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心雕龍考異 · 章句第三十四

章句第三十四 ○夫人之立言因字而生句積句者為章積章而成篇。 梅本凌本黃本為並作成。 立齋按:曰生曰為曰成,含義各殊,從嘉靖本是。 ○句之清英。 梅本黃本並同。凌本清作青。 立齋按:釋名「清青也。」義可通而字異,從清是。 ○追勝前句之旨。 梅本勝作媵。注云:「元作勝謝改。」凌本黃本並同。 立齋按:謝改是。媵,送也,附會篇有媵句憔悴之句,從媵為長。 ○若辭失其明。 梅本明作朋。注云:「元作明。」凌本黃本並同。 立齋按:梅改是。下句羈旅而無友,及飄寓而不安,皆承朋字而來,從朋是。 ○若夫筆句無常而字有條數。 梅本黃本並同。凌本條作常。鈴木云:「閔本條亦作常。」 立齋按:常字犯重,從條是。 ○而體之篇成於兩漢。 梅本凌本而作兩,下空二格,下兩字作西。黃本而下注云:「疑有脫字,」楊失校。范注謂疑當作二體之篇,二體指上六言七言,蓋六七言雜出詩騷,未有全篇用之者。 立齋按:篇中述二言曰肇,三言曰興,四言曰廣,五言曰見,六言七言曰雜出詩騷,至而□體之篇曰成,成總也全也,至兩漢而諸體備,故曰成也,然脫字應作五,不應為二,不然應為諸或眾字,於義可通,則梅本范注皆不可從,王校從梅范據改亦誤。 ○若乃改韻從調。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鈴木云:「從疑作徙。」 立齋按:據下文兩韻輒易,則鈴木疑作徙可從。 ○昔魏武論賦。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范注引顧云:「玉海賦作詩。」 立齋按:賦為六義之一,詩賦可通稱也。 ○而善於資代。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玉海資作貿。 立齋按:資,取也,亦通。 ○則唇吻告勞。 凌本黃本並同。梅本唇作唇。 立齋按:章表篇嘉靖本作「唇吻不滯」,唇從口,此又從月。集韻,唇音唇義同。又音真,警也。唇唇互通,其義以音別也。楊校雲,當作唇,是未深考也。 ○字出於句外。 梅本凌本黃本並無於字。王校據謝云:「當作出於句外。」 立齋按:補於字殊贅,王校非。 ○尋兮字承句。 梅本承作成,凌本黃本並同。 立齋按:承字固通,凡語句餘聲,用兮承句,而指歸有未竟,氣韻有未結,不得言成也,從承為是。 ○乎哉矣也。 梅本黃本並同。凌本矣作已。鈴木云:「閔本作已。」王校云:「也字下從徐本補者字。」 立齋按:儷句之作,率如此,補者字非。 ○辭忌告朋。 梅本告作失。注云:「元作告謝改。」凌本黃本並同。 立齋按:篇中有「辭失其朋,」則羈旅而無友,即贊語所本,從失是。 ○環情草調。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梅本草下注云:「孫雲當作節。」王校云:「按草字讀如詔策篇視草,神思篇草奏、練字篇草律之草,不煩改從。」 立齋按:王校是。後漢書陳寵傳:「蕭何草律」即草字所本。 ○離同合異。 梅本作離合同異,凌本黃本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