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心雕龍考異 · 書記第二十五
書記第二十五
○總為尚書尚書之為體。
梅本凌本並同。黃本無二書字,皆作之字,御覽與嘉靖本同。
○君子小人可見矣。
梅本凌本並同。黃本無可字,御覽同。
○陳之簡牘。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御覽陳作染。
立齋按:從染為長。
○取象乎史。
梅本史作夬,凌本黃本乎作於,御覽作乎。
立齋按:從夬是,參注訂。
○書介彌盛。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御覽介作令。
立齋按:書介者,以書為紹介也。史記魯仲連傳:「勝請為紹介。」御覽非。
○子家與趙宣以書。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御覽與作吊。
立齋按:左傳文十七年:「鄭子家使執訊而與之書。」從與是。
○巫臣之遺子產。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御覽遺作責。
○子服敬叔。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范注據禮記檀弓服改為叔字。
立齋按:范改是。
○固知行人之挈辭。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御覽固作故,挈作絜。
立齋按:挈通絜,又通契。史記作絜,漢書作挈,見張湯傳,楊校非。王校雲,挈御覽誤絜,亦非。
○多被翰墨矣。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御覽無矣字。
○詭麗輻湊。
梅本凌本並同。黃本湊作輳,御覽作湊。
立齋按:湊通輳,史記張儀傳:「四通輻湊。」前漢書、叔孫通傳:「四方輻輳。」楊校非。又按說文車部無輳字。淮南王術訓「群臣輻輳,」凡四見。高注,若輻之湊轂,故曰輻輳。輳為後起字,因輻之連用,易水為車也,非俗體,楊說誤,王校亦非。
○辭氣紛紜。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御覽氣作旨。
○東方朔之難公孫。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御覽難作謁,朔字無。
立齋按:謁字非,見李詳補註。
○志氣盤桓。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御覽盤作盤。
立齋按:盤說文承盤也,或從金,或從皿,楊校非,王失校。
○留意辭翰。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御覽辭翰作翰辭。
○趙至贈離。
梅本贈作敘,凌本黃本並同。御覽至作壹,敘作贈。
立齋按:趙書非贈別之言,乃敘離之作,王校據本傳改是。
○乃少年之激切也。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御覽激作昂。
○尺牘之偏才也。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御覽作「斯皆尺牘之文也。」
立齋按:此句與「少年之激切也」為對文,御覽非。
○詳總書體,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御覽總作諸。
○言以散鬱陶。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御覽言作所。
○托風采。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御覽托作詠。
立齋按:托字為長,托者寄意而非涵詠也。
○故宜條暢以任氣優柔以懌懷。
梅本凌本並同。黃本條作滌。注云:「條暢作滌盪。」又柔御覽作游,故作固。
立齋按:滌暢任氣,所以盡情,優遊懌懷,所以適意,從御覽為長。
○戰國以前。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御覽戰上有自字,以作己。
○其義美矣。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御覽作「其義美矣哉。」
○而郡將奏箋。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御覽奏作奉,箋下有也字。
立齋按:御覽也字衍。
○識表其情也。
梅本凌本並同。黃本及御覽並作表識。
○黃香奏箋於江夏。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御覽奏作奉。
○子桓弗論。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御覽弗作不。
○陸機自理。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御覽理作敘。
○箋之為善者也。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御覽無為字。
立齋按:箋之善者也,與文之美也,表之英也,見章表篇。辭之善也,見詔策篇等句法同,從御覽是。
○清美以惠其才。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御覽美作靡。
立齋按:美字是,詩齊風:「美自清矣。」清美本此。
○則有方術占式。
梅本凌本黃本式並作試。
立齋按:從式是。
○則有關剌解牒。
梅本凌本黃本牒並作諜。
立齋按:從牒是,參注訂。
○故謂譜者普也。
梅本凌本並無「故謂」二字。
立齋按:以下分說諸類。故謂可刪。
○九章積征。
梅本凌本黃本徵並作微。
立齋按:從微是。
○精觀書雲。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注云:「精疑作登。」
立齋按:左僖五年:「公既視朔,遂登觀台,以望而書。」從登是。
○五音以正音以正。
梅本刪下「音以正」三字,注云:「三字衍。」凌本黃本並同。
立齋按:三字刪是,以從梅本。壬校雲黃本刪者是未見梅本也。
○八刑克平。
凌本黃本並同。梅本刑作辟。
○管仲下命。
凌本黃本並同。梅本命作令。
○符者厚也。
梅本凌本黃本厚並作孚。注云:「孚元作厚,謝改。」御覽作孚。
立齋按:孚說文信也。詩大雅:「成王之孚。」註:「成王之信於天下也。」從謝改是。
○易以書翰矣。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御覽易作代。
○其遺風歟。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御覽歟作也。
○負販記緡。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御覽販作版。
立齋按:曲禮:「雖負販者,必有尊也。」從販是,王失校。
○則券之楷也。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御覽楷作諧。
立齋按:楷諧皆通。
○關閉由審。
梅本由作當,凌本黃本並同。注云:「當亦作由。」
立齋按:當字是。
○孫亶四聖相也。
梅本四作回。注云:「元作四,朱改。」凌本黃本並同。
立齋按:朱改是,韓非子作公孫亶回,此省公字。
○短簡編牒。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御覽無此四字,鈴本云:「御覽短簡四字在議字上。」
○如葉在枝。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御覽枝下有也字。
○議政未定故短牒咨謀。
梅本凌本御覽議字上有「短簡為牒」四字,又政並作事,咨作諮。
○謂之為簽。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御覽無為字。
○簽者簽密者也。
梅本凌本黃本下簽字並作纖。
立齋按:從纖是,禹貢:「厥篚玄纖縞。」鄭註:「纖、細也。」纖細猶纖密也,又作孅。
○禮貌本原。
梅本禮作體,凌本黃本並同。
立齋按:禮字非,行狀屬體也,從體是。
○喪言亦不及交。
梅本凌本黃本交並作文。注云:「元作交。」
立齋按:表言不文,見情采篇,交字誤。
○囊漏儲中。
梅本凌本黃本漏並作滿。注云:「滿汪本作漏。」
立齋按:漏字是,賈誼新書及宋書范泰傳,皆作漏,見黃氏札記。
○觀此四條。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注云:「四疑作數。」范注云:「四條疑作六條。」楊校王校皆作眾。
立齋按:諸校皆非,篇中列舉總二十四條,疑四字不誤,或上脫廿字或念有二字,王校謂四本眾字壞文,錄者偶脫,但無脫半字之理,王說非,故應作念四,或念有二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