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心雕龍考異 · 書記第二十五

書記第二十五 ○總為尚書尚書之為體。 梅本凌本並同。黃本無二書字,皆作之字,御覽與嘉靖本同。 ○君子小人可見矣。 梅本凌本並同。黃本無可字,御覽同。 ○陳之簡牘。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御覽陳作染。 立齋按:從染為長。 ○取象乎史。 梅本史作夬,凌本黃本乎作於,御覽作乎。 立齋按:從夬是,參注訂。 ○書介彌盛。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御覽介作令。 立齋按:書介者,以書為紹介也。史記魯仲連傳:「勝請為紹介。」御覽非。 ○子家與趙宣以書。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御覽與作吊。 立齋按:左傳文十七年:「鄭子家使執訊而與之書。」從與是。 ○巫臣之遺子產。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御覽遺作責。 ○子服敬叔。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范注據禮記檀弓服改為叔字。 立齋按:范改是。 ○固知行人之挈辭。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御覽固作故,挈作絜。 立齋按:挈通絜,又通契。史記作絜,漢書作挈,見張湯傳,楊校非。王校雲,挈御覽誤絜,亦非。 ○多被翰墨矣。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御覽無矣字。 ○詭麗輻湊。 梅本凌本並同。黃本湊作輳,御覽作湊。 立齋按:湊通輳,史記張儀傳:「四通輻湊。」前漢書、叔孫通傳:「四方輻輳。」楊校非。又按說文車部無輳字。淮南王術訓「群臣輻輳,」凡四見。高注,若輻之湊轂,故曰輻輳。輳為後起字,因輻之連用,易水為車也,非俗體,楊說誤,王校亦非。 ○辭氣紛紜。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御覽氣作旨。 ○東方朔之難公孫。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御覽難作謁,朔字無。 立齋按:謁字非,見李詳補註。 ○志氣盤桓。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御覽盤作盤。 立齋按:盤說文承盤也,或從金,或從皿,楊校非,王失校。 ○留意辭翰。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御覽辭翰作翰辭。 ○趙至贈離。 梅本贈作敘,凌本黃本並同。御覽至作壹,敘作贈。 立齋按:趙書非贈別之言,乃敘離之作,王校據本傳改是。 ○乃少年之激切也。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御覽激作昂。 ○尺牘之偏才也。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御覽作「斯皆尺牘之文也。」 立齋按:此句與「少年之激切也」為對文,御覽非。 ○詳總書體,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御覽總作諸。 ○言以散鬱陶。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御覽言作所。 ○托風采。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御覽托作詠。 立齋按:托字為長,托者寄意而非涵詠也。 ○故宜條暢以任氣優柔以懌懷。 梅本凌本並同。黃本條作滌。注云:「條暢作滌盪。」又柔御覽作游,故作固。 立齋按:滌暢任氣,所以盡情,優遊懌懷,所以適意,從御覽為長。 ○戰國以前。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御覽戰上有自字,以作己。 ○其義美矣。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御覽作「其義美矣哉。」 ○而郡將奏箋。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御覽奏作奉,箋下有也字。 立齋按:御覽也字衍。 ○識表其情也。 梅本凌本並同。黃本及御覽並作表識。 ○黃香奏箋於江夏。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御覽奏作奉。 ○子桓弗論。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御覽弗作不。 ○陸機自理。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御覽理作敘。 ○箋之為善者也。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御覽無為字。 立齋按:箋之善者也,與文之美也,表之英也,見章表篇。辭之善也,見詔策篇等句法同,從御覽是。 ○清美以惠其才。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御覽美作靡。 立齋按:美字是,詩齊風:「美自清矣。」清美本此。 ○則有方術占式。 梅本凌本黃本式並作試。 立齋按:從式是。 ○則有關剌解牒。 梅本凌本黃本牒並作諜。 立齋按:從牒是,參注訂。 ○故謂譜者普也。 梅本凌本並無「故謂」二字。 立齋按:以下分說諸類。故謂可刪。 ○九章積征。 梅本凌本黃本徵並作微。 立齋按:從微是。 ○精觀書雲。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注云:「精疑作登。」 立齋按:左僖五年:「公既視朔,遂登觀台,以望而書。」從登是。 ○五音以正音以正。 梅本刪下「音以正」三字,注云:「三字衍。」凌本黃本並同。 立齋按:三字刪是,以從梅本。壬校雲黃本刪者是未見梅本也。 ○八刑克平。 凌本黃本並同。梅本刑作辟。 ○管仲下命。 凌本黃本並同。梅本命作令。 ○符者厚也。 梅本凌本黃本厚並作孚。注云:「孚元作厚,謝改。」御覽作孚。 立齋按:孚說文信也。詩大雅:「成王之孚。」註:「成王之信於天下也。」從謝改是。 ○易以書翰矣。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御覽易作代。 ○其遺風歟。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御覽歟作也。 ○負販記緡。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御覽販作版。 立齋按:曲禮:「雖負販者,必有尊也。」從販是,王失校。 ○則券之楷也。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御覽楷作諧。 立齋按:楷諧皆通。 ○關閉由審。 梅本由作當,凌本黃本並同。注云:「當亦作由。」 立齋按:當字是。 ○孫亶四聖相也。 梅本四作回。注云:「元作四,朱改。」凌本黃本並同。 立齋按:朱改是,韓非子作公孫亶回,此省公字。 ○短簡編牒。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御覽無此四字,鈴本云:「御覽短簡四字在議字上。」 ○如葉在枝。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御覽枝下有也字。 ○議政未定故短牒咨謀。 梅本凌本御覽議字上有「短簡為牒」四字,又政並作事,咨作諮。 ○謂之為簽。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御覽無為字。 ○簽者簽密者也。 梅本凌本黃本下簽字並作纖。 立齋按:從纖是,禹貢:「厥篚玄纖縞。」鄭註:「纖、細也。」纖細猶纖密也,又作孅。 ○禮貌本原。 梅本禮作體,凌本黃本並同。 立齋按:禮字非,行狀屬體也,從體是。 ○喪言亦不及交。 梅本凌本黃本交並作文。注云:「元作交。」 立齋按:表言不文,見情采篇,交字誤。 ○囊漏儲中。 梅本凌本黃本漏並作滿。注云:「滿汪本作漏。」 立齋按:漏字是,賈誼新書及宋書范泰傳,皆作漏,見黃氏札記。 ○觀此四條。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注云:「四疑作數。」范注云:「四條疑作六條。」楊校王校皆作眾。 立齋按:諸校皆非,篇中列舉總二十四條,疑四字不誤,或上脫廿字或念有二字,王校謂四本眾字壞文,錄者偶脫,但無脫半字之理,王說非,故應作念四,或念有二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