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為什麼要寫作 · 手稿筆記摘錄

奧威爾在他生命的最後一年中保存著一本手稿筆記,記下一些東西為一篇較長的短篇小說《吸菸室的故事》作準備,並且也為寫作論約瑟夫·康拉德和伊夫林·沃的文章作準備。他也用它來作一些偶然想到的筆記,下面的一些片斷就是從中選出的。在一九四九年三月二十一日之前,這些筆記都沒有日期。 自我的第一本書出版以來,至今(一九四九年)已有十六年了,自從我開始在雜誌上發表文章以來,已有大約二十一年了。在這個時期里,我幾乎沒有一天不感到我是在無所事事地虛度光陰,我落在當前工作的後面,我的總產量小得可憐。甚至在我一天工作十小時寫一部書時,或者一星期生產四五篇文章時,我也從來沒有辦法擺脫這種病態的感覺:我是在虛度光陰。我在實際進行的工作中從來沒有得到過什麼成就感,因為它總是進行得比我原來打算的要慢,而且,無論怎麼樣,我覺得一本書甚至一篇文章沒有寫完就並不存在。但是一等到這本書寫完,我又開始——實際上是緊接著的第二天——擔心了,因為下一本還沒有開始,而且總是擔心不會有下一本了——我的寫作衝動已經永遠耗竭了。如果我回顧計算一下我寫的實際數量,可以看到,我的產量是相當可觀的,但這並不能使我感到寬心,因為這隻給我這樣的感覺:我曾經有過勤奮和多產,如今卻失去了。 用第一人稱寫小說的利弊。 實際上,用第一人稱寫小說就像給你自己服一種刺激的但是非常有害和會成癮的藥。這麼做的誘惑力很大,但在這麼做的每一階段你都清楚地知道你是在做一件錯誤而愚蠢的事。但是,有兩個很大的好處: 一、 用第一人稱,你總可以把書當真地寫起來,而且相當地快,因為用「我」似乎可以擺脫羞怯和無能的感覺,而這感覺常常使你不能很好地開始。用第一人稱,你總可以達到距離你開始的想法比較近的地方。 二、 用第一人稱,什麼東西都能弄得聽起來可信。這首先是因為作者不論寫什麼都對他顯得可信,因為你可以像做白日夢一樣設想你自己在做任何事情,而第三人稱的冒險故事就不大容易讓人相信。讀者發現用第一人稱講的故事可信,因為他不是與故事中的「我」認同,就是因為「我」在對他說話而接受他是個真正的人。 不利之處: 一、 敘述者總是不能真正同作者分開。不可能避免把你自己的思想有時加在他頭上,而且,由於即使在一部小說中作者偶爾也必須發表意見,你自己的意見不可避免成了敘述者的意見(在用第三人稱寫的小說里就不會)。至少,敘述者必定會有作者的散文風格(例子是《遠大前程》,否則它就不是一部非常自傳性的小說了)。 二、 如果嚴格遵守原來安排,故事中的事件就只是通過一個人的意識了解到的。僅僅為了要發現發生了什麼事情,這就需要敘述者進行偷聽和業餘偵探工作,或者使書中人物在做實際生活中單獨做的事時總要有人在場。如果要顯示別的人物的思想,就必須使他們比實際生活中的人更加沒有拘束地說話,否則敘述者必須說一些等於是這樣的話:「我可以看到他在想些什麼,那就是」等等。(試比較伊夫林·沃在《舊地重遊》中的那個可怕場面。)但是總的來說,一部「我」小說簡單地就是一個人的故事——是漫畫人物中的一個三維人物——因此不可能是一部真正小說。 三、 感情的範圍大大縮小,因為你可以代表別人作出許多訴求,但卻不能為你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