,冬天鑽入土洞穴里,沒有房屋住宅的製作。他們連毛帶血地生吃禽獸,沒有稻穀之類的食物。活著就自由自在地奔走,死了倒在地上結束,沒有爭奪財產害人的心思,也沒有喪葬儀式的設置。他們任憑自然天性的遣使,順其天然真情地應世,不受別人的管束,懵懂淳樸,生活得有規律而安定長壽。不久,裸蟲類中出現一種智慮發達的動物,名字叫「人」。他們設法控制了鱗蟲、毛蟲、羽蟲、甲蟲等類的行動,又通過相互傳授學會了種植百穀以作為糧食,還因此造出了耒耜之類的農具。人類通過搭構木材、和合泥土而建造出房屋,為此而製造出斤斧之類的工匠器具。人類設計了婚嫁禮儀以區別男女,為此而有了夫婦家庭角色的分工、父子兄弟的長幼輩分的秩序規定。人類製造了棺槨衣被以埋葬死者,為此而有了喪葬的儀式。人類製造出各種網羅以捕獲鱗蟲、毛蟲、羽蟲、甲蟲諸類動物,宰殺後烹調出美味食物。原先的懵懂淳樸因此而散盡,各種情感意志因此而產生。不過那時的人群中仍然延續著強者自強、弱者自弱的傳統,不受別人的管束。然後那些富有智慮的人,又在人群中推選出一人來統領大眾,這「一」人者被名之為「君」,而大眾被稱之為「臣」。這「一」人可以役使民眾,而民眾則不得有凌駕於「一」的舉動。於是便出現了君臣的區分、尊卑的禮節,受尊崇的人地位高貴,眾人則同處於卑下的地位。 降及後世,又設爵祿以升降其眾,於是有貴賤之等用其物,貧富之差得其欲,乃謂繁智慮者為聖人。既而賤慕貴,貧慕富,而人之爭心生焉。謂之聖人者憂之,相與謀曰:彼始濛濛淳淳,孰謂之人?吾強名之曰人,人蟲乃分。彼始無卑無尊,孰謂之君臣?吾強建之,乃君乃臣。彼始無取無欲,何謂爵祿?吾強品之①,乃榮乃辱。今則醨真淳、厚嗜欲而包爭心矣②。爭則奪,奪則亂,將如之何?智慮愈繁者曰:吾有術焉。於是立仁義忠信之教、禮樂之章以拘之。君苦其臣曰苛,臣侵其君曰叛,父不愛子曰不慈,子不尊父曰不孝,兄弟不相順為不友不悌③,夫婦不相一為不貞不和④。為之者為非,不為之者為是。是則榮,非則辱,於是樂是恥非之心生焉,而爭心抑焉。 【注釋】 ①品:等級。 ②醨:味道淡薄的酒。代指沖淡、削弱。包:胸藏,懷有。 ③友:指兄弟之間的友好關係。悌:指弟弟順從兄長。 ④貞:指婦女堅守婦道。 【譯文】 延續到後世,人類又設置了爵位、俸祿等制度來調整臣民的地位,並根據貴賤等級的不同規定享用財物的多寡,通過貧富的差別來滿足某些人的欲望,把其中富於智慮者稱為「聖人」。後來一些地位低賤的羨慕尊貴者,貧寒的人羨慕富人,人類的爭奪之心因此產生出來。被稱為「聖人」的人為此產生了憂慮,在一起商量說:人們過去懵懂淳樸,沒有自稱為人的想法,被我們強加了人的名稱,才有了與其他動物的區別。人類原先沒有尊卑的觀念,也不懂得有君臣的分別,是我們強迫設置,才有了君臣的區分。他們原先沒有追求與欲望,不知道什麼是爵位俸祿,被我們強制規定了等級,於是有了榮辱的概念。現在人們失去了純真的天性、貪慾滋生而引發爭奪之心。爭奪心起則引出爭奪行為,因此出現了社會的混亂,那該怎麼辦呢?其中有更為聰明者說:我有辦法的。於是就建立了仁義忠信的理念、禮樂等規章制度對人們的行為加以規範。把殘害臣民的執政方式稱為「苛政」,把臣民侵害其君稱為「反叛」,把父輩不愛護子女的稱為「不慈」,子女不尊重父輩的稱為「不孝」,兄弟之間不友愛的稱為「不友不悌」,夫婦之間不齊心的稱為「不貞不和」。做了這些事的被認為是錯誤的,不做這些事的被認為是對的。凡做對了的給予榮譽,做錯了的則加以羞辱,於是產生了因做對而高興、做錯而羞恥的是非觀念,從而爭奪之心受到了抑制。 降及後代,嗜欲愈熾①,於是背仁義忠信、逾禮樂而爭焉②。謂之聖人者悔之,不得已乃設刑法與兵以制之③,小則刑之,大則兵之。於是縲紲桎梏鞭笞流竄之罪充於國④,戈鋌弓矢之伐充於天下⑤,覆家亡國之禍,綿綿不絕,生民困貧夭折之苦,漫漫不止。 【注釋】 ①熾:強烈。 ②逾:超越,違背。 ③兵:兵器,代指軍隊。 ④縲紲(léi xiè):捆綁犯人的黑繩索,借指監獄、囚禁。桎梏:泛指刑具,在足曰桎,在手曰梏。類似現代的手銬、腳鐐。笞:用鞭子、竹板抽打。流竄之罪:指流放。 ⑤戈鋌弓矢:四種兵器名,代指軍隊。戈,古代的一種曲頭兵器,橫刃,用青銅或鐵製成,裝有長柄。鋌,小矛。弓矢,弓箭。 【譯文】 再延續到人類的後代,人們的嗜好與慾念更為強烈,於是不惜違背仁義忠信守則、踐逾禮樂的規定去相互爭奪。那些被稱為「聖人」者為先前制定仁義忠信、禮樂規範的做法而後悔,不得已之下便設立了刑法、軍隊去制止爭鬥的行為。小範圍的犯罪以刑罰處置,大範圍發生的犯罪行為則用軍隊去鎮壓。於是受監禁、戴刑具、挨鞭笞、遭流放等罪罰的人充斥全國,動用武力的戰爭遍及天下,喪家亡國的禍亂不斷地出現,民眾遭受的困貧夭折等痛苦沒有休止。 嗟乎!自然而蟲之,不自然而人之。強立宮室飲食以誘其欲,強分貴賤尊卑以激其爭,強為仁義禮樂以傾其真①,強行刑法征伐以殘其生;俾逐其末而忘其本②,紛其情而伐其命;迷迷相死,古今不復,謂之聖人者之過也。 【注釋】 ①傾:歪斜。 ②俾:使。 【譯文】 啊呀!順應了自然本性的動物被稱為蟲類,違背了自然本質的物類便是「人」類。人類在被強制修建宮室、進化飲食方式過程中誘發出貪慾,自強制分別的貴賤、尊卑中激化爭奪之心,自強制遵行仁義規範、禮樂儀式過程中背離了天真淳樸,自強行刑法、征伐過程中傷害了生命。這樣使得人類只知道追逐細枝末節而忘記了根本,淆亂了真性情而傷殘及生命;使得人類在迷迷糊糊中走向死亡,不能回復到古時的狀態,這就是被稱之為「聖人」的過錯呀! 明本第二 【題解】 本章要求明確以「無為為心」的根本宗旨。「無為」的思想在老莊身上得到較為充分的闡述。老子《道德經》第三十七章有「道常無為而無不為」句,把「無為」與「道」做出直接的聯繫,認為清靜無為屬於「道」的根本屬性。本章中提出「無為之心」是人體形骸的核心本質,它就像火之炎屬性、水之濕屬性一樣的重要,又呈現出無所不包、無所不察又無形恍惚的特徵,這與老子形容的「道」的屬性也十分相近。 不過作者的關注點似乎並不在對其本質的探究,而是轉向了對歷史人物的評價上面。他認為從「無為之心」的角度看,隱士巢父、許由與君王堯、舜、禹、湯、周武王都是符合其標準的典範,因為他們都做到了「應物立事,曠乎無情」。這樣的說法似乎超出了老子的論域。 不過,老子講「無為」是要強調其合符「自然」的一面,所以莊子解釋「無為」常常與「人為」相對立。魏晉時郭象注《莊子》,曾說:「天下雖宗堯,而堯未嘗有天下也,故窅然喪之。而嘗游心於絕冥之境,雖寄坐萬物之上,而未始不逍遙也。」(《逍遙遊注》)大致可算是認堯、舜等君王為「無為」的詮釋。郭象在同篇中還說到「聖人雖在廟堂之上,然其心無異于山林之中」的話,可謂是對以廟堂、山林為形骸、以「天然之心」為本質的觀點的很好揭示。 當然,郭象是將聖人與神人等同了起來,並對巢父、許由等隱士加以了貶斥,而這些偏向都在無能子這裡受到了糾正。這樣顯示出的,是無能子背離儒家傳統、回歸於道家立場的一面。 夫所謂本者,無為之為心也,形骸依之以立也,其為常而不殆也。如火之可用以焚,不可奪其炎也;如水之可用以潤,不可奪其濕也。取之不有,藏之不無。動之則察秋毫之形①,審蚊蚋之音②;靜之則不見丘山,不聞雷霆。大之可以包天壤,細之可以入眉睫。惚惚恍恍,不來不往;希希夷夷③,不盈不虧。巢由之隱④,園綺之遁⑤,專其根而獨善也。堯授舜,舜授禹,禹授啟⑥,湯放桀⑦,武王伐紂⑧,張其機而兼濟也⑨。明之者,可藏則藏,可行則行,應物立事,曠乎無情;昧之者,嗜欲是馳,耳目是隨,終日妄用,不識不知。孰能照以無滯之光⑩,委以自然之和,則無名之元,見乎無見之中矣。 【注釋】 ①秋毫:秋天剛生長出來的獸毛。 ②蚊蚋(ruì):通常指蚊子。食人血的蚊子叫蚋,食植物汁液的蚊子叫蚊。 ③希希夷夷:看不見聽不到的樣子。夷,聽不到的樣子。 ④巢由:指巢父與許由。均為堯時的隱士。巢父,山居不營世利,因在樹上築巢自居而得名。傳說不肯接受帝堯所讓天下,隱居聊城(今屬山東),以放牧了此一生。許由,一作許繇,字武仲,一字道開。帝堯在位時,曾率許姓部落在今河北省行唐縣許由村一帶活動。堯聽說賢名欲讓之天下,因不肯受而逃於箕山下,農耕而食;堯帝又欲任為九州長官,他到潁水邊洗耳,表示不願聽到這些世俗濁言。後世把許由和巢父並稱,指代隱居不仕者。 ⑤園綺:園,即東園公,姓唐(一說姓庾、園),名秉,字宣明。綺,即綺里季,號簡稱,姓吳名實。他們與夏黃公崔廣、甪(lù)里先生周術並因年高發白隱退,被稱為「商山四皓」。四人都曾為秦始皇時博士官,漢初時拒絕為官,隱居於商山(今陝西商洛境內),曾向漢高祖劉邦諷諫不可廢去太子劉盈(即後來的漢惠帝)。後人以此泛指有名望的隱士。 ⑥啟:姓姒,大禹的兒子。啟在禹去世後繼承王位,建立了夏朝,改禪讓制而成世襲制。 ⑦湯放桀:湯,即成湯,子姓,名履,又名天乙。因夏朝國君桀殘暴荒淫,起兵滅夏,將桀流放於南巢,從而建立了商朝。 ⑧武王伐紂:武王,指周武王姬發,因商紂王殘暴敗國,率軍隊在牧野打敗紂王,建立了周朝。 ⑨兼濟:指兼濟天下。 ⑩滯:窒礙,固執。 【譯文】 被稱為「本」的,是以「無為」為宗旨的,包括我們人的形體在內的世間物質體,都是依賴於此而成立的,它永恆地存在而不會改變。就像火可以用來焚燒東西,沒有外物能奪去其炎熱的本性;水可以用來滋潤萬物,外力無法奪去其濕潤的本質一樣。這樣的本質當你伸手欲取的時候並不存在,當你以為它隱藏起來的時候又無處不在。當它發生作用之時能夠明察秋天獸毛這樣細小的形狀,分辨出蚊子般輕微的聲音;當它沉靜下來之時則連丘山在前也看不見,雷霆在耳也聽不到了。它大起來可以包孕天地,細微處可以深入眉毛、眼睫之中。它處於惚惚恍恍之中,無法感受其來往動靜;它幽微希夷,無法知曉其盈虧的形狀。巢父、許由隱居深山,東園公、綺里季等人的遁世,都是專守「無為」根本、獨善其身的表現。堯禪讓天下於舜,舜禪讓天下於禹,禹把天下傳授給啟,商湯流放夏桀,周武王討伐殷紂王,都是以「無為」為宗旨而兼濟天下的結果。明白這個道理的人,會根據世事的變化,做到該隱居時隱居,該出世行動時則有所作為,順應外物的變化來做事,心胸曠達而不感情用事;不懂得這個道理的人,則被慾念牽著鼻子走,任由感官支配,整天胡作非為,糊裡糊塗。若有誰能以明澈的思維,理解了自然之和諧,那麼這無法言狀的根本原則,就能在無形之中得到把握了。 析惑第三 【題解】 本篇涉及的是有關人的精神與形體之間關係的問題。作者認為在性與命、神與氣兩者關係之中,性、神無疑是第一性的東西,它存在於虛無,而化生形體於自然之中。性、神即精神是永生不滅的,而形體則在生成之時便走向死亡。這是對「神不滅論」的延續,當然具有不合理因素。然而作者不是一概將形體置之視野之外,而是提出「形骸者,性命之器也」的觀點,就像火不借木柴不能發出火光一樣,精神也無法獨立而自我顯現作用。於是他得出了猶如「塤箎之相感」一般,精神與形體兩者之間存在著「形骸非性命不立,性命假形骸以顯」的相輔相成關係。這樣的說法有著對精神形體關係辯證認識的一面。 作者在此前提下,想要批駁的是世人對生命的過分看重,以及由此引出的貪婪慾念,這是對包括道教眾人在內的執念於養生、追求長生不老神話的否定,具有著恬淡安寧的人生態度,與老子的思想有接近之處。從這層意義上,可以說確實有著解惑的效果。 另外,本章對形、神兩者關係分析用的是性命、神氣這樣兩組概念,神氣概念在道家學說中較為常見,而性命之說則相對少許多。較早涉及「性命」概念的當推戰國時期的孟子,《孟子·盡心下》中把「口之於味也,目之於色也,耳之於聲也,鼻之於臭也,四肢之於安佚也」歸之於「命」,而將「聖人之於天道」這類的東西歸之於性。也就是將通過形體器官獲得的認識稱為「命」,而將理性認識的來源歸向了「性」。這樣的認識其實在後世並沒有得到充分的展開,而無能子卻以此作為論述的出發點,顯然是與他對孟子這一思想的理解與體悟有關。這體現了他對傳統儒家思想觀點的熟悉與積極吸納,具有認識上的合理性。 夫性者神也,命者氣也,相須於虛無,相生於自然,猶乎塤箎之相感也①,陰陽之相和也。形骸者,性命之器也。猶乎火之在薪,薪非火不焚,火非薪不光。形骸非性命不立,性命假形骸以顯,則性命自然沖而生者也②,形骸自然滯而死者也③。自然生者,雖寂而常生;自然死者,雖搖而常死④。 【注釋】 ①塤箎(xūn chí)之相感:塤、箎皆古代樂器,二者合奏時聲音相應和。亦有「塤箎相和」的說法。 ②沖:空虛,無形無相。 ③滯:充實,沉重。 ④搖:活動,行動。 【譯文】 被稱為「性」的是指人的精神,而「命」的概念則與「氣」有關,這兩者相互作用於虛無之中,又自然而然地產生出來,這就像塤、箎兩種樂器的相互應和,像陰陽二氣的相互作用一樣。人的形體,是性、命存在的容器。這就像火與木柴的關係,木柴要有火來燃燒,而火沒有木柴也不能發出火光。人的形體要靠性、命的支撐而活著,而性、命也要依仗形體來顯現作用。性、命是自然而然地活動而富有生命力的,形體則自然而然地處於沉重而暗淡無光的狀態。自然而然地生存者,雖然無聲無息卻永恆存在;自然而然要走向死亡的形體,雖然也會奔走活動卻常有死亡的威脅。 今人莫不好生惡死,而不知自然生死之理,睹乎不搖而偃者則憂之①。役其自然生者②,務存其自然死者③,存之愈切,生之愈疏。是故沉羽而浮石者也④,何惑之甚歟! 【注釋】 ①偃:倒在地上。 ②役:役使。 ③務:竭力。 ④沉羽而浮石:把羽毛沉下水,讓石頭浮出水面。比喻不可能的事情。 【譯文】 現在的人都貪圖生存而厭惡死亡,不懂得生死都是自然而然的道理,見到失去生命的死者便傷心難過。他們想要通過役使自然永生的精神,努力保留自然走向死亡的形體,其實這種保留之心越為迫切,就離生存之道越遠。這就像想把羽毛沉入水底而讓石頭浮上水面一樣的荒謬,真是太過糊塗了呀! 無憂第四 【題解】 本章與前兩章在內容上有所銜接,在明確了形骸的不可靠、精神的不死之後,當然會對生死問題有了豁達的看法。所以作者針對世人在生死問題上的迷惑做出勸解,提出所謂的死,不過是看到了形體的不能活動並倒臥在地的狀態,其實形體的生死取決於精神的貫通,若人的器官無法發揮出認識功能,呈現「虛而靈」的狀態,就是死亡了。所以死亡衡量標準在於精神與形體的結合,而不在於形體本身活動能力的喪失。這裡有過分誇大精神作用的一面,但是作者的出發點在於想打消人們對死亡的恐懼,從而獲得一種「至和」即極其和樂而安寧的人生態度,還是有可取之處的。 夫人大惡者死也,形骸不搖而偃者也。夫形骸血肉耳目不能虛而靈①,則非生之具也②。故不待不搖而偃則曰死,方搖而趨本死矣③。所以搖而趨者,憑於本不死者耳,非能自搖而趨者。形骸本死,則非今死,非今死,無死矣。死者,人之大惡也。無死可惡,則形骸之外,何足汩吾之至和哉④? 【注釋】 ①虛而靈:指具有精神的作用。虛,空,無形。靈,聰明,具有思維活動的能力。 ②生之具:有生命的物體。 ③趨:奔走。 ④汩:亂,擾亂。 【譯文】 人類最為厭惡的事情是死亡,它是指形體不能活動而倒伏在地者。其實人的軀體、血肉、耳目離開了「虛而靈」的精神屬性,就失去了生命存在的條件。所以它不是等到了不能活動倒伏在地時死亡的,在尚能活動奔走的同時就已經在走向死亡了。所以人能夠活動奔走,憑藉的是永生的精神,而不是能活動奔走的軀體。人的形體原本就沒有生命力,而不是在停止活動時才算死亡,既然如此就無所謂死亡呀。死亡,是人類最為厭惡的事情。明白了沒有死亡可厭惡,那麼在形體之外,又有什麼能擾亂我和諧安寧的心理狀態呢? 質妄第五 【題解】 在分析了人生至為重大的生死問題之後,本章接著又分析了「富貴」「美名」及牽扯人們情感最多的「親情」問題。一般人們會從它們對社會的危害談起,說明去除其影響的重要性,而無能子則以前幾章中分析的萬物皆空虛不實為依據,來進行相關問題的論述。 他提出對於「富貴」的迷戀,無非與貪求「足物」的心理有關。其實人所貪求的種種物品,原本由人所創造;而其後人類反又追求這些物,以擁有這些物為滿足,真是把主次、虛實的事實顛倒了過來。 至於「美名」,也不過是聖人用來拘束人之愚者的名目,只與人的形質有關。人的形質不過是一副裝著血肉的臭皮囊,而與之相匹配的「美名」當然會隨著它的聚毀而顯隱。這種虛幻不實、與自然正性無關的「美名」,當然無須耗費人的精力去力爭。這樣的分析,將立論置於人的本質屬性與形體、萬物關係基礎上,無疑具有較強的說服力。 本章中論及親情,也有其獨到的方面。作者指出,從人類同為自然之物的角度看,無所謂有血緣關係一說;就像人的形體雖有耳目口鼻、四肢腹背等形表區別,但因只有組合起來才能發揮作用,所以這種名稱上的區別或結合都只是暫時的、具有不確定性的。同樣道理,所謂的親情只是對某種程序上的排列組合的強名,而不具有必然性,所以也沒有信守的必要性。這也是從自然界大統一的角度,分析出的親情不合理,與前文中的論述一樣,是具有理論上的說服力的。 作者最後以《莊子·大宗師》中「相喣以沫,不如相忘於江湖」的話作為總結,要求人們做到「相忘於自然」,進入「各適」即各得其所的狀態。這是一種追求心靈自由的表現,確實與莊子的精神境界相一致,值得讚賞! 天下人所共趨之而不知止者,富貴與美名爾。所謂富貴者,足於物爾。夫富貴之亢極者,大則帝王,小則公侯而已。豈不以被袞冕、處宮闕、建羽葆警蹕①,故謂之帝王耶?豈不以戴簪纓、喧車馬、仗旌旃鉞②,故謂之公侯耶?不飾之以袞冕宮闕羽葆警蹕、簪纓車馬鉞,又何有乎帝王公侯哉!夫袞冕羽葆、簪纓鉞、旌旃車馬,皆物也。物足則富貴,富貴則帝王公侯。故曰富貴者足物爾。 【注釋】 ①被:穿戴。袞(gǔn):古代帝王、三公所穿的禮服。冕:貴族官員所戴的禮帽。此特指帝王的禮帽。宮闕:宮殿。闕,皇宮正殿前面兩邊的樓台。羽葆:儀仗名。用鳥羽裝飾成傘蓋的樣子。警蹕(bì):古代帝王出入時,於所經路途侍衛警戒,清道止行。 ②簪纓:古代官吏的帽飾。仗:儀仗。旌旃(zhān):泛指旗幟。旌,用羽毛或氂牛尾裝飾的旗子。旃,赤色曲柄的旗。鉞(fū yuè):斫刀和大斧。腰斬、砍頭的刑具。 【譯文】 普天下的人所共同追求而無休止的,是富貴與美名罷了。所謂的富貴,不過是物質上的富足罷了。富貴中的頂極者,大的算是帝王,小的便是公侯罷了。難道不是因為穿戴有袞衣冠冕、住在宮殿、出行有華蓋儀仗簇擁、沿途有侍衛警戒開道,被稱之為帝王嗎?難道不是因為頭戴簪纓官帽、出門坐著車馬、帶著旌旗鉞等儀仗隊伍,才被稱之為公侯嗎?如果沒有袞冕、宮闕、華蓋、侍衛、簪纓官帽、車馬、儀仗隊,好像就顯不出帝王公侯的地位了!袞冕、華蓋、官服、儀仗、旌旗、車馬,都是物質的東西。財物足夠就是富貴,富貴了就是帝王公侯。所以可以說富貴者不過就是財物的富足罷了。 夫物者,人之所能為者也。自為之反為不為者感之①,乃以足物者為富貴,無物者為貧賤。於是樂富貴,恥貧賤;不得其樂者,無所不至。自古及今,醒而不悟。壯哉物之力也! 【注釋】 ①感:受,身有所受。指享受。 【譯文】 其實財物是百姓所創造的。自己創造了財富,反倒為不生產財富者所享受,以致把不勞而獲得財物者視為富貴,把被剝奪了財富者視為貧賤。由此而形成因富貴而快樂、因貧賤而羞恥,沒有得到此種快樂者則什麼事都敢做的社會風氣。從古到今,人們貌似清醒卻不明白這個道理。可見物質的力量實在是強大呀! 夫所謂美名者,豈不以居家孝、事上忠、朋友信、臨財廉、充乎才、足乎藝之類耶?此皆所謂聖人者尚之,以拘愚人也。夫何以被之美名者,人之形質爾。無形質,廓乎太空,故非毀譽所能加也。形質者,囊乎血輿乎滓者也①,朝合而暮壞,何有於美名哉?今人莫不失自然正性而趨之,以至於詐偽激者②,何也?所謂聖人者誤之也。 【注釋】 ①囊乎血輿乎滓:指裝滿了血和各種渣子的皮囊。囊,口袋。輿,車子。 ②激:動,指動用,使用。 【譯文】 被稱之為美名者,無非是在家裡孝順父母、在朝廷忠於君王、與朋友交往講誠信、不貪財物、富有才能技藝之類的行為吧?這些都是所謂聖人倡導出來、用來約束愚人的標準。其實承載美名的是什麼呢,只是人的形質而已。人忘掉了形體,游心於遼闊的太空,那外界的詆毀或榮譽都起不了作用。至於形質,不過是裝滿著血和渣滓的皮囊罷了,早上聚合晚間或已毀壞,與美名有什麼關係?為什麼現在的人會失卻自然天性而去追求美名,甚至不惜使用詐偽的手段呢?都是受到所謂聖人誤導的結果呀。 古今之人,謂其所親者血屬①,於是情有所專焉。聚則相歡,離則相思,病則相憂,死則相哭。夫天下之人,與我所親:手足腹背,耳目口鼻,頭頸眉發,一也。何以分別乎彼我哉?所以彼我者,必名字爾②。所以疏於天下之人者,不相熟爾;所以親於所親者,相熟爾。 【注釋】 ①血屬:有血緣關係的親屬。 ②名字:名稱。如父母、兄弟、朋友等等。 【譯文】 自古至今的人,都認為自己所親近的是有血緣關係的親屬,這樣情感便有了歸屬。親人們聚在一起就很高興,分離後就相互思念,有人病了其他人便為他擔憂,死了為之哭泣難過。其實天下的人與我的親屬之間,就像人身上的手足腹背、耳目口鼻、頭頸眉發一樣,都是相互聯繫在一起的,有什麼必要區分彼我的不同呢?能區分出彼我的,只有名字的不同。之所以會疏遠於天下人,只是因為不相熟悉;而與親屬親近,只是因為相互熟悉罷了。 嗟乎!手足腹背,耳目口鼻,頭頸眉發,俾乎人人離析之①,各求其謂之身體者,且無所得,誰謂所親耶?誰謂天下之人耶?取於名字強為者也。若以名所親之名,名天下之人,則天下之人皆所親矣;若以熟所親之熟,熟天下之人,則天下之人皆所親矣,胡謂情所專耶?夫無所孝慈者,孝慈天下;有所孝慈者,孝慈一家。一家之孝慈未弊,則以情相苦,而孝慈反為累矣。弊則偽,偽則父子兄弟將有嫌怨者矣。 【注釋】 ①俾:使。 【譯文】 哎呀!手足腹背、耳目口鼻、頭頸眉發,如果人們將其相割離後,再去求所謂的身體的,一定無從獲得,誰能分辨得出哪些是親近者?哪些算是天下之路人呢?可見不過是取個名字強加區別而已。如果用稱呼親屬的名詞去稱呼天下之人,那麼天下之人都是我的親人了;如果用對親人的熟悉去熟悉天下人,那麼天下之人都可成為我的親人,哪有什麼情有所專一說?所以忘掉了孝慈對象的,可以孝慈於整個天下之人;而有特定孝慈對象的,只能孝慈於一家人。沒有消除對一家人的孝慈,便會受到情感的困擾,使孝慈反而成為拖累。如果消退了對家人的孝慈之情又會造成相互間的虛偽欺瞞,那麼父子、兄弟之間將有嫌怨產生。 莊子曰:魚相處於陸,相喣以沫,不如相忘於江湖①。至哉是言也!夫魚相忘於江湖,人相忘於自然,各適矣。故情有所專者,明者不為。 【注釋】 ①「相喣」二句:語出《莊子·大宗師》。相喣以沫,用口水相互塗抹。喣,吐氣。沫,口水。 【譯文】 莊子說:被困在陸地的魚之間,即使相互愛惜塗以口水濕潤,也不如能在江湖中自由自在而相互忘記來得快樂。真是說得很到位呀!魚在江河湖海中相互忘卻,人順應著自然天性而相互淡忘,都是各得其所的事情。所以情有所專的事,是明智者不去做的。 第六(闕) 真修第七 【題解】 本章在前幾章批評各種人性問題上的錯誤觀點之後,正面提出了如何進行精神修養的問題。作為上卷的最後一章,體現了與前幾章首尾呼應、具有內在聯繫性的特點。 與上幾章通篇說理的風格不同,本章對「真修」即真實本性修養的闡述,通過實物舉例來進行。這四類實物分別為:鏡子、水、水火風雲及鳥魚。其中水的舉例,基於老子思想的闡述,要說明的是回復到自然本性,要做的就是如水般地「含神體虛、專氣致柔」,道家的立場非常鮮明。 關於水火風雲的比喻,顯然出自《易·乾》卦,其文曰:「同聲相應,同氣相求。水流濕,火就燥。雲從龍,風從虎。聖人作而萬物睹……各從其類也。」原文即謂誠如水往低濕處流,火往乾燥處燒,雲跟隨龍,風跟隨虎一樣,萬物遵循著各依其類別相互聚合的自然法則。不過與《周易》認為萬物之感應是聖人的作為不同,無能子將感應的原因歸之於精神招來的元氣,它當通過人自身對道的體悟而獲得,體現從自儒家典籍出發,又回歸於道家立場的傾向性。 關於鏡子之無心應物,鳥、魚的應機自至等比喻,或更多地出自無能子自身的體悟。這些舉例,使其得出的「偕天壤以無疆,淪顥炁而不疲」、使心靈「至和而靈通」的修養要求,顯得自然而合理,襯托出作者在論證問題時的實力。 一 夫衡鏡①,物也,成於人者也。人自成之,而反求輕重於衡、妍醜於鏡者②,何也?衡無心而平,鏡無心而明也。 【注釋】 ①衡:秤桿,泛指秤。 ②妍(yán):美麗。 【譯文】 秤和鏡子這些物品,是人類製造出來的。人自己造出來後,反倒從秤上求取物體的輕重,從鏡子那裡反觀自身的美醜,為什麼呢?因為秤公平而不存在主觀偏見,鏡子明亮也沒有主觀的成見。 夫無心之物,且平且明,則夫民之有心者,研之以無①,澄之以虛,涵澈希夷②,不知所如。吾見其偕天壤以無疆,淪顥炁而不疲③,而天下莫能與之爭矣。 【注釋】 ①研:磨,碾。引申為修養。 ②涵:沉浸,涵泳。澈:穿透。希夷:虛寂玄妙的境界。無聲謂「希」,無形謂「夷」。 ③淪:進入,滲入。顥:潔白的樣子。炁:氣。 【譯文】 不帶主觀意願的物品能具有公平明亮的屬性,那麼帶有主觀性的民眾,若能體悟「無為」的宗旨,就能以虛靜境界澄淨心靈,涵泳於希夷自然之中,沒有念慮。我能想見他能達到的與天地共存於無限,沉溺於元氣而不衰的狀態,整個天下沒有能與之抗衡的。 二 夫水之性,壅之則澄①,決之則流,升之雲則雨,沉之土則潤;為江海而不務其大②,在坎穴而不恥其小,分百川而不疲,利萬物而不辭,至柔者也。故老聃曰:柔弱勝剛強③。則含神體虛,專氣致柔者④,得乎自然之元者也⑤。 【注釋】 ①壅:堵塞。 ②務:追求。 ③柔弱勝剛強:語出《道德經》第三十六章。 ④「含神」二句:語出《道德經》第十章。專,通「摶」,結聚。 ⑤元:首要,重要。 【譯文】 水的本性,在於被堵塞了就會靜止下來變得澄清,被疏通了就會流動,蒸發後上升於天變成雲朵、雨水,沉下去滲透到土壤則會潤澤大地;匯聚成江海並不是追求浩大的結果,委身於溝坎洞穴也不因為渺小而有羞恥的感覺,分流於千百條河川而不感覺疲憊,利養於萬物而決不推脫,達到了最為柔弱的境界。所以老聃說:「柔弱者能夠克勝剛強。」水的含蘊神妙體現虛靜、結聚元氣柔弱至極的特性,都是得到自然本元的結果。 三 夫水流濕,火就燥,雲從龍,風從虎①,自然感應之理也。故神之召氣,氣之從神,猶此也。知自然之相應,專玄牝之歸根②,則幾乎懸解矣③。 【注釋】 ①「水流濕」幾句:語見《易·乾·文言》。 ②專:通「摶」,結聚。玄牝:玄妙的母體。 ③懸解:解救於困境。語出《莊子·養生主》:「安時而處順,哀樂不能入也,古者謂是帝之縣解。」縣,同「懸」。 【譯文】 水向潮濕的地方流動,火向乾燥的地方燃燒,雲跟從著龍的蹤跡,風與虎的行動相隨,這是自然界中感應的道理。所以精神能召來元氣,元氣與精神相隨,道理也是一樣的。知道自然界相互感應的道理,專注于歸順於玄妙的母體,那麼就幾乎可以從困境中解脫出來了。 四 夫鳥飛於空,魚游於淵,非術也①,自然而然也。故為鳥為魚者,亦不自知能飛能游。苟知之,立心以為之②,則必墮必溺矣。亦猶人之足馳手捉、耳聽目視,不待習而能之也。當其馳捉聽視之際,應機自至③,又不待思而施之也者。苟須思之而後可施之,則疲矣。是以任自然者久,得其常者濟④。夫浩然而虛者⑤,心之自然也。今人手足耳目,則任其自然而馳捉聽視焉。至於心,則不任其自然而撓焉⑥,欲其至和而靈通也難矣。 【注釋】 ①術:辦法,技能。 ②立心:有心,有意。 ③機:時機。 ④濟:成功。 ⑤浩然:廣大寬闊的樣子。 ⑥撓:攪動,擾亂。 【譯文】 鳥能夠在天空中飛翔,魚能夠潛游於深淵,不是通過掌握某種技能而實現的,而是自然而然的結果。所以作為鳥、魚,並不清楚自己能飛能游的原因。一旦它們知道了其中的原因,並據此有意識地為之,那就一定會遭遇鳥在飛行中墮落、魚在游水中溺亡的惡果。這也就像人的腳能行走、手能握取、耳朵能聽聞、眼睛能視物一樣,是一種不待練習就能發揮作用的本能。它們行走、握取、聽聞、視物等功能的發揮,是出現外界狀況時的本能應對,不需要等待思考之後來付諸行動。如果要等思慮後再加以實施,那就做不成了。所以依憑自然本性的行動能夠長久維持,把握了恆常大道的才能夠獲得成功。浩瀚而虛靜,是心靈的自然狀態。現在的人任憑著手足、耳目的自然發揮行走、捕捉、聽聞、視物等作用,卻不能容忍心靈去自然地遐想。這樣的話,要想獲得人的極致平和、心思靈通狀態就十分困難了。 第八(闕) 第九(闕) 第十(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