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論

張懷瓘 · 學術雜記
一卷。書論。唐代張懷瓘撰。為作者《書斷》寫成後,與寅吏部侍郎蘇晉、兵部員外王翰二人,欲作《書斷》後序,相與討論的記錄。首論「文」、「字」、「書」三者的特點及其功用;次論書之鑑賞;又次為自評,謂真行可比虞褚,草欲獨步於數百年間;終乃懷瓘作書賦成,遇褚思光、萬希莊、包融等共讀書賦,相與激賞之情狀。其價值在於: (1) 提出「深識書者,惟觀神彩,不見字形」,這在書法美學上占有極重要的地位。一方面,它是作者論書的綱領,所謂「從心者為上,從眼者為下」; 「先其天性,後其習學」;「以風神骨氣者居上,妍美功用者居下」;「猛獸鷙鳥,神彩各異,書道法此」等說法以及書論中的「寫意說」、「神、妙、能」的品評說等均是這一綱領的邏輯展開。另一方面,它是前代神采論的提升。從王僧虔「色彩」「形質」相兼到虞世南的「假筆轉心,妙在毫端之妙,必在澄心運思至微妙之間,神應思徹」再到「惟觀神彩,不見字形」,其傳承遞升之跡昭然可見。它不僅蘊含著書藝本質乃是同形向神的升進,而且也預示著一個古典書風轉向寫意書風的時代的來臨。(2) 謂「仆今所制,不師古法,探文墨之妙有,索萬物之元精,以筋骨立形,以神情潤色」。這和韓愈《送高閒上人序》有相通之處,它表明在當時傳統派的書法理論中,雖尚有屬守以二王為典範的觀念,但同時也出現了主張不師古人之法,要創造性地表現自我,和造化融為一體的傾向。這種觀念對後世書論、山水畫理論頗有影響。(3) 提出「書之深意」,也是書學史上第一次從藝術表現形式方面把書法和其他藝術進行區分的重要嘗試。文載《法書要錄》、《書苑菁華》本、《美術叢書》本、《歷代書法論文選》本。

章節目錄

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