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昌紀事 · ● 卷一

陳徽言 《武昌紀事》
咸豐二年壬子五月,粵匪偽太平王洪秀全攻陷湖南道州、江華等處,分遣賊黨,遠近散布偽示。是月杪,武昌城內外所在多有之。巡撫龔裕大索奸人,先後捕獲斬之。乃請征鄰兵,奏發帑金三十萬,以為防堵費,報可。江夏知縣繡麟,會同漢陽知縣常懿麟,統查江上划船,按船戶名氏取保人,編列字號,書牌釘於船舷,以杜藏奸。清戶口,行十家牌法。 六月十八日,設防堵總局於布政局署,諭紳士募人團練,城內外計四十八堡,得勇千四百有奇。 二十三日,新巡撫常大淳蒞任。 七月初二日,巡撫常大淳周閱城垣,委官修築。招集湖南本幫首事、團練木簰壯勇二千人。 初九日,巡撫常大淳,往岳州省視疆界。岳州隸湖南水陸交沖,險要為北省門戶。因奏歸北省防堵,請發帑金興筑西門外城,包岳陽樓於內,以在籍內閣中書吳士邁董其事。募洞庭湖漁戶二千餘人,以為漁勇,堵截江路。 十二日,布政使梁星源,遣兵駐火藥局。 十九日,巡撫常大淳自岳州回,委官解經費銀及軍裝炮械火藥赴岳州。 二十日,獲奸人許?。新授江南提督雙福過境,巡撫常大淳以防堵需人,疏乞留楚助防,許之。 八月初一日,夜三鼓,撫署災。 初二日,平旦,九門移時不啟,知府董振鐸以昨撫署火,恐有奸人,密搜不得。晷加辰,始傳鑰開城。 初三日,鹽道王東槐,赴岳州經理防堵事宜。時提督博勒恭武,已先期往。 初八至十六等日,舉行壬子科鄉試。是時聞賊於七月二十七日犯長沙,諸路戒嚴,九門設兵詰奸,司道各官皆出衙夜巡。九門倩人負土,皆於月城內堆積數百石。謠傳賊將於中秋日至城中,大戶挈家遠徙者甚眾,人心惶惶。巡撫常大淳,諭守門兵,凡出城者許攜一隱囊,其輜重捆載而行者,概不許出。 二十九日,委官統帶鄉勇守金口。 九月初一日,委官統帶鄉勇,分赴蒲圻、崇陽、通城諸要路防堵。 初三日,河南兵相繼至。自是安慶防江營壽春鎮及本省諸路兵,皆先後踵至。多者千餘,少或二三百人,於郭外近城高阜,及小龜山等處,築營壘使守之。築石門長虹橋上,熔鐵包之,極堅固。後賊至,惜無兵守,賊因更築長牆翼之。迨提督向榮擁兵南來,賊死力拒守,攻累日不入,乃繞攻東面,不能直衝城下,職是故也。 十一日,委官統帶練勇,分駐城外。 十九日,貯谷豐備倉。 二十六日,按察使瑞元往蒲圻、岳州巡視堵御要路,兼旬乃返。 十月二十四日,巡撫常大淳偕提督雙福,往廠關閱戰船。 十一月初五日,聞岳州於初三日失守,調城外兵勇及金口兵,悉令入城登陴守衛。 初六日,巡撫常大淳、提督雙福,下令毀城外十丈內民房。布政使梁星源,發銀二萬買米,又發銀採買油鹽,以貢院為糧台。 初七日,毀城外民房。城門皆閉,惟漢陽、武勝二門開,城外男婦入城者眾,漢陽門擠斃數人。城內街巷皆閉肆。按九門鑿新井九眼,舊井堙塞者,悉重啟之。毀望山門外新橋,保安門外舊橋。 初八日,毀城外民房。九門洞開,居民搬運器物磚瓦木石者,接踵於道。二鼓余,聞賊至簰洲,守城兵勇,叫呼達旦。巡撫常大淳與提督雙福相議,以城外民房,不及盡毀,下令先自平湖門外舉火焚之。 初九日,以土石築九門。城上以長繩系人出入。城外火光四起,煙焰上騰,太陽赤色,男婦號哭,至有投江及沙湖死者。募紳勇得三千餘人,紳士分帶登城助守。提督雙福下令,每家門外懸燈,備刀械,各出一人警夜。 初十日,城外火如昨。黃鵠磯頭觀音閣,志稱劉宋頭陀寺故址,宋明之代,迭經兵燹,國初參政宋其修建,鑄金(汜)秒大士法像,高二丈余。巡撫常大淳以閣勢峻嶂,逼接女牆,焚之。提督博勒恭武,列兵岳州城,賊至望風先潰。既奔至省,巡撫飛章劾之,逐居城外待命。晡後獲奸人二。黃昏時有二舟自上流來,城上望見,以為賊至,喧呼開炮,已而知為故兵回船,乃已。 十一日,城外火如昨。總後常祿、王錦繡,統滇蜀兵勇二千七百,自長沙徑繞賊前,來鄂助守,皆繩系入。匪徒搶奪民物,捕二人荷校於南樓示眾。巡撫常大淳出示云:「匪徒搶奪,地方官捕獲立斬,應捕者格殺勿論。」城內獲奸人六。陝甘有千餘兵至,其未至者,尚有二千餘在路。聞蒲圻於初九日失守,賊入城,屠殺甚慘。謠傳將折城內近城民房,眾情洶洶,勢且激變。巡撫常大淳出示云:「岳州有警,省城重地,不得不加嚴密,以防奸罪溷入。城外民房,非離江岸不遠,即距城根較近,兵法以清野為先,若不早為毀除,非特有礙炮路,且廣西、湖南等省,皆因民房毀除未盡,致賊藏身,潛掘地道。前車可鑑,是以奏明毀除。況未經火毀之先,曾經諭令各居民,及早遷徙,即被毀之後,現在委員清查戶口,急為安撫,籌慮不為不周。乃聞有等不識時務之輩,妄行訕謗,甚至因城外民房燒毀,即謠傳城內近城房屋,及漢陽、漢口,亦將燒毀,殊屬荒謬。獨不思毀除城外房屋,係為清野而設,何至無故毀及城內並漢陽、漢口民房?揆厥由來,保無不法奸徒,乘機造此謠言,為煽惑人心之計。本部院率同文武,籌辦防堵,晝夜辛勞,深恐吾民稍有未安。乃竟有此不近情理之說,殊堪痛恨。除嚴密飭拿外,合行出示曉諭。仰合城紳商士民,及諸色人等知悉,務各安業,靜以待捷,慎勿輕信流言,致為奸匪所惑。如有妄造謠言,搖亂人心者,即非奸匪,亦屬樂禍之徒。一經查拿,定按軍法從事。」於是浮言浸息,民乃安堵。以土石塞七星閘、萬年閘。鹽道王東槐自岳州丁艱解任。 十二日,城外火如昨。賊舟揚帆,徐徐順流下,須臾盡泊對岸鸚鵡洲,桅檣林立,約數千艘。外委余朝鳴,發炮擊墜共二艘。城內獲奸人五。總兵王錦繡,令垛置滾木礌石,復傳令守垛兵勇,毋得喧譁,是夜城上寂然。是日漢陽失守。 十三日,城外火如昨。我兵乘戰艦渡江擊賊,至中流,轟炮震天,抵暮乃還。賊大隊自陸路至,踞城東缽盂山、洪山、小龜山、紫金山,向所築營壘,皆為賊有;復圍文昌、望山、保安、中和、賓陽、忠孝、武勝等門。按察使瑞元,遣兵分守諸獄。糧道成觀宣出示諭軍民人等,舉報奸人,審訊得實者,重賞;容隱者,查出從重治罪。易防堵總局曰軍需總局。 十四日,城外火如昨。賊舟由鸚鵡洲沿漢陽江岸,放至南岸嘴,或一二艘,或二三艘,皆銜尾徐行。我兵於城上炮擊,沉賊舟三。夜,對岸沿,江賊燈如火龍。賊連舟為二浮橋,比明已成,上由鸚鵡洲至白沙洲,下由南岸嘴至大堤口。賊於城南數十里外,多築長牆,死守於內,阻我援兵路。 十五日,巡撫常大淳、提督雙福出賞格,拿獲長發賊一人,賞銀二十兩;拿獲短髮賊一人,賞銀十兩。告奮勇出城殺賊,臨事視功大小,從優定賞。城外屋宇,焚毀略盡。所余高牆,賊藉以庇身,穴牆開銃,炮擊我守垛兵勇。城上技無可施,乃分遣兵勇,連日縋城毀之,各賞賚有差。夜四鼓余,賊乘霧放毒煙,須臾咫尺不辨。賊眾來攻城,火箭炮矢雨至,我兵以水龍沖之,見賊皆塗面豎雉羽,群乘梯上。急將木石擊下,銃炮繼發,聲撼屋瓦。賊死傷如積,乃負屍遁。川勇縋城掩擊,大敗之,生擒長發賊二人,奪獲長梯四十餘乘。質明計賊死者三百餘人,我兵傷者二人。參將羅兆元陣亡。紳士夏維楨中炮,死焉。 十六日,巡撫常大淳,賞兵勇各銀一兩,共賞銀萬三千餘兩。賊舟往來江上,多傍對岸,城上苦銃炮不能遠及。總兵常祿,置八百斤大炮黃鵠山頭遙擊之。日昳,賊數十人遊行東門城下,練勇縋城疾掩之,賊遁,生擒一人歸。 十七日,九門近城隙地,掘坑深四尺許,上覆巨(亢瓦),使瞽者更番臥其中,以瓦缶就地枕之。缶身埋入土,其口枕耳,可聞賊掘地聲。練勇縋城,搜長春觀,賊急閉二門,攻之未克。賊伙來援,乃奪其抬銃戰鼓還。卓午,西南煙焰沸騰,聞張家祥擁兵至,與賊鏖戰。總兵常祿傳令,民間備草人七十二,已而勿用。發糶官米,每日糶者,不得逾二升。 十八日,江夏知縣繡麟,發腰牌分給眾民,諭以賊來攻城,一方保正,率之上城,助兵勇守御。城中黃鵠山繚繞如伏蛇,故俗呼蛇山,自黃鶴樓至東門,橫亘數里。士民登其上,觀者萬人。巡撫常大淳坐衙齋,望見行人蝟集。命以諸色大旗,分樹山脊,以眩賊目。 十九日,巡撫常大淳、提督雙福出賞格,勿論士庶,能毀賊江上一浮橋者,賞銀五千兩;上下流二浮橋全毀者,賞銀萬兩;燒一賊船者,賞銀二十兩。川勇縋城擊紫荊山屯賊,奪其器械,生擒執黃旗長發賊二人,復以釘釘其大炮引門。賊伙自東搖旗來援,我軍引還。賊焚東獄廟。夜三鼓,賊以長竿舉草人攻武勝門,城上炮石齊下,賊退。 二十日,練勇縋城擊文昌門外賊,殺賊數百。練勇傷者數十人,戰歿者二人。賊使一童子乘梯上城,我兵獲之,年可十四五,言笑自若。口稱欲入城放火,搜其身果有火彈。 二十一日,城北觀漢樓下,賊築炮台,擊斃我把總韓定邦。夜,大堤口沿江一帶,賊築營壘。 二十二日,賊自下游,虜鹽艘十餘艘至,分泊江中。鹽艘皆四桅,長十餘丈。舳艫高聳,狀如仰月,江船之最大者。賊上流浮橋,忽然中開,以筏聯之。已而賊舟自南至者,有數十艘。向晚,賊頻射火箭入城。夜五鼓,賊攻觀漢樓,我兵御之,炮聲達旦。天曙,賊退。殺傷之者,二十餘人;城上兵勇,傷者四人。 二十三日,使夫人豐備倉舂粟。食時,聞提督向榮兵至,東郭缽盂山白焰障天,舟中賊多疾走奔赴之。巡撫常大淳登黃鵠山以西洋遠鏡瞭望,見來兵奮勇,火球如星。傳諭援兵雲集,殺賊獲勝,於是軍民少安。 二十四日,城中缺油鹽,兵民購買不得多,有淡食者。 二十五日,知府明善出示,諭各油鹽店戶,仍前發售,定以限制:每日每家買鹽不得過二兩,買油不得過四兩。賊於城北掘地道。練勇縋城,擒獲一賊,面有火印,供稱沿城已掘九洞,惟三洞有水。賊於沙湖樹木樁,覆板為橋,直抵小龜山,往來其上如織。 二十六日,撫標目兵張麟甲自提督向榮大營賚書回城。巡撫常大淳,將來書交城上官弁紳耆傳閱,始確知向統大兵於十三日至李家橋,與賊轉戰,連獲勝仗,茲大營已駐卓刀泉矣。先是麟甲偕一目兵,奉令偵探,而賊於水陸諸要徑,皆置竹釘,既泅水偷渡,其人為竹釘中傷要害,旋死。麟甲四肢刺傷,比抵大營,血污衣褲,見者莫不壯而憫之。向來書言此人辛劬得力,可即超擢,以示鼓勵。巡撫常大淳、提督雙福,各賞銀百兩,立授把總,予硨磲頂戴。竟日陰雨,一鼓余,雨益甚。賊來攻城,城上木石炮火迸發,賊攻愈疾,忽然雷電交作,賊退。是日適交小寒,序屬殘冬,猛聞霹靂,人咸嗟異。雨勢聯綿,守陴者警呼徹夜,炮聲不絕。按察使瑞元,晝夜周巡城上,陰雨無月色時,巡察尤勤,遇守垛兵勇偶倦假寐,輒重責之。 二十七日,黃鵠山頭,轟大炮擊沉對岸賊舟二。諸商閉肆,強半市儈居奇之。見城中兵民,食指浩繁,甚至終日持銀,竟不能易一錢,百物昂貴,日用惟艱。軍需總局出示,諄諭諸店戶,照常公平交易。於是始稍稍有開張者,兵民稱便。設游勇,每門二十人,不分晝夜,更番巡歷。 二十八日黎明,提督向榮自卓刀泉分兵十隊,攻奪洪山賊營,進剿小龜山、紫金山賊。守備葉承清,率兵勇五百,縋城夾擊。魚堤橋,賊已先斷,我兵以大木接續,蜂擁而過。賊皆短兵,矢炮不繼。川勇執蜈蚣大赤旗,登山頂而舞,眾軍繼之,賊中炮及落水死者無算。城中士民登黃鵠山,觀者如堵。望見我兵驍悍,驅賊赴水如群鴨,鼓譟笑呼,歡聲動地。夜三鼓,大風奮發,江水喧豗,賊上下浮橋皆吹散,舟沉數十艘,溺死賊甚眾。 二十九日,翔風烈烈,微雪竟日。提督向榮與賊戰於東郊,奪獲馬匹百,銀鞘二,火藥鉛彈無算,是日殺賊盈千。我兵進駐岳王廟。賊大隊未退,城不能啟。東村富民張氏,家有積穀,知提督向榮糧運未至,軍不宿飽,乃盡出以獻,事急不暇舂,麾下多厭糠糙。賊復連舟為浮橋。 十二月初一日,軍需總局缺錢,城中質庫七家,各捐千貫。張國梁與賊戰於南湖,襲奪其營,獲器械無算。夜五鼓,賊扒文昌門,提督雙福守城上,督兵勇擊退之。 初二日,提督向榮與張國梁攻賊於東郊,自晨至暮,勝負未分,各引軍還。夜四鼓余,賊掘文昌門地道,既達城下,牆足有大木樁排立極堅,賊以巨斧伐之,登登有聲,巡撫常大淳率屬官齊集城上,用夫四百人,挖內濠,引水注滿。 初三日,遣川勇下文昌門,搜掘地道賊,無所獲。 初四日,黎旦,黑霧中聞大聲震動,文昌城門頹二十餘丈,蓋賊於地道以櫃盛火藥轟裂也。時守城兵勇,有入帳就睡者,有下城買菜物者。賊八人揚旗先登,見垛口疏落,招颭大呼,逆黨繼之。復四圍乘梯攻入,兵勇紛紛走避,城遂陷。 巡道王壽同守忠孝門,聞文昌門轟裂,督練勇書役人等,急往策應,與賊戰於閱馬廠,殺賊十數人,力盡不屈死。壽同,高郵人,進士,子恩晉,懷印從死陣前。練勇書役十二人,皆戰歿。 江夏知縣繡麟甫回署,猝聞警信,忿不欲生。將印藏匿,揮雙刀上馬。率子伯春、仆谷祥、青縣義勇李成章等,共數十人,奔赴武勝門堵御,遇賊奮刀左右刺,連殺數賊。賊後至者,亂矛刺之乃死,伯春等同時陣亡。繡麟,滿州鑲黃旗人,舉人。典史楊瀚冠帶坐監門,賊至被執,瀕死罵不絕口。瀚,大興人。 候補知府唐光照,自捐資募勇二百人守忠孝門,賊至,督勇力戰而死。光照,零陵人。 前漢陽通判林寅,大興人,與女夫陸篔孫,執挺斃數賊,戰死鐵佛寺。 前監利知縣彭鳳池,守武勝門,賊至,持刀力拒,殺賊數人,身受重創,臥地不起。後三日,其仆見之積屍中,氣奄奄未絕,舁之回寓。鳳池謂家人曰:「世受國恩,不敢負。」是晚自縊。室王氏,妾張氏,子蔭晉同死。鳳池,龍川人。 荊州同知舒綸,內府旗人。候補同知朱祖培,臨桂人。周汝翼,長沙人。江陵知縣俞昌烈,宛平人。咸寧知縣黃光奎,如皋人。試用知縣董師雍,仁和人。楊明善,大興人。候補布政局照磨葉慶恩,仁和人。從九品葛璜,大興人。程慎思,婺源人。洪文潮,慈穀人。凌茂松,石門人。當陽典史劉紹光,武進人。皆守城上,殺賊力盡不屈死。 按察使瑞元奔回署,命家人自盡。幼子延本年十四,旁侍號泣,拔刀殺之,乃自剄。幕友潘傳瑛同死。瑞元,滿洲正黃旗人。司獄張運鈺,肅衣冠守獄,厲聲罵賊,遇害甚慘。運鈺,南昌人。 布政使梁星源端坐廳事,賊入謂曰:「我等為官,不能保守土地,誠宜殺。然吾百姓無辜,若慎勿肆屠,上干造物怒。」言已,瞋目視賊,一賊挺槍貫其頸,舁屍於外。事平覓不獲,舉衣冠招魂以葬。星源,岐山舉人。 廣儲庫大使張壽祺,在庫御賊被戕,父母自縊。同時糧儲道庫大使鍾秉權,亦在庫御賊被戕,一家八口皆自縊。壽祺,陽湖人。秉權,南海人。 武昌知府明善,自縊未絕,賊至,引頸受刃而亡。幕友蕭志蘇、陳和庭、周鼎同死。明善,滿洲鑲藍旗人。通判李芳,一家老幼十口,闔門自焚死。芳,上元人。 已革知縣施均守火藥局,城陷,或告之曰:「盍逃乎?」均監守弗去,謀欲舉火燒賊,而賊已至,遂戕於局。均,浙江人。 武岡同知周祖銜,辦理軍需總局,在局罵賊死。祖銜,商城人,進士。總局聽差委員、試用從九品鄭愚,一家五口自焚。愚,灤人。 鹽知事李萬春,巡檢張偉績,聽差糧台,賊入,各格殺數賊而死。萬春,朝邑人。偉績,鄂人。 府學訓導吳長庚,挺身罵賊,子兆豐、兆履,婦袁氏、胡氏,女二,僕婦鄧氏,男婦八口皆死。長庚,漢陽人,舉人。縣學教諭魯唯,赴泮池死。唯,漢陽舉人。訓導阮熙仁自縊於明倫堂。熙仁,黃安人,舉人。 前鹽道王東槐,推幼女落井,與妻蕭氏自縊。 巡撫常大淳,時已調任山西,留辦軍務,城陷殉難。子集松,巡捕增喜、楊文先、馬登雲同死。其親戚家屬遇害者二十人。大淳,衡陽人,進士。增喜,漢軍旗人。文先、登雲,皆江夏人。 學政馮培元投井死。培元,仁和人,進士。 總兵常祿,副將春榮,由大都司巷與賊鏖斗,至長街,當其鋒者靡不辟易,賊死傷接踵。一賊婦尤兇悍,常祿提刀直劈其面,橫屍火巷口,足長尺許。頃之,賊來逾眾,血淋漓滿戰袍,乃自稱力竭,刎於馬上。春榮連殺執黃旗賊,追擊至黃鵠山,墮馬陣亡。常祿,滿洲鑲白旗人。春榮,漢軍鑲黃旗人。城守參將楊光普,守漢陽門,自譙門躍出,與賊格鬥移時,殺賊甚眾,負重創戰歿城上。光普,漢軍鑲藍旗人。 游擊李登魁,守武勝門,手燃大炮,擊死賊數十。與從九品徐光雲大呼殺賊,賊來撲,即奮前挺矛直刺,一矛貫兩賊,矛斷,復奪刀殺黃巾賊數人,紅巾賊十數人。光雲亦手掣佩刀,殺賊,相繼力戰死。登魁,大理太和人。光雲,池州建德人。 提督雙福,滿州正白旗人。總兵王錦繡,馬平人。參將楊錫純,漢軍鑲黃旗人。福厚,漢軍正紅旗人。慶祿,滿洲旗人。守備曲春泰,解州人。馬永祥,長安人。胡光達,谷城人。千總王金亮,江夏人。魯光榮,江夏人。把總吉祥,荊州駐防旗人。盧蔭鴻,昆明人。李文魁,江夏人。外委余朝鳴,江夏人。皆殺賊陣亡。 士民兵勇殉難者,不下十萬餘人,忠義震一時。茲未能枚舉,特表守土官之尤烈者。 補錄蒲圻殉難官弁: 知縣周和祥,四川仁壽縣舉人。聞賊入境,與縣丞張汝琛、典史何耿、城守千總胡起太,率眾嬰城守。賊大至,南門發炮擊死賊數十,相持半日。城陷,和祥迎賊詬罵,賊怒,剖其腹,屹立受之,既斷頭乃仆,時有監生陳修榮者,伉爽士也。聞和祥死,亦相繼罵賊不屈,賊並磔之。汝琛轉戰敵樓,殺數賊,忽刀落攬斷,遂遇害。耿被戕路隅,起太巷戰,大呼殺賊,負創歸家自縊。所蓄犬守屍不食,哀號斃其側。合城士民及吏役等,皆死之。汝琛,上蔡人。耿,蕭山人。起太,江夏人。 南陽鎮都司王煜,河南撫標守備嵩山擺元慶,壽春鎮外委張洪恩,竹山協外委黃長森,共統兵八百守蒲圻,賊至,迎敵戰歿。 補錄漢陽殉難官弁: 知府董振鐸,漢軍鑲黃旗人。城陷,與縣丞趙德忠、從九品張世勛、把總吳金彪,皆殺賊死之。 署游擊李信,匹馬橫槊,巷戰良久,復舍騎徒步跳蕩,所至披靡,殺賊幾百人,至魁星樓憊甚,身被數十創,復奮鬥乃死。信,晉州人。 陝西延綏營參將朱廷瑞,守朝宗門,賊至,督兵力御,其子亦隨父殺賊,相繼陣亡。廷瑞,甘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