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心雕龍 · 指瑕
譯文
管仲曾說:「沒有翅翼而能四處飛揚的是聲音,沒有根柢而能深入牢固的是情感。」但聲音不需要翅翼就很容易飛揚,情感不依靠根抵也不難牢固,根據這個道理來從事寫作,能不十分慎重麼!自古以來的作者,在不同時代競相馳騁。有的才華卓越而豪放迅疾,有的思考精緻而細密,但思慮所及往往難於全面,很少做到毫無瑕疵。曹植在寫作上,是眾多文人中較為英俊的了,他在《武帝誄》中卻說:「尊靈永蟄。」在《冬至獻襪頌》中又說:「聖體浮輕。」說「輕浮」就好像是胡蝶,說「永蟄」則容易懷疑為昆蟲;把這種描寫用於最尊貴的帝王,哪裡能恰當呢!又如左思的《七諷》,有說之以孝而不從的話,既然如此違反大道,其他內容就不值得一看了。潘岳的文才,是善於寫哀傷之作,但寫對內兄的傷痛,就說有其留下的「口澤」;寫對幼子的哀悼,就說他思念之心「如疑」。「口澤」和「如疑」,都是《禮記》中對尊敬的父母用的,潘岳卻用之於晚輩,文辭雖然寫得很悲哀,但有失於尊卑有別的大義。 至於對人物的比擬,必須合於倫類。可是崔瑗對李公的誄文,把他的行為比之黃帝和虞舜;向秀在《思舊賦》中懷念嵇康,竟把李斯的罪過和嵇康相比。如果不得已而用不當的比擬,那就寧可好的方面比得過頭一些,而不要對壞的方面比得太重;但像高厚那樣的詩句,比擬得過分不倫不類仍是不對的。 大凡精妙的言辭容易顯露,拙劣的毛病也難以掩蓋,只要有了缺點,就比潔白的玉器上有了缺點更難磨掉。文章的瑕病是很多的,不可能全部列舉出來,所以只大致提出以上四點。 文章寫作的基本途徑,不外用字和立義兩個方面:用字要根據正確的解釋來確定含義,立義要通過正確的道理來闡明。晉末以來的作品,有的意旨模糊不清,開始有「賞際奇致」的奇言,後來有「撫叩酬酢」的怪語;且常常是單獨標出一字,用來表達情感。「賞」字的意思是賞賜,和內心是否領會毫不相關;「撫」字的意思是執持,也牽涉不到什麼情理。這都是《詩經》中未曾見到,漢魏時期也沒有人用過。籠統含混地領會似乎還可辨識,核實文字就完全不成其為意義。這都是情感不正常所產生的變化,文風衰落造成的弊病。到劉宋以後的作者,仍然沒有改變,老毛病已習染成俗,不是一朝一夕鵝事情了。 近代的作家,大都愛好猜忌,以至從語音相同的字上尋找缺點,從反切出的字音去挑取毛病。這在古代雖不重要,在當今卻要受到指責。此外,所寫和他人的文章雷同,按理應當加以刪改。如果掠取人家的美辭,當做自己的創作,就像古代陽虎竊取了魯國的寶玉大弓,終於不是自己應有之物而退還。全部抄襲別人的作品,就如巨盜竊取整箱的財物;部分採取他人的文辭,則如小偷摸人家的口袋;但襲用前人論述的很淺薄,竊取當代著作就是過錯了。 至於注釋之成為書籍,是用以辨明事理的,但由於研究得不正確,有的便輕率地做了判斷。張衡在《西京賦》中講到「中黃伯,以及夏育、烏獲之類勇士」,薛綜把中黃伯誤注為宦官的頭目,這是他不知道中黃伯是能執雕虎的勇士。又如《周禮》中講按井田徵收賦稅,過去有三十戶出「匹馬」之說,而應劭在《風俗通義》中解釋「匹」字,有按馬頭數馬蹄的說法,這豈是辨別事物的要義呢?考查古代正定名稱的原意,車用「兩」而馬用「匹」,「匹」和「兩」的稱呼,都是取並偶的意思。隨帝王朝會和祭祀的貳車、軍事和打獵的佐車,駕車在中的兩服、在外的兩驂,都是雙馬。既然這些都不是單的,所以它們的名稱必須成雙;名稱一經正定之後,就雖是單數也通稱為「匹」了。所謂「匹夫匹婦」,也就是取配偶的意思。車馬名稱的含義是比較簡單的,但歷代仍然有人不明白;辭賦是文人的家常便飯,還有人注得差之千里,何況研討宏深的儒家經典,怎麼可能不發生錯誤呢?為辨別「匹」字而計算馬頭馬蹄,挑選勇士卻推出了宦官頭子,都是錯得過分突出的例子,所以舉為鑑戒。繪畫是開始鮮明而後來變色,文章卻可年代越久而更為光彩;如能在寫作時改正了作品中的缺點,就可傳之千載而永無愧色了。 總結: 善於射箭的后羿曾出過差錯,善於御馬的東野稷也出現過失誤。雖然有傑出的才能,出了錯誤就很慚愧。 作品中一個小小的污點,歷經千年也無法改變。能寫出沒有毛病的好作品,也就和寫作的高手相去不遠了。