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文學改良觀

劉半農 · 學術雜記
現代文學評論文。劉半農作。發表於1917年5月1日《新青年》第3卷第3號。文章反對文以載道,因為道是道,文是文,兩者絕不能合為一談。也反對只講究字句聲韻。主張文章應有作者的性靈和意識。文學家必須運用其精神,使自己的意識、情感和懷抱能蘊含於作品中,作品才有永恆的真正價值。就文體說,有永久的文學資格和價值的,只有詩歌、小說、戲曲和雜文。文學語言應漂亮雅潔,不宜夾雜累贅費解的外來新名詞。但是新名詞如果意義通順,又不妨礙文筆的漂亮雅潔,也非絕對不可用。又提出改革散文的三條意見。一、破除迷信。創作時應處處有個「我」。如不顧自己,只是模仿古人,便只能是古人的子孫。如果學當代其他人,便是他人的奴隸。贊同胡適的「不模仿他人」說,進而主張不僅不模仿古人,而且應該推翻古人作文的死格式。二、文言白話可暫時共存。兩者各有長短,不能偏廢。要等白話全部吸收了文言的優點後,文言才能淘汰。三、不用不通的字。同時提出改革韻文的三條意見。一、破壞舊韻,重造新韻。因舊韻已不合現時的語音。二、增多詩體。詩體越多,越能發揮詩的精神。三、提高戲曲在文學上的位置,戲曲應用當代語言寫作。文章贊成以小說作為文學的最主要體裁,但不認為當時流行的鴛鴦蝴蝶派小說是文學作品。主張文學作品應分段,應有標點符號。舊式的圈點宜適當採用。陳獨秀在編者按中指出:「劉君此文,最是喚起文學界注意者兩事,一曰改造新韻,二曰以今語作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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